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臺風應急工作預案(精選3篇)
防臺風應急工作預案 篇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要求,根據國家防辦印發的《防御臺風預案編制導則》要求,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我市防御臺風工作,促進防御臺風工作有序、高效、科學地開展,全面提升防御臺風災害能力和社會公共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地減輕臺風災害帶來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的持續穩定發展。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國家《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應急預案》、《xx市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佛府辦〔〕17號)、《x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范圍內臺風災害的預防及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科學決策,合理調度,不斷提高防臺風的現代化水平。
1.4.2堅持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領導,統籌協調,屬地管理,分級分部門負責。
1.4.3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的方針,堅持“以防為主、防避搶相結合”。即臺風來之前,突出一個“防”字,做到有備無患;臺風來到時,突出一個“避”字,避其鋒芒,及時撤離人員,轉移物資;臺風過后,突出一個“搶”字,搶救群眾,搶修損毀工程,盡快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把確保群眾生命安全作為防臺風工作的首要任務,立足于抗災保安全,防患于未然。
1.4.4發生臺風及次生災害時,全市各區、各有關部門及單位要迅速響應,各司其職、分工協作、聯合行動,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
1.4.5防臺風工作要按照流域、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服從全局利益。
1.4.6要堅持工程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的原則。
2、區域概況
2.1自然地理
xx市位于廣東省中南部,珠江三角洲腹地。全境于北緯22。38’~23。34’,東經112。22’~113。23’之間,屬于沿海地區。xx市域東距西、南距北均約103公里,大致呈“人”字形,總面積為3848.49平方公里,地形大致西北高、東南低,屬侵蝕性的,成棋盤狀分布的塊狀山地和縱橫交錯的河網地貌特征。占全市總面積約2/3的是西、北江三角洲平原及其支流的河谷沖積平原。珠江水系中的西江、北江貫穿全境,市內河涌縱橫。氣候屬亞熱帶季風型,多年平均降雨量1600-1700毫米,年最大降雨量2538.6毫米。雨量集中在汛期(4~10月),占年降雨量的80%以上,其中前汛期(4~6月)多為鋒面暴雨,持續時間長,影響范圍廣,后汛期(7~10月)主要是臺風帶來的暴雨,容易發生當年最大的超均值洪峰或出現臺風暴雨形成的洪澇災害。據氣象臺從1961年至共49年氣象資料記錄,對xx市造成影響的臺風達94次,其中最早一次影響的初臺出現在4月,末臺一般為11月的中下旬,1975年10月6日我市受到7513號臺風襲擊,平均風力10級,陣風12級,為我市解放以來最大風力記錄。
2.2防御重點
2.2.1危房及危險房地段人員轉移,病險工程(設施)搶修和防護。
2.2.2水閘、堤防等水利工程及其它設施運行安全,“三高”農業的防風防澇。
2.2.3山塘、水庫漫頂,山體滑坡;
2.2.4高層建筑工地棚架、廣告牌、鐵塔、行人道的樹木、電線桿、天線等高空設施防風,城鎮低洼街道的排澇。
3、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3.1指揮部
xx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以下簡稱市三防指揮部)為全市防御臺風工作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全市防御臺風及搶險救災工作。各區人民政府三防指揮部在市三防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負責本轄區內的防御臺風及搶險救災工作。
3.1.1市三防指揮部組織機構
(1)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防汛防旱防風工作的市領導擔任。
(2)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副秘書長、武警xx市支隊、市水務局的主管領導或分管領導擔任。
(3)秘書長:由市三防辦主任擔任。
(4)副秘書長:市氣象局、省水文局分局的主要領導擔任。
(5)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經貿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農業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安監局、市城市綜合管理局、海事局、廣東電網公司供電局、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中國石化廣東石油分公司。
3.1.2市三防指揮部職責
