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精選30篇)
有關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1
1、總則
1.1編制目的。為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有效預防和控制森林火災,確保在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時準備充分、決策科學、反應迅速、措施得力,把損失降到最低程度,維護我市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國土生態安全,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管理方案。
1.2工作原則。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堅持密切協作、快速反應的原則;堅持預防為主、預防應急相結合的原則。
1.3編制依據。本管理方案編制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森林防火條例》、《xx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省森林防火責任追究辦法》、《xx省森林火災應急管理方案》、《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管理方案》和《xx市森林火災應急管理方案》等。
1.4適用范圍。發生下列森林火災時,可啟動本管理方案:
(1)受害森林面積30公頃以上的森林火災;
(2)威脅居民地、重要設施和林場或者位于鄉(鎮、區)交界地區,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3)連續燃燒6小時沒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災;
(4)發生在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旅游區、天然林區及其它重點林區,受害森林面積20公頃以上的森林火災;
(5)造成人員傷亡事故,以及其它造成重大影響和財產損失的森林火災。
2、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2.1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及其辦事機構的組成與職責
我市成立以市長為指揮長,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市武裝部部長為副指揮長,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公安局、市林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監察局、市安全監管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司法局、市氣象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局、市廣電局、市農業局、市文化旅游局、市聯通公司、市移動公司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林業局。
市護林防火指揮部主要職責:貫徹落實上級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指示、決定和工作部署;制訂和修訂市森林火災應急管理方案;宣布啟動或結束本應急管理方案;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決定成立前線指揮部,協調、解決應急處置中遇到的資金、物資、交通等問題;審查批準指揮部辦公室或專家組提交的工作報告或評估報告;承擔xx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安排的其它應急工作。
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及時掌握、分析重、特大森林火災發生信息,并提出處理建議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貫徹落實市護林防火指揮部指示和工作部署,組織協調森林火災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并監督檢查有關鄉(鎮、區)和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協調解決應急處置中出現的有關問題;指導應急撲火專業隊伍建設和人員培訓;落實市森林火災應急管理方案的編制修訂和組織演練工作;向xx市政府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市護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報告、通報森林火災發生情況及應急處置工作有關情況;根據市護林防火指揮部授權發布有關信息等。
2.2森林火災撲救前線指揮部及其各工作組的職責。根據森林火災撲救需要,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臨時成立前線指揮部,主要職責是迅速落實市護林防火指揮部關于森林火災撲救的各項部署,現場統一組織指揮火災的處置和撲救。各工作組組成和主要職責:
綜合調度組:全面掌握并及時報告火情信息、火場天氣狀況和撲救情況;協調組織各部門落實撲火力量調動、物資調配、通信聯絡、火場監測、火災案件查處等具體處置措施。
后勤保障組:做好火災處置撲救中的食品、飲水、燃油、電力、被褥等物資供應和通訊聯絡工作;協調相關部門快速運輸撲火人員、撲火設備及救援物資、藥品等。
醫療救護組: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火災處置撲救中的醫療救護以及災后衛生防疫等工作。
宣傳報道組:按照上級對森林火災宣傳報道的有關規定,根據火災撲救工作需要,確定火災撲救新聞發言人,適時發布火情信息,組織好宣傳報道工作。
專家咨詢組:負責撲火環境、火情分析,并對火災態勢進行科學評估,提出火災撲救方案;根據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授權,開展火災調查、火災損失評估,做好處置撲救績效評價。
現場督導組:深入火場一線,對各部門、各單位和有關人員在火災撲救中的職責履行情況實施跟蹤監督檢查,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前線指揮部和市護林防火指揮部。
2.3市護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及其職責:
市武裝部:根據火災撲救需要,組織駐xx部隊、人武部和廣大民兵、預備役人員投入火災撲救工作。
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負責組織召開森林防火會議及火災撲救中的緊急會議,審核上報xx市的有關資料和文件。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公安機關搞好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維持火場治安秩序,做好受災群眾的疏散和安全管理工作,及時查處森林火災肇事者;必要時協調市公安消防大隊參與滅火。
市林業局:負責指導森林公園、國有林場等國家所有的林地森林火災預防和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監督檢查各有關鄉(鎮、區)和林區各單位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組織實施森林火災應急管理方案演練,履行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涉及市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災撲救和基礎建設項目審批,并將其納入基本建設計劃;協調應急物資的儲存、調撥和緊急供應工作。
市監察局:負責對不落實地方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市護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責任制和在火災撲救中有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實施責任追究。
市安全監管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火災成因及火災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市教育局:負責做好學校師生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籌措解決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經費,將森林防火基礎設施、撲火隊伍裝備、撲火物資儲備(供應)以及災后重建等所需資金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參與對各部門、各單位人員火災撲救職責履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獎勵火災撲救有功人員。
市司法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火災案件的調查處理。
市氣象局:負責加強中長期天氣預報,建立森林火險形勢會商機制;及時提供火情監測信息,隨時掌握和提供火場及周邊天氣情況;必要時制定人工影響天氣方案,適時實施人工增雨作業。
市交通局:負責修建通往災區臨時公路和運輸撲救物資、人員,配合市公安部門做好交通管制工作。
市民政局:負責災民安置與社會救濟和災后重建工作,按規定做好撲火傷亡人員的撫恤事宜;教育和引導公民文明祭祀,做好陵園、公墓和墳地的火源管理工作,協助做好癡呆等智障人員的用火安全管理。
市商務局:負責組織火災撲救生活必需品的應急供應。
市衛生局:負責組織醫務人員趕赴火場實施現場醫療救護,做好災區衛生防疫;遇有大批重危傷員時,組織、協調現場急救和轉診救治工作。
市廣電局:通過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廣告等形式開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遇到三級以上火險天氣時,在市電視臺、廣播電臺播報火險等級預報。
市農業局:負責協調做好農村居民、牲畜和農業生產物資的疏散與轉移工作,搞好災后農業生產。
市文化旅游局:負責組織指導旅游區和旅行社開展森林防火安全知識教育,將森林防火安全知識納入導游提示游客內容;發生森林火災時,督促旅游區組織人員疏散。
市聯通公司、移動公司:負責組織通信聯絡,確保火災現場的通信網絡暢通。
3、預防和應急準備
3.1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公民森林防火意識。
3.1.1各鄉(鎮、區)要按照“政府主導、媒體聯動、教育滲透、全民參與”的要求,突出宣傳重點,豐富宣傳形式,拓寬宣傳渠道,擴大宣傳教育覆蓋面。
3.1.2建立全方位、社會化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網絡體系。強化市、鄉(鎮、區)兩級護林防火指揮部的宣傳教育職能,協調廣電、教育、文化旅游等部門及村民委員會組成宣傳教育網絡。從各個層面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構建全方位、社會化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格局。
3.1.3深入開展“進林區、進村宅、進單位、進學校、進風景旅游區”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結合普法教育,組織開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規的教育培訓;充分利用每年11月份的“森林防火宣傳月”,集中開展多種形式的森林防火科普知識、森林火災撲救和安全避險知識教育,開展先進典型宣傳和森林火災警示教育。
3.2有關鄉(鎮、區)、山張林場和虎頭山森林公園應當組織實施下列森林防火設施建設:
(1)建設火險預警、火情監測瞭望設施;
(2)在林內、林緣以及村莊、工礦企業、倉庫、學校、部隊營房、重要設施、名勝古跡和革命紀念地等周圍,建設蓄水池、開設防火隔離帶或者營造防火林帶,設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傳標識;
(3)配備森林防火交通運輸車輛、森林防火物資和通信器材等;
(4)修筑森林防火道路;
(5)建立森林防火指揮調度和信息處置系統等。
3.3林區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公有制林業經營者要建立相應的森林防火組織,負責本系統、本單位范圍內的森林防火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責任制,確定森林防火責任人和責任區,配備相應的森林防火設施裝備。
3.4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有關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部應當開展森林火災隱患排查,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3.5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堅持以專業隊伍為主,專業隊伍與發動群眾相結合的原則。有關鄉(鎮、區)負責本轄區各類森林消防隊伍的建設、監督和管理。國有山張林場要建立專業森林消防隊,沿山鄉(鎮、區)要建立森林消防突擊隊和民兵應急分隊,沿山各村和包山大戶要建立群眾撲火隊。加強后備撲火力量準備,保證有足夠的撲火力量。
3.6完善森林防火物資儲備的監管、儲備、調撥和更新管理體系,確保撲救重、特大森林火災的物資準備需要。市、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部根據各自轄區的森林防火任務,儲備與之相適應的森林防火物資。
3.7各鄉(鎮、區)要按照《國家突發事件財政應急保障管理方案》的要求,保證撲救森林火災所需的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
3.8各鄉(鎮、區)、各林場及火場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網絡和火場應急通信保障體系,配備與撲火需要相適應的通信設備。要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發揮社會基礎設施的作用,為撲火指揮決策提供信息支持。
3.9市氣象部門要為撲火工作提供火場氣象服務,包括火場天氣實況、天氣預報、高火險預報、人工增雨等。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建立森林防火專家信息庫,匯集各個領域能夠為森林防火提供技術支持的專家學者信息,為森林防撲火工作提供技術智力支持。
3.10市、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機構要加強崗位技術培訓,組織實戰訓練和撲火演練,不斷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加強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鄉(鎮、區)森林消防突擊隊、民兵應急分隊和群眾撲火隊的聯合培訓、聯合演練,提高合作應急、協同應急的能力。
4、監測與預警
4.1森林防火常規信息的監測與收集。
4.1.1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建立健全森林火災常規信息監測和收集體系。切實加強對可能影響森林火災發生、發展和應急處置的常規信息的監測和收集工作。
4.1.2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建立森林火災常規信息數據庫,各有關部門要無償提供有關數據和信息,支持、配合常規信息數據庫的.建設。常規信息數據庫內容包括:
(1)區域內森林資源的種類、數量及分布;主要危險源的種類、數量及分布。
(2)區域內重點防護林、天然次生林及森林公園、風景旅游區的面積及分布;林區重要基礎設施、居民點、學校的數量及分布;林區人口數量、結構及分布。
(3)林區地形地貌、交通和基礎設施情況;季節性的風向、風速、氣溫、雨量等氣象信息。
(4)森林撲火力量的組成、分布,森林消防物資的種類、數量、特性和分布,上級護林防火指揮部和相鄰地區可用的火災處置應急物資。
(5)可能影響火災撲救的不利因素。
4.2森林火險預測預報。在重點防火期,市氣象部門要分析森林火險形勢,向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報送火險趨勢報告,并制作全市24小時森林火險天氣預報,全天不間斷通過電視臺向全市發布;冬春高火險季節,市廣電局要在市電視臺天氣預報等欄目中向全市發布森林火險等級預報和預警警報;重、特大森林火災發生后,市氣象部門要全面監測火場天氣實況,提供火場天氣形勢預報。
4.3森林火險天氣等級。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森林火險天氣等級分為五級:
一級:沒有危險,林內可燃物不能燃燒;
二級:低度危險,林內可燃物難以燃燒;
三級:中度危險,林內可燃物較易燃燒;
四級:高度危險,林內可燃物容易燃燒;
五級:極度危險,林內可燃物極易燃燒。
4.4預警標志設置、預警公告發布及防范措施。
一級和二級火險天氣,可不設標志。
三級火險天氣,林區懸掛淡綠旗預警標志。市氣象部門及時向市政府和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天氣信息,市、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嚴格晝夜值班制度;各監控站(點)、防火瞭望臺、檢查站和護林員加強林火監測和巡護,撲火隊伍做好撲火準備。
四級火險天氣,林區懸掛黃旗預警標志。除三級防火措施外,市電臺、電視臺要公開發布森林火險天氣預報;市、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部主要領導要值班、帶班,檢查落實防范措施;停止野外生產生活用火;風景旅游區等重點區段要層層設崗,嚴防死守。
五級火險天氣,林區懸掛紅旗預警標志。除四級防火措施外,市電臺、電視臺要公開發布高火險天氣警報,當高火險等級面積指數(高火險等級出現的范圍占所在林區的面積比例)超過50%時要發布森林火險天氣緊急警報。同時,經市政府批準,以市政府名義向全市或有關地區發布預警公告。
4.5火情監測。在森林火災高發期,各監控站(點)、防火瞭望臺、檢查站和巡護人員切實加強火情監測。
4.6火情報告。
4.6.1報告的責任主體、時限和程序要求: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對接到氣象衛星林火監測系統發現的熱點,要立即通知有關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部核查。各監控站(點)、防火瞭望臺、檢查站、巡護人員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火情后,應立即向當地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對收集到的火災信息要迅速核實、整理和分析,并及時上報。一般森林火災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災情日報、月報的規定進行統計、上報;重、特大森林火災,應在40分鐘內逐級上報至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和xx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4.6.2報告內容:包括起火時間、地點、面積、火勢、發展趨勢分析、火場附近環境情況及已經采取的撲救措施,并根據火災發展和撲救情況及時續報動態信息。
4.6.3我市建立森林火災有獎報告制度,設立報警電話()和電子信箱()。
4.6.4有關單位和人員報送、報告森林火情應當做到及時、客觀、真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
5、應急響應
5.1分級響應。
5.1.1事發地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部應急反應。發現火情后,當地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機構要立即組織力量撲救,到火場時要及時向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反饋火場情況,及時組織力量撲救。
5.1.2市護林防火指揮部應急反應。火災發生后2個小時內仍未能控制的,或發生跨鄉(鎮、區)森林火災時,應立即啟動本管理方案,迅速在火場設立撲火前線指揮部,全力組織撲救。
5.1.3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管理方案時,鄉(鎮、區)及其護林防火指揮部應當按照規定向市政府及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5.2管理方案實施。本管理方案啟動后,市護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應迅速召集事發地鄉(鎮、區)和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研究部署行動方案,責成各成員單位負責人及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立即開展應急處置、應急保障等各項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撲火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5.3撲火指揮。撲救重、特大森林火災時,應成立前線指揮部,下設若干工作組。在火場范圍較大且分散的情況下,可將火場劃分若干戰區,成立分區指揮部。需調動軍隊(武警部隊)執行滅火任務時,可設立專門指揮機構,具體負責軍隊(武警部隊)的組織指揮工作。前線指揮部是撲火現場的最高指揮機關,可依據實際情況制定和修改應急處置方案,發布有關命令,全面組織各項緊急處置工作。事發地鄉(鎮、區)、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指揮部各工作組、各分區指揮部和軍隊(武警部隊)專門指揮機構以及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與個人,必須服從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5.4撲火力量組織與調動。
5.4.1撲火力量的組成。撲救森林火災以當地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突擊隊為主、其他經過訓練的或有組織的非專業力量為輔。如當地撲火力量不足時,由火災發生區域的護林防火指揮部提出申請,經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審批實施跨區增援計劃。
5.4.2撲火力量梯隊安排。分三個梯隊:
第一梯隊為森林消防應急分隊。由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部調動當地的森林消防應急分隊和干部、群眾組織撲救。必要時,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就近調集其他鄉(鎮、區)森林消防應急分隊進行增援。
第二梯隊為群眾義務撲火隊和民兵消防應急分隊、公安消防大隊。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組織進行支援。
第三梯隊為駐xx部隊。根據撲火需要,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就近組織駐軍支援。
5.4.3兵力調動程序。需增援撲救的,由發生火災的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部向市護林防火指揮部提出申請,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有關單位和部門實施增援。專業森林消防隊的調動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向調出鄉(鎮、區)的護林防火指揮部下達調動命令,由調出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部組織實施。軍隊(武警)的調動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商駐xx部隊,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5.5現場處置。
5.5.1撲火方法選擇。要采取整體圍控、分段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阻、打、清”相結合。
5.5.2重點部位保護。對重要設施、居民地、軍事管理區等重點部位和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生態防護林、原始森林等重點林區,要集中優勢力量,實施重點保護。
5.5.3撲火安全防范。在撲火過程中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現場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地形地貌、風力風向、氣溫等因素,時刻注意觀察火勢的變化,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
5.5.4人員疏散安置。各鄉(鎮、區)應在林區居民地周圍開設防火隔離帶,預先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明確安全撤離路線。當居民地受到火災威脅時,要及時果斷地采取阻火措施,有組織、有秩序地疏散居民,確保群眾生命安全。必要時可采取強制疏散措施,并保證被疏散人員的基本生活。
5.5.5醫療救護。由醫療救護組協調當地衛生部門,對因森林火災造成的受傷人員開展醫療救治工作。必要時由市衛生部門組織力量予以支援。
5.5.6物資使用。撲火搶險所需物資由前線指揮部及其后勤保障組協調市發改委、商務等部門負責調集。根據火災撲救需要,前線指揮部可使用、征用、調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機構的物資、設備、房屋、場地等。
5.5.7應急通信。在充分利用當地森林防火通信網絡的基礎上,市聯通公司、移動公司要建立火場應急通信系統,采用衛星通信和短波、超短波通信,確保信息通暢。
5.5.8生活保障。由火災發生地鄉(鎮、區)負責應急撲救人員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5.6火災案件查處。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負責進行火災案件的查處工作。
5.7新聞報道。市護林防火指揮部適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向媒體發布火災發生、發展和處置情況。重、特大森林火災的新聞稿件(包括視頻新聞)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宣傳報道組研究提出意見,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審定后發布。
新聞記者到火災現場采訪,需征得前線指揮部的批準。記者在采訪中要嚴格遵守宣傳紀律,服從指揮,不得妨礙火災撲救工作。
5.8擴大應急。重、特大森林火災有擴大、發展趨勢,現有力量難以控制時,由前線指揮部報請市護林防火指揮部研究采取相應的擴大應急措施。
5.9應急結束。
森林火災撲滅后,由當地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部組織火場看守,及時清除余火,消除隱患。經市護林防火指揮部組織辦公室人員現場查實后,報請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宣布解除應急狀態。
6、后期處置
6.1火場看守。明火撲滅后,要保留不少于總撲火力量10%的人員看守火場,看守時間不少于36小時,防止死灰復燃。
6.2火災評估。森林火災撲滅后,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專家組對火災損失進行調查評估,撰寫調查評估報告,經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審核后報xx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6.3災民安置、災區防疫及災后重建。受災鄉(鎮、區)要根據有關規定妥善處理災民安置、災區防疫和災后重建工作,保證災民不受凍、不挨餓、情緒穩定,不發生人、畜疫情。災情特別嚴重的,可向市政府提出賑災申請。市財政、民政等有關部門要對災區重建給予重點支持。對在森林火災應急處置中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災區鄉(鎮、區)應當依法對撲救火災使用、征用、占用的房屋、場地、應急物資和設備等予以歸還;不能歸還或者造成損失的,應依法予以補償。市財政部門根據情況,制定具體補償標準和辦法。
6.4工作總結。應急結束后,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對應急管理方案實施情況進行全面總結,重點總結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應汲取的教訓,并提出整改建議。
7、附則
7.1管理方案管理。本管理方案既是市政府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的整體計劃、程序規范,也是指導鄉(鎮、區)制定當地森林火災應急管理方案的依據。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對本管理方案每三年修訂一次,經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審定后報市政府審核、批準、發布,并報xx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備案。
7.2獎勵與責任追究。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等相關規定進行表彰獎勵;撲火工作中犧牲人員需追認烈士的,依據國家相關規定由市民政部門和部隊系統辦理。對火災肇事者,由司法部門依法進行責任追究;對火災事故負有行政領導責任的追究,依據《xx省森林防火責任追究辦法》及相關規定執行。有關單位和個人未依照本管理方案的規定履行職責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3本管理方案具體內容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7.4本管理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有關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2
為切實做好全街道今年冬至、元旦期間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落實森林防火責任,現特制定如下預案:
一、加強領導,強化責任
各村各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增強工作責任感,堅決落實森林防火目標管理考核制度,要進一步將森林防火責任向村、組延伸。各村委會及有關單位負責人為防火第一責任人,充分認識做好當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聯系區域林區的防火巡邏和重點部位監管。
二、深入宣傳,嚴格火源管理
要把做好宣傳工作作為開展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務來抓。要大力組織開展好“森林防火宣傳月、宣傳周”活動;要抓住重點時間、重點內容、重點對象做好防火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廣播、微信、宣傳車等方式大力地宣傳森林防火;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基本知識,把宣傳工作做到村、做到戶、做到人,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三、嚴控野外火源
進入防火期后,各村各單位要積極組織人員深入林區對重點區域和重點部位進行清理排查,認真落實重點人員監管責任。特別是在冬至、元旦等重要防火時段,安排專人在墳墓集中區、風景區、造林基地、草山、林場、寺廟等重點區域嚴防死守,發現火災隱患及時消除,確保萬無一失。對進入庫區的居民、游客、作業人員進行防火宣傳,嚴禁在林區野外用火。儲備好必要防火工具和物資,加強值班巡邏,充分發揮保潔員的護林防火宣傳作用。
四、落實防火預案,做好撲火的各項準備
各村各單位要從實際工作出發,在本轄區的采伐跡地、林場以及生態脆弱區域,樹立警示牌、防火標語,堅持“一手抓預防,一手抓撲火”的各項準備工作,護林隊伍要加大巡邏力度,實行重點防范。同時充分發揮火情監管和瞭望作用,一旦發生火情,及時組織人員撲救,力爭實現“打早、打小、打了”,防患于未然。
五、嚴格值班制度
在冬至、元旦期間內,各村各單位要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不得漏崗、缺崗。節假日期間,各村要安排專人,加強防范,確保信息暢通,做到“有火必報、報撲同步”。并根據天氣情況,街道將聘用防火宣傳員:竹峰村吳曉武、瓦窯鋪村匡響寧、橋頭鋪村胡江子(負責本村的冬至、元旦流動防火宣傳工作),具體見附表4。
有關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3
為進一步提高我鎮森林防火工作的綜合能力,確保全鎮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文件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xx省森林條例》、《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國家林業局撲救森林火災前線之火部工作規范》、結合我鎮防火工作的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深入貫徹落實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以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為重點”的林業發展基本思路,及建設“萬畝油茶、萬畝果業基地”的總目標,切實有效地保護森林資源,維護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堅決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確保全鎮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確保不發生大的森林火災。
