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精選3篇)
最新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篇1
一、總則
(一)目的:有效預防、及時控制突發事件的發生,消除危害,保證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原則:以學院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為主體成立指揮中心,以附中、幼兒園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為主體成立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組織機構見附圖。
(三)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等。
(四)適用范圍:附中、幼兒園。
二、組織體系及職責任務
(一)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1、決策機構:指揮中心,負責突發事件處理的決策及指揮。
2、工作機構:應急工作組,負責突發事件的現場處理。
(二)組織體系框架:見附表1。
三、預防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警信息
學院及附中、幼兒園的相關部門及相關人員提供相關信息。
(二)預防預警行動
對相關人員進行相關知識及技能培訓,提高防范意識和防范能力。
(三)預警支持系統
校園網系統、電話通訊系統。
四、應急響應
(一)分級應急響應
突發事件的報告順序是:發現人-——部門負責人——單位領導——學院職能部門——學院主管領導。
(二)信息報送和處理
突發事件的信息按報告順序進行傳遞,由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確認,分清事件的等級,由決策機構進行決策處理。
五、應急保障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保衛處負責通信系統的維護,確保應急期間信息暢通,并從各種媒體上獲取相關信息。
(二)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機構、人員名單參見附表1;
救援藥品主要有繃帶、消毒水、止痛藥、消炎藥等;
學院車隊為突發事件的處理提供急救車輛;
醫療保障主要有上級醫院的幫助;
學院保衛處和當地公安機關的提供安全保障;
由學院財務處的提供財力支持。
(三)技術保障
牡丹江消防支隊、牡丹江市傳染病防治中心、牡丹江市醫院、溫春派出所、牡丹江市公安局等。
(四)宣傳、培訓和演習
1、公眾信息交流:預案、報警電話在校園網上共享,同時在必要地點張貼;同時定期進行安全常識講座。
2、培訓:由人事處對特殊崗位人員進行定期培訓,對可能涉及的教職員工進行必要的應急自救與互救教育。
3、演習:保衛處組織、實施各種突發事件的演習。根據突發事件可能發生的場所和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疏散演習、應急救援演習等。頻次要求每學期不少于二次。
六、后期處置
(一)對在突發事件中受傷的師生員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對在事件中傷情較為嚴重的`,學院給予適當的經濟援助,發放必要的生活用品;對污染物的處理按照國家廢物處理的相關規定進行。
(二)發動學生捐助,同時向社會廣泛求助,得到的資金由財務處統一管理。
(三)為應急人員辦理保險業務,且及時理賠。
(四)做好突發事件的調查、分析和應急經驗的總結,同時提出改進建議。
最新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篇2
根據《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貴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黔府辦發電〔20xx〕32號)、《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遵義市20xx年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遵府辦函〔20xx〕48號)精神,按照《中共仁懷市委辦公室仁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仁懷市鞏固拓展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加快打造魅力酒都實施方案>的通知》(仁辦發〔20xx〕11號)具體要求,結合實際,制定仁懷市“工程無欠薪”(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省、遵義市對根治欠薪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整治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為重點,堅持“消化存量、遏制增量”目標,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拖欠誰償還”的原則,深入開展“工程無欠薪”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治理欠薪尤其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突破底線的事件和網絡輿情,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加快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力爭拖欠案件、金額和涉及人數比重逐步下降,最終實現“工程無欠薪”。
二、目標任務
(一)20xx年4月底前,完成全市脫貧攻堅領域所有欠薪項目的徹底化解。
(二)20xx年5月1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項目償還方案的制定,并接續督辦、限時銷號。
(三)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欠薪項目的徹底化解。
(四)20xx年10月底,完成全市所有非政府性欠薪項目的徹底化解。
(五)20xx年底前,實現根治欠薪長效機制基本建立,全市“工程無欠薪”。
三、組織領導
為順利開展我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最終實現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零拖欠,成立“工程無欠薪”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鎮長(主任)主要領導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陳光琦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陳川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日常事務和牽頭落實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定期匯總和通報各鄉鎮(街道)、各部門工作開展情況,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及時提請領導小組研究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督導欠薪問題化解和穩控。
