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精選7篇)
學校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篇1
為深入加強我校飲水衛生安全工作,不斷提升學校公共衛生工作的水平,進一步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學校應對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飲用水衛生管理要求》的要求,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制定我校突發飲水污染事件應急工作預案,建立健全應急處置機制,有效預防與控制我校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發生,切實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組織機構
領導小組
組長謝明華
副組長袁向陽趙健冷新昌
成員各班班主任
三、發生飲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理機制
1、條件:學校發生生活用水、飲用水污染事件。
2、處理辦法:
①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飲用水的供應。
②迅速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區教育局體衛科,同時報市疾病控制中心學校衛生科。
3、匯報內容:
①報告飲水污染造成不適的師生人數、癥狀及第一例發生時間;②學校責任人和聯系電話;
③目前狀況和緊急處理措施;
④報告時間和報告人。
4、協助衛生機構救治患者,做好登錄并通知家長。
1
5、保留水樣、裝置容器、設備和現場。
6、配合建設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并按各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7、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8、保險機構介入處理。
9、必要時報告公安、工商等部門。
10、書面匯報前因后果及處罰情況。
11、整改計劃、措施。
四、學校對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預防辦法
1、學校必須保證學生享有足量、衛生的飲用水。
2、指定專人或兼職負責學校師生飲水安全管理工作。
3、指定專職或兼職人員對學校使用的制水、供水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
4、制定學校飲水突發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
5、校內醒目位置設置飲水衛生公告和學生飲水安全須知。
7、學校要根據供水方式嚴格按照衛生監督管理要求執行:
(1)保暖桶或鍋爐貯水
學生飲用學校貯存在保暖桶或鍋爐的開水,是最常見的用水方式,應做到:
①水質符合《生活用水水質衛生規范》(20__);
②有定期清洗保暖桶或鍋爐的制度,并予以落實;
③有定期清洗的記錄;
④清洗人員持有效健康體檢證明;
⑤清洗時宜采用流動蒸汽等物理消毒方式。
(2)桶裝飲用水
學生飲用桶裝飲用水應做到:
2
①生產桶裝飲用水的.企業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
②使用的飲水機有有效食品衛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衛生許可證批件;
③水質應符合桶裝飲用水標識的標準;
④對飲水機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并予以落實;
⑤有定期清洗消毒飲水機的記錄;
⑥飲水機清洗宜請專業機構進行;
⑦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衛生許可批件;⑧定期對水質進行抽檢。
(3)二次供水生活用水
有房頂水箱的學校應做到:
①房頂水箱每學期由專業機構清洗消毒并備案;
②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對房頂水箱加鎖加蓋;③保持設施周圍環境清潔;
④配合衛生防疫機構抽檢水樣。
五、學校發生飲水污染事件報告程序和聯系方式
1、報告程序:
市政府←市衛生局
市教育局市疾病控制中心
2、聯系電話
謝明華1
袁向陽1
趙健1
學校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篇2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飲水衛生安全工作,不斷提升學校公共衛生工作的水平,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學校應對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的要求,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制定我校突發飲水污染事件應急工作預案,建立健全應急處置機制,有效預防與控制我區學校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發生,切實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組織機構
建立和健全學校突發飲水污染事件的處理組織機構,以便發生飲水污染事件后能快速及時地處理。學校要成立突發飲水污染事件的領導小組。
組長:劉志春
副組長:徐惠東甄熹
成員:劉培友高同海王智遠劉培光王殿凱
張傳鵬 楊海寧雷蕾蕾李祥明陳子燦
學校下設飲水污染事件辦公室
主任:甄熹(兼)
成員:高同海 王殿凱張傳鵬楊海寧雷蕾蕾
田在亮陳子燦彭奎田謝春生王曦偉
三、發生飲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理機制
1.條件:學校發生生活用水、飲用水污染事件。
2.處理辦法:
⑴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飲用水的供應。
⑵迅速報告突發飲水污染事件的領導小組組長劉志春,由突發飲水污染事件的領導小組組長劉志春同志決定啟動本預案。
⑶本預案啟動后,迅速上報教育局,同時報東營區疾控中心。
3.匯報內容:
⑴報告飲水污染造成不適的師生人數、癥狀及第一例發生時間;
⑵學校責任人和聯系電話;
⑶目前狀況和緊急處理措施;
⑷報告時間和報告人。
4.協助衛生機構救治患者,做好登錄并通知家長。
5.保留水樣、裝置容器、設備和現場。
6.配合相關行政部門進行調查并按各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7.落實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8.保險機構介入處理。
9.必要時報告公安、工商等部門查明事件原因,追究桶裝水生產商及供貨商的責任。
10.書面匯報前因后果及處罰情況。
11.整改計劃、措施。
四、學校對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預防辦法