二、目標要求
通過全鎮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層層落實責任,積極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達到全鎮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切實有效地維護森林資源的安全。
三、職責任務
指揮部:負責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撲救森林火災的重大措施和指導意見,解決撲火救災中的重大問題;根據撲火需要,指揮調動撲火力量、物資和裝備;指導發生森林火災的村委會完成撲火救災任務。
防火辦主要職責:
1、及時掌握全鎮有關災情;
2、督促協調檢查各村、各單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3、貫徹執行鎮主要領導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關于防火的各項工作決策;
4、負責處理各有關防火的日常工作;
5、加強值班。
防火辦設于林業站,電話號碼為
火場指揮組織職責:組織實施火情處置方案;下達指令或分配任務;向火場指揮員或撲火隊下達指令;收集火場撲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動態,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宣傳報道組職責:負責指揮部新聞發布的各項工作。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森林火災宣傳報道的規定,統一發布火情信息,對撲火救災的情況進行報道,協調新聞單位采訪報道的具體事宜。
治安保衛組職責:維護火災區社會治安、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交通次序;負責災區首腦機關、機要部門、金融部門及救災物資等的安全;負責火災撲救和預防。
后勤保障組職責:聯系組織供應撲火救災的物資,協調撲火力量和撲火物資的快速運輸;做好災情調查和統計工作;做好死難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殘人員的安置。
撲救組職責:負責火場情況調度,協調組織撲火力量,落實具體的撲救措施,負責召集各有林村護林員當向導;召集各撲火隊伍報到,登記撲火隊伍單位、人數、報到和上山時間,明確上山線路。
醫療救助組職責:負責做好火災區受傷群眾的醫療衛生工作,負責搶救傷員和預防災后各種疾病的傳播。
財務管理組職責:籌集、統一管理救災經費,負責提出并經黨委、政府批準后向縣、市政府申請救災經費;負責災區群眾的財物管理。
四、強化宣傳,落實責任
1、廣泛深入開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岳陽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令》和進山作業、游玩有關規定的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禁火區和進山路口均設立固定的宣傳警示牌,并在山場顯眼位置刷寫宣傳標語,增強進山人員防火意識。各村要采取張貼公告、書寫標語、召開戶主會、印發給農戶的一封信、鳴金敲鑼等形式,各學校要利用主題班會,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課,給學生家長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認真切實加大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識。
2、全面實行進山許可證制度。各村要利用“剎人情歪風,治婚喪陋習”制訂好的村規民約,提倡禁止燃放煙花鞭炮,特別是春節、清明期間禁止攜炮上山從事祭祀活動,進一步明確帶火源進山、野外違章用火和無辦理許可證進山的處罰規定,加強火源管制。
3、落實村兩委干部和護林員“五包、五清”制度,護林員要嚴格執行巡山制度,并作好巡山記錄,對自己所管轄的山場要實行常年性全天候路口辦證和巡山執勤。村兩委要切實擔負起森林防火的責任,對所包山頭、責任范圍要加強督查,消除隱患。
4、層層落實責任,上下聯動,齊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鎮政府每年都要與各村、護林員及村與戶層層簽訂森林防火責任狀,進一步明確責任,分級負責,各自抓好自己管轄行政區域內的森林防火工作。
5、嚴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絕森林火災隱患。森林防火期內嚴禁下列用火:禁山煉山;禁止在山上燒因災受損的斷木枯枝;禁止燒荒、燒田埂草、草木灰;嚴禁在林內和林緣地帶吸煙、野炊、上墳燒紙或其它祭祀用火;嚴禁毀林燒木炭;嚴禁小孩在林區內玩火。
五、撲救程序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森林火災必須立即撲救并向所在村或鎮區森林防火機構報告。
2、鎮、村接到火情報告后,必須迅速啟動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緊急會議,研究制定撲救方案。下達撲火救災各項指令,發出組織撲救森林火災緊急通知,調遣撲火隊伍進行撲救,撲救組第一梯隊人員要在半小時內趕赴現場撲救。
3、撲救組隨時向指揮部報告火場火情情況,凡延燒半小時仍未撲滅的,指揮部根據火情動態,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請增援。
4、后勤保障組要在撲救組第一梯隊出發后兩小時內,要把水與干糧送到火場。
5、山火未徹底撲滅,撲火人員不得撤離現場,要落實好火災現場看守清理制度,撤退命令由現場指揮部下達。明火徹底撲滅后,應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災發生的村負責留足力量繼續觀察,直到確保不復燃為止。
六、注意事項
1、堅持“三不打、三嚴禁、一報備”制度。即“三不打”︰進入夜間對火場原則上圍而不打,組織人員開設防火路;撲打火頭原則上不動用群眾,而應組織專業隊伍突擊撲打;在危險的地形條件或火情環境下,原則不動用大兵團撲火,而應組織若干精干的專業分隊實施突擊。“兩嚴禁”︰嚴禁組織婦女、兒童和老人上山打火;嚴禁指派無撲火經驗的干部,尤其是鄉鎮干部到一線火場指揮打火、嚴禁派無組織的村級撲火隊伍上山參與森林火災的撲滅工作。“一報備”︰火場清理和守護實行指揮員姓名報市政府備案制,嚴格責任,嚴防火場死灰復燃。
2、撲火隊伍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既要以隊伍單位相對集中,又要以組為單位分散撲打,不準離組脫隊,單人行動,若發現險情,要及時向隊長報告。
3、遇到撲火隊員受傷,要迅速撤離火場搶救,及時與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聯系救助。
4、發現撲火隊員丟失,要以組為單位馬上組織搜尋,并及時向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報告。
5、后勤組在運送救援物資到達火場應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則,確保每位撲火隊員都能及時拿到救援物資。
七、撲火器具的儲備
各村應儲備風力滅火機、拖把、砍柴刀、滅火鞭、手電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證撲火設備完好,隨時添加,隨時動用。
八、災后事宜
1、災后報告︰森林火災發生后二天內所在村應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做出書面報告,說明起火原因、地點、組織撲救、損失情況、檢查隱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處︰案件查處工作由鎮林業站配合縣林業公安分局處理,所在村要保護好現場,并協助做好調查取證工作,盡快破案查處。
3、撲滅經費︰撲火人員誤工補貼以及撲火期間的其它費用,由火災肇事者或所在村(單位)承擔。
4、獎懲辦法︰災后負傷的救火人員以及因火災給災民生產生活造成損失的,由所轄村給予妥善處理;對撲火有功人員,由鎮黨委、政府予以表彰;對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機關給予法律及經濟處罰;對玩忽職守者,根據法律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予以處罰。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有關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4
一、組織落實,建立機構
撲救森林火災要求指揮靈,隊伍精,組織機構健全。鑒于人事變動,經黨政聯席會研究,決定調整鎮森林防火指揮領導小組,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擔任組長,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部長、副鎮長為副組長,為成員。指揮所下設辦公室,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鎮政府二樓,電話:,各村也應成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做到組織機構落實,任務明確。
二、分片負責,明確任務
各村必須牢記自己的防火責任段和重要險段,村主要是楊家嶺山頭;村南至寶塔村,北至縣炸藥倉庫,全長2公里,此段為縣工業園風景山,防火極為重要;村從至山腳————村林場全長3公里,主要險段在山腳和林場;村從至到,全長4公里,主要險情在和。
三、落實撲救隊伍,備足撲救器械
為了預防可能發生的火災,必須組織撲火隊伍,備足撲火器械,落實車輛,服從鎮指揮所的統一調派。
1、鎮里成立一支27人的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各村務必組織一支30人的撲火應急分隊,花名冊及聯系電話報鎮指揮所,范文《鄉鎮森林防火預案》。
2、各村落實汽車一輛,鎮落實汽車二輛,實行統一調配。
3、鎮人武部備好40套作訓服、解放鞋,20把柴刀,40根木棒和20只水壺。
4、各支隊伍人員要求思想作風過硬,身體素質較好,有一定撲火經驗和技術,備好相應的撲火工具,達到招之能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目的。
四、撲火預案,搶險措施
1、當火險等級進入四級,鎮指揮所進入24小時值班,、三個村要派出護林員、防火員進行全天巡邏。
2、重要節假日,如冬至、大年三十、元宵節、清明節期間,各村對林區墳地集中的地域要派專人看守,防止因上墳燒紙引發火災。
3、一旦發生火災,各村要迅速上報鎮指揮所,說明火災地點、方位,鎮上報縣防火指揮部,同時快速集結撲火隊伍,由各村書記、主任帶隊,按指定地點集中,服從鎮防火指揮所統一指揮。
4、各支隊伍要聽從指揮、服從命令,行動要快,撲救及時,方式方法得當。
有關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5
冬至、元旦即將來臨,群眾進山入林上墳祭祀用火和燒荒、燒灰等野外生產性用火增多,近期天干物燥,森林火險等級高,林區極易引發森林火災。為切實抓好我區冬至、元旦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嚴防森林火災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全面組織動員部署
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冬至、元旦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嚴峻性,要嚴格落實森林防滅火領導責任制,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層層落實森林防滅火工作責任。冬季是森林火災高發期,上墳、抽煙等人為因素極易引發森林火災,各有關單位要切實履行好職責,組織督導檢查,以底線思維將森林防滅火責任落實到崗、落實到人、落實到山頭地塊,做到責任清楚、措施落實,防范到位、指揮靠前。
二、深入宣傳,大力倡導文明祭祖
冬至前夕,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宣傳車、廣播、網絡、短信、標語、鎮(村)干部進村上門入戶宣講等宣傳手段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宣傳活動。大力提倡文明祭祖,采用植紀念樹、獻花等生態文明方式祭祖。各重點林區主要路口要采用張貼標語、掛橫幅、播放警示語音、發放宣傳單等辦法對進山入林掃墓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宣傳,提高廣大群眾自覺防范意識,努力營造良好的森林防滅火工作氛圍。
三、嚴控火源,努力消除火災隱患
各有關單位要嚴格野外火源管理,組織駐村干部、村黨員干部、護林員、網格員等力量,加強巡山護林,加強對冬至、元旦期間的農事生產性用火管理,及時發現制止違規野外用火,把火種堵在山下林外。建立健全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重點林區等重點區域的入山管理制度,高火險天氣要增派力量嚴防死守,杜絕火種進山。同時,民政部門要加強公墓、陵園祭掃管理,積極引導文明祭祖,嚴禁在林區燒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各責任單位要對本轄區內的智障人員等特殊群體制定專門方案,落實監管人員,嚴防玩火、弄火引發森林火災。
四、嚴格檢查,確保防控措施落實
冬至、元旦期間,區森防指辦將組織農業農村、公安、應急開展森林防滅火檢查,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杭州市臨安區人民政府關于從嚴加強野外火源管控的通告》(臨政告〔20xx〕4號)規定要求執行,對常年禁火區的要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對在森林禁火期、禁火區內違規野外用火的,有關行政執法部門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關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6
為加強森林火災防范,提高應急處置效率,確保元旦、春節期間全鎮森林防滅火安全,根據《江西省森林防火條例》和《湖口縣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特制訂本預案。
一、適用時間
20xx年1月1日-3日及1月31日-2月6日。
二、預防措施
(一)預警監測
1、密切關注天氣情況變化,加強森林火險形勢會商,及時發布高森林火險預警。
2、對國家和省監測發現的火情熱點,由屬地鄉村主要領導組織實地核查,力爭30分鐘內電話首報、1小時內書面報告、最遲2小時內書面反饋到鎮政府并上報倒應急管理局綜合值班室。
(二)火源管理
1、全鎮停止煉山,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鎮村里要派出工作組和宣傳車深入沿山村組開展宣傳教育,通過廣播、短信、微信等形式,宣傳森林防火規定,營造濃厚防火氛圍。
3、巡山護林員全面到崗到位,加強火源巡查,重點區域和主要進山路口增派人員把守。各地要加強督促檢查,鎮村干部劃分防火責任區,深入村組和重點地段開展督促檢查。
4、各村要加強對癡呆傻等“五類”特殊人員的監管,明確監護人和監護責任。
5、加強元旦、春節期間對進山人員的宣傳和管理,登記備案,設卡守哨,禁止燒紙和燃放煙花爆竹。
6、林業、政法、執法大隊和各村要密切配合,加大森林火災案件和違規用火行為查處打擊力度。
(三)應急準備
1、各村要制定元旦、春節期間森林防滅火專項應急處置措施和辦法,加強火災預防和撲火指導,及時更新和維護撲火物資,確保撲火需要。
2、各村森林防滅火責任人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鎮掛村領導和村(居)主要領導原則上不得外出,如需外出,按規定指定責任人,辦理責任移交,并報鎮備案。指揮部領導要親自帶班,并確保24小時通信暢通。
3、各村要安排干部值班,加強防火值班。
4、鎮半專業撲火隊全面進入應急狀態,24小時待命,并聽從統一調度。
三、應急處置
(一)火情調度
1、實行火情零報告制度。各村(居)每天16:00前向鎮政府值班室報告值班情況;鎮值班室每天16:30前向縣應急管理局報告值班情況。
2、強化火情調度。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各村必須立即向鎮值班室報告,嚴禁遲報瞞報;必須立即組織人員,果斷處置火情;火災撲救情況每2小時報告一次,重要情況隨時報告。
(二)撲火原則
1、以專業隊伍為主。森林火災發生后必須力爭第一時間有效處置火災。
2、靠前統一指揮。鄉村主要領導必須立即趕赴火災現場靠前指揮,所有撲火力量必須堅決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3、堅持安全第一。優先保護居民點和重點目標、重要設施的安全,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撲火人員安全。
(三)撲火力量
優先使用當地撲火力量。立足本地,以當地半專業撲火隊為第一梯隊,縣專業森林消防隊為第二梯隊。
(四)組織機構
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鎮主要領導負責指揮,根據需要,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成由縣指揮部領導為組長的火災撲救督導組。跨鄉鎮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當地鄉鎮分別指揮,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協調和指導。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本縣元旦、春節期間較大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視火情處置要求,成立撲火前線指揮部,成員由縣指揮部指派相關領導和發生火災的該鄉鎮政府主要或分管領導、應急局長、林業局長等組成。
四、相關要求
1、各村要高度重視,認真完善制定元旦、春節期間森林防滅火專項應急處置措施,確保各項防滅火措施落到實處。
2、對發生在敏感地區的森林火災,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將立即派督導組前往火場指導撲救。其他地區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或者其他重要森林火災,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將派督導組前往火場指導撲救。
3、嚴格責任追究。凡是在元旦、春節期間發生的森林火災,不僅要追究火災肇事者的責任,對相關責任人要從嚴問責,并通報追責。
有關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7
為切實加強森林防火工作,鞏固我縣林業建設成果,保障林業產業正常發展,進一步促進林業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按照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文件要求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
設立縣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全縣森林防火工作,決策有關重大事項。縣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由縣委、縣政府主管領導擔任,成員由縣農林局、發改委、財政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等部門主管領導擔任。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農林局,縣政府有關部門派人員參加。按照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決策,負責緊急火情撲救工作,收集、分析火情及發展態勢,及時提出啟動、停止本預案及有關建議,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本預案并監督實施。
各鄉鎮設立相應的森林防火指揮部和辦公室,制定相應的預案,明確相關職責,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的森林火災的預防、控制和撲救工作。
(二)部門職責
1、縣農林局
(1)做好森林火災的監測、預防,迅速對災情做出全面評估。
(2)劃定火點、災區、受威脅區,提出隔離封鎖建議,并參與組織實施。
(3)組織對災區、受威脅區內的易燃物實施緊急撲救、隔離、疏散工作。
(4)監督、指導對火點、災區內林木和場地實施清理。
(5)建立緊急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滅火專業設備、防護用品、交通及通訊工具等。
(6)評估火情處理及補貼所需資金,安排資金使用計劃;
(7)培訓防火人員,成立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
(9)組織實施對火點、火災區及周圍群眾的宣傳工作。
2、發改委:負責森林火災控制保障體系、火災處理所需的專用設備和基礎設施建設的計劃安排。
3、財政局:負責安排森林火災控制和物資儲備所需資金,保證及時足額到位,加強森林火災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
4、民政局:負責森林火災區群眾的安撫和救濟工作。
5、交通局:負責提供運輸車輛,優先運送撲救森林火災的'人員、物資,配合縣農林局做好森林火災監督檢查工作。
6、公安局:實施森林火災區封鎖、隔離工作,做好森林火災區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7、司法局: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二、森林火災報告、通報程序
(一)本區行政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火災后,必須立即向縣林技中心報告。縣林技中心應立即派技術人員赴現場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采取防范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執行,不得拒絕或推脫。
(二)森林火災災情報告形式:縣林技中心在報告、傳遞森林火災災情時,應當按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緊急通知和有關要求,以電話、傳真等最快的形式進行。
(三)縣林技中心森林火災災情報告內容:包括災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災林木品種、面積,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災情報告的單位和個人及聯系方式。
(四)森林火災災情報告程序:發現森林火災災情時,必須立即向縣林技中心報告。縣林技中心在接到緊急災情報告后,30分鐘內趕赴現場,進行初步調查。同時,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縣森林防火辦公室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并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除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形式對外界發布災情信息。
如果今后國家對災情保密另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
三、應急措施
當森林火災發生時,必須啟動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應急預案,做出應急反應。
縣林技中心發現或接到森林火災報告后必須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調查,立即對森林火災區實行撲救、隔離等措施。
森林防火指揮部接到火災報告后,要立即召開會議,決定啟動預案,針對火點、受威脅區分別做出撲救、隔離、封鎖、疏散群眾等相關決策,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落實應急處理措施,迅速撲滅火災,同時做好災區內生產、生活安排,保證災情控制工作順利進行。
四、保障系統
(一)物資保障
建立森林防火物資儲備體系,由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儲備必須的防火專用設備,防火車輛、運輸車輛及人員防護用品。
(二)資金保障
縣財政每年列支緊急防火物資儲備、災情控制及監測等所需資金。
(三)技術保障
縣林技中心負責森林火災的調查、撲救、隔離等工作。
(四)人員保障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建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
五、宣傳、培訓
(一)公眾宣傳教育
公布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縣林技中心電話,向林木種植戶、護林員及廣大群眾發放森林防火技術資料,廣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廣大群眾的森林防火知識和法律意識。
(二)培訓
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人員應加強森林防火專業知識的學習,聘請專家對縣林技中心工作人員及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進行技術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的應急能力和水平,加大全縣森林防火工作力度。
六、附則
本預案由縣農林局負責解釋。
火燒的地方。
有關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8
為確保“元旦“春節”期間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妥善處置突發森林草原火災事故,根據《森林防火條例》、《河北省森林防火規定》、《承德市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工作方針,本著對黨和國家負責,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負責的原則,提升森林草原防火應急處置、啟動預案、信息傳遞、指令下達、兵力調動、后勤保障等撲救能力建設,使火災撲救工作科學規范、高效及時、順暢有序的進行。
二、指揮流程
1、縣防火指揮中心工作人員接到發生森林草原火災報警后,立即向防火辦領導匯報有關情況,同時通知火災發生地所在鄉鎮快速組織撲救,及時上報火場情況。
2、按照領導指示調動縣專業撲火隊或鄰近鄉鎮專業撲火隊進行撲救。
3、按領導要求及時啟動縣《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縣防火指揮中心密切關注火情,每五分鐘向防火辦主任報告一次,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時間、地點、發展狀況。
4、派出赴火場工作組,協助火災撲救前指開展撲火救災工作,負責收集火場情況及反饋、火場的通信保障、增援隊伍的聯絡、赴火場所需設備使用維護、與縣指揮中心互聯互通工作。
5、預案啟動后,縣防火辦協調各成員單位,采取行之有效的應對措施,協助火災撲救前線指揮部盡快撲滅火災。縣防火辦要掌握火場信息、協調落實撲火力量、通信保障等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協調火災發生地鄉鎮政府和縣直相關部門,落實撲救、生活、醫療等物資供應。
6、火災撲滅后,解除應急響應,下達《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和《火場移交通知書》。
7、通知有關單位看守火場。
三、組織體系
中心指揮組
組長:
成員:
前線指揮組
組長:羅奇成
成員:
職責:根據火場情況,制定撲救方案,科學調配撲火兵力、撲火物資,指揮醫療衛生、商務、公安、氣象等部門為撲救火災提供保障,下達火災撲救各項命令。
后勤保障組
成員:
職責:負責做好與撲火有關的各類后勤保障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相關人員要認真學習領會方案內容,根據自己的任務,提前做好一切準備(車輛、通信、照明、防護裝備等),做到遇有情況及時出發。
2、要熟練掌握《縣政府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處置流程,確保處置程序科學、規范、流暢。
3、一旦發生火災時,所有相關人員必須全員在崗,根據不同情況,適時派出人員前往火場組織撲救。
有關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9
為切實加強對我社區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協調指揮,預防轄區森林火災的發生,結合我社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1、在街道辦統一領導下,我社區組織實施本預案。本預案在具體實施時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各項責任制。
2、在處置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時,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火災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要落實預防火災的各項措施,做好緊急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二、預案啟動條件
發生森林火災后,應根據火情大小報告街道辦及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如果有以下情形的:
1、火災持續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對居民居住的重要設施構成威脅的;
3、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并經街道辦批準,立即啟動本預案,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三、組織體系及職責
成立社區森林防火指揮小組。由社區書記任組長,其它負責人為成員。具體人員是: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本預案啟動后,社區森林領導小組立即成立“火場撲滅指揮部”,具體承擔應急處置火災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同時在街道辦的統一領導下,全面負責森林防火工作。
四、預案處理措施
1、社區森林防火指揮辦公室接到森林火災事故后應采取下列措施:
(1)與火災發生點聯系,弄清火災現場準確情況;
(2)邊界發生的火災報告街道辦森林防火指揮部。
(3)保持上下聯系,最先知道火災現場情況;
2、街道辦森林防火指揮部應采取如下措施:
(1)召開相關會議,研究火災的撲救和處置方案,成立臨時撲火救災辦事機構,落實撲火責任人員;
(2)對發生重大以上火災要明確牽頭單位,成立聯合撲火救援指揮部
(3)發生重大以上火災或可能釀成特大火災及人民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威脅的火災,由指揮長或副指揮長委派其他成員帶領森林防火指揮部人員及派出所有關部門人員迅速趕赴現場,處理火災事故。
五、火災查處和善后處理
發生一般火災,由社區同所在街道辦進行處理,發生重特大火災,要組織派出所、紀檢、林業部門成立職合工作組,督促和幫助火災發生地及時查明火因,對肇事者、相關責任人和有關部門要依法及時作出處理,處理結果及進上報。
六、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的表彰獎勵,要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相關規定執行;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司法法部門依法審理;對火災事故負有行政領導責任的追究,依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及相關規定執行。
xx社區
20xx年xx月xx日
有關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10
為切實做好20xx年元旦期間全鄉森林防火應急處置工作,現根據《濂溪區處置重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以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江西省森林防火條例》,確保元旦期間我區森林防火工作安全。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以人為本、安全處置、各司其職、相互配合的基本原則。
二、適用范圍和時間
本預案適用于濂溪區虞家河鄉行政區域內發生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工作。適用時間:元旦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3日,春節為:20xx年1月26日(農歷小年)至20xx年2月15日(元宵節)。
三、主要措施
(一)做好預警監測
1、密切關注氣象預報,加強森林火險形勢會商,區森林防火指揮部通過短信服務平臺及時發布高森林火險預警。
2、林火視頻監控系統保持24小時全天監測,巡山護林員要加強巡查密度,延長巡查工作時間。
3、對國家和省監測發現的火情熱點,由當地干部組織實地核查,1小時內反饋區防火辦。
(二)強化野外火源管理
1、嚴格落實省森林防火總指揮部、省公安廳、省林業廳《關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區野外用火的通告》,全面落實“五個禁止”,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2、全面停止煉山等特殊用火的審批,所有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開展野外用火。
3、加強野外火源巡查和督查。天晴期間,要深入村組進行督促檢查,重點區域和重點時段要組織干部全天候巡邏;所有村干部要深入包干區蹲點,檢查和杜絕野外火源,督促巡山員到崗到位情況。