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組織、指揮、協調全市的防臺風和搶險救災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有關防臺風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三防指揮部的指示、命令。
(2)編制完善防臺風預案;協調部門、上下級之間的工作;檢查督促各有關部門做好防臺風準備工作。
(3)組織開展防臺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及時處理影響防臺風安全的有關問題。
(4)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督促或組織河道清障工作,提高江、河堤圍防臺風能力。
(5)負責發布全市風情、水情通告,宣布啟動、終止防臺風應急響應,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6)完善防臺風指揮自動化系統,不斷提高決策指揮水平,逐步實現防臺風工作規范化、現代化。
市三防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三防辦)為市三防指揮部的常設辦事機構,負責本市防御臺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1)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和市三防指揮部的指令、命令,擬訂全市防臺風工作的政策、規章制度和實施辦法等。
(2)組織編制防臺風應急預案和臺風災害的風險圖表。
(3)建立全社會自防機制,總結推廣經驗,宣傳先進事跡,組織做好下級三防機構的防臺風知識、業務培訓和業務指導工作。
(4)組織防臺風工作檢查,督查防臺風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落實情況,查處督辦各類危及防臺風安全事件。
(5)組織指導防臺風物資的儲備、管理和調度,做好本級防臺風責任制、技術措施、搶險物資和搶險隊伍的落實工作。
(6)掌握防臺風動態,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防臺風工作,負責防臺風值班管理,掌握風情、雨情、水情、工情,為市三防指揮部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7)啟動ⅲ級以下的防臺風應急響應。
(8)協調各有關部門搶險救災工作。經市三防指揮部授權,調動搶險救災隊伍,采取必要的緊急處置措施。
(9)負責編寫險情、災情、搶險救災情況報告及臺風災害統計、上報,總結評價防臺風救災工作。根據市三防指揮部的命令,發布災情公報。
3.1.3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職責
成員單位主要職責如下:
(1)市委宣傳部
①正確把握全市防臺風搶險救災宣傳的導向,及時指導、協調全市宣傳媒體等單位做好防臺風搶險救災新聞宣傳工作。
②利用無線媒體與有線電視等載體,在接到氣象臺發布的臺風預警信號和市三防辦提供的有關風情、雨情、水情防臺風緊急通知等信息后15分鐘內向公眾發布或滾動播報。
③電臺、電視臺要制定必要的防御臺風指引、常識等公益宣傳廣告,在汛前或防御臺風期間播放,提醒群眾注意因高空花盆、空調主機、破碎窗戶、危墻危房、危險路樹、折斷電線等跌落或倒伏造成意外傷人,提高群眾的防范知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鼓勵全體公民共同做好防御臺風及救災工作。
④及時發布市三防指揮部的有關通告,采訪、報道防御臺風和搶險救災情況,讓廣大市民了解防御臺風工作的實際情況,抵制不實消息,維護社會穩定。
(2)市經濟貿易局、市發展和改革局
負責協調安排搶險救災物資、器材及災民生活必需品的儲備、調用。
(3)市教育局
負責編制并落實本部門防臺風應急預案;及時把臺風等災害預警通知傳達到有關教育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停課安排,采取有效防災避險措施保護師生生命安全;指導、監督學校進行防風減災、應急避險等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4)市公安局
負責維護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工作,及時制止不法分子乘機打砸活動,及時控制災民哄搶救援物資行為,力保不發生嚴重道路交通堵塞事件;負責指揮災民的疏散、撤退,聯合有關搶險部門負責陸地的突擊救援。
(5)市民政局及各區、鎮(街道辦)
①制定緊急疏散撤離方案,迅速控制各類危險源(設施、物料),做好危險區域的人、財、物的安全轉移工作,劃出警戒區域,必要時聯合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性措施實施轉移。
②在轄區設立防御臺風臨時庇護中心,橙色或紅色臺風預警信號發布后,開放防御臺風臨時庇護中心,對撤離轉移到臨時庇護中心的群眾,及時組織供應食品、醫藥、衣被等生活必需品,保障其溫飽和安全。
③市民政局在每年3月底前將全市各區“防御臺風臨時庇護中心”的地址、聯系電話、負責人名單等上報市三防指揮部。各級民政部門應把“防御臺風臨時庇護中心”的具體地點、開放時間及方式向社會各界公布。
④負責防災減災臺賬中有關數據的核實與更新。
(6)市財政局
負責對有關單位提出的搶險救災資金和善后恢復所需資金進行審核,經政府同意后及時撥付。
(7)市國土資源局
負責編制市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組織突發性地質災害調查,組織專家論證認定地質災害治理責任,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方案,建立群測群防的監測體系,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發生后,負責組織指導排險工作。負責防災減災臺賬中有關數據的核實與更新。