1.學校必須保證學生享有足量、衛生的飲用水。
2.指定專人或兼職負責學校師生飲水安全管理工作。
3.學校使用的桶裝水由專職人員進行統一管理和發放,直飲水由相關有資質企業定期更換濾芯維護。
4.制定學校飲水突發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
5.校內醒目位置設置飲水衛生公告和學生飲水安全須知。
五、學生飲用桶裝飲用水應做到:
1.產桶裝飲用水的企業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
2.使用的飲水機有產品合格證書;
3.水質應符合桶裝飲用水標識的標準;
4.桶裝水供貨商定期提供水質檢驗合格報告;
5.對飲水機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并予以落實;
6.有定期清洗消毒飲水機的記錄;
7.飲水機清洗宜請專業機構進行;
8.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衛生許可批件;
學校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篇3
為了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范各類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發現病例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的突發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應急預案制訂本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4、建立學生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檢制度,及時掌握師生的身體狀況,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期表現的師生,應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5、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后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學校教室、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6、確保學生喝上安全飲用水,吃上放心飯菜。
7、及時向當地街道(鄉鎮)衛生院或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匯報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情況,并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發事件預防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校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學校應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生活區環境進行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二)增加學校衛生投入,切實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強化學校衛生規范化管理。
1、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傳播。
2、加強廁所衛生管理,做好糞便的無害化處理,防止污染環境和水源。
3、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重點搞好教室衛生和環境衛生,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衛生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4、學校要切實履行職責,做好計劃免疫的宣傳工作,嚴格執行新生入學前預防接種證查驗和登記制度,提高學生疫苗接種率,防止疫苗相關性疾病的發生或流行。
5、學校應當依法加強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等有毒有害物質的加工、運輸、存儲、使用、處理等環節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誤引起突發事件。
(四)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公共衛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季節性、突發性 傳染病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公共衛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3、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和預防食物中毒的專題教育,增強學生識別腐敗變質食品、“三無”產品、劣質食品的能力,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食品。
4、督促和組織師生加強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提倡合理營養,不斷增強體質。
五、突發事件監測和報告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內容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學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種事故及嚴重異常反應,以及其它重大疑難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發事件監測
1、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系統。在學校建立考勤監測制度,指定專人對師生員工中的缺勤者進行逐一登記,查明缺勤原因。對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醫進行登記匯總并進行追蹤觀察,分析其發展趨勢,必要時采取進一步的措施。
2、重視信息的收集。要與區疾病預防與控制中心建立聯系,收集本地及周圍地區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情報,密切關注其動態變化,以便做好預防工作。
