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單位防暴雪應急預案(精選3篇)
2023單位防暴雪應急預案 篇1
為做好今年的防雨雪冰雹工作,確保我校全體師生安全和學校財產等不受損失,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學期工作預案:
一、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工作職責:
1.做好防雨雪宣傳工作,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意識,確保師生無傷亡,財產不受損失。
2.再此期間堅持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能離崗、脫崗、代崗,如遇特殊情況,主要領導、班子成員、及相關老師通訊工具保持暢通,接到命令及時到崗。
3.總務處要將所有房屋等進行嚴格細致的檢查,不留死角,發現問題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采取措施,排除隱患。
4.著重做好學生上學(放學)途中安全教育,各班要做好排查工作,班主任應及時了解學生家庭居住地址條件等相關信息,尤其是住在離校遠的學生家庭情況,與家長保持聯系,提高防災意識。遇險情學生在沒家長接送和老師看護下,不得單獨離校,,確保無意外發生。
二、課間值班安排及職責。
1.值班領導:一樓:二樓:三樓:
2.水房門口:門衛老師。
3.男廁所:女廁所:
4.前操場:
后操場:
5.西樓梯:一樓
二樓
三樓
6.東樓梯:一樓
二樓
三樓
工作職責:
1.值班教師課間到指定位置,負責學生上下樓梯的安全。
2.值班教師如果發現地面比較滑或者有不安全隱患等現象,及時通知值班領導。
3.各班班主任課間及時到各班,負責教室門口走廊的學生安全。
三、清掃積雪的安排及要求。
1.校門外及廁所周圍:五年級二班
2.校門口至門廳西邊:六年級
3.一、一教室門前至樓門廳:五年級一班
4.一、二至二、一教室門前:四年級一班
5.東墻至二、二教室門前:四年級一班
6.全體教師到前操場參加掃雪。
值班電話
2023單位防暴雪應急預案 篇2
為做好今年的防雨雪冰雹工作,確保我校全體師生安全和學校財產等不受損失,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學期工作預案、
一、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工作職責、
1.做好防雨雪宣傳工作,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意識,確保師生無傷亡,財產不受損失。
2.再此期間堅持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能離崗、脫崗、代崗,如遇特殊情況,主要領導、班子成員、及相關老師通訊工具保持暢通,接到命令及時到崗。
3.總務處要將所有房屋等進行嚴格細致的檢查,不留死角,發現問題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采取措施,排除隱患。
4.著重做好學生上學(放學)途中安全教育,各班要做好排查工作,班主任應及時了解學生家庭居住地址條件等相關信息,尤其是住在離校遠的學生家庭情況,與家長保持聯系,提高防災意識。 遇險情學生在沒家長接送和老師看護下,不得單獨離校,確保無意外發生。
二、課間值班安排及職責。
1. 值班領導、
2. 水房門口、
3. 男廁所、
4. 前操場、
后操場、
5. 西樓梯、
一樓
二樓
三樓
6. 東樓梯、
一樓
二樓
三樓
工作職責、
1.值班教師課間到指定位置,負責學生上下樓梯的安全。
2.值班教師如果發現地面比較滑或者有不安全隱患等現象,及時通知值班領導。
3.各班班主任課間及時到各班,負責教室門口走廊的學生安全。
三、清掃積雪的安排及要求。
1.校門外及廁所周圍:五年級二班
2.校門口至門廳西邊、六年級
3.一、一教室門前至樓門廳、五年級一班
4.一、二至二、一教室門前、四年級一班
5.東墻至二、二教室門前、四年級一班
6.全體教師到前操場參加掃雪。
2023單位防暴雪應急預案 篇3
1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積極防范和應對暴風雪災害,盡最大努力減少次生、衍生災害帶來的損失,提高全市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和應急救援水平,建立健全防范和應對暴風雪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工作運行機制,科學、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救援救助工作,全力維護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和社會和諧穩定。按照國家、省有關要求,依據《葫蘆島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此應急預案適用葫蘆島市行政區域及所轄海域發生的暴風雪災害的預防與應急準備、預警發布與信息報告、應急處置與救援求助、災后恢復與重建活動等。
1.3工作原則
防范和應對暴風雪災害工作應遵循下列原則: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最大限度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社會經濟損失;堅持各級政府統一領導,實行分級管理,部門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堅持軍地聯動,充分發揮基層自治組織和社會團體的作用,眾志成城、團結一致、共同完成暴風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2風險分析
2.1地理位置、氣候
