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森林防火應急預案(通用33篇)
公園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1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理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X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如下防火預案: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X省森林防火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二、鎮情概述。
X鎮位于X省X縣東北X公里處,東與x鎮接壤,南與X鎮相連,西、北與x鎮毗鄰。近年來林業發展迅速,西部大開發后積極響應“再造山川秀美大西北”的號召,X鎮先后實施了“三北”四期防護林工程,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天然林保護工程等國家大型林業工程,綠化面積進一步擴大,雜林木資源豐富,樹種以刺槐、油松、楊樹為主,截止X年底,退耕還林(草)面積達X畝,天然保護林X畝。
三、森林防火期。
X鎮森林防火期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為森林防火戒嚴期。
四、森林防火指揮系統。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健全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范體系、信息報送體系、科學決策體系、應急處置體系。
2、以人為本,安全防范。發生深林火災按照行政區域管轄范圍和相關職能,由X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指揮、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的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并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3、分級響應,分級負責。根據森林火災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廣,影響范圍大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
4、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情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領導和指揮體系,強化應急回應的機制,確保森林火災“打早、打小、打了”。
(二)森林防火組織機構。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森林防火辦公室設在鎮經濟綜合服務站,由X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防火信息的接受,對防火信息按上級要求做到及時通知、傳達、記錄。對發生的火情、火災報警情況做好詳細記錄,并在第一時間通知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
五、森林火災預防。
(一)加強隊伍建設。
1、護林隊伍建設。X鎮生態護林員負責轄區內的日常看護、巡查工作,各村在森林防火戒嚴期,要對重點林區野外用火專職進行看護。
2、撲火專業隊建設。鎮政府成立由機關干部為主的30人的森林防火應急隊伍,各村也要成立(10-15)人的森林防火搶險隊。要按照要求,做到組織、機具、通訊、車輛的落實,在森林防火戒嚴期內集中管理、培訓、演練,隨時應對突發森林火災。
3、巡邏隊的建設。各村的護林隊員要做好值班巡查工作,24小時堅守崗位,對火災易發地區,要采取巡回、滾動式巡查相結合的方式。
(二)強化宣傳教育。鎮村兩級要充分利用廣播、標語、明白紙、宣傳欄、宣傳牌等形式加強宣傳、堅決杜絕上墳燒紙、燒荒、煉地等野外用火,也可采取口頭打招呼等形式,大力向群眾開展宣教,使防火意識深入人心。
(三)嚴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險隱患。
1、防火期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燒荒、煉地、焚燒枯枝雜草、野炊、上墳燒紙、燃放鞭炮等,嚴禁攜帶火種進山入林,在進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要設置防火永久性防火標志牌,對違規用火者要依法予以嚴懲,真正做到“見煙就查、見火就罰、成災就抓”。
2、嚴格監督考核機制,鎮政府將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納入全鎮工作考核內容之一,并與村主要干部領導工作掛鉤,同時要求各村對村級兩委成員和黨員、村民代表也要制定相應的獎懲措施,以此加強全鎮森林防火工作任務的落實。
3、森林防火戒嚴期內,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特別是重點林區、墳地、公路兩側等人員集中的區域和部位,要增派看護人員,增加巡邏密度,查處、杜絕一切野外用火。
4、要突出重點實施分類管理。“重點”即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人群。重點時段指:進入森林防火期,天氣持續無雨,火險等級居高不下的時段;冬至、春節、清明等節日,早上8點至晚上8點。重點區域指:田邊、路邊、山邊、果園邊、公墓區等。重點人群指:老、弱、病、殘、癡、呆和未成年人及外來乞討人員。進入防火期后,對重點時段實施重點安排,重點管理;對重點區域實行全天候巡查;對重點人群及公墓區全面摸排,建立檔案,明確監護人和村聯系人,實行鎮、村、監護人三級監管。
六、火情報告及接警程序。
1、森林防火期內各村24小時晝夜值班和巡查,發現火情必須立即向森林防火辦公室報告。
2、各護林員在巡邏、看守中發現火情必須及時報告森林防火辦公室。
3、森林防火辦公室接警時,認真填寫《火情登記簿》,內容有:報警單位、報警人、報警時間、起火地點、火情種類等。
4、值班人員接警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及值班領導報告,并按領導指示進行調度上報。
七、應急措施。
一旦發生森林火災,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要迅速組織撲火隊伍進行科學撲救,要做到集合迅速、武裝齊備、組織有序、指揮有力、撲救科學,確保人員和其他財產的安全,減少損失。
1、森林防火辦公室接到火情報告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領導小組領導報告,同時通知機關應急隊立即到機關院內集合待命。
2、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成員接到火警報告后,要立即指揮撲救工作,組織機關應急隊隊員立即趕赴火災現場,了解火情,及時向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匯報火情。
3、如一般的火情,可組織力量撲滅時,機關應急隊不編隊立即一起出發,及時趕到火場組織護林員進行撲救。
公園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2
為進一步提高我鎮森林防火處置應急能力,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及時快捷的組成森林防火措施體系和撲滅山火,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防森林火災
1、加強領導。建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以鎮長為組長,副鎮長為副鎮長,各責任區主要負責人為組員,并劃分責任區,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切實貫徹領導帶班,責任到人的預防方針。
2、廣泛宣傳。利用會議、標語、電視、橫幅等形式大力宣傳《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召開會議進行部署,嚴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并不斷提高群眾森林防火意識。
3、準備必要的撲火物資。配足配齊鐵鏟、砍刀、鋤頭等工具,為撲火提供物資保障。
4、落實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組必須落實村級專職、兼職森林防火巡山員制度和村民輪流掛牌值班制度,確保山有人護,火有人管。防火期內,必須堅持領導帶班,并實行24小時值班。
二、強化監管,落實責任。
按照縣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規定,我鎮各部門要逗硬落實防火措施,立即開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檢查,加大巡山護林和檢查督促力度,切實整改火險隱患;加強林區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清楚重點防范區域內的枯枝落葉和雜草,嚴禁在林區亂扔煙頭、野炊用火、小孩玩火等,特別是在春節、清明節期間要倡導文明掃墓祭祖。對工作不落實、對火情不作為、殆誤戰機,造成重大損失的,政府將嚴格追究其責任。
三、森林火警信息的傳達
凡我鎮工作人員從各方面獲悉森林火情后,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鎮政府,同時報告縣森林防火辦公室。
四、徹底清理,不留隱患
火場清理的三項要求:一是要動態清理,不留盲區;二是要巡查指導,不留空檔;三是要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五、嚴守細看,防止復燃
看守火場的四種基本方法:一是分段包干,責任到人;二是全線封挖,不留缺口;三是跡地巡查,縱深到邊;四是居高瞭望,流動巡護。
為切實加強對我社區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協調指揮,預防轄區森林火災的發生,結合我社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1、在街道辦統一領導下,我社區組織實施本預案。本預案在具體實施時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各項責任制。
2、在處置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時,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火災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要落實預防火災的各項措施,做好緊急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二、預案啟動條件
發生森林火災后,應根據火情大小報告街道辦及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如果有以下情形的:
1、火災持續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對居民居住的重要設施構成威脅的;
3、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并經街道辦批準,立即啟動本預案,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三、組織體系及職責
成立社區森林防火指揮小組。由社區書記任組長,其它負責人為成員。具體人員是: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本預案啟動后,社區森林領導小組立即成立“火場撲滅指揮部”,具體承擔應急處置火災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同時在街道辦的統一領導下,全面負責森林防火工作。
四、預案處理措施
1、社區森林防火指揮辦公室接到森林火災事故后應采取下列措施:
(1)與火災發生點聯系,弄清火災現場準確情況;
(2)邊界發生的火災報告街道辦森林防火指揮部。
(3)保持上下聯系,最先知道火災現場情況;
2、街道辦森林防火指揮部應采取如下措施:
(1)召開相關會議,研究火災的撲救和處置方案,成立臨時撲火救災辦事機構,落實撲火責任人員;
(2)對發生重大以上火災要明確牽頭單位,成立聯合撲火救援指揮部
(3)發生重大以上火災或可能釀成特大火災及人民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威脅的火災,由指揮長或副指揮長委派其他成員帶領森林防火指揮部人員及派出所有關部門人員迅速趕赴現場,處理火災事故。
五、火災查處和善后處理
發生一般火災,由社區同所在街道辦進行處理,發生重特大火災,要組織派出所、紀檢、林業部門成立職合工作組,督促和幫助火災發生地及時查明火因,對肇事者、相關責任人和有關部門要依法及時作出處理,處理結果及進上報。
六、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的表彰獎勵,要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相關規定執行;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司法法部門依法審理;對火災事故負有行政領導責任的追究,依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及相關規定執行。
公園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3
一、指導思想
通過學習、培訓森林防火工作的有關知識及法律法規,使全校師生掌握森林防火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業務技能,提高學校領導及師生的森林防火思想和業務素質,提高學校安全管理水平,確保減少我校森林火災的發生。
二、培訓組織機構
組長:盧春雷副組長:王建國金怡成員:余友耀陳偉虎良勤王輝
三、培訓對象
全校全體教師,重點是各班主任及相關任課教師,本次參加培訓的`全體教師,有義務和有必要向全校學生負責宣傳工作。
四、培訓時間
培訓時間:20xx年12月25日14:30——17:30(星期六)
五、培訓地點:
xx小學會議室
六、具體培訓議程:(主持人:盧春雷)
1、我校校長小雷作重要講話;
2、我校分管安全副校長小國講話;
3、我校小耀作森林防火業務培訓;
4、我校小偉作森林防火業務培訓;
七、其他事項安排
參加培訓的全體教師,培訓后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完成對學生的宣傳和教育工作,并做好相關培訓心得和資料的收集整理。
公園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4
1 總則
1.1 目的
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科學撲救、以人為本、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建立健全高森林火險預警響應及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機制,規范處置行為,提高處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處置行動,最大程度減少森林火災及其造成的損失,避免人員傷亡事故,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和林區安定穩定。
1.2 依據
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條例》、《福建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福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福州市行政區域內出現高森林火險天氣和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工作。
1.4 工作原則
森林火災處置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堅持統一領導、軍地聯動,分級負責、屬地為主,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的原則。森林火災發生后,火災發生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或處置辦法開展處置工作。市級人民政府是應對本行政區域重大以上森林火災的主體,省政府根據森林火災應對工作需要,給予必要的協調和支持。
2 森林防火組織指揮體系
2.1 森林防火指揮機構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監督管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其辦公室設在市林業局,承擔指揮部日常工作。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詳見附件1。
縣級人民政府設立的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本行政區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其辦事機構設在同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承擔日常工作。
有森林防火任務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設立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本轄區內森林防火日常工作。
2.2 火災現場指揮
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當地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指揮。跨縣界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縣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分別指揮,市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協調、指導;跨福州市界的森林火災,界內的火災撲救工作,由火災所在縣級或福州市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指揮,省森林防火指揮部協調、指導。
火災發生地的縣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應根據需要,在森林火災現場成立前線指揮部。參加火災撲救的單位和個人要服從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武警森林部隊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接受火災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協調、指導。執行跨縣(市、區)森林火災撲救任務的,應當接受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執行跨福州市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的,接受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啟動相鄰市森林防火應急聯動機制。
軍隊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依照《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2.3 專家組
根據需要設立專家組,對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提供政策、技術咨詢與建議。
3 高森林火險預警
3.1 預警分級
3.1.1 森林火險等級
森林火險等級是森林火災發生的可能性和蔓延難易程度的一種重要度量指標。森林火險等級劃分五個等級,其中三級、四級、五級為高森林火險等級,五級為最高級別。
五級:極度危險,極易燃燒,極易蔓延;
四級:高度危險,容易燃燒,容易蔓延;
三級:中度危險,較易燃燒,較易蔓延;
二級:低度危險,難以燃燒,難以蔓延;
一級:沒有危險,不能燃燒,不能蔓延。
3.1.2 森林火險預警級別
根據森林火險等級和發生火災的風險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森林火險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其中紅色、橙色、黃色為高森林火險預警級別,紅色最高級別。
高森林火險紅色預警:
紅色預警表示在未來24小時內,天氣條件將導致林內可燃物極易點燃,林火極易迅猛蔓延,撲救難度極大,且可能形成森林火災暴發性發生,大面積蔓延,具有極度危險性。
高森林火險橙色預警:
橙色預警表示在未來24小時內,天氣條件將導致林內可燃物容易點燃,易形成強烈火勢,快速蔓延,且可能造成局部森林火災持續發生,并形成較大范圍的蔓延,具有高度危險性。
高森林火險黃色預警:
黃色預警表示在未來24小時內,天氣條件將導致林內可燃物較易點燃,林火較易蔓延,具有中度危險性。
3.2 預警發布
林業主管部門和氣象主管部門應加強聯系,共同制作森林火險預警信息,并通過預警信息發布平臺或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等渠道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公眾發布。
進入森林防火期,市氣象主管部門適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提供各縣(市、區)森林火險等級等氣象信息,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氣象部門提供的氣象信息和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發布的森林火險預警信息,向所屬縣(市、區)發布森林火險信息;縣(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上級提供的火險信息和本級氣象主管部門提供的氣象信息,結合本區域氣溫、濕度、風力、降水量、可燃物狀況等因子,向所屬鄉(鎮、街)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經營單位、個人以及公眾發布森林火險信息并提出應對工作措施。必要時,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直接向縣(市、區)發布預警信息,并提出應對工作要求。市、縣氣象主管部門在向社會發布天氣預報時,應預報森林火險氣象等級,提醒公眾注意森林防火。
3.3 預警響應
3.3.1 黃色預警響應
3.3.1.1 啟動條件
(1)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3天晴天,氣象部門預報未來3天連續出現3級以上高森林火險氣象等級,且后期未來幾天氣象部門預報將無有效降水。
(2)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晴天,當日氣溫高于20℃、氣溫日較差在7~15℃、空氣最小相對濕度在75%~60%、風力在3級以上,氣象部門預報未來幾天將無有效降水。
(3)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晴天,氣象部門預報未來3天內仍為晴天,同時,未來3天內有重大節日或活動,將使進山入林人員陡增。
(4)其它需要啟動黃色預警應急響應狀況。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啟動黃色預警應急響應。
3.3.1.2 響應措施
(1)縣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立即將黃色預警信息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并及時傳達到所屬基層鄉鎮、場(所、站)及指揮部成員單位。
(2)組織指揮部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適時開展森林火災隱患排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3)嚴格野外生產性用火的審批管理,確保安全用火。組織基層護林人員加強對野外違章用火的查禁,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縣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應有一名副指揮長在位,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應加強24小時值班,隨時掌握轄區內火災防控情況,及時處置各類情況。
(5)組織各級森林消防隊伍加強戒備,切實做好撲救火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3.3.2 橙色預警響應
3.3.2.1 啟動條件
(1)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3天晴天,氣象部門預報未來3天將連續出現4級以上高森林火險氣象等級。
(2)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晴天,或已啟動黃色預警應急響應,氣象部門預報未來5天以上將連續出現3級以上高森林火險氣象等級。
(3)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晴天,當日氣溫高于20℃、氣溫日較差在15~20℃、空氣最小相對濕度在60%~55%、風力在3級以上,且氣象部門預報未來幾天將無有效降水。
(4)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晴天,或已啟動黃色預警應急響應,氣象部門預報未來3天內仍為晴天且氣溫高、空氣干燥,同時,未來3天內有重大節日或活動,將使進山入林人員陡增。
(5)其它需要啟動橙色預警應急響應狀況。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啟動橙色預警應急響應。
3.3.2.2 響應措施
在黃色預警應急響應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應急措施:
(1)迅速將橙色預警信息通過報刊刊載、電視臺滾動播出、林業局網站發布。
(2)市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縣級人民政府應及時發布禁止林區野外用火命令。
(3)市、縣林業主管部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人與有森林防火任務的鄉(鎮、街道)黨政主要領導中1人不得離開本轄區,進入森林防火工作狀態。
(4)各級人民政府應當迅速部署當前森林防火工作,組織工作組深入重點區域督查,確保各項防范措施的落實。
(5)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應全員進入戒備狀態,加強24小時值班和火情調度,加強各級防火值班督查,及時收集報告本地區防范動態。
(6)氣象部門要加強對森林火險天氣及趨勢的研判,及時向森林防火指揮機構通報火險天氣情況。
(7)嚴格控制野外用火活動,組織基層護林員和瞭望臺(哨)的瞭望員到崗,加強野外火源巡查、監測。
(8)組織林區各類基層護林防火組織和有關防火責任單位,深入一線,進村入戶全面開展各項防火宣傳和加強火源管理。
(9)組織所屬森林消防隊伍進入戒備狀態。縣、鄉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應集結待命,進一步落實撲火通訊、車輛、機具設備的準備到位。
3.3.3 紅色預警響應
3.3.3.1 啟動條件
(1)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3天晴天,氣象部門預報未來3天將連續出現5級高森林火險氣象等級。
(2)森林防火期內,已啟動黃色或橙色預警應急響應,氣象部門預報未來5天將連續出現4級以上高森林火險氣象等級。
(3)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晴天,當日氣溫高于20℃、氣溫日較差在20℃以上、空氣最小相對濕度在55%以下、風力在3級以上,且氣象部門預報未來幾天將無有效降水。
(4)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晴天,且已啟動黃色或橙色預警應急響應,氣象部門預報未來2天內仍為晴天且氣溫高、晝夜溫差大、空氣干燥,同時,未來2天內有重大節日或活動,將使進山入林人員陡增。
(5)其它需要啟動紅色預警應急響應狀況。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啟動紅色預警應急響應。
3.3.3.2 響應措施
在橙色預警應急響應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應急措施:
(1)通過各種渠道廣泛將紅色預警信息向社會發布,并組織人員進村入戶宣傳。
(2)市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縣(市、區)人民政府立即發布禁火令,嚴禁林區一切野外用火。
(3)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進入應急工作狀態,實行每日零火情報告和高火險天氣發布制度。
(4)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立即組織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全體會議,分析轄區森林火險形勢,研究制定防控措施。
(5)組織動員基層鄉鎮、林業站、森林公安和護林員,全面查禁林區野外用火行為;組織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深入包片責任區督查,抓好各項防撲火措施的落實。
(6)基層護林組織及護林員全員到崗,加強野外火源巡查和林火監測,及時掌握火情和消除火災隱患。
(7)各級森林消防隊伍進入臨戰狀態,縣、鄉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應集中食宿集結待命,村級群眾森林消防隊伍和應急森林消防隊伍嚴陣以待,全面落實應急救援力量和各類物資,及時果斷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各級人民政府積極協調當地駐軍(警)部隊,做好防撲火工作準備。
3.4 預警響應后期處置
3.4.1 預警響應結束
由啟動預警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結束響應。
3.4.2 預警工作總結
預警響應結束后,各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并由各縣(市)區匯總情況后書面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
3.4.3 獎勵和處罰
預警響應工作情況列入年度森林防火責任書執行情況考核內容。
對在高森林火險期各項響應工作落實、措施有力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肯定和表揚;
對違反有關規定或工作不力造成嚴重損失的,依法依規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4、森林火災
森林火災是失去人為控制,在林地內自由蔓延和擴展,對森林、森林生態系統和人類帶來一定危害和損失的林火行為,是一種突發性強、破壞性大、處置救助較為困難的自然災害。
4.1 森林火災等級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和傷亡人數,森林火災分為一般森林火災、較大森林火災、重大森林火災和特別重大森林火災。
⑴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⑵較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⑶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⑷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
4.2 森林火災信息報告
嚴格按照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國家林業局《森林火災信息報送處置暫行規定》(國森防〔20__〕6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突發事件信息速報機制的通知》(閩政辦〔20__〕80號)要求,實行“有火必報”和“報撲同步”制度,及時、準確、規范報告森林火災信息,及時通報火災受威脅地區有關單位和相鄰行政區域森林防火指揮機構。
森林火災信息報告內容包括火災發生的地點(包括經、緯度)、起火時間、起火原因、組織撲救情況(出動的撲火隊伍與人數、現場指揮員姓名職務等)、火場適時情況(火線、火點、火焰及火場天氣、林地植被、地型地貌等)、損失情況(火場面積、受害森林面積、人員傷亡情況等)以及火場附近是否有軍事等重要設施、村莊、施工點、風景區或自然保護區等等。
對以下森林火災信息,應立即逐級上報情況,緊急情況下也可越級上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接到報告后,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必要時向毗鄰的市、縣(區)通報并及時通報市內各相關單位和部門:
(1)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
(3)威脅居民區或軍事等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4)市際交界地區發生危險性大的森林火災;
(5)發生在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等重點區域或部位的森林火災或距離以上區域5公里內的森林火災;
(6)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7)需要省、市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8)其他需要報告的森林火災。
5 森林火災應急響應
5.1 分級響應
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調整撲火組織指揮機構和力量。火災發生后,村(居)組織和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以及縣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應第一時間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初判發生一般森林火災,村(居)組織和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把火災撲滅在初始狀態;初判發生較大森林火災,縣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響應,組織指揮火災撲救;初判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分別由市級、省級森林防火指揮機負責指揮;必要時,可對響應層級進行調整。
5.2 響應措施
森林火災發生后,各級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以下措施:
5.2.1 火災安全撲救
立即組織森林消防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實施科學組織指揮、重兵撲救和安全高效的策略,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始階段。
火災發生后,火災所在村(居)主任或支部書記立即召集調遣并指揮村(居)群眾森林消防隊伍,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撲打初發火,實現打早打小的目的,同時防止群眾無序、無組織撲火。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接到火災報告后,應立即集結鄉級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和群眾森林消防隊伍,迅速趕赴現場施救,并迅速弄清火場火勢和火場基本情況,立即報告縣級森林防火指揮部。
縣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接到報告后,要緊急收集火場火情信息,及時集結縣級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實施重兵撲救,快速、安全、有效撲滅火災。根據火場態勢和撲救需要,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申請武警福州森林大隊實施增援行動。必要時,組織協調當地解放軍、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公安消防部隊等救援力量參與撲救。不得動員或組織老弱病殘人員、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森林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撲救工作。對發生在縣、市和臨近自然保護區邊界、重大火險區域等重要區域的火災,應立即向有關領導、上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以及相關單位和部門報告,以便統一協調組織撲救力量。各撲火力量在前線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下,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
在實施火災撲救過程中,要以人為本、安全撲救,嚴防人員傷亡事故發生。
5.2.2 領導靠前指揮
各級領導要迅速到達火場,靠前指揮滅火工作。
火災發生后,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包村(居)領導、分管和主要領導立即到場組織指揮撲救;明火持續2小時尚未撲滅的,區政府領導到場指揮撲救;明火持續6小時尚未撲滅的,縣(市)政府領導、區政府主要領導到場指揮撲救;明火持續12小時尚未撲滅的,縣(市)政府主要領導到場指揮撲救,市林業局領導立即趕赴現場指導撲救;明火持續15小時尚未撲滅的,市林業局主要領導立即趕赴現場指導指揮撲救;明火持續18小時尚未撲滅的,或火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傷的,或森林受害面積達100公頃以上的,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以及大面積生態公益林內發生森林火災5小時未撲滅的,市政府分管領導到場指揮撲救;火災延燒40小時尚未撲滅的,或火災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重傷的,或森林受害面積達200公頃以上的,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以及大面積生態公益林內發生森林火災10小時未撲滅的,市政府主要領導到場指揮。
使用武警森林部隊或當地駐軍(警)部隊滅火的,縣級領導要到場指揮。
全市境內同時發生兩起及以上明火持續6小時尚未撲滅的森林火災,市林業主管部門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要在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協調指揮;24小時內全市發生10起以上或某縣域發生5起以上森林火災且大部份未撲滅的,市政府分管領導要在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協調指揮;24小時內全市發生20起以上或某縣域發生10起以上森林火災且大部份未撲滅的,市政府主要領導要在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協調指揮。