4、加強對癡呆傻等“五類”特殊人員的監管,明確監護人和監護責任。
5、加強元旦期間踏青、游樂等進山人員的宣傳和管理工作,設卡守哨,禁止林區一切野外用火。
(三)落實應急措施
1、鄉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要制定元旦期間森林防火專項應急預案,按照“缺什么、補充什么”的原則,充實撲火物資,確保撲火需要。
2、各級森林防火責任人必須堅守崗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防火辦主任原則上不得外出,如需外出,按規定指定責任人,辦理責任移交,并報上級備案。不準關機,確保24小時通信暢通。
3、鄉村半專業撲火隊全面進入戰備狀態,24小時待命,隨時做好出擊火場的準備。
4、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鄉每天要安排1名領導帶班和2名同志值班;村(社區)必須安排1名干部值班。
四、應急處置
(一)火情調度
1、實行火情“零”報告制度。必須堅持每天16:30左右向鄉防火辦()報告值班情況,有事報火情,無事報平安。
2、強化火情調度。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必須立即上報區防火辦,嚴禁遲報、瞞報;火災撲救情況要隨時報告。
(二)撲火原則
1、以專業隊、半專業隊伍撲火為主。森林火災發生后必須立即調派專業森林消防隊和半專業撲火隊進行撲救,力爭第一時間有效處置火災;當地撲火力量不足時,應當及時上報區指揮部,以便向市指揮部申請支援。
2、靠前統一指揮。鄉村領導必須立即趕赴火災現場靠前指揮,所有撲火力量必須堅決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3、堅持安全第一。優先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國家重要設施安全,確保撲火人員安全,禁止老年、婦女、兒童和智障人員參加撲救。
(三)撲火力量
1、優先使用當地撲火力量。撲火以鄉半專業撲火隊為第一梯隊,區專業隊為第二梯隊,其他鄉鎮半專業撲火隊為第三梯隊。
2、區內跨鄉鎮街道增援力量。當地撲火力量不足時,應申請支援,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火情判斷或鄉鎮(街道)申請,就近調動其他鄉鎮的撲火隊伍實施跨鄉鎮支援。
3、申請市增援力量。當地撲火力量不足時,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申請,由市指揮部就近調動其他縣(區、市)的專業森林消防隊、火情特別嚴重的由市指揮部向省總指揮部申請,省武警森林部隊和航空護林飛機實施跨區域支援。
(四)組織機構
1、指揮機構——撲火前線指揮部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本區元旦期間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視火情處置要求,成立撲火前線指揮部,成員由區指揮部指派相關領導和發生火災的該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主要領導、分管領導、防火辦主任組成。
2、工作機構——基地指揮部
成立基地指揮部,成員由區林業局副局長、防火辦主任桂凱和發生火災的該鄉鎮(街道)防火辦主任組成。具體負責火情調度、信息收集、協調和聯系相關部門,協助前線指揮部撲火。
3、啟動條件
廬山風景名勝區、省級以上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林區居民區、重要設施(軍事倉庫)等重要區域一旦發生森林火災,立即啟動預案;對6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或者其他重大森林火災,啟動應急預案。
五、相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視,認真落實元旦期間森林防火專項預案,嚴格執行森林防火“六項工作紀律”,確保各項防火措施落到實處。
2、對發生在敏感地區、3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將派督導組前往火場指導工作。
3、嚴格責任追究。凡是在元旦期間發生的森林火災,不僅要追究火災肇事者的責任,相關責任人也要進行問責,決不手軟。
有關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11
森林火災是因野外用火、違規煉山、亂扔火種、電力、天災引發的,因此會對山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為了能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置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防火預案如下:
本預案制定依據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資源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環境保護法》、《四川省森林資源管理辦法》、《四川省林政管理辦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四川省消防條例》、《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森林防火條例》、《四川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等。
一、指導思想
1.以人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村支部書記為第一責任人,村主任為直接責任人。發生森林火災,按相關職能,由鎮人民政府統一指揮、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2.預防為主,健全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范體系、信息報送體系、應急處置體系和恢復重建體系。
3.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狀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領導和指揮體系,強化應急回應的機制,確保森林火災“打早、打小、打了”。
4.警鐘長鳴。村救火隊應在接警后半個小時內趕赴現場。領導小組成員,應在10-20分鐘內趕赴現場指揮滅火:組織撤離相關人員,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搶救轉移人員和財產。指揮村應急隊和村民,根據現場情況,組織有效滅火。
二、森林防火防御現狀
1.當前防火現狀。我鎮山地縱橫交錯,地形復雜,山與地交錯且不一致,村莊分散,村民野外用火時有發生,且全鎮地形復雜,路狀不好,車輛無法進入,一旦發生火災,撲救難度非常大。
2.當前森林防火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基于森林火災的突發性和不確定性,從我鎮近幾年來森林防火防御工作來看,還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
(1)特殊的地理位置,火災點消息傳遞困難。區域內山高坡陡,群眾居住分散,很多地方移動電話信號差,每次遇到火險發生,很難及時組織人員撲救,對防火工作帶來相當大的困難。
(2)村民外出務工,防火工作難度大。現在外出務工的都是青壯年勞動力,留在家里的只有老人和孩子,一經發生火災,山高路又陡,很難組織年青勞動力上山撲火,造成火勢蔓延,給群眾造成更大的損失。
(3)森林覆蓋率高是導致火災的重要原因所在。我鎮森林覆蓋率32%。除了房子、路、田等,大部分是山地,加上近年來山地易燃物增多,這些都是導致火災發生的重要原因。
(4)違規用火是導致火災發生的直接原因。隨著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許多村民思想上對防火不重視,隨處燒田埂、稻草,在自留山上違規煉山、上山隨地扔煙頭、上山祭祀等現象,是直接產生火災的重要原因。
(5)意外天災和事故也是導致火災的原因之一。如打雷、電線桿倒塌、高壓線經過山林,這些因素也存在很多隱患。
三、指揮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村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
指揮長:各村(居)委會書記
副指揮長:各村(居)委會主任
成員:各村(居)委會副主任、村委委員、監委主任、各社社長工作職責:
1.指揮長職責:
①接到火情后,立即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及有關人員會議,通報火情事故情況,安排撲救山火工作。
②掌握救災情況、調度指揮救火工作。
③根據需要,成立撲火現場指揮部、后勤保障組、火災查處工作組、善后處理組等領導班子,組織協調火場和當地有關部門的'工作。
2.成員職責:
①了解火情詳細準確情況后,立即報告指揮長和主管領導,同時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保持上下不間斷聯系,直到撲救結束。
②提出“處理撲救方案”的建議。
(二)火情預報組
組長:鄭如剛
副組長:蔣克兵、毛盛杜
成員:李小紅、田玲、蔡俊、各駐村干部
主要職責:負責全鎮森林火情的預測,保持與上級防火指揮部的聯系,及時向指揮部通報火災信息,做好火情調查,編寫火情通報。
(三)火災救援應急工作組
組長:鄭如剛
成員:蔣克兵、毛盛杜、李小紅、何智雄、何紅梅、蔡俊、
康東旭、李毅、馬仁焱、陽出、吳鳳菊、周俊秀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調動防火應急隊參與重大火災的撲救工作。
主要職責:負責火災區內群眾的緊急安全轉移,負責轉移群眾和撲火應急隊員的基本生活及傷病防治,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交通、電力和通訊保障。做好撲火救災所需的糧食、食品、燃料、藥品、物資、撲火工具等的調撥和儲備工作。
四、應急預案級別和啟動
1.應急預案級別
按照發生火災的范圍劃分,應急預案按發生火災的程度來劃分,每級預案分為初級預案、緊急預案和危急預案三個級別,各級預案的劃分標準為:預案級別、失火范圍、毀林種類、火源周圍連片面積
①初級預案:
村民小組內
雜草、灌木類
15畝以內
②緊急預案:
村內
柏樹、榿木、雜木類
15畝-100畝
③危急預案
跨村
柏樹、榿木、雜木類
100畝以上
2.預案的啟動方式
(一)初級預案的啟動
1.啟動方式:接到火情報告后立即電話報告村指揮長,同時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并由指揮長發布啟動初級預案的命令。
2.啟動人員: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人員到崗到位。
(2)各村分管負責人或主要領導及值班人員到崗到位。
(3)村應急分隊聚集待令。
(二)緊急預案的啟動
1.啟動方式:由村指揮長必須在15分鐘內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由指揮部指揮長向各村領導發布啟動緊急預案的命令。
2.啟動人員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全體人員到崗到位。
(2)本村的應急隊人員和搶火人員全部到崗到位。
(3)村應急隊搶火人員調度聚集待令。
(三)危急預案的啟動
1.啟動方式:必須在5分鐘之內,由村指揮長電話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并由指揮長向村主要領導發布啟動危急預案的命令,同時利用各種宣傳通訊設施,號召全村人民緊急動員,自覺參加滅火戰斗。
2.啟動人員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全體人員到崗到位。
(2)村應急隊伍到崗到位。
(3)以失火點為中心,發布全鎮撲火動員令,全鎮各村應急隊伍及撲火人員到崗到位,迅速組織撲救山林火災。
(4)按照火情的發展,及時請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增援。
五、撲火隊伍的組成及調用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成立10人以上的防火應急隊。
2.組建10人以上的撲火突擊隊。
3.各村撲火災突擊隊必須配備相應數量的撲火器材,砍刀每人一把,大沙袋、水管、水泵等其費用由各單位、村負責。
4.調用村森林防火指揮部應急隊和其他村撲火突擊隊,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長下達命令,無論什么情況,各個應急隊在接到調用命令后,必須按照命令到崗到位,其中屬本組范圍內的,一般在十分鐘內到崗到位。屬本村范圍內的一般在二十分鐘內到崗到位。
六、預警、監測、信息報告和處理
1.森林火災預防
(1)強化宣傳教育
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宣傳車、標語、責任狀、宣傳欄、宣傳牌等形式加強宣傳,堅決杜絕上墳燒紙、燒荒、煉地堰等野外用火。全村森林防火領導小組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規范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嚴格控制和管理林區野外火源;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檢查監督,消除各項火災隱患;有計劃地燒除可燃物,開設防火阻隔帶;加強森林防火基礎建設,全面提高預防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2)加強隊伍建設
各社都必須要配備專職人員護林,特別是森林防火戒嚴期期間,各村要增配人員對重點林區野外用火進行24小時巡邏看護。
2.信息報送和處理:出現火情,應當逐級上報。
3.撲火指揮:撲救森林火災由本村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和指揮,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隨著火情的發展變化,村領導靠前指揮到位,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級別隨著提高,人員組成相應調整,但要堅持由上到下的逐級指揮體系。根據火場情況劃分戰區后,各項工作分指揮部按照總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可以全權負責本戰區的組織指揮。
4.撲火原則: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居民點和重要設施的安全;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采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在撲火戰術上,要采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減少森林資源損失;在落實責任制上,采取分段落包干、劃區包干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的責任制。
七、火災的預案及善后處理
1.森林火災事故發生后,一般以森林公安為主,村組配合,林業部門參加及時查明火因。火災撲滅后,迅速查明損失情況,對肇事者和責任人做到處理,所有資料一律存檔備查。
2.按屬地管理原則,及時做好災民的搶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犧牲的人員醫療撫恤,按《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執行。
4.按屬地管理原則,及時對火燒跡地實行林木補造。
5.加強對干部群眾森林防火知識的宣傳教育和普及,主要進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設立警示牌。以組為單位,定期召開廣播會、社會,增強村民的防火意識。
各村要按照林業技術規程要求,適時完成火燒跡地的更新造林任務,并由林業站進行技術指導檢查驗收。
八、預案的管理和調動
1.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實行分級啟動。當火警發生后,根據預警分析及火情來勢及緊急會同結果,按照初級預案、緊急預案、危急預案的級別啟動。
2.在預案的執行過程中,對該預案需要緊急調整時,由村森林防火指揮部同意并做出最后決定。
有關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12
白露、國慶長假將至,期間進山掃墓祭祖和郊游等活動將大量增加,全鎮將出現點多面廣的野外用火高峰期,野外火源管理難度加大,森林火災隱患突出。為切實做好白露及國慶長假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預防和及時應對突發性森林火災的發生,特制定本預案。
加強組織領導
為認真做好白露及國慶長假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確保各項防范措施的落實,鎮政府成立白露及國慶長假期間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
廣泛宣傳
運用電視廣播、短信平臺、宣傳車、設置和刷新宣傳牌(墻)、廣貼警示標語、印發宣傳手冊和致學生家長一封信等法方式,廣泛深入地宣傳和普及森林防火知識和規定,增強人們森林防火、愛林護林的責任意識和法制觀念,引導教育廣大群眾移風易俗、文明祭祀,鼓勵倡導民眾用植樹、送花、壓紙錢等有益方式祭奠先人,改變燒香燒紙錢放鞭炮的祭祀舊習。
突出重點,加強檢查
白露期間,重點加強各村山頭(含自然村)主要進山入口的監控和檢查,勸導祭祀人員不帶香燭、紙錢、鞭炮、火柴(打火機)等火種火源進山,并做好宣傳引導和服務組織工作。鎮林業站及包片領導和包村干部要深入各村查禁野外違章用火。林業部門要及時查處在林區燒田埂草、燃放鞭炮、燒紙錢、點香燭和隨意野炊等行為,消除火災隱患。要加強督促落實護林員在崗履職,充分發揮護林員一線巡山護林的作用。
認真做好火災安全撲救準備工作
白露及國慶長假期間,鎮林業站工作人員要堅守崗位,同時做好各種撲火物資準備補充和機具檢修,確保撲火機具性能狀態良好,做好森林火災撲救準備工作。鎮村半專業撲火隊要集結待命,嚴陣以待、一旦接到火情,快速出動,快速撲滅,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在組織撲救火災,堅持“以人為本,科學指揮,安全撲救’’的原則,嚴禁指派無指揮火災撲救經驗的干部指揮撲救,嚴禁組織幼女、老弱病殘及中小學生參加森林火災撲救。火災撲滅后,必須認真組織清理余火,并根據火場面積大小留下足夠的人員看守,指定專人現場負責,嚴防死灰復燃。
加強值班調度
白露及國慶長假期間,各村及鎮林業站要加強值班,確保信息暢通并及時按規定程序上報火情。從9月7日一13日、9月30日一10月7日實行零火情報告制度,各村要指定專人要在每日下午16:00前向鎮林業站報告當日情況,鎮林業站要在每日下午16:30前向縣防火辦報告當日情況。
有關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13
為切實做好我鄉森林防火工作,全面提升人民群眾森林防火意識,減少森林火災的發生,確保我鄉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規定,制定本方案。
一、總則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慣徹《森林防火條例》,對森林防火工作進行深入細致的宣傳,嚴格管火,規范用火,突出對引發森林火災的責任追究和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失職、瀆職的處罰,積極消除火災隱患,有效減少森林火災發生,切實保護森林資源,努力維護生態平衡。構建社會和諧。
二、成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成立后勤保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后勤保障小組負責火災撲救物資的準備、車輛的協調,發生森林火災時專業撲火人員的調動,并負責上下聯系工作。
四、職責分工
文化服務中心:負責利用廣播對森林防火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配合有關部門共同開展好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正確引導社會輿論,按規定發布森林火災有關信息。對森林防火工作做得比較好的村組進行典型宣傳。
鄉中心校、各中小學校:負責對本校學生進行森林防火知識的宣傳,以學生帶動家長,用小手牽大手的方法,做好森林防火宣傳工作,
派出所:負責組織派出所干警參與撲救森林火災,并組織對森林火災案件進行偵破和查處,切實維護火災發生地現場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
安監站:參與森林防火火工作的宣傳,參與森林火災的調查取證工作。
林業站:負責掌握火災現場情況,向上級反饋現場情況,事后行調查取證工作。
畜牧站:負責已辦理草原證的草場上的火災。
衛生院:負責制定醫護隊伍組織、醫療衛生設備和有關物資儲備、調集方案,及時組織醫護人員趕赴火場搶救火災中的傷病員,并做好災區中的防疫工作。
鄉直其他各部門:根據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要求,積極支持配合做好森林火災的應急撲救工作。
五、實行包保負責制
以鄉為基礎,以村為根本,以農戶為關鍵,實行鄉包村、村包組、組包戶、戶包林的包保責任制。包保以組為單位,包村民組內所有山頭地塊,如因包保人員變動,后接任人員仍對該組所有山頭地塊進行包保。包保人員對所包村、組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普及森林防火知識,對所包區域進行經常性巡查,建立嚴格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從嚴管理林區野外用火,包保人員如下:
六、組建專業撲火隊
隊長:
副隊長:
成員:鄉組建專業撲火應急分隊50人。
由鄉統一服裝,統一配置裝備,各村組建義務撲火隊100人。
有關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14
為進一步抓好我鎮森林防火工作,有效的預防和撲救森林山火,保護森林資源,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的安全,充分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森林防火方針,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訂本方案。
一、組織建設與責任制度
(一)機構建設
成立鎮森林防火指揮部,鎮黨委書記劉迎秋同志任政委,鎮長易文龍同志任指揮長,分管農業的常務副鎮長歐文武同志任副指揮長,鎮農辦、林業站全體工作人員和綜治辦、派出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林業站站長文朝輝同志任辦公室主任,林業站李雙全同志為森林防火消防專干,指揮部設鎮林業站,防火辦公室電話:。
(二)責任制度
森林防火全面實行黨政一把手負總責,即鎮黨委政府向縣政府負責,村黨支部、村委員會向鎮黨委政府負責,支部書記、村委主任為防火第一責任人,鎮域內各事業單位為森林防火責任單位。
二、山火防控措施
(一)加強宣傳教育,防火意識到位。
森林防火指揮部召開兩次森林防火專題會議;組織開展兩次以上的森林防火檢查;采取懸掛橫幅、固定森林防火標語、書寫石灰標語和出動森林防火宣傳車等多種形式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活動,營造森林防火濃厚氛圍。
(二)加強基礎建設,防火設施到位。
鎮設立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防火器材儲備室并備足必須的防火器材;各村相應設立森林防火指揮部、器材室并配備好防防火器材。鎮指揮部制定好阻隔帶建設規劃,在縣林業局的指導下完成森林防火阻隔網(生物防火林帶)建設,及時維護自然阻隔網絡,減少森林火災隱患,嚴格控制森林過火面積在林地面積的1‰以內。
(三)加強火源管理,預防措施到位。
建立健全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堅持野外生產性用火申報審批制度。對轄區內的防火重點部位、重點管理人員(智障人員、精神病人)建檔管理,落實專人監控。各村明確一名村干部負責防火工作,并明確3名專職防火巡邏人員(巡邏人員補助視工作情況給予獎勵)。
三、消防隊伍與撲救指揮
撲火隊職責:以撲救本地區森林火災為主,服從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統一調配,援助毗鄰地區撲救山火。
(二)撲救指揮。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森林火災撲救的組織指揮工作,撲救森林山火時,按照“統一指揮、專業處置”的原則,設三級應急預警響應,原則上由低到高逐級啟動:
1、一級預警響應。鎮轄范圍內接到火情報告后,鎮農辦、林業站全體工作人員在15分鐘內迅速到達起火點,并迅速組織支村兩委和本村義務撲火隊及時處置撲救山火。
現場指揮:文杰林文朝輝
2、二級預警響應。一級預警響應啟動后,如果山火在1小時內未能得到有效控制,由現場指揮迅速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副指揮長歐文武同志,由其迅速組織鎮森林消防專業隊伍增援撲救。
現場指揮:歐文武
3、三級預警響應。二級預警響應實施后2小時內森林火勢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應迅速向鎮黨委書記劉迎秋同志和鎮長易文龍同志匯報,協調、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參與山火撲救工作,同時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以求外援力量撲救山火。
現場指揮:劉迎秋易文龍
4、火場明火完全撲滅后,應清點人員,撤離火場,并留足人員清理余火,看守火場,嚴防死灰復燃。
四、通訊、器械
(一)通訊。通訊要常年保持運行良好,電信部門保證各村的電話線路暢通。防火期間,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必須做到24小時防火值班制,指揮部所有成員及相關單位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確保防火信息準確及時傳達。
(二)撲火器具裝備。
2、各村分別配備二號工具20把、柴刀10把(均已配備)、背包式高壓水槍一臺(已配備7個村)和手提喇叭一個。
五、火情報告
防火期內,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實行24小時專人值守,每天詳細記載全鎮的山火火情動態。各村發生山火后,要求立即向鎮防火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報警電話:xx0221),指揮部接到火情消息后,應立即向指揮長、副指揮長報告。各村應視火情、防火區域、火險區劃等及時組織足夠力量撲救。
火情報告時間要求:各村從發生山火時算起,應在20分鐘內報告鎮指揮部。對有意推遲上報、企圖隱瞞、貽誤戰機等造成嚴重損失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六、后勤保障
后勤工作由指揮部統一指揮,由賀舟同志負責。主要職責:負責增援車輛調配,做好前線相關物資準備、供應工作。
七、火案查處
加強火案的'查處工作,實行“快查、嚴辦”的辦案原則,對肇事者要依照《xx鎮森林防火責任的追究》和《森林防火條例》的規定從嚴、從重處罰。查處工作由鎮綜治辦、派出所、林業站負責,火案查處率在85%以上;重大山火案件,由縣森林公安配合查處,做到每發生一宗,及時查處一宗,并將查處情況及時通報、上報。
有關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15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1.新鎮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由鎮長擔任,副指揮長由成員有辦公室主任由兼任。
2.森林防火帶地段責任劃分:原片區由組織實施撲救工作;社區、社區及先鋒、菜園、村由組織實施撲救工作;原吊巖片區及片區由王東負責組織實施撲救工作;指揮長負責全鎮森林防火工作。
3.各村、社區要及時調整防火指揮部成員和具體工作人員,并順利開展工作。認真落實森林防火行政首長負責制和分片包干責任制,明確任務確保森林防火目標責任書的各項指標的完成。
二、抓住關鍵,突出重點
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抓住預防和撲救兩個關鍵環節,采取重點與一般相結合。突出“一場兩村”(即先鋒果園場、村、村)及火情多發地帶重點區域,在“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等防火關鍵時段,制定出針對性的措施,提早布置,嚴防死守,減少森林火警的發生率,杜絕森林火災的發生。
三、強化宣傳,嚴格火源管理
森林火災是森林的大敵,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就是保護人類生存環境的頭等大事。《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要進一步宣傳到林區的各村各戶及全鎮中、小學校,提高廣大干群、師生對森林火災危害的認識,防止在林區吸煙、燒荒、野炊等隨意用火的違章行為的發生。發現隱患,采取措施及時整改,從而減少和消除森林火險隱患;進入防火期,加大巡山護林力度,嚴格控制管理野外火源,林區野外用火必須實行《生產用火許可證》(林業站辦理)制度和用火現場監督制度(村委指派專人監督燃燒);2月1日至6月30日是森林防火戒嚴期,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四、認真做好撲救森林火災的裝備工作
各村、社區要組建以民兵為骨干的義務撲火隊,開展聯席工作,進行滅火技能、滅火安全及體能訓練,提高滅火能力,撲火工具存于鎮派出所,保證撲火隊伍在任何時候都能“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五、加強值班,確保通訊暢通
按照省、市、縣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各部門從2月1日起進入森林防火值班期,各村委、社區要堅持通信暢通,一旦發現火情要及時向鎮森林防火值班室報告(電話),不得隱瞞不報或遲報,造成后果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有關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16
為切實加強森林防火工作,鞏固我縣林業建設成果,保障林業產業正常發展,進一步促進林業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按照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文件要求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
設立縣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全縣森林防火工作,決策有關重大事項。縣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由縣委、縣政府主管領導擔任,成員由縣農林局、發改委、財政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等部門主管領導擔任。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農林局,縣政府有關部門派人員參加。按照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決策,負責緊急火情撲救工作,收集、分析火情及發展態勢,及時提出啟動、停止本預案及有關建議,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本預案并監督實施。
各鄉鎮設立相應的森林防火指揮部和辦公室,制定相應的預案,明確相關職責,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的森林火災的預防、控制和撲救工作。
(二)部門職責
1、縣農林局
(1)做好森林火災的監測、預防,迅速對災情做出全面評估。
(2)劃定火點、災區、受威脅區,提出隔離封鎖建議,并參與組織實施。
(3)組織對災區、受威脅區內的易燃物實施緊急撲救、隔離、疏散工作。
(4)監督、指導對火點、災區內林木和場地實施清理。
(5)建立緊急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滅火專業設備、防護用品、交通及通訊工具等。
(6)評估火情處理及補貼所需資金,安排資金使用計劃;
(7)培訓防火人員,成立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
(9)組織實施對火點、火災區及周圍群眾的宣傳工作。
2、發改委:負責森林火災控制保障體系、火災處理所需的專用設備和基礎設施建設的計劃安排。
3、財政局:負責安排森林火災控制和物資儲備所需資金,保證及時足額到位,加強森林火災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
4、民政局:負責森林火災區群眾的安撫和救濟工作。
5、交通局:負責提供運輸車輛,優先運送撲救森林火災的人員、物資,配合縣農林局做好森林火災監督檢查工作。
6、公安局:實施森林火災區封鎖、隔離工作,做好森林火災區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7、司法局: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二、森林火災報告、通報程序
(一)本區行政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火災后,必須立即向縣林技中心報告。縣林技中心應立即派技術人員赴現場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采取防范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執行,不得拒絕或推脫。
(二)森林火災災情報告形式:縣林技中心在報告、傳遞森林火災災情時,應當按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緊急通知和有關要求,以電話、傳真等最快的形式進行。
(三)縣林技中心森林火災災情報告內容:包括災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災林木品種、面積,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災情報告的單位和個人及聯系方式。