四、重點任務
(一)開展全面排查,動態建實臺賬。一是建實欠薪項目臺賬。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持續以易地扶貧搬遷項目、鄉村建設(含道路、水務、房屋等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農業產業、扶貧車間等脫貧攻堅領域欠薪問題排查為重點,全面摸清政府性項目(含國企項目和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非政府性項目等欠薪情況及信訪、輿情線索反映的欠薪問題進行全面徹底核查,對信訪反映、網絡輿情、投訴登記、行業部門匯總等各種渠道收集的欠薪信息進行回訪、甄別,將仍然未化解的欠薪問題在20xx年4月23日前如實納入本轄區、本行業、本單位欠薪臺賬,并動態更新,同時報送市農民工工作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形成全市欠薪臺賬。各單位要認真核實、認真區分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對上報臺賬中有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混淆不清的,市領導小組將予以通報,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二是建實拖欠工程款項目臺賬。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突出房屋市政、道路交通、文化旅游、移民搬遷、教育衛生、水務水電等重點領域,迅速對拖欠工程款項目進行全面徹底排查,建實本行業、本領域、本單位拖欠工程款項目臺賬,于20xx年4月23日前報送市財政局,由市財政局梳理匯總形成全市拖欠工程款項目臺賬。三是規范臺賬報送工作。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嚴格匯總、審核數據,排查中嚴格區分拖欠工資與拖欠工程款問題,工資要精準核實到農民工本人,拖欠農民工工資臺賬要同步整理欠薪人員工資清冊等印證資料備案備查,嚴防數據造假和瞞報漏報行為發生。20xx年5月1日前,各鄉鎮(街道)、經開區(園區)、市級相關政府性工程項目業主單位和市屬國有企業完成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項目償還方案的制定。
(二)突出工作重點,加快清欠進度。一是對于本方案工作目標明確的欠薪項目,各有關部門要始終盯緊抓牢、強化工作措施、加快分類化解進度,堅決做到心中有數、手里有招、肩上有責,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既定目標任務。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全程跟蹤督辦和統籌調度,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全面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加強統籌協調,積極解決資金問題。二是對移交司法程序的欠薪項目,涉及部門和單位要持續跟蹤,加強與司法部門的案情銜接,加快查處進度,確保盡早執行到位、案結事了。三是對已清欠了的項目,要綜合采取欠薪線索專查、隨機隨訪巡查、核查支付憑證等方式,動態開展清欠“回頭看”,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到位,持續鞏固清欠成果
(三)強化執法檢查,加大震懾力度。市發展改革、財政、人社、住建、交通、水務、審計、工業商務等有關部門要對本行業在建工程項目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實名制管理“8個100%”情況持續開展監督檢查,做到對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執法檢查全覆蓋,并做好執法檢查文書的保管,確保在建工程項目全面落實“8個100%”;發展改革、財政、住建、交通、水務、工業商務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大建筑市場秩序清理整頓力度,依法嚴厲查處和打擊建設工程項目未批先建、墊資建設、違法發包、違法分包、層層轉包、掛靠承包等違法行為和違規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勞務分包企業等,督促在建工程項目嚴格落實《條例》各項規定和實名制管理“8個100%”制度。對未按規定完成“8個100%”制度以及違法分包轉包的,立即責令整改,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要依法處理。法院、檢察院、公安等司法機關依法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用人單位及責任人嚴厲打擊,并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接發改等部門將其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實施聯合懲戒,形成強有力震懾。
(四)加強監測預警,做好風險穩控。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快推進勞動用工大數據綜合服務平臺的運用,將全市在建工程項目全部納入平臺監管,依托平臺對建設工程項目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專戶使用、施工總包代發農民工工資等情況進行動態監管、監測預警和及時處置,并推行電子勞動合同管理,規范企業用工行為,有效推進源頭治理。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大對平臺建設和運用的統籌推進力度。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動態建立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項目臺賬,并納入本轄區、本行業、本單位重大風險防控責任清單,確保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項目發現及時、處置得當、穩控有力、化解到位。網信、人社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協調聯動,充分發揮欠薪輿情聯動處置機制作用,強化正面引導和負面輿情管控,嚴防和妥善處理各類輿情風險隱患。發現欠薪網絡輿情或收到其他單位通報輿情的,要在12小時內組成聯合工作組,開展調查核實,掌握證據材料,查明案件真相,以問題的及時處理促進欠薪網絡輿情化解。對社會和媒體關注的欠薪網絡輿情,在輿情發生后12小時內主動發聲、做到權威發布、口徑統一,加強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避免事態擴大。
