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防災應急預案范文(精選3篇)
學校防災應急預案范文 篇1
今年5月12日是我國第xx個全國防災減災日,為進一步增強師生的防災減災意識,普及防災減災知識和技能,提高學校防災減災能力,保衛處決定在校內開展防災減災系列教育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目的
通過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學生安全教育活動,寓教于樂,寓學于樂,增強廣大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能力,進一步降低安全風險。
二、活動時間
4月20日—5月13日
三、主辦單位
工業大學學生處、工業大學團委、工業大學保衛處
四、承辦單位
工業大學大學生校園安全管理委員會
五、活動內容
(一)“防范意識在心中,共筑校園安全夢”主題征文;
(二)5.12消防知識培訓及疏散演練;
(三)“5.12防災減災”宣傳活動;
(四)“5.12防災減災”教育片觀看;
(五)工業大學第三屆安全技能大比武。
六、活動有關說明
(一)詳細比賽規則和紙質版通知將送達各學院(部)團委,望各學院(部)團委積極參與此次系列教育活動;
(二)各團委按附件一表格要求填報比賽項目和人員組成;
(三)大比武報名截止時間為5月4日;
(四)報名表報紙質版加蓋學院(部)公章送至辦公樓122室。
學校防災應急預案范文 篇2
一、評選時間
20xx年11月-12月。
二、評選對象
我校在籍學生個人和集體。
三、獎項設置
“校園百佳之星”共設立黨員之星、學業之星、學生干部之星、道德之星、勵志之星、文體之星、創新創業之星、先進班集體之星、優秀社團之星、文明宿舍之星共10類獎項,每類評選10名,共計100名。
四、評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理想信念堅定對黨忠誠,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積極進取,在個人或集體的成長發展中成績突出,其行為和事跡對青年學生健康成長起到重要的示范和導向作用。
3、“校園百佳之星”申請者應為該領域優秀的學生或集體。
4、學生只能申請其中一類獎項,提交的材料需通過所在學院審核,并獲得學院推薦資格。
5、上一學年綜合素質測評成績位列班級專業排名前50%,無違紀情況。
(二)具體條件
1、黨員之星——表彰理想信念堅定、作用發揮突出的學生黨員
(1)政治品格過硬,愛黨愛國愛校,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覺主動傳遞黨的聲音;
(2)作風優良,品行端正,樂于奉獻,積極參加志愿服務;刻苦學習,努力鉆研,學習成績優秀,獲得過獎學金;
(3)在學生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做好學校與同學之間的溝通橋梁,積極組織、參與黨建活動,在推動學院、宿舍的黨建工作方面有一定的貢獻,能影響和帶動宿舍同學共同進步,帶頭維護校園秩序。
2、學業之星——表彰學習勤奮、成績優異的學生
(1)開拓進取、積極向上,意志頑強、品行端正,視野開闊、知識豐富;
(2)學業成績特別優異,個人事跡突出,在學風建設中發揮模范引領作用,20xx—20xx學年綜合素質測評成績位列年級專業排名前5%;
(3)20xx—20xx學年獲得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或學校一等獎學金。
3、學生干部之星——表彰辛勤工作、才能出眾的學生干部
(1)在學校、學院、班級等學生組織中擔任主要學生干部,并獲得過校級(含校級)以上三好學生、文明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優秀團干等榮譽稱號;
(2)開拓進取,奮發向上,積極主動為師生服務,在學生中具有較強的影響力;
(3)組織管理、語言表達、文字寫作等能力突出。
4、道德之星——表彰品德高尚、堪為典范的學生
(1)在日常學習生活中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品德高尚、事跡突出、師生認可;
(2)積極組織參與公益活動、志愿者服務和社會實踐活動,在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災中積極參加志愿服務,有大局觀、敢于挺身而出、沖鋒在前、堅持無私奉獻,具有良好的示范帶頭作用。
(3)學業成績位列專業前30%。
5、勵志之星——表彰家貧志堅、自立自強的學生
(1)積極進取,表現出頑強的毅力和樂觀向上的生活態度,并通過自身努力取得一定成績;
(2)為人正直,生活簡樸,誠實守信;
(3)自強事跡突出,在學生中起模范帶頭作用,或為學校、學院“感恩、自強、責任”先進事跡報告會主講人。
6、文體之星——表彰文體方面特長明顯、事跡先進的學生或集體
(1)積極參加體育、音樂、美術、舞蹈、戲曲、演講等方面校內外比賽或校園文化活動,并取得校級一等獎以上名次或優異成績;
(2)能正確處理專業學習和個人興趣的關系,學習成績優異,在校級以上的文體活動中承擔主要任務;
(3)品行端正,有較強的集體榮譽感,能帶動同學積極參加文體活動,活躍校園文化。
7、創新創業之星——表彰創新精神突出、創業事跡感人的學生
(1)勇于投身創新創業實踐,在學生中具有較強的代表性和示范帶動作用;
(2)積極參加學科競賽等創新活動;擔任校級以上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創業實踐項目負責人或入駐我校大學科技園的團隊負責人;