(四)森林火災災情報告程序:發現森林火災災情時,必須立即向縣林技中心報告。縣林技中心在接到緊急災情報告后,30分鐘內趕赴現場,進行初步調查。同時,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縣森林防火辦公室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并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除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形式對外界發布災情信息。
如果今后國家對災情保密另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
三、應急措施
當森林火災發生時,必須啟動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應急預案,做出應急反應。
縣林技中心發現或接到森林火災報告后必須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調查,立即對森林火災區實行撲救、隔離等措施。
森林防火指揮部接到火災報告后,要立即召開會議,決定啟動預案,針對火點、受威脅區分別做出撲救、隔離、封鎖、疏散群眾等相關決策,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落實應急處理措施,迅速撲滅火災,同時做好災區內生產、生活安排,保證災情控制工作順利進行。
四、保障系統
(一)物資保障
建立森林防火物資儲備體系,由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儲備必須的防火專用設備,防火車輛、運輸車輛及人員防護用品。
(二)資金保障
縣財政每年列支緊急防火物資儲備、災情控制及監測等所需資金。
(三)技術保障
縣林技中心負責森林火災的調查、撲救、隔離等工作。
(四)人員保障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建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
五、宣傳、培訓
(一)公眾宣傳教育
公布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縣林技中心電話,向林木種植戶、護林員及廣大群眾發放森林防火技術資料,廣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廣大群眾的森林防火知識和法律意識。
(二)培訓
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人員應加強森林防火專業知識的學習,聘請專家對縣林技中心工作人員及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進行技術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的應急能力和水平,加大全縣森林防火工作力度。
六、附則
本預案由縣農林局負責解釋。
有關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17
為了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生態,促進生態文明,根據《xx省森林防火條例》結合本鎮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落實,建立機構
撲救森林火災要求指揮靈,隊伍精,組織機構健全。鑒于人事變動,經黨政聯席會研究,決定調整xx鎮森林防火指揮領導小組,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擔任組長,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部長、副鎮長為副組長,、為成員。指揮所下設辦公室,由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鎮政府二樓,電話:,各村也應成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做到組織機構落實,任務明確。
二、分片負責,明確任務
各村必須牢記自己的防火責任段和重要險段,xx村主要是楊家嶺山頭;xx村南至寶塔xx村,北至縣炸藥倉庫,全長2公里,此段為縣工業園風景山,防火極為重要;xx村從至山腳————xx村林場全長3公里,主要險段在山腳和林場;xx村從至到,全長4公里,主要險情在和。
三、落實撲救隊伍,備足撲救器械
為了預防可能發生的火災,必須組織撲火隊伍,備足撲火器械,落實車輛,服從鎮指揮所的統一調派。
1、鎮里成立一支27人的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各村務必組織一支30人的撲火應急分隊,花名冊及聯系電話報鎮指揮所。
2、各村落實汽車一輛,鎮落實汽車二輛,實行統一調配。
3、鎮人武部備好40套作訓服、解放鞋,20把柴 刀,40根木棒和20只水壺。
4、各支隊伍人員要求思想作風過硬,身體素質較好,有一定撲火經驗和技術,備好相應的撲火工具,達到招之能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目的。
四、撲火預案,搶險措施
1、當火險等級進入四級,鎮指揮所進入24小時值班,、三個村要派出護林員、防火員進行全天巡邏。
2、重要節假日,如冬至、大年三十、元宵節、清明節期間,各村對林區墳地集中的地域要派專人看守,防止因上墳燒紙引發火災。
3、一旦發生火災,各村要迅速上報鎮指揮所,說明火災地點、方位,鎮上報縣防火指揮部,同時快速集結撲火隊伍,由各村書記、主任帶隊,按指定地點集中,服從鎮防火指揮所統一指揮。
4、各支隊伍要聽從指揮、服從命令,行動要快,撲救及時,方式方法得當。
有關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18
為進一步提高我鎮森林防火處置應急能力,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及時快捷的組成森林防火措施體系和撲滅山火,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防森林火災
1、加強領導。建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以鎮長為組長,副鎮長為副鎮長,各責任區主要負責人為組員,并劃分責任區,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切實貫徹領導帶班,責任到人的預防方針。
2、廣泛宣傳。利用會議、標語、電視、橫幅等形式大力宣傳《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召開會議進行部署,嚴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并不斷提高群眾森林防火意識。
3、準備必要的撲火物資。配足配齊鐵鏟、砍刀、鋤頭等工具,為撲火提供物資保障。
4、落實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組必須落實村級專職、兼職森林防火巡山員制度和村民輪流掛牌值班制度,確保山有人護,火有人管。防火期內,必須堅持領導帶班,并實行24小時值班。
二、強化監管,落實責任。
按照縣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規定,我鎮各部門要逗硬落實防火措施,立即開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檢查,加大巡山護林和檢查督促力度,切實整改火險隱患;加強林區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清楚重點防范區域內的枯枝落葉和雜草,嚴禁在林區亂扔煙頭、野炊用火、小孩玩火等,特別是在春節、清明節期間要倡導文明掃墓祭祖。對工作不落實、對火情不作為、殆誤戰機,造成重大損失的,政府將嚴格追究其責任。
三、森林火警信息的傳達
凡我鎮工作人員從各方面獲悉森林火情后,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鎮政府,同時報告縣森林防火辦公室。
四、徹底清理,不留隱患
火場清理的三項要求:一是要動態清理,不留盲區;二是要巡查指導,不留空檔;三是要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五、嚴守細看,防止復燃
看守火場的四種基本方法:一是分段包干,責任到人;二是全線封挖,不留缺口;三是跡地巡查,縱深到邊;四是居高瞭望,流動巡護。
為切實加強對我社區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協調指揮,預防轄區森林火災的發生,結合我社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1、在街道辦統一領導下,我社區組織實施本預案。本預案在具體實施時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各項責任制。
2、在處置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時,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火災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要落實預防火災的各項措施,做好緊急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二、預案啟動條件
發生森林火災后,應根據火情大小報告街道辦及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如果有以下情形的:
1、火災持續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對居民居住的重要設施構成威脅的;
3、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并經街道辦批準,立即啟動本預案,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三、組織體系及職責
成立社區森林防火指揮小組。由社區書記任組長,其它負責人為成員。具體人員是: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本預案啟動后,社區森林領導小組立即成立“火場撲滅指揮部”,具體承擔應急處置火災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同時在街道辦的統一領導下,全面負責森林防火工作。
四、預案處理措施
1、社區森林防火指揮辦公室接到森林火災事故后應采取下列措施:
(1)與火災發生點聯系,弄清火災現場準確情況;
(2)邊界發生的火災報告街道辦森林防火指揮部。
(3)保持上下聯系,最先知道火災現場情況;
2、街道辦森林防火指揮部應采取如下措施:
(1)召開相關會議,研究火災的撲救和處置方案,成立臨時撲火救災辦事機構,落實撲火責任人員;
(2)對發生重大以上火災要明確牽頭單位,成立聯合撲火救援指揮部
(3)發生重大以上火災或可能釀成特大火災及人民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威脅的火災,由指揮長或副指揮長委派其他成員帶領森林防火指揮部人員及派出所有關部門人員迅速趕赴現場,處理火災事故。
五、火災查處和善后處理
發生一般火災,由社區同所在街道辦進行處理,發生重特大火災,要組織派出所、紀檢、林業部門成立職合工作組,督促和幫助火災發生地及時查明火因,對肇事者、相關責任人和有關部門要依法及時作出處理,處理結果及進上報。
六、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的表彰獎勵,要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相關規定執行;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司法法部門依法審理;對火災事故負有行政領導責任的追究,依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及相關規定執行。
有關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19
20xx年我區森林防火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高度重視和領導下,在縣護林防火指揮部、縣林業局的正確指導下,經過全區廣大干部群眾的共同努力,圓滿完成任務,并取得了好的成績,為更好地做好明年的森林防火工作,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一)指導思想
按照“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做到在處置森林火災時反映及時、準備充分、決策科學,措施得力,把森林火災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和森林安全。
(二)工作原則
1、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森林防火工作按照負責制,實行統一指揮。相關股室,密切協作、形成合力。
2、堅持預防為主、快速反應的原則。加強火災的預防和監測,發現火情迅速組織撲滅,做到“打早、打小、打了”,降低火災損失。
3、堅持專群結合、科學撲救的原則。建立森林防火專業隊伍和預備隊,加強教育,充分發動群眾,做到常備不懈,反應快速,處置得當。
4、堅決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要把保護人民群眾和撲救人員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員傷亡事故發生。
二、森林防火期
我區森林防火期為每年11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其中的春節、清明為森林防火嚴防期。
出現干燥、高溫、大風等高火險天氣時,可以確定森林防火戒嚴期和戒嚴區,發布戒嚴令。在戒嚴期內,戒嚴區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處理程序
1、在防火期內,各專職護林員必須堅持每天上山巡邏,若發現火情要馬上向社區報告,社區立即向區森林防火辦報告。
2、有關社區在發生森林火災30分鐘之內,立即組織應急分隊趕赴火災現場撲救;區森林防火辦在接到火情報告后,立即組織火災撲救突擊隊,在一個小時之內趕赴現場撲救。
3、在組織撲火過程中,各有關人員應隨時向區森林防火辦報告火情情況。各社區在明火撲滅后,必須組織人員清理火場,徹底消滅隱患,嚴防死灰復燃。
4、當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接到火情報告后,在第一時間通知各有關社區負責人,立即組織前往滅火現場,并要起先鋒突擊作用。原則上本社區發生火災時,由本社區撲火應急隊伍前往撲火第一線撲救,當火情較為嚴重時,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通知鄰近社區撲火應急分隊前往支授。
5、火情危急時,如發生百畝以上的森林火災,向縣政府報告,請求武警部隊增援,并由社區干部做好接應和帶路工作。
6、森林火災發生后,區森防辦應組織有關人員組成調查組,調查事故原因,向區森林防指揮部匯報,并為森林公安排供破案的線索。
四、撲救方法
撲救森林火災是一項專業性、技術性強的工作,撲救方法一般采用直接滅火和間接滅火或兩種方法相結合的滅火方式。直接滅法適用于弱度、中度的地表火,它的方法是用撲火掃沿火線直接打滅火,或用鐵鍬、鐵鏟覆土滅火。間接滅火適用于猛烈的地表火和樹冠火,它的方法是在人力難以撲救、又來不及開辟防火道的情況下,可在火頭前方200米以外點火,這時由于逆風作用使新火迎著火頭燒去,兩火頭相遇時由于缺少氧氣達到自行熄滅的一種以上滅火法(此種方法一般盡可能少用)接到火警報告后,要迅速組織人員前往現場,爭分奪秒地將森林火災消滅在初發階段。撲滅森林火災需經三個階段,從投入戰斗開始到火場外火線熄滅為撲滅的第一階段,即圍殲火線階段;外線火線熄滅到火場內明暗火全部撲滅為撲救戰斗的第二階段,即熄火清理階段。第二階段是第一階段成果的鞏固,若火場處理不好,還會造成滅灰復燃,導致前功盡棄。因此,這一階段工作不能忽視;第三階段為看守巡邏階段,火熄滅后,還要留下足夠人力看守1-2天,經過一次大風的考驗證明無復燃可能后,方才停止巡查,火場巡查以火場內“無煙、無氣、無味”為余火徹底熄滅的標志。滅火的三個階段中每一環節都是不可缺少的,決不能重打輕清,或打完就走。
五、預防措施
(一)堅持常抓不懈,層層落實領導責任。各社區和各股室要形成共識,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層層落實森林防火工作責任制,把森林防火責任落實到每個社區、每個山頭、每個人員,做到片片有人管、人人有責任、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上下齊抓共管、全民防火的工作格局。
(二)嚴密監測火情,防患于未然。森林防火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把預防作為森林防火的重要任務。對重點林區要進行嚴密監測,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重點火險地段要增加巡邏力量,一旦發現火情,立即按制定報告程序匯報。
(三)嚴格管理火源,消除各項隱患。加強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最基礎、最關鍵的工作。必須嚴字當頭,采取斷然措施,狠抓野外火源管理,管住火災源頭。在防火期內,要嚴格加強入山人員管理,嚴禁攜帶火種上山要嚴格執行各項火源管理制度。野外用火必須經過嚴格審批,有組織地進行,落實好各項防范措施,確保萬無一失。對重點部位、薄弱環節要進行反復檢查。在“清明”、“五一”等節日期間,特別是清明節、冬至前后是我區森林火災的多發期,各社區要分片落實防火責任,所有責任人、護林員要上山分片看守、禁炮、滅煙。在山頭、路口、墓地,加強巡查,嚴防死守,要通過查找火災隱患,消除火災苗頭,有效地防止春季森林火災。
(四)廣泛動員,開展群防群治。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基礎是群眾,重點在基層,森林防火工作要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群防群治,這是森林防火工作多年的經驗。要堅持依法治火,深入宣傳實施《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在當前防火緊要期,在重要進山路口設立防火宣傳牌,利用標語、電影、廣播、報紙、宣傳車等有效形式進行宣傳,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戶曉,營造濃厚的防火氣氛,提高全民防火意識。
有關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20
冬至、元旦即將來臨,群眾進山入林上墳祭祀用火和燒荒、燒灰等野外生產性用火增多,近期天干物燥,森林火險等級高,林區極易引發森林火災。為切實抓好我區冬至、元旦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嚴防森林火災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全面組織動員部署
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冬至、元旦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嚴峻性,要嚴格落實森林防滅火領導責任制,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層層落實森林防滅火工作責任。冬季是森林火災高發期,上墳、抽煙等人為因素極易引發森林火災,各有關單位要切實履行好職責,組織督導檢查,以底線思維將森林防滅火責任落實到崗、落實到人、落實到山頭地塊,做到責任清楚、措施落實,防范到位、指揮靠前。
二、深入宣傳,大力倡導文明祭祖
冬至前夕,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宣傳車、廣播、網絡、短信、標語、鎮(村)干部進村上門入戶宣講等宣傳手段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宣傳活動。大力提倡文明祭祖,采用植紀念樹、獻花等生態文明方式祭祖。各重點林區主要路口要采用張貼標語、掛橫幅、播放警示語音、發放宣傳單等辦法對進山入林掃墓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宣傳,提高廣大群眾自覺防范意識,努力營造良好的森林防滅火工作氛圍。
三、嚴控火源,努力消除火災隱患
各有關單位要嚴格野外火源管理,組織駐村干部、村黨員干部、護林員、網格員等力量,加強巡山護林,加強對冬至、元旦期間的農事生產性用火管理,及時發現制止違規野外用火,把火種堵在山下林外。建立健全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重點林區等重點區域的入山管理制度,高火險天氣要增派力量嚴防死守,杜絕火種進山。同時,民政部門要加強公墓、陵園祭掃管理,積極引導文明祭祖,嚴禁在林區燒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各責任單位要對本轄區內的智障人員等特殊群體制定專門方案,落實監管人員,嚴防玩火、弄火引發森林火災。
四、嚴格檢查,確保防控措施落實
冬至、元旦期間,區森防指辦將組織農業農村、公安、應急開展森林防滅火檢查,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杭州市臨安區人民政府關于從嚴加強野外火源管控的通告》(臨政告〔20xx〕4號)規定要求執行,對常年禁火區的要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對在森林禁火期、禁火區內違規野外用火的,有關行政執法部門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1.新市鎮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由鎮長擔任,副指揮長由成員有辦公室主任由兼任。
2.森林防火帶地段責任劃分:原片區由組織實施撲救工作;社區、社區及先鋒、菜園、村由組織實施撲救工作;原吊巖片區及片區由王東負責組織實施撲救工作;指揮長負責全鎮森林防火工作。
3.各村、社區要及時調整防火指揮部成員和具體工作人員,并順利開展工作。認真落實森林防火行政首長負責制和分片包干責任制,明確任務確保森林防火目標責任書的各項指標的完成。
二、抓住關鍵,突出重點
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抓住預防和撲救兩個關鍵環節,采取重點與一般相結合。突出“一場兩村”(即先鋒果園場、村、村)及火情多發地帶重點區域,在“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等防火關鍵時段,制定出針對性的措施,提早布置,嚴防死守,減少森林火警的發生率,杜絕森林火災的發生。
三、強化宣傳,嚴格火源管理
森林火災是森林的.大敵,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就是保護人類生存環境的頭等大事。《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要進一步宣傳到林區的各村各戶及全鎮中、小學校,提高廣大干群、師生對森林火災危害的認識,防止在林區吸煙、燒荒、野炊等隨意用火的違章行為的發生。發現隱患,采取措施及時整改,從而減少和消除森林火險隱患;進入防火期,加大巡山護林力度,嚴格控制管理野外火源,林區野外用火必須實行《生產用火許可證》(林業站辦理)制度和用火現場監督制度(村委指派專人監督燃燒);2月1日至6月30日是森林防火戒嚴期,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四、認真做好撲救森林火災的裝備工作
各村、社區要組建以民兵為骨干的義務撲火隊,開展聯席工作,進行滅火技能、滅火安全及體能訓練,提高滅火能力,撲火工具存于鎮派出所,保證撲火隊伍在任何時候都能“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五、加強值班,確保通訊暢通
按照省、市、縣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各部門從2月1日起進入森林防火值班期,各村委、社區要堅持通信暢通,一旦發現火情要及時向鎮森林防火值班室報告(電話),不得隱瞞不報或遲報,造成后果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有關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21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1、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由鎮長擔任,副指揮長由成員有辦公室主任由兼任。
2、森林防火帶地段責任劃分:原片區由組織實施撲救工作;社區、社區及先鋒、菜園、村由組織實施撲救工作;原吊巖片區及片區由王東負責組織實施撲救工作;指揮長負責全鎮森林防火工作。
3、各村、社區要及時調整防火指揮部成員和具體工作人員,并順利開展工作。認真落實森林防火行政首長負責制和分片包干責任制,明確任務確保森林防火目標責任書的各項指標的完成。
二、抓住關鍵,突出重點
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抓住預防和撲救兩個關鍵環節,采取重點與一般相結合。突出“一場兩村”(即先鋒果園場、村、村)及火情多發地帶重點區域,在“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等防火關鍵時段,制定出針對性的措施,提早布置,嚴防死守,減少森林火警的發生率,杜絕森林火災的發生。
三、強化宣傳,嚴格火源管理
森林火災是森林的大敵,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就是保護人類生存環境的.頭等大事。《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要進一步宣傳到林區的各村各戶及全鎮中、小學校,提高廣大干群、師生對森林火災危害的認識,防止在林區吸煙、燒荒、野炊等隨意用火的違章行為的發生。發現隱患,采取措施及時整改,從而減少和消除森林火險隱患;進入防火期,加大巡山護林力度,嚴格控制管理野外火源,林區野外用火必須實行《生產用火許可證》(林業站辦理)制度和用火現場監督制度(村委指派專人監督燃燒);2月1日至6月30日是森林防火戒嚴期,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四、認真做好撲救森林火災的裝備工作
各村、社區要組建以民兵為骨干的義務撲火隊,開展聯席工作,進行滅火技能、滅火安全及體能訓練,提高滅火能力,撲火工具存于鎮派出所,保證撲火隊伍在任何時候都能“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五、加強值班,確保通訊暢通
按照省、市、縣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各部門從2月1日起進入森林防火值班期,各村委、社區要堅持通信暢通,一旦發現火情要及時向鎮森林防火值班室報告(電話),不得隱瞞不報或遲報,造成后果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有關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22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健全我省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機制,高效有序開展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森林火災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編制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條例》《國家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等。
1.3 適用范圍
本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對工作。
1.4 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1.5 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森林火災分為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四個等級。
1.6 響應分級
省級應急響應一般由高到低分為四個等級:Ⅰ級、Ⅱ級、Ⅲ級、Ⅳ級。森林火災發生后,依據響應條件,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
2 主要任務
2.1 組織撲火行動
根據火情、地形、地勢和隊伍、物資準備情況,制定撲火方案,組織撲火隊伍開展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2.2 轉移疏散人員
解救、轉移、疏散受威脅群眾,及時進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醫療救治。
2.3 保護重要目標
保護民生和重要軍事目標以及重大危險源安全。
2.4 轉移重要物資
組織搶救、運送、轉移重要物資。
2.5 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火災發生地社會治安管理,嚴密防范、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重點目標守衛和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秩序穩定。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體系由省、市、縣三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組成。
3.1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3.1.1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成
設指揮長1名,由省政府負責常務工作的副省長擔任;副指揮長若干名,由分管副省長、省軍區副司令員、省政府副秘書長和省應急廳、林業局、消防救援總隊主要負責人及省公安廳負責人擔任;秘書長2名,由省應急廳、林業局分管負責人擔任。
成員: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游廳、衛生健康委、應急廳、廣電局、河南日報報業集團、省糧食和儲備局、林業局、氣象局、省軍區戰備建設局、武警河南省總隊、省消防救援總隊、機場集團、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省通信管理局、電力公司負責人。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省應急廳,承擔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日常工作。
3.1.2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職責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省森林防滅火工作,擬訂有關政策和制度,組織制修訂《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及時掌握全省火險形勢、處置進展情況,組織、指導森林火災應急救援,開展有關協調工作。
3.2省級森林火災應急響應組織
3.2.1前方指揮部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成立省級前方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火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前方指揮部指揮長由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擔任,副指揮長由省有關部門負責人及火災發生地市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組織成立綜合協調組、撲救指揮組、專家支持組、氣象服務組、人員安置組、后勤保障組、治安保衛組、宣傳報道組等8個工作組。根據火場情況,可調整工作組的設立、組成單位及職責。
3.2.2后方指揮部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同時成立后方指揮部,由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及省應急廳、林業局、氣象局、自然資源廳、糧食和儲備局、財政廳等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研判事件發展趨勢并提出處置意見,為現場救援提供服務和保障;應前方指揮部要求,及時調度救援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做好信息收集上報工作。
3.3撲救指揮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森林火災,原則上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應對。發生較大、一般森林火災,分別由市級和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應對,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視情派出工作組指導火災撲救工作。森林火災涉及兩個以上行政區域的,由有關行政區域共同的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或者由各有關行政區域的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共同負責應對。
本預案啟動后,救援力量按照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一調度指令到達搶險救援現場,接受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前方指揮部統一指揮。軍隊支援力量的調動、指揮按照中央軍委有關規定執行。火災發生地市、縣級政府設立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履行應急救援屬地責任,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前方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組織有關部門,調動救援力量,落實各項部署、指令和工作措施。
4 預警和信息報告
4.1 預警
4.1.1 預警分級
根據森林火險等級、火行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森林火險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4.1.2 預警發布