(五)全面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建立長效機制。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按照“標本兼治、防治結合、預防為主”的原則,全面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著眼于遏制增量欠薪,強化欠薪源頭治理,進一步健全完善和全面落實“8個100%”等各項長效制度措施,確保盡早實現“工程無欠薪”的既定目標。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報刊、網絡平臺等資源,加強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政策的學習、公益宣傳及先進典型的報道,依法加強對拖欠農民工資違法行為的輿論監督,引導用人單位增強依法用工、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法律意識,加強對農民工依法維權意識的培育,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
五、部門職責
(一)強化行業部門監管主體責任。住建、交通、水務、工業商務等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履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的法定義務,落實好行業監管的主體責任,規范建設市場秩序,督促各類企業嚴格依法按月支付農民工工資。要加大宣傳和監督力度,明確專人對本行業建設項目實名制“8個100%”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指導和檢查,實現“8個100%”全覆蓋。對不落實“8個100%”制度的,行業主管部門要視其情節采取通報、限期整改、限制招投標、記載不良行為、降低資質、清出市場等方式予以處罰。對工程建設領域出現的違法分包、違法轉包問題,各行業主管部門要依法進行打擊。發改部門按照職責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管理,依法審查政府投資項目的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按規定及時安排政府投資,對資金不到位的項目不予審批。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依法依規予以限制和懲戒,并將評價結果應用到企業資質評定和建設項目招投標等環節。對拖欠工資的失信企業,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生產許可、履約擔保、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依歸予以限制,使失信企業在全市范圍內“一處違法、處處受限”。財政部門負責政府投資項目資金的預算管理,根據經批準的預算按規定及時足額撥付政府投資資金,積極籌措資金保障欠薪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公安機關負責及時受理、偵辦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依法處置因農民工工資拖欠引發的社會治安案件。
(二)強化人社部門綜合監管職責。人社部門要履行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協調、督查調度、綜合監管職責,組織各行業職能部門通過“貴州省勞動用工大數據綜合服務平臺”,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臺賬歸集匯總管理,進一步完善保障農民工工資工作聯動機制,統籌協調相關部門對重點工程領域、重點區域進行專項整治,開展常態化巡查督查,形成齊抓共管合力,及時查處有關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對不按要求落實“8個100%”制度、惡意欠薪、惡意討薪的行為,要依法從重從嚴打擊,對情節惡劣的要納入黑名單制度。整合各部門資源,將農民工維權窗口調整設置在仁懷市群眾工作中心,從相關行業部門抽人辦公,實現“一窗受理、綜合辦理、案結事了”。
(三)強化相關職能部門監管職責。司法、自然資源、人民銀行、審計、國有資產管理、稅務、市場監管、金融監管等部門,按照職責做好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的工作。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等組織按照職責依法維護農民工獲得工資的權利。
(四)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各鄉鎮(街道)、經開區(名酒工業園區)作為本轄區預防和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第一責任主體,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屬地管理責任,加強組織領導,推進工作落實。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排查和調處工作,對小的勞資糾紛要及時化解,不能化解的要及時上報相關職能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共同施策,將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中。建立健全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明確指揮權限和部門分工,規范分級響應和處置流程。推行勞動保障監察“網絡化、網格化”管理,暢通農民工維權舉報渠道等。
(五)強化工程建設單位具體監管責任。工程項目建設單位要按照“誰發包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好農民工工資支付的具體責任。明確專人負責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作,督促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落實好“8個100%”工作,同時將“8個100%”制度納入施工合同約束條款。指導和監督所發包的各工程建設項目配備勞資專管員,及時將農民工工傷保險繳費、考勤等相關信息錄入實名制管理信息系統,實時通過實名制管理信息系統在線填報施工項目農民工務工信息。精準掌握項目建設中農民工工資支付的進度,在劃撥工程進度款時,要將農民工工資款項單獨劃到農民工工資專戶,監督施工企業通過銀行代發給農民工。對沒有落實“8個100%”制度的項目要停止劃撥工程款,待工程項目整改后再繼續推行項目建設,將“8個100%”制度落實與安全生產同檢查、同考核。對發生欠薪問題的項目要重點監管,督促施工單位履行工資支付主體責任,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因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要積極籌措資金,履行農民工工資清償責任。
六、督查問責