(二)突發事件報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逐級報告制度,并確保監測和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突發事件期間,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并開通疫情監控聯系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程序。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學校應嚴格按程序逐級報告,確保信息暢通。
出現集體性食物中毒、甲類傳染病病例、乙類傳染病爆發、醫院感染爆發及其他突發衛生事件時,醫務室及學校有關部門應立即向本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報告,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同時向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3、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4、建立突發事件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權向學校報告突發事件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有關部門不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的職責的情況。
六、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將突發事件的等級分為一般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大突發事件。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次分類,結合學校的特點,在必要時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
以下分級標準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中的標準界定。
(一)傳染病
1、一般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于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三級應急響應。
①啟動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系統內的疫情通報。
②學校做好進入應急狀態的準備,落實各項防治措施。
③學校內如尚無疫情發生,可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對集體活動進行控制。
④傳染病流行時加強對發熱病人的追蹤管理;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教室、圖書館、食堂等公共場所必須加強通風換氣,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對廁所、糞便、食堂及飲用水應加強消毒,并加強除“四害”工作。
⑤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2、重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于重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二級應急響應。除對接觸者實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印發宣傳資料,在校園張貼宣傳標語宣傳畫,提高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護能力,外出和進入公共場所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②對全體師生每日定時測量體溫,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③對重大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學校要配合衛生部門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進出校門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
⑤學校根據情況,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3、特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于特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一級應急響應。在二、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實行封閉式校園管理,住校學生不得離開學校,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員的流動情況,教職工外出必須向所在部門請假。外出學生和去疫區的人員返校后,必須進行醫學觀察。對缺勤者要逐一登記,及時查明缺勤原因。發現異常者勸其及時就醫或在家醫學觀察,暫停上學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動。學校不組織師生參加各類大型集體活動,調整大型會議時間;學校不安排教師外出參加教研和學術活動;學生的社會實踐、社區服務等活動暫緩進行。
④對教室、實驗室、圖書館、廁所等場地使用期間每日進行消毒,通風換氣。
⑤學校每日公布校園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4、校內疫情
校內若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應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同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開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據出現傳染病的種類和病人的活動范圍,相應調整教學方式。出現一例傳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對該班級調整教學方式,暫時避免集中上課;出現一例上述的臨床診斷病例或兩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學校在報請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可對該班級和相關班級實行停課;如出現兩例及以上上述的臨床診斷病例及校內續發病例,可視情況擴大停課范圍。若需全校停課,須報市教育局批準。
②采取停課措施的班級或學校,合理調整教學計劃、課程安排和教學形式,采用電話咨詢與指導、學生自學等方式進行學習。做到教師輔導不停,學生自學不停。如學校停課放假,學校領導和教師(非密切接觸者)要堅守崗位,加強與學生和家長的聯系。