5.2.3 轉移安置人員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群眾安置工作,確保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必要醫療保障。
5.2.4 救治傷員
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視情派出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成立臨時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和傷員后送。
5.2.5 善后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
5.2.6 保護重要目標
當軍事設施、核設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輸油氣管道等重要目標物和重大危險源受到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專業隊伍,通過開設隔離帶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脅,確保目標安全。
5.2.7 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火災受影響區域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行為。在重要場所加強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穩定。
5.2.8 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撲滅后,組織撲火人員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并留足人員看守火場。經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5.2.9 發布信息
通過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和專業網站、官方微博等多種方式、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發布內容包括起火時間、火災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情況等。
5.2.10 應急結束
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5.3 市級層面應對工作
森林火災發生后,根據火災嚴重程度、火場發展態勢和當地撲救情況,市級層面應對工作設定IV級、Ⅲ級、Ⅱ級、Ⅰ級四個響應等級。Ⅰ級為最高等級。
5.3.1 IV級響應
5.3.1.1 啟動條件
(1)明火持續12小時尚未撲滅且火勢仍未被有效控制的;
(2)發生1人死亡或5人以下重傷且明火尚未撲滅的;
(3)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8小時尚未撲滅明火或火場邊緣距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或大面積生態公益林區5公里且火勢有進一步擴大危險的;
(4)同時發生3起以上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啟動IV級響應。
5.3.1.2 響應措施
(1)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進入應急狀態,及時調度火情信息,研判火情發展態勢,督促事發地政府做好火災撲救工作。
(2)市林業局領導帶領工作組趕赴火場,加強對火災撲救工作的指導。
(3)根據需要調動武警福州森林大隊進行支援。
(4)視情發布高森林火險預警信息。
5.3.2 Ⅲ級響應
5.3.2.1 啟動條件
(1)明火持續15小時尚未撲滅且撲救較困難的;
(2)發生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且明火尚未撲滅的;
(3)初判受害森林面積達到1000畝以上的;
(4)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或火場邊緣距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或大面積生態公益林區3公里且火勢有進一步擴大危險的;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啟動Ⅲ級響應。
5.3.2.2 響應措施
(1)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調度了解森林火災最新情況,研究火災撲救措施;
(2)市林業局主要領導帶領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3)向有關部門及駐軍通報火險形勢,組織協調軍警地撲火力量參加火災撲救。
(4)武警福州森林大隊參加火災撲救并做好后續增援工作。
(5)市氣象局提供天氣預報和天氣實況服務,做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準備。
(6)根據需要請求省森林防火指揮部支援。
5.3.3 Ⅱ級響應
5.3.3.1 啟動條件
(1)火災延燒18小時尚未撲滅且火勢有進一步擴大危險的;
(2)火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重傷的;
(3)初判受害森林面積達100公頃以上且火勢仍未有效控制的;
(4)24小時內全市發生10起以上或某縣域發生5起以上森林火災且大部份未撲滅的;
(5)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或大面積生態公益林內發生森林火災,5小時火勢仍未有效控制的。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5.3.3.2 響應措施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應急措施:
(1)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有關成員單位開展火情會商,分析火險形勢,研究撲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2)市政府分管領導帶領有關部門和專家組成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3)組織調動武警福州森林大隊、地方森林消防隊、解放軍、武警內衛和公安消防部隊等力量參加火災撲救。
(4)根據需要向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請求調派武警福建省森林總隊跨區域支援和調派森林航空消防飛機參加撲救。
(5)配合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6)根據火場氣象條件,指導督促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7)做好撲火物資調撥、衛生應急隊伍增援等工作,督促各項保障措施的落實。
(8)協調媒體加強撲火救災宣傳報道。
5.3.4 Ⅰ級響應
5.3.4.1 啟動條件
(1)火災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重傷;
(2)森林受害面積達200公頃以上且火勢仍未有效控制的;
(3)火災延燒40小時尚未撲滅且火勢有進一步擴大危險的;
(4)24小時內全市發生20起以上或某縣域發生10起以上森林火災且大部份未撲滅的;
(5)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或大面積生態公益林內發生森林火災,10小時火勢仍未有效控制的。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啟動I級響應。
5.3.4.2 響應措施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設立火災撲救、人員轉移、應急保障、宣傳報道、社會穩定等工作組(各工作組組成及職責分工見附件2),組織實施以下應急措施:
(1)市政府組織召開森林防火工作緊急會議,會商火情,分析火險形勢,研究撲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2)市政府主要領導帶領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3)在省或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工作組指導下制定并組織實施森林火災撲救方案,落實相應工作。
(4)根據實際需要,增調解放軍、武警、公安、專業森林消防隊及民兵、預備役部隊等跨區域參加火災撲救工作;請求增調航空消防飛機等撲火裝備及物資支援火災撲救工作;
(5)請求省安排生活救助物資以及撲火物資、機具支援火災撲救工作,增派衛生應急隊伍做好傷員救治,協調轉移受威脅群眾。
(6)組織搶修通信、電力、交通等基礎設施,保障應急通信、電力及救援人員和物資交通運輸暢通。
(7)加強重要目標物和重大危險源的保護,防范次生災害。
(8)進一步加強氣象服務,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9)及時提供森林火災信息,收集分析輿情,協調指導森林火災撲救宣傳報道及輿論引導工作。
(10)決定森林火災撲救其他重大事項。
6 后期處置
6.1 火災評估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積和蓄積、人員傷亡、其他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和評估,向當地人民政府提出調查報告;當地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調查報告,確定森林火災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6.2 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后,火災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應認真總結原因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應及時向市人民政府上報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處置情況總結報告。
6.3 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高森林火險預警響應和撲救森林火災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可以由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撲救森林火災中犧牲的人員撫恤和須追認烈士的,依據國家相關規定,由地方民政部門和部隊系統辦理。
違反《森林防火條例》和《福建省森林防火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當地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火災評估為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或發生人員死亡的,當地林業主管部門應即時提請當地檢察機關提前介入。
7 綜合保障
7.1 隊伍保障
7.1.1 護林員隊伍保障
森林、林木、林地的經營單位(個人)以及農村集體所有的森林、林木、林地應配備護林員巡護森林,宣傳森林防火工作,管理野外用火,及時報告火情并參與組織撲救,協助有關部門調查森林火災案件。
7.1.2 撲火隊伍保障
(1)專業武裝力量森林消防隊:由武警福州森林大隊組成,主要擔負福州境內森林火災預防、撲救和其它森林資源保護任務。武警福州森林大隊實行武警部隊和林業主管部門雙重領導體制,由武警福建省森林總隊對其軍事、政治、后勤工作實施統一領導,市林業主管部門負責其業務工作。平時,部隊開展專業訓練,組織戰法研究,加強滅火裝備建設,打牢遂行任務能力基礎。防火期,部隊根據福州森林火險等級及時轉換戰備等級,做好快速滅火、連續滅火和增援滅火準備。
(2)地方專業森林消防隊:以森林火災預防、撲救為主,有較為完善的硬件設施和撲火機具裝備,人員相對固定,有穩定的經費,防火期集中食宿、準軍事化管理,組織嚴密、訓練有素、管理規范、裝備齊全、反應快速,接到撲火任務后能在10分鐘內集結,且出勤率不低于90%。
地方專業森林消防隊伍以縣級單位進行建設。有森林防火任務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根據林地面積、火險等級組建不同規模的專業森林消防隊伍,詳見附件3。
(3)地方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以森林火災撲救為主,預防為輔。每年進行一定時間的專業訓練、有組織、有保障,人員相對集中,具有較好的撲火技能、裝備。在防火高火險期集中食宿,準軍事化管理。接到撲火任務后能在30分鐘內完成集結,且出勤率不低于80%。
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以鄉(鎮)級單位進行建設。每個有森林防火任務的鄉(鎮、街),必須根據林地面積和所處縣級火險區等級以及當地森林防火的實際需要,組建15—30人的半專業森林消防隊。
(4)應急森林消防隊:主要由解放軍、武警(森林武警除外)、預備役部隊、公安民警等組成,參加當地森林火災應急處置。經過必要的撲火技能訓練和安全知識培訓,具有較強的森林火災撲救能力。接到撲火任務后,能按預案快速出動。
應急森林消防隊伍分市、縣分級建設。福州市人民政府組建100人以上的應急森林消防隊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組建不少于200人的應急森林消防隊伍。
(5)群眾森林消防隊: 以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以 及林區村(居)民中的青壯年為主,配備一定數量的撲火裝備,經過森林防撲火業務知識培訓,主要承擔初始森林火災撲救、火場向導、運送撲火物資、提供后勤服務、參與清理和看守火場等任務。
群眾森林消防隊伍由鄉、村分別建設。有森林防火任務的鄉應根據當地防撲火需要,組建15人左右以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為主體的群眾森林消防隊;有森林防火任務的行政村必須組建1支10—20人以當地青壯勞力為主體的群眾森林消防隊。
7.2 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應急通信保障體系,配備與撲火需要相適應的通信設備,通信保障部門應保障在緊急狀態下撲救森林火災時的通信暢通。林業、氣象等部門及時提供天氣形勢分析數據、衛星林火監測云圖、火場實況圖片圖像、電子地圖及火情調度等信息,為撲火指揮提供輔助決策支持。
7.3 給養保障
應急食品、藥品及其它后勤物資,由火災發生地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協調提供保障。
7.4 撲火物資保障
日常地方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每隊至少配有風力(水)滅火機10臺、滅火水槍10支、油鋸2臺、點火器2個、組合工具10套以及其他滅火設備,保證人手有一件撲火機具。群眾森林消防隊員應配備阻燃服裝、作訓服、防扎鞋、阻燃手套等以及必要的撲火和清理火場的工具。
7.5 儲備物資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建設,儲備撲火機具、防護裝備和通信器材等物資,用于撲火需要。主要物資儲備標準見附件4。
7.6 資金保障
鄉鎮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防火宣傳、護林員工資、撲火隊員工資、撲火物資儲備等費用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森林防火所需支出。
根據《福州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相關條款規定,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所需要資金,列入各級政府年度財政預算,由公共財政應急準備資金支出。
8 附則
8.1 市界森林火災
當發生福州市界外火燒入或市內火燒出情況時,遵循聯防原則,實事求是報告火情信息,安全撲滅界內火,積極支援撲救界外火。
8.2 以上、以內、以下的含義
本預案所稱以上、以內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8.3 預案管理與更新
預案實施后,市林業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進行評估和修訂。縣級人民政府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鄉級制定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辦法。
8.4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林業局負責解釋。
8.5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公園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5
為應對學校突發火災事故,及時、有序、高效地做出相應處理,保證全校師生的人身生命安全,最大限度減少學校的損失和負面影響,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社會的穩定,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項預案。
一、堅持“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救治”原則
1.早預防。要求學校全體師生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始終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學校的各項教育教學活動及后勤服務工作,堅持依法辦學,規范操作,及時排查和消除學校周邊的.各種森林火災隱患。
2.早發現。落實責任到人,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上報,采取相應整改措施。
3.早報告。要求嚴格執行森林火災安全制度,定期自查,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4.早救治早隔離。要求執行誰發現誰首先受理的制度,發現森林火災事故,立即組織人員疏散,撥打火警電話,控制局面,最大努力阻止火災的進一步發展;發現傷情或病情,立即組織人員送醫院救治。
二、組織機構
機構設置:
組長:(總指揮)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當火災發生時,如有受傷和被困人員,應協助滅火組和森林火災人員采取救助措施,及時現場救護或移交120急救中心。
三、應急處理措施
1.滅火組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滅火器趕到現場進行撲救。
2.通訊聯絡組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森林火災中心(電話119),報告內容包括:學校名稱、詳細地址、聯系電話、報警人及現場火情。
3.聯絡組在向學校、中心校領導報告同時,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
4.疏散組組織師生迅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區域,不得組織學生搶險,教師撲救要在確保人員安全的情況下進行。
5.救護組第一時間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切掉火區電源,帶上滅火器材和使用消防設施進行初期滅火,搶救學校財產,盡可能使學校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原則是“先救人,后救物”。
6.領導小組成員,對校園起火原因及財產損失情況進行細致的調查,記錄在案,寫出書面報告向上級部門匯報。
四、相關責任
1.領導小組組長不在的情況,應由副組長(或現場最高行政職務)任現場總指揮。
2.相關人員不在場,由現場總指揮臨時指派。火災事故處理小組成員在事故處理時必須各盡其責,不得推諉、扯皮;危急情況下,可自行處理后再報告。
3.學校其他教職工在火災事故發生時,都負有緊急通知、匯報、參與搶救和做好穩定工作的職責。對于不盡責,尤其是玩忽職守的有關人員,必須予以嚴肅處理。
4.凡接到重特大火災事件緊急報告后,行動遲緩、措施不力,致使事故蔓延、擴大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5.接報處理。接到重特大火災事件報告后,接報者應詳細記錄報告者的姓名、聯系方式及火災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基本情況、現狀及趨勢等內容,必要時復述一遍。并迅速將火災事件記錄的內容向校長匯報,同時按有關規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6.現場保護。事件發生后,現場教職工在迅速組織搶險救護工作的同時,要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防止與重特大火災事故有關的殘骸、物品、文件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拍照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的痕跡、物證等。
7.報告內容:火災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事故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區已采
公園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6
為進一步提高我鎮森林防火工作的綜合能力,確保全鎮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文件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xx省森林條例》、《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國家林業局撲救森林火災前線之火部工作規范》、結合我鎮防火工作的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深入貫徹落實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以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為重點”的林業發展基本思路,及建設“萬畝油茶、萬畝果業基地”的總目標,切實有效地保護森林資源,維護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堅決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確保全鎮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確保不發生大的森林火災。
二、目標要求
通過全鎮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層層落實責任,積極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達到全鎮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切實有效地維護森林資源的安全。
三、職責任務
指揮部:負責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撲救森林火災的重大措施和指導意見,解決撲火救災中的重大問題;根據撲火需要,指揮調動撲火力量、物資和裝備;指導發生森林火災的村委會完成撲火救災任務。
防火辦主要職責:
1、及時掌握全鎮有關災情;
2、督促協調檢查各村、各單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3、貫徹執行鎮主要領導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關于防火的各項工作決策;
4、負責處理各有關防火的日常工作;
5、加強值班。
防火辦設于林業站,電話號碼為
火場指揮組織職責:組織實施火情處置方案;下達指令或分配任務;向火場指揮員或撲火隊下達指令;收集火場撲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動態,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宣傳報道組職責:負責指揮部新聞發布的各項工作。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森林火災宣傳報道的規定,統一發布火情信息,對撲火救災的情況進行報道,協調新聞單位采訪報道的具體事宜。
治安保衛組職責:維護火災區社會治安、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交通次序;負責災區首腦機關、機要部門、金融部門及救災物資等的安全;負責火災撲救和預防。
后勤保障組職責:聯系組織供應撲火救災的物資,協調撲火力量和撲火物資的快速運輸;做好災情調查和統計工作;做好死難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殘人員的安置。
撲救組職責:負責火場情況調度,協調組織撲火力量,落實具體的撲救措施,負責召集各有林村護林員當向導;召集各撲火隊伍報到,登記撲火隊伍單位、人數、報到和上山時間,明確上山線路。
醫療救助組職責:負責做好火災區受傷群眾的醫療衛生工作,負責搶救傷員和預防災后各種疾病的傳播。
財務管理組職責:籌集、統一管理救災經費,負責提出并經黨委、政府批準后向縣、市政府申請救災經費;負責災區群眾的財物管理。
四、強化宣傳,落實責任
1、廣泛深入開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岳陽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令》和進山作業、游玩有關規定的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禁火區和進山路口均設立固定的宣傳警示牌,并在山場顯眼位置刷寫宣傳標語,增強進山人員防火意識。各村要采取張貼公告、書寫標語、召開戶主會、印發給農戶的一封信、鳴金敲鑼等形式,各學校要利用主題班會,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課,給學生家長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認真切實加大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識。
2、全面實行進山許可證制度。各村要利用“剎人情歪風,治婚喪陋習”制訂好的村規民約,提倡禁止燃放煙花鞭炮,特別是春節、清明期間禁止攜炮上山從事祭祀活動,進一步明確帶火源進山、野外違章用火和無辦理許可證進山的處罰規定,加強火源管制。
3、落實村兩委干部和護林員“五包、五清”制度,護林員要嚴格執行巡山制度,并作好巡山記錄,對自己所管轄的山場要實行常年性全天候路口辦證和巡山執勤。村兩委要切實擔負起森林防火的責任,對所包山頭、責任范圍要加強督查,消除隱患。
4、層層落實責任,上下聯動,齊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鎮政府每年都要與各村、護林員及村與戶層層簽訂森林防火責任狀,進一步明確責任,分級負責,各自抓好自己管轄行政區域內的森林防火工作。
5、嚴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絕森林火災隱患。森林防火期內嚴禁下列用火:禁山煉山;禁止在山上燒因災受損的斷木枯枝;禁止燒荒、燒田埂草、草木灰;嚴禁在林內和林緣地帶吸煙、野炊、上墳燒紙或其它祭祀用火;嚴禁毀林燒木炭;嚴禁小孩在林區內玩火。
五、撲救程序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森林火災必須立即撲救并向所在村或鎮區森林防火機構報告。
2、鎮、村接到火情報告后,必須迅速啟動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緊急會議,研究制定撲救方案。下達撲火救災各項指令,發出組織撲救森林火災緊急通知,調遣撲火隊伍進行撲救,撲救組第一梯隊人員要在半小時內趕赴現場撲救。
3、撲救組隨時向指揮部報告火場火情情況,凡延燒半小時仍未撲滅的,指揮部根據火情動態,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請增援。
4、后勤保障組要在撲救組第一梯隊出發后兩小時內,要把水與干糧送到火場。
5、山火未徹底撲滅,撲火人員不得撤離現場,要落實好火災現場看守清理制度,撤退命令由現場指揮部下達。明火徹底撲滅后,應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災發生的村負責留足力量繼續觀察,直到確保不復燃為止。
六、注意事項
1、堅持“三不打、三嚴禁、一報備”制度。即“三不打”︰進入夜間對火場原則上圍而不打,組織人員開設防火路;撲打火頭原則上不動用群眾,而應組織專業隊伍突擊撲打;在危險的地形條件或火情環境下,原則不動用大兵團撲火,而應組織若干精干的專業分隊實施突擊。“兩嚴禁”︰嚴禁組織婦女、兒童和老人上山打火;嚴禁指派無撲火經驗的干部,尤其是鄉鎮干部到一線火場指揮打火、嚴禁派無組織的村級撲火隊伍上山參與森林火災的撲滅工作。“一報備”︰火場清理和守護實行指揮員姓名報市政府備案制,嚴格責任,嚴防火場死灰復燃。
2、撲火隊伍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既要以隊伍單位相對集中,又要以組為單位分散撲打,不準離組脫隊,單人行動,若發現險情,要及時向隊長報告。
3、遇到撲火隊員受傷,要迅速撤離火場搶救,及時與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聯系救助。
4、發現撲火隊員丟失,要以組為單位馬上組織搜尋,并及時向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報告。
5、后勤組在運送救援物資到達火場應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則,確保每位撲火隊員都能及時拿到救援物資。
七、撲火器具的儲備
各村應儲備風力滅火機、拖把、砍柴刀、滅火鞭、手電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證撲火設備完好,隨時添加,隨時動用。
八、災后事宜
1、災后報告︰森林火災發生后二天內所在村應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做出書面報告,說明起火原因、地點、組織撲救、損失情況、檢查隱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處︰案件查處工作由鎮林業站配合縣林業公安分局處理,所在村要保護好現場,并協助做好調查取證工作,盡快破案查處。
3、撲滅經費︰撲火人員誤工補貼以及撲火期間的其它費用,由火災肇事者或所在村(單位)承擔。
4、獎懲辦法︰災后負傷的救火人員以及因火災給災民生產生活造成損失的,由所轄村給予妥善處理;對撲火有功人員,由鎮黨委、政府予以表彰;對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機關給予法律及經濟處罰;對玩忽職守者,根據法律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予以處罰。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公園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7
一、主題
“迎接,防火保平安”
二、總體目標
森林防火宣傳活動形式多樣、突出主題。努力營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責”的濃厚氛圍,全面提高社會公眾的森林防火意識,最大限度減少森林火災的'發生,為了維護我街道森林資源安全和建設生態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時間
20xx年10月10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四、工作措施
(一)充分利用多媒體宣傳森林防火。
1、各社區應著力開展森林防火知識宣傳。及時刊登禁火通告,大力宣傳以法治火的重要性,違章用火引起森林火災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2、開展“迎接,防火保平安”的森林防火專題宣傳活動。通過制作“森林防火,人人有責”為主題的微信宣傳幻燈片,并在微信公眾號等媒體、社交軟件上進行廣泛宣傳。
(二)切實做好野外火源管理宣傳。
當前,隨著秋冬兩季到來,天氣干燥,森林防火形勢變得嚴峻,為抑制森林火情發生,確保森林防火工作有序開展,針對野外用火大量增多和林內可燃物成倍增長的實際,各社區要在重要進山入口設置警示牌和懸掛標語,著力宣傳野外安全用火規定;大力宣傳森林防火禁火通告,引導群眾禁止在山腳田邊燒秸稈堆積肥;廣泛宣傳進入林區嚴禁野外用火,讓廣大群眾自覺遵守林區用火規定,切實消除火災隱患。
(三)深入基層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工作。
1、各社區要積極組織各社區老人會、護林員及治安巡邏隊員開展森林防火宣傳,盡量將禁火通告等森林防火宣傳材料分發到家家戶戶;要充分利用農村廣播、村宣傳欄,在宣傳月期間,開展一期以“秋冬季森林防火”為主題的宣傳活動。
2、開展森林防火宣講活動。社區老年會,組織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流動宣講隊,以專題學習、授課講解以案釋法等形式宣講森林防火知識,提高老人等重點人員的森林防火意識。
(四)開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活動。
各社區抓好森林防火宣傳工作。以“迎接,防火保平安”為主題組織專題森林防火宣傳活動進社區,入農戶,訪企業;在森林防火危險地段設置固定森林防火宣傳牌,在各林區主要進山路口、旅游景區等人口密集區域掛設森林防火標語、橫幅。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各社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不僅要把秋冬季森林防火宣傳活動作為20xx年森林防火一項重要工作,而且把它作為一項政治任務來抓,認真做好森林防火宣傳各項工作。
公園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8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理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X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如下防火預案: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X省森林防火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二、鎮情概述。
X鎮位于X省X縣東北X公里處,東與x鎮接壤,南與X鎮相連,西、北與x鎮毗鄰。近年來林業發展迅速,西部大開發后積極響應“再造山川秀美大西北”的號召,X鎮先后實施了“三北”四期防護林工程,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天然林保護工程等國家大型林業工程,綠化面積進一步擴大,雜林木資源豐富,樹種以刺槐、油松、楊樹為主,截止X年底,退耕還林(草)面積達X畝,天然保護林X畝。
三、森林防火期。
X鎮森林防火期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為森林防火戒嚴期。
四、森林防火指揮系統。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健全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范體系、信息報送體系、科學決策體系、應急處置體系。
2、以人為本,安全防范。發生深林火災按照行政區域管轄范圍和相關職能,由X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指揮、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的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并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3、分級響應,分級負責。根據森林火災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廣,影響范圍大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
4、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情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領導和指揮體系,強化應急回應的'機制,確保森林火災“打早、打小、打了”。
(二)森林防火組織機構。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森林防火辦公室設在鎮經濟綜合服務站,由X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防火信息的接受,對防火信息按上級要求做到及時通知、傳達、記錄。對發生的火情、火災報警情況做好詳細記錄,并在第一時間通知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
五、森林火災預防。
(一)加強隊伍建設。
1、護林隊伍建設。X鎮生態護林員負責轄區內的日常看護、巡查工作,各村在森林防火戒嚴期,要對重點林區野外用火專職進行看護。
2、撲火專業隊建設。鎮政府成立由機關干部為主的30人的森林防火應急隊伍,各村也要成立(10-15)人的森林防火搶險隊。要按照要求,做到組織、機具、通訊、車輛的落實,在森林防火戒嚴期內集中管理、培訓、演練,隨時應對突發森林火災。
3、巡邏隊的建設。各村的護林隊員要做好值班巡查工作,24小時堅守崗位,對火災易發地區,要采取巡回、滾動式巡查相結合的方式。
(二)強化宣傳教育。鎮村兩級要充分利用廣播、標語、明白紙、宣傳欄、宣傳牌等形式加強宣傳、堅決杜絕上墳燒紙、燒荒、煉地等野外用火,也可采取口頭打招呼等形式,大力向群眾開展宣教,使防火意識深入人心。
(三)嚴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險隱患。
1、防火期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燒荒、煉地、焚燒枯枝雜草、野炊、上墳燒紙、燃放鞭炮等,嚴禁攜帶火種進山入林,在進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要設置防火永久性防火標志牌,對違規用火者要依法予以嚴懲,真正做到“見煙就查、見火就罰、成災就抓”。
2、嚴格監督考核機制,鎮政府將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納入全鎮工作考核內容之一,并與村主要干部領導工作掛鉤,同時要求各村對村級兩委成員和黨員、村民代表也要制定相應的獎懲措施,以此加強全鎮森林防火工作任務的落實。
3、森林防火戒嚴期內,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特別是重點林區、墳地、公路兩側等人員集中的區域和部位,要增派看護人員,增加巡邏密度,查處、杜絕一切野外用火。
4、要突出重點實施分類管理。“重點”即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人群。重點時段指:進入森林防火期,天氣持續無雨,火險等級居高不下的時段;冬至、春節、清明等節日,早上8點至晚上8點。重點區域指:田邊、路邊、山邊、果園邊、公墓區等。重點人群指:老、弱、病、殘、癡、呆和未成年人及外來乞討人員。進入防火期后,對重點時段實施重點安排,重點管理;對重點區域實行全天候巡查;對重點人群及公墓區全面摸排,建立檔案,明確監護人和村聯系人,實行鎮、村、監護人三級監管。
六、火情報告及接警程序。
1、森林防火期內各村24小時晝夜值班和巡查,發現火情必須立即向森林防火辦公室報告。
