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精選3篇)
物業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1
【目的】
對出現的自然災害及時處置,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
【職責】
管理部辦公室會同各專業部門負責處理。
【工作程序】
1.災前動員防止損失:
1)管理部執行總經理根據政府部門發布的有關自然災害的預報,決定向園區發布相關災害信息;
2)在宣傳欄粘貼自然災害的告示,通知業戶留意關閉門窗,收妥曬臺上的花盆,衣服等;
3)現場通知園區業戶將天臺上的雜務及材料清理及碼放牢固;
4)工程人員檢查排水渠道是否暢通,確保無泥沙,雜物及塑料帶淤塞;
5)管理部執總,落實救護工具的'準備工作;
6)必須檢查所有外露的開關是否上鎖及牢固;
7)全體人員協助關閉公共區域的窗戶。
2.自然災害來臨中的救援:
1)安全事務部必須派人全面檢查園區的所有門窗是否關上,發現問題立即通報;
2)工程維修部各專業工種人員必須派員工留守工作崗位,以備應急搶救;
3)社會救援到達時,由安全事務部協調接待、指路、現場介紹。
3.災害后的普查減少損失:
1)管理部必須派人全面檢查園區的所有門窗、公共設施是否完好,發現問題立即通報;
2)工程維修部做好公共設施的巡查、保養,發現問題立即通報;
3)參與人員,做好相關的文件表格的記錄工作。
4.防汛應急處理方法
1)發生汛情時,客戶服務中心負責告知和提示業戶出行時的注意事項及防護措施,值班人員立即通知工程維修部,相關人員立即到位進行搶修,同時,通知安全事務部人員協助進行搶險;
2)工程維修部值班人員接到通知后,問清汛情發生地點,根據實際情況帶上所需用具及材料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搶險;
3)工程維修部對園區內排污井和排污設備要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汛期時能夠正常使用;
4)對園區排污口內的淤泥要及時清理,確保雨水能夠及時排出。
5)汛情發生區域搶險方案:
(1)人防工程和高層樓房地下室發生汛情時,手動啟動污水間的排污泵;
(2)若雨水系統發生堵塞時,首先采取緊急措施,用手提式排水泵將水排出,并及時用疏通機進行疏通;
(3)家園地下停車場進口明溝發生汛情時,應防止雨水倒灌,用沙袋先阻擋水流,如明溝內地漏發生堵塞,要及時用疏通機進行疏通;
(4)若高層樓房內發生汛情,樓梯區域跑水,應及時查明水來源切斷水源,將電梯停于樓頂部,同時進行搶險,將損失降低到最小;
(5)家園防汛器材:手提式水泵、水帶、接線盤、疏通機放置在工程維修部值班室。
(6)參與人員,做好相關的文件表格的記錄工作。
物業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2
應急預案指面對突發事件如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的應急管理、指揮、救援計劃等。一起來看看林場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僅供大家參考!謝謝!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我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烏拉山林區森林資源,促進林業持續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做到快速、有序、高效、恰當的實施森林防火應急措施,最大限度地減輕森林火災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內蒙古自治區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場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森林防火工作實行“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
第三條森林防火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實行政府統一領導原則,落實準備,緊急處置原則和分部門負責并協商一致原則,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各級林業部門對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工作負重要責任,林區各單位都要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實行部門和單位領導負責制
第四條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第二章組織指揮及職責任務
第五條實行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我場成立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由廠長擔任指揮長,副廠長擔任副指揮長,其職責是:檢查、監督、全場貫徹執行國家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行政措施,指導防火工作。
第六條我場成立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指揮部下設森林防火工作辦公室,由副指揮長張德遠擔任防火辦主任,專門負責森林防火工作。
第七條林場的森林防火工作辦公室,堅持領導帶班的值班制度,具體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森林防火規定和指示
(二)負責日常的森林防火值班,防火期森林防火預警系統,視頻監控,防火物資管理工作。
(三)開展護林教育,重點防火期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周活動
(四)發動群眾制定完善森林防火鄉規民約和野外用火管理措施,并督促執行。組織制定護林員在重點區域內重點巡邏,確保不出問題。
(五)組織落實以職工和群眾相結合的撲火隊伍,指揮撲救一般森林火災。
(六)負責查處違章野外用火的責任人和森林火災面積一公頃以下的火災案件,配合森林公安部門查處大的森林火災案件。