③尊重和滿足師生的知情權,主動、及時、準確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二)食物中毒
及時掌握學生健康狀況,一旦發生校內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應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并在第一時間報告當地衛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門;
2、立即將發病師生送往醫院,并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待確認后交予衛生部門處理;
4、積極配合衛生、公安部門進行調查,并按其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處理善后事宜,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配合衛生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三)預防接種嚴重反應或事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
1、迅速報告衛生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請求派遣專業人員進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時將受害師生送醫院接受救治。
3、盡快采取各項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態的發展。
4、總結經驗教訓,查漏補缺,杜絕隱患。必要時對事故和損害的責任人追究責任。
七、保障措施
(一)組織機構保障
學校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各級各類學校應按《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要求設立衛生室,具體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預防與控制工作。
(二)人力資源保障
學校按《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要求配齊衛生技術人員。衛生技術人員應具備高度的工作責任感,定期接受衛生部門組織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熟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與控制知識,具有處理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
(三)財力和物資保障
學校安排必要的經費預算,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資金保障和物資儲備。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孫宏輝袁建新
副組長:李永生陳彬慶緒勝
成員:吳成宏姚曉玲劉春生林建勛
馬茂松顧曄許克萍
各教研組長各年級組長
學校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篇4
根據上級有關部門對幼兒園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結合我園實際,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特制定我園生活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人員及分工:
組 長:林峰波
組長:陳會琴
成 員:林華芬 黃玲玲 李偉 各年級組長
二、活飲用水日常管理:
1、幼兒園幼兒園生活飲用水及自備水源,應經當地疾控中心水源水質監測合格后,方可作為供水水源。
2、由專人負責抽水、燒水、供水、消毒及管理設備設施。抽水房上鎖,對幼兒園飲用水設施進行必要的保養,以確保供水設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時對飲水設施進行衛生清理和消毒。
3、開水房鍋灶每次使用前必須進行清洗,保溫桶每日使用前進行清洗和消毒方能使用,并做好記錄。開水須燒開達到100℃,提供給幼兒園直接飲用的開水應降溫到50-60℃后才提供飲用,開水桶應上鎖,確保幼兒園安全。
4、飲用水管理員負責每日對自備水質進行監測:通過目測、鼻嗅、口嘗和簡單的化學試紙測定等手段,監測幼兒園水質是否有變化。
三、事故報告:
1、幼兒園疑似飲用水污染事故突發后,飲用水管理員或當事人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報告園長并保留水樣。
2、園長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通知其它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趕到現場進行初步確認。 、事故初步確認后,園長在10分鐘內向縣教育局、疾控中心(鄉鎮衛生所、)鎮政府等上級相關部門報告。
四、應急處理:
1、在園長向相關部門報告同時,領導小組副組長立即組織對園內已經飲用過污染水的師生進行清理,小組成員對水源、設施、現場等進行保護,維持秩序。
2、班主任按副組長指揮組織飲用過污染水的幼兒園到指定地點休息、觀察,等候醫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如有幼兒園出現異常癥狀,由小組成員進行初步處理;小組成員和班主任協助醫務人員進行緊急救護。
4、小組成員負責協同其它教師聯系家長并組織幼兒園在教室休息或自習。
5、小組成員負責接待到園家長,并進行安撫、慰問。
6、由林華芬聯系干凈水源到幼兒園,以滿足師生正常的飲水、生活需求。
五、善后處理:
1、成立善后處理工作小組,安排行政和教師對受害人員家屬進行慰問安撫。
2、領導小組協調各方面關系,協助相關部門查找污染原因,積極配合專業部門人士消除污染,盡早恢復幼兒園正常用水。
3、正確接待媒體,有效避免負面報道。
學校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篇5
為了保證學校用水安全,切實保護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內可能發生的飲用水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我校對飲水安全工作特制訂本方案
一、成立學校“飲水安全”工作小組和應急處理小組
組 長:詹雅萍
副組長:趙會峰
組 員:全體班主任 校醫 后勤
二、針對“飲水安全”開展宣傳教育工作
1、做好宣傳工作
利用黑板報、宣傳欄介紹有關“飲水衛生”的知識。班主任利用班會課的時間向全校師生進行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對“飲水衛生”知識的了解。
2、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提高全校師生的衛生飲水習慣和個人衛生素養,以增強自身的免疫能力和抵抗能力。并基本掌握處理突發事件的方法和本領,降低受災的程度和范圍。
3、落實班主任工作責任制度