2、各護林員在巡邏、看守中發現火情必須及時報告森林防火辦公室。
3、森林防火辦公室接警時,認真填寫《火情登記簿》,內容有:報警單位、報警人、報警時間、起火地點、火情種類等。
4、值班人員接警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及值班領導報告,并按領導指示進行調度上報。
七、應急措施。
一旦發生森林火災,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要迅速組織撲火隊伍進行科學撲救,要做到集合迅速、武裝齊備、組織有序、指揮有力、撲救科學,確保人員和其他財產的安全,減少損失。
1、森林防火辦公室接到火情報告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領導小組領導報告,同時通知機關應急隊立即到機關院內集合待命。
2、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成員接到火警報告后,要立即指揮撲救工作,組織機關應急隊隊員立即趕赴火災現場,了解火情,及時向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匯報火情。
3、如一般的火情,可組織力量撲滅時,機關應急隊不編隊立即一起出發,及時趕到火場組織護林員進行撲救。
4、如火勢較大,一時無法撲滅時,機關應急隊立即趕到火場。
公園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9
為確保“元旦“春節”期間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妥善處置突發森林草原火災事故,根據《森林防火條例》、《河北省森林防火規定》、《承德市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工作方針,本著對黨和國家負責,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負責的原則,提升森林草原防火應急處置、啟動預案、信息傳遞、指令下達、兵力調動、后勤保障等撲救能力建設,使火災撲救工作科學規范、高效及時、順暢有序的進行。
二、指揮流程
1、縣防火指揮中心工作人員接到發生森林草原火災報警后,立即向防火辦領導匯報有關情況,同時通知火災發生地所在鄉鎮快速組織撲救,及時上報火場情況。
2、按照領導指示調動縣專業撲火隊或鄰近鄉鎮專業撲火隊進行撲救。
3、按領導要求及時啟動縣《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縣防火指揮中心密切關注火情,每五分鐘向防火辦主任報告一次,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時間、地點、發展狀況。
4、派出赴火場工作組,協助火災撲救前指開展撲火救災工作,負責收集火場情況及反饋、火場的通信保障、增援隊伍的聯絡、赴火場所需設備使用維護、與縣指揮中心互聯互通工作。
5、預案啟動后,縣防火辦協調各成員單位,采取行之有效的應對措施,協助火災撲救前線指揮部盡快撲滅火災。縣防火辦要掌握火場信息、協調落實撲火力量、通信保障等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協調火災發生地鄉鎮政府和縣直相關部門,落實撲救、生活、醫療等物資供應。
6、火災撲滅后,解除應急響應,下達《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和《火場移交通知書》。
7、通知有關單位看守火場。
三、組織體系
中心指揮組
組長:
成員:
前線指揮組
組長:羅奇成
成員:
職責:根據火場情況,制定撲救方案,科學調配撲火兵力、撲火物資,指揮醫療衛生、商務、公安、氣象等部門為撲救火災提供保障,下達火災撲救各項命令。
后勤保障組
成員:
職責:負責做好與撲火有關的各類后勤保障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相關人員要認真學習領會方案內容,根據自己的任務,提前做好一切準備(車輛、通信、照明、防護裝備等),做到遇有情況及時出發。
2、要熟練掌握《縣政府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處置流程,確保處置程序科學、規范、流暢。
3、一旦發生火災時,所有相關人員必須全員在崗,根據不同情況,適時派出人員前往火場組織撲救。
公園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10
為積極防范和有效處置森林火災,確保中秋節、國慶節、秋冬季期間森林防火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時間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4月1日
二、預防措施
(一)預警監測
1、認真落實森林防火值班值守工作,加大森林火險巡查力度。
2、對省、市反映的火情監測衛星熱點,及時組織實地核查,1小時內反饋市防火辦。
(二)火源管理
1、嚴格落實省森林防火總指揮部、省公安廳、省林業局《關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區野外用火的通告》,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2、從20xx年9月20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全面停止煉山等特殊用火的'審批,所有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開展野外用火。
3、加強野外火源巡查,護林員等要合理安排交接班時間,確保24小時有人在崗在位;鎮、村干部要深入村組和重點地段督促檢查。
4、加強對癡呆傻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明確監護人員和監護責任,同時加強對從事農耕進山人員的宣傳和管理。
(三)督導檢查
1、以村委會為單位開展森林防火專項檢查,確保山頭地塊責任到人,火災隱患排查不留死角。
2、鎮掛村領導駐村干部要深入責任片區開展檢查督導,督促責任片區落實各項部署和防范措施。
(四)應急準備
1、各村委會要修訂和完善各自中秋、國慶節、秋冬季期間森林防滅火應急預案,切實增強預案的針對性、操作性和實用性,充實物資,確保撲火需要。
2、各級森林防火責任人必須堅守崗位,鎮主管、分管林業領導、林辦主任、村委會主要領導、責任段責任人、村、組護林員無特殊情況不得外出,并確保24小時信息暢通。
3、鎮半專業撲火隊及各村委會撲火分隊要24小時集中待命,確保一有火情能快速出動。
4、堅持24小時領導帶班的值班和災情信息報告制度,嚴格遵守森林防火各項工作紀律,確保信息暢通。
三、應急處置
(一)火情調度
1、實行火情零報告制度。各村委會每天16:30前向鎮防火辦報告當日值班情況,遇有火災立即上報。
2、強化火情調度。各村委會發生森林火災必須立即上報鎮防火辦,嚴禁遲報、瞞報、謊報;火災撲救情況每兩小時報告一次,重要情況隨時報告。
(二)撲火原則
1、以半專業隊伍為主。森林火災發生后立即調派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村級撲火分隊進行撲救,力爭第一時間有效處置火災;當地撲火力量不足時,應當及時向鎮防指申請支援,鎮防指將酌情派毗鄰村撲救力量進行支援。
2、靠前統一指揮。森林火災發生后,村委會負責人必須第一時間趕赴火災現場靠前指揮,鎮領導到場后交由鎮領導指揮,所有撲火力量必須堅決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3、堅持安全第一。優先保護居民點和重點目標、重要設施的安全,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撲火人員安全。
(三)撲火力量
優先使用當地撲火力量。撲火以鎮半專業隊和村撲火分隊為第一梯隊,以毗鄰村撲火分隊為第二梯隊。
(四)火場指導
對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或發生在敏感地區的重要森林火災,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將根據情況上報xx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各村委會中秋、國慶兩節暨秋冬季期間森林防滅火應急預案在9月30日前報鎮林辦備案。
公園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11
今年汛期我處雨量充沛,植被生長茂盛,可燃物大量積累,森林資總量持續增加,森林防火形勢異常嚴峻。為切實做好我處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森林火災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森林資安全,根據上級部署要求,結合我處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任務目標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月1日為森林防火期,按照“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工作方針,全面貫徹國家、省、市加強森林防火工作要求,落實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預防和撲救體系,全面提升森林火災科學防控水平,確保我處不發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災。
二、工作重點
(一)顧家圍子系、光、初家北、北靈、趙家、大小曲、大趙家南、祁雨頂、九目、峰、張馬海防林等重點林區。
(二)十月朝、元旦、春節、漁燈節、元宵節、清明節、“五一”等人員密集期。
(三)癡、呆、傻、精神病等限制民事行為的人員、中小學生、林區游玩人員及耕作人員等是需要管住的重點人群,要加強教育引導,落實監管責任,確保不漏一人。
三、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視,嚴格落實森林防火責任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確定的職責,強化履職意識,認真落實森林防火責任制,把各項工作做到位。一是由辦事處主任任總指揮負總責、親自抓,副書記、分管同志任副總指揮抓具體、具體抓,包片、包村干部為指揮部成員全力靠上抓落實,真正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二是各村按照森林防火責任狀的要求,成立森林防火預備隊,村書記、主任為第一責任人,村兩委成員帶頭包地塊包頭,進路口要安排至少兩人的值守人員。三是將嚴格問責貫穿森林防火工作全過程,辦事處與各村居簽訂森林防火責任狀,嚴格落實防火屬地責任,同時,辦事處成立防火督查小組,對各村居的防火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不作為或失職、瀆職造成火災事故的,要按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二)加強宣傳,全面提高全民防火意識。開展立體式、多方位、全覆蓋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構筑第一道思想“防火墻”。一是充分利用趕廟會、趕集日以及政能量、微黨建等媒介,多渠道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各村居要利用大喇叭在早、中、晚三個時間段進行集中宣傳。二是在重點林區布設、更新森林防火宣傳牌,在村莊內、交通沿線、進道口懸掛標語橫幅,發放森林防火宣傳單,出動宣傳車流動宣傳。三是在非正常旅游路線的各個岔道口,懸掛森林防火宣傳橫幅,樹立防火警示牌,提醒“驢友”注意森林防火。
(三)嚴控火,切實從頭消除火災隱患。采取強有力措施,強化火管理,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一是辦事處組織專門力量深入每個林區、每個頭,實施拉網式排查火、地毯式清理野外火種,確保全覆蓋、無死角。對排查出的隱患,要明確責任領導,制定防控方案,落實防控責任人員和措施。二是十二月底前,各村對林內及林緣地帶的地邊、路邊、墳頭周圍的林間可燃物清理完成,最大限度地減輕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壓力。三是在防火戒嚴期(x月),對重點隱患區,辦事處安排機關干部全員到崗到位,形成重點部位有人查、進出路口有人守的網格化防控網絡。
公園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12
消防大隊立足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兩個重點,共投入兵力563余人次,執行林火預防等行動127次,撲滅森林火情38起,圓滿完成了以防火執勤、滅火作戰為中心的各項任務,唱響了抗旱防火的主旋律。
一、強化宣傳,嚴防死守
硯山縣森林消防大隊把“火少、火小”作為檢驗政績的硬尺度,由季節性防火向全年性防火轉變,由被動撲火向主動預防轉變,由以撲救為主向打防結合轉變。春防期間,大隊緊緊圍繞省州縣政府的'要求,派出兵力在一線林區嚴防死守,武裝巡護1300余公里,深入全縣重點林區宣傳普及森林防火常識,對1萬多名林改農戶進行防撲火安全培訓,督促整改火災隱患380多處,現場整治違法違規用火536起,收繳火種639余個。春節期間,大隊還把兵力直接布防在重點林區的防火第一線,為全縣打贏春節攻堅戰打下了堅實基礎。
二、協同作戰創和諧
大隊與鄉鎮森林防火指揮所及林業站共同研究火險火情、共同制訂防御應急方案、共同開展宣傳教育、共同巡查巡防、共同處置森林火情火災。大隊與各鄉鎮森林防火指揮所建立了統一規范、高效和諧的防撲火工作機制,營造了有利于防火滅火的和諧環境,突破了林火信息、撲救指揮、撲救保障、防滅火任務不暢通、不統一、不到位、不明晰的束縛。大隊還揚己所長,指導和支持各鄉鎮森林防火指揮所全面開展撲火預案演練、高山滅火戰法培訓、安全避險訓練,對全縣近3000多名撲火指揮員和森林消防隊員進行了正規化、專業化的培訓。
進入防期,大隊派出隊員跟班參加防火辦值班,牢牢抓住防滅火作戰主動權。2月23日22時35分,阿猛鎮芭蕉箐發生森林火情,已就寢的硯山縣森林消防大隊官兵5分鐘完成集結,35分鐘趕到火場,53分鐘撲滅明火。2月26日,者臘鄉龍路山突發森林火災,大隊迅速調集所有官兵,重拳出擊,與者臘鄉森林消防半專業隊并肩作戰,快速撲滅了30多個火頭,快速消滅了明火。
公園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13
保護森林資源,維護林區治安秩序是我們的職責,林區發案少,秩序好是我們的工作目標。一年來,在市林業局黨紐、市公安局和省森林公安局的領導和指導下,對照省“杯”考核指標和局32項重點工作,認真履職,全市全年沒有發生特大涉林案件、沒有發生重特大森林火災、沒有發生重大涉森警負面輿情,圓滿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取得了較好的成績。現報告如下,不當之處,請批評指正。
一、緊緊抓住發案少,秩序好這個目稱,維護林區穩定
今年全市接處警起,受理各類案件起,其中立刑事案件起,刑事拘留××人,移送起訴起××人;查處治安案件起,查處林業行政案件起,處林業行政罰款××萬元。市本級接警處警起,立案起,其中刑事案件起,采取刑事強制措施人;林業行政案件起,治安案件起,林業行政處罰××人,治安處罰人××次。
我們主要做了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執法辦案力度。以執法辦案為中心,加大涉林違法犯罪打擊力度,積極開展了“利劍”專項行動、“緝搶治暴”專行行動、“打擊西洞庭湖區域非法獵捕、經營野生動物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和“颶風一號行動”,林區治安得到進一步好轉。
二是加強林區防控。做到有警必接,接警必查。我們公布了舉報電話、發放了警民聯系卡,暢通舉報渠道;不定期對重點部位、場所,野生動植物集散地、候鳥遷徙地、野味餐館等進行巡查,市局對城區周邊的堅持每周巡查1次,基本遏制了亂取土亂用火亂捕獵的現象。把涉林違法犯罪控制在萌芽狀態。
三是加強警務合作。今年我們與××市國土局執法支隊合作,聯合制發了《關于打擊非法占用林地的違法犯罪行為警務合作的`通知》,每月開展一次信息交流活動。與××高速交警支隊開展合作,查處了數起非法運輸野生動物的案件。
四是加強執法監督。所有案件實行執法辦案系統網上流轉,證據材料全部上傳網上,落實重大案件集體討論,案件終身負責制,全年進行了四次執法評查,執法質量有所提高。
二、認真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今年全市共發生森林火災起,過火面積約公頃,受害森林面積公頃。發生率為××次/10萬公頃,受害率為‰,未發生重特大森林火災,未發生燃燒超過24小時的森林火災,無人員傷亡,各項指標遠低于省政府“杯”的考核指標,取得了近20年來森林防火工作的最好成績。
主要做了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責任制落實。層層簽訂了《森林防火責任書》對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聯系責任區重新進行了劃分。
二是加強森林防火督查。今年全市組織開展了60余次隱患排查和督導,發現問題隱患168起。僅市森林防火辦就進行了8次督查,先后檢查鄉鎮、林場27個,發現隱患30多個。
三是加大宣傳力度。除通過電視臺、電臺和“村村響”循環宣傳外,今年市防火辦與市氣象局還不定期森林火災氣象預警短信,組織志愿者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利用農村趕集開展宣傳,極大地提高了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有效預防了森林火災的發生。
四是做好應急準備。市防火辦今年對121個重點林區鄉鎮場的鄉鎮場長進行了一次系統的防撲火業務培訓,各區縣對130支各類森林消防隊伍近5000人均進行一次以上技能訓練和業務培訓,除漢壽外其他區縣市均開展了森林撲火演練。提高了應急能力。
五是抓項目建沒,夯實技防、人防、協防基礎。防火二期項目建設基本完成,到目前為止完成總投資額的89.6%。同時還完成了××市森林防火規劃(20xx-20__年)編制工作,該規劃經市政府批準實施,與省防火辦共同完成防火生物隔離帶××公里的建設規劃。
三、加強森林公安隊伍建設
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強思想教育,狠抓作風紀律建設。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堅持從嚴治警,開展紀律作風專項檢查,特別是節日期間,以接處警和節日值班備勤為重點,狠抓全市森林公安隊伍紀律作風建設,規范接處警程序和值班秩序。
二是加強制度建設。今初就制定并下發了《隊伍建設目標管理考核辦法》等七個考核辦法和制度并進行嚴格考評,通過制度進行規范化管理。
三是抓業務培訓。今年全市組織了各類培訓30余次,選派民警外出學習26人次。市局對全市72名民警進行了一周的業務技能培訓;組織民警參加執法資格考試,中級資格通過率為60.3%,初級通過率為72.7%,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五、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積極參加局的、“創文”和中央環保督查問題的整改工作,積報參與志愿者活動和局里組織的各項活動,完成局里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沒有出現差錯。
今年的工作雖然取得了很大成績,但與領導和上級的要求還有差距。在明年工作中,我們將繼續努力,為維護林區穩定,保護我市森林和野生動物資源安全做出新貢獻。
公園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14
為切實加強森林防火工作,鞏固我縣林業建設成果,保障林業產業正常發展,進一步促進林業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按照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文件要求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
設立縣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全縣森林防火工作,決策有關重大事項。縣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由縣委、縣政府主管領導擔任,成員由縣農林局、發改委、財政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等部門主管領導擔任。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農林局,縣政府有關部門派人員參加。按照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決策,負責緊急火情撲救工作,收集、分析火情及發展態勢,及時提出啟動、停止本預案及有關建議,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本預案并監督實施。
各鄉鎮設立相應的森林防火指揮部和辦公室,制定相應的預案,明確相關職責,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的森林火災的預防、控制和撲救工作。
(二)部門職責
1、縣農林局
(1)做好森林火災的監測、預防,迅速對災情做出全面評估。
(2)劃定火點、災區、受威脅區,提出隔離封鎖建議,并參與組織實施。
(3)組織對災區、受威脅區內的易燃物實施緊急撲救、隔離、疏散工作。
(4)監督、指導對火點、災區內林木和場地實施清理。
(5)建立緊急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滅火專業設備、防護用品、交通及通訊工具等。
(6)評估火情處理及補貼所需資金,安排資金使用計劃;
(7)培訓防火人員,成立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
(9)組織實施對火點、火災區及周圍群眾的宣傳工作。
2、發改委:負責森林火災控制保障體系、火災處理所需的專用設備和基礎設施建設的計劃安排。
3、財政局:負責安排森林火災控制和物資儲備所需資金,保證及時足額到位,加強森林火災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
4、民政局:負責森林火災區群眾的安撫和救濟工作。
5、交通局:負責提供運輸車輛,優先運送撲救森林火災的'人員、物資,配合縣農林局做好森林火災監督檢查工作。
6、公安局:實施森林火災區封鎖、隔離工作,做好森林火災區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7、司法局: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二、森林火災報告、通報程序
(一)本區行政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火災后,必須立即向縣林技中心報告。縣林技中心應立即派技術人員赴現場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采取防范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執行,不得拒絕或推脫。
(二)森林火災災情報告形式:縣林技中心在報告、傳遞森林火災災情時,應當按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緊急通知和有關要求,以電話、傳真等最快的形式進行。
(三)縣林技中心森林火災災情報告內容:包括災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災林木品種、面積,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災情報告的單位和個人及聯系方式。
(四)森林火災災情報告程序:發現森林火災災情時,必須立即向縣林技中心報告。縣林技中心在接到緊急災情報告后,30分鐘內趕赴現場,進行初步調查。同時,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縣森林防火辦公室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并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除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形式對外界發布災情信息。
如果今后國家對災情保密另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
三、應急措施
當森林火災發生時,必須啟動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應急預案,做出應急反應。
縣林技中心發現或接到森林火災報告后必須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調查,立即對森林火災區實行撲救、隔離等措施。
森林防火指揮部接到火災報告后,要立即召開會議,決定啟動預案,針對火點、受威脅區分別做出撲救、隔離、封鎖、疏散群眾等相關決策,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落實應急處理措施,迅速撲滅火災,同時做好災區內生產、生活安排,保證災情控制工作順利進行。
四、保障系統
(一)物資保障
建立森林防火物資儲備體系,由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儲備必須的防火專用設備,防火車輛、運輸車輛及人員防護用品。
(二)資金保障
縣財政每年列支緊急防火物資儲備、災情控制及監測等所需資金。
(三)技術保障
縣林技中心負責森林火災的調查、撲救、隔離等工作。
(四)人員保障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建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
五、宣傳、培訓
(一)公眾宣傳教育
公布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縣林技中心電話,向林木種植戶、護林員及廣大群眾發放森林防火技術資料,廣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廣大群眾的森林防火知識和法律意識。
(二)培訓
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人員應加強森林防火專業知識的學習,聘請專家對縣林技中心工作人員及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進行技術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的應急能力和水平,加大全縣森林防火工作力度。
六、附則
本預案由縣農林局負責解釋。
火燒的地方。
公園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15
一、加強責任體系建設,落實森林防火責任
(一)落實行政首長責任制。進一步強化各村行政首長負責制和相關部門責任制的落實,主要負責人要親自安排部署,落實人員具體抓,劃片包干,層層落實責任,確保各項責任措施落實到組、戶和具體的人。鎮、村、組、戶要逐級簽訂森林防火目標責任書及承諾書,明確職責,做到林區農戶和單位100%落實森林防火責任制。發生森林火災后,相關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火災現場,親自組織撲救工作,切實擔負起一線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的重任,真正實現打早、打小、打了。
(二)落實部門分工責任制。片區林業部門要切實抓好森林防火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責任制,明確森林防火責任區,落實森林防火責任人,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的經營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有森林防火責任的單位和個人做好森林火災的防范工作,特別要加強馬爾巖森林旅游景區的責任單位防火責任制的落實,確保責任明確,預防措施到位。鎮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要嚴格按部門職責分工,認真履職,各盡其責,加強聯絡溝通,協調統一,確保完成年度森林防火目標。同時要做好森林火災的預防、撲救和依法查處工作。
(三)建立基層聯防聯保責任制。各村要建立森林防火聯防聯保工作機制。相鄰村組之間、社與社之間必須簽訂森林防火聯防聯保協議,確定重點聯防區域,建立聯防會議制度,落實聯防互援措施,形成嚴密的防范網絡。要堅持“林火有界,撲火無界”的原則,對發生在行政交界處的森林火災,誰先發現,誰先撲救,必要時共同撲救,不得推卸責任。
二、突出災前防范措施,強化火源管控
(一)強化宣傳,增強廣大群眾防火意識。
加大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力度,不斷增強廣大群眾防火意識,使“護林防火,人人有責”成為人們的自覺行動。采取會議、培訓、板報、立宣傳牌、發宣傳品或資料、張貼標語、墻標、巖標、定鄉規民約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廣大群眾對森林防火的認識。在1月1日至5月31日的森林防火期,要在林區、主要路口、公路沿線、風景區設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懸掛森林防火橫幅。特別要加強元旦、春節、元宵、清明、五一節、國慶節等節日期間的森林防火宣傳。對煙花爆竹的燃放要提前做好宣傳教育,組織鎮、村干部及防火人員、護林員深入林區、村、組進行宣傳,將森林防火常識和法規宣傳做到家喻戶曉。
(二)全面加強火源管理,嚴防森林火災發生。
各村要牢牢把住野外火源這個關鍵環節,切實管住人員、管住火源。在高溫、干旱、大風等高火險天氣,實行最嚴格的管理和控制,對可能引起森林火災的居民生活用火嚴格管理。
在1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和村、林場要組織人員在林農交錯區、墳墓集中區、風景區、封山育林區、重點林區等重點區域的主要路口設立臨時檢查點,特別是馬爾巖景區門口必須設立檢查點,加強對進入林區人員和車輛的檢查,實行實名登記,嚴禁火種入山,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確保火種不上山,火源不入林。各森林防火成員單位要采取相應的森林火災預防措施,按職責分工,加強對殯葬用品、孔明燈、鞭炮等有可能引起森林火災的物品和行為的監管。
(三)加強預警巡查,防患于未然。
各村要組織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活動,加強預防措施,全面清理防火隔離帶和林地邊緣雜草等可燃物的清理工作,嚴禁焚燒在森林周邊農田上的`雜草,在林區的林農住房要責令并督促林農對周邊15米內的可燃物進行徹底清理,對發現的問題要立即整改,做到排查工作不留死角,及早消除火險隱患。進入森林防火期后,巡山設卡工作要落到實處,在林區村每個社設立1名巡山護林員,巡山護林員必須堅持每天上山進行全天候巡查并建立巡山記錄檔案,開展瞭望臺觀察、地面巡邏和立體式監測。要加強對元旦、春節、元宵、清明等各個重點時段的巡查力度,凡發現違法違規用火行為,要立即制止并報告,見煙就滅,各村要建立以村支兩委干部、村民組長、護林員為主體的野外火源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警、早處置。
三、夯實防火基礎,提高撲救能力
(一)修訂完善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要切實做好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等工作,逢重大節假日,要有專門的預案。要做到早修訂、早培訓、早演練、早準備、早啟動,全面落實撲火的組織指揮、人員調配、機具裝備、通訊聯絡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全年組織預案演練不得少于2次。
(二)強化森林火災撲火隊伍建設。
為適應社會管理職能不斷深化,以及森林防火工作同季節性向常年轉變的形勢,要加強對森林防火應急專業隊建設,鎮建立一支30人的應急隊伍,各村要成立20人以上的撲火隊伍,并對所有的撲救隊員組織1次以上的森林防火技能和安全知識培訓。在森林防火期間,各專業隊伍必須24小時待命,保證隨叫隨到,快速集結,有火撲火,無火巡查。
(三)做好撲火安全工作。
在撲救工作中,一定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撲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位。在撲救山火中要充分考慮火災撲救中各種不利條件,提早制定各項應對措施,科學組織撲救,正確處理好保障人民群眾、撲火人員的生命安全和保護森林資源的關系,不得動員殘疾人員、孕婦、老人和兒童及未經培訓的人員參加撲火,防止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四)夯實基層基礎。
深化“三進六有”(進林區、林村組、林學校,有隊伍、有經費、有制度、有預案、有裝備、有措施)規范化建設,建立與森林防火工作任務相適應的物資儲備,進一步加強物資儲備管理工作,確保做到有充足的物資保障。
四、加大火案查處力度,有效震懾犯罪
一旦發生森林火災,派出所要及時介入,各村要主動配合,從嚴從快查處森林火災及違規用火案件,對縱火者、無視防火法律、法規人員,要依法嚴加懲處。
五、加強值班高度,嚴格信息報告制度
各村和各成員單位要嚴格執行24小時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做好值班記錄并保持通訊暢通,杜絕漏崗、脫崗現象的發生。在森林防火高火險期,各村主要領導要了解每天的火情動態,各崗位值班人員要各司其職,恪盡職守。一旦發生森林火災,要按照《火情報告制度》規定及時上報,在報告森林火災時,要嚴格執行歸口管理和報告制度,不得遲報、隱報、瞞報。
公園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16
為切實做好全街道今年冬至、元旦期間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落實森林防火責任,現特制定如下預案:
一、加強領導,強化責任
各村各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增強工作責任感,堅決落實森林防火目標管理考核制度,要進一步將森林防火責任向村、組延伸。各村委會及有關單位負責人為防火第一責任人,充分認識做好當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聯系區域林區的防火巡邏和重點部位監管。
二、深入宣傳,嚴格火源管理
要把做好宣傳工作作為開展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務來抓。要大力組織開展好“森林防火宣傳月、宣傳周”活動;要抓住重點時間、重點內容、重點對象做好防火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廣播、微信、宣傳車等方式大力地宣傳森林防火;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基本知識,把宣傳工作做到村、做到戶、做到人,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三、嚴控野外火源
進入防火期后,各村各單位要積極組織人員深入林區對重點區域和重點部位進行清理排查,認真落實重點人員監管責任。特別是在冬至、元旦等重要防火時段,安排專人在墳墓集中區、風景區、造林基地、草山、林場、寺廟等重點區域嚴防死守,發現火災隱患及時消除,確保萬無一失。對進入庫區的居民、游客、作業人員進行防火宣傳,嚴禁在林區野外用火。儲備好必要防火工具和物資,加強值班巡邏,充分發揮保潔員的護林防火宣傳作用。
四、落實防火預案,做好撲火的各項準備
各村各單位要從實際工作出發,在本轄區的采伐跡地、林場以及生態脆弱區域,樹立警示牌、防火標語,堅持“一手抓預防,一手抓撲火”的各項準備工作,護林隊伍要加大巡邏力度,實行重點防范。同時充分發揮火情監管和瞭望作用,一旦發生火情,及時組織人員撲救,力爭實現“打早、打小、打了”,防患于未然。
五、嚴格值班制度
在冬至、元旦期間內,各村各單位要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不得漏崗、缺崗。節假日期間,各村要安排專人,加強防范,確保信息暢通,做到“有火必報、報撲同步”。并根據天氣情況,街道將聘用防火宣傳員:竹峰村吳曉武、瓦窯鋪村匡響寧、橋頭鋪村胡江子(負責本村的冬至、元旦流動防火宣傳工作),具體見附表4。
公園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17
根據重慶市巴南區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本街道實際,為遏制違規野外用火行為、嚴控火源入山,確保本街道的森林防火安全,保護森林資源,制定本方案。
一、加強組織領導
街道成立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強;副組長:余治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街道農業服務中心,辦公室主任由鄭健君同志兼任。
二、配齊配強森林防火工作力量
1.街道共設置天保護林員7名,森林防火員11名,分別負責顯林、勝天、沙井、輔仁、曉春、龍鳳村6個村3萬余畝林地資源管護。天保護林員和森林防火員主要職責為:(1)在森林防火重要節點及森林防火重點時期必須每天開展巡山護林并及時填寫管護日志,開展林區及其周邊農戶、進山人員等森林防火知識宣傳工作;制止林區及其周邊違規用火行為,并及時上報街道農業服務中心。(2)其他時期開展林區及其周邊農戶、進山人員等森林防火知識宣傳工作;負責責任區域巡山護林,對風險隱患點進行重點巡查,并填寫巡護日志;及時發現、制止、報告盜伐林木、亂捕獵野生動物、破壞野生植物、違章用火、非法毀林開墾和侵占林地等違法行為,發現森林周邊有違規用火情況及時制止,上報街道農業服務中心;做好森林病蟲害監測工作;完成各級林長交辦的其他工作等。
2.在7—9月高溫伏旱期,根據天氣狀況,由街道研究決定可增加森林防火網格員20名(其中顯林村新增防火員3名、勝天村新增防火員5名、曉春村新增防火員3名、沙井村新增防火員3名、輔仁村新增防火員3名、龍鳳村新增防火員3名)。
3.森林防火檢查卡點設置:分別在勝天村堰塘坎、輔仁村楊家園、龍鳳村叫花橋、顯林村金銀崗設卡4個。守卡人員為村設置的交通勸導站工作人員,其主要職責是:(1)開展林區及其周邊農戶、進山人員森林防火知識宣傳,并對進山人員信息進行登記,發放《入山須知》;(2)制止林區及其周邊違規用火行為,并及時上報街道農業服務中心;(3)發現違規運輸木材、苗木等行為及時向街道農業服務中心報告。
在7—9月高溫伏旱期,經街道研究同意可增設森林防火檢查卡點1處,為勝天村白象山茶山處卡點,時間為上午8點—晚上24點。職責:對進出車輛及人員信息進行登記、掃碼,開展防火宣傳等。
4.農業服務中心及工作人員職責:分村劃片落實責任,工作人員以所駐村為責任片開展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在森林防火重點時節出動宣傳車進行森林防火宣傳、檢查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開展情況和巡山守卡人員的在崗情況。
5.各村及干部(含村民小組長)職責:在森林防火重點時節要派專人對轄區內的特殊人群進行監護,并與監護人簽訂責任書,搞好林區林緣耕地及林區林緣墳頭的責任農戶的森林防火宣傳工作,并與責任農戶簽訂責任書。
6.各駐村工作組職責:要加強對所駐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的監督檢查,在森林防火重點時節要下村檢查督促所駐村開展森林防火工作情況。
7.值班組職責: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檢查。
三、強化森林防火宣傳
在森林防火重點時節要派出宣傳車進山宣傳檢查森林防火工作(宣傳時間劃分為:上午10點—12點,下午2點—4點),宣傳檢查人員為農服中心工作人員或者政務值班人員;將森林防火宣傳光盤下發到各村利用廣播進行宣傳(宣傳時間劃分為:中午12點—2點,下午4點—7點),由各村播音員負責。
四、組建應急隊伍
街道共組建防火應急隊伍7支,應急隊伍成員可根據實際情況隨時調整。
1.街道組建以機關干部為主體的一支應急隊伍30人,成員為機關工作人員組成(年齡不超過60周歲),由街道辦事處主任王強任指揮長,分管副主任余治強任副指揮長。
2.各村組建一支不低于15人應急撲火隊(不含沙井村),由村黨委書記任隊長,統一聽從街道防火指揮部指揮,隊員的選擇必須是各村的常住居民,以便于隨時集結出動。沙井村組織不低于20人的應急隊伍,在森林防火高危時節全天候備勤,作為街道應急隊伍的預備隊。
3.每年開展應急撲火培訓及演練一次以上。
五、物資保障
1.撲火應急物資:油鋸、風力滅火機、滅火彈、鐵鍬、鐵掃把若干、水袋(或噴水器)應急手電筒若干、對講機6臺、鐮刀砍刀若干(割隔離帶用)等。以上物資由農業服務中心保管維護。