各級應急、林業和氣象部門要加強會商,制作森林火險預警信息,并通過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和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大喇叭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多種方式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發布。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要采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在必要時對市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發布預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4.1.3 預警響應
當發布藍色、黃色預警信息后,預警地區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和森林火險預警變化,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領導帶班制度;各視頻監控站(點)、防火瞭望臺、檢查站和護林員要加強森林防火巡護和瞭望監測,做好預警信息發布和森林防火宣傳工作,加強火源管理,做好物資調撥準備;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視情靠前駐防。
當發布橙色、紅色預警信息后,預警地區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藍色、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帶隊檢查督導重點地區、重點部位,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野外火源管理,開展森林防火檢查,增加預警信息播報頻度,做好物資調撥準備;各級各類森林消防隊伍進入待命狀態,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視情對力量部署進行調整、靠前駐防。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視情對預警地區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
4.2 信息報告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及時、準確、逐級規范報告森林火災信息,及時向受威脅地區有關單位和相鄰行政區域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通報森林火災信息。對以下森林火災信息,市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立即報告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按照相關規定報告省委、省政府和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
(1)省界、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界附近的森林火災。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
(3)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4)發生在原始林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旅游景區及其他重點林區的森林火災。
(5)可能危及重要設施或者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6)需要省政府組織撲救的森林火災。
5 應急響應
森林火災發生后,當地政府要立即采取措施,組織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火情會商,根據災害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造成的危害程度,確定應急響應等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火情發展態勢,適時調整響應等級。
5.1 Ⅳ級響應
5.1.1 啟動條件
(1)造成1—2人死亡或者3—9人重傷,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4)危險性較大、24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5)同時發生2起以上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秘書長宣布啟動Ⅳ級響應。
5.1.2 響應措施
(1)進入應急狀態,及時調度火情信息,研判火情發展態勢。
(2)加強對火災撲救工作的指導,根據需要協調相鄰地區派出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支援。通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民兵應急分隊做好增援準備。
(3)視情發布高森林火險預警信息。
5.2 Ⅲ級響應
5.2.1 啟動條件
(1)達到較大等級且48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18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副指揮長宣布啟動Ⅲ級響應。
5.2.2 響應措施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2)調派跨區增援撲火力量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民兵應急分隊及省森林航空消防飛機參加火災撲救。
(3)省氣象局提供火場天氣實況服務,擇機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5.3 Ⅱ級響應
5.3.1 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達到重大等級。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48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36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或者副指揮長宣布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5.3.2 響應措施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領導帶領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火場,成立前方指揮部,組織開展火災撲救工作。
(2)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立后方指揮部,負責研判事件發展趨勢并提出處置意見,為現場救援提供服務和保障。
(3)按照跨區支援撲火方案,增派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增援,協調當地駐軍、武警部隊參加火災撲救工作。
(4)配合國家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5.4 Ⅰ級響應
5.4.1 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達到特別重大等級。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或者森林火災高風險區,火勢持續蔓延、7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國土安全和社會穩定受到嚴重威脅,有關行業遭受重創,經濟損失特別巨大。
(4)本省沒有能力和條件有效控制火場蔓延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宣布啟動I級應急響應。必要時,省政府可直接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5.4.2 響應措施
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帶領副指揮長和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火場,成立前方指揮部,組織開展撲救工作。
(2)根據實際需要,請求國家調派專業力量和飛機跨省區域支援,并統一安排部署增援隊伍的火災撲救任務。
(3)加強領導,統一指揮,及時決定火災撲救的其他重大事項。
(4)配合國家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5.5 啟動條件調整
根據森林火災發生的地點、時段,森林資源損失程度,經濟、社會影響程度,啟動應急響應的標準可酌情調整。
6 應急處置
森林火災發生后,各有關地方和部門要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6.1 撲救火災
森林火災發生后,由林業部門負責火情前期處理,火災發生地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立即就近組織地方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起階段;必要時組織協調民兵、當地駐軍和武警部隊等救援力量,調配航空消防飛機等大型裝備參與火災撲救;動員林區職工、機關干部、當地群眾等力量協助做好火災撲救工作,但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各撲火力量服從前方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現場指揮員要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路線、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業時,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變化,確保撲火人員安全。
6.2 轉移安置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在建工地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疏散居民、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保證轉移群眾有飯吃、有干凈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有必要的醫療救治。
6.3 救治傷員
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視情派出醫療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成立臨時醫院或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
6.4 保護重要目標
當林區和靠近林緣的重要民用設施、軍事設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輸油氣管道等重要目標物、重大危險源和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原始森林等高保護價值森林受到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專業隊伍,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在確保撲火人員安全的前提下消除威脅,保護目標安全。
6.5 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受森林火災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及傳播謠言、阻礙救援等違法犯罪行為。
6.6 發布信息
通過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和專業網站、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多種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發布內容包括起火時間、火災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等情況。新聞單位到火災現場采訪需征得前方指揮部的批準,在采訪中要嚴格遵守宣傳紀律,服從指揮,不得妨礙火災撲救工作。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加強對網絡媒體和移動新媒體信息發布內容的管理和輿情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輿論氛圍。
6.7 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明火被撲滅后,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并留足人員看守火場。前線指揮部組織檢查驗收,確認無火、無煙、無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6.8 應急處置結束
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6.9 善后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國家、省相關規定給予醫療救治、撫恤、褒揚。
7 后期處置
7.1 火場看守
森林火災明火被撲滅后,要保留不少于總撲火力量10%的人員看守火場,看守時間不少于36小時,防止死灰復燃。
7.2 火災評估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有關部門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過火面積、受害面積、蓄積、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評估;組織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及時取證、深入調查,依法查處涉火案件,打擊涉火違法犯罪行為,嚴懲火災肇事者。
7.3 約談整改
對因森林防滅火工作不力導致人為火災多發頻發的地方,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要及時約談相關市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時整改。
7.4 工作總結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及時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重特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向省政府報送火災撲救工作總結。
7.5 表彰與責任追究
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對在森林防滅火工作中作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火災事故中負有責任的人員追究責任。在撲火工作中犧牲的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8 應急保障
8.1 制度保障
8.1.1 工作會商制度
(1)火情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應急、林業、氣象、消防救援等部門和單位,不定期開展火情會商,為撲火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2)撲火方案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應急、林業、氣象等部門人員和撲火專家,分析會商撲救方案,為撲火指揮提供技術保障。
(3)重大決策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組織有關成員,對重大問題進行會商決策,統一調度指揮。
8.1.2 信息共享制度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發布、共享相關政策、會商結果、工作動態信息。應急響應期間,前方指揮部成員單位共享實時火情和相關基礎數據信息,包括火災預警監測、應急救援、航空救援、早期處理、交通管控、火場氣象、森林分布、物資保障、立地條件等信息。
8.1.3 森林防滅火工作責任制度
(1)工作責任制。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承擔森林防滅火工作領導責任,做到組織機構、防火責任、基礎設施、工作經費、火災處置“五到位”。各部門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森林防滅火工作。林區經營單位在其經營范圍內承擔森林防滅火主體責任。森林公安隊伍任務分工按照“一條不增、一條不減”原則,原職能保持不變。
(2)督導監督機制。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對全省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全面指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履行自身防火職責的同時,按分工對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的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指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對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各成員單位森林防滅火責任落實、物資儲備、值班值守等情況進行督促指導。
(3)工作自查檢查制度。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檢查防火措施落實情況,縣(市、區)或基層單位開展自查,市級以上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或者主管部門開展核查。
8.1.4 森林火災核查統計報送制度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森林火災核查統計報送制度,統計森林火災發生的基本情況、國民經濟和人民生命財產損失情況,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逐級上報。落實新聞發言人制度,森林防滅火信息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定新聞發言人統一發布。
8.1.5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進入森林防火緊要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全省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平時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領導帶班,出現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領導帶班。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及時了解掌握火情、撲救進展等情況。出現高火險天氣時要了解有關重點林區火險等級和工作措施,發生火災后要主動了解火災地區范圍和人員傷亡情況以及施救情況。
8.2 隊伍保障
發生森林火災時,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骨干和主力,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是應急處置與救援的突擊力量,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社會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處置與救援的輔助力量。
8.2.1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
按照國家規定承擔重特大災害事故和其他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
8.2.2 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等救援力量
包括解放軍和武警部隊、預備役部隊、民兵應急分隊等,必要時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協調,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
8.2.3 專業森林消防隊
由市、縣級政府組建(目前大部分由林業部門管理,少部分由應急部門管理),有較為齊全的硬件設施和撲火機具裝備,人員相對固定,防火緊要期集中食宿、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做到訓練有素、管理規范、裝備齊全、反應快速。
8.2.4 半專業森林消防隊
由林區縣(市、區)政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林場、林區經營單位組建,每年進行一定時間的專業訓練,確保有組織、有保障,人員相對集中,具有較好的撲火技能、裝備。在森林火災高風險期集中食宿、實行準軍事化管理。
8.2.5 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
由各地政府、國有企業組建,是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自然災害應急救援的專業力量。
8.2.6 群眾森林消防隊伍
以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以及林區居(村)民中的青壯年為主,主要參加火情處置、帶路、運送撲火物資、提供后勤服務、參與清理和看守火場等任務。
8.2.7 力量編成
森林火災發生后,按照屬地負責、就近調度原則,由火災發生地政府調度本地應急救援力量開展先期處置。省級森林火災Ⅰ、Ⅱ級應急響應啟動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災情、險情及先期處置情況,研究確定救援力量的編成和規模,必要時協調軍隊應急救援力量和周邊省份應急救援專業力量增援。救援力量調度方案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擬定,可參照《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力量編成表》。
撲火力量分為三個梯隊:第一梯隊是火災發生地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第二梯隊是火災發生地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第三梯隊是駐豫解放軍和武警部隊。行政區域外增援的各類隊伍按照上述標準納入編成。
8.2.8 力量調度
(1)下達指令。各牽頭部門協調聯系救援力量,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統一下達書面調度指令(《請求調用應急救援力量的函》,《應急救援力量調度指令》),火情緊急時可先通過電話指揮調度,隨后補發書面指令。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將火情信息通報主要救援力量。需要駐豫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支援撲救的,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商省軍區、武警河南省總隊,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周邊省份應急救援專業力量由省應急廳提請應急部協調增援。
(2)快速出動。救援力量接到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調度指令后,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緊急集結動員,快速做好準備,并將集結情況(包括指揮員、人員、裝備、行程路線等信息)報告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征得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同意后立即趕赴救援現場或指定地點。
(3)預置備勤。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及時調整救援力量部署,下達預備指令,預置備用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8.3 物資資金保障
8.3.1 救援資金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將森林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森林防滅火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省財政按照政策規定安排森林防滅火經費,統籌用于省級森林防滅火應急儲備物資購置和各地森林防滅火補助。
8.3.2 救援裝備保障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本預案要求,以救援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為目標,加強省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建設,儲備撲火機具、防護裝備和通信器材等救援裝備。市、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本地森林防滅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所需的撲火機具等救援裝備。
8.3.3 救災物資保障
省級救災物資包括帳篷、棉被、棉衣、棉大衣、睡袋、雨衣、折疊床、救生船、救生衣、應急包、手電筒等,儲備在省級救災物資倉庫。
省級救災物資調用條件。森林火災發生后,受災地要先使用本級救災儲備物資,在本級儲備物資不能滿足救災需要時,可申請使用省或中央救災儲備物資。申請調撥救災儲備物資應逐級上報,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可越級上報。
省級救災物資調運程序。省應急廳發布物資調度命令,省糧食和儲備局負責省級救災物資調運工作。
應急食品、藥品及其他后勤物資、生活物品等,由火災發生地政府統一組織協調、提供保障。
8.4 氣象服務保障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省氣象局通報火場位置、火場范圍和火場蔓延趨勢等信息。省氣象局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循環制作火場區域氣象專報,制定人工影響天氣方案,適時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8.5 通信信息保障
發生森林火災后,通信部門要迅速組織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調度應急通信設備,保證通信暢通。在緊急情況下,廣電、通信部門要利用廣播、電視、手機短信等手段發布群眾撤離信息,配合應急救援行動。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提供火場區域及周圍地形、地貌、社區分布、道路、資源等地理信息,為救援決策提供支持。
8.6 交通運輸保障
增援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的運輸以摩托化輸送方式為主。在特殊情況下,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商請鐵路或者民航部門下達輸送任務。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優先保證搶險人員、轉移群眾、撲火救援物資運輸。
8.7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對災區疾病防治工作開展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火場實施現場醫療救護,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工作;必要時,組織、協調現場急救和轉診救治。
8.8 治安防護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火場警戒、交通疏導、治安維護工作,依法嚴厲打擊林區縱火、破壞森林火災救援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行為,保障火災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8.9 航空消防保障
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或者經研判火災較為嚴重,需要航空消防飛機參與救援的,首先使用駐防的航護飛機;需要跨省調機支援時,由省應急廳向應急部提出申請,經批準后,由南、北方航空護林總站組織實施。所需費用由接受援助省轄市(濟源示范區)支付。
9 預案管理
9.1 預案編制、修訂
本預案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要組織預案評估,并適時修改完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或者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4)在森林火災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對應急預案作出重大調整的;
(5)其他需要修訂應急預案的情況。
9.2 預案培訓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一組織預案培訓。培訓工作要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每年森林防火緊要期前至少培訓一次。科學合理安排培訓內容,增強針對性,提升各級、各部門風險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9.3 預案演練
(1)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建立應急演練制度,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不斷提高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各級專業和綜合性救援隊伍要根據本地森林火災風險情況,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3)鄉鎮(街道)、林場、涉林景區要結合實際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9.4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通知》(豫政辦〔20__〕141號)同時廢止。
有關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23
為切實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xx市、xx區有關規定,結合xx鎮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和“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理念,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工作方針,積極消除火災隱患,有效減少森林火災發生,切實保護森林資源,努力維護生態平衡,為建設生態寇店提供強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防管并重。堅持預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則,細化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在森林防火高火險期間,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對違反規定者從嚴從重處罰,從源頭上徹底消除火災隱患。
(二)嚴格責任聯動。鎮主要領導是防火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負責人,村主要干部是直接責任人,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機制。
(三)做到群防群控。加強鎮村森林防火應急隊伍建設的同時,要加大宣傳力度,動員社會方方面面的力量,實行群防群治,形成齊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
三、工作措施
(一)廣泛宣傳發動
鎮機關、寨、寨、xx公司和野生動物園等相關單位,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工作。
一是入山口處設置墻體噴涂固定標語;
二是、橫幅標語不低于20條;寨、寨橫幅標語不低于5條;
三是其他村利用村級工作月例會,大力宣傳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并利用黨員“1+10”會議進行宣傳,做到家喻戶曉。
(二)加強人員物資準備
鎮機關按照黨政班子成員帶班和部門值班,值班人員和派出所巡防隊員組成防火突擊隊,準備防火拖把、鐵锨各100把、手電筒100個、滅火器2臺。、寨、寨、xx公司和野生動物園各組織防火隊員20名,準備防火拖把、鐵锨各50把、滅火器各3臺。值班人員做好日常巡邏,一旦發生森林火情后,確保防火隊伍能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安全施救,確保第一時間撲滅火情。
