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學習執勤戰斗條令心得體會
(五)明確了政、后、防部門應當履行的戰備責任。新《條令》第二十條規定,后勤部(處)應當履行下列戰備職責:
1、組織建立戰勤保障體系,督促落實戰勤保障制度;
2、制定部隊執勤戰斗保障預案,并負責組織實施;
3、落實執勤戰斗裝備的配置計劃,建立裝備檔案,負責裝備管理和維修保養工作。
新《條令》第二十一條規定,防火監督部(處)應當履行下列戰備職責:
1、及時向司令部門和消防大隊、中隊通報轄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存在的影響滅火救援工作的問題、火災隱患及變化情況;
2、做好執勤力量對轄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熟悉和演練的協調工作,參與制定本級執勤戰斗預案,提供相關信息資料;
3、在發生火災事故時,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提供滅火救援相關信息,協同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以上是我認真學習了《執勤戰斗條令》后的幾點想法,不妥之處,請領導戰友多提寶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