2.其他物資:干糧(食品)、水等物資根據需要由街道黨政辦臨時購置。
3.車輛保障:運輸人員、工具車輛、水車等
六、火情處置
街道轄區內火情發生后按照20__年新修訂的《惠民街道森林防火應急預案》進行處置(見附件)。
七、開展聯防聯控
與相鄰鎮街簽訂森林防火聯防協議,以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目的,推進生態共建,共同推行林長制,按照“護林不分疆界,保護不分權屬,撲火不分區域”的原則,加強區域協作。在雙方邊界處發生火情要及時通知對方,堅持誰距離近、誰交通方便、誰先出擊,積極組織人員進行全力撲救,林火撲滅后再進行交接。若發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災雙方要在人力、物力、先進滅火技能等方面相互支援。
八、資金保障及考核
由街道統籌保障森林防火工作經費和擬定考核辦法。
考核工作經費共計:107600元(不含7—9月高溫伏旱期新增森林防火網格員與新增卡點人員工作經費)。經費來源:上級公益林管護經費、三防經費。
公園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18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健全我省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機制,高效有序開展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森林火災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編制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條例》《國家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等。
1.3 適用范圍
本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對工作。
1.4 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專群結合、軍地聯動,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的原則。森林火災發生后,各級政府、有關部門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應對工作。
1.5 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森林火災分為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四個等級。
1.6 響應分級
省級應急響應一般由高到低分為四個等級:Ⅰ級、Ⅱ級、Ⅲ級、Ⅳ級。森林火災發生后,依據響應條件,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
2 主要任務
2.1 組織撲火行動
根據火情、地形、地勢和隊伍、物資準備情況,制定撲火方案,組織撲火隊伍開展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2.2 轉移疏散人員
解救、轉移、疏散受威脅群眾,及時進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醫療救治。
2.3 保護重要目標
保護民生和重要軍事目標以及重大危險源安全。
2.4 轉移重要物資
組織搶救、運送、轉移重要物資。
2.5 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火災發生地社會治安管理,嚴密防范、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重點目標守衛和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秩序穩定。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體系由省、市、縣三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組成。
3.1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3.1.1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成
設指揮長1名,由省政府負責常務工作的副省長擔任;副指揮長若干名,由分管副省長、省軍區副司令員、省政府副秘書長和省應急廳、林業局、消防救援總隊主要負責人及省公安廳負責人擔任;秘書長2名,由省應急廳、林業局分管負責人擔任。
成員: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游廳、衛生健康委、應急廳、廣電局、河南日報報業集團、省糧食和儲備局、林業局、氣象局、省軍區戰備建設局、武警河南省總隊、省消防救援總隊、機場集團、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省通信管理局、電力公司負責人。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省應急廳,承擔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日常工作。
3.1.2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職責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省森林防滅火工作,擬訂有關政策和制度,組織制修訂《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及時掌握全省火險形勢、處置進展情況,組織、指導森林火災應急救援,開展有關協調工作。
3.2省級森林火災應急響應組織
3.2.1前方指揮部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成立省級前方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火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前方指揮部指揮長由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擔任,副指揮長由省有關部門負責人及火災發生地市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組織成立綜合協調組、撲救指揮組、專家支持組、氣象服務組、人員安置組、后勤保障組、治安保衛組、宣傳報道組等8個工作組。根據火場情況,可調整工作組的設立、組成單位及職責。
3.2.2后方指揮部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同時成立后方指揮部,由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及省應急廳、林業局、氣象局、自然資源廳、糧食和儲備局、財政廳等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研判事件發展趨勢并提出處置意見,為現場救援提供服務和保障;應前方指揮部要求,及時調度救援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做好信息收集上報工作。
3.3撲救指揮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森林火災,原則上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應對。發生較大、一般森林火災,分別由市級和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應對,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視情派出工作組指導火災撲救工作。森林火災涉及兩個以上行政區域的,由有關行政區域共同的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或者由各有關行政區域的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共同負責應對。
本預案啟動后,救援力量按照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一調度指令到達搶險救援現場,接受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前方指揮部統一指揮。軍隊支援力量的調動、指揮按照中央軍委有關規定執行。火災發生地市、縣級政府設立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履行應急救援屬地責任,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前方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組織有關部門,調動救援力量,落實各項部署、指令和工作措施。
4 預警和信息報告
4.1 預警
4.1.1 預警分級
根據森林火險等級、火行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森林火險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4.1.2 預警發布
各級應急、林業和氣象部門要加強會商,制作森林火險預警信息,并通過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和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大喇叭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多種方式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發布。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要采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在必要時對市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發布預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4.1.3 預警響應
當發布藍色、黃色預警信息后,預警地區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和森林火險預警變化,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領導帶班制度;各視頻監控站(點)、防火瞭望臺、檢查站和護林員要加強森林防火巡護和瞭望監測,做好預警信息發布和森林防火宣傳工作,加強火源管理,做好物資調撥準備;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視情靠前駐防。
當發布橙色、紅色預警信息后,預警地區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藍色、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帶隊檢查督導重點地區、重點部位,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野外火源管理,開展森林防火檢查,增加預警信息播報頻度,做好物資調撥準備;各級各類森林消防隊伍進入待命狀態,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視情對力量部署進行調整、靠前駐防。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視情對預警地區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
4.2 信息報告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及時、準確、逐級規范報告森林火災信息,及時向受威脅地區有關單位和相鄰行政區域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通報森林火災信息。對以下森林火災信息,市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立即報告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按照相關規定報告省委、省政府和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
(1)省界、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界附近的森林火災。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
(3)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4)發生在原始林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旅游景區及其他重點林區的森林火災。
(5)可能危及重要設施或者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6)需要省政府組織撲救的森林火災。
5 應急響應
森林火災發生后,當地政府要立即采取措施,組織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火情會商,根據災害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造成的危害程度,確定應急響應等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火情發展態勢,適時調整響應等級。
5.1 Ⅳ級響應
5.1.1 啟動條件
(1)造成1—2人死亡或者3—9人重傷,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4)危險性較大、24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5)同時發生2起以上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秘書長宣布啟動Ⅳ級響應。
5.1.2 響應措施
(1)進入應急狀態,及時調度火情信息,研判火情發展態勢。
(2)加強對火災撲救工作的指導,根據需要協調相鄰地區派出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支援。通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民兵應急分隊做好增援準備。
(3)視情發布高森林火險預警信息。
5.2 Ⅲ級響應
5.2.1 啟動條件
(1)達到較大等級且48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18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副指揮長宣布啟動Ⅲ級響應。
5.2.2 響應措施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2)調派跨區增援撲火力量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民兵應急分隊及省森林航空消防飛機參加火災撲救。
(3)省氣象局提供火場天氣實況服務,擇機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5.3 Ⅱ級響應
5.3.1 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達到重大等級。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48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36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或者副指揮長宣布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5.3.2 響應措施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領導帶領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火場,成立前方指揮部,組織開展火災撲救工作。
(2)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立后方指揮部,負責研判事件發展趨勢并提出處置意見,為現場救援提供服務和保障。
(3)按照跨區支援撲火方案,增派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增援,協調當地駐軍、武警部隊參加火災撲救工作。
(4)配合國家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5.4 Ⅰ級響應
5.4.1 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達到特別重大等級。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或者森林火災高風險區,火勢持續蔓延、7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國土安全和社會穩定受到嚴重威脅,有關行業遭受重創,經濟損失特別巨大。
(4)本省沒有能力和條件有效控制火場蔓延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宣布啟動I級應急響應。必要時,省政府可直接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5.4.2 響應措施
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帶領副指揮長和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火場,成立前方指揮部,組織開展撲救工作。
(2)根據實際需要,請求國家調派專業力量和飛機跨省區域支援,并統一安排部署增援隊伍的火災撲救任務。
(3)加強領導,統一指揮,及時決定火災撲救的其他重大事項。
(4)配合國家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5.5 啟動條件調整
根據森林火災發生的地點、時段,森林資源損失程度,經濟、社會影響程度,啟動應急響應的標準可酌情調整。
6 應急處置
森林火災發生后,各有關地方和部門要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6.1 撲救火災
森林火災發生后,由林業部門負責火情前期處理,火災發生地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立即就近組織地方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起階段;必要時組織協調民兵、當地駐軍和武警部隊等救援力量,調配航空消防飛機等大型裝備參與火災撲救;動員林區職工、機關干部、當地群眾等力量協助做好火災撲救工作,但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各撲火力量服從前方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現場指揮員要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路線、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業時,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變化,確保撲火人員安全。
6.2 轉移安置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在建工地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疏散居民、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保證轉移群眾有飯吃、有干凈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有必要的醫療救治。
6.3 救治傷員
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視情派出醫療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成立臨時醫院或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
6.4 保護重要目標
當林區和靠近林緣的重要民用設施、軍事設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輸油氣管道等重要目標物、重大危險源和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原始森林等高保護價值森林受到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專業隊伍,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在確保撲火人員安全的前提下消除威脅,保護目標安全。
6.5 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受森林火災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及傳播謠言、阻礙救援等違法犯罪行為。
6.6 發布信息
通過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和專業網站、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多種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發布內容包括起火時間、火災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等情況。新聞單位到火災現場采訪需征得前方指揮部的批準,在采訪中要嚴格遵守宣傳紀律,服從指揮,不得妨礙火災撲救工作。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加強對網絡媒體和移動新媒體信息發布內容的管理和輿情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輿論氛圍。
6.7 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明火被撲滅后,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并留足人員看守火場。前線指揮部組織檢查驗收,確認無火、無煙、無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6.8 應急處置結束
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6.9 善后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國家、省相關規定給予醫療救治、撫恤、褒揚。
7 后期處置
7.1 火場看守
森林火災明火被撲滅后,要保留不少于總撲火力量10%的人員看守火場,看守時間不少于36小時,防止死灰復燃。
7.2 火災評估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有關部門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過火面積、受害面積、蓄積、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評估;組織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及時取證、深入調查,依法查處涉火案件,打擊涉火違法犯罪行為,嚴懲火災肇事者。
7.3 約談整改
對因森林防滅火工作不力導致人為火災多發頻發的地方,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要及時約談相關市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時整改。
7.4 工作總結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及時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重特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向省政府報送火災撲救工作總結。
7.5 表彰與責任追究
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對在森林防滅火工作中作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火災事故中負有責任的人員追究責任。在撲火工作中犧牲的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8 應急保障
8.1 制度保障
8.1.1 工作會商制度
(1)火情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應急、林業、氣象、消防救援等部門和單位,不定期開展火情會商,為撲火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2)撲火方案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應急、林業、氣象等部門人員和撲火專家,分析會商撲救方案,為撲火指揮提供技術保障。
(3)重大決策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組織有關成員,對重大問題進行會商決策,統一調度指揮。
8.1.2 信息共享制度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發布、共享相關政策、會商結果、工作動態信息。應急響應期間,前方指揮部成員單位共享實時火情和相關基礎數據信息,包括火災預警監測、應急救援、航空救援、早期處理、交通管控、火場氣象、森林分布、物資保障、立地條件等信息。
8.1.3 森林防滅火工作責任制度
(1)工作責任制。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承擔森林防滅火工作領導責任,做到組織機構、防火責任、基礎設施、工作經費、火災處置“五到位”。各部門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森林防滅火工作。林區經營單位在其經營范圍內承擔森林防滅火主體責任。森林公安隊伍任務分工按照“一條不增、一條不減”原則,原職能保持不變。
(2)督導監督機制。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對全省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全面指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履行自身防火職責的同時,按分工對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的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指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對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各成員單位森林防滅火責任落實、物資儲備、值班值守等情況進行督促指導。
(3)工作自查檢查制度。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檢查防火措施落實情況,縣(市、區)或基層單位開展自查,市級以上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或者主管部門開展核查。
8.1.4 森林火災核查統計報送制度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森林火災核查統計報送制度,統計森林火災發生的基本情況、國民經濟和人民生命財產損失情況,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逐級上報。落實新聞發言人制度,森林防滅火信息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定新聞發言人統一發布。
8.1.5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進入森林防火緊要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全省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平時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領導帶班,出現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領導帶班。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及時了解掌握火情、撲救進展等情況。出現高火險天氣時要了解有關重點林區火險等級和工作措施,發生火災后要主動了解火災地區范圍和人員傷亡情況以及施救情況。
8.2 隊伍保障
發生森林火災時,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骨干和主力,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是應急處置與救援的突擊力量,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社會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處置與救援的輔助力量。
8.2.1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
按照國家規定承擔重特大災害事故和其他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
8.2.2 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等救援力量
包括解放軍和武警部隊、預備役部隊、民兵應急分隊等,必要時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協調,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
8.2.3 專業森林消防隊
由市、縣級政府組建(目前大部分由林業部門管理,少部分由應急部門管理),有較為齊全的硬件設施和撲火機具裝備,人員相對固定,防火緊要期集中食宿、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做到訓練有素、管理規范、裝備齊全、反應快速。
8.2.4 半專業森林消防隊
由林區縣(市、區)政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林場、林區經營單位組建,每年進行一定時間的專業訓練,確保有組織、有保障,人員相對集中,具有較好的撲火技能、裝備。在森林火災高風險期集中食宿、實行準軍事化管理。
8.2.5 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
由各地政府、國有企業組建,是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自然災害應急救援的專業力量。
8.2.6 群眾森林消防隊伍
以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以及林區居(村)民中的青壯年為主,主要參加火情處置、帶路、運送撲火物資、提供后勤服務、參與清理和看守火場等任務。
8.2.7 力量編成
森林火災發生后,按照屬地負責、就近調度原則,由火災發生地政府調度本地應急救援力量開展先期處置。省級森林火災Ⅰ、Ⅱ級應急響應啟動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災情、險情及先期處置情況,研究確定救援力量的編成和規模,必要時協調軍隊應急救援力量和周邊省份應急救援專業力量增援。救援力量調度方案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擬定,可參照《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力量編成表》。
撲火力量分為三個梯隊:第一梯隊是火災發生地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第二梯隊是火災發生地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第三梯隊是駐豫解放軍和武警部隊。行政區域外增援的各類隊伍按照上述標準納入編成。
8.2.8 力量調度
(1)下達指令。各牽頭部門協調聯系救援力量,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統一下達書面調度指令(《請求調用應急救援力量的函》,《應急救援力量調度指令》),火情緊急時可先通過電話指揮調度,隨后補發書面指令。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將火情信息通報主要救援力量。需要駐豫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支援撲救的,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商省軍區、武警河南省總隊,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周邊省份應急救援專業力量由省應急廳提請應急部協調增援。
(2)快速出動。救援力量接到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調度指令后,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緊急集結動員,快速做好準備,并將集結情況(包括指揮員、人員、裝備、行程路線等信息)報告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征得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同意后立即趕赴救援現場或指定地點。
(3)預置備勤。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及時調整救援力量部署,下達預備指令,預置備用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8.3 物資資金保障
8.3.1 救援資金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將森林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森林防滅火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省財政按照政策規定安排森林防滅火經費,統籌用于省級森林防滅火應急儲備物資購置和各地森林防滅火補助。
8.3.2 救援裝備保障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本預案要求,以救援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為目標,加強省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建設,儲備撲火機具、防護裝備和通信器材等救援裝備。市、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本地森林防滅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所需的撲火機具等救援裝備。
8.3.3 救災物資保障
省級救災物資包括帳篷、棉被、棉衣、棉大衣、睡袋、雨衣、折疊床、救生船、救生衣、應急包、手電筒等,儲備在省級救災物資倉庫。
省級救災物資調用條件。森林火災發生后,受災地要先使用本級救災儲備物資,在本級儲備物資不能滿足救災需要時,可申請使用省或中央救災儲備物資。申請調撥救災儲備物資應逐級上報,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可越級上報。
省級救災物資調運程序。省應急廳發布物資調度命令,省糧食和儲備局負責省級救災物資調運工作。
應急食品、藥品及其他后勤物資、生活物品等,由火災發生地政府統一組織協調、提供保障。
8.4 氣象服務保障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省氣象局通報火場位置、火場范圍和火場蔓延趨勢等信息。省氣象局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循環制作火場區域氣象專報,制定人工影響天氣方案,適時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8.5 通信信息保障
發生森林火災后,通信部門要迅速組織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調度應急通信設備,保證通信暢通。在緊急情況下,廣電、通信部門要利用廣播、電視、手機短信等手段發布群眾撤離信息,配合應急救援行動。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提供火場區域及周圍地形、地貌、社區分布、道路、資源等地理信息,為救援決策提供支持。
8.6 交通運輸保障
增援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的運輸以摩托化輸送方式為主。在特殊情況下,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商請鐵路或者民航部門下達輸送任務。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優先保證搶險人員、轉移群眾、撲火救援物資運輸。
8.7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對災區疾病防治工作開展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火場實施現場醫療救護,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工作;必要時,組織、協調現場急救和轉診救治。
8.8 治安防護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火場警戒、交通疏導、治安維護工作,依法嚴厲打擊林區縱火、破壞森林火災救援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行為,保障火災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8.9 航空消防保障
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或者經研判火災較為嚴重,需要航空消防飛機參與救援的,首先使用駐防的航護飛機;需要跨省調機支援時,由省應急廳向應急部提出申請,經批準后,由南、北方航空護林總站組織實施。所需費用由接受援助省轄市(濟源示范區)支付。
9 預案管理
9.1 預案編制、修訂
本預案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要組織預案評估,并適時修改完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或者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4)在森林火災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對應急預案作出重大調整的;
(5)其他需要修訂應急預案的情況。
9.2 預案培訓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一組織預案培訓。培訓工作要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每年森林防火緊要期前至少培訓一次。科學合理安排培訓內容,增強針對性,提升各級、各部門風險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9.3 預案演練