(8)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負責監督檢查各類房屋建筑、工程設施防御臺風設防標準的落實,組織做好建筑工地在建工程防御臺風的安全管理。疏散、轉移危房居民和危險臨時工棚住宿人員。負責組織、調撥搶險所需的砂、石料、鋼筋、水泥等搶險物資,并組織準備好一定數量的搶險機械,隨時待命參加搶險。臺風過后,及時組織對臺風影響期間受損、受浸房屋進行安全鑒定,確保安全后方可準許災民回遷。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戶外廣告設置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防災減災臺賬中有關數據的核實與更新。督促協調燃氣部門做好防臺風安全工作。
(9)市交通運輸局
負責組織搶修損毀道路、橋梁,組織調度搶險救災車輛、船只,運送搶險隊伍和救災物資。負責督促各級公路管理機構及時處理國道、省道、縣道兩旁的危險路樹,避免造成事故。
(10)市水務局
①組織督促水利工程管理部門對水閘、堤圍等水利設施進行檢查,重點對險工險段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搶修、加固。
②組織電排站工作人員加強值班,做好運行準備,并按調度要求開機預排做好圍內排漬工作。
③督促指導相關部門做好城市雨水排放工作,做好排水設施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供水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制定供水突發事件應對措施,保障供水安全。
④組織技術人員上崗就位,落實搶險隊伍和物資器材,做好搶險的各項準備。
⑤負責防災減災臺賬中有關數據的核實與更新。
(11)市農業局
負責通知農口各相關單位做好防御臺風的各項準備工作;組織相關部門做好農田水位的監控,協助調節魚塘與內河涌水位;做好溫室大棚、畜禽養殖棚舍和塘邊、田邊工棚的防風加固;對戶外花卉、綠化苗木、甘蔗、香蕉等農作物做好防風措施;組織力量對已成熟的農作物進行突擊搶收,減少農民損失。
(12)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負責監督、指導防臺風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特別是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包括倉庫)的防臺風安全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加強對電力、碼頭、道路、橋梁、市政、大型建設項目等重要工程設施的防臺風安全檢查,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和應急救援措施。
(13)市城市綜合管理局
①加強對城市內橋梁和隧道的監督檢查,指導轄區相關部門搶修受影響的路燈,及時對城市道旁、社區危險樹木進行處理。
②協調有關部門檢查戶外廣告牌安全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戶外廣告牌,聯合規劃、建設等部門督促業主及時做好加固工作;必要時,強制拆除存在安全隱患的建筑物或設施。
(14)市衛生局
負責組織突擊救護隊伍,搶救受災傷病員,做好災區的衛生防病工作,防控災區疾病、疫情的傳播、蔓延。
(15)市氣象局
①負責臺風、暴雨的監測與預警,密切監視本市范圍和珠江流域的風情、雨情,及時發布本地天氣實況和天氣預報,并提供沿海或整個珠江流域的天氣實況和天氣預報,向市領導及市三防指揮部提供有關信息。
②臺風、暴雨的預警信號由氣象部門統一發布,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臺風、暴雨的預警信號。
③完善臺風、暴雨的預警信號發布系統,做到信息發布準確、及時、快捷,發布渠道廣泛。
(16)海事局
負責落實船舶防臺風實施方案,發布船舶及江河作業人員防臺風預警信息,指揮搶險、救助的船舶做好應急救援準備,一旦接到船舶及江河作業人員遇險信息,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組織力量實施救助,必要時及時實施河道封航。
(17)軍分區
負責組織調動駐xx部隊、民兵預備役隊伍,支援重點工程和重災區的搶險救災工作;在危急情況下,根據市三防指揮部的決定,負責請示上級軍事機關,派遣部隊參加搶險救災工作。
(18)廣東省水文局分局
負責做好水文觀測及水情預報,整編水情資料,做好水位、潮位調查及分析工作。
(19)廣東電網公司供電局
負責所轄供電設備的安全供電,特別要保證全市排澇泵站和各級三防指揮機構、醫院、供水等部門及通信部門中心機房的用電需要;保障電力設施的防臺風安全工作,必要時,及時切斷危險地區的電源;配備足夠的供電應急搶修隊伍和材料、物資,及時修復故障;編制重要用電單位的雙電源供電方案,指導、協助有關單位配備足夠容量的自備電源。
(20)電信部門(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中國移動分公司、中國聯通分公司等)
負責組織集合技術維修隊伍,對關鍵線路和設施進行認真檢查,確保市三防指揮部等重要部門的通訊暢通無阻。當通信設施遭到破壞而造成較大面積通信阻斷時,應及時使用機動應急通信系統,作為公眾通信網的延伸和補充手段。
(21)中國人財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在臺風來臨之前,及時督促并協助投保單位對器材、物資、倉庫、房屋等做好防淹、防風的各項防范措施的落實。災后及時做好受災保戶的理賠工作。
(22)中國石化廣東石油分公司
負責落實搶險救災車輛、船只及搶險機械用油的供應計劃。
3.1.4各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單位的實施方案,報市三防指揮部。
4、預警與預防
4.1預警
臺風預警是針對熱帶氣旋影響所造成的強風、暴雨、洪水超過一定的標準而向社會所進行的警示活動。
4.1.1預警等級、信號
