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單位創建考核細則(精選3篇)
文明單位創建考核細則 篇1
為鞏固我院省級精神文明單位創建成果,進一步加快精神文明創建步伐,規范內部管理,整治內外環境,改進服務質量,提高工作效能,促進司法公正,推動法院各項工作科學發展,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再上新臺階,努力實現創建全國精神文明單位目標,結合法院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書記講話精神,全面展現新時期人民法院、人民法官文明司法形象,以“展現文明禮儀,建設文明法院”為主題,以爭創“文明法庭”、“文明法官”為重點,不斷豐富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內容,創新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方式方法,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建設水平,圓滿完成創建工作目標任務,促進法院物質文明、政治文明與精神文明協調發展。
二、文明單位創建主要考核任務(總分100)
(一) 領導重視精神文明建設(30分)
庭、科、室各部門領導班子重視,把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擺在重要日程,計劃周全,目標明確,措施具體,責任落實。
1、各部門一把手親自抓創建工作,領導機構健全,把文明單位建設業績納入干警考核內容;各相關職能科、室以及工、青、婦組織職責明確,實行齊抓共管。4分。
2、各部門每季度至少要召開1次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本庭室文明單位創建工作。4分,每季度0.5分。
3、各部門領導班子要結合各項專項教育活動,在創建工作中要關心干警的工作生活,積極為群眾、為干警辦事實;建立學習庭室、學習園地。6分。
4、制定庭室領導學習制度、學習考核制度,堅持理論學習,把文明單位建設理論納入計劃。4分。
5、建立完善的科室、文明法官干警的評選、考核、獎勵制度,并列入本庭室評優評先的考核條件。4分。
6、認真落實市、區文明委各項工作任務,并積極參與全省文明單位、文明行業的創建活動。4分。
7、各項活動資料齊全、規范,并有本部門特色。4分。
(二) 政治思想道德建設(37分)
著力加強本部門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強道德意識,強化道德實踐,規范道德行為,提高道德修養,全面提高干警思想道德和素質。
1、各部門要制定抓好干警政治理論、形勢政策、理想信念教育和經濟、法制、成人教育、科技等知識綜合素質的培訓計劃措施。3分。
2、堅持弘揚和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核心,利用重要紀念日、節慶日開展集中性教育活動。有全面的活動記載3分。
3、政治思想教育有宣傳陣地(法院內網、電教設備、板報、櫥窗、報欄、簡報等),且管理有力。缺一項減0.5分。3分
4、制定部門行為規范,并貼上墻,經常性地開展職業道德建設活動。2分。
5、“窗口”行業服務部門,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集中性誠信主題教育和實踐活動。共4分,每次1分。
6、各部門要積極開展 “公民道德建設月”活動,有活動記載3分。
7、要求各部門干警熟記公民基本道德規范和法官道德規范。抽查、測試,每項1分,共計3分。
8、各部門要積極開展 “五好文明家庭”評選活動。3分。
9、各部門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活躍,積極參加市區和法院系統組織的各項文化活動。不參加的扣3分。
10、各部門辦事程序要公開、規范、高效的制度;抓廉政、抓作風、抓形象、樹行業新風。4分。
11、要制定服務承諾制度。每一項1分,共3分。
12、要開展本部門干警開展崗前崗位職業道德、技能培訓活動,有培訓計劃和活動記錄共3分,缺一項扣1.5分。
(三)軍民團結建設(10分)
各部門要加強團結,牢固樹立“三個離不開”思想,團結協作,擁軍優屬,軍民促進。
1、把部門團結教育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教育經常,認真召開每年至少兩次專題會議。納入日程的1分,有會議記錄1分,共2分。
2、“團結教育”有計劃、領導班子召開專題會議,總結上半年、安排下半年的工作,有記錄。2分。
3、“團結教育”開展至少一次內部、外部聯誼或其他形式的活動。2分
4、積極參加“駐村聯戶,幫扶共建”活動,至少完成1次“送法下鄉”行動任務。2分。
5、開展形式多樣的擁軍優屬、擁政愛民慰問、聯誼共建活動,有活動記載。共2分。
(四) 環境衛生創建(18分)
1、有衛生制度、職責明確,工作落實,活動經常,共6分。