(1)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建立應急演練制度,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不斷提高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各級專業和綜合性救援隊伍要根據本地森林火災風險情況,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3)鄉鎮(街道)、林場、涉林景區要結合實際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9.4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通知》同時廢止。
公園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19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健全我省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機制,高效有序開展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森林火災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編制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條例》《國家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等。
1.3 適用范圍
本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對工作。
1.4 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專群結合、軍地聯動,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的原則。森林火災發生后,各級政府、有關部門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應對工作。
1.5 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森林火災分為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四個等級。
1.6 響應分級
省級應急響應一般由高到低分為四個等級:Ⅰ級、Ⅱ級、Ⅲ級、Ⅳ級。森林火災發生后,依據響應條件,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
2 主要任務
2.1 組織撲火行動
根據火情、地形、地勢和隊伍、物資準備情況,制定撲火方案,組織撲火隊伍開展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2.2 轉移疏散人員
解救、轉移、疏散受威脅群眾,及時進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醫療救治。
2.3 保護重要目標
保護民生和重要軍事目標以及重大危險源安全。
2.4 轉移重要物資
組織搶救、運送、轉移重要物資。
2.5 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火災發生地社會治安管理,嚴密防范、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重點目標守衛和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秩序穩定。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體系由省、市、縣三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組成。
3.1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3.1.1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成
設指揮長1名,由省政府負責常務工作的副省長擔任;副指揮長若干名,由分管副省長、省軍區副司令員、省政府副秘書長和省應急廳、林業局、消防救援總隊主要負責人及省公安廳負責人擔任;秘書長2名,由省應急廳、林業局分管負責人擔任。
成員: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游廳、衛生健康委、應急廳、廣電局、河南日報報業集團、省糧食和儲備局、林業局、氣象局、省軍區戰備建設局、武警河南省總隊、省消防救援總隊、機場集團、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省通信管理局、電力公司負責人。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省應急廳,承擔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日常工作。
3.1.2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職責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省森林防滅火工作,擬訂有關政策和制度,組織制修訂《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及時掌握全省火險形勢、處置進展情況,組織、指導森林火災應急救援,開展有關協調工作。
3.2省級森林火災應急響應組織
3.2.1前方指揮部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成立省級前方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火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前方指揮部指揮長由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擔任,副指揮長由省有關部門負責人及火災發生地市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組織成立綜合協調組、撲救指揮組、專家支持組、氣象服務組、人員安置組、后勤保障組、治安保衛組、宣傳報道組等8個工作組。根據火場情況,可調整工作組的設立、組成單位及職責。
3.2.2后方指揮部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同時成立后方指揮部,由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及省應急廳、林業局、氣象局、自然資源廳、糧食和儲備局、財政廳等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研判事件發展趨勢并提出處置意見,為現場救援提供服務和保障;應前方指揮部要求,及時調度救援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做好信息收集上報工作。
3.3撲救指揮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森林火災,原則上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應對。發生較大、一般森林火災,分別由市級和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應對,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視情派出工作組指導火災撲救工作。森林火災涉及兩個以上行政區域的,由有關行政區域共同的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或者由各有關行政區域的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共同負責應對。
本預案啟動后,救援力量按照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一調度指令到達搶險救援現場,接受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前方指揮部統一指揮。軍隊支援力量的調動、指揮按照中央軍委有關規定執行。火災發生地市、縣級政府設立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履行應急救援屬地責任,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前方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組織有關部門,調動救援力量,落實各項部署、指令和工作措施。
4 預警和信息報告
4.1 預警
4.1.1 預警分級
根據森林火險等級、火行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森林火險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4.1.2 預警發布
各級應急、林業和氣象部門要加強會商,制作森林火險預警信息,并通過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和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大喇叭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多種方式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發布。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要采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在必要時對市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發布預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4.1.3 預警響應
當發布藍色、黃色預警信息后,預警地區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和森林火險預警變化,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領導帶班制度;各視頻監控站(點)、防火瞭望臺、檢查站和護林員要加強森林防火巡護和瞭望監測,做好預警信息發布和森林防火宣傳工作,加強火源管理,做好物資調撥準備;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視情靠前駐防。
當發布橙色、紅色預警信息后,預警地區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藍色、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帶隊檢查督導重點地區、重點部位,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野外火源管理,開展森林防火檢查,增加預警信息播報頻度,做好物資調撥準備;各級各類森林消防隊伍進入待命狀態,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視情對力量部署進行調整、靠前駐防。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視情對預警地區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
4.2 信息報告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及時、準確、逐級規范報告森林火災信息,及時向受威脅地區有關單位和相鄰行政區域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通報森林火災信息。對以下森林火災信息,市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立即報告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按照相關規定報告省委、省政府和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
(1)省界、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界附近的森林火災。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
(3)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4)發生在原始林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旅游景區及其他重點林區的森林火災。
(5)可能危及重要設施或者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6)需要省政府組織撲救的森林火災。
5 應急響應
森林火災發生后,當地政府要立即采取措施,組織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火情會商,根據災害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造成的危害程度,確定應急響應等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火情發展態勢,適時調整響應等級。
5.1 Ⅳ級響應
5.1.1 啟動條件
(1)造成1—2人死亡或者3—9人重傷,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4)危險性較大、24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5)同時發生2起以上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秘書長宣布啟動Ⅳ級響應。
5.1.2 響應措施
(1)進入應急狀態,及時調度火情信息,研判火情發展態勢。
(2)加強對火災撲救工作的指導,根據需要協調相鄰地區派出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支援。通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民兵應急分隊做好增援準備。
(3)視情發布高森林火險預警信息。
5.2 Ⅲ級響應
5.2.1 啟動條件
(1)達到較大等級且48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18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副指揮長宣布啟動Ⅲ級響應。
5.2.2 響應措施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2)調派跨區增援撲火力量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民兵應急分隊及省森林航空消防飛機參加火災撲救。
(3)省氣象局提供火場天氣實況服務,擇機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5.3 Ⅱ級響應
5.3.1 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達到重大等級。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48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36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或者副指揮長宣布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5.3.2 響應措施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領導帶領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火場,成立前方指揮部,組織開展火災撲救工作。
(2)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立后方指揮部,負責研判事件發展趨勢并提出處置意見,為現場救援提供服務和保障。
(3)按照跨區支援撲火方案,增派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增援,協調當地駐軍、武警部隊參加火災撲救工作。
(4)配合國家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5.4 Ⅰ級響應
5.4.1 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達到特別重大等級。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或者森林火災高風險區,火勢持續蔓延、7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國土安全和社會穩定受到嚴重威脅,有關行業遭受重創,經濟損失特別巨大。
(4)本省沒有能力和條件有效控制火場蔓延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宣布啟動I級應急響應。必要時,省政府可直接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5.4.2 響應措施
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帶領副指揮長和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火場,成立前方指揮部,組織開展撲救工作。
(2)根據實際需要,請求國家調派專業力量和飛機跨省區域支援,并統一安排部署增援隊伍的火災撲救任務。
(3)加強領導,統一指揮,及時決定火災撲救的其他重大事項。
(4)配合國家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5.5 啟動條件調整
根據森林火災發生的地點、時段,森林資源損失程度,經濟、社會影響程度,啟動應急響應的標準可酌情調整。
6 應急處置
森林火災發生后,各有關地方和部門要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6.1 撲救火災
森林火災發生后,由林業部門負責火情前期處理,火災發生地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立即就近組織地方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起階段;必要時組織協調民兵、當地駐軍和武警部隊等救援力量,調配航空消防飛機等大型裝備參與火災撲救;動員林區職工、機關干部、當地群眾等力量協助做好火災撲救工作,但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各撲火力量服從前方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現場指揮員要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路線、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業時,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變化,確保撲火人員安全。
6.2 轉移安置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在建工地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疏散居民、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保證轉移群眾有飯吃、有干凈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有必要的醫療救治。
6.3 救治傷員
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視情派出醫療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成立臨時醫院或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
6.4 保護重要目標
當林區和靠近林緣的重要民用設施、軍事設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輸油氣管道等重要目標物、重大危險源和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原始森林等高保護價值森林受到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專業隊伍,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在確保撲火人員安全的前提下消除威脅,保護目標安全。
6.5 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受森林火災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及傳播謠言、阻礙救援等違法犯罪行為。
6.6 發布信息
通過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和專業網站、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多種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發布內容包括起火時間、火災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等情況。新聞單位到火災現場采訪需征得前方指揮部的批準,在采訪中要嚴格遵守宣傳紀律,服從指揮,不得妨礙火災撲救工作。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加強對網絡媒體和移動新媒體信息發布內容的管理和輿情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輿論氛圍。
6.7 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明火被撲滅后,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并留足人員看守火場。前線指揮部組織檢查驗收,確認無火、無煙、無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6.8 應急處置結束
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6.9 善后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國家、省相關規定給予醫療救治、撫恤、褒揚。
7 后期處置
7.1 火場看守
森林火災明火被撲滅后,要保留不少于總撲火力量10%的人員看守火場,看守時間不少于36小時,防止死灰復燃。
7.2 火災評估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有關部門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過火面積、受害面積、蓄積、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評估;組織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及時取證、深入調查,依法查處涉火案件,打擊涉火違法犯罪行為,嚴懲火災肇事者。
7.3 約談整改
對因森林防滅火工作不力導致人為火災多發頻發的地方,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要及時約談相關市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時整改。
7.4 工作總結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及時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重特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向省政府報送火災撲救工作總結。
7.5 表彰與責任追究
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對在森林防滅火工作中作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火災事故中負有責任的人員追究責任。在撲火工作中犧牲的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8 應急保障
8.1 制度保障
8.1.1 工作會商制度
(1)火情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應急、林業、氣象、消防救援等部門和單位,不定期開展火情會商,為撲火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2)撲火方案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應急、林業、氣象等部門人員和撲火專家,分析會商撲救方案,為撲火指揮提供技術保障。
(3)重大決策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組織有關成員,對重大問題進行會商決策,統一調度指揮。
8.1.2 信息共享制度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發布、共享相關政策、會商結果、工作動態信息。應急響應期間,前方指揮部成員單位共享實時火情和相關基礎數據信息,包括火災預警監測、應急救援、航空救援、早期處理、交通管控、火場氣象、森林分布、物資保障、立地條件等信息。
8.1.3 森林防滅火工作責任制度
(1)工作責任制。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承擔森林防滅火工作領導責任,做到組織機構、防火責任、基礎設施、工作經費、火災處置“五到位”。各部門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森林防滅火工作。林區經營單位在其經營范圍內承擔森林防滅火主體責任。森林公安隊伍任務分工按照“一條不增、一條不減”原則,原職能保持不變。
(2)督導監督機制。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對全省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全面指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履行自身防火職責的同時,按分工對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的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指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對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各成員單位森林防滅火責任落實、物資儲備、值班值守等情況進行督促指導。
(3)工作自查檢查制度。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檢查防火措施落實情況,縣(市、區)或基層單位開展自查,市級以上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或者主管部門開展核查。
8.1.4 森林火災核查統計報送制度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森林火災核查統計報送制度,統計森林火災發生的基本情況、國民經濟和人民生命財產損失情況,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逐級上報。落實新聞發言人制度,森林防滅火信息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定新聞發言人統一發布。
8.1.5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進入森林防火緊要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全省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平時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領導帶班,出現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領導帶班。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及時了解掌握火情、撲救進展等情況。出現高火險天氣時要了解有關重點林區火險等級和工作措施,發生火災后要主動了解火災地區范圍和人員傷亡情況以及施救情況。
8.2 隊伍保障
發生森林火災時,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骨干和主力,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是應急處置與救援的突擊力量,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社會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處置與救援的輔助力量。
8.2.1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
按照國家規定承擔重特大災害事故和其他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
8.2.2 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等救援力量
包括解放軍和武警部隊、預備役部隊、民兵應急分隊等,必要時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協調,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
8.2.3 專業森林消防隊
由市、縣級政府組建(目前大部分由林業部門管理,少部分由應急部門管理),有較為齊全的硬件設施和撲火機具裝備,人員相對固定,防火緊要期集中食宿、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做到訓練有素、管理規范、裝備齊全、反應快速。
8.2.4 半專業森林消防隊
由林區縣(市、區)政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林場、林區經營單位組建,每年進行一定時間的專業訓練,確保有組織、有保障,人員相對集中,具有較好的撲火技能、裝備。在森林火災高風險期集中食宿、實行準軍事化管理。
8.2.5 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
由各地政府、國有企業組建,是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自然災害應急救援的專業力量。
8.2.6 群眾森林消防隊伍
以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以及林區居(村)民中的青壯年為主,主要參加火情處置、帶路、運送撲火物資、提供后勤服務、參與清理和看守火場等任務。
8.2.7 力量編成
森林火災發生后,按照屬地負責、就近調度原則,由火災發生地政府調度本地應急救援力量開展先期處置。省級森林火災Ⅰ、Ⅱ級應急響應啟動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災情、險情及先期處置情況,研究確定救援力量的編成和規模,必要時協調軍隊應急救援力量和周邊省份應急救援專業力量增援。救援力量調度方案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擬定,可參照《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力量編成表》。
撲火力量分為三個梯隊:第一梯隊是火災發生地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第二梯隊是火災發生地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第三梯隊是駐豫解放軍和武警部隊。行政區域外增援的各類隊伍按照上述標準納入編成。
8.2.8 力量調度
(1)下達指令。各牽頭部門協調聯系救援力量,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統一下達書面調度指令(《請求調用應急救援力量的函》,《應急救援力量調度指令》),火情緊急時可先通過電話指揮調度,隨后補發書面指令。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將火情信息通報主要救援力量。需要駐豫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支援撲救的,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商省軍區、武警河南省總隊,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周邊省份應急救援專業力量由省應急廳提請應急部協調增援。
(2)快速出動。救援力量接到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調度指令后,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緊急集結動員,快速做好準備,并將集結情況(包括指揮員、人員、裝備、行程路線等信息)報告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征得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同意后立即趕赴救援現場或指定地點。
(3)預置備勤。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及時調整救援力量部署,下達預備指令,預置備用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8.3 物資資金保障
8.3.1 救援資金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將森林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森林防滅火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省財政按照政策規定安排森林防滅火經費,統籌用于省級森林防滅火應急儲備物資購置和各地森林防滅火補助。
8.3.2 救援裝備保障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本預案要求,以救援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為目標,加強省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建設,儲備撲火機具、防護裝備和通信器材等救援裝備。市、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本地森林防滅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所需的撲火機具等救援裝備。
8.3.3 救災物資保障
省級救災物資包括帳篷、棉被、棉衣、棉大衣、睡袋、雨衣、折疊床、救生船、救生衣、應急包、手電筒等,儲備在省級救災物資倉庫。
省級救災物資調用條件。森林火災發生后,受災地要先使用本級救災儲備物資,在本級儲備物資不能滿足救災需要時,可申請使用省或中央救災儲備物資。申請調撥救災儲備物資應逐級上報,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可越級上報。
省級救災物資調運程序。省應急廳發布物資調度命令,省糧食和儲備局負責省級救災物資調運工作。
應急食品、藥品及其他后勤物資、生活物品等,由火災發生地政府統一組織協調、提供保障。
8.4 氣象服務保障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省氣象局通報火場位置、火場范圍和火場蔓延趨勢等信息。省氣象局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循環制作火場區域氣象專報,制定人工影響天氣方案,適時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8.5 通信信息保障
發生森林火災后,通信部門要迅速組織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調度應急通信設備,保證通信暢通。在緊急情況下,廣電、通信部門要利用廣播、電視、手機短信等手段發布群眾撤離信息,配合應急救援行動。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提供火場區域及周圍地形、地貌、社區分布、道路、資源等地理信息,為救援決策提供支持。
8.6 交通運輸保障
增援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的運輸以摩托化輸送方式為主。在特殊情況下,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商請鐵路或者民航部門下達輸送任務。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優先保證搶險人員、轉移群眾、撲火救援物資運輸。
8.7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對災區疾病防治工作開展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火場實施現場醫療救護,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工作;必要時,組織、協調現場急救和轉診救治。
8.8 治安防護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火場警戒、交通疏導、治安維護工作,依法嚴厲打擊林區縱火、破壞森林火災救援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行為,保障火災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8.9 航空消防保障
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或者經研判火災較為嚴重,需要航空消防飛機參與救援的,首先使用駐防的航護飛機;需要跨省調機支援時,由省應急廳向應急部提出申請,經批準后,由南、北方航空護林總站組織實施。所需費用由接受援助省轄市(濟源示范區)支付。
9 預案管理
9.1 預案編制、修訂
本預案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要組織預案評估,并適時修改完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或者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4)在森林火災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對應急預案作出重大調整的;
(5)其他需要修訂應急預案的情況。
9.2 預案培訓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一組織預案培訓。培訓工作要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每年森林防火緊要期前至少培訓一次。科學合理安排培訓內容,增強針對性,提升各級、各部門風險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9.3 預案演練
