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公務員法學習心得體會(精選8篇)
新修訂公務員法學習心得體會 篇1
在深入學習上下工夫,公務員法頒布近兩個月以來,各地各部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領導帶頭,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相結合,采取學習討論、座談交流、舉辦培訓班、撰寫心得體會等多種形式,迅速興起了學習公務員法的熱潮,有了良好的開端。當前,擺在廣大公務員和組織人事部門面前的重要任務是,要逐步把這一學習引向深入,使公務員法深入人心。
把學習引向深入,首先必須認真研讀法律原文。公務員法的內容涵蓋了公務員管理的各個環節和各個具體制度,既有實體性規定,也有程序性規定,內容豐富。短時間內要做到學懂弄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在原原本本地學習、吃透法律條文上下工夫,反復學習,深鉆細研,深刻理解公務員制度的基本內容,準確把握公務員法的精神實質,全面掌握公務員管理的.具體規定。
把學習引向深入,要緊密聯系實際開展學習。要緊密聯系干部隊伍建設的實際,聯系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實際,聯系組織人事干部隊伍能力建設的實際,根據不同層次、不同崗位干部的特點,提出不同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方法,努力增強學習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要圍繞近年來公務員制度推行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研究解決的辦法;要圍繞實施公務員法可能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探討貫徹落實的措施和對策建議。對于已有的干部人事方面的文件及部門規章等,涉及公務員管理的相關內容,要按照依法辦事的要求,分門別類進行清理。同時,對一些政策銜接問題,要認真調查研究,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
把學習引向深入,領導同志要帶頭學習。依法治國是黨領導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領導干部在國家管理和公務員管理中擔負著重要職責,學法、知法是守法、執法的前提。只有全面、準確、熟練地掌握公務員法的基本內容,才能為正確實施公務員法打下扎實的基礎。領導干部要發揮表率作用,多學一些、學深一些。要帶頭作學習輔導報告,帶頭撰寫學習心得體會,做好督促檢查,帶動和促進廣大干部的學習。
把學習引向深入,還要積極做好培訓工作。各地組織人事部門要充分認識公務員法培訓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要采取自上而下,分級負責,有組織、有計劃的培訓方法,抓緊辦好骨干研修班和師資培訓班。要在全體公務員中進行公務員法的普及和輪訓。各地各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舉辦培訓班、專題講座、研討會、交流會、知識競賽等形式,利用電臺、電視臺、報刊、絡等多種媒體開展培訓。要在做好這次全員培訓的基礎上,把公務員法培訓作為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在職培訓等培訓工作的重要內容,長期深入開展下去。要加強對公務員法培訓工作的質量評估,對參訓人員的學習情況和效果進行考核,有條件的地方和部門可結合實際組織考試,并將培訓情況、學習成績作為年度考核的內容和任職、晉升的依據之一。
新修訂公務員法學習心得體會 篇2
近日,一則咨詢因生活壓力大,公務員周末送外賣是否違紀的問題截圖在網上熱傳,引起了網友對公務員待遇的討論。
就在不久前,新華網也曾爆出類似的新聞,一位副鎮長因醫藥費不得不出去開網約車而被舉報受到縣紀委依規查處。《公務員法》有規定,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但從網上的回應來看,大部分網友對公務員因家庭困難而在上班之余做的情況表示理解,但也有網友認為,公務員本身的職責就是為服務,一邊在機關工作,一邊做工作,這樣“一心二用”,如何能夠做到全心全意為服務?俗話說“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公務員也是人,也有家,也不是“超脫三界外,不再五行中”的“神仙”,也需要養家糊口,如果不是生活所迫,沒有人愿意在上班之余犧牲自己的休息時間。
靠自己的本事賺點外快可以理解,但我們應該認識到,首先公務員本身身份特殊,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在群眾心中的形象,稍有偏差,很容易造成的熱議。其次公務員本身是國家的權利執掌者,利用為權力謀私留下可乘之機,借此領取較高薪酬,極易滋生。再次每個人的精力有限,公務員本身的工作關系著千萬人的利益,工作之余做容易造成精力分散,從而降低本職工作的效率和質量。因此以必要的規定來進行約束,也很有必要。
那么處在“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尷尬位置的公務員,在遇到經濟困難時,又當何去何從呢?第一,應該實行彈性化管理,對確實在經濟上有困難的同志,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前提下,調查核實后,可以進行適當的活動。第二,對于確實困難的公務人員家庭,相關黨組織和所屬單位應該建檔立案,適當予關心慰問。第三,此類事件的頻發也暴露出我國基層公務員的薪資水平確實處在一個相對較低的水平,因此根據不同地區,不同消費情況,合理提高基層公務員的待遇也很必要。