(三)嚴控帶火種進山
在xx村沙河一庫、xx村家和牧場進山路口設立檢查站,每個檢查站6人,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值班期間要對進山人員進行防火知識宣傳,禁帶火種進山,嚴格控制火源進山,易燃物品及火種一律收繳,確保消滅一切隱患。鎮督查辦和農業服務中心組成聯合督查組,不定時進行督查,發現1次人員不在崗罰款200元,發現1次火情罰款1000元。
(四)嚴格值班制度
鎮黨政班子成員輪流值班,堅持每天督查巡山,同時負責檢查村干部、xx公司和野生動物園值班情況,要設立值班室,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同時加強巡邏,將危險扼殺在萌芽狀態。
(五)建立保障體系
1.獎勵與責任追究。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等相關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凡群眾或上級部門發現,村級沒有發現及處理的,一次扣發該村經費1000元;對火災肇事者,由當地公安部門依法從嚴、從重、從快進行處理;對火災事故負有領導責任的追究,依據《森林防火條例》、《河南省森林防火責任追究辦法》、《刑法》等相關規定執行。
2.做好信息暢通。鎮平臺有專人負責監控,如發現火情,及時通知相關單位和人員,及時處理并反饋。執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一旦發生火情,立即上報,組織防火隊員趕赴現場進行滅火。鎮設立舉報電話:,同時發動群眾舉報,凡群眾舉報屬實,一次獎勵現金50元。
3.經費保障到位。鎮政府給寨、寨各撥付20xx元,和各撥付10000元的森林防火經費,用于森林防火人員的工資待遇。對撥付經費要專款專用,不得私自挪用占用。
有關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24
森林火災是一種突發的破壞森林資源和自然生態環境,危及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嚴重自然災害,絕大多數屬于認為因素引起,具有較強的社會性。中小學生是一個為數不少的社會群體,為了加強森林防火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我校師生的森林防火意識和法制觀念,最大限度減少森林火警火災的發生,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根據《云南省森林消防條例》二十二條二款及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省教育廳云森指聯〔20xx〕1號文件要求,以及州、縣、鄉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如下活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活動目的。
認真貫徹落實“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火,責任重于泰山”的工作原則,堅持“預防為主,堅決消除火災隱患”的工作方針,落實責任,全體動員,千方百計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為了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特成立如下領導小組:組長:(校長)副組長:(副校長)成員:各完小校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為副校長室,副校長兼任辦公室主任,為辦公室成員,全面負責活動的組織實施以及資料收集及整理歸檔等工作。
三、宣傳教育活動的主要內容。
要圍繞森林防火主題,安排好“五個一”的活動形式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一是在每個班級上12節森林防火知識課(要有教案);二是出一期有關森林防火方面的黑板報;三是每位學生寫一篇有關保護森林、保護生態、森林防火為題材的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手抄報;四是印發《致家長和青少年的公開信》不低于在校生的85%;五是各完小寫一條森林防火宣傳標語。
各學校要充分利用班會、黑板報、手抄報、宣傳欄、班級墻報等多種宣傳陣地,宣傳防火的`重大意義和森林防火的基本常識。冬季來臨,要教育學生不玩火,嚴禁攜帶火種進入山區、林區,嚴禁焚燒地堰、枯草,消除火險隱患,防患于未然。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對小學生安全防火、避火常識的教育和遇險自救知識的教育,并通過學生將有關知識宣傳到家庭和社會,增強全社會的防火意識,提高每個人的防火自救能力,不準組織女教師和學生上山救火,確保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四、時間安排
宣傳教育活動時間:20xx年12月至20xx年5月31日,此森林防火期內開展,將森林防火宣傳作為一項經常性、長期性的工作來抓,并納入對學生思想道德教育、養成教育范疇,讓廣大師生牢固樹立“愛護森林資源,嚴禁玩火、弄火”的防火意識。
本次宣傳教育活動分為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12月5日至20xx年2月28日)。學校召開會議,認真部署,制定方案,落實責任,確保宣傳教育活動順利進行。
第二階段,活動開展階段(3月1日至5月31日)。學校安排老師組織、指導學生召開主題班會課、寫作文、發致家長的一封信、出黑板報、寫宣傳標語等活動,全面提高廣大師生和家長的森林防火意識。
第三階段,總結階段(6月)。認真總結一學期來在森林方面所取得的成績和存在不足.并將資料理事歸檔.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要充分認識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長期性和復雜性。要充分認識到森林火災可能給社會、生產、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帶來的危害。
2、明確任務,突出重點。嚴控學生野外用火行為,周五集隊、放假都要向學生宣講森林防火知識,同時對學生不定時進行排查,杜絕學生攜帶火種
3、提高宣傳的廣度。通過此項活動的開展,有效建立中小學生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的長效機制,使學生的森林防火意識得到提高,使廣大師生自覺走到森林防火隊伍中來。通過小手牽大手的形式發動學生向家長宣傳森林防火知識,做個小小宣傳員和監督員,提高宣傳工作的廣度和深度。
4、要求學生通過實際例子、資料等向父母宣傳相關知識,要求父母樹立文明用火、安全用火意識,并監督家長上墳不燒紙,不野外吸煙,不燒麥茬子燎地邊等。
5、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進一步落實森林防火責任。嚴格按照火災報告制度的規定,不得遲報、瞞報火情,對貽誤戰機,并造成重大損失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有關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25
隨著世界林業的不斷發展,林地面積、旅游景區逐年增加,同時也發展了大量的旅游景區,帶動了地方的經濟發展,森林防火工作是首要任務。
森林火災是林業生產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大威脅之一,森林防火在林業生產中具有重要作用。華中信息公司自主研發的森林防火監控識別系統,針對不同地區的森林現狀通過監控管理指揮中心系統、無線傳輸系統、攝像機和鏡頭系統、云臺控制系統、視頻編解碼系統能有效地對即將發生的或者已經發生的火情進行預判和辨別,并能夠及時地進行火警預報,報警同時,即可判明火點位置并標注在GIS系統上和三維圖上,結合氣象信息,可提供火勢蔓延的動態預測,為撲救火決策提供輔助支持,大大降低了工作人員的工作勞動強度,提高了防火、救火決策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實現了林業防火工作業務的數字化、網絡化、可視化和自動化,實現信息的規范管理和共享。
深圳華中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根據國際林業目前的特點研發了透霧激光夜視煙霧火苗智能監控系統和風光互補發電系統。解決林區面積廣、海拔高、環境復雜、山頂沒有電源,布線困難、普通的監控不能實現,原來都是在山頂建設一個人力了望臺,工作人員上山困難、一到晚上氣候冷,看不遠,原來發現火情大部分是已經燒大了才可以看見、給林業管理帶來很多困難,,作為專業研發生產無線數字監控傳輸系統的廠家,很榮幸能有機會為此項目提供全面解決方案。
本方案是以用戶監控系統建設的需求為基礎,供有關領導和工程技術專家參考和審閱。
產品特點:
1)煙火識別系統與視頻監控管理相結合,實現煙火的智能識別與快速報警;
2)防火手持系統與導航位置服務相結合,實現撲救人員的精確定位與管理調度;
3)遙感圖像處理與地理信息系統相結合,實現三維的逼真瀏覽與可視化分析;
4)火勢蔓延分析與撲救指揮管理相結合,實現防火決策的準確性與實效性;
5)視頻錄像管理與數據庫更新相結合,實現特定時段的視頻回放與記錄查詢。
1、煙火自動識別
根據攝像機捕捉的圖像,采用煙火智能識別算法,對當前火情進行自動識別。監測到火情后,系統鎖定云臺,由當前瞭望塔的高度、云臺的方位、攝像機的焦距等相關信息,依據公式推算出發生火災的位置。
根據煙火識別算法的特點,對同一視域的單幀圖像的火情識別比較容易,但
準確率較差。我公司在多個項目的積累中尋求技術的不斷創新,通過對火、煙的顏色、形狀、顏色分布、輪廓以及紋理等多種因素的分析,并針對森林火災與煙霧、云等干擾因素在光譜特征、空間幾何特征上的差異,綜合運用圖像處理方法和各種算法并行計算,能夠實現對多幀圖像的火情識別,準確率較高。
2、人員定位監控
在撲救指揮管理中,相關部門為實時掌握消防人員的地理位置和行進路線,可通過該系統進行消防人員及車輛的定位監控,以便快速掌握撲火進程,合理指揮調度,利于撲火工作的順利、快速開展。人員定位監控模塊由服務器端和手持端兩部分組成。
1)撲救車輛配備車載GPS,撲救人員配備手持GPS;
2)利用GPS跟蹤系統,實時查詢撲救人員的地理位置;
3)利用位置服務平臺,綜合應用人員定位信息;
4)客戶端中大屏幕上實時顯示撲救車輛和撲救隊伍的行進路線;
5)保存人員定位歷史軌跡,利于查詢;
6)回放任意時段、任意GPS的移動軌跡,利于輔助決策。
3、三維動態顯示
三維可視化平臺軟件是一個三維場景的展示平臺,提供三維數字地球模型和三維地形模擬模型,支持對海量地形模型和影像進行三維可視化顯示,支持三維地物模型的疊加顯示及三維漫游操作,顯示由林區地形地物組成的場景。三維主要功能:
1) DEM數據、紋理數據載入;
2)點、線、面矢量疊加顯示;
3)添加標注、標簽;
4)三維飛行路徑設置;
5)植被遙感數據的加載;
6)獨特的模型編輯庫功能;
7)多種三維分析功能。
8)查詢火點周圍的河流、道路分布情況及測量河流、道路等相關地物;
9)查詢距火點的距離、角度、火點所在位置的高程值及坡度等地形情況;
10)疊加林相圖、遙感影像圖等,進行綜合分析;
11)根據等高線、高程點等矢量數據,生成三維高程模型(DEM);
12)模擬直升飛機在火場上空飛行,真實地反應火點周圍的山形地勢;
13)結合資源、氣象等信息,預測火情發展趨勢。
4、火情動態監測
視頻瀏覽和錄像結合,默認為3x3窗口同時顯示9個攝像頭視頻預覽,可在平鋪模式與放大模式間相互切換。
5、火情蔓延分析
根據各種條件按照燃燒時間在地圖上進行林火動態模擬,通過模型動態計算
并自動生成火情發展蔓延的預測效果。
通過模型預測效果,對火勢利用漸進的紅色進行疊加渲染,能夠清晰準確的'模擬著火區域,對著火過程、著火地形一目了然,使指揮人員在辦公室即可看到未來一段時間內林火發展蔓延的趨勢和情況,供撲救指揮參考。
6、撲救指揮管理
林業火災撲救指揮子系統工作在各級防火辦內網的客戶機上,并連有GPS信息接收設備,將林業火場和撲火隊伍的動態顯示,并根據火災地區的地形、生態、天氣情況應用科學的分析模型對火災蔓延情況做出預測,以實現遠程指揮。
1)火點快速定位
2)顯示滅火資源
3)最佳路徑分析
4)情況標繪
5)遠程指揮調度
利用3S技術和視頻監控技術進行林火區域定位,并利用其它林火監測系統(如上級防火網絡、了望臺、地面巡護人員與公眾報警等),得到火場詳細位置信息,撲火隊伍和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進軌跡信息,為林火監測、林火指揮撲救提供決策依據。
7、防火輔助決策
1)防火預案管理:實現各級各類預案的數字化管理和動態更新維護,方便建立本地區的數字化預案體系,為防火輔助決策提供決策支持。
2)防火資源管理:森林防火行政區劃圖管理、林業施業區圖管理、森林防火設施圖管理和撲火力量分布圖管理等,支持防火設施規劃建設和宏觀管理,利于撲火調度指揮。
3)熱點信息的獲取與指揮:接收視頻監測、衛星監測、氣象監測信息和群眾報告等。
4)信息的查詢與分析:查找最近撲火隊伍、查找可行路徑、最近水源查找等信息。
5)火險等級分析:生成不同時段森林氣象火險區劃圖,供用戶調閱、查詢和控制火險區空間和其屬性信息。
6)疊加分析:疊加遙感影像圖、矢量圖、地形圖等進行決策分析。
7)定位分析:火情定位、GPS定位跟蹤和衛星熱點定位。
8、災損評估管理
系統針對林火后進行損失評估及檔案整理,可通過過火范圍手動繪制和GPS點導入繪制,自動計算過火面積、過火日期、過火時間等,并根據林相圖計算出森林資源損失,供決策部門參考。
9、設施資源管理
1)防火隔離帶管理;
2)防火預備方案;
3)聯防區域管理;
4)瞭望臺管理;
5)交通道路管理;
6)撲火設備及物資管理;
7)計劃燒除管理。
10、空間數據管理
空間數據管理提供不同柵格和矢量數據的海量空間數據的存儲和管理服務。
1)空間數據的轉入與轉出:對不同格式的數據進行數據的轉換,以便能夠導入到系統中;
2)空間和屬性數據的出庫和入庫:把遙感影響和矢量數據導入到數據庫中或者從數據庫中導出;
3)空間和屬性數據的圖庫管理:利用數據庫的管理方式管理影像數據和屬性數據;
4)用戶管理:對訪問數據的用戶進行管理,例如訪問數據庫的權限管理;
5)備份和恢復:能夠對數據庫的數據進行備份,防止數據庫損壞導致數據流失。
11、氣象監控
從氣象監測站中獲取溫度、濕度、氣壓、風向、風速等氣象數據,根據氣象數據、林相數據、基礎地理數據生成火險指數圖,劃分火險等級,并生成火險等級圖。
氣象監測數據在發生火災時,為火勢蔓延預測提供重要的氣象依據。
12、衛星監控
利用遙感衛星數據,獲取熱點信息定位,實施衛星遙感監控,及時對林業資源時空序列、空間分布規律和動態變化過程做出反應,為科學地監測林地資源的變化、查找林地增減原因、掌握征占林地的用途和林業地資源消長提供依據。
13、遙感圖像處理
遙感數據處理功能齊全,包括:遙感圖像輸入輸出和顯示功能、遙感影像校正與配準、影像融合、圖像增強、圖像運算、圖像鑲嵌與裁剪、投影轉換和遙感信息統計等。
14、地理信息管理
1)符號編輯
2)編輯工具
a)編輯工具:添加、刪除或修改等;
b)編輯對象:點、線、多邊形、文字注記等;
c)編輯多個圖層數據;
d)支持地理空間數據和屬性數據的同步處理。
3)專題圖制作
系統提供各種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的專業制圖工具:等間距分級顯示、唯一值分類顯示、圖表化顯示、點密度圖例顯示、TIN圖例顯示
4)二次開發
系統提供強大的二次開發功能模塊。
15、森林資源綜合管理
1)森林資源監測
利用遙感設備接收衛星遙感資料,通過校正、匹配、分類等遙感影像處理方法制作遙感影像圖,與林業巡護員、生態監測站等對資源調查的報告結合,可以對森林資源的消長變化、動物生存環境變化、生態環境變化、等進行有效、實時的監測,形成一套有效的監測體系。為森林資源檔案更新、生態公益林規劃、自然保護區規劃等提供輔助。
2)森林資源更新
建立森林資源連續清查和二類調查數據庫管理機制,完善森林資源檔案,并根據實際經營活動情況及生長模型及時更新數據。包括重新勾繪小班邊界生成新的小班,以及小半卡數據錄入等功能。
3)自然保護區管理
根據遙感影像、基礎地形圖以及地面GPS測量點,制作珍稀瀕危動植物分布圖、坡向圖、坡度圖等,制作自然保護區邊界圖、自然保護區規劃圖。利用GIS的地學分析功能來標繪動植物的垂直、水平分布。
4)生態公益林監測
將基礎地形圖、遙感影像、林相圖疊加,利用GIS地學分析、專業模型與專家模型,規劃生態公益林、制定造林方案、森林撫育方案、森林間伐方案,并可根據林木的生長模型預測森林的生長趨勢、估算林木蓄積。
5)林地征用審批
輸入征用林地邊界的坐標對序列,自動生成征用土地的多邊形,并和森林資源分布圖進行疊加顯示。自動計算征地面積,將被征用土地的多邊形與森林資源分布圖進行疊加空間分析,切割出被占用的林地,自動統計征用地的坡樹種、林種、蓄積、面積、樹高、株數等因子,作為計算征地補償的可靠依據。
16、病蟲害監測
根據基礎地形圖、遙感影像、林相圖以及森林巡護員的報告、市民報告制作“森林病蟲害分布圖”;并利用GIS的分析功能和專家知識庫輔助制作“病蟲害的蔓延趨勢圖”和制定“病蟲害防治方案”;根據確定的受災范圍和林相圖疊加分析,并自動統計受災面積、受災的林種等病蟲害災后損失評估等功能。
17、 WebGIS信息發布
基于開放網絡和通行標準的林業GIS系統,信息發布子系統主要把林業資源、造林綠化成果、林業法律法規、違法案件處理、林業科技、林業機構等信息通過Internet向公眾發布。查詢結果以圖形、圖像、視頻、3D等形式返回給用戶,實現信息的資源共享。
18、日常辦公管理
將日常辦公系統和地圖查詢技術集成,并基于同一數據庫實現日常業務報表、火災火情報表和防火業務報表等自動傳送和自動統計,真正實現OA和GIS技
有關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2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永安鎮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永安鎮森林防火應急預案》、《永安鎮消防火災應急預案》、《永安鎮永興社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特制定永安鎮森林、消防火災演練方案。
一、演練目的
及時、快速、高效、穩妥地處置發生森林、消防火災,切實提高鎮應急辦、社區應急辦統籌組織指揮、協同作戰等應急響應能力,實現“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則,將森林、消防火災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為我鎮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貢獻。
二、演練主題
“森林防火,人人有責,應急響應,科學處置”。
三、演練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應急辦的指揮下,鎮、單位、永興社區三級聯動。
(二)以人為本,安全處置,科學撲火,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公共設施和森林資源安全。
(三)先期撲救,分級響應,發生森林、消防火災時,快速組織力量先期撲救,逐級響應,確保“打早、打小、打了”。
(四)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各成員單位按照所承擔的工作職責和任務,落實各項支持保障措施,盡職盡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快速應急反應。
四、演練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10月29日下午15時至16時(14:30到位,15:00開始)。
(二)地點:永安鎮應急避險廣場
五、組織機構
(一)演練場撲救指揮部
指揮長:
副指揮長:
成員:
指揮部下設六個工作組職責:
(1)綜合協調聯絡組
組長:
成員:
職責:
(2)安全警戒、疏散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維護演練現場秩序,指揮車輛有序停放,確保火災撲救現場周邊道路暢通,勸導圍觀群眾遠離火災演練現場。
(3)傷員救護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演練中可能出現撲救人員傷病等情況的救治工作,做好涉及演練內容(救治傷病員)等相關內容工作。
(4)宣傳報導組
組長:
成員:
職責:
(5)現場撲救組
組長:
成員:
職責:
(6)現場解說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現場解說。
六、現場通信聯絡
通信方式:采取對講機方式。
七、參演單位
鎮應急辦、綜治辦、林業站、宣傳辦、永安派出所、永安衛生院、永興社區居委。
八、演練撲救力量編成及裝備要求
鎮應急救援大隊18人、永興社區應急救援小分隊12人、醫務人員2人、消防摩托1輛、救護車輛1輛、對講機:5臺,掃把:30把,滅火彈:2件。
演練集結地點:各單位在鎮政府壩子集結,演練中接到出發信號后,按撲救程序有序開進到演練現場。
九、演練流程
信息員發現火情(報告,先期撲救)→永興社區(報告、組織撲救)→鎮應急辦(報告、組織撲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啟動鎮級火災應急預案,組織撲救)→結束。
演練場火災持續燃燒時間不低于30分鐘。
十、演練結束
17時,應急隊在鎮政府壩子集結,鎮演練撲救指揮部指揮長對演練進行講評。
十一、相關要求
(一)各參演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履行職責,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按規定時間到達演練場地。
(二)應急救援人員統一著消防服。
(三)演練中,各單位接到通知后,要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
(四)現場使用的對講機、攝像、照相由鎮應急辦負責。
(五)演練結束后各單位清理人數,不得發生傷亡事故。
有關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27
為進一步預防和減少森林火災的發生,有效保護森林資源,促進生態平衡、社會和諧和保護生態安全。根據隆昌縣教育局關于防火工作的要求,我校進一步加強防火教育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宣傳從普及森林防火基礎知識入手,根據學生實際,加強自救知識宣傳及逃生能力的演練,取得明顯效果。
一、加強領導
《森林防火條例》、《國家森林法》,對森林火災提出了“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及“護林防火,人人有責”的口號,宣傳森林防火,提高森林防火是每個公民的光榮義務。為此,我校成立了“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組 員:
二、周密部署
學校專門研究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由校長牽頭布置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消防教育和消防安全檢查、消除隱患等系列工作。
三、專題教育
學校根據實際,每個班召開了一次以森林防火為主題的班會,出一期森林防火的黑板報,認真開展好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全校師生的森林防火意識,并通過學生向家長、親戚、鄰居、朋友進行宣傳,學校三年級以上的每位同學都寫了一封“致家長森林防火”的信,共計210篇。擴大了宣傳教育的范圍,培養愛林護林意識、強化環境保護意識、增強社會責任感,自學遵守森林防火的有關規定。
此次宣傳教育工作活動共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3月7日—25日)為宣傳動員階段,召開了校委會、班主任工作會議。對本次宣傳教育進行了具體安排,成立了活動領導小組,對領導小組成員進行具體分工并制定了具體的實施方案,把責任落實到具體的人。保證了本次宣傳教育活動的順利進行。
第二階段(3月25日—5月20日)為活動實施階段。班主任認真組織、指導學生召開主題班會,撰寫作文,書寫家信,辦黑板報,張貼宣傳標語和書寫標語。全面提高師生和家長的森林防火意識。
第三階段(5月20日—6月28日)為總結評比階段,全校共收集作文65篇,書信210封,經過認真評選,共評出優秀作文30篇,優秀書信12封,優秀宣傳標語6條。
四、惠及家長
利用學生每天回家的機會,發放消防安全教育傳單,要求學生對家長、親朋好友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進而提高學生的消防知識的掌握水平,達到婦孺皆知的宣傳教育目的。
有關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28
1 總則
1.1 目的
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科學撲救、以人為本、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建立健全高森林火險預警響應及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機制,規范處置行為,提高處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處置行動,最大程度減少森林火災及其造成的損失,避免人員傷亡事故,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和林區安定穩定。
1.2 依據
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條例》、《福建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福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福州市行政區域內出現高森林火險天氣和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工作。
1.4 工作原則
森林火災處置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堅持統一領導、軍地聯動,分級負責、屬地為主,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的原則。森林火災發生后,火災發生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或處置辦法開展處置工作。市級人民政府是應對本行政區域重大以上森林火災的主體,省政府根據森林火災應對工作需要,給予必要的協調和支持。
2 森林防火組織指揮體系
2.1 森林防火指揮機構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監督管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其辦公室設在市林業局,承擔指揮部日常工作。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詳見附件1。
縣級人民政府設立的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本行政區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其辦事機構設在同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承擔日常工作。
有森林防火任務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設立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本轄區內森林防火日常工作。
2.2 火災現場指揮
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當地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指揮。跨縣界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縣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分別指揮,市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協調、指導;跨福州市界的森林火災,界內的火災撲救工作,由火災所在縣級或福州市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指揮,省森林防火指揮部協調、指導。
火災發生地的縣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應根據需要,在森林火災現場成立前線指揮部。參加火災撲救的單位和個人要服從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武警森林部隊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接受火災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協調、指導。執行跨縣(市、區)森林火災撲救任務的,應當接受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執行跨福州市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的,接受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啟動相鄰市森林防火應急聯動機制。
軍隊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依照《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2.3 專家組
根據需要設立專家組,對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提供政策、技術咨詢與建議。
3 高森林火險預警
3.1 預警分級
3.1.1 森林火險等級
森林火險等級是森林火災發生的可能性和蔓延難易程度的一種重要度量指標。森林火險等級劃分五個等級,其中三級、四級、五級為高森林火險等級,五級為最高級別。
五級:極度危險,極易燃燒,極易蔓延;
四級:高度危險,容易燃燒,容易蔓延;
三級:中度危險,較易燃燒,較易蔓延;
二級:低度危險,難以燃燒,難以蔓延;
一級:沒有危險,不能燃燒,不能蔓延。
3.1.2 森林火險預警級別
根據森林火險等級和發生火災的風險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森林火險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其中紅色、橙色、黃色為高森林火險預警級別,紅色最高級別。
高森林火險紅色預警:
紅色預警表示在未來24小時內,天氣條件將導致林內可燃物極易點燃,林火極易迅猛蔓延,撲救難度極大,且可能形成森林火災暴發性發生,大面積蔓延,具有極度危險性。
高森林火險橙色預警:
橙色預警表示在未來24小時內,天氣條件將導致林內可燃物容易點燃,易形成強烈火勢,快速蔓延,且可能造成局部森林火災持續發生,并形成較大范圍的蔓延,具有高度危險性。
高森林火險黃色預警:
黃色預警表示在未來24小時內,天氣條件將導致林內可燃物較易點燃,林火較易蔓延,具有中度危險性。
3.2 預警發布
林業主管部門和氣象主管部門應加強聯系,共同制作森林火險預警信息,并通過預警信息發布平臺或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等渠道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公眾發布。
進入森林防火期,市氣象主管部門適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提供各縣(市、區)森林火險等級等氣象信息,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氣象部門提供的氣象信息和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發布的森林火險預警信息,向所屬縣(市、區)發布森林火險信息;縣(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上級提供的火險信息和本級氣象主管部門提供的氣象信息,結合本區域氣溫、濕度、風力、降水量、可燃物狀況等因子,向所屬鄉(鎮、街)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經營單位、個人以及公眾發布森林火險信息并提出應對工作措施。必要時,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直接向縣(市、區)發布預警信息,并提出應對工作要求。市、縣氣象主管部門在向社會發布天氣預報時,應預報森林火險氣象等級,提醒公眾注意森林防火。
3.3 預警響應
3.3.1 黃色預警響應
3.3.1.1 啟動條件
(1)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3天晴天,氣象部門預報未來3天連續出現3級以上高森林火險氣象等級,且后期未來幾天氣象部門預報將無有效降水。
(2)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晴天,當日氣溫高于20℃、氣溫日較差在7~15℃、空氣最小相對濕度在75%~60%、風力在3級以上,氣象部門預報未來幾天將無有效降水。
(3)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晴天,氣象部門預報未來3天內仍為晴天,同時,未來3天內有重大節日或活動,將使進山入林人員陡增。
(4)其它需要啟動黃色預警應急響應狀況。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啟動黃色預警應急響應。
3.3.1.2 響應措施
(1)縣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立即將黃色預警信息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并及時傳達到所屬基層鄉鎮、場(所、站)及指揮部成員單位。
(2)組織指揮部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適時開展森林火災隱患排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3)嚴格野外生產性用火的審批管理,確保安全用火。組織基層護林人員加強對野外違章用火的查禁,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縣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應有一名副指揮長在位,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應加強24小時值班,隨時掌握轄區內火災防控情況,及時處置各類情況。
(5)組織各級森林消防隊伍加強戒備,切實做好撲救火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3.3.2 橙色預警響應
3.3.2.1 啟動條件
(1)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3天晴天,氣象部門預報未來3天將連續出現4級以上高森林火險氣象等級。
