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預案
( 3 )接到恐嚇電話時,要冷靜處置,盡可能拖延時間與其周旋,記住其語言特征,有條件的進行錄音,為公安機關偵破提供線索;
( 4 )遇到局部發生可控制火情,要果斷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情蔓延,迅速撲滅。
(六)工作要求
1 、各小組要高度重視處置突發事件工作,全體師生員工要時刻保持高度警惕,充分認識其重要性,要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意識,增強責任感。
2 、學校要把處置突發事件工作作為治安防范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落實,嚴格按照方案,落實防控措施、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3 、各有關人員要按照崗位職責和工作范圍加強巡視,發現可疑人、可疑物、可疑車輛,對有可能制造暴力恐怖事件的人員,由學校門衛報告學校領導或老師,教師跟隨監視,并保持通訊暢通,發現可疑情況果斷處理。
4 、學校要加強情報信息的收集工作,及時發現各種帶有預警性和苗頭性信息,密切掌握,及時匯報或上報。
5 、保衛人員要做好重點防范部位的安全保衛工作,確保安全,防止發生借機盜搶等犯罪活動。
6 、傷員救護組要掌握周邊醫療機構分布情況,遇突發事件后,要將傷員迅速送往就近醫院進行搶救。
7 、學校每年要進行一次處置突發事件的演練,各部門、崗位工作人員做到職責清楚、分工明確、措施到位。
(七)善后處理工作
1 、校園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應及時做好善后處理工作,積極做好恢復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工作,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
2 、對在預防、處置校園突發事件中和善后處理工作中表現突出個人,或有特殊貢獻的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3 、對在預防、處置校園突發事件中和善后處理工作中玩忽職守者,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們隱瞞、緩報、謊報情況者,逃避責任者,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預防和處置工作者,視其情節和危害后果,將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八)有關部門電話
北港鎮派出所: 3626329
校長電話: 261
學校保衛電話:
海港鎮教育辦電話:041
海港區教育局辦公室電話:
海港區衛生防疫站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