新修訂公務員法學習心得體會 篇3
前幾天參加了局機關組織《公務員法》培訓,很受教益,進一步增強了公務執法意識,提高了學法用法的觀念。現就法律“剛性約束”和責任方面談下自己的體會:
公務員制度是中國政治制度重要的組成部分,作為中國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綜合法律,《公務員法》的頒布與實施填補了我國法律體系的一項空白,對于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提高公務員隊伍素質,增強公務員責任意識,促進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而長遠的意義。
應該說我國對于違法的黨政領導干部,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制度已經比較健全,但是追究工作失職、領導失誤等領導責任的法律制度尚未觸犯法律,也不適用紀律處分時,往往難以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這在客觀上形成了對領導干部監督的空白,致使長期以來領導干部“只能上不能下”,相當一部分領導干部責任意識淡薄。
《公務員法》將“引咎辭職”引入公務員管理中,強調了公務員隊伍中領導成員應該承擔的責任,《公務員法》第八十二條規定:領導成員因工作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的,或者對重大事故負有領導責任的,應當引咎辭去領導職務。領導成員引咎辭職或者因其它原因不再適合擔任現任領導職務,本人不提出辭職,應當責令其辭去領導職務。將引咎辭職和責令辭職寫入法律,意味著要用法律的“剛性約束”來進一步強化法律責任,讓領導責任不再一種可以“大錯化小小錯化了”的虛幻責任,而是更加具體化,這有助于強化領導干部的權責意識,約束其在其位,謀其政,盡其責。
《公務員法》不僅把領導干部的引咎辭職制度寫入法律,而且規定了公務員的辭職制度。《公務員法》第八十三條明確規定了予以辭退的五種情形,那些年度考核連續兩年不稱職,不勝任現任工作,不接受合理安排,不履行義務,不遵守紀律,大錯沒有,小錯不斷的公務員,可以辭退。辭退制度的建立,將暢通公務員隊伍的出口,打破公務員只進不出的潛規則,加快公務員合理流動,增強公務員隊伍的生機與活力,所以,引入引咎辭職,完善責任追究制度,有利于培育公務員的責任意識。
為了防止公務員在任枉法、離任收贓,《公務員法》還對公務員離職后的從業作出了嚴格限制。規定: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的在離職3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單位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的經營活動,違反者要予以處罰。
我國公務員隊伍龐大,人數眾多,如何對這支隊伍進行科學管理,是公務員管理機構要解決的重要問題,《公務員法》的頒布,打破了公務員管理單一化的模式,創新分類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公務員隊伍的專業化建設水平。長期以來,我國公務員實行的是簡單的職務分類,即只有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之分。《公務員法》創新了公務員分類管理制度。第十四條規定:國家實行公務員分類管理制度。公務員職位類別按照公務員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對于具有職位特殊性,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設其它職位類別。根據職位的性質、特點劃分職位的類別,增設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職務,單設法官、檢察官職務,有利于依據職位的特點進行更科學的管理,有利于穩定和吸引科技人才,培育一支高素質公務員科技專家隊伍。有了《公務員法》,公務員的職責也更加明確。
在公務員晉升及工資待遇上,《公務員法》也做了修改,公務員實行國家統一的職務與職級相結合的工資制度。一個公務員,可以根據其能力、工齡、業務等因素,在職務上得到提升,如果沒有空缺職務擔任,在從事原工作的基礎上,享受與應提升職務相同的工資、福利待遇,即職級晉升。這樣公務員即使沒有職務的升遷,也可以通過職級晉升獲得待遇的提高,調動了公務員的積極性。此外,對于消除公務員的“官本位”意識,防止貪污,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新修訂公務員法學習心得體會 篇4
最新的《公務員法》己經頒布,并將于20__年6月1日起執行。新舊《公務員法》對比,最大的亮點,就是將原來只在縣級及以下公務員中執行的“職級并行”政策,擴大到了所有的公務員群體和參公人員群體。同時,取消了辦事員和副主任科員的設置,將公務員職級劃分為四等十二級,從科員一二級,到四級主任科員、四級調研員、二級巡視員。
新公務員法實施后,我覺得對公務員會有以下影響:
一、刪除了“非領導職務”,實行職務系列與職級系列并行。職務職級并行制度,打破了公務員僅靠職務晉升實現待遇提升的唯一通道。受益群體為年輕公務員,原本公務員在晉升容易碰到天花板,現在暢通了這一渠道,激發了更多公務員的干事創業的和活力。