根據熱帶氣旋影響范圍和程度,臺風預警等級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ⅳ級(一般)。熱帶氣旋發展過程中其強度、范圍、登陸地點、危害程度等發生變化時,應及時調整預警等級。臺風預警信號分五種,分別以白色、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見附件1)。
(1)ⅳ級預警
藍色臺風預警信號時為ⅳ級預警;
(2)ⅲ級預警
黃色臺風預警信號時為ⅲ級預警;
(3)ⅱ級預警
橙色臺風預警信號時為ⅱ級預警;
(4)ⅰ級預警
紅色臺風預警信號時為ⅰ級預警。
4.1.2預警及發布
(1)氣象部門負責臺風的預警,臺風預警信號和信息由區(含區)以上氣象部門發布。
(2)三防辦(或授權的單位或部門)負責江河水情的預警與有關信息發布。
(3)國土部門負責地質災害的預警與有關信息發布。
(4)水務部門負責水工程安全的預警與有關信息發布。
(5)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高空建筑設施、城鎮危舊房屋地下建(構)筑物等的預警與有關信息發布。
(6)農業部門負責農田魚塘水位調控、種、養業防風和搶修的預警與有關信息發布。
(7)海事部門負責船舶及江河作業人員避風等方面的預警與有關信息發布。
(8)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公路、港口、航道、渡口、碼頭等的預警與有關信息發布。
(9)新聞宣傳部門組織新聞媒體及時播報預警信息、有關臺風與防御臺風信息,當氣象部門發布臺風預警信號后,新聞媒體(報紙除外)應在15分鐘內向公眾播出;電視臺除掛出預警信號外,還要以滾動字幕形式播放信號的含義、防御指引等相關信息。
(10)其他部門做好相關的報警與預警工作。
(11)各級三防指揮部負責接警和處警,發布處警指令,同時視情況向當地政府和上級三防指揮部報告。
4.2預防
4.2.1防臺風檢查
(1)市、區三防指揮部應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防臺風檢查,發現防臺風安全問題的,責成有關單位限期處理和整改。
(2)水務、住房和城鄉建設、供電、交通運輸、通信、教育等部門應加強相關設施的防臺風檢查,發現問題,責成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處理。
(3)各區三防指揮部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民政、國土資源等部門,按職責分工組織對危險區域人員、房屋等進行調查,登記造冊,各區完善防災減災臺賬中有關數據的核實與更新,其匯總情況報市三防辦備案。
4.2.2防臺風巡查
(1)水務部門應建立水庫、河道、河涌、堤防和險工險段等水利工程的巡查制度,監督與落實日常與臺風影響期間的巡查工作。
(2)交通運輸、海事部門應加強公路、航道、渡口、碼頭以及在建工程的防臺風巡查工作。
(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加強公共設施、高空建筑設施、城鄉危舊房屋、風景名勝區等重點領域和部位的防臺風巡查工作。
(4)國土資源部門應加強易造成山體滑坡等地質災害地段的巡查。
(5)教育部門應加強中小學校的防臺風巡查工作。
(6)其他部門應做好相應工程或設施的防臺風巡查工作。
4.2.3預警員落實
在易發生山洪和泥石流、山體滑坡、低洼易澇等災害地區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和城鎮社區、行政村,以及企事業單位必須安排確定預警員,落實預警職責。
5、應急響應
5.1應急響應級別與啟動條件
5.1.1與臺風預警等級相對應,啟動相應的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ⅳ級(一般)四級應急響應行動。應急響應級別的確定,以氣象部門臺風預警、預報為依據,綜合水文等部門的預警、預報,充分考慮臺風的影響程度、危害程度、發展趨勢及防御能力等因素。
5.1.2ⅰ級應急響應由市、區三防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專家會商研判后報市、區人民政府批準后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由市、區三防指揮部批準后啟動;ⅲ級、ⅳ級應急響應可根據各地實際由市、區三防指揮部或市、區三防指揮部辦公室批準后啟動。
5.2應急響應行動
按照應急響應級別,ⅰ級應急響應為最高級別響應,其次是ⅱ級、ⅲ級,ⅳ級為最低級響應。每級響應行動包含低級別應急響應的所有內容,相應行動內容包括信息報送與處理、指揮與調度、群眾轉移與安置、搶險與救災、安全防護與醫療救護、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等。
5.2.1防備警惕階段(臺風預警信號為白色時)
各級三防辦密切關注臺風動向,加強值班,警惕臺風對當地的影響,注意收聽、收看氣象部門發布的臺風最新情況并及時向三防指揮部領導匯報。
5.2.2ⅳ級應急響應(臺風預警信號為藍色時)
(1)市三防辦負責人在崗帶班適時組織會商,研究分析臺風可能影響情況,研究防御重點和對策,部署有關工作。氣象、水務、水文、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綜合管理、農業等部門加強值班,密切監視臺風動向,做好各自的預測、預報、預防等工作,并及時向市三防指揮部報告,通報成員單位。
(2)水務、住房和城鄉建設、農業部門聯系上級有關部門,重點做好河網的洪水承載能力分析,研究、制訂預排預泄方案,組織做好江河、堤防、在建工程的檢查工作,組織保護搶救農作物;國土資源部門重點做好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檢查工作;其他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開展工作。
(3)根據臺風影響的程度,相關區三防指揮部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區三防辦負責人主持會商,研究防御重點和對策,部署有關防臺風工作。加強值班,密切監視臺風動向,并及時將有關防臺風信息報告市三防指揮部。