班主任要每天統計本班學生出勤情況,如果班內有學生因飲水問題發生身體不適,應立即告知應急處理小組,若發生5例以上由飲水引起的身體不適,學校與疾控中心聯系,根據有關要求做好相應措施
三、日常工作措施:
1、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由教師帶頭,以各項食品衛生制度、飲用水衛生制度落實為重點,對學校飲水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結果以通報形式反饋到學校。
2、落實職責:校長為學校飲用水安全第一責任人,學校后勤人員為直接責任人,各教師和從業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考核實行學校飲用水安全事故一票否決制。
3、加強業務培訓:加強對廣大師生特別是從業人員的飲水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舉辦專題培訓、知識講座等形式,豐富衛生知識,增強衛生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4、添置設備;學校要對照配備標準,落實飲用水安全設施的配備。
四、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飲用水安全事故發生后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為:發現少量(5人以下)輕度癥狀(如腹瀉)及時向學校校長報告,由學校校長報學區備案;發現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指出現嚴重中毒癥狀者或出現相同癥狀的群體發病5人以上的情況),應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由領導小組向上級教育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同時立即啟動學校飲用水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學校飲用水安全事故,在接到領導小組指令前,由校長負責救援指揮。立即啟動學校應急預案,按照預備方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初步摸清癥狀,群體發病的還應徹底排查發病人員,并建立動態性名冊,防止遺漏。
3、醫療求援。學校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衛生院)發出醫療求援,并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4、聯系家長。學校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解答家長提出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5、病源保護。學校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封存所有的飲水和飲水設備等,以便及時查找致病原因。
6、人員調度。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組長統一調度,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7、信息公開。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信息公開,并如實向上級部門匯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五、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和執行人,按情節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事故處理中的玩忽職守、推委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學校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篇6
為建立健全婁底市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應對機制,有效預防和應對枯水期水量不足、水質惡化和地表水環境污染事件對流域水質的影響,確保人民群眾飲用水水源安全,根據《湖南省生態環境廳湖南省水利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湘環函〔20xx〕169號)、《湖南省生態環境廳湖南省水利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工作的函》(湘環函〔20xx〕304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訂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根據婁底市域范圍內地表水系主要河流水文特征、國家和省水質考核斷面設置等情況,將市域內主要河流資水、漣水、孫水、側水、球溪、升平河、溫江河、四安埠河和雙江水庫共9條河流(水庫)列入本應急預案的對象。
二、枯水期時間段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湖南省水利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湘環函〔20xx〕169號)明確:根據我省降雨和水量的時空分布特征,枯水期時間段為每年10月15日至次年2月15日或轄區內主要江河湖庫控制斷面流量低于最小流量管理控制標準時。
三、預案銜接
本預案與《婁底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和各縣市制定的相關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相銜接,增強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四、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籌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科學調度水資源,加強枯水期巡查,強化枯水期各類水污染排放源日常監測與管理,切實預防水環境質量惡化,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防止水污染事件發生。
(二)屬地管理,區域統籌。建立全市統一的枯水期應急指揮系統,按照流域管控分區,各級政府統籌實施區域預警和響應。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婁底經開區管委會各司其職、密切配合。
(三)科學預警,迅速響應。加強水環境質量、氣象條件和主要水系流量日常監測,實行定期會商,及時準確把握水生態環境變化情況,做到提前預警和應急響應。
(四)明確職責,強化落實。各責任單位按照分工落實職責,確保監測、預警、響應等工作環環相扣、有序落實。
(五)聯防聯控,公眾參與。及時響應全省和上游流域城市聯動指令,結合水污染實際情況,加強流域上下游協調聯動。加強信息公開,提高公眾參與意識,共同改善水環境質量。
