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范文十一篇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范文 篇1
為進一步完善我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和運行機制,提高應急救助能力,規范應急救助行為,一旦發生自然災害,能迅速、有序、高效的組織人力物力,開展抗災救災工作,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保障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促進災區社會安定和經濟發展,特制定預案。
一、基本情況
蘭亭鎮距紹興市區5公里,東北部與紹興市區接壤,東南緊接平水鎮,西南與諸暨市相連。地域面積83平方公里,下轄20個行政村,1個居委會,人口3.2人。全鎮擁有耕地2.7萬畝,其中水田1.9萬畝,旱地0.8萬畝;山坡地及林地3.2萬畝。
鎮轄區內有病險水庫5座,存在安全隱患的堤壩0處,低洼易淹點3處,地質災害點0處。鎮級避災場所1個,地點為鎮敬老院,可臨時安置災民500人。
二、組織機構和設置
(一)鎮設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全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工作。
總指揮:張咸良
副指揮:董江興、徐珠珍、魯麓樹、
成員:錢苗娣、馮志偉、唐曉芳、徐朝良、徐永偉、朱岳根、羅書卿
(二)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機構下設綜合協調組、轉移安置組、監測預警組、后勤保障組。
(1)綜合協調組:
由社會事業和保障辦負責,其職責為:
A.收集、匯總、評估、報告災害信息以及災區需求;
B.召集鎮有關職能辦公室聽取各村災情和救災工作匯報或通報,評估災區形勢并提出對策;
C.協調有關部門,指導村級開展抗災救災工作。
(2)轉移安置組:
由綜治工作中心負責,其職責為:
A.及時掌握災區需轉移人員情況,包括需集中安置的和分散安置的;
B.根據災害發展程度分批組織群眾及時轉移;
C.做好集中安置點包括檢測合格可投入使用的避災中心以及鎮級避災點的災民進出登記工作及安全保衛工作。
(3)監測預警組:
由城建辦負責,其職責為:
A.認真做好災害的預警工作,對可能發生大災的重點區域要嚴密監測并及時預報;
B.落實預防措施;
C.制定危險地段群眾轉移的路線和安置地點的具體方案,開展搶險、轉移安置等工作的模擬演練。
(4)后勤保障組:
由黨政辦負責,其職責為:
A.建立健全救災物資儲備點;
B.每年年初視庫存情況添置必需的救災物資:如棉被、衣服等;
C.落實好用于救災的食品供貨單位并簽訂必需的協議;
D.做好救災物資發放、領用登記工作。
三、災害救助分級
依據自然災害的性質、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和災害救助的實際需要,自然災害救助劃分為特別嚴重災害(Ⅰ級)、嚴重災害(Ⅱ級)、較重災害(Ⅲ級)、一般災害(Ⅳ級)四個等級。其中,特別嚴重災害、嚴重災害、較嚴重災害的確定按國家、省、市有關標準執行。
(一)特別嚴重災害(Ⅰ級)、嚴重災害(Ⅱ級)、較重災害(Ⅲ級)
1、發生水旱災害,臺風、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山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1)因災死亡3人以上;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受地質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
(3)受災人口占全鎮總人口的15%以上;
(4)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全鎮當季播種面積的20%以上;
(5)緊急轉移安置人口占全鎮總人口的0.4%以上;
(6)因災造成人員傷亡,造成較大影響;
(7)倒塌房屋間數占受災區域總間數的0.3%以上;
(8)全鎮范圍內,7~10月份連續干旱3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嚴重偏少,水庫蓄水嚴重不足,梅汛期后連續干旱天數在10天以上;飲水困難人數超過5萬人。
2、發生較大地震災害,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5.0-6.0級以上并造成一定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地震。
3、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較大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列入自然災害救助范疇。
4、在敏感時間、敏感地區,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5、其他需要救助的較重災害事項。
(二)一般災害(Ⅳ級)
1、發生水旱災害,臺風、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1)因災死亡3人以下;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
(3)受災人口占全鎮總人口的10%以上、15%以下;
(4)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全鎮當季播種面積的10%以上、20%以下;
(5)緊急轉移安置人口占全鎮總人口的0.1%以上、0.3%以下;
(6)因災造成人員傷亡,造成一定影響;
(7)倒塌房屋間數占受災區域總間數的0.7%以上、1%以下;
(8)全鎮范圍內,7~10月份連續干旱2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嚴重偏少,水庫蓄水嚴重不足;飲水困難人數超過2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
2、發生一般地震災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般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3.5-5.0級地震。
3、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一定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列入自然災害救助范疇。
4、在敏感時間、敏感地區,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5、其他需要救助的一般災害事項。
四、災情預警和信息準備
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應急指揮等處置工作通信暢通。同時,依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由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小組負責對全鎮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進行收集、匯總并報告上級各有關部門,保證災情信息傳遞及時。各村的民政聯絡員兼自然災害信息聯絡員負責本村的災情匯集上報工作。
五、應急處置
本預案啟動后,監測預警組即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要及時轉移安置災民,明確災民轉移安置地點、轉移線路及負責具體轉移工作的責任人。同時落實好轉移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確保因災傷病人員能得到及時的救治,因災死亡人員的家屬能得到妥善安撫。
六、救災物資儲備
本鎮救災物資儲備點內備有:棉被、衣服、草席、床、毛巾、碗筷等日常生活必需品,同時與鎮政府所在地食品供貨商簽訂臨時應急供貨協議,包括大米、食用油、方便面、餅干、礦泉水等以備災民應急之用。
七、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工作
對因災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以及因災造成日常居住房屋倒塌需重建的,鎮政府將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給予及時救助,確保災民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最大限度地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
本預案已經鎮政府同意并自發文之日起開始實施。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范文 篇2
一、編制目的
為做好今年的抗旱工作,確保遇重大旱情災情能夠高效有序地進行抗旱搶險救災,保證我村村民正常飲水,改善村民生活水平和生態環境,切實保障我村全體村民生命、財產不受損失,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省、市、鎮《抗旱應急預案》和鎮黨委、政府相關工作精神,結合我村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二、基本情況
本村位于路南,距離鎮政府××公里,全村總人口××人,總戶數××戶,××個生產小組,全村耕地面積××畝。
三、主要任務和措施
1、落實責任制。認真落實以主要領導負責制為主要內容的各項抗旱責任制,完善規章制度,明確工作職責,責任落實到人。
2、制定抗旱應急預案。結合我村實際情況,充分估計可能發生的問題,科學合理地制定抗旱應急預案。
3、立足預防,主動防范。把干旱災害的預防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視雨情、水情、旱情、災情、險情,認真做好各項防范工作。
4、實行24小時值班制。做到24小時有人值班,并有領導帶班。確保信息暢通、妥善應對。
5、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干旱災害,應迅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四、領導指揮及搶險救災機構
1、××村抗旱指揮機構由村支書任指揮,村委主任任副指揮,村委員任成員(見附表1),并明確職責分工。
各成員分片包干,做好村相關安全重點區域的監督巡查工作,并按職責分工配合組織指揮好本村旱情、災情監測預警、搶險救災和災后處置等工作。
2、建立抗旱搶險突擊隊:
從各村民小組抽調25名年輕力壯的村民組成抗旱搶險突擊隊,各組組長任突擊隊長。配合各級搶險救災工作。
五、主要職責
(一)、抗旱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迅速接收和傳達上級抗旱部門和上級領導關于抗旱救災的各項指令,根據鎮確定的應急響應等級及啟動條件,適時啟動應急響應措施。
2、按照預案的要求部署和指揮實施抗旱救災行動。
3、掌握抗旱工作基本情況,了解旱情、災情、社情、民情并及時上報。
4、執行上級下達的其他任務。
(二)抗旱搶險突擊隊職責
1、接收和上報抗旱救災情況。
2、直接參與抗旱救災行動。
3、協助做好災后處置和村民生產恢復工作。
4、執行抗旱工作領導小組下達的其他任務。
六、搶險救災領導機構設置地點
××村抗旱工作領導小組設在××村村委會。
七、旱情災情后的應急措施
(一)、普通旱情災情應急
1、加強與上級抗旱部門及鎮抗旱指揮部的溝通,加強旱情災情監測預報。
2、根據我村實際情況對各組提出抗旱要求,必要時由各組對群眾有組織地進行生活生產自救。
3、采取措施,保證聯絡暢通。
4、對搶險救災的各項準備工作進行檢查落實。
5、根據有關部門的災情判斷意見,加強對村民的防抗旱宣傳教育,平息謠傳,穩定民心,保持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二)、重大旱情災情應急
1、在接到鎮政府重大旱情災情應急通知后,村抗旱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迅速到位,抗旱搶險突擊隊快速集中,投入抗旱搶險工作中。
2、組織力量做好村民災后安置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條件。
3、組織非受災群眾對受災群眾進行救援。
4、組織有關人員維護社會秩序,保護國家集體財產不受損失。
5、深入災區了解旱情、災情、社情、民情,做好宣傳工作,平息謠傳、誤傳,保持社會穩定。