葫蘆島市地處遼寧省西部,依山傍海,地勢自西北向東南逐漸降低。地理坐標位于東經119°12~121°02,北緯39°59~41°12之間。屬暖溫帶亞濕潤季風氣候,四季分明。各地年平均氣溫在8.2-9.2攝氏度,年平均最高氣溫在14.3-15.1攝氏度之間,年平均最低氣溫為2.3-4.0攝氏度,葫蘆島地區平均降水量在560-630毫米。全年降水量主要集中在7-8月份,冬季降水量僅占全年降水量的3-4%。
但是近年來,在全球氣候環境日益復雜變化的情況下,極端暴風雪氣象災害的反常性、突發性、不可預見性在部分地區仍然較為突出,本市發生暴風雪災害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2.2暴風雪極端天氣危害
2.2.1葫蘆島市暴風雪極端天氣危害辨析
略
2.2.2暴風雪災害的主要危害
根據我市暴風雪災害特點及歷年城市暴風雪災害發生情況分析,冬季暴風雪災害時有發生,嚴重影響城市道路、橋梁及公共場所等設施的使用安全。
(1)葫蘆島市為沿海城市,冬季氣溫低,遇寒流時暴風雪災害發生的概率增大,暴風雪災害易造成道路結冰,加之部分道路坡度大,導致城區車輛在道路、橋梁上行駛安全性明顯降低,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增加,易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由于道路交通受阻,也會造成物流等行業運輸中斷,影響城市生活必需品的供應保障。
(2)因積雪、結冰過厚,易導致房屋、車棚、廣告設施、店招店牌、樹木等受壓倒塌。
(3)葫蘆島市公共廣場較多,夜間降雪如果不能快速清除,將不利于市民的`正常活動,冰雪融化可能造成廣場結冰,市民在公共場所易發生滑倒傷人事件。
(4)暴風雪災害發生后,如果不能及時清理房屋及高空物體上的積雪,將形成冰凌,一旦冰凌掉落,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及其他次生災害。
(5)由于晝夜溫差較大,城市暴風雪災害發生后,會形成冰融現象,出現結冰路面覆蓋積雪的情況,車輛行駛時易發生滑移失控事故。
(6)暴風雪災害易造成供水、供熱管道凍管破裂,影響正常供水供熱;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時,會造成居民及工商業用戶燃氣使用量增加,可能造成燃氣供應不足。
3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3.1應急指揮部組成
防范和應對暴風雪災害實行各級政府主要領導負責制。市政府成立防范和應對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
總指揮:由市政府市長擔任
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常務副市長擔任
成員:由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和各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人組成。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政府辦公室、葫蘆島市軍分區、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衛健委、市應急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文旅廣電局、葫蘆島市氣象局、葫蘆島海事局、葫蘆島市消防救援支隊、武警葫蘆島支隊、綜合執法支隊、高速公路葫蘆島分公司、葫蘆島火車站、葫蘆島北站、國網葫蘆島供電公司、聯通公司、移動公司、電信公司、鐵塔公司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3.2應急指揮部職責
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領導全市防范和應對暴風雪災害工作;研究解決搶險救災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督促檢查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部門的災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匯報災情并決定請求省政府支援項目等。
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擔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市政府秘書長、市應急局局長擔任。
3.3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負責制定、傳達、發布指揮部的指示和指令;協調指揮應對處置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對暴風雪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收集、發布信息,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應對進展情況;必要時,商請駐軍部隊、武警參加應急救援;必要時,代指揮部發布命令,各成員單位必須無條件服從;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具體職責:第一時間組織召開指揮部會議,統一思想,明確任務,提出要求。災情嚴重時,發布通告,要求建筑工地、海上、高空、露天作業一律停工,危險路段、旅游景點、文博單位、娛樂場所一律關閉;學校、幼兒園、線下培訓機構一律停課;長途客運(校車)、危化運輸、貨運碼頭一律停運;倡導市民非必要不出行,商戶非必要不經營。
指揮部辦公室下設應急救援組、災情評估組、宣傳報道組、綜合信息組。