二、公務員干滿三十年可以申請退休。公務員的收入逐步規范化,級別之間的待遇會逐步縮小。這項政策的主要受益人群為較早參加工作的同志,因此參加工作越早的公務員,越可以盡早的享受天倫之樂,特別是公務員職業常態化以后,公務員的收入基本逐步規范,級別之間的待遇會逐步縮小,大家往往會看淡一些東西,也會把家庭生活看的非常重要。
三、基層公務員的待遇將會有較大提高。特別是基層工作公務員,現在的待遇和工作量不成正比。此次《公務員法》的修訂實施后,待遇將會有較大的提高。并且提高的幅度將會較大,各種津補貼和養老金政策會進一步落實,標準都會有較大幅度的提高。
新修訂公務員法學習心得體會 篇5
“三嚴”是對修己正身之道的凝練和提升,也是對我們共產黨人為政之規的高度概括。修身,才能凈化升華思想認識,滌蕩鍛造純潔靈魂,做到身強身正。用權,旨在以法規為度,嚴字當頭,公字在心,用之公平,杜絕濫用職權,做到心正權正。律己,旨在自律,重在自覺,常思常想,常照鏡子,正正衣冠,治治小病,不該伸的手不伸,不該講的話不講,不該做的事不做,做到行得正、走得端。
“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謀事要實、創業要實、做人要實”,對各級領導干部的這一新要求,是加強領導干部作風建設一系列重要論斷的最新凝煉和提升。遵循“三嚴三實”,是每一位領導干部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實現“為民、務實、清廉”的思想路徑、工作方法、做人之則,更是一條要始終堅守的為政之要。
“三實”是對領導干部工作生活方方面面作風建設的更高更實要求。謀事要實,就要從實際出發謀劃事業和工作,所謀所思所為之事要符合實際情況、符合客觀規律、符合科學精神,不好高騖遠、好大喜功,不虛榮浮夸、脫離實際。創業要實,就要腳踏實地、真抓實干,從小事做起,從群眾關心的事做起,敢于擔當責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決問題。做人要實,就要誠字當頭、實字為先,對黨、對組織、對人民、對同志忠誠老實,做老實人、說老實話、干老實事,公道正派。
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黨員、干部要狠剎四風、端正作風,就要把“三嚴”要求切實貫徹在從政的全過程。只有加強黨性修養、堅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覺遠離低級趣味,自覺抵制歪風邪氣,才能嚴以修身。只有堅持用權為民,按規則、按制度行使權力,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不搞特權、不以權謀私,才能嚴以用權。只有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獨慎微、勤于自省,遵守黨紀國法,做到為政清廉,才能嚴以律己。
“三嚴三實”是為政之要。“嚴”是慎獨慎微的自律,“實”是腳踏實地的干勁。每一位領導干部,要把為政之“嚴”與做事之“實”熟稔于心、相互融合、外化于形,才能高舉為民務實清廉之旗,經得起各種各樣的沖擊和誘惑,營造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的風清氣正的為政環境,也才能更好地實現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價值追求。
新修訂公務員法學習心得體會 篇6
通過近一個月的初任公務員培訓,使我認識到一名合格公務員的成長是一個前景光明、充滿希望同時又需要付出努力和心血的過程,也是一個需要不斷完善不斷發展的長期的過程。結合培訓期間的感受,聯系在基層工作的切身體會,我對做一名合格的公務員有這樣幾點思考:
一、按照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努力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和領導能力
首先,要從代表我國先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要求出發,努力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特別是管理現代經濟、現代社會的能力。當今世界,經濟全球化迅速發展,以信息技術、生物技術為前沿領域的現代科技突飛猛進,對世界政治、經濟格局乃至人們的生產、生活方式,都產生了深刻的影響。
xx大提出的以工業化促進信息化,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使信息化與工業化融為一體,互相促進,實現生產力的跨越式發展,這將對加快我國的現代化進程起到重要的作用。深刻了解我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現狀和發展趨勢,了解發達國家先進生產力的發展狀況和發展趨勢,促使我們更進一步的去學習和掌握有利于促進先進生產力發展的管理知識和其他相關知識,提高管理現代經濟和現代社會的能力,以適應時代發展的新變化和新要求。與此同時,要注意培養自身創新的精神,在管理方式上大膽探索,以適應先進生產力發展的要求。還要培養提高自身開展群眾工作的能力。發展先進生產力,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是全民族的事業,我們要善于深入群眾,調動千百萬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依靠群眾的力量,不斷推動現代化建設的宏偉事業。?