(1)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建立應急演練制度,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不斷提高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各級專業和綜合性救援隊伍要根據本地森林火災風險情況,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3)鄉鎮(街道)、林場、涉林景區要結合實際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9.4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通知》(豫政辦〔20__〕141號)同時廢止。
公園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20
春去秋來,天干物燥。為了搞好我校的森林防火工作,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杜絕因失火而帶來的損失,結合本校教育實際,特制定本期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以普及防火知識為主題,積極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活動,深入推進森林防火知識進校園、進課堂、進書本工作,切實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二、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學校行政領導、年級組長、班主任
三、具體工作
(一) 做好“五個一”工作
1、出好一期森林防火的黑板報。特別是在天干物燥的時候,要求黑板報內容結合實際,認真出好森林防火的宣傳板報。
2、寫好一篇森林防火的作文。在適當的時候,要求每位同學寫好一篇關于森林防火的作文。讓學生明白森林防火的重要性,了解森林對人類的貢獻,懂得保護森林的必要性
3、寫好一條關于森林防火的標語。我校以前已經有一條關于森林防火的標語,但這肯定是遠遠不夠的。計劃以后可以在學校的周邊地區多寫一些關于森林防火的標語。
4、寫好一封致學生家長的信。上期我們已經寫了一封致學生家長的關于森林防火的公開信。本期我們計劃再對此加以完善。加大宣傳力度。
5、做好一次全校的防火演習。在適當的時候我們將組織全校師生進行一次防火演習,以此向學生滲透防火知識,讓知識守護生命。
(二)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學生森林防火意識
無論是在班會或者校會上,老師都要向學生宣傳森林防火的知識,強調森林防火的重要性。要求學生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在放學路上,甚至是在家里,特別是在野外的時候,都要嚴格用火規范,時刻注意森林防火。
(三)組織教師認真學習有關森林防火的文件
在本期工作中,我校要通過各種形式的會議向教師傳達有關森林防火知識。只有讓我們的教師深刻意識到森林防火的.重要性,才能去教育學生不亂用火玩火。通過這種形式的教育工作,全校才能形成濃郁的預防森林防火的氣氛。
(四)加大安全防范,確保校園平安
進一步完善安全防范體系,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實做好各類安全防范工作。要做好特殊時間、特殊地段、特殊人物的防范,要按照保安全、保運行、保發展的經費使用原則,要重點做好森林防火防范工作,繼續開展好“和諧校園”和法制校園的創建活動,爭取從源頭阻塞校園安全事故。
(五)完善監管體系,加強監督管理
進一步完善安全監管體系,強化監管工作。要加強學生在校期間的`管理,建立覆蓋各時段、各空間、師生全員參與的校園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立體交叉安全管理網絡,對學生實行全天候監管,確保不出空檔。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我校一定會結合本校實際,把以上工作認真落到實處,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
森林防火,責任重于泰山。只有以預防為主,才能防患 于未然。今后的工作還任重而道遠。我們只有時刻給自己敲 警鐘,才能把這項工作做好。
公園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21
森林火災是因野外用火、違規煉山、亂扔火種、電力、天災引發的,因此會對山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為了能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置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防火預案如下:
本預案制定依據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資源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環境保護法》、《四川省森林資源管理辦法》、《四川省林政管理辦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四川省消防條例》、《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森林防火條例》、《四川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等。
一、指導思想
1.以人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村支部書記為第一責任人,村主任為直接責任人。發生森林火災,按相關職能,由鎮人民政府統一指揮、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2.預防為主,健全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范體系、信息報送體系、應急處置體系和恢復重建體系。
3.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狀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領導和指揮體系,強化應急回應的機制,確保森林火災“打早、打小、打了”。
4.警鐘長鳴。村救火隊應在接警后半個小時內趕赴現場。領導小組成員,應在10-20分鐘內趕赴現場指揮滅火:組織撤離相關人員,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搶救轉移人員和財產。指揮村應急隊和村民,根據現場情況,組織有效滅火。
二、森林防火防御現狀
1.當前防火現狀。我鎮山地縱橫交錯,地形復雜,山與地交錯且不一致,村莊分散,村民野外用火時有發生,且全鎮地形復雜,路狀不好,車輛無法進入,一旦發生火災,撲救難度非常大。
2.當前森林防火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基于森林火災的突發性和不確定性,從我鎮近幾年來森林防火防御工作來看,還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
(1)特殊的地理位置,火災點消息傳遞困難。區域內山高坡陡,群眾居住分散,很多地方移動電話信號差,每次遇到火險發生,很難及時組織人員撲救,對防火工作帶來相當大的困難。
(2)村民外出務工,防火工作難度大。現在外出務工的都是青壯年勞動力,留在家里的只有老人和孩子,一經發生火災,山高路又陡,很難組織年青勞動力上山撲火,造成火勢蔓延,給群眾造成更大的損失。
(3)森林覆蓋率高是導致火災的重要原因所在。我鎮森林覆蓋率32%。除了房子、路、田等,大部分是山地,加上近年來山地易燃物增多,這些都是導致火災發生的重要原因。
(4)違規用火是導致火災發生的直接原因。隨著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許多村民思想上對防火不重視,隨處燒田埂、稻草,在自留山上違規煉山、上山隨地扔煙頭、上山祭祀等現象,是直接產生火災的重要原因。
(5)意外天災和事故也是導致火災的原因之一。如打雷、電線桿倒塌、高壓線經過山林,這些因素也存在很多隱患。
三、指揮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村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
指揮長:各村(居)委會書記
副指揮長:各村(居)委會主任
成員:各村(居)委會副主任、村委委員、監委主任、各社社長工作職責:
1.指揮長職責:
①接到火情后,立即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及有關人員會議,通報火情事故情況,安排撲救山火工作。
②掌握救災情況、調度指揮救火工作。
③根據需要,成立撲火現場指揮部、后勤保障組、火災查處工作組、善后處理組等領導班子,組織協調火場和當地有關部門的'工作。
2.成員職責:
①了解火情詳細準確情況后,立即報告指揮長和主管領導,同時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保持上下不間斷聯系,直到撲救結束。
②提出“處理撲救方案”的建議。
(二)火情預報組
組長:鄭如剛
副組長:蔣克兵、毛盛杜
成員:李小紅、田玲、蔡俊、各駐村干部
主要職責:負責全鎮森林火情的預測,保持與上級防火指揮部的聯系,及時向指揮部通報火災信息,做好火情調查,編寫火情通報。
(三)火災救援應急工作組
組長:鄭如剛
成員:蔣克兵、毛盛杜、李小紅、何智雄、何紅梅、蔡俊、
康東旭、李毅、馬仁焱、陽出、吳鳳菊、周俊秀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調動防火應急隊參與重大火災的撲救工作。
主要職責:負責火災區內群眾的緊急安全轉移,負責轉移群眾和撲火應急隊員的基本生活及傷病防治,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交通、電力和通訊保障。做好撲火救災所需的糧食、食品、燃料、藥品、物資、撲火工具等的調撥和儲備工作。
四、應急預案級別和啟動
1.應急預案級別
按照發生火災的范圍劃分,應急預案按發生火災的程度來劃分,每級預案分為初級預案、緊急預案和危急預案三個級別,各級預案的劃分標準為:預案級別、失火范圍、毀林種類、火源周圍連片面積
①初級預案:
村民小組內
雜草、灌木類
15畝以內
②緊急預案:
村內
柏樹、榿木、雜木類
15畝-100畝
③危急預案
跨村
柏樹、榿木、雜木類
100畝以上
2.預案的啟動方式
(一)初級預案的啟動
1.啟動方式:接到火情報告后立即電話報告村指揮長,同時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并由指揮長發布啟動初級預案的命令。
2.啟動人員: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人員到崗到位。
(2)各村分管負責人或主要領導及值班人員到崗到位。
(3)村應急分隊聚集待令。
(二)緊急預案的啟動
1.啟動方式:由村指揮長必須在15分鐘內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由指揮部指揮長向各村領導發布啟動緊急預案的命令。
2.啟動人員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全體人員到崗到位。
(2)本村的應急隊人員和搶火人員全部到崗到位。
(3)村應急隊搶火人員調度聚集待令。
(三)危急預案的啟動
1.啟動方式:必須在5分鐘之內,由村指揮長電話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并由指揮長向村主要領導發布啟動危急預案的命令,同時利用各種宣傳通訊設施,號召全村人民緊急動員,自覺參加滅火戰斗。
2.啟動人員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全體人員到崗到位。
(2)村應急隊伍到崗到位。
(3)以失火點為中心,發布全鎮撲火動員令,全鎮各村應急隊伍及撲火人員到崗到位,迅速組織撲救山林火災。
(4)按照火情的發展,及時請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增援。
五、撲火隊伍的組成及調用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成立10人以上的防火應急隊。
2.組建10人以上的撲火突擊隊。
3.各村撲火災突擊隊必須配備相應數量的撲火器材,砍刀每人一把,大沙袋、水管、水泵等其費用由各單位、村負責。
4.調用村森林防火指揮部應急隊和其他村撲火突擊隊,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長下達命令,無論什么情況,各個應急隊在接到調用命令后,必須按照命令到崗到位,其中屬本組范圍內的,一般在十分鐘內到崗到位。屬本村范圍內的一般在二十分鐘內到崗到位。
六、預警、監測、信息報告和處理
1.森林火災預防
(1)強化宣傳教育
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宣傳車、標語、責任狀、宣傳欄、宣傳牌等形式加強宣傳,堅決杜絕上墳燒紙、燒荒、煉地堰等野外用火。全村森林防火領導小組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規范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嚴格控制和管理林區野外火源;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檢查監督,消除各項火災隱患;有計劃地燒除可燃物,開設防火阻隔帶;加強森林防火基礎建設,全面提高預防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2)加強隊伍建設
各社都必須要配備專職人員護林,特別是森林防火戒嚴期期間,各村要增配人員對重點林區野外用火進行24小時巡邏看護。
2.信息報送和處理:出現火情,應當逐級上報。
3.撲火指揮:撲救森林火災由本村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和指揮,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隨著火情的發展變化,村領導靠前指揮到位,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級別隨著提高,人員組成相應調整,但要堅持由上到下的逐級指揮體系。根據火場情況劃分戰區后,各項工作分指揮部按照總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可以全權負責本戰區的組織指揮。
4.撲火原則: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居民點和重要設施的安全;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采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在撲火戰術上,要采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減少森林資源損失;在落實責任制上,采取分段落包干、劃區包干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的責任制。
七、火災的預案及善后處理
1.森林火災事故發生后,一般以森林公安為主,村組配合,林業部門參加及時查明火因。火災撲滅后,迅速查明損失情況,對肇事者和責任人做到處理,所有資料一律存檔備查。
2.按屬地管理原則,及時做好災民的搶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犧牲的人員醫療撫恤,按《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執行。
4.按屬地管理原則,及時對火燒跡地實行林木補造。
5.加強對干部群眾森林防火知識的宣傳教育和普及,主要進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設立警示牌。以組為單位,定期召開廣播會、社會,增強村民的防火意識。
各村要按照林業技術規程要求,適時完成火燒跡地的更新造林任務,并由林業站進行技術指導檢查驗收。
八、預案的管理和調動
1.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實行分級啟動。當火警發生后,根據預警分析及火情來勢及緊急會同結果,按照初級預案、緊急預案、危急預案的級別啟動。
2.在預案的執行過程中,對該預案需要緊急調整時,由村森林防火指揮部同意并做出最后決定。
公園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22
為切實加強今年清明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的發生,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構建綠色和諧社會,根據《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縣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進一步落實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以宣傳為先導,以深化落實責任為重點,實行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圍,全面提高群眾的森林防火意識。切實加強領導,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責任落實到人,落實到山頭地塊,不留死角。建立起領導重視,政府負責,群眾廣泛參與,全社會積極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機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墳,確保清明節期間無重大森林火災和人員傷亡事故。
二、工作步驟和任務
根據清明節森林防火工作的特點,全鄉上下狠抓落實,齊抓共管,全面開展森林防火工作(時間為2月25日至4月14日)。主要工作步驟和任務:
1、3月1日前各村負責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發放張貼到每個村組及人員集中的場所。3月1日前各村必須召開村支兩委、全體員、村民代表會議,并將《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廣大農民群眾的公開信》有關規定進行學習,并要求宣傳下發到到每家每戶,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同時落實責任人做好外出人員的聯系工作,以確保他們密切注意上墳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對轄區內的`癡、呆、傻人員進行一次排摸登記,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開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隱患大排查。
3、3月2o日前各村以組為單位進行調查摸排,劃分清明節森林防火責任地段,落實人員實行包干,明確責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員,加強巡邏檢查,制止一切野外違章用火。各村落實駐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鄉教辦組織好全鄉中小學全面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中小學生對家長和親屬的森林防火宣傳作用,確保無煙上墳、文明祭祖。
5、鄉各安全職能部門成員單位要積極配合開展森林防火工作,維護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災發生后,要及時趕赴火災現場,開展火災現場調查,從嚴打擊火災肇事者。
6、各村利用廣播、宣傳欄、標語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傳工作。3月30日4月6日,鄉利用宣傳車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鄉范圍內進行巡回宣傳。
三、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領導,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實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書、主任負總責,要落實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實巡查人員,要有村干部帶隊,把每個地段名稱、巡查人員名單、村干部帶班人名單,3月15號前上報鄉黨政辦、林業站。
(二)各村要加強值班,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報告的要在第一時間向鄉森林防火指揮部(電話)報告,確保信息暢通。
(三)對本村內的癡、呆、傻人員進行一次排摸登記,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邊緣活動。人員名單3月15日前上報鄉黨政辦。
四、獎懲措施
1、鄉森林防火指揮部對每起受害面積100畝以上的森林火災,要查清責任,堅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2、護林防火,要堅守崗位,加強巡邏檢查,管死各類野外違章用火。鄉林業站和各村要加強對護林防火巡查人員的管理和監督,發現一次不在崗的,扣發50元補貼,發現二次不在崗的,予以辭退。
公園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23
為切實加強森林防火工作,鞏固我縣林業建設成果,保障林業產業正常發展,進一步促進林業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按照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文件要求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
設立縣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全縣森林防火工作,決策有關重大事項。縣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由縣委、縣政府主管領導擔任,成員由縣農林局、發改委、財政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等部門主管領導擔任。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農林局,縣政府有關部門派人員參加。按照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決策,負責緊急火情撲救工作,收集、分析火情及發展態勢,及時提出啟動、停止本預案及有關建議,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本預案并監督實施。
各鄉鎮設立相應的森林防火指揮部和辦公室,制定相應的預案,明確相關職責,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的森林火災的預防、控制和撲救工作。
(二)部門職責
1、縣農林局
(1)做好森林火災的監測、預防,迅速對災情做出全面評估。
(2)劃定火點、災區、受威脅區,提出隔離封鎖建議,并參與組織實施。
(3)組織對災區、受威脅區內的易燃物實施緊急撲救、隔離、疏散工作。
(4)監督、指導對火點、災區內林木和場地實施清理。
(5)建立緊急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滅火專業設備、防護用品、交通及通訊工具等。
(6)評估火情處理及補貼所需資金,安排資金使用計劃;
(7)培訓防火人員,成立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
(9)組織實施對火點、火災區及周圍群眾的宣傳工作。
2、發改委:負責森林火災控制保障體系、火災處理所需的專用設備和基礎設施建設的計劃安排。
3、財政局:負責安排森林火災控制和物資儲備所需資金,保證及時足額到位,加強森林火災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
4、民政局:負責森林火災區群眾的安撫和救濟工作。
5、交通局:負責提供運輸車輛,優先運送撲救森林火災的人員、物資,配合縣農林局做好森林火災監督檢查工作。
6、公安局:實施森林火災區封鎖、隔離工作,做好森林火災區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7、司法局: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二、森林火災報告、通報程序
(一)本區行政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火災后,必須立即向縣林技中心報告。縣林技中心應立即派技術人員赴現場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采取防范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執行,不得拒絕或推脫。
(二)森林火災災情報告形式:縣林技中心在報告、傳遞森林火災災情時,應當按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緊急通知和有關要求,以電話、傳真等最快的形式進行。
(三)縣林技中心森林火災災情報告內容:包括災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災林木品種、面積,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災情報告的單位和個人及聯系方式。
(四)森林火災災情報告程序:發現森林火災災情時,必須立即向縣林技中心報告。縣林技中心在接到緊急災情報告后,30分鐘內趕赴現場,進行初步調查。同時,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縣森林防火辦公室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并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除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形式對外界發布災情信息。
如果今后國家對災情保密另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
三、應急措施
當森林火災發生時,必須啟動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應急預案,做出應急反應。
縣林技中心發現或接到森林火災報告后必須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調查,立即對森林火災區實行撲救、隔離等措施。
森林防火指揮部接到火災報告后,要立即召開會議,決定啟動預案,針對火點、受威脅區分別做出撲救、隔離、封鎖、疏散群眾等相關決策,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落實應急處理措施,迅速撲滅火災,同時做好災區內生產、生活安排,保證災情控制工作順利進行。
四、保障系統
(一)物資保障
建立森林防火物資儲備體系,由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儲備必須的防火專用設備,防火車輛、運輸車輛及人員防護用品。
(二)資金保障
縣財政每年列支緊急防火物資儲備、災情控制及監測等所需資金。
(三)技術保障
縣林技中心負責森林火災的調查、撲救、隔離等工作。
(四)人員保障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建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
五、宣傳、培訓
(一)公眾宣傳教育
公布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縣林技中心電話,向林木種植戶、護林員及廣大群眾發放森林防火技術資料,廣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廣大群眾的森林防火知識和法律意識。
(二)培訓
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人員應加強森林防火專業知識的學習,聘請專家對縣林技中心工作人員及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進行技術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的應急能力和水平,加大全縣森林防火工作力度。
六、附則
本預案由縣農林局負責解釋。
公園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24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理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xx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如下防火預案: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xx省森林防火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二、鎮情概述
xx鎮位于xx省xx縣東北25公里處,東與澄城縣堯頭鎮接壤,南與孫鎮相連,西、北與白水縣西固鎮毗鄰。近年來林業發展迅速,西部大開發后積極響應“再造山川秀美大西北”的號召,xx鎮先后實施了“三北”四期防護林工程,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天然林保護工程等國家大型林業工程,綠化面積進一步擴大,雜林木資源豐富,樹種以刺槐、油松、楊樹為主,截止xx年底,退耕還林(草)面積達26500畝,天然保護林1460畝。
三、森林防火期
xx鎮森林防火期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為森林防火戒嚴期。
四、森林防火指揮系統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防范。發生深林火災按照行政區域管轄范圍和相關職能,由xx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指揮、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的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并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2、預防為主,健全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范體系、信息報送體系、科學決策體系、應急處置體系。
3、分級響應,分級負責。根據森林火災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廣,影響范圍大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
4、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情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
五、應急演練順序及時間安排
1、森林防火應急演練(上午9點到10點)
由林業站負責組織實施演練
2、防汛應急演練(上午10點到11點)
由水利站負責組織實施演練
3、地質災害應急演練(上午11點到12點)
由國土所負責組織實施演練
六、工作要求
各單位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做好演習充分準備,為確保演習圓滿成功,演習期間嚴禁無缺席,并安排好本單位留守值班人員。
公園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25
為深入貫徹省、市、區森林草原和城鄉防火安全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做好我鎮“清明節”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預防和控制森林火災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各村(居)和鎮級各單位要深刻認識做好當前森林防火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把森林防火工作提到議事議程,仔細安排、重點部署、抓好落實;要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指導方針,從抓好關鍵問題和重點部位入手,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扎實做好防火各項工作,全面打贏防范化解森林火災重大風險攻堅戰;要健全組織,強化領導,完善防火指揮工作機制,把責任落實到人頭、墳頭,堅決防止森林火災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清明節”期間對森林防火工作的領導,成立關公鎮“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
三、主要措施
(一)廣泛宣傳,提高防火意識。利用短信、微信、廣播、電子顯示屏、條幅、宣傳單等多種方式進行宣傳教育,營造強大的森林防火宣傳氛圍,引導群眾移風易俗,文明祭祀,杜絕野外用火。森林防火宣傳進學校、進企業單位、進家庭。家喻戶曉宣傳森林火災的危害和森林防火基本知識:各村(居)要在重點、交通干道、進山祭祀的必經之處設立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在主要街道、村道等處懸掛宣傳條幅;各學校要對中小學生開展森林防火知識教育,引導家長和親屬提高防范意識,文明祭祀。
(二)多級聯動,強化森林防火責任制。鎮、村、組要層層簽訂森林防火責任狀,通過多級聯動管理的方式將森林防火責任制落實到地塊。各村(居)要根據劃定的責任區落實管護人員,嚴格落實巡查管控責任,結合鎮黨委政府包片和駐村安排,明確分片包村、包組、包具體人員。
(三)登記管理,消除森林火災隱患。明確村、組森林防火責任人,節前完成林緣散墳周圍的雜草、枯枝落葉等可燃物清除工作,消除森林火災隱患,防止森林火災蔓延。對林中的散墳也要進行登記造冊,明確墳主,便于森林防火的日常管理,清明節前要進行警示性通知。
(四)嚴看死守,加強野外火源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人員、重點時段火源管控工作,做到路口有人把、有人看、墳頭有人管,本著“早發現、早處置、早控制、早消滅”的原則,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清明節”期間要教育引導進入禁火區域活動的人員執行以下規定:一是嚴禁吸煙、亂丟煙蒂;二是嚴禁在乘坐交通工具時向外丟棄火種;三是嚴禁在野外烤火、玩火、放“孔明燈”;四是嚴禁野外燒荒、燒灰積肥等其他生產性用火;五是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等可能引發森林火災的.行為。
(五)嚴陣以待,全面做好撲火準備。各村組干部、護林員、民兵應急分隊人員及包片領導、駐村干部要進入高度戰備狀態,嚴陣以待。村、組防火人員要到負責的責任區和墳頭負責防火,護林員要全天攜帶撲火機具上崗巡查,發現火情及時撲救,應急隊伍要隨時待命,做好戰斗準備。
(六)加強領導,強化值班值守。清明節期間各級各單位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領導帶班和通訊暢通制度,及時準確的上報火情信息。森林防火已全面展開,各級各單位要切實增強防范意識,“清明節”期間所有相關人員要深入到所包村組和地塊,搞好巡視和檢查,及時發現處理各種隱患。
公園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26
為了大力宣傳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政治意義和經濟意義,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森林火災的嚴重危害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極端重要性,不斷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識,把防治森林火災變為群眾的一項自覺行動,從根本上減少火災的發生,確保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結合本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會議宣傳
㈠2月中旬,召開會同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負責人會議,專題研究春季森林防火。
㈡3月上旬,舉辦由各鄉鎮林業站長、防火專干、縣鄉兩級撲火隊長參加的撲火安全知識培訓班,對撲火安全工作進行再部署。
㈢3月下旬,召開由各鄉鎮林業站站長參加的森林防火會商會議,對清明期間全縣森林防火工作進行總動員。
㈣3月下旬,由各林派所牽頭,組織轄區鄉鎮林業站和大山護林員,召開森林防火會議,開展大山檢查,宣傳森林防火。
㈤4月中旬,召開由各鄉鎮防火專干參加的.春防匯報會,對春耕生產農事用火期間的森防工作進行再動員。
㈥3月下旬,各鄉鎮召開清明期間森林防火動員大會。
㈦4月上旬─中旬,由縣防火辦牽頭,組織有關單位,深入鷹咀界自然保護區等十個特級森林防火單位,召開森林防火現場辦公會議,進一步宣傳森林防火。
㈧3月最后一周為全縣森林防火宣傳周。
二、廣播電視宣傳
㈠每天播報森林火險等級預報。由氣象局通過縣有線電視臺、縣教育電視臺,在每天的天氣預報節目中,定時發布全縣森林火險等級預報,并播放1-2條森林防火警示標語。
㈡3月中旬至4月中旬。縣森防辦出動宣傳車,深入全縣25個鄉鎮集鎮、重點部位和防火單位宣傳森林防火。
㈢4月上旬,組織各鄉鎮出動森林防火宣傳車,深入各自然村巡回宣傳森林防火。
㈣各重點防火單位,在森林防火戒嚴期,組織人員手持電喇叭,深入周邊村組宣傳森林防火。
㈤每天在縣教育電視臺滾動播放10條以上森林防火宣傳字幕。
㈥在森林防火戒嚴期,每天由縣有線電視網、縣教育電視臺、縣廣播電臺及時發布森林防火戒嚴令,并在縣有線電視網滾動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標語。
三、文字宣傳
㈠印發《會同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20xx份張貼全縣。
㈡印發《森林警察防火提示》5萬份,分發在全縣各家各戶。
㈢新置森林防火固定性宣傳碑25塊。
㈣懸掛森林防火橫幅200條。
㈤各村委會刷寫森林防火石灰標語5條以上。
㈥書寫張貼森林防火標語3萬條。
㈦印發100×50公分森林防火搪瓷標語牌250塊,懸掛在全縣各鄉鎮的主要交通要道口。
四、中小學校“四個一”宣傳
㈠、3月下旬至4月上旬,發動全縣各中小學校的師生將5萬份“清明掃墓、小心山火”的小旗插至林區的每座墳墓上。
㈡3月下旬由每個學生寫一塊森林防火宣傳牌。
㈢3月下旬由每個學生寫一封致家長的森林防火信。
㈣3月份由每個學校出一期森林防火專欄。
㈤3月份每個班召開一次森林防火班會。
㈥4月份每個中學和學區開展一次森林防火作文競賽、書法比賽、歌詠比賽。
㈦4月上旬每個鄉組織學生開展一次森林防火游行宣傳活動。
公園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27
為進一步做好我街道20xx年“元旦、春節”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確保我街道林業生態安全,社會穩定,切實促進我街道政治、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結合我街道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森林防火應急預案的工作原則
1、泉都街道森林防滅火應急分隊由街道辦事處統一領導,統一決策、統一指揮。
2、分工負責、各司其職。《泉都街道“元旦、春節”期間森林防火應急預案》中涉及的緊急任務,相關物資、資金保障、事故調查、相關工作環節,由相關部門分工,各司其職。
3、森林防滅火安全采取“預防為主,嚴防群管”的原則。
4、各村發生火災事故應及時報告,村委會應及時組織人員到實地進行撲救工作,街道森林防火安全應急指揮部援救及其它事項。