3.3.1應急救援組:負責協調指揮,調配物資,處置突發險情,轉移安置受災群眾,發布災情信息;按照指揮部指令協調調動駐軍部隊、直升機工作。(市應急局牽頭,市政府辦、葫蘆島市軍分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健委、市工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配合)
3.3.2災情評估組:負責災情信息的收集、匯總、評估和上報工作。(市應急局牽頭,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利局、市衛健委、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3.3.3宣傳報道組:負責對搶險救災工作的成效和典型事跡進行宣傳報道、管控網絡輿情。(市委宣傳部牽頭,市氣象局、市應急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健委、市工信局、市葫蘆島市消防救援支隊配合)
3.3.4綜合信息組:負責組織會議、領導講話,起草發布命令指令等文件,負責暴風雪災害信息的收集、整理、匯總和上報工作;收集各工作組的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和指揮部報告。(市應急局牽頭,市委宣傳部、市氣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衛健委、市工信局、市農業農村局、葫蘆島市消防救援支隊配合)
3.4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
市應急局:負責及時傳達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和命令;指導協調各縣(市)區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人員轉移安置工作;核查、匯總和上報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協調相關部門做好與災害相關的高危行業生產安全預警和向本區域內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預警預報,檢查監督規模以上企業安全生產的落實情況,做好防范和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市委宣傳部:負責引導社會輿論和網絡輿情,指導協調有關單位做好暴風雪災害搶險救災的宣傳報道工作;組織新聞媒體及時播發暴風雪、大風、道路結冰、路面管控等災害性天氣監測、預警信息;協調發布風險防范、避險逃生知識技能,引導企事單位、社會公眾做好暴風雪天氣的防范和應對;宣傳市委、市政府應對惡劣天氣的部署情況及各地區各部門的應對措施;宣傳搶險救災的典型人物和先進事跡。
市發改委:負責及時安排救災項目,落實項目建設資金,做好督促和檢查工作;做好暴風雪災害期間的生活保障計劃,及時向受災群眾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糧、油等保障;要停止成品糧輪出作業;組織人員做好道路融雪和積雪清掃工作;迅速了解和掌握受災情況,及時匯總上報。
市教育局:負責根據暴風雪預警,及時向屬地教育部門和學校通報相關信息,督促學校、幼兒園、線下教育培訓機構對重點部位進行防護、加固,并對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整改;根據災情及時調整教學工作,按照指揮部指令和實際情況采取停課、提前放學、延時放學等安全措施;加強對校車的運行安全管理;協調學校、幼兒園、線下教育培訓機構做好防雪除雪工作;負責受災信息收集和上報工作。
市工信局:負責掌握我市相關救災物資生產企業的生產能力和庫存情況;根據指揮部要求及時協調有關單位按時完成所需保障物資的緊急生產任務;協調市內移動、聯通、電信、鐵塔等通信運營商,加大對暴風雪前和暴風雪災害期間的通信設備、設施的巡查檢查和維護力度,及時做好對雪災損毀的通信設備設施的搶險和恢復工作,極端情況下對全市救援工作提供通訊應急支援;保障通信暢通;協調供電公司做好電力供應。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社會治安、交通疏導、交通管制和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加強道路交通實時監控,及時發布交通指引信息;加強交通秩序維護,及時指揮疏導行駛車輛;暴風雪災害發生后,要加強轄區的治安巡邏和交通疏導;要加強城區干道、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的交通管制和疏導,必要時協調有關單位及時關閉高速公路和易發生交通事故的積雪結冰路段,維護正常交通秩序,避免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配合有關部門積極做好受災人員的轉移救助和參與高速公路應急救援及救助工作;及時收集并上報災情。
市民政局:負責指導民政服務機構做好防范和應對暴風雪災害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全力做好街頭流浪乞討人員收留救助工作;重點對無保戶、低保戶、鰥寡孤獨、癡孽呆傻、燃煤取暖戶巡查救助。
市財政局:負責救災資金下撥、管理、監督工作;根據指揮部決定及時安排和下撥救災資金;及時協調有關部門籌措與應急工作相適應的應急資金保障;根據災情及時向上級報告和申請救災補助資金。
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及時發布海洋預警信息的監測和預警;加強管轄領域、單位和人員對暴風雪災害的.安全防范,組織人員做好道路積雪清掃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加強對暴風雪發生時大氣環境質量狀況監測,為應對處置提供服務;加強所屬人員對暴風雪災害的安全防范,組織人員做好道路積雪清掃工作。