2、樓院整潔,道路硬化、庭院綠化、環境美化,無衛生死角,無垃圾亂扔,有一項扣1分,共6分。
3、加強生態環境建設、積極參與植樹綠化、環境整治,要積極創建花園式單位。共6分。
(五)社會治安工作(3分)
1、加強民主法制建設,落實治安防范措施,按各庭室簽訂的責任狀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3分。
(六)計劃生育工作(3分)
1、嚴格按照法院與區婦聯簽訂的計劃生育責任狀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3分
三、保證措施(9分)
1、要建立精神文明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運作工作機制和目標管理體系,合理安排,有組織、分步驟落實各項創建任務。3分。
2、積極營造文明氛圍,大力總結推廣宣傳身邊先進典型,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品牌效應,樹立“學先進、樹正氣、講團結、求發展”文明氛圍。3分。
3、完善機制,各部門要完善考核機制定期檢查、督促創建工作的落實情況;落實激勵機制,對創建中表現突出的個人進行表彰,對工作不力的進行批評處理。3分。
四、考核標準
各項考核總分為100分,90——100為優秀文明庭科室;80分——89分為合格文明庭科室; 80分以下為不合格庭科室。其中不合格庭科室年底評先進科室、個人實行一票否決。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文明單位創建考核細則 篇2
為進一步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黨員教育、管理、監督、提高的長效機制,充分調動黨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更好地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根據區直機關工委《關于開展黨員日常管理量化考評試點》要求,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經局黨組研究,決定在全局黨員開展“黨員日常管理量化考評”活動。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精神為指導,以充分發揮共產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為目標,探索黨員日常量化評定管理措施,實現黨員日常管理的精細化、科學化、規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帶動、獎優罰劣、動態管理新平臺,切實提升黨員隊伍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二、主要目標
(一)實施“黨員日常量化考評”管理,進一步增強黨員工作熱情。
“黨員日常量化管理考評”將黨員義務具體化,行為準則明晰化,使廣大黨員認識到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和危機感。
(二)實施“黨員日常量化考評”管理,進一步提高黨員管理水平。
“黨員日常量化管理考評”用數字量化衡量黨員素質高低,使黨員作用發揮好壞有明確尺子,黨員評議有客觀公正的標準。
(三)實施“黨員日常量化考評”管理,進一步提高黨員履責意識。
將黨員履職情況置于黨組織和黨員群眾的全程監督之中,從而增強黨員的動力,鞭策、激勵每名黨員履職盡責,提高黨員履責意識。
三、參與范圍
機關及下屬支部在職黨員。
四、組織領導
成立“黨員日常管理量化考評”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黨組書記為組長,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為副組長,各支部書記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黨建辦。
五、時間安排
每年進行兩次量化評議。第一次量化評議在6月30日前完成;第二次量化評議在12月30日前完成。
六、方法步驟
開展“黨員日常量化管理考評”工作,按照學習教育、制定標準、建立制度、組織考評、總結提高四個步驟進行。
第一階段:學習教育(3月1日-15日)
重點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和黨員管理工作的意見》、《重慶市黨員干部生活作風“十二不準”》和《重慶市黨員干部政治紀律“八嚴禁”》。
第二階段:制定標準(3月15日-20日)
1.制定量化考評標準。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和利于操作的原則,制定量化考評細則。
第三階段:量化考評(6月、12月)
量化考評按照正面要求、反向考核、以扣為主、注重實效的原則進行考評。
2.每2季度組織對黨員量化考評一次,年度量化考評成績為兩次量化評議成績總和的平均成績。?