5.2.3ⅲ級應急響應(臺風預警信號為黃色時)
(1)各級三防辦要立即向當地政府行政首長和主管三防工作的領導匯報,市三防指揮部副總指揮主持會商,市三防辦、水務、氣象、水文等成員單位參加。明確防御重點,落實防御對策,掌握有關地區人員轉移等情況,監督指導臺風影響區域河網預排預泄和調度,落實防臺風物資準備工作。各類檢查指導組、專家組、搶險救災隊伍做好搶險救災的準備工作。
(2)根據臺風影響程度,各區三防指揮部應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區三防指揮部副總指揮主持會商,部署防臺風工作,明確防御目標和重點,發布人員轉移命令,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工作。加強值班,密切監視臺風和水雨情,及時預報、預警,根據預案做好危險地區群眾轉移的準備工作。按照權限做好河網預排預泄和調度,加強對在建工程和險工險段、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巡查。組織人力、物力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及時將有關防臺風信息報告市三防指揮部。
(3)市三防辦及時將有關防臺信息報告市三防指揮部領導,并報市政府和上級三防指揮部,通報三防指揮部成員單位。
(4)教育部門根據防臺風預警級別視情況發布托兒所、幼兒園的停課通知,對已到校的兒童要負責保護,妥善安置。
(5)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按照部門預案做好防御工作。
5.2.4ⅱ級應急響應(臺風預警信號為橙色時)
(1)各級領導按照行政首長責任制的要求,立即進入指揮崗位。市三防指揮部總指揮主持召開防御臺風緊急視頻會議,全體成員單位和有關專家參加,部署防臺風應急工作,落實防臺風各項措施。
(2)氣象部門要密切監視臺風的發展趨勢和動向,及時將臺風發展趨勢的具體分析和預報意見向市三防指揮部報告。
(3)水文部門根據臺風和暴雨預報,結合水文變化規律和降雨預測,及時向市三防指揮部提出分析意見。
(4)水務、國土資源等部門,加強江河、堤防、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做好洪水調度工作;加密預報頻次,隨時將最新消息報告市三防指揮部及有關部門。各區、鎮(街道辦)等相關部門對危險地區的各類人員實施梯度轉移。
(5)水務、農業、國土資源、公安、建設、城市綜合管理、民政等部門派工作組到臺風影響地區檢查、督促和指導防臺風救災工作。
(6)軍分區、人武部組織好部隊、民兵應急救援隊,隨時準備投入搶險救災。
(7)教育部門根據防臺風預警級別視情發布中、小學校的停課通知,對已到校的兒童要負責保護,妥善安置。
(8)各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要實行24小時值班,領導帶班,根據臺風影響程度,做好相應工作。
(9)各區三防指揮部應及時將有關防臺風信息、災情信息報告市三防指揮部。
5.2.5ⅰ級應急響應(臺風預警信號為紅色時)
(1)市三防指揮部總指揮主持召開防御臺風緊急視頻會議,必要時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主持,全體成員單位和有關專家參加,進行緊急動員部署,各級黨委、政府、三防指揮部及有關單位和部門要把防御臺風工作作為首要任務來抓。市政府發布緊急通知,必要時,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發表電視講話,動員全市人民全力做好防御臺風工作。各級政府、成員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小時值班,堅決服從市政府和市三防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市監察局要對各級領導、防臺風責任人到崗到位情況和各級各部門值班帶班情況進行檢查。
(2)市三防指揮部成員單位、區、鎮(街道辦)及有關單位,進一步檢查各項防御措施的落實情況,同時向市三防指揮部匯報落實情況及存在問題,并派出值班指揮人員到崗。
(3)各有關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組織相應的搶險隊伍,準備搶險物資、器材。
(4)水務部門提出洪水調度意見和排澇技術方案,并派有關領導和專家進駐現場,進行技術指導。
(5)供電、通訊、交通運輸部門的三防負責人上崗值班,并派出巡查人員,檢查工程設施。
(6)民政、建設、國土、城市綜合管理等部門在可能發生山體滑坡、道路坍塌、廣告牌塌落、危險住房和可能發生建筑物倒塌等險情的危險地帶劃出警戒區域并負責警戒,組織當地人員、財產疏散、轉移,建設、城市綜合管理部門及相關單位負責通知在建工程停止作業,加固或拆除有危險的建筑施工設施、廣告牌或其它臨時設施。
(7)民政部門和區、鎮(街道辦)通知開放臨時庇護場所,啟動各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8)海事部門發布船舶防臺風預警信息和航行通(警)告,并根據險情具體情況,實施必要的水上交通管制措施。
(9)公安機關組織力量,指揮人員疏散、轉移,并維護治安秩序。
(10)霓虹燈及室外燈箱廣告等其他非公共照明電源應予以切斷。
(11)進入特別緊急防風狀態時,市三防指揮部向市委、市政府提請全市停業(特殊行業除外),并由市政府依法立即通過新聞媒體發布。
5.3社會動員與參與
5.3.1出現臺風災害后,市三防指揮部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經市政府批準,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擴大。
5.3.2必要時,可通過市政府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防臺風救災工作,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全力投入防臺風搶險救災。