(七)檢查,督促場屬各二級單位森林防火工作,開展檢查評比活動,總結經驗,推廣典型,制定措施,預防森林火災。
第三章森林火災撲救
第八條森林火災是突發性的災害事件,尤其是撲救夜晚較大的森林火災,難免引起撲救人員的傷亡事故,在組織撲救中,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做到指揮有序既盡快撲滅森林火災,減少損失,又盡量避免撲救人員的傷亡事故發生。
第九條,指揮原則。
一、撲火指揮員在接到撲火通知后應迅速組織出動精于撲火隊伍,實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則,根據火場實際情況靈活運用“先控制后撲滅”的撲火策略,先組織圍攻外圍火線,防止林火向周圍發展,為徹底消滅創造條件。
二、首批撲火人員,如果未能控制住火頭火線,撲火指揮員對火場情況及未來發展做出果斷的分析與判斷,及時向市林業防火指揮中心報告,同時尋找有利戰機進行撲救。
三、當火線比較長,火場指揮員忙不過來的情況下,現場指揮員和負責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指定有組織管理能力的干部擔任火場撲火負責人,采取集中優勢兵力一點突破分兵夾擊和多點突破分兵合圍等戰術。
四、各撲火隊負責人發現火勢比較嚴重的時候不得帶領撲火人員直接沖向火區,應采取守勢尋找有利時機,進行阻擊火頭火線待火勢減弱室積極消滅,如果林火危及撲火人員生命安全時應命令及時轉移,實行保護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則。
五、林火撲滅后,不得馬上將撲火人員撤下,應留一定人員看守,清理火場,經過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第十條組織指揮程序
一、林場轄區一旦發現火情,30分鐘內場主要領導和撲火指揮,副指揮及時趕到現場,組織指揮撲救,同時在十分鐘內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報告,
二、如無力控制需要支援的火災向市指揮中心提出要求請求支援。
物業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3
我區近年來自然災害發生頻繁,各種自然災害不同程度地交替發生,給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帶來了嚴重損失,個別災害還嚴重威脅到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如洪澇、山體滑坡、泥石流等地質性災害,救災形勢較為嚴峻。為確保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進一步做好我區自然災害救災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一、自然災害救災應急機構
(一)成立自然災害救災應急小組,行政一把手擔任組長,全面負責災害救災工作,同時災害救災應急小組下設四個成員小組,實行責任制,落實責任人。
1、自然災害救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2、災害救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及三個成員小組:
(二)建立自然災害救災應急指揮系統
應急指揮系統由災害救災應急小組和成員小組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出現突發性自然災害時及時將災情上報市、區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并指導救災工作,及時對災民進行疏散和救援,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配合相關部門組織、協調各項應急處理工作。
(三)自然災害救災應急小組的工作職責:
1、按市政府救災指揮部和市民政局救災指揮部的安排,綜合、組織、協調全區災民的救助工作。
2、根據災害的實際情況,安排各成員小組的工作任務。
3、及時掌握汛期災害發生的基本情況,書面上報市、區有關部門。
4、負責聯絡和協調區政府和其他相關部門搶險救災機構,協調各成員小組和相關部門的工作。
5、發生災害后,救災應急小組要第一時間親赴現場,參與指揮災害現場的搶險救災工作。
(四)各成員小組的工作職責:
1、災情核查統計組:災害發生后,小組成員必須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收集、核查、評估災情,并按規定程序及時向上級匯報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指導鄉鎮做好災民房屋倒塌恢復重建工作。
2、物資保障供應組:負責市、區救災物資的組織調撥和供應工作,申請、管理、分配災民救濟款物,組織指導救災捐贈等后勤工作。
3、災民轉移安置處理組:負責勘察和設立緊急避難所、救災物資供應點,指導鄉鎮做好災民轉移安置后的飲水、食品、衣物的調集和發放,對轉移安置災民的情況進行登記,及時上報災民轉移安置情況及需要解決的困難,協調處理遇難人員的善后事宜。
4、辦公室人員:負責接聽電話,做好上傳下達,對于鄉鎮報災及時做好記錄并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市局,隨時向領導匯報災害統計、處理情況。
二、災害應急工作
1、值班工作
嚴格按照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監控災害的發生,各責任人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將汛期值班電話進行公布,以便于突發性災害發生后信息暢通。
2、報災工作
各鄉鎮要堅持汛期值班制度和報災制度,報災時要嚴格按照《自然災害情況統計制度》的內容和條規進行報災,堅持有災必報,每周一報,無災零報告,防止漏報,杜絕謊報、錯報。
三、應急措施
1、突發性自然災害發生后,由自然災害救災應急小組及其成員小組開展工作,并報請市、區有關部門,及時與區氣象、國土、交通、救災等部門聯系,加強彼此協作,互通信息,共同作好救災工作。
2、組織災區群眾宣傳學習抗災救災知識,引導群眾積極開展災害自救,不斷提高群眾防災救災的意識和能力,起到群防群策群治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