6、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旱災后疫病的發生與流行。
附件:
1、××村抗旱指揮機構組成表
2、××村抗旱指揮機構分組情況表
3、××村抗旱救災物資儲備情況表
4、××村抗旱救災隊伍人員名單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范文 篇3
1. 總則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緊急救助行為,提高緊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緊急救助,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1.2 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安徽省人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有關救災工作方針、政策和原則,以及我區救災工作實際情況。
1.3 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區人府統一領導全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各鎮人府、各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內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
(2)部門分工,協作配合。參與救災應急工作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劃分,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同行動,密切配合。
(3)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及時幫助受災群眾解決衣、食、住、醫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難,最大程度地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危害。
(4)自救為主,救濟為輔。依靠群眾,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團體的作用,大力開展自救互助和社會捐助,政府重點救濟災區無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災的群眾。
1.4 適用范圍
1.4.1 適用的災害種類
我區境內發生的洪澇災害,干旱、暴雨(雪)、雷電、大風、冰雹、霜凍、寒潮、低溫、高溫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農業生物災害以及森林自然火災和其他異常自然現象造成的危害。
1.4.2 適用的工作范圍
自然災害發生前的預報預警,自然災害將要發生或自然災害突發時受威脅和受災人員轉移后的臨時安置和管理,災害發生后對受災人員衣、食、住、醫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災后的生產恢復,倒塌民房重建,因災毀壞的水利、交通工程和學校校舍、農村衛生院等公共設施的修復,以及相關的其他工作。
1.4.3 參照適用
因自然災害以外的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需對轉移安置群眾進行基本生活救助的,由各級政府負責協調并安排專項經費,部門參照本預案施行救助。
2. 啟動條件
2.1 一次自然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本預案:
(1)因災死亡1人以上;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群眾5000人以上;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3000人以上;
(4)因災倒塌房屋50間以上。
2.2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2.3對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和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地方等特殊情況,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2.4 區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3.1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1 組織機構
屯溪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全區的救災應急工作。生產救災指揮部總指揮由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指揮部成員為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區委宣傳部、區直機關工委、區局、區發改委、區經委、區人武部、區農業委、區財政局、區衛生局、區教育局、區監察局、區交通局、屯溪公安分局、區商務局、區審計局、屯溪工商分局、區水利局、區林業局、區城建辦、區糧食局、區統計局、屯溪地稅分局、區物價局等單位負責人。
3.1.2主要職責
(1)組織、指揮、協調全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
(2)研究決定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意見;
(3)貫徹落實省、市政府對我區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應急處置的指示;
(4)向省、市政府報告我區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情況;
(5)承擔區人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1.3各成員單位職責
(1)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負責協調對外(上)聯絡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生產救災工作的宣傳報道。
(3)機關工委:負責組織和協調區直機關、事業單位救災對口支援工作。
(4)區局:負責全區抗災救災綜合協調工作。提出救災資金、物資安排方案;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區級救災專項資金,并對救災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區政府提出自然災害處置的工作建議和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自然災害預測預報工作,做好災情核查、評估和上報工作,指導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災倒塌民房恢復重建工作 ,指導協調救災捐贈工作;承擔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5)區發展改革委:統籌考慮將減災救災及救災應急儲備項目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負責災毀工程恢復重建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以及向市爭取項目建設資金的核報工作。
(6)區經委:負責組織轄區管轄單位參與救災和傷病人員救助工作;指導企業開展自救,盡快恢復正常生產。
(7)區人武部:協助地方政府組織民兵應急分隊做好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因災失蹤人員的搜救和其他救災工作。
(8)區農業委:負責組織農作物病蟲害和動物疫病防治工作,及時報告農作物重大病蟲災害情況,會同區部門查核、評估農業因災損失情況;落實災區補種、改種農作物所需的種子,組織農技人員赴災區幫助指導生產自救,恢復農業生產。
(9)區財政局:負責編制區級財政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預算,負責籌集和及時下撥救災資金,加強救災資金的監督管理。
(10)區衛生局:負責組織衛生防疫和醫療救治,幫助、指導災區開展救災防疫防病工作;負責生活飲用水衛生、餐飲業和食堂等消費環節的食品衛生監督監測和衛生知識宣傳工作;根據需要及時開展應急急救工作;組織心理衛生專家赴災區開展心理救助。
(11)區教育局:負責組織教育系統開展救災工作,會同部門做好教育系統災情的核實工作,及時幫助受災學校恢復正常教學,維護教學秩序,做好因災毀壞校舍的修復重建工作。
(12)區監察局:負責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公務人員在遵守和執行救災工作法律法規和人府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13)區交通局:負責組織交通系統開展救災工作;負責優先保證救災人員和物資的運輸以及受災群眾的安全疏散,協調有關部門盡快修復因災毀壞的公路和有關設施。
(14)屯溪公安分局:負責指導災區治安防范,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協助組織災區群眾的緊急轉移工作;加強指導維護重要目標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維護災區交通秩序,保證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15)區商務局:牽頭負責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工作,具體承擔肉類、食糖等重要商品的應急救災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保證災區商品及時供應;指導受災地區家禽家畜的購銷工作;協調落實救災及災后重建的'國際合作項目。
(16)區審計局:負責對各級、各部門安排的救災資金、物資和接收的捐贈資金、物資進行審計監督。
(17)屯溪工商分局:負責災區物資供應的市場管理。
(18)區水利局:及時通報洪水預測、預報和旱情監測、預報信息,指導防汛、抗旱、搶險工作,對水庫實施調度,指導督促修復損毀的水利工程;參與洪、旱災情的查核、評估工作。
(19)區林業局:負責森林火災、病蟲害災的監測、撲救、損失統計和防治工作。
(20)區城建辦:負責協調災后群眾住房、校舍、衛生院等公共設施恢復重建有關手續的報批工作;負責我區各地質災害點的監測監控工作。
(21)區糧食局:負責組織協調災區的糧油供應,保證災區口糧需要。
(22)區統計局:負責協助查災、核災工作。
(23)屯溪地稅分局:負責監督執行救災捐贈物資的減免稅政策。
(24)區物價局:負責加強災區價格管理,開展價格監督檢查,打擊價格違法行為,必要時提出實施價格干預措施或緊急措施的意見,按程序報批后組織實施,維持市場價格穩定。
3.2 組織體系結構及運作機制
3.2.1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構成及職責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局,為區生產救災指揮部的日常辦事機構,其主要職責:(1)向各工作組傳達救災指揮部工作指令并監督落實;(2)收集各工作組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生產救災指揮部報告工作進展情況;(3)及時收集、評估災情,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4)協調救災過程中的各方關系;(5)完成生產救災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處置特大自然災害,區生產救災指揮部加強辦公室力量,補充區發展改革委、區水利局、區衛生局、區財政局、區農委、區交通局、區審計局、區商務局、區糧食局為辦公室成員單位,與區局聯合辦公。同時,將指揮部部分成員單位分為8個工作組分頭開展工作,以增強應急聯動能力。
(1)安置及生活救濟組:區局牽頭,區直機關工委、區商務局、屯溪公安分局、區財政局、區交通局、區糧食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制定轉移安置受災群眾的生活救濟方案,下撥救災款物,幫助災區安排受災群眾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指導災區社會治安工作,辦理接收、分配救災捐贈工作,保障救災物資運輸及救災工作車輛優先通行。