5.4信息發布與新聞報道
5.4.1防臺風抗災等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發布的主要形式包括授權發布、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涉及人員傷亡等重大災情的,由市三防指揮部報市政府審核后,按重大突發事件報道管理規定進行報道。一般防臺風抗災等信息,包括局部水情、工情、災情及搶險救災的有關信息,由市三防辦審核和發布;風情、水情動態涉及到災情的,由市三防辦會同民政部門審核后發布。
5.4.2i、ⅱ級應急響應啟動由市、區人民政府或市、區三防指揮部發布,ⅲ、ⅳ級應急響應啟動由市、區三防指揮部或市、區三防辦發布。
5.5應急結束
當臺風及次生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時,即對我市威脅已停止,或臺風已轉方向不在我市范圍登陸,不會對我市造成威脅時,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市、區三防指揮部或市三防辦宣布應急結束,并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
6、保障措施
6.1通信與技術保障
6.1.1通信運營部門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暢通的責任。
6.1.2通信運營部門負責保障水情、險情、災情等信息的及時、正確傳遞,確保政府首腦機關、三防指揮機構等重要單位的通信暢通。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手機短信等手段發布防臺風信息,通知群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1.3出現突發事件后,通信部門應啟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保證通信暢通。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為防臺風救災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6.2應急隊伍保障
6.2.1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臺風救災的義務。駐xx部隊、武警和民兵是防臺風搶險的重要力量。軍分區、人武部應按照市三防指揮部的需求,組織指揮民兵應急救援隊、民兵輕舟機動大隊做好集結工作。在防臺風搶險期間,各級政府和三防指揮部應組織動員社會公眾力量投入搶險救災工作。
6.2.2水務、公安、消防、衛生、城市綜合管理、供電等部門組織各區對口部門,組建專業應急搶險隊伍,各街道、社區應當組織群眾參加防臺風救災工作。
6.2.3各級三防指揮部應建立防汛防臺風搶險專家庫,當發生水害災情時,及時派出專家組,指導防臺風搶險救災工作。
6.2.4應急隊伍調動:本級三防指揮部管理的應急搶險隊伍,由本級三防指揮部負責調動;上級三防指揮部管理的應急搶險隊伍,由本級三防指揮部向上級三防指揮部提出調動申請,由上級三防指揮部批準調動;調動駐軍部隊參加搶險救災工作的,執行國家、省的有關規定。
6.3交通運輸保障
市三防辦負責聯系市交通運輸部門保障防臺風救災人員、物資和車輛調配,保障洪水時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必要時實行交通管制,保障防臺風救災的順利進行。
6.4電力保障
電力部門負責防臺風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特別應落實對大面積停電地區、各級三防指揮部、搶險現場的電力應急保障措施。
6.5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部門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災區和受災人員轉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防臺風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組織做好防臺風搶險時的戒嚴、警衛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6.7物資保障
6.7.1防臺風物資儲備工作實行“分級儲備和管理、統一調配、合理負擔”的原則。
6.7.2市、區發改部門負責應急物資儲備,經貿局和有關部門按職能分工,負責基本生活用品的應急供應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儲備管理工作。
6.7.3各級三防指揮部、重點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易受洪澇威脅的區、鎮(街道)、社區和單位,應按市、區有關防汛需要和規范要求儲備防臺風搶險物資、器材。防汛物資管理部門應及時掌握新材料、新設備的應用情況,及時調整儲備物資品種,提高科技含量。
6.7.4江河、水閘、堤防、在建工程等工程管理單位,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防汛物資足額標準進行儲備。
6.8資金保障
市、區三防指揮部及各成員單位負責搶險救災資金籌措、落實,并積極爭取上級部門的支持。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的使用、發放,以及相關金融機構落實救災、恢復生產所需信貸資金的落實和信貸。
6.9技術保障
6.9.1完善和健全市三防指揮部與各區、鎮(街道)、相關部門之間的遠程視頻會商和網絡系統,提高信息傳輸的速度和質量,形成覆蓋全市范圍的防臺風減災計算機網絡。
6.9.2建立和完善全市信息采集系統,實現相關信息共享,為防臺風減災決策提供依據。
6.9.3建立和完善江河洪水預報系統,提高預報精度,延長有效預見期。