各鄉鎮(街道)、經開區(名酒園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各項工作和政策落到實處,最終實現我市“工程無欠薪”。市委督查局要加大對各單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情況督查力度,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高發頻發、舉報投訴量大的地方和部門以及重大違法案件,要進行重點督查督辦,對行動遲緩、工作力度不夠、成效不明顯的予以通報批評;對工作不力引發重大群體性的事件的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及人員責任。
最新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篇3
為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部署,根據《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貴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方案》(黔府辦發電〔20xx〕32號)和《省農民工工作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堅決抓好脫貧攻堅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的通知》(黔保支辦通〔20xx〕5號)文件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為確保20xx年我鎮根治欠薪工作的全面落實,特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按照“減存量、遏增量”的總體目標和“誰拖欠、誰償還”、“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通過落實企業責任、實施部門聯動、加大查處力度,建立健全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著眼于保護農民工勞動所得,確保欠薪違法行為得到全面治理,確保勞動者按時足額領取工資,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重大群體性的事件,實現“無欠薪”目標。
二、工作目標
我鎮建設項目中,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項目是“五改一化一維”。對于該項目欠薪清理,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按照“一村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通過包保化解,確保20xx年4月30日前脫貧攻堅期間實施的“五改一化一維”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全部清零。我鎮將實行分階段化解:
(一)20xx年4月15日前,化解脫貧攻堅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80萬元。
(二)20xx年4月16日-4月20日,化解脫貧攻堅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80萬元。
(三)20xx年4月21日-4月25日,化解脫貧攻堅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100萬元。
(四)20xx年4月26日-4月29日,化解脫貧攻堅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70萬元。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組織機構,形成聯動根治欠薪合力
為深入開展漾頭鎮根治脫貧攻堅領域建設項目欠薪行動,特成立漾頭鎮依法治理欠薪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漾頭鎮依法治理欠薪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漾頭鎮人社中心,由劉澤友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辦公人員熊祖文。經研究、調整,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1.村建站:負責與項目承包方清算;做好項目建設項目事前事中事后監管,項目款相關問題及時保持與上級部門的聯系和溝通,并負責與中標單位簽訂不欠薪承諾書,加強不欠薪宣傳;在完工時簽訂工資支付結清承諾書,然后再退保證金。負責協調解決項目承包方拖欠克扣勞動者工資所產生的突發事件。
2.人社中心:做好勞動書面審查工作、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加強日常巡查和專項檢查、依法受理查處欠薪案件、妥善處置欠薪重大事件并及時報告等;
3.綜治辦:負責主動接待欠薪信訪維穩工作,協助人社中心處理欠薪案件,防止事態擴大。
4.工會: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督促企業簽訂雙愛約定書,開展服務農民工公益法律服務行動,依法開展工資支付法律監督,幫助職工運用法律等途徑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5.司法所:加強涉及農民工欠薪糾紛人民調解工作;依法受理被欠薪農民工法律援助申請,開通農民工討薪法律援助綠色通道,使欠薪案件快速進入勞動仲裁或司法程序。
6.派出所: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線索的接收核查、立案偵辦等工作;依法打擊組織煽動鬧事、阻礙交通等方式非法討薪行為,或以欺詐手段惡意討薪行為;依法打擊欠薪案件中涉惡行為以及其他違法犯罪行為;負責維護突發事件現場的治安秩序,預防、制止和查處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7.各行政村:加強對村級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村級財務支出應優先保證農民工工資支付,及時排查建設項目欠薪隱患,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至人社中心,主動積極配合鎮政府做好清理欠薪工作。
(二)落實主體責任,加強根治欠薪工作意識
為便于預防薪工作常態化管理,加強根治欠薪工作意識。根據我鎮領導班子責任分工情況,由各村的包領導負責的具體落實,漾頭社區由楊曉華、唐文洋負責;茶園山由馮治孝、劉澤友負責;九龍村由肖葉明、田井廣負責。支付欠薪明細每3日及時更新、上交鎮人社中心熊祖文處;村建站及財政分局按時撥付工程款;施工單位應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從根源化解欠薪隱患。
同時,鎮人社中心負責對欠薪支付情況進行監管、開展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對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統計,并及時予以反饋給鎮依法治理欠薪領導小組。
根治欠薪是一項系統工程,各村、社區、站所需密切配合,高效聯動,全力做好所屬區域內的清理欠薪工作,形成根治欠薪工作的良好氛圍,確保安全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