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緊急事件安全應急預案
緊急事件安全應急預案第一章 總則一. 師生在日常的工作、學習、活動中,遇到突發緊急情況,如集體活動遇到突發事件、火災、夜間自習課突然停電,實驗課發生意外事故,食物中毒,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地震、雷擊,學生晚上失蹤、發生重病等事件。根據此預案進行緊急避險。二. 組織領導:成立以校長為總指揮、由校級領導組成的“緊急事件總指揮部”,負責緊急事件的處置工作。如果校長不在,由書記擔任總指揮,如果書記不在,由當日值班的校級領導擔任總指揮。總指揮部下成立相應的工作小組。1. 組織學生組:負責緊急事件發生時學生的組織工作,人數清查工作。由政教處主任和年級主任負責,成員主要由政教處人員和班主任組成。2. 突擊搶險組:負責緊急事件發生時現場秩序的維護和搶險工作。由教務處主任和教科室主任負責,成員主要由青壯年教師組成。3. 后勤保障組:負責緊急事件發生時的醫療救護、后勤保障及通訊聯絡工作。有總務主任和辦公室主任負責,成員主要有總務處、辦公室和校醫室人員組成。三. 各部門要根據自己的具體職責,在日常的工作中做好安全防范、演練工作,在緊急情況發生時嚴格按照職責分工開展工作,因平時工作疏漏或不負責任行為影響工作開展的,要給予嚴肅處理。四. 安全應急預案的有關人員應該熟悉預案的要求,并組織自己分管的人員對預案進行學習,了解發生緊急情況時應采取的行為。五. 發生各種緊急情況時,各職能部門人員、教師、學生應堅決服從現場最高職務人員的指揮。現場最高職務人員可以越過其主管領導直接指揮應急人員,處理后果與責任由現場指揮人員向上級領導或其主管領導解釋和負責。六. 各年級、宿舍值班室、食堂、電工室、保衛處要配有強光燈,并有專人負責。第二章 教學樓疏散預案(草案)一.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火災、地震等情況,需要學生緊急撤離教學樓時學生的疏散,其他教學地點的撤離工作參照本預案。二. 教學樓學生下樓的路線及要求1. 需要從教學樓疏散時,每班前部的學生從前門出教室,其他學生從后門出教室。學生離開座位后要將自己的凳子放到桌子下面,以方便其他同學通過。所有學生出教室后成一路縱隊靠墻壁向樓梯移動。2. 東面(靠近衛生間)兩個教室的學生從東樓梯(小樓梯)下樓,南面教室的學生成一路縱隊靠墻壁側下樓,北面教室的學生成一路縱隊靠樓梯扶手側下樓,遇到上面樓層下來的學生后,此隊學生要并入南面教室學生的隊列。3. 西面六個教室的學生從西樓梯(大樓梯)下樓。北面教室的學生在樓梯口處由一路縱隊變為二路縱隊靠樓梯墻壁側下樓,南面教室的學生在樓梯口處由一路縱隊變為二路縱隊靠樓梯側下樓,遇到上面樓層下來的學生后,此隊學生要并入北面教室學生的隊列。4. 在下樓的過程中,學生要靠樓梯的兩邊下樓,將樓梯的中間空出來,以在必要時,方便指揮或救援人員上下。5. 在下樓的過程中,樓層低的學生下樓的速度要快,樓層高的學生下樓的速度要慢一些,以免發生擁擠。6. 第一波到達一樓大廳的師生,應迅速將一樓大廳的四扇門全部打開,并固定好,保證大門處于開啟狀態。7. 從教學樓緊急疏散時,出了教學樓的學生要跑步到指定位置(升旗時的集合位置)集合。三. 教師的位置及要求1. 聽到疏散信號或發現險情后,在教室的教師要迅速打開就近的教室門,指揮學生打開另一扇門,然后迅速到達指定位置。2. 在靠近樓梯第一個教室的教師應迅速到樓梯口或樓梯拐角處,觀察學生下樓的情況,出現險情,及時處置。具體安排是北面教室的輔導教師到樓梯口處,南面教室的輔導教師向下到樓梯拐角處3. 在五樓靠近中間四個教室的教師應到走廊里,在走廊的中間觀察學生移動的情況,要求學生按照疏散的要求和隊形進行撤離,發現險情,及時處置。等學生全部離去后,檢查教室,確保無人后隨學生下樓。4. 在四樓靠近中間四個教室的教師應到走廊里,在走廊的中間觀察學生移動的情況,要求學生按照疏散的要求和隊形進行撤離,發現險情,及時處置。等學生全部離去后,檢查教室,確保無人后隨學生下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