(2)查災核災組:區局牽頭,區農委、區財政局、區水利局、區教育局、區糧食局、區統計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災情的查核,統計報表的編制和上報工作。
(3)衛生防疫組:區衛生局牽頭,區財政局、區商務局、區局、區工商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醫療衛生人員,赴災區指導衛生防疫工作,指導災區做好傷病群眾的救治,做好食品、藥品、飲用水和居住環境的衛生安全,確保災區不發生大的疫病流行。
(4)生產自救組:區農委牽頭,區財政局、區商務局、區經委、區水利局、區林業局、屯溪地稅分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災區農作物的補種搶種和動物疫病防治工作,組織群眾開展生產自救。
(5)災后恢復重建組: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區局、區財政局、區水利局、區交通局、區教育局、區衛生局為成員單位。負責制定災區住房和基礎設施建設方案,組織力量遷移、新建受災群眾住房,恢復或新建水利工程設施以及道路、學校、醫院等公共設施。
(6)巡視組:區監察局牽頭,區直機關工委、區局、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商務局、屯溪工商分局、區物價局為成員單位。負責檢查督促各項救災措施落實,審計救災專項資金和救災捐贈款物發放情況,檢查監管災區群眾生產生活必需的食品、藥品和建材的質量、價格,監管災后商品供應市場秩序,打擊違法經營行為,查處救災工作中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及人員。
(7)宣傳組:區委宣傳部牽頭,區政府辦公室等為成員單位。負責生產救災宣傳工作。
(8)對外聯絡接待組:由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組成。負責協調對外聯絡工作,市級以上領導來我區檢查指導抗災救災的接待安排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3.2.2 專家組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設立專家組,由區局負責人和區、水利、農業、糧食、統計等部門相關科室負責人及有關專家組成。主要職責:
(1)監測、查核、評估災情;
(2)分析、研判災害趨勢;
(3)對救災應急工作提出建議、意見。
4. 應急準備
4.1 資金準備
(1)區級財政部門每年將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列入財政預算,并根據財力增長、物價上漲、農民生活水平實際狀況逐步提高受災群眾的救助標準。
(2)救災預算資金不足時,區級財政安排的預備費要重點用于受災群眾的生活救助。
(3)必要時申請省、市救災資金支持。
4.2 物資準備
(1)區局做好本區的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在每年汛期和入冬前會同區有關部門采購和儲備必需的救災物資。
(2)各鎮人府、各街道辦事處在災前應與有資質的供應商預先簽訂供貨協議,保證受災時群眾的食品和必需的生活用品能夠及時供應。
4.3 通信和信息準備
(1)加強全區災害信息管理系統的建設和管理,確保我區與省、市部門的救災通訊網絡運行正常,以及區與市救災部門的微機通訊通暢。
(2)逐步建立區、水利、城建、農業等部門間的災害信息共享平臺,加強信息交流,完善信息共享機制。
4.4 救災裝備準備
區有關部門應配備救災管理工作必需的設備和裝備。
4.5 人力資源準備
(1)加強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提高其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專家隊伍,重點開展災情會商、赴災區的現場評估及災害管理的業務咨詢工作。
(3)建立健全與軍隊、公安、武警、消防、衛生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
(4)培育、發展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隊伍,并充分發揮其作用。
4.6 社會動員準備
(1)完善部門救災捐贈工作應急方案,規范救災捐贈的組織發動、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會公示、表彰等各個環節的工作。
(2)加強各級經常性社會捐助接收站、點的建設和管理。
(3)充分發揮各級慈善協會、紅十字會的作用,協助接收各界捐贈的救災款物。
(4)建立救災捐助表彰制度,創造良好的救災捐助社會氛圍。
4.7 應急避難場所準備
各鎮、各街道救災應急預案應對轄區內可能因自然災害需轉移安置的人口數量進行預測,并對安置場所作出規劃,可以采取投親靠友、騰住公房等方式,安置人口較多時可以搭建臨時簡易棚,困難較大時可以向市、區部門申請撥給救災帳篷。全區遭受重大、特別重大災害時,區視情向省、市申請調用救災帳篷。
4.8 救災技術準備
(1)各級政府應給救災應急部門配備救災必需的車輛、船只、移動電話、計算機軟硬件、攝像機和gps等設備和裝備
(2)保證通信暢通,汛期期間,局相關負責人,救災辦工作人員手機保證24小時開機,因救災工作需要個人通信費增加者,應適當給予補助。
4.9 宣傳、培訓和演習
(1)區級政府救災部門要利用媒體或通過其他方式宣傳災害知識,宣傳應急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增強人民群眾的防災減災意識。
(2)區救災部門每年應爭取參加一次上級救災部門組織的救災工作人員業務培訓。
(3)各鎮、各街道平時應加強救災應急訓練和救災救護訓練,應對大災大難突降時,應急隊伍能夠訊即趕赴災區,第一時間到達現場,保護人民群眾生活安寧。
5. 預警預報與信息管理
5.1 災害監測和信息傳遞
(1)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預警地區的自然條件、人口和社會經濟背景數據庫,進行分析評估,及時對可能受到自然災害威脅的相關地區和人口數量做出災情預警。
(2)根據災情預警,自然災害可能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大量人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應做好應急準備或采取應急措施。
5.2 預警預防和信息傳遞
全區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及時匯總各類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向成員單位和有關地方通報信息。
5.3 災情信息管理
5.3.1 災情信息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包括人員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量、農作物受災情況、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救災措施和災區的需求。
5.3.2 災情信息報告時間
(1)災情初報。鎮、街道辦對于本行政區域內突發的自然災害,凡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應在第一時間了解掌握災情,及時向區局報告初步情況,最遲不得晚于災害發生后2小時。
(2)災情續報。在重大自然災害災情穩定之前,鎮、街道級辦均須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鄉級部門每天9時之前將截止到前一天24時的災情向區級局上報,區局每天10時之前向市部門上報。
(3)災情核報。鎮、街道辦在災情穩定后,應在2個工作日內核定災情,向區局部門報告。
5.3.3災情核定
(1)部門會商核定。部門協調農業、財政、水利、教育、糧食、統計等部門進行綜合分析、會商,核定災情。
(2)、農業、水利、糧食、統計等有關部門組織專家評估小組,通過全面調查、抽樣調查、典型調查和專項調查等形式對災情進行專家評估,核實災情。
6. 預警響應
6.1 預警響應啟動
自然災害預警預報。根據災害類別不同,按照相關預案的規定進行:洪澇、干旱災害見《屯溪區防洪應急預案》,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見《屯溪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森林火災見《屯溪區預防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屯溪區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6.2 預警響應程序
(1)區生產救災指揮部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區長提出啟動ⅰ級響應的建議,由區長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2)區局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區生產救災指揮部提出啟動ⅱ級響應的建議,由總指揮決定啟動ⅱ級響應。
(3)區局接到災情報告后在第一時間向指揮部提出建議,由副指揮長決定啟動ⅲ級響應。
6.3 預警響應措施
按照“政府牽頭、社會參與,以自救為主,救濟為輔、互助為補充”的救災工作原則,實施救災工作的基本措施:
1.分工負責,部門協助。特別嚴重、嚴重及較重自然災害的救助以區政府為主,實行各級政府及單位行政首長負責制,并根據職責分工,團結協助,共同做好救災工作。
2.快速反應,果斷處置。一旦發生特別嚴重及嚴重自然災害,各鎮(街道)、區各部門應迅速反應,果斷處置,盡最大努力,減少災害損失,盡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快速解決人民群眾的衣、食、住、醫等問題。
3.規范程序,提高效能。本著因地制宜、因時制宜、急事急辦的原則,努力提高救災工作效能。同時,積極完善相關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實施救助。
7. 應急響應
7.1 基本要求
明確“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響應原則,災害發生后各級人府同時啟動相關層級和相關部門應急救助預案;確定災情報告、響應等級和責任主體、啟動和結束響應程序、響應措施等內容。
7.2 響應等級
依據自然災害的性質、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和災害救助的實際需要,自然災害救助劃分為特別嚴重災害(ⅰ級)、嚴重災害(ⅱ級)、較重災害(ⅲ級)三個等級。
7.3 響應啟動和終止程序
7.3.1 ⅰ級響應
7.3.1.1 啟動條件
全區范圍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特別重大自然災害,區啟動ⅰ級響應。
(1)因災死亡10人以上;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15000人以上;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10000人以上;
(4)因災倒塌房屋200間以上。
7.3.1.2 啟動程序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區長提出啟動ⅰ級響應的建議,由區長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7.3.1.3 響應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區生產救災指揮部提出建議,區長決定終止ⅰ級響應。
7.3.2 ⅱ級響應
7.3.2.1 啟動條件
全區范圍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重大自然災害,區啟動ⅱ級響應。
(1)因災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10000人以上,15000人以下;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4)因災倒塌房屋100間以上,200間以下。
7.3.2.2 啟動程序