3.非黨員干部職工參照本考評標準執行。
第四階段:總結提高(12月)
及時總結試點經驗,針對量化管理中存在的不足進行整改。
七、考核結果的運用
日常管理量化考評結果與個人評先評優年度考核相結合。
中共重慶市永川區民政局黨組
20xx年2月19日
文明單位創建考核細則 篇3
為加強醫師執業管理,規范醫師執業行為,提高我院執業醫師技術水平和職業道德水平,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衛生部《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和山東省《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及相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醫院成立醫師考核委員會,人員如下:
主任委員:李良增
副主任委員:劉新濤 孫步策
委 員:宋會臻 張傳友 王衛紅 史春青 張 新 宋洪寬 石華序 李 強 馬克強 張 麗 周曉峰
醫師考核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在醫務科,李強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醫師定期考核的組織和實施。
二、醫師定期考核制度
(一)醫師考核工作在醫院考核委員會指導、檢查、監督下規范進行。
(二)考核工作堅持客觀、科學、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凡考核人員與考核對象有利害關系,可以向考核部門申請回避。
(三)醫院考核委員會應履行職責,做到有計劃有步驟的完成對每位在職醫師職業道德、工作成績、業務水平和執業行為進行定期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上報衛生局醫政科。
(四)考核時嚴禁弄虛作假、濫用職權、徇私舞弊;
(五)嚴禁參加考核的人員索要或者收受財物;嚴禁用賄賂或欺騙手段取得考核結果,否則一經證實,本考核周期不合格。
(六)凡在規定的時間里不能參加考核的,必須向考核委員會提出正當理由,由考核委員會另行安排時間考核,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考核的,或者擾亂考核秩序的,本考核周期不合格。
三、考核對象
(一)凡依法取得執業資格并注冊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均為考核對象。
(二)按考核類別分為臨床、中醫(包括中醫、中西醫結合等)、口腔和公共衛生。
(三)新進醫師自進入本院始滿兩年開始考核。
四、考核內容
(一)醫師工作成績考核的基本內容包括:能否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是否完成醫院和上級部門指令性工作;考核期內完成工作數量、質量,個人論文發表、科研立項、新技術新項目開展情況等;能服從衛生行政部門的調遣和本機構的安排,及時完成相關任務。
(二)醫師職業道德考核的基本內容應當包括:醫師恪守職業道德、遵守醫德規范情況,以及工作作風、醫患關系、團結協作情況等。
(三)醫師業務水平考核的基本內容應當包括:醫師掌握醫療衛生管理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應用本專業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基本技能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學習和掌握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和新方法的能力。執業醫師要能獨立處理本專業常見病、多發病、一般急癥和常用專業技術問題;執業助理醫師在執業醫師的指導下能處理上述問題。測評可以采用以下一種或幾種形式:
1、個人述職;
2、有關法律、法規、專業知識的考核或考試以及技術操作的考核或考試;
3、對其本人書寫的醫學文書的檢查;
4、患者評價和同行評議;
五、考核實施與管理
(一)集中考核
醫師定期考核每兩年為一個周期,業務水平的測評于第二年的10月至11月集中考核,考核委員會應當于定期考核日前60日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醫師。
(二)具體實施時間
9月10日前,醫務科應將考核醫師的基本信息表(連同Excel電子版)匯總、建檔。
10月10日前,完成醫師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評定,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評定意見。
11月10日前,完成業務水平測評。
11月20日前,對醫師做出考核結論,并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意見,將醫師考核結果錄入考核管理系統,將《醫師定期考核匯總表》(連同Excel電子版)報送至衛生局醫政科。對有違反《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列舉情形的要提供相關材料。
12月5日前,將被考核醫師的《醫師執業證書》報送至衛生局醫政科。
12月20日前,衛生局醫政科應當將考核機構的考核結果記入《醫師執業證書》的“執業記錄”欄,并錄入醫師執業注冊信息庫,完成醫師考核結果在《醫師執業證書》上的記錄工作。
(三)在考核周期內,擬變更執業地點的或者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罰,但未被吊銷執業證書的醫師,應當提前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以辦理執業地點變更手續
1、違反衛生行政規章制度或者技術操作規范,造成嚴重后果的;
2、由于不負責任延誤急危病重患者的搶救和診治,造成嚴重后果的;
3、在發生的醫療事故中負有完全或主要責任的;
4、未經親自診查、調查,簽署診斷、治療、流行病學等證明文件或者有關出生、死亡等證明文件的;
5、隱匿、偽造或者擅自銷毀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的;
6、使用未經批準使用的藥品、消毒藥劑和醫療器械的;
7、不按照規定使用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和放射性藥品的;
8、未經患者或者其家屬同意,對患者進行實驗性臨床醫療的;
9、泄露患者隱私,造成嚴重后果的;
10、利用職務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11、發生自然災害、傳染病流行、突發重大傷亡事故以及其他嚴重威脅人民生命健康的緊急情況時,不服從衛生行政部門調遣的;
12、發生醫療事故或者發現傳染病疫情,患者涉嫌傷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規定報告的。