(2)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晴天,或已啟動黃色預警應急響應,氣象部門預報未來5天以上將連續出現3級以上高森林火險氣象等級。
(3)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晴天,當日氣溫高于20℃、氣溫日較差在15~20℃、空氣最小相對濕度在60%~55%、風力在3級以上,且氣象部門預報未來幾天將無有效降水。
(4)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晴天,或已啟動黃色預警應急響應,氣象部門預報未來3天內仍為晴天且氣溫高、空氣干燥,同時,未來3天內有重大節日或活動,將使進山入林人員陡增。
(5)其它需要啟動橙色預警應急響應狀況。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啟動橙色預警應急響應。
3.3.2.2 響應措施
在黃色預警應急響應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應急措施:
(1)迅速將橙色預警信息通過報刊刊載、電視臺滾動播出、林業局網站發布。
(2)市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縣級人民政府應及時發布禁止林區野外用火命令。
(3)市、縣林業主管部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人與有森林防火任務的鄉(鎮、街道)黨政主要領導中1人不得離開本轄區,進入森林防火工作狀態。
(4)各級人民政府應當迅速部署當前森林防火工作,組織工作組深入重點區域督查,確保各項防范措施的落實。
(5)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應全員進入戒備狀態,加強24小時值班和火情調度,加強各級防火值班督查,及時收集報告本地區防范動態。
(6)氣象部門要加強對森林火險天氣及趨勢的研判,及時向森林防火指揮機構通報火險天氣情況。
(7)嚴格控制野外用火活動,組織基層護林員和瞭望臺(哨)的瞭望員到崗,加強野外火源巡查、監測。
(8)組織林區各類基層護林防火組織和有關防火責任單位,深入一線,進村入戶全面開展各項防火宣傳和加強火源管理。
(9)組織所屬森林消防隊伍進入戒備狀態。縣、鄉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應集結待命,進一步落實撲火通訊、車輛、機具設備的準備到位。
3.3.3 紅色預警響應
3.3.3.1 啟動條件
(1)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3天晴天,氣象部門預報未來3天將連續出現5級高森林火險氣象等級。
(2)森林防火期內,已啟動黃色或橙色預警應急響應,氣象部門預報未來5天將連續出現4級以上高森林火險氣象等級。
(3)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晴天,當日氣溫高于20℃、氣溫日較差在20℃以上、空氣最小相對濕度在55%以下、風力在3級以上,且氣象部門預報未來幾天將無有效降水。
(4)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晴天,且已啟動黃色或橙色預警應急響應,氣象部門預報未來2天內仍為晴天且氣溫高、晝夜溫差大、空氣干燥,同時,未來2天內有重大節日或活動,將使進山入林人員陡增。
(5)其它需要啟動紅色預警應急響應狀況。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啟動紅色預警應急響應。
3.3.3.2 響應措施
在橙色預警應急響應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應急措施:
(1)通過各種渠道廣泛將紅色預警信息向社會發布,并組織人員進村入戶宣傳。
(2)市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縣(市、區)人民政府立即發布禁火令,嚴禁林區一切野外用火。
(3)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進入應急工作狀態,實行每日零火情報告和高火險天氣發布制度。
(4)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立即組織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全體會議,分析轄區森林火險形勢,研究制定防控措施。
(5)組織動員基層鄉鎮、林業站、森林公安和護林員,全面查禁林區野外用火行為;組織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深入包片責任區督查,抓好各項防撲火措施的落實。
(6)基層護林組織及護林員全員到崗,加強野外火源巡查和林火監測,及時掌握火情和消除火災隱患。
(7)各級森林消防隊伍進入臨戰狀態,縣、鄉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應集中食宿集結待命,村級群眾森林消防隊伍和應急森林消防隊伍嚴陣以待,全面落實應急救援力量和各類物資,及時果斷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各級人民政府積極協調當地駐軍(警)部隊,做好防撲火工作準備。
3.4 預警響應后期處置
3.4.1 預警響應結束
由啟動預警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結束響應。
3.4.2 預警工作總結
預警響應結束后,各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并由各縣(市)區匯總情況后書面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
3.4.3 獎勵和處罰
預警響應工作情況列入年度森林防火責任書執行情況考核內容。
對在高森林火險期各項響應工作落實、措施有力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肯定和表揚;
對違反有關規定或工作不力造成嚴重損失的,依法依規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4、森林火災
森林火災是失去人為控制,在林地內自由蔓延和擴展,對森林、森林生態系統和人類帶來一定危害和損失的林火行為,是一種突發性強、破壞性大、處置救助較為困難的自然災害。
4.1 森林火災等級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和傷亡人數,森林火災分為一般森林火災、較大森林火災、重大森林火災和特別重大森林火災。
⑴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⑵較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⑶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⑷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
4.2 森林火災信息報告
嚴格按照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國家林業局《森林火災信息報送處置暫行規定》(國森防〔20__〕6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突發事件信息速報機制的通知》(閩政辦〔20__〕80號)要求,實行“有火必報”和“報撲同步”制度,及時、準確、規范報告森林火災信息,及時通報火災受威脅地區有關單位和相鄰行政區域森林防火指揮機構。
森林火災信息報告內容包括火災發生的地點(包括經、緯度)、起火時間、起火原因、組織撲救情況(出動的撲火隊伍與人數、現場指揮員姓名職務等)、火場適時情況(火線、火點、火焰及火場天氣、林地植被、地型地貌等)、損失情況(火場面積、受害森林面積、人員傷亡情況等)以及火場附近是否有軍事等重要設施、村莊、施工點、風景區或自然保護區等等。
對以下森林火災信息,應立即逐級上報情況,緊急情況下也可越級上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接到報告后,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必要時向毗鄰的市、縣(區)通報并及時通報市內各相關單位和部門:
(1)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
(3)威脅居民區或軍事等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4)市際交界地區發生危險性大的森林火災;
(5)發生在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等重點區域或部位的森林火災或距離以上區域5公里內的森林火災;
(6)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7)需要省、市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8)其他需要報告的森林火災。
5 森林火災應急響應
5.1 分級響應
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調整撲火組織指揮機構和力量。火災發生后,村(居)組織和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以及縣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應第一時間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初判發生一般森林火災,村(居)組織和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把火災撲滅在初始狀態;初判發生較大森林火災,縣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響應,組織指揮火災撲救;初判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分別由市級、省級森林防火指揮機負責指揮;必要時,可對響應層級進行調整。
5.2 響應措施
森林火災發生后,各級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以下措施:
5.2.1 火災安全撲救
立即組織森林消防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實施科學組織指揮、重兵撲救和安全高效的策略,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始階段。
火災發生后,火災所在村(居)主任或支部書記立即召集調遣并指揮村(居)群眾森林消防隊伍,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撲打初發火,實現打早打小的目的,同時防止群眾無序、無組織撲火。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接到火災報告后,應立即集結鄉級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和群眾森林消防隊伍,迅速趕赴現場施救,并迅速弄清火場火勢和火場基本情況,立即報告縣級森林防火指揮部。
縣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接到報告后,要緊急收集火場火情信息,及時集結縣級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實施重兵撲救,快速、安全、有效撲滅火災。根據火場態勢和撲救需要,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申請武警福州森林大隊實施增援行動。必要時,組織協調當地解放軍、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公安消防部隊等救援力量參與撲救。不得動員或組織老弱病殘人員、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森林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撲救工作。對發生在縣、市和臨近自然保護區邊界、重大火險區域等重要區域的火災,應立即向有關領導、上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以及相關單位和部門報告,以便統一協調組織撲救力量。各撲火力量在前線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下,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
在實施火災撲救過程中,要以人為本、安全撲救,嚴防人員傷亡事故發生。
5.2.2 領導靠前指揮
各級領導要迅速到達火場,靠前指揮滅火工作。
火災發生后,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包村(居)領導、分管和主要領導立即到場組織指揮撲救;明火持續2小時尚未撲滅的,區政府領導到場指揮撲救;明火持續6小時尚未撲滅的,縣(市)政府領導、區政府主要領導到場指揮撲救;明火持續12小時尚未撲滅的,縣(市)政府主要領導到場指揮撲救,市林業局領導立即趕赴現場指導撲救;明火持續15小時尚未撲滅的,市林業局主要領導立即趕赴現場指導指揮撲救;明火持續18小時尚未撲滅的,或火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傷的,或森林受害面積達100公頃以上的,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以及大面積生態公益林內發生森林火災5小時未撲滅的,市政府分管領導到場指揮撲救;火災延燒40小時尚未撲滅的,或火災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重傷的,或森林受害面積達200公頃以上的,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以及大面積生態公益林內發生森林火災10小時未撲滅的,市政府主要領導到場指揮。
使用武警森林部隊或當地駐軍(警)部隊滅火的,縣級領導要到場指揮。
全市境內同時發生兩起及以上明火持續6小時尚未撲滅的森林火災,市林業主管部門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要在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協調指揮;24小時內全市發生10起以上或某縣域發生5起以上森林火災且大部份未撲滅的,市政府分管領導要在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協調指揮;24小時內全市發生20起以上或某縣域發生10起以上森林火災且大部份未撲滅的,市政府主要領導要在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協調指揮。
5.2.3 轉移安置人員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群眾安置工作,確保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必要醫療保障。
5.2.4 救治傷員
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視情派出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成立臨時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和傷員后送。
5.2.5 善后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
5.2.6 保護重要目標
當軍事設施、核設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輸油氣管道等重要目標物和重大危險源受到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專業隊伍,通過開設隔離帶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脅,確保目標安全。
5.2.7 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火災受影響區域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行為。在重要場所加強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穩定。
5.2.8 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撲滅后,組織撲火人員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并留足人員看守火場。經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5.2.9 發布信息
通過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和專業網站、官方微博等多種方式、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發布內容包括起火時間、火災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情況等。
5.2.10 應急結束
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5.3 市級層面應對工作
森林火災發生后,根據火災嚴重程度、火場發展態勢和當地撲救情況,市級層面應對工作設定IV級、Ⅲ級、Ⅱ級、Ⅰ級四個響應等級。Ⅰ級為最高等級。
5.3.1 IV級響應
5.3.1.1 啟動條件
(1)明火持續12小時尚未撲滅且火勢仍未被有效控制的;
(2)發生1人死亡或5人以下重傷且明火尚未撲滅的;
(3)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8小時尚未撲滅明火或火場邊緣距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或大面積生態公益林區5公里且火勢有進一步擴大危險的;
(4)同時發生3起以上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啟動IV級響應。
5.3.1.2 響應措施
(1)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進入應急狀態,及時調度火情信息,研判火情發展態勢,督促事發地政府做好火災撲救工作。
(2)市林業局領導帶領工作組趕赴火場,加強對火災撲救工作的指導。
(3)根據需要調動武警福州森林大隊進行支援。
(4)視情發布高森林火險預警信息。
5.3.2 Ⅲ級響應
5.3.2.1 啟動條件
(1)明火持續15小時尚未撲滅且撲救較困難的;
(2)發生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且明火尚未撲滅的;
(3)初判受害森林面積達到1000畝以上的;
(4)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或火場邊緣距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或大面積生態公益林區3公里且火勢有進一步擴大危險的;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啟動Ⅲ級響應。
5.3.2.2 響應措施
(1)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調度了解森林火災最新情況,研究火災撲救措施;
(2)市林業局主要領導帶領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3)向有關部門及駐軍通報火險形勢,組織協調軍警地撲火力量參加火災撲救。
(4)武警福州森林大隊參加火災撲救并做好后續增援工作。
(5)市氣象局提供天氣預報和天氣實況服務,做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準備。
(6)根據需要請求省森林防火指揮部支援。
5.3.3 Ⅱ級響應
5.3.3.1 啟動條件
(1)火災延燒18小時尚未撲滅且火勢有進一步擴大危險的;
(2)火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重傷的;
(3)初判受害森林面積達100公頃以上且火勢仍未有效控制的;
(4)24小時內全市發生10起以上或某縣域發生5起以上森林火災且大部份未撲滅的;
(5)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或大面積生態公益林內發生森林火災,5小時火勢仍未有效控制的。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5.3.3.2 響應措施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應急措施:
(1)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有關成員單位開展火情會商,分析火險形勢,研究撲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2)市政府分管領導帶領有關部門和專家組成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3)組織調動武警福州森林大隊、地方森林消防隊、解放軍、武警內衛和公安消防部隊等力量參加火災撲救。
(4)根據需要向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請求調派武警福建省森林總隊跨區域支援和調派森林航空消防飛機參加撲救。
(5)配合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6)根據火場氣象條件,指導督促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7)做好撲火物資調撥、衛生應急隊伍增援等工作,督促各項保障措施的落實。
(8)協調媒體加強撲火救災宣傳報道。
5.3.4 Ⅰ級響應
5.3.4.1 啟動條件
(1)火災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重傷;
(2)森林受害面積達200公頃以上且火勢仍未有效控制的;
(3)火災延燒40小時尚未撲滅且火勢有進一步擴大危險的;
(4)24小時內全市發生20起以上或某縣域發生10起以上森林火災且大部份未撲滅的;
(5)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或大面積生態公益林內發生森林火災,10小時火勢仍未有效控制的。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啟動I級響應。
5.3.4.2 響應措施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設立火災撲救、人員轉移、應急保障、宣傳報道、社會穩定等工作組(各工作組組成及職責分工見附件2),組織實施以下應急措施:
(1)市政府組織召開森林防火工作緊急會議,會商火情,分析火險形勢,研究撲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2)市政府主要領導帶領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3)在省或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工作組指導下制定并組織實施森林火災撲救方案,落實相應工作。
(4)根據實際需要,增調解放軍、武警、公安、專業森林消防隊及民兵、預備役部隊等跨區域參加火災撲救工作;請求增調航空消防飛機等撲火裝備及物資支援火災撲救工作;
(5)請求省安排生活救助物資以及撲火物資、機具支援火災撲救工作,增派衛生應急隊伍做好傷員救治,協調轉移受威脅群眾。
(6)組織搶修通信、電力、交通等基礎設施,保障應急通信、電力及救援人員和物資交通運輸暢通。
(7)加強重要目標物和重大危險源的保護,防范次生災害。
(8)進一步加強氣象服務,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9)及時提供森林火災信息,收集分析輿情,協調指導森林火災撲救宣傳報道及輿論引導工作。
(10)決定森林火災撲救其他重大事項。
6 后期處置
6.1 火災評估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積和蓄積、人員傷亡、其他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和評估,向當地人民政府提出調查報告;當地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調查報告,確定森林火災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6.2 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后,火災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應認真總結原因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應及時向市人民政府上報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處置情況總結報告。
6.3 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高森林火險預警響應和撲救森林火災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可以由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撲救森林火災中犧牲的人員撫恤和須追認烈士的,依據國家相關規定,由地方民政部門和部隊系統辦理。
違反《森林防火條例》和《福建省森林防火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當地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火災評估為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或發生人員死亡的,當地林業主管部門應即時提請當地檢察機關提前介入。
7 綜合保障
7.1 隊伍保障
7.1.1 護林員隊伍保障
森林、林木、林地的經營單位(個人)以及農村集體所有的森林、林木、林地應配備護林員巡護森林,宣傳森林防火工作,管理野外用火,及時報告火情并參與組織撲救,協助有關部門調查森林火災案件。
7.1.2 撲火隊伍保障
(1)專業武裝力量森林消防隊:由武警福州森林大隊組成,主要擔負福州境內森林火災預防、撲救和其它森林資源保護任務。武警福州森林大隊實行武警部隊和林業主管部門雙重領導體制,由武警福建省森林總隊對其軍事、政治、后勤工作實施統一領導,市林業主管部門負責其業務工作。平時,部隊開展專業訓練,組織戰法研究,加強滅火裝備建設,打牢遂行任務能力基礎。防火期,部隊根據福州森林火險等級及時轉換戰備等級,做好快速滅火、連續滅火和增援滅火準備。
(2)地方專業森林消防隊:以森林火災預防、撲救為主,有較為完善的硬件設施和撲火機具裝備,人員相對固定,有穩定的經費,防火期集中食宿、準軍事化管理,組織嚴密、訓練有素、管理規范、裝備齊全、反應快速,接到撲火任務后能在10分鐘內集結,且出勤率不低于90%。
地方專業森林消防隊伍以縣級單位進行建設。有森林防火任務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根據林地面積、火險等級組建不同規模的專業森林消防隊伍,詳見附件3。
(3)地方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以森林火災撲救為主,預防為輔。每年進行一定時間的專業訓練、有組織、有保障,人員相對集中,具有較好的撲火技能、裝備。在防火高火險期集中食宿,準軍事化管理。接到撲火任務后能在30分鐘內完成集結,且出勤率不低于80%。
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以鄉(鎮)級單位進行建設。每個有森林防火任務的鄉(鎮、街),必須根據林地面積和所處縣級火險區等級以及當地森林防火的實際需要,組建15—30人的半專業森林消防隊。
(4)應急森林消防隊:主要由解放軍、武警(森林武警除外)、預備役部隊、公安民警等組成,參加當地森林火災應急處置。經過必要的撲火技能訓練和安全知識培訓,具有較強的森林火災撲救能力。接到撲火任務后,能按預案快速出動。
應急森林消防隊伍分市、縣分級建設。福州市人民政府組建100人以上的應急森林消防隊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組建不少于200人的應急森林消防隊伍。
(5)群眾森林消防隊: 以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以 及林區村(居)民中的青壯年為主,配備一定數量的撲火裝備,經過森林防撲火業務知識培訓,主要承擔初始森林火災撲救、火場向導、運送撲火物資、提供后勤服務、參與清理和看守火場等任務。
群眾森林消防隊伍由鄉、村分別建設。有森林防火任務的鄉應根據當地防撲火需要,組建15人左右以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為主體的群眾森林消防隊;有森林防火任務的行政村必須組建1支10—20人以當地青壯勞力為主體的群眾森林消防隊。
7.2 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應急通信保障體系,配備與撲火需要相適應的通信設備,通信保障部門應保障在緊急狀態下撲救森林火災時的通信暢通。林業、氣象等部門及時提供天氣形勢分析數據、衛星林火監測云圖、火場實況圖片圖像、電子地圖及火情調度等信息,為撲火指揮提供輔助決策支持。
7.3 給養保障
應急食品、藥品及其它后勤物資,由火災發生地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協調提供保障。
7.4 撲火物資保障
日常地方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每隊至少配有風力(水)滅火機10臺、滅火水槍10支、油鋸2臺、點火器2個、組合工具10套以及其他滅火設備,保證人手有一件撲火機具。群眾森林消防隊員應配備阻燃服裝、作訓服、防扎鞋、阻燃手套等以及必要的撲火和清理火場的工具。
7.5 儲備物資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建設,儲備撲火機具、防護裝備和通信器材等物資,用于撲火需要。主要物資儲備標準見附件4。
7.6 資金保障
鄉鎮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防火宣傳、護林員工資、撲火隊員工資、撲火物資儲備等費用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森林防火所需支出。
根據《福州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相關條款規定,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所需要資金,列入各級政府年度財政預算,由公共財政應急準備資金支出。
8 附則
8.1 市界森林火災
當發生福州市界外火燒入或市內火燒出情況時,遵循聯防原則,實事求是報告火情信息,安全撲滅界內火,積極支援撲救界外火。
8.2 以上、以內、以下的含義
本預案所稱以上、以內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8.3 預案管理與更新
預案實施后,市林業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進行評估和修訂。縣級人民政府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鄉級制定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辦法。
8.4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林業局負責解釋。
8.5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有關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29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認真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有效預防和及時撲救森林火災,確保撲火救災工作高效有序實施,將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最大限度地保護森林資源,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國家森林火災應急預案》、《貴州省森林防火條例》、《貴州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貴州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黔西南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三)適用范圍
興仁市境內發生的較大、重大森林火災,或者超出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處置能力的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指導,由興仁市森林火災防治指揮部指揮處置。
(四)事件分級
根據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危害程度、發展趨勢等因素,由高到低將森林火災劃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II級)、較大(III級)和一般(IV級)四個等級,事件分級標準見附件。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1.興仁市級指揮部
興仁市人民政府設立興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以下簡稱森防指),指揮部是負責處理興仁市森林火災的領導機構。指揮長由興仁市人民政府市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黨組副書記、市公安局局長、市委宣傳部部長及有關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擔任,興仁市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如下:
