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踩踏事件應急預案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內可能發生的擁擠、踩踏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促進學校教育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訂本方案。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機構設置:
1)學校成立嚴防擁擠踩踏事故發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組員:、各班主任
2)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日常工作及領導小組交辦的事宜,辦公室設在校長辦公室,由任組長。
3)監督檢查組:由德育處負責日常的監督檢查工作,辦公室及領導小組成員隨時督察。
舉報電話:。
4)醫療救護組:當發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發出醫療求援,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受傷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并向主管領導匯報。
2、機構職責:
1)領導小組職責:
全面領導學校擁擠踩踏事故安全工作,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及學校實際,研究制訂工作意見,并對辦公室、預防檢查小組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
統一指揮擁擠踩踏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統一組織事故善后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盡快恢復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生活秩序。
定期組織學校擁擠踩踏安全工作總結、研討,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并負責對學校擁擠踩踏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與評價。
2)辦公室職責:
下發上級有關文件和本辦制訂的各項文件、通知,指導下屬各相關部門或人員實施應急處理預案。
接到事故報告,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協調各方關系,具體負責人員調度,組織后勤保障,保障應急處理工作的有序進行。
根據工作計劃和領導小組的指示,在學校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擁擠踩踏事故安全的宣傳預防演練工作,并組織人員對開展工作的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及時向領導小組反饋檢查情況,提出階段性工作建議。
二、日常工作開展:
1、完善制度。在上級下發有關制度和工作意見的基礎上,要求對本校擁擠踩踏事故安全制度進行全面修訂完善,并上報。
2、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由辦公室牽頭,以各項安全制度落實為重點,結合學校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結果以通報全體教職工。
3、落實職責。校長為學校擁擠踩踏事故安全第一責任人,安全監督員、值周教師、上課教師為直接責任人,管理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實行學校擁擠踩踏事故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
4、加強教育。加強對廣大師生宣傳教育,要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如團隊活動、主題班會、黑板報等多種途徑和形式對學生深入開展預防擁擠踩踏事故的專題教育,讓學生充分認識發生擁擠踩踏事故的主要原因、嚴重后果及其防范措施,了解在樓梯間打鬧、搞惡作劇的危險性。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