(3)創新創業成果顯著,在校級及以上創新創業類競賽中獲獎,或公開發表具有一定影響的原創文章、期刊論文,或參與科研項目、發明專利等。
8、先進班集體之星——表彰學風濃郁、品牌突出的班級
(1)班級組織制度健全,學風積極向上;全班同學熱愛集體,崇尚科學,遵紀守法;班級學生黨、團員表現良好;推優入黨工作開展扎實有效,黨團員表率作用突出;獲得校級及以上先進班集體、優秀團支部、最美班級等稱號或在學院“一班一品”建設活動中成績突出。
(2)班級成員勤奮好學,互幫互學,班風正,學風濃,學習成績整體優良,必修課成績及格率在95%以上,班級成員在各類獎學金和榮譽稱號評選中的獲得人次達到班級人數的30%以上。
(3)班集體凝聚力強,班級成員思想進步,積極參加校園文化活動,注重基礎文明建設和個人品德修養,50%以上學生曾參與學院、校級等各類校園文化活動。
9、優秀社團之星——表彰特色鮮明、影響廣泛的社團
(1)管理規范,制度健全,在校團委指導下積極開展活動;
(2)能主動開展符合社團章程的相關活動,活動特色鮮明;
(3)具有一定規模,影響力較強,社團指導老師作用發揮充分。
10、文明宿舍之星——表彰環境整潔、品味高雅、學習優秀的宿舍
(1)全學年宿舍內務抽查合格率在80%以上,或曾獲得校級文明宿舍榮譽稱號;
(2)全體成員品行端正、相處和睦、共同進步,無違紀處分記錄,無安全事故記錄,宿舍文化建設特色明顯;
(3)學習風氣正,學業成績與綜合素質優,人際關系和諧,宿舍成員平均獲獎人次率高。
五、評選程序
“校園百佳之星”分校、院兩級評選,符合條件的學生個人和集體,在規定時間內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具體如下。
(一)宣傳發動(11月16日-11月21日)
各學院要把第四屆“校園百佳之星”評選活動作為學生教育工作的有效載體和重要抓手,通過多種渠道進行廣泛宣傳發動。
(二)院級初評(11月22日—12月9日)
1、符合條件的集體和個人填報相關表格(見附件1-4),在規定時間內交至所在學院,同時報送證明材料復印件(釘在一起,申報表在上邊)及兩張電子版生活照,學院人數在1500人以內的每類獎項推薦1人,1500人以上的每類獎項可推薦1-2人參加學校評選。
2、各學院結合學生綜合素質測評和獎助學金評定等工作,及時完成院級“校園百佳之星”的10個獎項初評,在學院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做好宣傳;
3、各學院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推薦的原則,將評選結果在學院公示3日,公示無異議后上報學生處。
4、12月9日前,各學院將評選推薦名單匯總表(附件5)、“校園百佳之星”申報表簽字蓋章后報送學生處管理科,評選推薦名單匯總表電子版發至信箱。
(三)學校評定(12月10日-12月25日)
學校組織相關人員對各學院推薦材料進行評定。
六、相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認真抓好落實和宣傳工作。各學院要深入了解學生,把學生中出現的最真實、最感人的事跡挖掘出來,把最優秀的學生推薦出來,使推薦出來的人和事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和公認度,使評優表先活動切實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提高認識,將“榜樣引領計劃”貫穿于日常工作中。各學院要充分認識到典型示范在“立德樹人”工作中的重要意義,要把“校園百佳之星”評選工作貫穿于合力育人工程中,貫穿于日常學生工作中,貫穿于學生思想政治教育過程中。
(三)加強領導,努力構建大學生先進典型培育的長效機制。各學院要深刻認識大學生先進典型培育工作的特點,準確把握規律,通過“校園百佳之星”評選對學生進行有效引導,形成挖掘典型、樹立典型、宣傳典型、學習典型的長效機制,在全校掀起學習先進、爭做先進、趕超先進的良好氛圍,為學校事業發展做出新的貢獻。
學校防災應急預案范文 篇3
一、實施宗旨:
為整體學生搭建自我完善的平臺,鼓勵創優,鼓勵進步,榜樣帶動個體,個體促進整體,形成大家來追“星”的良好風氣。
二、評選標準:
努力使學生成為“有理想、講誠信、有禮儀、懂感恩、善思考、勤學習、重實踐、樂助人、會節儉、樹榜樣”的和諧發展人才。
三、評選條件:
1、自覺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能誠信待人。
2、待人誠懇有禮貌,能規范使用禮貌用語,懂感恩,尊師長。
3、能和同學友好相處,主動謙讓,樂于助人。
4、學習目的明確,學習態度端正,學習成績有明顯進步。
5、愛護公物,無損壞公物行為,講衛生,主動參與勞動和社會實踐。
6、生活節儉、不浪費,能為學校和同學服務。
四、評選方法:
1、以年級組為單位進行評選,每學年評選2次(期末前),每次評選2名學生左右,整個學校大約有8名學生會被授予“十佳之星”榮譽稱號。
2、學期結束前一個月(初步定在12月中旬,每班每次推薦2名“十佳之星”候選人,候選人要參照評選標準和條件,特別鼓勵某一方面或某幾方面“進步顯著、事跡典型、綜合評價突出”的學生。
3、每次評選之前,各班要將候選人的`事跡制作成電腦小報,并附上候選人的照片,在學校櫥窗向全校師生展示,并通過學校廣播介紹自己的事跡。
4、評選方法:將候選人名單和事跡簡介做成選票,由各班學生代表投票,由年級組長、教研組長代表教師投票,然后由政教處計票,評選出得票數最多的前8—10位學生,校長室最后確認本次的校園“十佳之星”。
5、對被確認為“十佳之星”的同學,學校會出光榮榜,并授予榮譽證書,在該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考核中作閃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