市委辦、市外事僑務辦、興仁市人民法院、興仁市人民檢察院、興仁市公安局、興仁市消防救援大隊、興仁市人武部、興仁市武警中隊、興仁市民政局、興仁市財政局、興仁市交通運輸局、興仁市林業局、興仁市應急局、興仁市衛健局、興仁市文體廣旅局、興仁市教育局、興仁市農業農村局、興仁市工科局、興仁市氣象局、興仁市司法局、興仁市自然資源局、興仁市住建局、興仁市水務局、黔西南州生態環境局興仁分局、興仁市融媒體中心、興仁電信局、興仁移動公司、興仁聯通公司。
其主要職責是:
(1)領導、組織、協調全市重大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工作。
(2)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及興仁市委、興仁市人民政府和州森林防火指揮部關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有關決策部署。
(3)監督檢查《森林防火條例》、《貴州省森林防火條例》及本預案的實施。
(4)審議批準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置工作報告。
(5)組織興仁市消防救援大隊及民兵預備役部隊、協調駐興仁市武警中隊參加森林撲火救災工作。
2.興仁市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興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事件性質和本部門職責,在興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加強對森林火災發生地(鄉鎮、街道)、國有林場工作的督促、指導,積極參與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1)興仁市林業局:負責組織、管理、指導全興仁市森林防火工作;負責森林火災隱患排查和督促整改工作;組織開展森林火災撲救應急救援演練。
(2)興仁市融媒體中心:指導電視臺、廣播電臺積極配合森林防火部門做好森林防火宣傳工作,播放森林防火公益性廣告,報道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先進事跡,典型火災案例,發布森林火險等級預報、森林火災預警預報、林火行為預測預報信息。
(3)興仁市人民武裝部:參與森林防火重大決策的研究與制定,指導興仁市民兵、預備役人員的森林消防隊伍建設,調度鄉鎮人民武裝部和廣大民兵、預備役人員參加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
(4)興仁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安排火災發生地公安民警參加撲救森林火災,組織對森林火災案件的偵破和查處,維持撲火現場治安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
(5)興仁市消防救援大隊、武警中隊、人武部:負責抓好森林火災撲救訓練,根據需要就近調集兵力,參加撲救森林火災。
(6)興仁市人民法院:負責興仁市森林火災案件的審判。
(7)興仁市人民檢察院:負責對興仁市森林火災案件實施法律監督,依法提起公益訴訟、審查批準逮捕和提起公訴。
(8)興仁市財政局:負責對興仁市森林防火專項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根據財力和森林防火需要統籌安排森林防火專項資金使用,加強對財政專用經費的監督和管理。
(9)興仁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森林防火搶險救災的車輛通行提供保障,確保撲火救災通行順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森林消防專用車輛特別通行證,加強林區公路建設,改善林區交通條件。
(10)興仁市民政局:督促指導各受災鄉(鎮、街道)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受災人員納入臨時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興仁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對在森林火災撲救過程中因公犧牲、致殘的人員,按照職責權限承辦評定烈士的審核或傷殘等級評定工作。
(11)興仁市衛健局:負責組織醫療衛生技術力量,開展醫療救護和搶救火災災害導致的傷病員工作;加強災區衛生防疫,做好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等工作。
(12)興仁市工科局:負責指導所轄企業做好廠(礦)區周邊森林防火工作,協調企業積極參與森林火災搶險救援。
(13)興仁市住建局:負責督促、指導搞好世界自然遺產地、風景名勝區和公園、公共綠地的防火規劃設計,配合林業行政部門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組織,做好有關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
(14)興仁市教育局:負責將森林防火基礎知識宣傳納入學校的教學安排,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森林防火宣傳工作。
(15)興仁市氣象局:負責做好氣象衛星遙感火點監測,及時做好森林火險氣象條件等級預報,發布高火險天氣預警預報,積極向興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匯報氣象信息,當出現較大森林火災時,組織技術人員趕赴火場,收集氣象數據,為森林撲火決策做好服務,根據氣候條件在可能的情況下做好人工降雨作業工作。
(16)興仁電信局、興仁移動公司、興仁聯通公司:全面做好通訊保暢工作。在森林火災發生地點出現通訊盲區時,立即啟動應急通訊保障車輛的通訊,確保森林火災撲救工作順利開展。
本預案未列出的其它單位或部門,根據興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指令,按照本部門職責和事件處置需要,全力做好森林火災應急處置的相關工作。
3.興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興仁市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應急局,市應急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長任辦公室副主任。興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日常森林火災預防和森林火災應對處置等綜合協調工作,建立建全會商、發文、信息發布、督查等制度,確保快速反應、高效處置。其主要職責是:
(1)督促落實興仁市級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決定和指示。
(2)指導、督促鄉鎮(街道)、國有林場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和執行。
(3)組織制定和實施興仁市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督促檢查森林防火設施設備的配備。
(4)組織加強森林防火期的值班調度,匯總興仁市森林防火工作信息和森林火災信息,并及時報送興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和州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7)組織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實施森林火災預防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責任制。
承辦興仁市級森林防火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4.興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各工作組職責
發生森林火災事件時,根據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興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下設:滅火工作、綜合協調、醫療救治、事件調查、社會維穩、新聞宣傳報道、后勤保障、通訊保障、善后處置等9個工作組,在興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1)滅火工作組,由市消防大隊牽頭,市人武部、市武警中隊、和轄區民兵預備役等社會力量組成。
(2)綜合協調組,由興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牽頭,興仁市森林防火有關成員單位組成,負責興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日常事務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工作。
(3)醫療救治組,由興仁市衛健局牽頭,興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組成,負責因災受傷人員的救治工作,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4)事件調查組,由興仁市林業局牽頭,興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組成,負責對森林火災應急事件發生的原因、肇事情況及相關事項進行全面調查,提出調查結論和處理意見。
(5)社會維穩組,由興仁市公安局牽頭,興仁市民政局等部門組成,負責密切關注事件動態和社會動態,并采取相應措施確保社會穩定,依法處置由森林火災事件引發的社會安全事件。
(6)宣傳報道組,由興仁市融媒體中心牽頭,興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組成,負責事件處置的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等工作。
(7)后勤保障組,由興仁市應急局牽頭,興仁市民政局、興仁市林業局、興仁市財政局、興仁市工科局等單位組成,負責應急救援物資、裝備等的運輸保障工作。
(8)善后處置組,由興仁市林業局牽頭,興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組成,負責做好善后處置,消除事件影響,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等工作。
(9)通訊保障組,由興仁電信公司牽頭,興仁移動公司、興仁聯通公司組成,負責做好火災撲救現場的通訊保障工作。
(二)鄉鎮(街道)、國有林場指揮機構
鄉鎮(街道)、國有林場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森林防火日常管理和森林火災匯報應對處置工作,成立相應的森林火災應急指揮機構。指揮長和副指揮長分別由各鄉鎮(街道)、國有林場主要領導擔任。并設立指揮機構辦公室,成員單位由本鄉鎮(街道)、國有林場各部門組成。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森林火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決定啟動相關應急響應,發布事件處置重要信息,指導做好善后處置工作。相鄰鄉鎮(街道)要建立跨鄉鎮(街道)應急協調應對機制。
三、監測預警
(一)風險監測
森林火災預警級別分為Ⅰ級(紅色)、Ⅱ級(橙色)、Ⅲ級(黃色)、Ⅳ級(藍色)四個等級。紅色預警信息由省林業廳報請省人民政府批準或根據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授權發布,橙色預警信息由省林業廳批準后發布,黃色預警信息由事發地州級人民政府林業部門批準后發布;藍色預警信息由事發地興仁市級人民政府林業部門批準后發布。
(二)風險預警
興仁市各有關部門及鄉鎮(街道)、國有林場要加強森林火災的監測、預測、預警和評估工作,做好森林火險信息采集報告、分析研判和報送發布等工作。要加強對森林火災有關氣象要素的觀測,及時掌握轄區內氣象要素的變化,通過衛星監測、高山瞭望、地面巡查等手段和方式形成全方位、立體化監測覆蓋體系。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森林火災信息的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信息監控,及時向社會發布高森林火險等級等有關信息。重點加強對清水河自然保護區、重點林區及林區居民聚集區、村寨、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等對象的管控。
(三)預警響應
預警信息發布后,市級有關部門及鄉鎮(街道)、國有林場要及時關注預警區域天氣情況,加大火源管控力度、加強森林火災隱患的排查,撲火隊員進入備戰狀態,做好森林火災撲救準備工作。
(四)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
1.信息報告
森林火災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在興仁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各鄉鎮(街道)、國有林場森林防火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按本行政區域的森林火災應急處置方案立即進行處置。
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興仁市防火辦)接到森林火災報告后,如屬以下情況的,要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報經興仁市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批準,啟動本預案。
(1)火場跨興仁市行政區域、鄉鎮行政區域交界地段;
(2)在燃燒且受災森林面積在2公頃以上的;
(3)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林業重點工程造林區及國有林場發生的森林火災;
(4)嚴重威脅村莊、居民區、國家重要設施、易燃易爆倉庫等重要設施的;
(5)連續燃燒2小時且明火尚未撲滅的;
(6)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重傷3人以上的;
(7)其它需要興仁市人民政府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2.報告的程序
(1)各鄉鎮(街道)、國有林場森林防火組織必須層層制訂森林火災報告制度,公布報警電話。
(2)興仁市森防辦值班人員接到森林火情報告,應立即向所屬地人民政府領導和興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鄉鎮(街道)、國有林場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對發生的需興仁市森林防火辦啟動本預案所列的七種重大森林火災情況,必須立即報告興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3.森林火災報告基本內容
(1)地點:鄉鎮(街道)、工區、村、組、具體小地名;
(2)起火時間、燃燒時間、起火原因;
(3)林地植被狀況;
(4)現場風向、風速;
(5)現場指揮人員和撲救力量狀況。
4.先期處置
森林火災事件發生后,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響應、分級負責的原則,鄉鎮(街道)、國有林場森林防火指揮部第一時間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及時調整撲火組織指揮機構和力量。初判發生一般森林火災和較大森林火災,由興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指揮處置;發生危險性較大森林火災或初判發生重大森林火災時,由州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指揮處置;初判發生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由省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指揮處置。必要時,可對指揮層級進行調整。
5.處置的程序
(1)值班人員接到森林火情報告后,必須立即報告當地的森林防火組織和政府領導,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時間組織撲火隊伍和群眾進行撲救,孕婦、兒童和老弱病殘者不得參加;
(2)值班人員要認真詳細地做好火情報告的登記工作,及時掌握火情動態并續報;
(3)各鄉鎮(街道)、國有林場應根據火情動態,按當地森林火災應急處置方案,及時組織火災發生地干部職工及當地有撲火經驗的群眾參加撲救森林火災;
(4)興仁市防火辦接到需啟動本預案的七種重大森林火災事件報告后,應立即向興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5)興仁市森防辦值班人員按照興仁市指揮部領導的指示,立即向火災發生地的鄉鎮(街道)、國有林場指揮部成員單位通報情況,做好應急救援準備;
(6)興仁市指揮部根據森林火災等級確定現場處置方案,由興仁市防火辦向火災發生地的鄉鎮(街道)、國有林場下達執行,并由指揮部領導負責組織實施;
(7)根據火情需要,興仁市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或指揮部其他成員趕赴火場督查。必要時,經興仁市指揮部指揮長批準,成立興仁市指揮部前線指揮中心,靠前組織、協調、督促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五、應對處置
(一)應急響應
一般森林火災發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領導和有關人員應積極組織事發地鄉鎮、社區或農村基層組織、群眾等開展先期處置,及時控制火勢,努力減少損失,并根據撲火工作需要設立撲火現場指揮部(中心),統一組織指揮火災應急救援工作,并立即將有關情況報告興仁市森防辦。森防辦要及時與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聯系,了解先期處置情況,并及時報告本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和人民政府;及時將本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處置事件的決策傳達到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
較大以上森林火災發生后,興仁市指揮部必須至少有一位指揮長在興仁市防火辦坐陣指揮,興仁市防火辦集中力量投入火災的撲救處置工作,必要時可從興仁市指揮部成員單位抽調人員,以最快的速度趕赴火場,組織、協調、督促鄉鎮處理火災事故。發生較大以上森林火災時,應設立以下兩個指揮中心:
1.現場指揮中心。由市級有關領導和指揮部成員及鄉鎮主要領導組成,負責現場撲救指揮工作;
2.興仁市指揮聯絡中心。設在興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由興仁市領導和有關成員組成,負責與現場指揮中心聯絡,及時掌握火情動態,負責上傳下達及后勤支援保障。
(二)現場指揮中心指揮長職責
1.組織火災現場偵察,掌握火場及周圍的具體情況,包括燃燒面積、森林可燃物類型;火災現場地形、地勢、風向、風速、氣溫、火勢蔓延速度;火災現場周圍的居民、設施以及影響火災撲救的有關條件;
2.制定撲火作戰計劃,包括撲救森林火災措施;
3.計算所需撲救力量和具體部署,科學劃分撲火戰區并進行具體分工,組織指揮撲火戰斗;
4.掌握撲火進程,并根據火災現場變化情況科學調整撲火力量;
5.做好火災現場后勤物資保障的分配和落實,確保撲火工作有序開展;
6.做好火災現場撲救人員的安全避險工作,嚴防人員傷亡事故的發生;
7.隨時向本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火災現場情況,及時傳達、落實上級的命令和指示;
8.火災撲滅后,組織力量清除殘火,并派專人看守火災現場,嚴防死灰復燃。
(三)信息發布
特別重大、重大級別森林火災事件信息分別由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和省森林防火指揮部或其授權的機構發布,較大、一般級別森林火災事件信息分別由州、興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或其授權的機構發布。
事件發生后,要在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權威信息,并根據事件發展情況,做好后續信息發布工作。信息發布包括授權發布、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召開新聞發布會、重點新聞網站報道等形式。
(四)撲救原則
既要實施有效撲救,又要避免人員傷亡。根據不同的火情動態,采取相應的撲救原則:
1.在撲火過程中,加強現場指揮,確保人民生命財產、撲救人員、重要設施和居民房屋的安全。
2.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采取“阻、打、清”相結合的原則,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
3.在撲火戰術上,采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阻隔為主、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利用自然地形,開辟防火隔離帶,防止林火蔓延,盡量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
4.在責任落實上,采取分段包干、劃區包片的辦法,嚴格實行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的責任制。
(五)撲救力量
以專業撲火隊為主,專群結合、軍警民聯動。
第一梯隊為當地村干部迅速組織的村義務森林消防隊及當地群眾,作為森林火災先驅撲救力量。
第二梯隊為鄉鎮、村組建的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單位職工,附近有撲火經驗的群眾。
第三梯隊為民兵應急小分隊、公安、消防、武警等單位組成。民兵應急小分隊、公安、消防等單位由興仁市指揮部統一調度。
六、應急響應級別調整和終止
當事件得到有效控制,火場沒有大面積蔓延,未影響到重要設施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以及達到“無火、無煙、無氣”等國家相應標準,次生、衍生事件隱患消除,經分析評估認為可調整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應急響應的',要及時調整或終止;對Ⅰ級應急響應級別的調整或終止,由省應急指揮部報請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同意后執行;對Ⅱ級、Ⅲ級、Ⅳ級應急響應級別的調整或終止,分別由省級、州級和興仁市級森林防火指揮部作出決定。
七、善后處理
善后處理工作由事發地各鄉鎮(街道)、國有林場負責,興仁市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提供支持,主要做好補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等相關善后工作,消除火災影響,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完善相關政策,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各鄉鎮(街道)、國有林場要配合民政部門對因參與火災撲救致殘、或死亡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落實國家相關政策。組織有關部門對火災撲救期間緊急調集、征用的有關物資、勞務、醫療資源等進行合理評估,及時給予補償。妥善解決因撲救森林火災引起的矛盾和糾紛,做好災民安置等善后處理工作。
八、處置評估
森林火災應急處置結束后,火災發生地的各鄉鎮(街道)、國有林場需出具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評估報告,評估報告原則上2個星期內報興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九、處置獎懲
對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依照相關規定給以表彰和獎勵。對在森林火災的預防、撲救、報告、調查等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者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情況的單位和個人,依照有關規定追究單位責任,并對負有責任的個人給以黨紀、政紀處分,對觸犯法律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機關。
十、調查處理
在森林火災應急處置結束后,事發地各鄉鎮(街道)、國有林場要組織相關部門對火災發生的原因、性質、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影響范圍等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查找問題,總結經驗,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處理建議,并形成調查處理報告報送興仁市森防辦,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置。
十一、應急保障
(一)隊伍保障
各鄉鎮(街道)、國有林場森林防火指揮部要強本區域內森林消防隊伍的建設工作,加強隊伍的培訓和演練,高火險期,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要靠前駐防、集中待命,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駐興仁市民兵預備役部隊、武警部隊、消防救援部隊等應急力量要隨時做好撲救工作準備,確保打早、打小、打了。
(二)物資保障
興仁市指揮部森林消防物資儲備庫應儲備能提供200名以上撲火隊員同時使用的滅火機具。
(三)資金保障
興仁市、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將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森林防火經費納入每年的本級財政預算。
(四)后勤保障
發生重大森林火災時,當地鄉鎮負責撲火所需燃料、食品、飲用水、醫療、藥品、交通運輸工具等后勤保障供應。各部門和單位應為滅火后勤保障工作提供方便。衛生部門和醫療單位要組織火場醫療隊,負責火場救護工作及重傷員的轉移運送和救治。
(五)通信與信息保障
電信、移動、聯通、等部門密切配合,運用現代通訊設備,保證火場內外通訊暢通順暢。興仁市森防指各成員單位安排專人設置聯系電話,同興仁市森防指隨時保持聯系。
(六)氣象服務保障
興仁市氣象部門負責提供全興仁市氣象因子及未來天氣趨勢預報和火場氣溫、風速、風向等氣象因子及未來3天天氣趨勢預報。
(七)交通工具保障
遇重大森林火災時,交通部門要協助解決撲救森林火災的交通、運輸工具,供撲救林火時使用。
(八)秩序維護保障
公安機關要做好火場交通疏導、災民安全保障等工作。
(九)科普宣教
各鄉鎮(街道)、國有林場森林防火指揮部要廣泛宣傳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知識,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微信等載體強化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加強森林防火安全撲救和緊急避險知識培訓,不斷提高公眾森林防火安全意識。
(十)應急演練
各鄉鎮(街道)、國有林場要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開展森林火災應急救援演練,并對演練結果進行總結和評估,檢驗和強化應急處置能力,進一步修訂完善應急預案,不斷提高森林火災應對處置能力。
十二、附則
(一)災害分級標準
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較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
(二)交界區域森林火災
當發生區域外火燒入或區域內燒出的情況時,已簽訂雙邊協定的按照協定執行;未簽訂雙邊協定的由上級森防指揮部研究,與相關地區聯系采取相應處置措施進行撲救。
(三)以上、以內、以下的含義
本預案所稱以上、以內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四)預案管理與更新
1.預案實施后,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要有計劃、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森林火災應急救援演練,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準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要組織有關部門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做好應急救援隊伍培訓,積極組織社會志愿者培訓,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林場、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林區村民委員會和駐在林區的農場、牧場、工礦企業以及其他企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組織,在當地政府領導下,實行單位領導負責制,負責擬定本單位、本區域的《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2.本預案由興仁市應急局牽頭制定和實施。原則上每3年修訂一次,如有重要信息變化,應結合實際及時進行修訂和補充。修訂完善的預案,經興仁市森防指揮部成員單位討論通過后,報興仁市人民政府審定發布實施。
(五)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興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六)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十三、附件
貴州省森林火災分級標準。
有關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30
今天這次會議,是在全縣森林防火形勢十分嚴峻,同時又面臨特大干旱和乙腦疫情襲擊的情況下,召開的一次緊急會議。剛才,--傳達了市上森林防火緊急會議精神。安堅副縣長對我縣前期森林防火 工作進行了小結,并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這些意見我都完全贊同,請大家認真加以落實。為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總方針,下面,我講五個方面的具體要求。
一、抓重點。
森林防火工作面寬量大,涉及千家萬戶。只有突出重點,才才能掌握工作的主動權,才能確保工作取得成效,避免造成重大的損失。一是要鎖定重點區域。由林業部門主體負責,鄉鎮配合,對全縣集中連片500畝以上森林進行全面的清理、登記,在防火指揮地圖上標明,做到重點區域心中有數,特別是連片1500畝以上的區域要作為重中之重。二是要根據連片面積大小、樹種易燃程度等情況分片確定防火等級,按照防火等級高低將全縣森林分為一、二、三類,使工作重心一目了然,便于分出工作的輕重緩急。尤其是原始林區、松林等易燃林種必須作為一類防火等級確定下來。三是要抓住重點人群。除極少數雷擊等自然因素造成的火災外,絕大多數火災是人的活動造成的,管住火源的關鍵是管住人,尤其是兒童及“癡、呆、聾、啞、傻”五類人,是預防工作的重點人群。各鄉鎮、各部門要死死抓住工作重點不放,使防火工作做到事半功倍,增強工作實效性。特別是要做細做深做實防火預案,按照科學的原則,增強可操作性,確保能夠實際運用,取得成效。
二、重責任。
落實責任是落實措施的前提,完善責任體系是防火工作的首要環節。必須明確縣、鄉、村、社、戶、人的責任,落實責任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不留空檔,確保工作有人抓、措施有人落實。一是要落實縣級責任,縣 領導 要加強對 聯系鄉鎮森林防火的檢查督導。縣指揮部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能,落實好各項措施。林業局班子成員要實行分片負責,中層干部人員要有重點責任,重點指導好黃荊、水口、石寶、建新等集中成片區域。二是落實基層責任。鄉鎮副科級以上 領導 要包保重點村、村組干部和聯系村鄉干部包到戶、戶包到人。要緊緊抓住重點地區,重點人群的監管,將巡山護林、火情撲救等具體工作責任落實到人頭。三是落實法定責任。林區群眾和進入林區的人員都有依法護林、防火、撲火、監督的責任,要自覺履行。
三、強預防。
撲救森林火災難度大、危險高。一旦發生火災,即使以最快的速度予以撲滅,也會造成極大的損失,甚至產生人員傷亡。因此,森林防火工作的重點和關鍵是預防,必須要落實措施,盡可能杜絕森林火災的發生。
1、要強化宣傳。宣傳工作要增強針對性、注重實效。宣傳內容要簡單明了,讓群眾一看就懂,形式要多樣化,范圍要全覆蓋。宣傳工作要到戶到人,家喻戶曉,不留死角。一是要讓群眾明白,目前是高火險期,野外用火極易造成火災,提高群眾警惕性。二是要教給群眾撲火知識,讓群眾掌握火情發生后的 報告 、撲救和安全防范知識。三是讓群眾明白在森林防火上的.權利和義務,發動群眾自覺投入到森林防火工作中,加強群防群治。
2、加強巡護工作。建立完善巡山護林制度,增加人力物力,采取把守路口、設卡檢查、封山防火等措施,把火源管住、堵住,堅決把火源控制在林區之外。尤其要強化邊界地區巡護力度,省內省外、縣內縣外、鄉鎮與林場、鄉鎮與鄉鎮、村與村之間,要相互協作,整合力量,資源共享。要將林區,尤其是邊界地區住戶的固定、移動電話等各類通訊聯系方式進行清理登記造冊,印制下發。把林區住戶青壯年納入護林隊伍,形成信息網絡,確保火情得到迅速準確的傳遞。構建以村為基礎的監測網、信息網和巡護網。
3、嚴管重處違規人員。一是由縣林業部門狠抓重大案件查處,一旦發生火情,要堅決頂格查處肇事者,起到警示 教育作用。二是加大巡山執法力度,并充分發揮村規民約和村民自治作用,及時現場處理違規用火人員,達到處罰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增強村民防火意識。各鄉鎮要立即構建起以村為主體的防范體系,立足于防,采取果斷措施,杜絕火災發生。三是嚴格責任追究。對不履職和履職不到位,工作不落實的巡護人員要嚴格追究責任,實行責效掛鉤、獎懲逗硬。
同志們,我縣當前森林防火工作形勢嚴峻、任務艱巨,各鄉鎮、各部門必須按照會議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防范工作,堅決遏制森林火災發生,同時,要按照8月13號緊急會議精神,抓好抗旱減災、乙腦疫情防控等工作,共同維護好穩定 發展的大局,為全縣 經濟 社會持續發展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