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管理細則(精選3篇)
固定資產管理細則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護公有財產安全,促進管理工作和業務活動的開展,根據國家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總公司和各專業公司(不包括有獨立人事管理權的專業公司,下同),其它所屬企業可參照執行或另行制訂管理辦法并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備案。
第二章固定資產及其分類
第三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總公司財務本部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目錄。
第四條固定資產分類按國家相關行業財務制度規定執行。
第三章固定資產的計價
第五條固定資產計價的原則和方法:
(一)購人的固定資產,以其購人價加由公司負擔的運輸、裝卸、安裝調試、運輸途中保險費及其他附加費用計價,國外購人的還應包括進口稅金;
(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的實際支出計價;
(三)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按固定資產原值,加上改建擴建發生的實際支出計價。
(四)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按評估確認或按合同、協議約定的價格計價。
(五)接受捐贈、從境外調人或引進的固定資產,以所附單據確定的金額加上由公司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繳納的稅金等計價;無所附單據的,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現行市場價格計算;
(六)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公司購建固定資產交納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耕地占用稅計人固定資產的價值。公司可依法對固定資產進行有償轉讓、出租、變賣、抵押借款、對外投資,企業兼并、投資、變賣、租賃、清算時,應依法對固定資產進行評估。
第四章固定資產析舊
第六條公司固定資產提取折舊的范圍和折舊年限按國家規定范圍執行。
第七條公司計算提取固定資產折舊,采用平均年限法(下稱直線法)。凈殘值率按3%計算。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第八條直線法的折舊額按下列公式計算:
(一)固定資產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凈殘值)/預計使用年限
(二)固定資產年折舊率=固定資產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
(三)固定資產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值固定資產年折舊率)/12
第五章固定資產購置、報廢與管理
第九條總公司各部門和各專業公司的年度預算應包括固定資產購置計劃和預算。購置固定資產時應填寫《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樣式附后),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和辦公室,并按下列程序核準:
1)預算內購置固定資產5,000元(不含)以下由財務本部和辦公室共同審批;5,000元一30,000元(不含)由主管副總經理或助理總經理審批,三萬元以上的由總公司總經理審批。
2)凡預算外購置固定資產一律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
第十條虧損企業扭虧期間不得購置固定資產,特殊情況必須購置的,一律按程序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購置。
第十一條經批準購置的固定資產,由辦公室負責購置或經辦公室指定規格、型號后由申請部門自行購置。
第十二條總公司各部門和各專業公司報廢固定資產應向總公司辦公室報送《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調樣式附后),經總公司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鑒定并簽署意見后按購置固定資產的審批程序轉呈有關領導批準報廢。
第十三條原則上維修費用小于凈值的固定資產不予報廢。
第十四條總公司辦公室統一負責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應對所有固定資產進行分類,設置固定資產卡片并詳細登記,年內會同財務本部進行固定資產盤點。
第十五條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管理,應根據固定資產實物的增減(購置、報廢、盤盈、盤虧、毀損等)及時按有關規定進行帳務處理。
第十六條固定資產的日常維護、保養以及修理由各位用部門負責。各部門對固定資產的維護和管理應建立崗位責任制度,落實到人。第六章財產清查
第十七條總公司辦公室和財務本部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至少年終清查一次),固定資產清查主要是通過對固定資產實物盤點進行帳物核對,以便真實地反映其實有數量和分布情況。如有盤盈盤虧還應查明原因。
第十八條固定資產清查的程序:固定資產全面清查時,由辦公室和財務本部組成清查小組,編制“固定資產盤點表”,經查核后確定出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數額,根據“固定資產盤點表”填制“固定資產盤盈表”和“固定資產盤虧表”,經有關人員簽字或蓋章后,財務本部據以進行有關的帳務處理。
第十九條財產清查中發現盤盈的帳外固定資產,應按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值,按新舊程度估計確定折舊額,并按重置完全價值減去累計折舊額后作為凈值。
第二十條固定資產有償轉讓收入或清理報廢變價收入扣除清理費后的凈收入與其帳面凈值(固定資產原值減累計折舊)的差額以及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毀損、報廢的凈收益或凈損失,計人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毀損、報廢損失較大的,可分期攤銷,攤銷期限不得超過2年。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由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固定資產管理細則 篇2
