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預案
為確保學校的安全與穩定,有效處置突發事件,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應急處置體系,最大限度降低突發事件的危害,維護和確保學校的穩定、保障我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制定規范的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范。
二、學校突發事件的界定:
突發事件是指在學校內部、正常工作狀態下突然發生的恐怖襲擊、自然災害、火災、爆炸、食物中毒、學生意外傷害、校內外集體活動中的事件、地震、傳染病、各類恐嚇及由于人員驟然聚集引發的可能致人傷亡的秩序混亂事件,具有難以預見、處置緊迫、危害嚴重和廣泛影響的特點。
三、工作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組織領導
堅持以 " 三個代表 " 重要思想為指導,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牢固樹立 " 穩定壓倒一切 " 的思想,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主動、扎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事件的工作,為維護社會穩定、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
我校成立 “ 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 ,作為學校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事件的領導機構 ( 以下簡稱 " 領導小組 ") ,負責指揮、協調和組織我校重大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對重大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作出決策,協調解決預防和處置工作中的重要問題,督促學校預防和處置方案及時有效地開展工作,檢查重大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落實情況。
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宋軍
副組長:張揚、周海濤(法制副校長)
組 員:門衛、各班主任
(二)機構設置
★ 指揮部
1 、指揮部組成:學校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成員為指揮部成員,現場總指揮由宋校長擔任,若校長不在由副組長擔任。
2 、指揮部職責:全面負責指揮協調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 指揮部所設部位:
為便于掌握現場情況,便于發布命令,便于現場信息反饋,便于緊急情況下撤離,學校指揮部設立在教導處。
★ 指揮部下設五個組:
1 、指揮組
小組成員:宋軍、張揚。
基本職責:負責指揮協調;掌握情況,及時報告;貫徹傳達指揮部命令,組織有關人員按預案對現場進行果斷處置,并配備必要通訊器材和安全防護設備。
2 、疏散組
小組成員:班主任
基本職責:在現場指揮組指揮下,依據預案措施及疏散路線、順序,有秩序地疏散師生,疏散完畢后有秩序撤離。
3 、傷員救護組
小組成員:王秀英、潘桂花。
基本職責:負責將傷員運送到指定安全區域,并進行簡單救治后,送往就近醫院救治。
4 、外圍控制組
小組成員:門衛、科任教師
基本職責:負責維護學校大門、出入口秩序,疏導師生有序撤離,引導專業部門人員進入現場進行處置。
5 、裝備保障組:
小組成員:潘桂花、楊慧。
基本職責:提供各種處置突發事件物資裝備,通訊設備,編制廣播詞備用,負責平時的裝備保養。
(三)處置原則
1 、快速反應原則。處置突發事件要堅持一個“快”字,信息上報快,部署控制快,預案落實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