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部學習貫徹懲防體系《工作規劃》心得體會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關系黨和國家的生死存亡,堅決反對和防止腐敗,始終是全黨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今年4月,中共中央頒布了《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以下簡稱《工作規劃》),這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一項重要指導文件,對于進一步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促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順利發展,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確保黨的十七大確定的各項任務的實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我們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認真學習文件精神,緊密結合工作實踐,抓好貫徹落實。
一、堅持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落實《工作規劃》
《工作規劃》明確指出,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要根據新的時代條件和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以改革創新精神整體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各項工作,為實現黨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決策和戰略部署提供有力保證。因此,貫徹落實《工作規劃》,必須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按照黨的十七大提出的新任務新要求,統籌反腐倡廉與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自覺地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放到黨委和政府工作大局中來把握,放在經濟建設與各項事業建設的大局中來謀劃,以改革創新精神整體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各項工作。要進一步增強中心意識,緊密圍繞經濟建設中心工作,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寓于經濟建設、發展和改革的各個領域和各個環節,著力轉變與科學發展觀要求不相適應的思想觀念、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體制機制,確保可持續發展思路的貫徹落實。要進一步增強改革創新意識,加強和改進懲治和預防腐敗各項措施,把反腐倡廉工作與深化改革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努力做到經濟建設搞到哪里,反腐倡廉工作就跟蹤到哪里;權力運行到哪里,反腐倡廉體系就建到哪里;改革深化到哪里,預防懲治腐敗體系就編制到哪里,努力促進反腐倡廉建設更加適應世情、國情、黨情的發展變化,更加富有實際成效。
二、堅持以懲防并舉、重在建設為原則,認真落實《工作規劃》
《工作規劃》明確了“懲防并舉、重在建設”的工作原則,要求以建設性的思路、舉措和方法推進反腐倡廉建設,使懲治與預防、教育與監督、深化體制改革與完善法律制度有機結合,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做到懲治和預防兩手抓、兩手都要硬。這是對我們黨改革開放以來反腐倡廉實踐經驗的深刻總結,體現了與時俱進的精神。懲治腐敗必須從嚴,要繼續保持遏制腐敗的強勁勢頭,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嚴肅懲處腐敗分子;同時,反腐敗更要注重預防,要多管齊下,通過深化改革,創新體制機制,把反腐敗寓于各項政策和措施之中,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為此,必須進一步加強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堅持把思想政治建設作為換屆后領導班子建設的首要任務;加強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深入開展理想信念和廉潔從政教育,大力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和科學發展觀的學習貫徹,認真學習黨的三代中央領導集體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關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論述,學習黨章等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加強黨性修養和從政道德修養,打牢廉潔從政的思想政治基礎。進一步加強黨的作風和紀律教育,教育和引導各級領導干部自覺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經濟工作紀律和群眾工作紀律,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進一步加強面向全黨全社會的反腐倡廉宣傳教育,把反腐倡廉宣傳教育納入全黨宣傳教育總體部署,融入在全黨開展的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之中,積極營造良好的思想輿論氛圍。進一步加強廉政文化建設,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結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開展豐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創建活動,不斷形成“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社會風尚。
三、堅持以規范和制約權力為核心,認真落實《工作規劃》
預防和懲治腐敗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涉及到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個領域,要堅持統籌推進、綜合治理。把改革的推動力、教育的說服力、制度的約束力、監督的制衡力、懲治的威懾力結合起來,把懲治和預防腐敗的階段性任務與戰略性目標結合起來,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整合各方面資源和力量,增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科學性、系統性、前瞻性。由于腐敗根本上是對公共權力的濫用,要有效懲治和預防腐敗,必須從規范權力運行入手,保證正確賦權、規范用權、有效制權,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為此,要進一步建立公共權力有效制約機制,健全黨內民主集中制的具體制度,完善黨的地方各級全委會、常委會工作機制,推行地方黨委討論決定重大問題和任用重要干部票決制,健全黨內民主制度和黨內監督制度,落實和保障黨員的主體性地位。要進一步完善違紀行為懲處制度,制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配套規定,修訂《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控告申訴工作條例》,完善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的具體制度,建立健全防治腐敗法律法規,確保公共權力行使法律化、制度化、程序化和規范化。要科學地配置權力,強化監督制約。特別是要加強對領導機關、領導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在執行政治紀律、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執行民主集中制以及落實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定等方面的監督,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維護中央權威和黨的集中統一,始終同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行,確保黨的十七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重大戰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全面貫徹落實。要加強對干部人事權、司法權、行政審批權和行政執法權等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權力行使的監督,加強對財政資金、金融和國有資產的監管,發揮社會各監督主體的作用,切實把防治腐敗的要求落實到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的各個環節,最大程度地減少權力“尋租”的機會,最終使黨員領導干部不想腐敗、不敢腐敗、也不能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