5、森防相關部門要按照《貴州省森林防滅火戒嚴令》及縣政府《森林防滅火戒嚴令》的要求,切實開展好全街道森林防火工作,認真排查火災隱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1、成立街道森林防滅火安全應急指揮部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街道林業環保站,負責整個活動的組織協調,由周銀同志兼任主任,胡忠孝、張德芬兩位同志具體辦公。
同時成立巡邏組,巡邏組由安監和派出所擔任。負責督促檢查各路口責任人員值守情況。
三、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元旦、春節節期間森林防滅火的重要性、緊迫性,切實把森林防火要求落到實處。
2、強化責任落實。各村、各單位要充分認清元旦春節節期間森林防火形勢的嚴峻性和火源管理工作的復雜性,切實強化責任意識,嚴格按照本方案扎實有效的開展工作,確保工作實效。一是按照森林火險預警機制規定,一旦發生火災,要根據火情等級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確保打早、打小、打了;二是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面準確掌握本區域森林火險動態。各重點路口要加強值守,不得脫崗缺崗。
3、指揮部辦公室工作職責
(1)向各工作組傳達森林防火安全應急指揮部所作出的決定和實施意見,并監督落實。
(2)搜集各工作組進展情況,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
四、工作職能及職責
1、信息情報組
由黨政辦、林業環保站、安監站組成,負責森林防火安全情報統計現場信息的反饋工作,重、特大事故需送指揮部審核后上報。
2、現場調查組
由派出所、安監站、林業環保站、綜治辦、司法所組成,負責組織指揮,現場檢查工作,及時、準確掌握事故救援情況,并負責事故隱患的處理及維穩工作。
3、資金籌措及物資供應組
由街道財政所、社會事務辦、信用社、供電所、泉都衛生服務中心組成,負責森林防滅火安全救援工作物資的籌備,保證救援物資的供應及時到位。
4、事故后勤組
由財政所、社會事務辦、泉都衛生服務中心、婦聯組成,負責妥善安排事故受傷人員及家屬的食宿,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五、組織森林防滅火安全應急自救操作程序
1、發現森林火災事故首先把信息報告值班負責人,值班人及時向黨委、政府領導及相關單位報告。
2、與火災事故地聯系、弄清事故現場準確情況。
3、確認事故發生的'準確性,值班人員在第一現場報告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指揮部接到報告后迅速召集相關單位人員趕赴現場,實施救援。
4、指揮部人員與各工作組密切聯系,決定火災事故有關事項的處理。
六、火災事故善后工作
街道財政所、社會事務辦、街道中心衛生院要配合相關單位對事故的搶救、疏散安置及對傷亡人員家屬的撫恤、救濟等工作。
公園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28
為了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生態安全,促進生態文明,進一步提高我鎮森林防火工作的能力,確保全鎮森林資源安全,根據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韶關市野外用火管理條例》結合本鎮森林防火工作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原則
森林防火工作,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遵循“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的原則。確定最佳撲救方案,快速調動有效的撲火力量,力爭在最短時間內,指揮最有力的撲火隊伍到達火災現場,組織撲救森林火災的目的。
二、啟動條件
凡屬以下森林火情,均啟動本預案。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全權指揮撲救,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和森林經營單位必須無條件服從,并按指令組織實施。
1、三級風以上,發生在重點火險區內的;
2、大風天氣火勢難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內燃燒的;
4、燃燒時間在半小時以上的;
5、簡單人力撲救無效的;
6、需請求鎮撲火隊伍和友鄰村委會協助支援的.。
三、啟動程序
各村發生火警火災時應嚴格按照火警、火災報告制度逐級上報,禁止越級上報。
1、各村凡發生上述火情的,應立即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不得延誤。
2、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向帶班領導及有關負責人報告,并做好記錄。
3、帶班領導及有關負責人要快速了解和掌握具體情況并立即組織鎮撲火隊員趕赴現場進行撲救,同時要及時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4、隨時了解掌握火場情況,為領導決策做好各項工作。
5、切實抓好善后處理及總結工作。
四、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職責
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張國平同志擔任,劉道城(黨委副書記)同志任副總指揮,鎮班子成員、鎮林業站負責人及各村(居)委會書記(主任)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全鎮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各村也要成立村級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并制定村級防火應急預案。
工作職責:
①負責信息傳遞,排查隱患;
②實施森林防火各項應急措施;
③發布同級政府及上級有關森林防火禁令、指示、通知、通告;
④統一調度有關方面的人員、設備、物資、能源、組織做好森林防火;
⑤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報告火情;
⑥做好受災群眾思想工作及善后處理工作。
(二)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林業站。由兼任辦公室主任(聯系電話:),為成員。
工作職責:
①及時掌握全鎮森林防火動態及火災情況;
②督促檢查各村委會、森林經營單位森林防火應急預案的制定實施情況;
③貫徹執行鎮森林防火指揮部關于森林防火的各項工作決策;
④協調各村委會、各森林經營單位組織森林防火工作;
⑤負責處理各有關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
五、應急反應
1、接警、報警
凡發生本預案啟動條件之一情況的,應立即上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辦公室值班人員接到森林火情報告后,要立即向帶班領導報告,同時要認真做好記錄。
2、啟動預案、設立前線指揮部
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帶班領導及防火負責人接到值班員報告后,要迅速了解火場態勢,組織鎮撲火隊員做好應急措施準備,必要時立即成立前線指揮部,以便加強火場指揮,協助督察火場撲救工作,同時要及時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3、撲火力量的組織、調動
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召集成員會議,聽取火情匯報,制定撲火方案及撲救措施;下達撲火命令,組織調動撲火力量和撲火物資,鎮撲火隊伍在森林防火期間要隨時處于備戰狀態,一旦有令,立即出擊。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不準各行其事,對參加撲救森林火災有功單位和個人,根據《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的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
4、撲火原則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組織,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講究戰術,科學撲救,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實戰經驗的人員到一線指揮撲火,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嚴禁老、弱、病、殘、幼人員參加撲火。
5、后勤保障
各村及有關單位,要做好撲火戰斗的后勤保障計劃,保證撲救火災的需要。各村、各單位要協同作戰,做好撲救火災的各項準備。派出所要維護好火場的治安管理,及時查處森林火災案件;衛生院要做好醫療救護工作。
6、善后處理
森林火災撲滅后,除部分人員看守火場外,要及時組織撲火隊伍撤離火災現場。撲救工作結束后,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參加的聯合調查組,負責火案調查,核實受災損失,核算撲火費用,提出對火災肇事者的處理意見等善后處理工作,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寫出調查報告及時上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同時要組織做好撲救森林火災的總結工作。表彰對撲救火災有突出貢獻和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處理有關責任人員。
公園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29
為貫徹落實以“預防為主,積極消火”的工作方針,抓好森林防火工作,進一步明確責任,嚴格制度,確保處置森林火災中能夠快速、正確、有序,力爭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及《山東省森林防火條例》、《淄博市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高青縣自然資源局職責范圍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
三、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在森林防火總指揮、副總指揮的統一領導下,對森林防火工作實行分級管理,明確相關科室、自然資源所及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各小組的責職,進一步落實責任。
(二)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局機有關科室、各所要做到分工不分家,密切協作,形成合力,落實各項保障措施。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有關科室、所全體工作人員,要做好應急處置森林火災的思想準備和物資準備工作。
(四)協調配合,快速反應。完善火情報告制度,實現各相關部門密切協作、反應迅速,確保應急處置工作快速有效,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起階段。
四、組織指揮體系
縣自然資源局成立森林防火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成 員:
(一)綜合調度組
組 長:馬立冬
成 員:楊長永 王志強 王光峰
職 責:負責全方位的綜合調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場天氣狀況和撲救情況;傳達落實縣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以及縣委、縣政府領導有關撲火工作的指示精神;向上級有關領導機關及時報告火災動態;根據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部署和要求通知和督促有關部門落實;負責審核森林火災事故的宣傳報道和發布有關信息;起草上報撲火信息和火災事故報告;承辦縣護林防火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宜。
(二)火場指揮組
組 長:馬立冬 彭紅英
成 員:王志強 王光峰 李玉國 姜 峰 莊錄亭
負責實施火場現場指揮;根據火情動態,擬定撲火方案,合理使用現場的撲火力量;根據火場發展態勢及時提出撲火力量的增援意見;與綜合調度組建立起暢通的通信聯絡,保證火情信息傳遞暢通;承辦縣森林防火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宜。
(三)支持保障組
組 長:馬立冬
成 員:楊玉海 孫 倩 李玉國 李保國
做好火災發生地的治安管理、安全保衛、火場交通管制工作,確保撲救森林火災的人員和車輛優先通行;安排落實撲救森林火災所需的資金、撲火工具及相關物資的調撥等工作。
五、預警和信息報告
(一)預警
1. 預警分級
根據森林火險等級、火行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森林火險預警級別由高到低依次劃分為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四個等級。預警級別的具體劃分,按照國家林業局制定的標準執行。
2. 預警發布
縣自然資源局和氣象局加強會商,制作森林火險預警信息,并通過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和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等渠道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公眾發布。
3. 預警響應
當發布藍色預警信息后,縣防火辦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和森林火險預警變化,加強森林防火宣傳工作,注意衛星林火監測熱點核查反饋情況。
當發布黃色預警信息后,組織有關工作人員加強森林防火巡護、瞭望監測,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力度,認真檢查裝備、物資落實情況,做好森林火災撲救有關準備。局機關各科室、所聯系所對應責任區的抽查工作。
當發布橙色預警信息后,自然資源局派出檢查組,對預警地區森林防火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當發布紅色預警信息后,嚴禁一切野外用火,由自然資源局派出檢查組對預警地區的森林防火工作進行蹲點督導檢查,做好物資調撥和防火經費的準備,并通知森林消防隊伍進入戒備狀態,做好赴火場的應急準備。
(二)信息報告
在高火險天氣、法定節假日或領導指示要求報告的防火重點時段,值班人員須在每日下午17︰00時前向各責任區了解當日情況,并按規定落實零報告。有火情時,用電話迅速報告帶班領導。電話報告的單位:局防火辦(6967748)。
局防火值班人員接到火情報告后,要問清起火時間、火場位置、火點個數、火線長度、撲火人數、大至過火面積、起火原因、前線指揮員等情況,并將通話時間和領導指示詳細記錄在案,同時向帶班領導匯報。
凡需要啟動局撲火應急預案的森林火災,在按預案執行的同時,當日起火到交接班仍未熄滅時,值班人員要跟班作業。辦公室要做好相關應急處置情況匯報材料和后勤保障工作。
六、應急響應
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及時調整撲火組織指揮機構和力量。
(一)撲救火災
火災發生后,縣自然資源局在第一時間進駐現場,進行指揮處置,并立即報告給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森林火災撲救應當“以專為主、專群結合”,優先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落實撲火人員安全保障措施。
(二)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撲滅后,縣自然資源局指導組織撲火人員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并留足人員看守火場。經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三)應急結束
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七、后期處置
(一)火災評估
森林火災撲滅后,縣自然資源局應當及時會同有關部門,對起火的時間、地點、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積和蓄積、撲救情況、物資消耗、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進行調查和評估,報送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
(二)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后,防火辦及時總結、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八、綜合保障
(一)防火領導小組人員要時刻保持通訊、電話暢通。
(二)防火值班人員要時刻保持通信暢通,做到有呼必應。
(三)物資保障。根據全縣的森林防火任務,建立相應的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確保森林防火儲備物資充足,滿足森林防撲火實戰需要。撲火物資的儲備、補充、更新要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九、責任追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進行批評教育:
1. 森林防火值班人員無故不到位到崗,擅自離崗(如有事應在本組內請假調整)。
2. 接到森林火災報告后,值班人員無特殊原因,未及時趕到現場,不履行職責。
3. 因撲救林火需要,非值班人員不聽領導組織調動。
4. 在火災現場不聽領導或前線指揮機構指揮。
5. 值班人員對森林火災匯報不及時,值班記錄不認真、不清楚、不事實。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依照《森林火災責任制追究制度》處理。
1. 各領導、值班人員因失職或指揮失誤造成重大森林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的。
2. 值班人員接到森林火災報案后,無故延誤戰機釀成重大森林火災,或人員傷亡及重要設施嚴重破壞的。
3. 因故意對森林火情瞞報、虛報致使領導撲救林火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森林火災,或人員傷亡及被上級通報批評的。
4. 不聽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的指揮擅自行動,導致釀成重大森林火災及人員傷亡的。
5. 有其它因責任原因造成重大森林火災或公私財產損失嚴重及人員傷亡的。
公園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30
1、總則
1.1北京地區突發森林火災的現狀及特點
1.1.1森林火災的類別
森林火災是突發性高、持續性強、破壞性大、處置救助較為困難的自然災害。森林火災具有自然和人為雙重屬性。自然屬性主要是指森林可燃物狀況、氣候變化、高溫、大風、雷電等高火險天氣易形成森林火災。人為屬性是指人們在野外用火等行為,直接或間接引發森林火災。
1.1.2本市森林火災的特點
北京市森林火災的特點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森林防火時間長,從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法定防火期為7個月。近年來,夏秋季節持續高溫,森林火災時有發生。二是高森林火險天氣多,春季降雨少,干旱多風,森林火險等級高。三是火源管理難。北京市人口密度大,施工、農事、旅游等進山入林活動用火頻繁。四是撲救森林火災難。山區面積占62%,深山遠山多,山勢陡峭,交通不便。五是森林火災影響大。北京作為首都,一旦發生森林火災,造成的環境影響和政治影響不可估量。六是森林防火要求標準高。北京正在建設世界城市,創造良好的自然生態環境,必須高標準、嚴要求。
1.1.3森林火災主要風險源
森林火災的發生需要三個必要條件,即一定的氣象條件、森林植物體(可燃物)和火源,稱為森林燃燒的三要素。
森林火災主要風險源為:一是氣象條件。北京地區春季多風少雨干旱,造成森林植被含水率低,干燥易燃,有利于森林火災的發生,因此,這段時間發生森林火災的風險高。二是森林植物體(可燃物)條件。目前我市林地面積達1046096公頃,特別是山區、半山區及平原片林、綠化隔離帶等地區,可燃物積累大,具備了發生森林火災的條件。三是火源條件。我市野外火源控制難度大,尤其是人為野外用火多。據統計,近30多年來,我市因人為野外用火引發的森林火災占森林火災發生總數的99.74%。因此,人為野外用火是引發森林火災的最大風險源。
1.1.4森林火災主要風險區域
根據《北京市森林防火辦法》的規定,我市森林、林木、林地及其林緣外側一定范圍內劃分為三級防火區,是森林防火的主要風險區域。
一級防火區是指自然保護區、風景游覽區、特種用途林地和千畝以上的有林地;
二級防火區是指一級防火區以外的成片有林地;
三級防火區是指護路林、護岸林、宜林地和農田林網。
1.2指導思想
以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世界城市為目標,加快實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建設,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堅持以人為本、生態優先、科學撲救的工作原則,構建“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森林防火應急體系。
1.3工作原則
森林火災撲救工作要遵循屬地管理為主,條塊結合的原則,貫徹“打早、打小、打了”的撲火工作原則。在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堅持以專業森林消防隊為主,以駐京部隊、武警部隊為堅強后盾,公安、氣象、通信、衛生等部門積極配合,共同做好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1.4編制目的
為保障本市森林防火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提高本市應對森林火災事件的能力,完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的組織管理,明確分工、責任到位、統籌資源、科學決策,最大程度地減少森林火災損失,防止發生重特大森林火災和人員傷亡,保障首都現代化建設和社會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5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__]3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函》(國辦函[20__]38號)、《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北京市森林防火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京政辦發[20__]56號)和《北京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1.6森林火災的等級
根據《森林防火條例》的規定,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和傷亡人數,森林火災分為一般森林火災、較大森林火災、重大森林火災和特別重大森林火災。
1.6.1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1.6.2較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1.6.3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1.6.4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
1.7適用范圍
發生在本市或威脅本市森林資源安全的森林火災撲救。
1.8 預案體系
北京市森林火災撲救應急預案體系由北京市森林火災撲救應急預案;14個郊區縣森林火災撲救應急預案;重點有林單位森林火災撲救應急預案;重要時段森林火災撲救應急方案等預案構成,各級預案之間相互銜接,下級預案服從上級預案。
2、組織指揮機構與職責
2.1組織指揮機構
2.1.1北京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在北京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領導下,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專業處置”的原則,負責組織指揮預防和撲救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或周邊發生威脅本市森林資源安全的森林火災。
2.1.2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的組成。
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北京衛戍區、市園林綠化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組成人員為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同志。
2.1.3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的職責
(一)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二)研究制定本市應對森林火災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導意見;
(三)負責具體指揮本市較大以上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依法指揮協調或協助區縣做好一般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
(四)分析總結全市森林火災應對工作,制定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五)組織開展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所屬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以及應急物資的儲備保障等工作;
(六)承辦市應急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2.2辦事機構及主要職責
2.2.1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為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常設辦事機構,設在市園林綠化局,具體承擔本市森林火災應對工作的規劃、組織、協調、指導、檢查職責。
2.2.2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落實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決定,協調和調動成員單位應對森林火災事件相關工作;
(二)承擔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應急值守工作;
(三)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時上報重要信息;
(四)負責本市森林火災事件風險評估控制、隱患排查整改工作;
(五)負責發布藍色、黃色預警信息,向市應急辦提出發布紅色和橙色預警信息的建議;
(六)配合有關部門承擔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新聞發布工作;
(七)組織擬定(修訂)與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職能相關的專項、部門應急預案,指導區縣和重點有林單位制定(修訂)相關的專項、部門應急預案;
(八)組織開展本市撲救森林火災的應急演練;
(九)負責本市應對森林火災事件的宣傳教育與培訓;
(十)負責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技術系統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專家顧問組的聯系和現場指揮部的組建等工作;
(十二)承擔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2.3成員單位及其職責
市委宣傳部:按照本市新聞發布相關預案執行,負責組織指導市屬新聞單位對較大以上森林火災的宣傳報道工作,組織協調較大以上森林火災及處置情況的新聞發布工作,組織市屬新聞單位開展森林火災預防知識的宣傳,加強對互聯網相關信息的管理。
市發改委:負責全市森林防火體系建設中的固定資產投資的基礎建設項目審批、綜合協調工作,并將其納入基本建設計劃。
市教委:負責全市學校師生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
市經信委:負責指導森林防火網絡平臺信息化建設。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地方公安機關協助維護火災現場的治安交通秩序、安全保衛等工作。
市監察局:對市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有關成員單位、各區縣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履職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監督檢查。
市民政局:負責做好北京市公共陵園的森林防火宣傳和管理工作;配合當地政府做好緊急轉移群眾的安置工作,負責對特困群眾進行生活救助和醫療救助。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開展接受社會捐助工作,做好救災捐贈款的接收、分配和發放工作。組織和動員城鄉社區力量,參與群防群控。協調做好死亡人員的火化和烈士褒獎及其他善后救助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撲救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市級經費保障工作,并做好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市人力社保局:負責森林防火表彰獎勵工作。協助解決全市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的有關問題。
市農委:負責組織農村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及農事用火的管理工作。
市水務局:負責水務部門森林防火工作和火災發生區域直升飛機取水滅火水資源的保障工作。根據救災需要做好水資源調度,保障搶險救災人員和災區群眾的生活用水。
市商務委:負責組織協調森林防火工作中的生活必需品以及部分應急物資的儲備、供應和調撥工作。
市衛生局:負責緊急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協調火災發生地區縣衛生行政部門參與醫療救護工作,做好受傷人員的救治和衛生防疫工作。
市安監局:負責督促、指導森林防火區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市廣電局:組織和推進利用廣播電影電視開展森林防火公益宣傳,向社會普及森林防火知識。
市園林綠化局:負責承擔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適時組織開展各項專業活動。
市旅游委:負責做好旅游景區森林防火宣傳、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受災旅游景區游客的疏導、安撫等工作。
市公園管理中心:負責指導和開展市屬公園內部森林防火宣傳及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團市委:負責全市團員青年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配合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工作。
北京衛戍區:協調駐京部隊參加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組織應急指揮部隊參加營救群眾、轉移公私財產等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氣象和森林火險等級預測預報工作;指導火災發生地區(縣)氣象部門提供火災現場的氣象信息,適時啟動人工影響天氣應急預案,開展人工增雨滅火作業。
市通信管理局:負責組織電信系統的通信恢復工作,為搶險救災應急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北京鐵路局:負責做好鐵路部門和火車乘客森林防火宣傳,協助做好應急物資供應運輸工作。
中國民航華北地區管理局:協助做好北京市航空護林有關工作;負責北京火災發生區域上空民航飛機避讓和觀察發現森林火災情況的報告工作。
市交管局:負責火災現場的交通管理工作,保障救援隊伍順利到達撲火現場。
市消防局:負責火災發生地林區附近居民區及重要設施消防安全,及時調度設在林區的公安消防中隊和其他消防隊伍配合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撲救森林火災。
市交通委路政局:負責全市路政部門森林防火工作。保障受災地區交通設施的安全運行。
市無線電管理局:負責指導市森林防火無線通訊網絡建設工作。
武警警種指揮學院:按照《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北京市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規定,負責組織在校學員參與北京市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協助做好北京市各級森林消防隊伍的培訓工作。
武警森林指揮部機動支隊:按照《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北京市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規定,負責組織機動支隊參與北京市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北京市電力公司:負責火災現場輸電線路及電力設施的安全,消除火災隱患,避免電器設備漏電、打火等引發森林火災。負責及時組織恢復被破壞的供電設施和電力調度通信系統,保證災區電力供應。
2.4區縣森林防火應急指揮機構
區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包括:朝陽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海淀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豐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石景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門頭溝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房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通州區森林防火指揮部、順義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大興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昌平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平谷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懷柔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密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延慶縣森林防火指揮部。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本區縣園林綠化局。
有關鄉鎮、街道、自然保護區、林場、重點有林經營單位也要建立森林防火機構,負責本轄區的森林防火工作。
2.5專家顧問組及其職責
2.5.1北京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成立市森林防火專家顧問組,建立長期的咨詢機制,指導全市森林火災撲救應急預案的制訂及實施工作。
2.5.2專家顧問組的職責:
在啟動《北京市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二級和一級預案時就撲火戰略和階段性撲火戰術等為指揮機構提供科學、有效的建議;在制定森林防火的有關規定、預案、制度、規劃項目建設的過程中提供指導意見;跟蹤森林防火科學領域最新發展趨勢,為本市森林防火應急體系的建設等提供意見與建議;參與各類防火業務培訓和教材編審等工作。
2.6前線應急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2.6.1發生較大以上森林火災時,由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和火災發生地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的領導成立前線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前指”)。前指總指揮由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或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領導同志擔任。前線應急指揮部由撲救組、社會面控制組、醫療保障組、通訊和氣象保障組、綜合信息組、新聞發布組、后勤保障組和專家顧問組組成,依據各成員單位職責或按照前線應急指揮部安排開展工作。
2.6.2“前指”主要職責:負責撲救森林火災的調度指揮并制定具體撲火作戰方案,掌握火情變化和發展趨勢及火災現場周邊環境情況,指揮協調各工作組按職責開展工作,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報告撲火進展情況。
2.6.3撲救組:由市園林綠化局或區縣園林綠化主管部門牽頭,由火災發生地及前往救援的所有專業森林消防隊伍組成。由火災發生區縣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擔任組長。主要職責是承擔“前指”下達的撲救任務;準確掌握火勢變化和發展趨勢;向“前指”報告撲火進展情況及問題;及時報告撲救人力、物資需求計劃;組織做好火場清理工作。
2.6.4社會面控制組:由市公安局牽頭,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協調搶險救援現場警戒線設置、交通疏導、人員控制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等工作。
2.6.5通訊和氣象保障組:由市通訊管理局和市氣象局牽頭,協調有關成員單位,主要職責保障通訊聯絡暢通,保障及時提供火場氣象變化和做好預報工作。
2.6.6醫療保障組:由市衛生局牽頭,協調有關成員單位開展工作,主要職責是組織醫療救治。
2.6.7綜合信息組:由屬地區縣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主要職責是向上級有關部門報送相關信息,與本市相關部門及區縣政府做好信息通報與溝通工作。
2.6.8新聞發布組:由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市委宣傳部牽頭組建,主要職責是組織起草新聞發布稿和突發事件情況通告,制定新聞發布方案,擬訂新聞通稿、組織接待記者,適時組織新聞發布。
2.6.9后勤保障組:由屬地區縣政府牽頭,主要職責是協調組織設立“前指”辦公場所,為撲救森林火災的工作人員提供生活后勤保障,安置事故傷亡人員家屬。