五、組織機構及職責
成立婁底市枯水期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作為婁底市枯水期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指揮和協調機構,統一協調地表水體枯水期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工作。
(一)指揮機構組成及職責
1. 應急指揮部
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副市長向乾勇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副秘書長譚任來及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書記呂余庚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委宣傳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文局、市氣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和保障工作。上述單位以外的其他單位和部門應根據應急指揮部指令,按照本部門、本單位職責和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相關工作。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婁底市生態環境局,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書記呂余庚兼任辦公室主任,市生態環境局和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長任辦公室副主任。
市生態環境局:
(1)承擔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2)負責全市地表水環境質量的監測與評估,會同水利、水文、氣象部門及專家組加強國、省考核斷面水流量與水環境質量預警會商和預報,向市應急指揮部提出預警建議;
(3)負責落實枯水期主要河流加密監測工作;
(4)負責污染源排查工作,強化應急響應期間重點行業、企業等執法檢查;
(5)負責協調、配合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專家組的日常工作;
(6)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的水質監測工作;
(7)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并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水利局:
(1)按職責職能做好枯水期水生態流量調控;
(2)負責水生態流量變化趨勢、監測斷面水流量預報;
(3)負責管理取水單位取用水總量和水量調度;
(4)負責對河道采砂、河道治理、清淤疏浚工程管理,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
(5)根據應急指揮部指令對存在環境風險的監測斷面和飲用水源保護區上游一定區域內的施工行為予以禁止;
(6)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并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1)負責應急響應期間自來水廠執行停止取水、啟動深度處理設施等應急工作的組織、調度;
(2)負責監督各自來水廠應急物資的保障和調配工作;
(3)確保自來水廠出廠水水質達標;
(4)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并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1)督促相關企業加強用水、節水管理,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
(2)根據省工信廳統一安排和要求,制定高耗水、高污染行業枯水期錯峰生產方案,督促相關企業落實錯峰生產要求;
(3)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并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財政局:負責保障流域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污染應對工作所需資金。
市交通運輸局:
(1)負責制定落實流域枯水期主要河流危險品、化學品的裝卸、過駁和船舶運輸等水污染管控措施;
(2)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并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農業農村局:
(1)負責指導流域范圍內水產養殖等農業生產活動的尾水達標排放;
(2)負責處置因農業面源導致的突發環境事件;
(3)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并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應急管理局:
(1)協助處置因企業安全生產事故導致的突發環境事件;
(2)負責市級應急物資的調配工作;
(3)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并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水文局:
(1)負責主要河流水流量監測、預報工作;
(2)負責水流量變化趨勢分析,配合市水利局開展水流量預警等會商,及時發布預報預警信息;
(3)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并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氣象局:
(1)負責婁底市流域降水量的監測、預報工作,配合生態環境、水文部門開展水流量變化趨勢分析會商,及時發布監測預報預警信息;
(2)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并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1)負責枯水期涉水礦山的強化監管;
(2)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并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委宣傳部:
(1)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經市應急指揮部批準向社會發布預警、應急響應及終止等相關信息,并回應相關輿情;
(2)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并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婁底經開區管委會:
(1)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本轄區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預案編制和應急物資儲備;
(2)在市應急指揮部的指導下,負責本轄區內應急事件的處置工作;
(3)及時總結評估本轄區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并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 現場應急工作組
應急響應啟動后,市應急指揮部根據事件處置需要成立現場處置組、應急專家組、應急保障組、應急監測組等。
各工作組組成單位、職責分工見附件1。
六、監測監控及預防預警
(一)監測監控
各地各部門應密切關注轄區內枯水期水環境質量變化情況。
1. 市氣象局應加強對枯水期氣候、降雨等氣象狀況的預警預報,并將有關信息函告各相關部門。
2. 市生態環境局應制定枯水期加密監測工作方案,完善水質預警機制。
(1)對重點污染源、考核斷面、重要入河(湖)排污(漬)口、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有水質自動監測站點的,要運用實時數據加強預警預報;對水質不穩定、尚未建設自動監測站的重要考核斷面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開展不少于每半月一次的加密監測。
(2)強化城鎮污水處理廠、園區污水處理廠、大型企事業單位等重點污染源的監督性監測,對排放量大、排放情況不穩定的重點污染源,適當加大監測頻次。
(3)對環境敏感區域的畜禽、水產養殖排放尾水,各縣市區要組織開展抽樣監測。
(4)加強枯水期污染源以及斷面水質變化趨勢分析,及時向同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推送預警和水質超標信息。
3. 市水利局應加強水文監測和分析,根據各流域降雨、水位、水量等因素及時函告相關單位。
(二)預警分級
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預警分為3個級別,由低到高依次為:Ⅲ級(黃色)預警、II級(橙色)預警和I級(紅色)預警。
1. Ⅲ級(黃色)預警
河道流量小于居民需水量與生態流量之和的2倍;或任何一項水質指標出現一次臨近于相對應功能區標準值(占標率在80%及以上),且應急專家組研判認為需要時,發布黃色預警信息,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2. II級(橙色)預警
河道流量小于居民需水量與生態流量之和的1.5倍;或連續2天地表水部分水質指標臨近于相對應功能區標準值(占標率在90%及以上),且應急專家組研判認為需要時,發布橙色預警信息,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3. I級(紅色)預警
河道流量小于居民需水量與生態流量之和的1倍;或斷面水質出現持續惡化并持續超出相對應功能區標準限值,且應急專家組研判認為需要時,發布紅色預警信息,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七、預警預報與解除
(一)預警會商
由市應急指揮部組織全體成員單位不定期召開,分析研判枯水期主要河流水量、水質變化趨勢,研究做出應急響應啟動決定。
(二)預警發布
1. 發布流程
市應急指揮部做出應急響應啟動決定時,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通知相關部門和單位。
紅色預警由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簽發,橙色、黃色預警由市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簽發。
2. 發布內容
主要包括事件類別、預警級別、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當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3. 發布渠道
(1)通過已建立的應急工作網絡,以文件傳真等方式發布預警信息;
(2)通過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微博、移動客戶端等發布預警信息;
(3)提供應急預警的新聞稿,通過廣播、電視、報紙和互聯網等媒體發布預警信息。
4. 級別調整
預警信息發布后,可根據事態發展、采取措施的效果和專家預警建議,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再次發布。
(三)預警解除
突發環境事件經應急處置得到有效控制、水質穩定達標后,可以解除預警。
八、應急響應
(一)Ⅲ級響應措施
1. 對國控、省控監測斷面的監測頻次提高到每半個月一次。
2. 重點排水單位加強管理外排廢水的監測。
3. 對取用水總量已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市水利局暫停審批建設項目新增取水;對取用水總量接近控制指標的地區,限制審批建設項目新增取水。
4. 加大對涉及流域內主要污染物的排污單位的監管力度,重點對廢水排放重點行業和特征重金屬排放重點企業增加日常巡查、抽查、暗訪頻次。
5. 加強對通航水域船舶管控,禁止船舶向水體違規排放污染物和棄置廢棄物。
6. 采取合理調水措施。根據枯水期水量、水質等情況,報應急指揮部同意后,實施局部水量微調利用。
(二)II級響應措施
1. 對國控、省控監測斷面的監測頻次提高到每周一次。
2. 合理利用調水,各水庫、電站原則上要保證其下泄流量不小于上游來水流量或不小于設計最小下泄流量,同時做好隨時為下游開閘放水的準備。
3. 流域范圍內的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加強污水處理出水的'監測頻次,對于尾水未進入工業園區廢水處理系統的企業,根據應急需要實施減產減排。
4. 限制轄區內河道外重點取水單位(自來水廠除外)取水。
5. 河道實行每日專人巡查清理,健全垃圾及時打撈和河道保潔工作機制。
6. 飲用水源保護區、重點考核斷面上游一定區域嚴禁劇毒化學品裝卸、過駁和運輸等航運作業,依法限制或停止河道采砂、開挖、爆破等水上作業。
7. 重要流域依法限制通航。
(三)Ⅰ級響應措施
1. 對國控、省控監測斷面的監測頻次提高到每日一次以上。
2. 市生態環境局每3天對水質狀況進行統計分析,市水文局每3天對重要河流水位、流量狀況進行統計分析,聯合開展預警預報,定期發布提醒信息,實時提出應對措施和要求。自來水供水單位加強取水原水和出水水質監測。
3. 市生態環境局會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加強工業企業巡查執法,嚴格查處水污染物超標排放行為。
4. 合理利用調水,各水庫、電站原則上要保證其下泄流量不小于上游來水流量或不小于設計最小下泄流量,同時做好隨時為下游開閘放水的準備,服從市應急指揮部應急調度指令。
5. 流域范圍內的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加強污水處理出水的監測頻次,對于尾水未進入工業園區廢水處理系統的企業,根據應急需要實施減產減排;針對水質污染特征,對重點排污企業實施限產停產。