區局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區生產救災指揮部提出啟動ⅱ級響應的建議,由區生產救災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啟動ⅱ級響應。
7.3.2.3 響應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區局提出建議,區生產救災指揮部總指揮決定終止ⅱ級響應。
7.3.3 ⅲ級響應
7.3.3.1 啟動條件
全區范圍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較大自然災害,區啟動ⅲ級響應。
(1)因災死亡1人以上(或發生5級以上破壞性地震死亡1人以上),5人以下;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4)因災倒塌房屋50間以上,100間以下。
7.3.3.2 啟動程序
區局接到災情報告后在第一時間向指揮部提出建議,由副指揮長決定啟動ⅲ級響應。
7.3.3.3響應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區局提出建議,副指揮長決定終止ⅲ級響應。
7.4 響應措施
7.4.1 應急響應
7.4.1.1 啟動ⅰ級響應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區政府向市委、市政府報告情況。
(2)區領導赴災區察看、指導。
(3)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迅速組織開展生產救災工作,及時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于救災應急方面的指示。
(4)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成員單位聯合辦公,及時收集、評估、匯總各地災情信息和救災工作動態,每日10時前向區領導、區有關部門和區局報送綜合情況。
(5)安置及生活救濟組組織人員赴災區指導受災群眾轉移安置,緊急申請、協調、調撥救災款物,幫助解決人畜飲用水困難,組織開展救災捐贈,加強對轉移安置災民的管理。
(6)查災核災組立即組織人員赴災區核查災情,慰問受災群眾,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向辦公室提供災區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
(7)衛生防疫組組織醫療衛生防疫人員,赴災區指導衛生防疫工作,保證災區傷病群眾及時得到醫治,保證食品、藥品、飲用水和居住環境的衛生安全,保證災區不發生大的疫情,并按相關規定開展救災防病工作。
(8)生產自救組組織農業技術人員,赴災區指導開展生產自救,改種補種農作物,發展畜、禽、漁等副業,組織引導勞務輸出等;組織有關部門指導幫助企業檢修廠房、設備,盡快恢復生產。
(9)災后恢復重建組及早對受災群眾倒房重建和水利、交通、學校、衛生等毀壞設施修復重建項目進行調查、評估、申報、立項,爭取災后盡快實施。
(10)巡視組組織人員赴災區巡視指導,及時發現、處置、研究解決生產救災工作中的各種問題,重大問題向指揮部報告研究解決。
(11)宣傳組會同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向社會通報災情和救災信息,加強新聞輿論管理。
(12)對外聯絡接待組做好市級以上領導來我區檢查抗災救災以及境外組織和人員來我區援助抗災救災、新聞采訪的接待安排工作,制定接待方案,向有關領導報告并落實接待。
(13)申請省、市支持。
7.4.1.2 啟動ⅱ級響應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召開指揮部會議,聽取救災工作情況匯報,研究決定救災應急工作重大事項,部署救災工作任務。
(2)2小時內,指揮部領導帶隊赴災區查核災情,慰問受災群眾,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3)區局向市局報告,請求市局派出工作組指導救災工作。
(4)根據災情需求或區領導指示,區局會同財政局下撥救災應急款物。
(5)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動態掌握災情發展變化情況和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區領導、區有關部門和市局報送信息。
(6)督促各鎮人府、各街道辦事處管理好轉移安置的災民和落實好救災應急的各項措施。及時動員和組織災區群眾轉移到安全處所,搶救傷病員,安撫遇難者家屬,處理善后事宜;救濟受災群眾和安頓無家可歸者,幫助解決人畜飲用水困難,確保受災群眾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醫,防止疫病流行;加強災民安置點治安管理,保護國家和群眾的財產,維護災區穩定;盡快恢復災區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開展生產自救和重建家園工作。
(7)根據情況,申請省、市支持。
7.4.1.3 啟動ⅲ級響應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區局接到災情信息后,第一時間向區政府、市局報告,向有關部門通報;及時向受災地區派工作組,查核災情、慰問災民、指導工作。
(2)根據需要,向重災地區調撥救災物資。
(3)堅持24小時值班和災情零報告制度,保持災情和救災工作信息暢通。
(4)會商區級財政部門下撥部分應急救災資金,支持地方安排災民基本生活。
(5)督促各鎮人府、各街道辦事處管理好轉移安置的災民和落實好救災應急的各項措施。
7.4.2 新聞報道
7.4.2.1 報道原則
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把握適度、內外有別的原則,以正面宣傳為主,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為抗災救災工作的開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7.4.2.2 新聞發布
區政府新聞辦適時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災情和救災信息。
7.4.2.3 內容審核
區政府新聞辦發布的救災新聞,內容涉及人員傷亡、房屋倒塌、農作物受災面積等自然災害損失情況的,由區局負責審核;涉及水情、汛情和旱情的,由區水利局負責審核;涉及疫情和衛生防疫情況的,由區衛生局負責審核;涉及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由區城建辦負責審核,涉及其它方面內容的,根據部門職責分工,由相關部門負責審核。
新聞媒體報道災情和救災信息,按黨委、政府新聞宣傳管理渠道歸口管理。
8. 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8.1 災后救助
8.1.1 災后生活救助
受自然災害影響,冬令、春荒期間部分受災群眾出現口糧短缺等生活困難時,各鎮人府應在全面核查災情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受災群眾生活安排方案,并組織實施。
8.1.2 災情調查及報告
各鎮人府每年按規定調查、報告因災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間受災群眾生活困難情況,區級部門逐級審核、上報。
8.1.3 救助方案制定
各鎮人府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冬令、春荒救助工作方案,及時上報。災情嚴重,本級政府救災確有困難時,應及時申請上級的自然災害救濟補助經費,專項用于幫助解決冬令、春荒期間受災群眾吃飯、穿衣、蓋被等基本生活困難,主要是解決口糧。
8.1.4 救助方案實施
區級人府負責具體實施本轄區的救助工作,并請求市政府給予必要的協調和支持。災民救助全面實行《災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對確認需政府救濟的災民,由區級部門統一發放《災民救助卡》,災民憑卡領取救濟糧,救災金將通過一卡制發放到災民手中。在救助方案實施過程中,應區別情況,統籌安排,確保重點。對有自救能力的,開展互助互濟,通過發展生產和組織勞務輸出等措施,增強自救和抗災能力。對缺糧又缺錢的貧困受災群眾,及時給予政府救濟。通過開展社會捐贈、對口支援、緊急采購等方式解決災民的過冬衣被。
8.2 恢復重建
8.2.1 工作原則
群眾因災倒房恢復重建工作由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統籌指導。倒房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幫建相結合的方式,以受災戶自建為主。建房資金通過政府救濟、以工代賑、政策優惠、社會互助、鄰里幫工幫料、自行借貸等多種途徑籌集。住房規劃、設計和建設,堅持因地制宜,科學合理,安全適用。
8.2.2 方案制定
災情穩定后,區人府立即組織災情核定,建立因災倒房臺帳,為組織實施重建工作準備基礎數據。區政府根據全區災情和各地實際,制定受災群眾倒房恢復重建的目標、政策和工作方案,向市級申請并安排建房補助資金,幫助災區受災群眾恢復重建因災倒房。各鎮人府負責制定本轄區群眾因災倒房重建方案。
8.2.3 組織實施
各鎮人府負責群眾因災倒房恢復重建工作的組織實施,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確保因災倒房群眾有安全的過冬場所。
8.2.4 因災毀壞基礎設施的修復
區發改委綜合協調因災毀壞基礎設施的修復工作,區教育、衛生、水利、交通等部門組織協調災區中小學學校、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以及水利、交通等基礎設施的修復、重建工作。
8.2.5 市場監管和質量監管
屯溪工商分局、市質監局直屬分局、區物價局等部門做好災后重建中的建材生產、供應和建筑質量的監管工作,確保災后重建工作順利進行。
9. 附則
9.1 名詞術語解釋
(1)自然災害:指給人類生存帶來危害或損害人類生活環境的自然現象,包括洪澇、干旱、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本預案未加限定所稱的“災害”,均指自然災害。
(2)災情:指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包括人員傷亡、社會財產損失、農作物損失等。
(3)冬令期間:指當年12月份到次年2月份的3個月時間。
(4)春荒期間:指3月份到5月份的3個月時間。
(5)荒情:因災造成受災群眾在冬令、春荒等時段的基本生活困難情況,主要是口糧和過冬衣被。
(6)本預案中數字,稱“以上”的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9.2 獎勵和法律責任
對救災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勞動模范、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區政府表彰和獎勵;對救災工作中表現突出而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報批烈士;對救災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
9.3 預案的管理與更新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本預案,收集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組織專家評審論證,適時提出修訂和更新意見,報區政府審定后及時組織修訂和更新。
9.4 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區局會同區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聯系電話:。
9.5 預案的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關于印發黃山市屯溪區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屯政辦〔20xx〕56號)同時廢止。
10. 附錄
10.1 與本預案相關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屯溪區防洪應急預案》,《屯溪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屯溪區預防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屯溪區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10.2 預案目錄