市住建局:負責組織力量整合、協調大型除雪機械和資源,在48小時內打通城市主要交通干道,盡快恢復城市交通;負責加強保障城鎮供熱、供氣、公交等公共設備、設施正常運行;及時搶修和恢復因災損毀的供熱、供氣、公交等公共設施;督導戶外施工單位停止施工;做好人防工程因暴風雪災害引發突發事件的防護和救援工作;指導結建人防工程和在建人防工程管理單位因暴風雪及冰凍雨雪災害引發突發事件的防護和救援工作;督促、檢查、上報各部門和單位除雪任務完成情況。
綜合執法支隊:負責及時通知商戶關好庫房門窗,緊固室外搭建物;會同有關部門對危房、險房、臨時建筑物、農貿大廳等場所以及廣告牌匾、工地塔吊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疏散人員,確保安全無事故。
市交通局:接到暴風雪災害預警信息后,負責迅速調集人員和除雪機械設備到達除雪現場,及時清除普通公路積雪,72小時之內,打通轄區內國道、省道,保證主要交通干線暢通;負責對普通公路上被困人員和車輛實施緊急救援和救助;負責做好融雪劑、防滑料等物資的儲備;建立健全除雪防滑救災搶險專業隊伍和應急保障車輛數據庫,做好相關人員的技術培訓,做好除雪設備、運輸車輛等設備的調試與檢修保養工作;積極配合公安交警部門管控相關國道、省道公路;及時上報災情和總結評估。
市水利局:負責已建、在建河堤防、閘壩、水庫等各類水利工程的管理,做好隱患排查和搶險救災工作;負責做好城區居民供水保障,加強對全市供水設備設施的巡查檢查;及時組織協調相關人員對供水設備、設施的應急搶修和恢復工作;及時上報災情和總結評。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對畜牧業、水產養殖、設施農業采取必要的防寒除雪措施;及時了解和掌握農業受災和損失情況,分析災害對農業生產的影響,提出措施建議;統籌安排農業救災資金;指導農民、種養殖業戶和畜牧企業開展生產自救;協調有關部門開通飼草、飼料綠色運輸通道,組織對被困畜禽的緊急救助工作;組織力量預防和控制動物重大疫病發生,及時消除動物疫情隱患;做好對漁船進港、防浪、避浪防御和救援工作;負責核實農業災情和上報工作。
市商務局:負責保證災區各類生活必需品的供應,做好糧、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及時報告監測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密切跟蹤上述商品供求和價格變化情況,做好市場的監管和貨源的組織、調運平抑物價,保證市場供應維護價格穩定。
市衛健委:負責加強災區疾病監測和疫情報告;及時派出衛生監督人員深入受災地區和臨時安置點,對公眾生活飲用水衛生、公共場所衛生等進行衛生監督和指導,加大對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的醫療衛生和傳染病防控工作進行衛生監督檢查;協調各級各類醫療急救中心(站)、綜合醫院醫療救治專業機構對滯留高速公路人員、災區現場及臨時安置點因災致傷人員的救援、轉送和現場救治工作。
市國資委:負責指導協調對所監管企業做好應對暴風雪災害的應急救援和救助工作。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生活必需品市場價格監管及食品藥品、特種設備安全。
市自然資源局:負責組織暴風雪及冰凍雨雪災害發生后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和評估,并做好必要的防護救助工作。
市文旅廣電局:負責向本行業發布暴風雪災害預警信息;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和專業力量實施對因暴風雪災害滯留在景區內的游客和工作人員的應急救援和緊急救助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暴風雪災害的監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及時向指揮部提供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為啟動和終止全市防范和應對暴風雪災害應急預案、組織搶險救災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按規定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和防御指引信息,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災情嚴重時開展現場應急監測和預報服務工作。
葫蘆島海事局:負責所轄海域水上交通監控管制;通過各種信息平臺,及時轉發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履行葫蘆島市海上搜救中心辦公室職責,組織和協調本系統力量對海上遇險人員和船只參加搜救行動。
高速公路葫蘆島分公司:積極配合公安高速交警部門封閉高速公路;接到暴風雪災害預警(氣象預報)后,迅速調集人員和除雪機械設備到達作業現場,及時清除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積雪,72小時之內,打通轄區內高速公路,高速干線暢通;負責對高速公路上被困車輛和人員實施緊急救援和救助,做好必需的食品、飲水、藥品和汽(柴)油等必需品的保障工作;及時上報災情和總結評估。
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暴風雪災害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救助工作。
葫蘆島軍分區:負責組織指揮所屬民兵、預備役部隊參加搶險救災;根據災情和指揮部決定,協調駐軍部隊參加救災工作。
武警葫蘆島支隊: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災區的社會穩定,根據災情和地方政府需要,指揮所屬部隊支援地方參加搶險救災和應急救援工作。
葫蘆島火車站、葫蘆島北站:負責組織轄區鐵路系統搶險救援救助工作;組織力量及時清除鐵路道口、車站等重要路段積雪,保證列車正常運行;及時安置和疏導因列車延誤滯留的旅客,維護鐵路的正常秩序;及時恢復鐵路交通運輸和保障搶險救援人員、物資的輸送;及時向指揮部報告災情信息。