6.9.4建立和完善工程數據庫和社會經濟數據庫,實現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會經濟信息的快速查詢。
6.10避災場所保障
市、區政府應組織建設、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門確定轄區的避災場所,設立標志,確保災害來臨時處于危險區域的群眾避險安置。
6.11宣傳、培訓與演練
6.11.1宣傳
市三防指揮部、各區政府和宣傳部門應加強防臺風抗災避險知識宣傳,提高公眾的防災減災能力。
6.11.2培訓
由市、區三防指揮部統一組織培訓。培訓工作應做到分類指導、考核嚴格,保證培訓工作質量。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采取多種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6.11.3演練
市、區三防指揮部應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的防汛、防臺風救災應急演習,以檢驗、完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突發事件,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防臺風抗洪搶險演習。
7、善后工作
7.1災后救助
臺風災害發生后,各級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后工作。具體要求為:
(1)加強政治思想教育,穩定群眾情緒,各級政府要立即召開救災會議,分析災情,作出救災工作部署,并組織各方力量,迅速趕赴災區組織救災工作。
(2)民政部門迅速了解核實災區災民受災情況,負責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群眾,做好受災群眾臨時生活安排,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3)衛生部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組織醫療隊伍深入災區,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加強檢疫消毒工作,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4)公安部門負責做好風害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加強巡邏值班,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5)水務、通信、供電、交通運輸、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綜合管理、教育等有關部門要分別組織力量,搶修被毀壞的水利設施、郵電通信設施、供電線路設施、交通道路、橋梁設施和民房、廠房、學校校舍等,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學習秩序。
(6)農業部門負責受災區農民采取有效措施恢復農業生產,指導他們做好扶苗追肥、田間管理等生產自救工作。千方百計挽回經濟損失或減少損失。
(7)組織各行各業支援災區恢復和發展生產。
(8)各區三防辦要及時收集重要災情,按規定填寫有關災情表格及完成書面材料,報市三防指揮部;市三防辦及時總結整理防臺風救災工作的經驗教訓,把有關材料匯總后向上一級三防指揮部及市委、市政府匯報。
7.2搶險物料補充
針對搶險物料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7.3災后重建
各級政府應盡快組織開展災害發生地的水利、通信、供電、交通、建設、民政、農業、教育等相關工程和設施的災后重建工作。災后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7.4保險與補償
7.4.1臺風屬自然災害,如家庭或企事業單位購買了家庭財產險或自然災害險等相關險種,保險公司應及時按章理賠。
7.4.2防臺風搶險期間,如征用了當地群眾的物資,應按當地市場價格,經當地三防部門核定數量,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補償。當地政府對參與搶險的人員應給予適當補助。如動用軍分區、人武部、當地駐軍部隊、民兵輕舟機動大隊,市財政應撥出專項資金。
7.5總結與評估
對每次啟動的防臺風應急響應行動后,市、區三防指揮部應針對防臺風救災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或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進一步做好防臺風救災工作。
8、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防臺風救災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市委、市政府給予表彰獎勵;對防臺風救災工作中未履行本預案工作職責、玩忽職守造成損失和嚴重后果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由xx市監察局負責追究有關部門、單位主管領導及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并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9、附則
9.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xx市三防指揮部制訂,報市政府批準,并報上一級三防指揮部備案。每3—5年組織對預案進行評估,視情況變化作出相應修改。
各成員單位和各區三防指揮部要結合實際,按照各自的職責制定防臺風應急預案,按規定程序批準后報市三防指揮部備案。同時指導并督促鎮(街道)、社區和企事業單位、學校等根據實際需要制定防臺風預案。
9.2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三防指揮部負責解釋。