一、自尊自愛,注重儀表
1、維護國家榮譽,尊敬國旗、國徽,會唱國歌,升降國旗、奏唱國歌時要肅立、脫帽、行注目禮,少先隊員行隊禮。
2、穿戴整潔、樸素大方,不燙發,不染發,不化妝,不佩戴首飾,男生不留長發,女生不穿高跟鞋。
3、講究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扔廢棄物。
4、舉止文明,不說臟話,不罵人,不打架,不賭博。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動和場所。
5、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兇殺、暴力、封建迷信的書刊、音像制品,不聽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參加迷信活動。
6、愛惜名譽,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誘惑,不做有損人格的事。
7、注意安全,防火災、防溺水、防觸電、防盜、防中毒等。
二、誠實守信,禮貌待人
8、平等待人,與人為善。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風俗習慣。謙恭禮讓,尊老愛幼,幫助殘疾人。
9、尊重教職工,見面行禮或主動問好,回答師長問話要起立,給老師提意見態度要誠懇。
10、同學之間互相尊重、團結互助、理解寬容、真誠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學,不戲弄他人,發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評。
11、使用禮貌用語,講話注意場合,態度友善,要講普通話。接受或遞送物品時要起立并用雙手,
12、未經允許不進入他人房間、不動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記。
13、不隨意打斷他人的講話,不打擾他人學習工作和休息,妨礙他人要道歉。
14、誠實守信,言行一致,答應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時表示歉意,借他人錢物要及時歸還。不說謊,不騙人,不弄虛作假,知錯就改。
15、上、下課時起立向老師致敬,下課時,請老師先行。
三、遵規守紀,勤奮學習
16、按時到校,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
17、上課專心聽講,勤于思考,積極參加討論,勇于發表見解。
18、認真預習、復習,主動學習,按時完成作業,考試不作弊。
19、積極參加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其他活動,遵守活動的要求和規定。
20、認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園整潔優美。不在教室和校園內追逐打鬧喧嘩,維護學校良好秩序。
21、愛護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墻壁、課桌、布告欄等處亂涂改刻畫。借用公物要按時歸還,損壞東西要賠償。
22、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愛惜糧食,節約水電,服從管理。
23、正確對待困難和挫折,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保持心理健康。
四、勤勞儉樸,孝敬父母
24、生活節儉,不互相攀比,不亂花錢。
25、學會料理個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齊。
26、生活有規律,按時作息,珍惜時間,合理安排課余生活,堅持鍛煉身體。
27、經常與父母交流生活、學習、思想等情況,尊重父母意見和教導。
28、外出和到家時,向父母打招呼,未經家長同意,不得在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29、體貼幫助父母長輩,主動承擔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關心照顧兄弟姐妹。
30、對家長有意見要有禮貌地提出,講道理,不任性,不耍脾氣,不頂撞。
31、待客熱情,起立迎送。不影響鄰里正常生活,鄰里有困難時主動關心幫助。
五、嚴于律己,遵守公德
32、遵守國家法律,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33、遵守交通法規,不闖紅燈,不違章騎車,過馬路走人行橫道,不跨越隔離欄。
34、遵守公共秩序,乘公共交通工具主動購票,給老、幼、病、殘、孕及師長讓座,不爭搶座位。
35、愛護公用設施、文物古跡,愛護莊稼、花草、樹木,愛護有益動物和生態環境。
36、遵守網絡道德和安全規定,不瀏覽、不制作、不傳播不良信息,慎交網友,不進入營業性網吧。
37、珍愛生命,不吸煙,不喝酒,不濫用藥物,拒絕毒品。不參加各種名目的非法組織,不參加非法活動。
38、公共場所不喧嘩,瞻仰烈士陵園等相關場所保持肅穆。
39、觀看演出和比賽,不起哄滋擾,做文明觀眾。
40、見義勇為,敢于斗爭,對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要進行勸阻,發現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報告。
固定資產管理細則 篇3
一、鄉村少年宮以理念為先導、以知識創新為基礎、以能力實踐為核心、以活動體驗為特色,面向學校、面向社會、面向孩子創辦。
二、在上級的領導下,堅持正確的辦宮方向,努力把鄉村少年宮辦成具有鮮明特色的少年兒童教育陣地。
三、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熱愛少年兒童,堅持依法執教、廉潔從教,愛崗敬業,嚴謹治學,團結協作。
四、不斷深化教育教學改革,不斷培養和提高校內教師及校外輔導員的綜合素質;堅持社會效益和人才效益并重,增強鄉村少年宮對未成年人的感召力,成為未成年人的活動陣地。
五、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為未成年人創造良好健康的成長環境,營造濃厚的學習氛圍;鄉村少年宮要成為少年兒童校外教育的活動中心、藝術教育與德育教育的活動基地。
六、豐富全鎮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為未成年人搭建展示自我的平臺;認真組織和舉辦各種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