六、執業記錄與考核程序
(一)實行醫師行為記錄制度。醫師行為記錄分為良好行為記錄和不良行為記錄。
1、良好行為記錄應當包括醫師在執業過程中受到的獎勵、表彰、完成醫院及上級部門按排的指令性任務、取得的技術成果等;
2、不良行為記錄包括因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診療規范、常規受到的行政處罰、處分,以及發生的醫療事故等。
(二)醫師行為記錄作為醫師定期考核的依據之一,醫院建立醫師定期考核檔案,將醫師執業行為記錄(包括良好行為和不良行為)及《醫師定期考核表》及時存入其檔案中。
(三)考核程序分為一般程序和簡易程序。
1、一般程序為:醫師根據本人的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三個方面書寫述職報告,由醫院考核委員會對其進行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評定,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評定意見,并對其進行業務水平測評。最后綜合評定意見及業務水平測評結果,對醫師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考核結論。業務水平測評可采用以下形式:
(1)個人述職;
(2)有關法律、法規考核或考試;
(3)相關專業知識考核;
(4)相關專業技能操作考試;
(5)檢查其本人書寫的醫學文書;
(6)患者評價和同行評議。
2、簡易程序為:醫師根據本人的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三個方面書寫述職報告,由醫院考核委員會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意見,對醫師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考核結論。不進行業務水平測評。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醫師定期考核執行簡易程序:
(1)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歷,考核周期內有良好行為記錄的;
(2)具有20xx年以上執業經歷,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3)具有副主任醫師及以上技術職務,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4)醫師離退休后由本單位返聘,在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5)其他醫師定期考核按照一般程序進行。
七、考核結果
(一)考核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中任何一項不能通過評定或測評的,即為不合格。
(二)醫師在考核周期內按規定通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或通過晉升上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考試,可視為業務水平測評合格,考核時僅考核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
(三)對考核不合格的醫師,將暫停執業活動3個月至6個月,并接受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暫停執業活動期滿,由考核委員會進行再次考核。對考核合格者,允許其繼續執業,但該醫師在本考核周期內不得評優和晉升;對再次考核不合格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注銷注冊,收回醫師執業證書。
(四)考核委員會綜合評定意見及業務水平測評結果,對醫師做出考核結論,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意見,并將醫師考核結果按單位匯總,填寫匯總表,在定期考核工作結束后30日內報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六)被考核醫師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結果之日起30日內,向考核委員會提出復核申請。考核委員會應當在接到復核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醫師考核結果進行復核,并將復核意見書面通知醫師本人。
(五)醫師在考核周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委員會應當認定為考核不合格:
1、在發生的醫療事故中負有完全或主要責任的;
2、未經醫院或者衛生行政部門批準,擅自在注冊地點以外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進行執業活動的;
3、跨執業類別進行執業活動的;
4、代他人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5、在醫療衛生服務活動中索要患者及其親友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6、索要或者收受醫療器械、藥品、試劑等生產、銷售企業或其工作人員給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7、通過介紹病人到其他單位檢查、治療或者購買藥品、醫療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
8、出具虛假醫學證明文件,參與虛假醫療廣告宣傳和藥品醫療器械促銷的;
9、未按照規定執行醫院感染控制任務,未有效實施消毒或者無害化處置,造成疾病傳播、流行的;
10、故意泄漏傳染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資料的;
11、未依法履行傳染病監測、報告、調查、處理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
12、考核周期內,有一次以上醫德考評結果為醫德較差的;
13、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考核,或者擾亂考核秩序的;
14、違反《執業醫師法》有關規定,被行政處罰的。
八、有關要求
各科室要高度重視醫師考核工作,要以此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對醫師執業的管理,規范醫師的執業行為,提高醫師素質,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