1. 總則
1.1 制定目的
1.2 制定依據
1.3 工作原則
1.4 適用范圍
2. 啟動條件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3.1 組織機構及職責
3.2 組織體系結構及運作機制
4. 應急準備
4.1 資金準備
4.2 物資準備
4.3 通信和信息準備
4.4 救災裝備準備
4.5 人力資源準備
4.6 社會動員準備
4.7 應急避難場所準備
4.8 救災技術準備
4.9 宣傳、培訓和演練
5. 預警預防與信息管理
5.1 災害監測與報告
5.2 預警預防和信息傳遞
5.3 災情信息管理
6. 預警響應
6.1 預警響應啟動
6.2 預警響應程序
6.3 預警響應措施
7. 應急響應
7.1 基本要求
7.2 響應等級
7.3 響應啟動和終止程序
7.4 響應措施
8. 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8.1 災后救助
8.2 恢復重建
9. 附 則
9.1 名詞術語解釋
9.2 獎懲和法律責任
9.3 預案管理與更新
9.4 制定與解釋部門
9.5 預案的實施或生效實效
10. 附錄
10.1 與本預案相關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10.2 預案目錄
10.3 各種規范文本
10.4 相關機構和人員聯系方式
*10.3 各種規范文本
包括預案啟動審批、應急期間信息通報、新聞發布等文本格式。
*10.4 相關機構和人員聯系方式
詳細列出預案參與部門(單位)及聯系人名單和通聯方式,并及時更新。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范文 篇4
一、指導思想
自然災害事故應急是災害發生后,對學校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于洪災、地震,火災、冰雹,暴風雪、雷電等因素而造成學校校舍倒塌、校園淹沒、道路阻塞等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災害救助應急機構及職責
(一)領導小組:
總指揮:z
副總指揮:z
成員:z
職責:
1、及時傳達上級防災會議精神,全面部署防災工作。
2、發布布臨災指令,督促各職能小組按本預案開展抗災應急各項工作。
3、指揮抗災救助工作,及時向上級匯報災情。
4、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二)工作機構
1、信息組:
組長:z
成員:z及教導處全體成員
職責:
(1)收集上級發布的防災信息和工作要求。
(2)及時、準確發布防災信息。
(3)掌握學校防災救助工作動態,及時向領導小組和上級有關部門匯報。
2、宣傳教育組: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z
職責:
(1)宣傳和組織學習防災自救的知識,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廣大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2)印發防災救災宣傳資料。
(3)編報防災救災工作動態。
3.應急處置組: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政治處、安全處成員、全體班主任及公寓管理人員
職責:
(1)制訂學校防災應急預案,繪制應急疏散平面圖,設立緊急避難場所和標志等,并組織實施演練。
(2)協翻各小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加強重點部位的防護工作。
(4)接到領導小組臨災指令后,廣播室(石尚斌)應立即通知師生撤離,各班按照預案迅速疏散學生和教職員工(王坤、晁存友負責三年級,方戰生,常東明負責二年級,楊煥俠,吳濤負責一年級,王滿倉負責教師院教師的撤離,、王三衛負責農行教師撤離,王衛軍負責西院教師撤離。
(5)各班主任接到領導小組臨災指令后,應立即進入教室疏散學生,靠樓梯口的兩個班的班主任應指揮整層學生有序下樓,切不可擁擠;若在上課其間,各教師應立即組織疏散學生,靠樓梯口的兩個班的教師應指揮整層學生有序下樓,切不可擁擠。(若遇強地震,無法撤離時,上課教師應組織學生迅速躲在桌手下面或墻席等容易形成三角區域的地方)
(6)在上課期間,災情發生時劉豐勝迅速到北教學樓樓梯口通知并疏散學生安全撤離,石尚斌到南教學樓樓梯口通知并疏散學生安全撤離。
(7)學生撤離一律進入學校大操場。教師撤離到廣播室門前空院。
4、后勤保障組:
組長:z
成員:總務處全體成員
職責:
(1)根據需要購置防災設施設備。
(2)搭建學校防災設施。
(3)臨災狀態下,負責調配防災設施設備,提供食品、飲水等生活必需品。
(4)負責救災物資的發放工作。
5、值班巡邏組
組長:z
成員:z
職責:
(1)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
(2)接收記錄上級的電話通知,及時匯報校長。(由郭玉、付娟,朱紅梅、盛莉斐負責)。
(3)晚上進行校園巡邏和檢查,負責學校安全,若有異常情況應及時匯報。(劉豐勝、王峰、宋文革、王衛軍負責)
(3)及時督促各年級學生按時離開教室進入宿舍晚唾。
(4)劉曉娓負責查閱區局育教網的信息,報送各種材料。
6、(晚睡及午體)應急處置組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政治處、安全處成員、全體班主任及公寓管理人員
職責:
(1)接到領導小組臨災指令后,督促各班按照預案迅速疏散學生和教職員工(王坤、晁存疚負責三年級,方戰生、常東明負責二年級,楊煥俠、吳濤負責一年級,王滿倉負責教師院教師的撤離,王三衛負責農行教師撤離,王衛軍負責西院教師撤離)
(2)公寓管理人員及時放電開燈,打開公寓樓門。協助班主任疏散學生。(若遇突發災害,公寓管理人員應急時通知學生疏散)
(3)各班主任立即進入宿舍組織學生有序下樓。
(4)石尚斌負責男生公寓學生安全撤離。劉豐勝負責女生公寓學生安全撤離。
(5)學生撤離一律進入學校大操場。教師撤離到廣播室門前空院。
三、防災應急程序
1,臨災應急反應、
接到上級發布的臨災信息后,防災領導小組按程序做好以下六個方面工作:
(1)召開防災領導小組工作會議,部署緊急避險和搶險救災工作。
(2)宣布有關抗寵救災的規定。
(3)根據上級指揮機構發布的災情動態宣布臨災應急期的起止時、間,根據災情發展趨勢決定師生避災疏散時間及范圍。
(4)檢查學校應急措施和防災減災準備工作的落實情況。
(5)強化宣傳教育,防止災情信息誤傳和謠傳,穩定學校秩序
(6)及時向區教育局防災救災指揮部報告災情信息。重大災害和特別重大地震災害情況應越級報告。
2、災后搶險救災
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情況,結合學校的特點,啟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
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確保師生安全。
(1)學校抗災救災領導小組成員立即進入各自崗位履行各自職責。
(2)學校抗災救災領導小組發出緊急撤離、集中信號。災情發生在教學時間時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所有在場教師參加救援和疏導。在上課時由各任課教師帶領學生按指定線路到指定地點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師在確認沒有學生時最后一個撤離。
(3)緊急撤離時,學生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攜帶書包,迅速離開現場,聽從老師安排,互相照顧,幫助弱小、有病同學撤離。
(4)門衛聽到信號后就打開大門,總務處工作人員立即檢查應急通道是否暢通。
(5)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撥打電話119、110報警外,迅速報告學校領導,校領導應立即指揮工作人員關閉電源;夜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要大聲呼救,立即打119,110報警電話,并報告學校領導。
(6)發生漏水現象危及學生安全的應立即切斷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7)建立避難場所,妥善安置受傷師生,保護學校財產。
(8)及時上報災情和搶險救災情況,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指導。
(9)除不可抗拒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起的災害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10)協助相關部門作好善后處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1、領導小組成員切實履行各自職能,負責本組救災工作,迅速到一線進行指揮,各小組迅速到達指定位置。
2、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的救助和撤離疏散,不能丟掉一個學生,只有學生全部撤離后,教師方可撤離。
3、科任教師應積極主動協助班主任工作,若在上課期間,必須組織學生撤離疏散,學生撤離完后任課教師方可離開。
4,各處室王作人員及公寓管理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崗。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范文 篇5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災時有備,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則,增強全校師生防災、減災的意識,提高師生在自然災害發生時的自救本領,切實保護廣大師生的人生安全,減少由于災害帶來的財產損失。
二、機構設置
預防自然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呂(法人、校長)
副組長:甘(副校長)左(教導主任)
組員:徐、劉、楊、楊、王、各班班主任
領導小組在學校副校長辦公室設辦公室,由甘負責。
三、防災領導小組職責
1、在縣政府及縣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指導和落實學校預防和處置自然災害的各項工作;根據上級各個時期的工作形勢,提出預防和處置自然災害的措施;完善工作制度,落實責任,加強管理,及時處理學校安全隱患;發生自然災害時,及時報告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并立即趕赴現場處理,做好事件的調查和結案等工作。做好緊急救災和恢復校園正常教學的工作。
2、通過從網上下載、圖片宣傳、班隊會等進行防雷暴雨及其它相關自然災害的宣傳教育,教育學生識別災害險情,掌握避險技能。認真宣傳、貫徹、執行上級實行防災的指示,傳遞防災信息。
3、組織師生學習掌握雷電、暴雨、狂風、泥石流、山體滑坡、寒冷、地震等災害預警信號,預防和自救知識。
4、及時通知雷暴雨情況信息,并公布最新的處理辦法。定時和不定時排查校園的課室、排水管道、食堂、消防安全設施、樹木、墻報欄、窗戶等安全方面的隱患,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并監督及時整改。
5、制定實施搶險救災方案,組織和訓練,并指導校內師生模擬預防演練。
四、防災應急安全措施
1、做好疏散撤離學生工作和轉移保護學校貴重物品工作。做好學生和學生家長的安全宣傳教育工作,要求在雷雨、狂風天氣學生上學放學由家長接送。
2、接到上級指令或天氣監測預報系統、預警信號,需要停課,則第一時間將信息傳遞給有關老師、學生及家長,立即采取措施停課放假。
3、預防自然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隨時與上級主管部門取得聯系,在接到雷電、暴雨、狂風、泥石流、山體滑坡、寒冷、地震及冰雹等信息時,進入戰備狀態,隨時待命;并及時通報學生家長,要求學生家長接送學生。
4、在發生災害時,后勤人員在下班前切斷電源,檢查和加固窗外的懸掛物,檢查旗桿、墻報欄,防止高空懸掛物摔落傷人。
5、各室負責人、班主任負責關好室內門窗。電腦室的老師負責檢查電腦室內電腦總電源的開關。
6、發生破壞性災害時,立即做好抗災自救工作,發揚艱苦奮斗、自力更生精神,開展自救活動。
