談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如何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3、完善村委會換屆選舉制度,認準“定盤星”,選好新農村建設的領路人。農村黨支部是農村基層組織的領導核心,村委會則是村民自治的重要領導力量,因此,在村干部選人用人時,要建立完善一套切實可行的制度。一是把好選舉關。自推行“村官”“海選”制度以來,有些地方發生了賄選、逼選等嚴重破壞選舉的事件,那些試圖通過不正當手段獲選的人,他們所想的只能是在當選后充分實踐其自我投入產出的經濟學。因此,一定要把好選舉關,保證選民真正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使選舉權。二是通過立法形式,在法律上對村官的任期作出一定的限制,以避免長時間在位所帶來的負面影響。三是在政策上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改變目前農村干部年齡漸趨老齡化、學歷偏低、地域化及其他難以適應新形勢的現狀,提升農村干部的整體素質。四是規范村官報酬。拿得太多,群眾有意見;拿得太低,則影響村官的積極性。可以根據各地農村的經濟發展狀況,經群眾討論,村黨支部、村委會協商確定一個合理的數額,并與工作任務、工作實績掛鉤。
4、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安裝“保險鎖”,切實加大責任追究力度。要利用責任制的工作機制,掌握有利時機,集中力量突出解決一些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和工作中的難點。如農村干部貪污腐敗、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群眾反映強烈,而又嚴重影響黨和政府形象以及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等。要把敢不敢抓責任追究,提高到是否具備黨性原則的高度來認識,堅決克服“好人主義”和本位主義,對因為政不廉而導致農民集體上訪,或因加重農民負擔而引發惡性事件等問題,要堅決追究當地黨政主要領導的責任,對那些為責任人開脫袒護、說情的領導干部,要追究責任;對那些不落實責任制追究規定的也要追究責任。堅決剎住“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的現象,使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在農村得到落實,抓出明顯的成效。
[1] [2] 下一頁
三、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要緊緊圍繞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實際,設立“高壓線”,戴好“緊箍咒”,配備“反光鏡”,形成不易腐敗的監督機制
現在,一些基層單位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貫徹落實流于形式,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執行不夠有力,紀檢、審計、公安、檢察等監督主體的監督作用沒有很好發揮;特別是村委會干部實行村民自治選舉后,非黨員的村干部占有一定比例,對這一部分村干部的監督除了批評教育外,缺乏有效的監督特別是紀律約束措施,出現了紀檢機關無法監督,公安、檢察機關又監督不了的局面,存在監督“空檔”,群眾的監督作用也沒有得到很好發揮。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要根據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實際,設立“高壓線”,戴好“緊箍咒”,配備“反光鏡”,形成不易腐敗的監督機制。
1、強化黨內監督,設立“高壓線”,認真落實《黨內監督條例》。農村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要切實按照《黨內監督條例》的規定,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嚴格執行各項監督制度。尤其要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村級領導班子議事規劃和民主決策機制。同時,要將廉政談話、廉政承諾、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民主評議等制度,向村級干部延伸,確保權力規范運行。
2、強化上級對下級監督,戴好“緊箍咒”,不斷提高監督效果。可從兩個方面進行監督:一方面,要強化鄉鎮對村黨支部和村委會的監督。著力抓好對“一把手”的監督,要突出監督重點,加強對村集體資金管理使用、土地發包承包、土地征用款和公益工程的招標等方面的監督。另一方面,要強化村黨支部對村委會的監督。盡量提倡黨支部書記通過民主選舉擔任村委會主任,實行村黨支部書記與村委會“一肩挑”。鼓勵村黨支部和村委會成員按照規定的選舉程序交叉任職,以加強村黨支部和村委會成員之間的相互監督。同時,建立村黨支部和村委會聯席會制度,實行在村黨支部和村委會民主協商的基礎上對村級重大事項進行決策,切實保證村黨支部的領導地位,加強村黨支部對村委會的監督。
3、強化民主監督,配備“反光鏡”,積極開辟群眾監督渠道。一是要進一步健全和落實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加強對農村干部的監督;二是要進一步健全和落實村民民主理財制度,完善民主理財小組的職責和工作程序,切實加強對村集體財務活動的監督。三是要進一步規范村委會村務公開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推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四是要加強對農村集體財務的審計監督。要對農村財務進行定期審計,鄉鎮審計部門、村委會要定期派員對村委會、村民小組財務情況進行審計,并將審計結果及時向村民公布,發現問題及時組織查處。
四、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要緊緊圍繞落實各項惠民政策,拍響“驚堂木”,攥緊“鐵拳頭”,高舉“正義旗”,發揮不敢腐敗的懲處威力
懲治有力,才能增強教育的說服力、制度的約束力和監督的威懾力。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要緊緊圍繞落實各項惠民政策,拍響“驚堂木”,攥緊“鐵拳頭”,高舉“正義旗”,發揮不敢腐敗的懲處威力。
1、突出重點部位,拍響“驚堂木”,堅決制止各種涉農違規行為。要認真落實中央部署和要求,把維護和發展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嚴肅查處各種違紀違法行為。繼續開展農民負擔
[1] [2]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