國網葫蘆島供電公司:負責葫蘆島電網供電設施、設備的搶險搶修和應急處置工作;加強電力設施巡查和電網運營監控;組織專業力量及時對受損電力設備設施進行搶修和恢復,全力保障保障城市居民及工農業生產安全用電。
聯通公司、移動公司、電信公司、鐵塔公司:負責保障全市境內的信息暢通;組織調動通信專業搶修隊伍及時恢復雪災損毀通信設施,確保通信暢通。
各縣(市)區政府,在接到暴風雪災害預警(氣象預報),特別是災害發生后,要切實履行好屬地責任,加強領導,周密部署,要照本預案制定符合本地區實際的防范和應對暴風雪應急預案和處置方案,組織街道(鄉鎮)社區(村屯)按照“各掃門前雪”的慣例積極組織群眾掃雪、除雪、減災通行;加大對重點區域、重點設施、重點部位的全面檢查和整改,防范暴風雪災害可能導致的次生、衍生危害;跟蹤了解和掌握災情動態,及時上報受災情況;組織、動員企事業單位、學校、街道、鄉鎮、社區、村屯等基層組織和廣大人民群眾,開展自救互救,做好因暴風雪災害引發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確保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和社會和諧穩定。
上述各成員單位在此預案基礎上,結合本單位任務的實際,分別編制修訂各自領域防范和應對暴風雪災害的部門應急預案(或者處置方案),各個部門預案應與本預案有效銜接。
4應急準備
4.1資金準備
市本級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建立應急儲備金制度,一旦發生暴風雪災害,財政部門要及時安排和下撥救災資金,確保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4.2物資儲備
市本級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安排專項資金進行救災物資動態儲備和生產能力儲備,購置和儲備一定數量的除雪機械設備和物資,為城市除雪和道路除雪配備必要的專用車輛及除雪設備,保證除雪工作需求。
各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和基層組織應當購置和儲備除雪專用工具,為全民參加除雪行動提供保障。
應急部門應儲備棉帳篷、棉被、棉衣等必要的救災物資,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需要。
通信部門應儲備必要的應急通信設備,保障搶險救災行動通信暢通。
4.3應急聯絡
在防范和應對暴風雪災害期間,各級應急指揮部要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各縣(市)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一律在本地區值班值守,分管同志全時在崗在位;建立健全聯絡員制度,明確聯絡員的工作職責、通信方式、報告程序、報告內容等,確保上下級之間、部門之間溝通聯絡暢通;建立與專家、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機構等的通信聯絡數據庫,調度值班電話24小時有人在崗值守,做到即時聯系,通信暢通。加強信息報送,遇有突發事件要第一時間報告指揮部,及時啟動應急響應,相關負責人要第一時間趕赴指揮部指揮處置,有效應對各類突發事件。
4.4預警發布
氣象部門應建立和完善預警信息發布系統,按相關規定及時發布暴風雪天氣預警信息;廣播、電視、海事、高速公路、通信運營企業及住建等部門和單位,應按有關要求及時、無償播報和轉發暴風雪天氣預警信息。
4.5應急隊伍
公安、交通、住建、衛健、農業農村、海事、電力、通信、鐵路、消防等部門和單位要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建立和完善各種應急行動方案,明確任務分工,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實施。
5預警級別
根據《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辦法》,暴風雪分為四個等級,按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從重到輕依次為暴風雪紅色、橙色、黃色、藍色預警信號。
5.1紅色預警信號
6小時內降雪量將達15毫米以上,或者已達15毫米以上且持續降雪,可能或者已經對交通或者農牧業有較大影響。
5.2橙色預警信號
6小時內降雪量將達1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或者已經對交通或者農牧業有較大影響。
5.3黃色預警信號
12小時內降雪量將達6毫米以上或者已達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對交通或者農牧業有影響。
5.4藍色預警信號
12小時內降雪量將達4毫米以上,或者已達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對交通或者農牧業有影響。
6應急響應
6.1響應原則
暴風雪預警信息發布后,對可能出現的暴風雪災害,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堅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緩、先重后輕的原則主動處置;堅持政府統一指揮周密部署,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軍地聯合救援救災,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形成全民共同參與的聯動機制。
6.2響應條件
暴風雪預警信息發布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做好充分預防和應對準備工作;暴風雪災害發生后,對可能造成的危害進行分析研判,及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應對措施,全面部署搶險救災工作。
6.3應急行動