7、如上課期間發生自然災害,上課教師負責組織本班學生有序撤離到安全地帶,班主任迅速趕到各班組織學生有序撤離。課間休息時發生自然災害,所有教師迅速組織自己附近的學生有序撤離,班主任教師迅速趕到各班組織學生有序撤離。其他教師迅速前往幼兒園幫助幼兒撤離。課間休息時發生地震災害,所有教師迅速組織自己附近的學生有序撤離,班主任教師迅速趕到各班組織學生有序撤離。撤離秩序:二樓:一1班、一2班左樓道;三年級右樓道;三樓:二1班左樓道;二2班、四1班右樓道;四樓:四2班、右樓道;五1班、五2班左樓道。各樓層學生均按兩路縱隊有序下樓。一樓各年級迅速從教室前后門撤離教室,樓道值班教師迅速到各自值班樓道執勤。學校行政人員到各自值班地點執勤。教師樓道值班安排見各樓層樓道值班安排。
8、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做好災后衛生消毒,防止傳染性疾病在校園滋生蔓延,做到大災之后無大疫。
9、災后要科學安排學習科目和課時,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盡快恢復正常。
五、實施辦法
1、發生自然災害后,必須立即向“110”或“119”、“120”求救,并及時報告縣教育局預防特大自然災害和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
2、發生自然災害時,在向上述部門報告的同時,必須迅速疏散人員,配合搶險救災隊伍做好搶險救災工作,防止事故擴大,降低事故損失。
六、現場指揮及應急處理人員:
1、總指揮:呂(第一總指揮)甘(第二總指揮)
發生安全事故,立即趕到現場進行指揮。一般情況下由第一總指揮呂負責,如第一總指揮不在校,則由第二總指揮甘負責。(二位總指揮不能同時不在校)
2、聯絡員:劉、楊
負責向縣教育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醫院等聯系,通知學生家長。
3、秩序維護及應急處理: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范文 篇6
一、工作原則和適用范圍
(一)工作原則: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分級負責、綜合協調、快速高效。
(二)適用范圍:臺風、強熱帶風暴、暴雨、洪澇、地震及地質等因素引發的特大自然災害。
二、特大自然災害的確定
自然災害等級劃分標準按《XX縣特大自然災害救災應急預案》(X府辦[200X]號)執行,其中一次性災害造成的后果符合下列10項中的6項可列為特大自然災害:
(一)受災人口占鎮屬常住人口50%以上,并有10%以上受災人口需要緊急轉移安置;
(二)因災死亡5人以上(地震災害死亡50人以上);
(三)倒塌房屋占鎮屬房屋3%以上;
(四)損壞房屋占鎮屬房屋30%以上;
(五)農作物受災面積占農作物播種面積50%以上;
(六)損失糧食占鎮屬上一年糧食總產量30%以上;
(七)全鎮交通癱瘓、通訊中斷,停電2天或設施直接經濟損失200萬元以上;
(八)7.0和7.0級以上嚴重破壞性地震;
(九)直接經濟損失占鎮屬上一年國民經濟總收入30%以上;
(十)造成省內較大影響。
三、組織領導及有關部門職責
發生特大自然災害,鎮政府統一領導和組織指揮當地政府救災,有關部門各司其職,通力合作。
鎮委宣傳辦:負責做好救災工作的宣傳報道工作。
鎮黨政辦:負責重大救災基建項目的審批上報,協調落實建設資金;做好救災糧儲備、調撥和供應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發布天氣預報、警報,為防災抗災救災提供服務。組織對重大氣象災害的調查、評估、鑒定工作。鎮供電局:負責對損壞電力設施的恢復及電力調度工作,以確保災區電力供應。
鎮經濟辦:協調郵電、通信、電力、商業、物資、醫藥等部門的搶險救災工作。負責災區物價監控,根據情況依法采取有關價格干預等措施,維護市場物價秩序;并運用價格調節基金等調控手段,維護市場物價的基本穩定。
鎮中學、中心小學:負責組織指揮做好災后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災后校舍恢復重建;負責對學生進行防災減災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鎮派出所:負責組織、指揮、協調災區的社會治安工作。
鎮民政辦:組織、協調救災工作;核定和報告全鎮災情;組織轉移、安置、慰問災民;負責困難災民吃、穿、住、醫等生活救助;申請、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檢查使用情況,確保救災款物專款專用,及時、足額發放;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儲備救助物資。
鎮財政所:負責鎮級財政救災資金的預算安排、組織資金分配和資金撥付,對救災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保證救災款及時到位。
鎮國土資源所:負責鎮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組織突發性地質災害調查、界定地質災害治理責任,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建立群測群防的監測體系,協助搶險救災,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的協調、指導和監督。
鎮村鎮辦:負責城鎮規劃和工程建設的管理,制定各類房屋建筑及工程設施和市政工程建設的抗震設防標準,災后恢復重建規劃和工程設計施工等管理工作。
鎮道班:負責組織、指揮、協調受災中斷的省道、鎮道及內河航道的修復工作。
鎮電信局:負責保障相關無線電通信業務頻率的正常使用,對出現的有害無線電干擾予以查處。
鎮水管所:承擔鎮“三防”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鎮“三防”及水利工程搶險工作,在抗御特大洪水期間對水庫實施聯合調度,負責災后水利設施的修復,儲備搶險物資。承擔鎮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地震現場強余震監測,分析地震發展趨勢,提出強余震防范對策,協調震區與鄰鎮的監測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地震現場地震災害調查,確定地震烈度,災害損失評估,提出救災意見,參與制定震區恢復重建計劃。
鎮農業辦:負責指導災后農業生產自救,做好災區動物疫病監測和防疫工作。
鎮衛生院:負責調度衛生技術力量,搶救受災傷病員,做好災區防疫工作,監督和防止災區疫情、疾病的傳播、蔓延。
鎮廣播站:負責搶險救災的宣傳報道工作。
鎮武裝部:負責組織協調駐XX部隊和民兵預備役的搶險救災工作。積極參與搶險救災、協助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維護災區社會秩序等工作。
四、應急反應行動
(一)災害預警。氣象、水利、國土資源、地震等災害預報部門及時發出預警,預測災害將對特定區域內的群眾生命財產造成較大威脅或損失。
(二)應急決策基本程序
1、有關部門接到災情報告后,及時召集關人員初步研究判斷災害等級。屬特大災害的,及時向鎮委、鎮政府、鎮“三防”總指揮部及分管鎮領導報告,并通報鎮武裝部作戰值班室,特大災害救災工作開始啟動。
2、鎮政府召開鎮“三防”總指揮部或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緊急會議,研究部署救災工作和應急措施,經確定后由有關部門迅速組織實施,確保救災款物迅速、及時到位。
2、特大自然災害發生后,鎮政府組成聯合工作組或委托有關部門組成工作組,赴災區指導救災工作。
3、工作組及時向鎮政府匯報地方救災工作情況,鎮政府視災情及救災進展情況研究部署救災復產和災民救助工作。
4、視災情需要,以鎮政府名義向縣政府報告災情,申請給予救災資金和物資支持。
(三)緊急救援行動
緊急救援隊伍主要由受災地區的干部和群眾組成。重大災害由鎮武裝部根據地方政府提出的支援需求,動用部隊及民兵預備役兵力裝備投入搶險救災。必要時請求上級政府,爭取兵力援助。鎮衛生局和紅十字會組織醫療隊參加搶救傷病員。交通、電力、通信等部門搶修道路橋梁、電力設施和通信線路。
(四)轉移安置行動
災害對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脅時,必須組織轉移安置,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緊急轉移安置不受條件、范圍及程序限制,直接由當地政府組織力量從速實施;邊遠地區或來不及報告政府的情況下,村委會或村委會干部應積極組織群眾轉移,并想方設法盡快報告當地政府。轉移安置以就近、安全為原則,集中安置與分散安置,臨時安置與長期安置相結合,確保災民吃、穿、住、醫等必要生活條件得到妥善安排。
(五)有關事務處理
l、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保持正常社會秩序。
2、調查核實災民受災情況,按損失大小、困難程度、救助情況分門別類、登記造冊,逐級上報。
3、做好災區衛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發生。
4、維護災區市場秩序,保持物價平穩,保障生活、生產物資供給。
5、宣傳救災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跡,促進互助互濟,弘揚社會良好風尚。
五、預案的宣傳教育和訓練演習
各村、社區、鎮屬各單位要制定相應的救災應急預案,明確在救災工作中的職責和任務,組織救援和轉移安置災民等工作要切合實際,詳實具體,方便操作。要加強宣傳教育,大力開展緊急轉移安置演練活動,增強干部群眾防災減災意識,提高干部群眾緊急反應能力。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范文 篇7
應急預案指面對突發事件如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的應急管理、指揮、救援計劃等。一起來看看林場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僅供大家參考!謝謝!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我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烏拉山林區森林資源,促進林業持續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做到快速、有序、高效、恰當的實施森林防火應急措施,最大限度地減輕森林火災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內蒙古自治區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場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森林防火工作實行“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
第三條 森林防火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實行政府統一領導原則,落實準備,緊急處置原則和分部門負責并協商一致原則,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各級林業部門對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工作負重要責任,林區各單位都要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實行部門和單位領導負責制
第四條 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第二章 組織指揮及職責任務
第五條 實行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我場成立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由廠長擔任指揮長,副廠長擔任副指揮長,其職責是:檢查、監督、全場貫徹執行國家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行政措施,指導防火工作。具體組成如下:指揮長:高軍,副指揮長,張德遠,張勝利,李永生。
第六條 我場成立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指揮部下設森林防火工作辦公室,由副指揮長張德遠擔任防火辦主任,專門負責森林防火工作。
第七條 林場的森林防火工作辦公室,堅持領導帶班的值班制度,具體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森林防火規定和指示
(二)負責日常的森林防火值班,防火期森林防火預警系統,視頻監控,防火物資管理工作。
(三)開展護林教育,重點防火期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周活動
(四)發動群眾制定完善森林防火鄉規民約和野外用火管理措施,并督促執行。組織制定護林員在重點區域內重點巡邏,確保不出問題。