9.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防臺風應急工作預案 篇2
為認真貫徹省、市有關疫情防控工作文件精神,現結合實際,制定我市教育、體育系統疫情防控工作應急預案。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_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市部署上來,堅持把全市師生員工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在各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的領導指揮下,切實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來抓。市教育局(體育局)成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工作領導組,市委教育工委書記、市教體局局長許秀旗任應急工作領導組組長,市委教育工委其他委員任副組長,辦公室、教育科、思政科、體衛藝科、勤儉辦等科室負責人為組員,負責統一領導協調全市教育、體育系統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設在體衛藝科,市委教育工委委員、副局長鄭大好兼任辦公室主任。各縣區教育、體育行政部門,市屬學校(含市業余體校和全民健康中心)要成立相應的組織,負責本地本單位疫情防控的組織領導工作。
二、多措并舉,狠抓落實
各地、各校要根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取具體有力措施,積極做好疫情防控各項工作。
(一)各級各類學校(含市、縣區業余體校)未經市教育、體育主管部門批準,不得擅自開學或以其他名義組織學生返校搞集體教育教學等活動。具體開學事宜,市教體局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及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要求,統一部署;
(二)全市校外培訓機構一律暫停開展培訓、考試等集體聚集性活動;
(三)全市各類公共體育場館、健身場所及體育培訓機構暫停對外開放,暫停全市范圍室內、室外群眾性體育活動和競技體育賽事;
(四)全市各類體育協會和體育社團組織暫停舉行比賽、活動及培訓;
(五)全市中小學生嚴禁參加社會機構等部門舉辦的比賽、展示、評比等大型聚集性活動和考試等;
(六)嚴禁教師私自組織和參與補課;
(七)各縣區教育、體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要立即著手儲備消毒、口罩、體溫檢測儀(表)等防控物資;
(八)廣泛開展健康教育,向學生、教職員工和家長宣傳普及疫情防治知識和防控要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發放的《倡議書》和《明白紙》要盡快印制,立即發放張貼到位,并自覺遵守《通告》要求。春學期開學后,在非教學時間,要利用校園廣播反復播放《倡議書》和《明白紙》音頻;
(九)春學期開學前,各級各類學校要對教室、宿舍、食堂等校園各類場所進行全面消毒。
(十)強化學校門衛管控,加強對進出學校人員的排查、登記,嚴格落實校園封閉式管理。
三、嚴格紀律,維護穩定
各縣區教育、體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要嚴格落實值班值守和信息報告制度,值班人員要在崗在位,單位領導要親自帶班,不得擅離值守,疫情防控相關情況按程序和要求及時報告,對違反值班制度和要求的,將依規依紀追究單位領導和值班人員的責任。
全體教育、體育系統工作人員及廣大教職員工要自覺遵守紀律和疫情防控工作規定要求,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科學和理性對待疫情,切實維護好社會穩定。
從即日起,各縣區教育、體育行政部門、市直學校(含市業余體校和全民健康中心)于每日下午1時前向市教體局“日報告、零報告”,不得謊報、瞞報、漏報。
防臺風應急工作預案 篇3
一、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防汛工作的組織領導,決定建立由局長賈智艷同志任組長,副局長陳祖新、梁靜、李曉東同志任副組長的防汛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各科、職業介紹中心負責人組成(名單附后),負責防汛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
二、預案準備
(一)防洪防汛期
每年5月1日至10月1日為防汛期。
(二)重點部位
本局防汛的重點部位為大院內1樓和后院消防通道及各排水溝(口、孔)及樓房房頂等。
(三)防汛措施
1、5月上旬對上述各重點部位逐一進行全面排查;
2、5月中旬對存在的隱患及時采取補救措施,確保各排水溝(口、孔)暢通無阻;
3、5月底前對相關設施進行維護,對易裂、易倒、易斷(折)的設施進行加固或更換;
4、5月底前對一樓辦公室、倉庫等直接接觸地面且易濕、易潮、易腐的相關辦公用品或物品,進行鋪墊或高處置放;
5、做好防汛器材準備。5月底前除現有防汛器材和設備外,根據防汛工作需要及早配備;
6、注意掌握氣象信息。從5月1日起,隨時注意從電視、廣播、報紙等新聞媒體收集和掌握氣象信息,一遇可能出現異常天氣或大量降雨,提前采取防范措施;
7、加強住所防洪防汛工作。防汛期間,職工住所防汛工作,服從所在街道防汛指揮部或物管單位的統一安排和指揮。
(四)組建防洪防汛搶險隊
防汛搶險隊員由現有在職職工中身體健康、年富力強且具有高度責任感和一定防汛搶險經驗的人員擔任,一遇出現險情時,防汛搶險隊在局防汛工作領導小組指揮下具體負責防汛搶險工作(名單附后)。
三、防汛值班
實行汛期安全值班制度,并設立防洪防汛值班電話,確保上情下達、下情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