指揮部依據氣象預報,啟動應急響應級別,并發布應對命令,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迅速就位,做好應對準備。市委宣傳部,市應急局、氣象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衛健委、工信局、農業農村局、葫蘆島市消防救援支隊第一時間進駐指揮部辦公室。在指揮部的領導下,加強部門聯動形成工作合力,科學、有序、高效地做好防暴風雪各項應對處置準備工作。
各縣(市)區政府暴風雪災害發生后,按照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立即啟動本縣(市)區政府應急預案,全面部署搶險救災工作。
6.4響應終止
暴風雪及災害結束、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指揮部決定終止應急響應,市委宣傳部和指揮部辦公室分別負責對外和對內發布。
7災情報告和評估
7.1災情報告和評估的責任單位
縣(市)區政府是暴風雪災害評估報告的責任單位,發改、教育、工信、公安、民政、財政、住建、交通、水利、農業農村、商務、衛健、應急、文旅廣電、氣象、海事、通信、鐵路、電力等部門和單位,按行業歸口調查、收集、整理、上報災情評估報告。
7.2災情報告時限要求
暴風雪災害發生后,各級政府(管委會)及有關部門應立即調查、了解、統計受災基本情況,將初步災情迅速報告上一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并跟蹤了解和掌握災情動態,及時續報受災情況。災情報告的時間一般不超過2小時。
7.3災情報告和總結評估
災情報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時間、地區、范圍、強度、人員傷亡情況,交通、電力、農業、通信等基礎設施受損情況和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地區直接經濟損失情況,當地政府組織救災的基本情況。
救災工作結束后,各級政府要及時總結、評估災害損失、救災情況、經驗教訓,及時向上一級政府報告。
8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8.1災區政府要盡快對房屋倒塌和受損居民、重點受災企業、受災農戶、養殖戶等實施有效救助,幫助災民重建家園,恢復生產。
8.2應急、財政部門要全面啟動災情核查機制,統籌安排救災資金,確保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
8.3教育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盡快對損毀校舍進行修復,恢復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8.4水利、住建、交通、電力、通信、廣播電視等部門和單位要組織做好災區供水、供熱、供氣、供電、以及交通、通信、廣播電視設施的恢復工作。
8.5市工信等部門要積極組織工業企業抗災自救,盡快恢復生產。
8.6發改、商務、市場等部門要做好糧油及肉、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市場監測、供應和調控工作,加強市場監督管理,維護價格的基本穩定和正常的市場秩序。
8.7農業農村部門要組織畜牧企業和養殖戶開展生產自救,協調有關部門確保飼草、飼料及時供應。要采取有效措施,監測、預防、控制災區重大動物疫情的發生。
8.8衛健部門要做好因雪災凍傷、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工作及受損醫療衛生場所的恢復工作。
9附則
9.1獎勵
9.1.1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有效監測預警、預防和應對、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9.1.2對因參與暴風雪災害搶險救援工作中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9.2責任追究
對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職責、不按規定及時發布預警信息、不及時采取有效應對措施,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的單位和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通報批評和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對其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9.3預案管理、解釋與實施
9.3.1本預案是市政府防范和應對暴風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的市級專項應急預案,根據實際需要和預案管理規定及時進行修訂和完善。報遼寧省府應急管理廳備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9.3.2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應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暴風雪災害應急預案,報葫蘆島市應急管理局備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9.3.3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學校和街道(鄉鎮)、社區(村屯)應當制定暴風雪災害應急行動方案和各類保障計劃。
9.3.4本預案由市應急局負責解釋。
9.3.5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