(五)組織落實以職工和群眾相結合的撲火隊伍,指揮撲救一般森林火災。
(六)負責查處違章野外用火的責任人和森林火災面積一公頃以下的火災案件,配合森林公安部門查處大的森林火災案件。
(七)檢查,督促場屬各二級單位森林防火工作,開展檢查評比活動,總結經驗,推廣典型,制定措施,預防森林火災。
第三章 森林火災撲救
第八條 森林火災是突發性的災害事件,尤其是撲救夜晚較大的森林火災,難免引起撲救人員的傷亡事故,在組織撲救中,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做到指揮有序既盡快撲滅森林火災,減少損失,又盡量避免撲救人員的傷亡事故發生。
第九條,指揮原則。
一、 撲火指揮員在接到撲火通知后應迅速組織出動精于撲火隊伍,實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則,根據火場實際情況靈活運用“先控制后撲滅”的撲火策略,先組織圍攻外圍火線,防止林火向周圍發展,為徹底消滅創造條件。
二、首批撲火人員,如果未能控制住火頭火線,撲火指揮員對火場情況及未來發展做出果斷的分析與判斷,及時向市林業防火指揮中心報告,同時尋找有利戰機進行撲救。
三、當火線比較長,火場指揮員忙不過來的情況下,現場指揮員和負責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指定有組織管理能力的干部擔任火場撲火負責人,采取集中優勢兵力一點突破分兵夾擊和多點突破分兵合圍等戰術。
四、各撲火隊負責人發現火勢比較嚴重的時候不得帶領撲火人員直接沖向火區,應采取守勢尋找有利時機,進行阻擊火頭火線待火勢減弱室積極消滅,如果林火危及撲火人員生命安全時應命令及時轉移,實行保護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則。
五、林火撲滅后,不得馬上將撲火人員撤下,應留一定人員看守,清理火場,經過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第十條 組織指揮程序
一、林場轄區一旦發現火情,30分鐘內場主要領導和撲火指揮,副指揮及時趕到現場,組織指揮撲救,同時在十分鐘內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報告,
二、如無力控制需要支援的火災向市指揮中心提出要求請求支援。
第十一條撲火原則
已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對原居民點和重要是濕的安全2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采取足打清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力打殲滅戰三賽撲火,戰術上要采取整體為空這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組合為主,正面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和減少森林資源損失。
是在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力量為主,必要時可動員林區職工機關干部及當地群眾等非專業力量參加撲救工作午在落實責任制上采取分片包干薄片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過火廠的責任制第四章,后期處置第12條臨場應會同林業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及時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積和蓄積人員傷亡其他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和評估并向當地人民政府提交評估報告,第十三條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及時總結分析花火災發生的原因和吉英刺激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第五章獎勵與處罰第十四條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與表彰獎勵第15條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范文 篇8
了預防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火災、澇災、地震等自然災害事故),快速有序地進行搶險救災,保護學校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制定搶險救災應急預案。
一、組織結構
1、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職責:協調處理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搶險救災、
2、設置三個突發事件應急分隊,各自分工負責。
(1)消防應急分隊
負責人:
成員及聯系方式:吳勝寧李世平、曾滔、曾強、陳澤民、楊東、李渝、楊杰、王樂勇、王政、陳同軍等。接到報告立即奔赴現場撲滅初期火災、協助撲滅火災。(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根據《消防控制程序》《義務消防隊工作職責》處理,保護學校、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防汛應急分隊
負責人:
成員及聯系方式:
第一梯隊: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第二梯隊:全體保安隊員奔赴現場,職能部門增派中青年積極配合搶險救災、
職責:阻擋、排泄洪澇,保護重點部位,搶救人員物資,保護學校、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3)地震應急分隊
負責人:
成員及聯系方式:以家屬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以教學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其他物業服務人員配合做好疏散引導和救助工作。(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及時疏散引導家區群眾到達避難地點,及時救助和協助救助傷員,減少人員傷亡。
二、處置步驟
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發生后,應嚴格按下列步驟處理:
1、在第一時間報告災害的地點、類別和損害程度。啟動預案。
2、以在現場工作的保安、城管隊員作為第一梯隊,立即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3、其他保安、城管隊員,聞訊盡快奔赴現場;各個部門50歲以下健壯中青年聞訊盡快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三、預防措施
1、各應急分隊造具名冊,明確崗位職責和聯系方式,進行崗位培訓,接受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迅速奔赴現場實施搶險救災、
2、物管中心各業務部門,作好預防自然災害防災減災工作。檢查本部門預防自然災害的程度,發現并堵塞漏洞,實施本部門自然災害防范責任制、制定本部門搶險救災預案,發現災害,率先對管轄范圍自行搶險救災,及時報告引導實施綜合搶險救災。同時為支援學校搶險救災作好人員準備、
3、消防器材儲藏室(滅火器、水帶等),設在慧園小區培訓樓二樓學校安管處。各個大樓設有滅火器、消防水帶、逃生應急箱和逃生應急指示燈。
4、防澇器材儲藏室(沙袋、水靴、電筒等),設在地下車庫。負責人;抽水機放置在能源中心,負責人
5、地震避難所:設在教學區兩個足球廣場。
地震發生后,地震應急分隊:
(1)地震發生前,根據地震預報有序疏散室內人員到地震避難所。
(2)地震發生后,迅速疏散家屬區各住戶室內人員到地震避難所,搶救被壓人員。
(3)迅速疏散教學區各大樓及學生宿舍室內師生到地震避難所,搶救被壓人員。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范文 篇9
根據上級自然災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結合我社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社區基本情況
Xx社區位于Xx街道辦事入東 2公里,轄區有企事業單位8個,4個家屬院落,2個物業小區及1個城中村,另有學校1所,轄區共有常駐居民2187戶,4000余人。
二、工作機構和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我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工作指揮、組織、協調、監管。
組 長:(社區主任)
副組長:(社區黨支部書記)
成 員:(副主任) (委員) (委員) (委員)
下設辦公室,負責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兼任。
2、職責分工:
(1)組長:分管組織、指揮、協調本轄區自然災害群測群防和突發性自然災害各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災情報告,在強降雨期間執行“零報告制度”,并負責向社區居民公布本預案。
(2)副組長負責組織搶險小分隊及其人員分工;組織自然災害臨災搶險、排險。
(3)小組成員負責發布本轄區地質災害氣象預警信息;負責地質災害監測資料和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資料的整理、匯總和上報工作。
(4)小組組長:負責組織本轄區居民小組范圍自然災害點監測和自然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負責臨災時組織受威脅群眾撤離;負責及時向應急工作組組長報告自然災害災情。
(5)應急工作組其他小組成員:負責物質保障、災民安置、救護和汛期值班等項工作。
2、社區巡查小組:社區兩委會、社區居民小組、社區志愿者組成社區巡查小組。
二、防災搶險
1、自然災害點監測、易發地段巡查防災避險。
2、預警及搶險救災措施。
當遇強降雨和上級自然災害預警預報,立即加強自然災害點監測、加強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發現險情征兆,立即組織受影響群眾撤離,并及時上報。疏散安置地點必須在汛期前實際調查選點,確保安全。劃定臨時危險區,在危險區邊界設置境界,同時明確具體監測人。在強降雨過后,根據自然災害點具體情況,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溝、埋實裂縫等簡易治理措施。
3、監測、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監測、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發現監測自然災害點有異常變化和暴雨天氣前后,應增加觀測次數,每日觀測次數不少于3次,災害體處快速異變狀態的,應每1-2小時監測一次;易發地質災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響社區居民加強觀察、巡查,發現險情立即報告。監測、巡查必須做好數據記錄、歸檔。
4、災后處理
災情發生后,社區應急工作組將與上級部門一道做好災區群眾的思想工作,安定群眾情緒,并妥善安置受災群眾,及時組織災區群眾開展自救。
三、保障措施
1、組織到位。做到機構落實、組織落實、人員落實,不斷把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工作納入規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軌道。應急領導小組、應急工作組小組成員、搶險小分隊小組成員、社區巡查小組小組成員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調查補充,修改本預案,并向社區居民公布。
2、宣傳到位。向社區居民宣傳自然災害防治的基本知識,公布本預案,充分認識防御自然災害工作的艱巨性、重要性,提高社區民有自我防范意識。
3、措施到位。自然災害點監測到位、易發自然災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組織對避險路線、臨時安置點進行勘查,并向社區居民公布。
4、物質到位。每個社區居民小組購雨衣、手電、應急燈(具體數量由社區組具體實際確定)等必備物質設備,并由俞厚祥保管。
Xx社區