第二,要從代表我國先進文化前進方向的要求出發,努力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特別是推進現代文化建設的能力。以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為指導,從有利于全面提高人的綜合素質,有利于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出發,與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偉大實踐相結合。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尤其是文化修養。
在今天,不掌握先進文化的公務員也無法帶領群眾完成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宏偉大業。隨著對外開放和信息化步伐的加快,各種思想、各種學說、各種觀念互相滲透、互相影響,呈現出極為復雜的局面。這就要求我們在工作中,用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武裝頭腦,具有時代意識和超前意識,具有創新思維和創新能力,始終代表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堅持三個文明一起抓,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設的協調發展是促進社會進步的手段。只有三個文明一起抓,才能促進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
第三,要從代表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要求出發,加強自身的公仆意識,做到廉潔奉公。代表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是黨和政府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我們黨從原先的革命黨轉變為執政黨后,黨的地位發生了變化,始終堅持黨的性質和宗旨,始終不脫離群眾,始終保持蓬勃的生機和旺盛的生命力,這就要求我們在執行黨和政府的決策、決定的時候始終按照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要求開展工作。
一是樹立正確的利益觀。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要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時刻把人民的利益、黨和國家的利益放在首位,牢固樹立公仆意識,做到廉潔奉公。
二是努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不斷提高政治水平和精神境界。三是增強群眾觀念,自覺接受群眾監督,要把人民群眾滿意不滿意、認可不認可、答應不答應作為衡量我們工作的首要標準。四是真心實意為群眾辦好事、辦實事,堅決摒棄官僚主義、形式主義,關心群眾疾苦,為群眾排憂解難。?
二、一切從實際出發,深入基層,做好本職工作
(一)、深刻認識基層鍛煉的重大意義
在基層鍛煉是成長為合格公務員的前提,我理解在基層工作有這樣三點意義:
1、通過基層來了解和熟悉社會,掌握在社會中生存和發展的能力。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小鄉鎮其實就是整個大社會的縮影。在鄉鎮工作,有利于理清各部門的具體分工、工作程序及各部門間的協作關系,加強對事務的協作解決能力。
2、掌握社會的真實情況,真正理解并有效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只有在基層,切實的了解百姓的所思、所需,在微觀上深入了解調查最基層群眾的喜怒哀樂,在將來的工作才能少走彎路,少出偏差。
3、通過基層工作鍛煉意志、磨練品行,培養公務員的基本素質。公務員擔負著改革開放、富國強民的偉大使命,需要較好的身體和心理素質。只有面對著社會的驚濤駭浪,體味過生活的酸甜苦辣,才能培養出過人的體能,堅毅的品格,周到細致的辦事能力,遇難則上的精神面貌,才有可能更好的為人民服務。
(二)、不斷豐富和發展自己的知識結構和體系
“社會政治學”這個學科的廣度和深度遠遠超出了我們以前所接觸過的知識,它是國家公務員的主修課程,我們卻對它知之甚少。如怎樣寫好一份通知,寫好一篇調查報告,各部委局辦的主要負責人是誰,三提五統具體指的是什么,這些需要我們不斷在實踐中學習,不斷豐富和發展我們的知識結構與體系。
(三)、以青年應有的熱情和激情投入工作
種種由改革而引發的歷史巨變,給我們呈現出一副多么蔚為壯觀、精彩紛呈的時代畫卷。在如此泥沙俱下、變幻莫測,飽含著民眾呼求和預示著民族命運的現實面前,任何一個對人民的希望和社會的未來保持一份清醒和責任感的青年,尤其是我們走上公務員崗位的青年,在這種洶涌澎湃的社會現實面前,都會深深的受到感染并全身心的投入其中。
新修訂公務員法學習心得體會 篇7
XX屆全國人大會第XX次會議27日表決通過了公務員法。國家簽署第35號主席令,公布了這部法律。這部法律將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公務員法分為總則,公務員的條件、義務與權利,職務與級別,錄用,考核,職務任免,職務升降,獎勵,懲戒,培訓,交流與回避,工資福利保險,辭職辭退,退休,申訴控告,職位聘任,法律責任和附則,共18章107條,約120xx字。法律規定,公務員制度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貫徹中國共產黨的干部路線和方針,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同時,主要對公務員領域的以下具體內容做出規定:
——三個標準界定公務員范圍
公務員法明確界定了公務員的范圍。如果一個工作人員同時符合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這三個標準,就屬于公務員的范圍。法律同時規定,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準參照本法進行管理。
法律在總則一章指出,制定本法的目的是為了規范公務員的管理,保障公務員的合法權益,加強對公務員的監督,建設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促進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
法律規定,公務員制度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貫徹中國共產黨的干部路線和方針,堅持黨管干部原則。
法律規定,公務員的管理,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依照法定的權限、條件、標準和程序進行。公務員的管理,堅持監督約束與激勵保障并重的原則。公務員的任用,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注重工作實績。國家對公務員實行分類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學化水平。