(四)響應調整與終止
市應急指揮部發布應急預警變更或解除指令,應急響應自動調整或終止。
九、總結評估
應急預警或應急響應解除后,各有關市直單位和部門要將本單位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執行情況書面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匯總形成全市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響應情況綜合總結評估報告,報送市應急指揮部指揮長和副指揮長。總結評估報告內容應包括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響應啟動情況、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發現的問題及整改措施等。
十、應急保障
(一)組織保障
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加強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隊伍建設,加強專業技術人員培訓,提高應對能力,確保預警期間能迅速參與并完成各項應急響應工作。
(二)物資保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婁底經開區管委會負責各自轄區內應急物資的儲備、調配工作。
(三)資金保障
市縣兩級財政部門要統籌安排專項資金,保障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響應期間工作經費。
(四)技術保障
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水文局、市氣象局要加強信息共享,做好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相關指標、數據變化過程趨勢的專業技術分析,為市應急指揮部會商、研判提供基礎技術保障。
(五)通信保障
構建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縣市區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組織機構聯絡網絡,確保應急響應指令暢通(詳見附件2)。
十一、預案管理
(一)預案培訓。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成員單位應圍繞各自職責的落實和監管方式開展培訓,確保應急響應時迅速反應、監督執法到位;有關企事業單位應圍繞各自所需落實的應急措施開展技術培訓,確保各項應急措施安全、有效、全面落實。
(二)預案管理。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本預案的編制、解釋和日常管理,根據本預案的實施情況,適時組織修訂。
十二、附則
編制《資江流域銻污染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作為本應急預案的子方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篇7
為深入加強學院飲水衛生安全工作,不斷提升學院公共衛生工作的水平,進一步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學院應對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飲用水衛生管理要求》的要求,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制定學院突發飲水污染事件應急工作預案,建立健全應急處置機制,有效預防與控制我院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發生,切實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組織機構
建立和健全學院突發飲水污染事件的處理組織機構,以便發生飲水污染事件后能快速及時地處理。學院要成立突發飲水污染事件的領導小組。
三、發生飲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理機制
1、條件:學院發生生活用水、飲用水污染事件。
2、處理辦法:
①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飲用水的供應。
②迅速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區教育局體衛藝科科,同時報區疾病控制中心學校衛生科。
3、匯報內容:
①報告飲水污染造成不適的師生人數、癥狀及第一例發生時間;
②學院責任人和聯系電話;
③目前狀況和緊急處理措施;
④報告時間和報告人。
4、協助衛生機構救治患者,做好登錄并通知家長。
5、保留水樣、裝置容器、設備和現場。
6、配合建設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并按各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7、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8、保險機構介入處理。
9、必要時報告公安、工商等部門。
10、書面匯報前因后果及處罰情況。
11、整改計劃、措施。
四、學院對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預防辦法
1、學院必須保證學生享有足量、衛生的飲用水。
2、指定專人或兼職負責學院師生飲水安全管理工作。
3、指定專職或兼職人員對學院使用的制水、供水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
4、制定學院飲水突發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
5、院內醒目位置設置飲水衛生公告和學生飲水安全須知。
6、學院要根據供水方式嚴格按照衛生監督管理要求執行:
(1)桶裝飲用水
學生飲用桶裝飲用水應做到:
①生產桶裝飲用水的企業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
②使用的飲水機有有效食品衛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衛生許可證批件;
③水質應符合桶裝飲用水標識的標準;
④對飲水機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并予以落實;
⑤有定期清洗消毒飲水機的記錄;
⑥飲水機清洗宜請專業機構進行;
⑦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衛生許可批件;
⑧定期對水質進行抽檢。
(2)二次供水生活用水
①水箱每學期由專業機構清洗消毒并備案;
②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對水箱加鎖加蓋;
③保持設施周圍環境清潔;
④配合衛生防疫機構抽檢水樣。
五、學院發生飲水污染事件報告程序和聯系方式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