20xx年8月11日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范文 篇10
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類別
自然災害包括氣象、洪水、地質、地震災害以及由地震誘發的各種次生災害等。
等級確認與劃分
根據國家有關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和對醫院醫療、生活產生的影響,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按嚴重程度,從高到低分為Ⅰ級—Ⅳ級。
Ⅰ級事件:醫院所在區域內的人員和財產遭受重大損害,對醫院醫療和生活秩序產生特別重大影響的自然災害。
Ⅱ級事件:醫院所在區域內的人員和財產遭受較大損害,對醫院醫療和生活秩序產生嚴重影響的自然災害。
Ⅲ級事件:對個體造成損害的,對醫院醫療和生活秩序產生一定影響的自然災害。
應急處置程序
根據有關規定,在政府發布醫院所在區域的自然災害預報后,醫院即可宣布進入預備應急期。
在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的統一指揮下,啟動應急預案,并檢查、落實預案執行情況。要按照地方政府統一部署,發布相關通知,必要時組織避災疏散。
災害發生后,醫院各部門要各司其職,通力協作,全力以赴,妥善處置。同時,將醫院受災情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報告。各科室要在醫院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做好本科室搶險救災及自救、互救,同時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如下工作:
人員搶救與工程搶救;
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協助組織力量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
醫院基礎設施搶險與應急恢復;
協助交通部門恢復被毀壞的道路和有關設施。
協助電信部門盡快恢復被破壞的通信設施,保障通信暢通。
協助電力部門恢復被破壞的電力設施和系統功能等,保證醫院用電供應。
糧食食品物資供應:協助有關部門調運食品與物資,保障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災民安置:協助民政部門調配救濟物品,做好職工及病員的轉移和安置工作。
維護社會治安:協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醫院和社會治安。
消防:協助消防部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發生和火災的擴大蔓延。
次生及衍生災害防御:協助有關部門對醫院易發生次生災害的地區和設施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加強監控,及時加強宣傳、教育和引導工作,穩定情緒,防止衍生災害的發生。
災害損失評估: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災害損失評估。
應急資金:做好應急資金撥款準備。
接受外援:協助有關部門接受和安排緊急救援物資。
宣傳報道:按照有關規定,由醫院辦公室統一歸口向社會公眾發布災情等有關信息。
善后與恢復
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完成后,工作重點應馬上從應急轉向善后與恢復行動,及時開展補救工作,積極做好善后工作,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醫院正常秩序。
做好事故中受傷人員的醫療、救助工作,對在事故中死亡人員進行人道主義撫恤和補償,對受害者家屬進行慰問,對有各種保險的傷亡人員幫助聯系保險公司賠付。
嚴格信息發布制度,確保信息發布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穩定醫院秩序,疏導職工及病員情緒,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動蕩。
全面檢查設備、設施安全性能,檢查安全管理漏洞,對安全隱患及時補救、防范,避免再次發生衍生事故。
總結經驗教訓。對因玩忽職守、瀆職而導致自然災害事故中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范文 篇11
一、基本情況
蘭亭鎮距紹興市區5公里,東北部與紹興市區接壤,東南緊接平水鎮,西南與諸暨市相連。地域面積83平方公里,下轄20個行政村,1個居委會,人口3.2人。全鎮擁有耕地2.7萬畝,其中水田1.9萬畝,旱地0.8萬畝;山坡地及林地3.2萬畝。
鎮轄區內有病險水庫5座,存在安全隱患的堤壩0處,低洼易淹點3處,地質災害點0處。鎮級避災場所1個,地點為鎮敬老院,可臨時安置災民500人。
二、組織機構和設置
(一)鎮設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全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工作。
總指揮:張咸良
副指揮:董江興、徐珠珍、魯麓樹、
成員:錢苗娣、馮志偉、唐曉芳、徐朝良、徐永偉、朱岳根、羅書卿
(二)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機構下設綜合協調組、轉移安置組、監測預警組、后勤保障組。
(1)綜合協調組:
由社會事業和保障辦負責,其職責為:
A.收集、匯總、評估、報告災害信息以及災區需求;
B.召集鎮有關職能辦公室聽取各村災情和救災工作匯報或通報,評估災區形勢并提出對策;
C.協調有關部門,指導村級開展抗災救災工作。
(2)轉移安置組:
由綜治工作中心負責,其職責為:
A.及時掌握災區需轉移人員情況,包括需集中安置的和分散安置的;
B.根據災害發展程度分批組織群眾及時轉移;
C.做好集中安置點包括檢測合格可投入使用的避災中心以及鎮級避災點的災民進出登記工作及安全保衛工作。
(3)監測預警組:
由城建辦負責,其職責為:
A.認真做好災害的預警工作,對可能發生大災的重點區域要嚴密監測并及時預報;
B.落實預防措施;
C.制定危險地段群眾轉移的路線和安置地點的具體方案,開展搶險、轉移安置等工作的模擬演練。
(4)后勤保障組:
由黨政辦負責,其職責為:
A.建立健全救災物資儲備點;
B.每年年初視庫存情況添置必需的救災物資:如棉被、衣服等;
C.落實好用于救災的食品供貨單位并簽訂必需的協議;
D.做好救災物資發放、領用登記工作。
三、災害救助分級
依據自然災害的性質、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和災害救助的實際需要,自然災害救助劃分為特別嚴重災害(Ⅰ級)、嚴重災害(Ⅱ級)、較重災害(Ⅲ級)、一般災害(Ⅳ級)四個等級。其中,特別嚴重災害、嚴重災害、較嚴重災害的確定按國家、省、市有關標準執行。
(一)特別嚴重災害(Ⅰ級)、嚴重災害(Ⅱ級)、較重災害(Ⅲ級)
1、發生水旱災害,臺風、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山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1)因災死亡3人以上;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受地質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
(3)受災人口占全鎮總人口的15%以上;
(4)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全鎮當季播種面積的20%以上;
(5)緊急轉移安置人口占全鎮總人口的0.4%以上;
(6)因災造成人員傷亡,造成較大影響;
(7)倒塌房屋間數占受災區域總間數的0.3%以上;
(8)全鎮范圍內,7~10月份連續干旱3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嚴重偏少,水庫蓄水嚴重不足,梅汛期后連續干旱天數在10天以上;飲水困難人數超過5萬人。
2、發生較大地震災害,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5.0-6.0級以上并造成一定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地震。
3、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較大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列入自然災害救助范疇。
4、在敏感時間、敏感地區,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5、其他需要救助的較重災害事項。
(二)一般災害(Ⅳ級)
1、發生水旱災害,臺風、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1)因災死亡3人以下;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
(3)受災人口占全鎮總人口的10%以上、15%以下;
(4)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全鎮當季播種面積的10%以上、20%以下;
(5)緊急轉移安置人口占全鎮總人口的0.1%以上、0.3%以下;
(6)因災造成人員傷亡,造成一定影響;
(7)倒塌房屋間數占受災區域總間數的0.7%以上、1%以下;
(8)全鎮范圍內,7~10月份連續干旱2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嚴重偏少,水庫蓄水嚴重不足;飲水困難人數超過2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
2、發生一般地震災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般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3.5-5.0級地震。
3、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一定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列入自然災害救助范疇。
4、在敏感時間、敏感地區,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5、其他需要救助的一般災害事項。
四、災情預警和信息準備
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應急指揮等處置工作通信暢通。同時,依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由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小組負責對全鎮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進行收集、匯總并報告上級各有關部門,保證災情信息傳遞及時。各村的民政聯絡員兼自然災害信息聯絡員負責本村的災情匯集上報工作。
五、應急處置
本預案啟動后,監測預警組即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要及時轉移安置災民,明確災民轉移安置地點、轉移線路及負責具體轉移工作的責任人。同時落實好轉移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確保因災傷病人員能得到及時的救治,因災死亡人員的家屬能得到妥善安撫。
六、救災物資儲備
本鎮救災物資儲備點內備有:棉被、衣服、草席、床、毛巾、碗筷等日常生活必需品,同時與鎮政府所在地食品供貨商簽訂臨時應急供貨協議,包括大米、食用油、方便面、餅干、礦泉水等以備災民應急之用。
七、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工作
對因災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以及因災造成日常居住房屋倒塌需重建的,鎮政府將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給予及時救助,確保災民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最大限度地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
本預案已經鎮政府同意并自發文之日起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