——聘任制納入公務員管理范疇
公務員管理將引入聘任制,即機關根據需要,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對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和輔助性職位實行聘任制。按照法律規定,機關聘任公務員可以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的程序進行公開招聘,也可以從符合條件的人員中直接選聘。機關聘任公務員應當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書面的聘任合同,確定機關與所聘公務員雙方的權利、義務。聘任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法律規定,聘任合同期限為1年至5年。聘任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1個月至6個月。聘任制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實行協議工資制,具體辦法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
有關專家認為,聘任制相對于傳統公務員的選任制和委任制,有利于進一步解決公務員能進不能出、缺乏活力等問題。近20xx年來國外公務員管理越來越多地采用聘任制。此舉為機關吸引優秀的人才特別是專業技術人才開辟了一條合法的渠道,為使用輔助性、操作性的人員提供一種靈活、便捷的方式。
法律還確立國家建立人事爭議仲裁制度。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根據需要設立。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公務員主管部門的代表、聘用機關的代表、聘任制公務員的代表以及法律專家組成。聘任制公務員與所在機關之間因履行聘任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裁決生效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三種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公務員法明確規定下列三種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法律規定,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采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錄用公務員,必須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內,并有相應的職位空缺;錄用公務員,應當發布招考公告。招錄機關應當采取措施,便利公民報考。招錄機關根據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并予以公示。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外籍人士無緣公務員職位
公務員法明確了公務員應當具備的條件,其一就是要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依照這部法律,公務員應當具備的條件還包括:年滿十八周歲;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對照上述規定可以發現,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公務員必須具備什么學歷,也沒有回答乙肝病毒攜帶者是否可以參加公務員考試。
法律還規定了公務員應當履行的義務: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忠于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模范遵守社會公德;清正廉潔,公道正派;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法律還規定了公務員享有的權利:獲得履行職責應當具有的工作條件;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獲得工資報酬,享受福利、保險待遇;參加培訓;對機關工作和領導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提出申訴和控告;申請辭職;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實行公務員交流制度
公務員法規定,國家實行公務員交流制度,公務員可以在公務員隊伍內部交流,也可以與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調任、轉任和掛職鍛煉。
法律規定,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可以調入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副調研員以上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調任機關應當對調任人選進行嚴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權限審批,必要時可以對調任人選進行考試。
按照法律規定,公務員在不同職位之間轉任應當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和職數內進行。對省部級正職以下的領導成員應當有計劃、有重點地實行跨地區、跨部門轉任。對擔任機關內設機構領導職務和工作性質特殊的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應當有計劃地在本機關內轉任。
關于任職回避,法律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公務員職業發展途徑有望實現多元化
我國實施多年的公務員制度只提供了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兩個職務系列,公務員的職業發展階梯過于單一。公務員法則在綜合管理類職位外,增設了專業技術類職位和行政執法類職務等,致力于建立多元化的公務員職業發展途徑。
法律規定,國家實行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公務員職位類別按照公務員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國務院根據本法,對于具有職位特殊性,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設其他職位類別。
法律規定,國家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設置公務員職務序列。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非領導職務層次在廳局級以下設置。
法律規定,綜合管理類的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職務層次和機構規格設置確定。綜合管理類的非領導職務分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
法律規定,公務員的職務應當對應相應的級別。公務員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系,由國務院規定。公務員的職務與級別是確定公務員工資及其他待遇的依據。公務員的級別根據所任職務及其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歷確定。公務員在同一職務上,可以按照國家規定晉升級別。
——實行統一的職務與級別相結合的工資制度
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實行國家統一的職務與職級相結合的工資制度,國家建立公務員工資的正常增資機制。按照法律規定,公務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國家實行工資調查制度,定期進行公務員和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的調查比較,并將工資調查比較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工資水平的依據。
法律還規定,公務員工資制度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體現工作職責、工作能力、工作實績、資歷等因素,保持不同職務、級別之間的合理工資差距。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地區附加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等津貼,享受住房、醫療等補貼、補助。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公務員工資應當按時足額發放。
法律還規定,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福利待遇,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提高公務員的福利待遇。公務員實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休假。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國家建立公務員保險制度,保障公務員在退休、患并工傷、生育、失業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法律同時還規定,任何機關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自行更改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務員的工資、福利、保險待遇。任何機關不得扣減或者拖欠公務員的工資。違反國家規定,更改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待遇標準的,由縣級以上領導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區別不同情況,分別予以責令糾正或者宣布無效。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新修訂公務員法學習心得體會 篇8
公務員法頒布近兩個月以來,各地各部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領導帶頭,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相結合,采取學習討論、座談交流、舉辦培訓班、撰寫心得體會等多種形式,迅速興起了學習公務員法的熱潮,有了良好的開端。當前,擺在廣大公務員和組織人事部門面前的重要任務是,要逐步把這一學習引向深入,使公務員法深入人心。把學習引向深入,首先必須認真研讀法律原文。公務員法的內容涵蓋了公務員管理的各個環節和各個具體制度,既有實體性規定,也有程序性規定,內容豐富。短時間內要做到學懂弄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在原原本本地學習、吃透法律條文上下工夫,反復學習,深鉆細研,深刻理解公務員制度的基本內容,準確把握公務員法的精神實質,全面掌握公務員管理的具體規定。
把學習引向深入,要緊密聯系實際開展學習。要緊密聯系干部隊伍建設的實際,聯系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實際,聯系組織人事干部隊伍能力建設的實際,根據不同層次、不同崗位干部的特點,提出不同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方法,努力增強學習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要圍繞近年來公務員制度推行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研究解決的辦法;要圍繞實施公務員法可能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探討貫徹落實的措施和對策建議。對于已有的干部人事方面的文件及部門規章等,涉及公務員管理的相關內容,要按照依法辦事的要求,分門別類進行清理。同時,對一些政策銜接問題,要認真調查研究,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 把學習引向深入,領導同志要帶頭學習。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領導干部在國家管理和公務員管理中擔負著重要職責,學法、知法是守法、執法的前提。只有全面、準確、熟練地掌握公務員法的基本內容,才能為正確實施公務員法打下扎實的基礎。領導干部要發揮表率作用,多學一些、學深一些。要帶頭作學習輔導報告,帶頭撰寫學習心得體會,做好督促檢查,帶動和促進廣大干部的學習。
把學習引向深入,還要積極做好培訓工作。各地組織人事部門要充分認識公務員法培訓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要采取自上而下,分級負責,有組織、有計劃的培訓方法,抓緊辦好骨干研修班和師資培訓班。要在全體公務員中進行公務員法的普及和輪訓。各地各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舉辦培訓班、專題講座、研討會、交流會、知識競賽等形式,利用電臺、電視臺、報刊、網絡等多種媒體開展培訓。要在做好這次全員培訓的基礎上,把公務員法培訓作為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在職培訓等培訓工作的重要內容,長期深入開展下去。要加強對公務員法培訓工作的質量評估,對參訓人員的學習情況和效果進行考核,有條件的地方和部門可結合實際組織考試,并將培訓情況、學習成績作為年度考核的內容和任職、晉升的依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