2.6.10專家顧問組:參與制定應急撲救方案,為應急撲救指揮調度等重大決策提供指導與建議。
3、預警
3.1預警分級
依據氣象因子變化、森林可燃物的變化以及引發森林火災的火源發生狀態,森林火險預警等級由低到高劃分為四個預警級別,并依次采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來加以表示。
森林火險預警等級劃分標準
森林火險預警等級 顏色表示 危險程度 易燃程度
一 紅色 極度危險 極易燃燒
二 橙色 高度危險 容易燃燒
三 黃色 中度危險 較易燃燒
四 藍色 低度危險 難以燃燒
3.2預警的發布和解除
3.2.1藍色預警信息和黃色預警信息由市、區縣政府和區縣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依據有關工作程序發布或解除,報市應急辦備案。
3.2.2 橙色預警由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預警建議,報市應急辦,市應急辦報請主管副市長批準后,由市應急辦或授權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過北京電視臺等發布或解除。
3.2.3 紅色預警由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預警建議,報市應急辦,市應急辦報請市長批準后,由市應急辦或授權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過北京電視臺等發布或解除。
3.2.4 預警信息發布后,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可根據實際情況,按照相應程序調整預警級別,并報市主管部門和市應急辦備案。
3.3預警響應
3.3.1藍色預警響應
各級森林防火機構堅持領導帶班,晝夜有人值班,隨時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專業森林消防隊正常備勤。
3.3.2黃色預警響應
各級森林防火機構堅持領導帶班,晝夜有人值班,隨時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專業森林消防隊進入待命狀態。
3.3.3橙色預警響應
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領導要晝夜堅持值班,并隨時掌握各種情況。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區縣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依據其職責,做好相應準備;各區縣相關部門應嚴密監視轄區各種情況,各級政府和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停止林區一切野外用火行政審批。各級森林防火機構要加大巡查力度,對于重點地區、重點林區死看死守,密切關注火情的發生,各專業森林消防隊進入待命狀態,隨時準備出發。
3.3.4紅色預警響應
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領導要晝夜堅持值班,主動了解掌握各種情況。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所有成員單位、區縣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各司其職,高度警戒,做好應急戰斗準備。各級政府和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停止林區一切野外用火行政審批。各級森林防火機構要全力巡查,對于重點地區、重點林區死看死守,密切關注火情的發生,各專業森林消防隊做好緊急出發的準備。
4、應急處置與救援
4.1信息報告
4.1.1報告原則
森林火災是突發性高、持續性強、破壞性大、處置救助較為困難的自然災害。必須堅持接警必報、主動了解、多方溝通的原則;必須堅持歸口管理,統一上報的原則;必須堅持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為報告主要負責單位,報告內容準確翔實的原則。
4.1.2報告程序
遵循首報、續報和總報三個程序,主動、及時、準確報告情況。各級森林防火指揮中心應作為本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火情報告執行機構,做好各方面情況溝通及其火情信息報告工作。
(一)區縣森林防火指揮中心報告要求
區縣森林防火指揮中心應是全面掌控森林火情發生、發展動態,撲火力量調動等情況的綜合部門。在發生森林火情后,應有一名局級領導坐鎮指揮中心,負責指揮協調調度等重要事宜。火場前線指揮部應隨時向指揮中心溝通情況。對于森林火情綜報內容,在上報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的同時,應做好與本區縣應急管理相關部門的溝通。
首報:接到轄區各渠道報警后,應當立即核實情況,在30分鐘內將所了解的情況以電臺或者電話形式及時報告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電臺呼號B56,報警電話12119、84273363)。
續報:應將了解到的起火地點、起火時間、火情態勢、植被狀況、組織撲救等具體情況,在首報后30分鐘內完成第一次續報。續報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按照上級領導要求隨時反復進行。
總報:火情處置結束后,應在2小時內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市森林防火辦。對于較大森林火災、比較復雜火場或是夜間難以勘查現場的,可形成簡單書面材料進行初報,詳細情況調查后再行總報。
(二)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報告要求
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應根據所掌握的火情狀況,及時向各有關領導和部門報告,同時把領導指示傳達到位。根據預案規定和領導要求調集撲火隊伍。市園林綠化局和市森林公安局帶班領導及時趕赴指揮中心坐鎮指揮。
(三)向市園林綠化局、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領導報告。
首報: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接到火情報警應迅速核實,按規定向市園林綠化局和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有關領導報告。
續報:要主動與火情發生地區縣森林防火指揮中心或火場前線指揮部人員聯系,了解現場的有關情況后隨時匯報;接到領導指示后,應迅速予以傳達;根據預案規定和領導要求調集增援撲火力量。
總報:火災撲滅后,在24小時內將詳細情況以文字形式報告。對于比較復雜的火災現場情況,可形成簡單書面材料進行初報,詳細調查后總報。
(四)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應急委報告。
發生下列森林火災,應按照市園林綠化局、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領導要求立即報告。一是森林火險預警等級為Ⅰ級天氣狀況下發生的森林火災;二是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三是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安全的森林火災;四是發生人員傷亡的森林火災。
(五)向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一是接到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值班室衛星熱點監測報告后,應在2小時內反饋核查信息,確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時反饋的,應盡快答復并說明原因。二是對已上報的正在撲救的比較重大的森林火災,應根據情況隨時報告撲救進展情況。三是對火災撲救中出現的重要情況(包括人員傷亡、威脅居民區、威脅重要設施、市委市政府領導有明確批示的、上級派出工作組現場指揮等),應立即電話報告,隨后補報文字材料。四是有下列森林火災發生,應立即報告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包括: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省、市交界地區危險性大的森林火災;需要國家林業局協調撲救的森林火災。
4.1.3報告內容
(一)起火地點:地名(區縣、鄉鎮、村、小地名)和經緯度。
(二)起止時間:發生時間、發現時間、接報時間、滅火時間。
(三)起火原因:何種原因引發,肇事者情況。
(四)當地天氣:風力、風向、氣溫、及降水情況等。
(五)火情態勢:火場燃燒情況、發展蔓延趨勢(如果火區內或附近有居民點和重要設施要特別說明)。
(六)撲救情況:出動撲火人員、車輛、電臺、撲火機具數量,到達火場人數和指揮員姓名、職務。
(七)損失情況:火場面積、林種結構、過火林木比例、火災種類、人員傷亡和其它損失情況。
(八)交界火要了解距邊界的距離,發展趨勢,有無燒入燒出危險或燒入燒出時間、地點、經過和損失情況。
(九)撲救過程中有哪些困難,需要解決哪些問題,需要撲火力量支援等。
(十)啟動預案的情況。
4.1.4報告格式
以文字形式上報時,簡單火情沿用《xx區縣森林火情報告》表格式固定格式,比較復雜的火災現場情況可以單獨正式行文,主要內容不能省略。
(一)標題醒目,涵蓋主要內容。
(二)注明日期、報送時間,使用24小時制時間。
(三)一份報告敘述1起火情,不可一份報告涉及多起火情。
(四)報告正文一般使用仿宋3號字。
(五)火場面積使用平方米或公頃法定計量單位。
(六)火情報告注明編發人,審核人簽章或單位蓋章。
4.2分級響應的應急處置
本應急預案由低到高分為四級響應,原則上由低到高逐級啟動。
4.2.1Ⅳ級響應的應急處置
各區縣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接到火情報告后,首先啟動四級響應,按行政區域管轄范圍,由火災發生地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根據本地《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組織當地專業森林消防隊伍撲救,并在火場設立撲火前線應急指揮部,各級領導靠前指揮到位,并將火場情況隨時報告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4.2.2Ⅲ級響應的應急處置
Ⅳ級響應實施后2小時內森林火災火勢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森林火災發生地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請求支援;發生在區縣、省市交界地區需要協調撲救的森林火災;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確定的重點防火區發生的森林火災;在敏感時間發生在敏感地區的森林火災;在高火險天氣、重要節假日,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認為有必要調動周邊區縣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啟動Ⅲ級響應,由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副總指揮(市園林綠化局局長)決定。
(一)火災發生地區縣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立即組建前線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前指”),區縣政府有關負責同志及時趕赴現場組織開展處置工作,并協調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二)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趕赴現場,擔任“前指”指揮。副總指揮(市園林綠化局局長)負責組織相關成員單位進行異地會商,實施異地指揮。必要時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市園林綠化局局長)到場,協調本市相關部門開展處置工作。
(三)各相關成員單位的應急處置
接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知后各相關成員單位的應急處置:
市公安局:安排當地公安機關,負責維持火災現場周邊的治安秩序,勸阻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協助森林公安部門查處火災案件。
市民政局:安排當地民政部門,做好緊急轉移群眾的安置工作,協調做好死亡人員的火化及其他善后工作。
市水務局:根據撲救森林火災的需要,保障撲救所需用水的供給。
市商務委:協調當地商務部門,做好撲救森林火災人員的食品、飲用水的供應和調撥工作。
市衛生局:協調火災發生地區縣衛生行政部門參與醫療救護工作,做好受傷人員的救治工作。
市氣象局:協調火災發生地氣象部門,及時提供火災現場的氣象信息。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安排火災發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做好火災現場的交通管理工作。
市公安局消防局:負責火災發生地林區附近居民區及重要設施消防安全,及時調度設在林區的公安消防中隊和其他消防隊伍配合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撲救森林火災。
市交通委路政局:協調相關高速公路收費站,保障增援撲救隊伍快速通關及時到達火場,做好受災地區交通設施的安全運行工作。
市通訊管理局:為撲救森林火災提供現場通訊保障服務。
北京鐵路局:協助做好撲救森林火災應急物資運輸工作。
北京衛戍區:參加前指工作,協調駐京部隊參加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協助做好營救群眾、轉移公私財產等工作。
武警警種指揮學院:參加前指工作,根據火災發展情況,組織在校學員參加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武警森林指揮部機動支隊:參加前指工作,根據火災發展情況,依據預案和前指的要求,組織機動支隊參加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北京市電力公司:及時消除影響森林火災撲救的供電隱患,負責恢復被破壞的供電設施和電力調度通信系統,保證災區電力供應。
4.2.3Ⅱ級響應的應急處置
森林火災發生后,超過12小時火勢仍未控制;氣象條件惡劣,火險等級高,撲救特別困難的過夜火;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根據火場各種情況認為需要啟動Ⅱ級響應。啟動Ⅱ級響應,由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總指揮決定。
(一)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一名副總指揮,在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負責協調調度工作。“前指”由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相關區縣、有關成員單位的領導和專家顧問組人員組成。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擔任“前指”指揮。
(二)相關區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趕赴現場。除按照Ⅲ級響應標準要求開展相關工作外,并做好火災現場及周邊居民的宣傳、引導等工作。
(三)各相關成員單位的應急處置
接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知后各相關成員單位的應急處置:
市委宣傳部:參加前指指揮工作,按照本市新聞發布相關預案執行,負責組織指導市屬新聞單位對森林火災的宣傳報道工作,加強對互聯網相關信息的管理。
市公安局:指派專人參加前指工作,制訂方案、負責維持火災現場周邊的治安秩序,勸阻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協助森林公安部門查處火災案件。
市民政局:指派專人參加前指工作,制訂方案、配合當地政府做好緊急轉移群眾的安置工作,協調做好死亡人員的火化及其他善后工作。
市水務局:根據撲救森林火災的需要,保障撲救所需用水的供給。
市商務委:指派專人參加前指工作,協調做好撲救森林火災人員的食品、飲用水及部分應急物資的供應和調撥工作。
市衛生局:根據火災發展情況及人員傷亡情況及時協調火災發生地周邊區縣衛生行政部門做好救治傷員的準備工作。
市氣象局:指派專人參加前指工作,及時協調提供火災現場及影響火災發展的周邊地區氣象信息。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協調火災發生地周邊區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為增援撲救隊伍做好交通疏導工作,確保增援撲救隊伍快速到達火場。
市公安局消防局:負責火災發生地林區附近居民區及重要設施消防安全,及時調度設在林區的公安消防中隊和其他消防隊伍配合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撲救森林火災。
市交通委路政局:協調相關高速公路收費站,保障增援撲救隊伍快速通關及時到達火場,做好受災地區交通設施的安全運行工作。
市通訊管理局:為撲救森林火災提供現場通訊保障服務。
北京鐵路局:協助做好撲救森林火災應急物資運輸工作。
北京衛戍區:參加前指工作,協調駐京部隊參加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協助做好營救群眾、轉移公私財產等工作。
武警警種指揮學院:參加前指工作,根據火災發展情況,組織在校學員參加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武警森林指揮部機動支隊:參加前指工作,根據火災發展情況,依據預案和前指的要求,組織機動支隊參加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北京市電力公司:及時消除影響森林火災撲救的供電隱患,負責恢復被破壞的供電設施和電力調度通信系統,保證災區電力供應。
中國人民解放軍93427部隊:根據撲救指揮部的要求,做好直升機滅火的準備工作。
4.2.4Ⅰ級響應的應急處置
火場持續48小時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對林區居民地、重要設施構成極大威脅的森林火災;發生在省市交界地區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請示市應急委批準,立即啟動Ⅰ級響應。
(一)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一名副總指揮,在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協調調度工作。“前指”由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部分成員單位成員組成,指揮為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總指揮。
(二)市應急辦負責同志趕赴現場,協助市領導開展應急救援組織工作。
(三)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除按照Ⅱ級響應工作標準要求開展工作外,科學協調各現場工作組開展應對工作,并做好與相關部門的溝通等工作。
(四)相關區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做好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各項工作。
(五)各相關成員單位的應急處置
接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知后各相關成員單位的應急處置:
市委宣傳部:參加前指指揮工作,按照本市新聞發布相關預案執行,負責組織指導市屬新聞單位對森林火災的宣傳報道工作,加強對互聯網相關信息的管理。
市公安局:主管局領導參加前指指揮工作,協調警力,按照方案負責維持火災現場周邊的治安秩序,勸阻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參與查處火災案件。
市民政局:主管局領導參加前指指揮工作,協調、配合當地政府做好緊急轉移群眾的安置工作,協調做好死亡人員的火化及其他善后工作。
市水務局:根據撲救森林火災的需要,保障撲救所需用水的供給。
市商務委:主管局領導參加前指指揮工作,及時協調做好撲救森林火災人員的食品、飲用水及部分應急物資的供應和調撥工作。
市衛生局:對出現重大傷亡事故的森林火災,及時協調各級相關醫療機構,做好救治傷員和衛生防疫工作。
市氣象局:主管局領導參加前指指揮工作,現場設置移動氣象站,為撲救森林火災決策提供氣象保障,根據氣象情況適時開展人工增雨滅火作業。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根據撲救森林火災一級響應撲救力量調動一覽表,協調相關區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為增援撲救隊伍做好交通疏導工作,確保增援撲救隊伍快速到達火場。
市公安局消防局:負責火災發生地林區附近居民區及重要設施消防安全,及時調度設在林區的公安消防中隊和其他消防隊伍配合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撲救森林火災。
市交通委路政局:協調相關高速公路收費站,保障增援撲救隊伍快速通關及時到達火場,做好受災地區交通設施的安全運行工作。
市通訊管理局:為撲救森林火災提供現場通訊保障服務。
北京鐵路局:協助做好撲救森林火災應急物資運輸工作。
北京衛戍區:參加前指工作,協調駐京部隊參加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協助做好營救群眾、轉移公私財產等工作。
武警警種指揮學院:參加前指工作,根據火災發展情況,組織在校學員參加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武警森林指揮部機動支隊:參加前指工作,根據火災發展情況,依據預案和前指的要求,組織機動支隊參加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北京市電力公司:及時消除影響森林火災撲救的供電隱患,負責恢復被破壞的供電設施和電力調度通信系統,保證災區電力供應。
中國人民解放軍93427部隊:根據撲救指揮部的要求,做好直升機滅火的準備工作。
4.2.5響應升級
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發生后,當其造成的危害程度已十分嚴重,超出本市控制能力,需要國家有關部門或其他省區市提供援助和支持時,依據《北京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有關要求,由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由市應急委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將情況立即上報黨中央、國務院,啟動首都地區應急聯動機制,由黨中央、國務院直接指揮或授權北京市指揮,統一協調、調動北京地區各方面應急資源共同參與事件的處置工作。
當國家應急指揮機構根據國家相關應急預案啟動Ⅰ級響應時,本市各部門要全力配合國家應急指揮機構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4.3新聞報道和信息發布
4.3.1撲救森林火災的新聞報道工作,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本市新聞發布相關預案執行。
4.3.2較大森林火災災情信息,經市突發事件新聞宣傳工作協調小組批準后,由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屬地區縣政府成立新聞發布工作組,統一組織新聞發布工作。重特大森林火災發生后,在市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工作協調小組的領導下,成立新聞發布工作組,負責新聞報道工作,起草新聞發布稿和災情公告,及時、準確報道森林火災信息。
4.4應急結束
森林火災撲滅后,由啟動應急措施機構適時宣布結束應急期的工作。
5、后期處置
5.1恢復重建
市民政部門會同森林火災發生地區縣政府,妥善安置災民,解決災后重建問題。市園林綠化局會同森林火災發生地區縣政府,做好森林資源損失評估報告,提出造林恢復方案,由火災發生區縣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實施。
5.2社會救助
民政部門應會同相關部門,迅速組織群眾轉移,安置到指定場所,及時組織救災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調撥,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并組織實施救助工作。
5.3總結和調查評估
5.3.1市、區縣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對火災現場進行實地勘查,評估森林資源損失,統計上報。
5.3.2重特大森林火災,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在森林火災處置結束一周內,將事件處置工作情況的總結報告報市應急辦。報告內容應包括:森林火災發生的時間、地點、各有關部門采取的措施和處置結果。
5.3.3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評估,對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責任調查評估。重特大森林火災的評估報告應在60天內報市應急委。
6、保障措施
6.1資金保障
市和區縣財政部門應在部門預算中安排撲救森林火災應急工作經費。森林火災災害發生后,及時撥付突發事件應急專項資金。
6.2物資保障
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建立市級森林防火應急物資儲備庫,儲備物資包括撲救機具、設備、交通和通信工具等。各級森林防火機構都要建立森林防火應急物資儲備庫,確保各類機具和裝備性能良好。
6.3技術保障
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建立并完善應急指揮技術支撐體系,以滿足處置撲救森林火災的指揮要求。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區縣逐步建立和完善應急指揮基礎信息數據庫。應急指揮基礎信息數據庫包括:森林火災災害隱患點數據庫、應急決策咨詢專家庫、輔助決策知識庫等,要確保數據的準確性,并做到及時維護更新,為突發森林火災應急指揮及分析決策提供支持。
6.4應急隊伍保障
應急隊伍包括北京市森林消防總隊直屬大隊、各區縣專業森林消防隊、各鄉鎮級專業森林消防隊、北京衛戍區部隊、武警森林部隊等。各級政府在堅持加強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的同時,也要重視后備撲火力量的準備,保證有足夠的撲火力量。各種撲火力量要在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的統一組織指揮下,互相支援、積極配合、協同作戰。
7、宣傳教育、培訓和演練
7.1宣傳教育
市各有關部門、各區縣應利用網絡、廣播、影視、報刊、宣傳手冊等手段,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森林防火科普宣傳,堅持面向群眾、面向基層、面向實戰,加強防火法律法規、火源管理規定、安全避險知識的普及教育,提高林區群眾的防火意識和基本避險技能。在全社會營造關注防火、參與防火、支持防火的濃厚氛圍。
7.2培訓
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區縣政府應對各級政府行政人員、撲火人員進行突發森林火災相關知識培訓,提高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能力。培訓內容應包括:森林火災的預防、控制和撲救知識;森林火災發生時的自救互救安全常識;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規;森林資源保護等常識。
7.3演練
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各區縣政府和相關部委辦局應根據預案,定期組織專業性和綜合性的應急演練。應急演練應包括演練準備、演練實施和演練總結三個階段。通過應急演練培訓應急隊伍,落實崗位責任制,熟悉應急指揮的決策、協調和處理程序,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和改進應急預案。各區縣和各有關部門也應組織本轄區、本系統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專項演練,普及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知識和技能,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8、附則
8.1名詞、專業術語、部門規定說明
8.1.1名詞、專業術語
(1)森林火災
森林火災是指失去人為控制,在林地中蔓延的林火,是燒毀森林資源,造成經濟損失,破壞生態環境,甚至造成人員傷亡的自然災害。
(2)森林火險等級預報
森林火險等級預報是指氣象要素對森林火災發生發展影響程度的預報,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告,警示林區活動人員注意森林防火,提示各級森林防火機構做好森林火災防范工作。不是發生實際災害程度的預報。
8.1.2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預案管理
8.2.1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負責制定,北京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定期檢查所屬各級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應急聯動協調配合部門人員、設施、裝備等的落實情況。
各區(縣)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和單位應依據本預案制定各自相應的應急預案,并報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備案。
8.2.2預案審核
本預案由市應急辦組織審核。
8.2.3預案修訂
在實施過程中,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機構調整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應急處置過程中和各類應急演習中發現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隨時組織專家進行可行性調查評估,并視情節適時進行修訂。本預案每三年至少修訂一次。
8.2.4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同時原預案廢止。
公園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31
為切實做好我鎮森林防火工作,控制森林火災的發生,進一步落實防火工作職責,不斷提高全鎮群眾的防火意識和法制觀念,使森林防火工作變成全鎮廣大群眾的自覺行動,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的發生。實現森林防火宣傳用語規范、普法教育制度化。確保全鎮森林資源和人民財產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為主導,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以實現森林火災“早預防、早發現、早撲救”和“打早、打小、打了”為目標,始終把宣傳教育作為森林防火的首要任務。以火災發生地區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撲救人員生命安全為基本原則,把森林火災的損失降到最低。牢固樹立“預防為主、積極消滅、誰主管、誰負責”的思想。突出宣傳失職、瀆職的處罰和引發火災的責任追究。積極消除火災隱患,有效減少森林火災的發生,切實保護森林資源,努力維護生態安全。
二、工作目標
為做好森林防火宣傳工作,開展好全鎮的宣傳活動。以預防和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為中心,以強化廣大干部群眾的防范意識為重點,使廣大干部群眾深刻領會到森林防火的重大意思,堅決制止引發森林火災的事故發生。
三、宣傳重點
1、宣傳普及《森林防火條例》。鎮、村、組三級利用警示牌、標志牌、宣傳單、宣傳手冊、標語、橫幅等方式,充分開展宣傳活動。
2、定期召開森林防火專題會議,做好預防森林火災的方案。
3、3月為森林防火宣傳月,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在學校開展森林防火“六個一”活動,(即每期上一堂森林防火公開課、出一期森林防火板報、組織一次森林防火知識競賽、印發一封《致學生家長的森林防火公開信》、發一張森林防火溫馨提示卡,完成一篇森林防火作文),通過“小手拉大手”活動,進一步提高全民防火意識。
4、結合4月中國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誕生6周年,書寫森林防火標語,張貼森林防火固定標語牌;在趕集日設立宣傳點進行宣傳。
5、在森林防火期間,組織宣傳車,到林區巡回宣傳森林防火規定。
6、在森林防火高火險期和清明節等重要時段,組織村組干部和森林管護人員巡山守卡,現場發放資料,宣傳森林防火規定,重點宣傳和制止野外吸煙、上墳燒紙、燃放煙花爆竹、燒荒、燒桔桿等野外隨意用火行為。
7、抓好智殘障人員的監護和管理。
公園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32
為進一步提高我街道森林防火能力,確保全街道森林資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省林地保護條例》、《國家處置重、特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結合我街道防火工作的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切實有效地保護森林資源,維護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堅決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確保街道轄區內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確保不發生大的森林火災。
二、目標要求
通過全街道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層層落實責任,積極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達到全街道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切實有效地維護森林資源的安全。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任務
(一)組織機構
為了加強對森林防火工作的領導,我街道設立森林防火指揮部,全面負責森林火災的應急工作。
指揮長:
副指揮長:
專職副指揮長:
總值班主任:
成員單位:林業站、派出所、財政所、安監站、城建辦、水管站、中小學校、農業辦、計生辦、農經站、綜治維穩辦、各村。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安監站,辦公室主任由安監站長兼任。指揮部下設防火辦、火場指揮組、宣傳報組、治安保衛組、撲救隊、醫療救助組。
(二)職責任務
指揮部:負責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撲救森林火災的重大措施和指導意見,解決撲火救災中的重大問題;根據撲火需要,指揮調動撲火力量、物資和裝備;指導發生森林火災的村委會完成撲火救災任務。
防火辦主要職責:
1、及時掌握全街道有關災情;
2、督促協調檢查各村、各單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3、貫徹執行街道主要領導及街道森林防火指揮部關于防火的各項工作決策;
4、負責處理各有關防火的日常工作;
5、加強值班。
防火辦主任:
副主任:
成員:安監站工作人員。
電話號碼:
火場指揮組組長:成員由安監站、各村工作人員。
火場指揮組織職責:組織實施火情處置方案;下達指令或分配任務;向火場指揮員或撲火隊下達指令;收集火撲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動態,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宣傳報道組組長:
副組長:
成員:辦公室工作人員。
宣傳報道組職責:負責指揮部新聞發布的項工作。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森林火災宣傳報道的規定,統一發布火情信息,對撲火救災的情況進行報道,協調新聞單位采訪報道的具體事宜。
治安保衛組組長:
成員:由綜治維穩辦、派出所工作人員和各村調解員組成。
治安保衛組職責:維護火災區社會治安、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交通秩序;負責災區政府機關、機要部、金融部門及救災物資等的安全;負責火災撲救和預防。
后勤保障組組長:
副組長:
成員:民政辦工作人員。
后勤保障組職責:負責組織撲救組人員的集合,組織供應撲火救災的物資和撲火物資的快速運輸;負責災群眾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制定救災標準,發放救災款物;做好災情調查和統計工作;做好死難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殘人員的置;做好國內外社會各界援救款物接受工作。
撲救組組長:
副組長:
成員:安監站工作人員。
撲救組職責:負責火場情況調度,組織撲火力量,落實具體的撲救措施;負責召集各有林村護林員當向導;召集各撲火隊伍報到,登記撲火隊伍單位、人數、報到和上山時間明確上山線路,盡快撲滅火災,確保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醫療救助組組長:縣醫院院長
成員:縣醫院工作人員。
醫療救助組職責:負責做好火災區受傷群的醫療衛生工作,負責搶救傷員和預防災后各種疾病的傳播。
四、強化宣傳,落實責任
1、廣泛深入開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進山作業、游玩有關規定的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禁火區和進山路口均設立固定的宣傳警示牌,并在山場顯眼位置刷寫宣傳標語,增強進山人員防火意識。各村要采取張貼公告、書寫示語、召開戶主會、印發給農戶的一封信、廣播、宣傳車等形式,各學校要利用主題班會,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課,給學生家長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認真切實加大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識。
2、落實村兩委干部和林場護林員包片、包山頭、包路口制度,護林員要嚴格執行巡山制度,對自己所管轄的場要實行常年性全天候路口辦證和巡山執勤。村兩委要切實擔負森林防火的責任,對所包山頭、責任范圍要加強督查,消除隱患。
3、層層落實責任,上下聯動,齊抓共管森防火工作。街道辦事處每年都要與各村、學校鑒訂森林防火責狀,進一步明確責任,分級負責,各自抓好自己管轄行政區域內的森林防火工作。
4、嚴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絕森林火災隱患。森林防火期內嚴禁下列用火:禁止在山上燒因災受損的斷木枯枝;禁止燒荒、燒田埂草、草木灰;嚴禁在林內和林緣地帶吸煙、野炊、上墳燒紙或其它祭祀用火;嚴禁毀林燒木炭;嚴禁小孩在林區內玩火。
五、撲救程序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森林火災必立即撲救并向所在村或街道森林防火機構報告。
2、街道、村接到火情報告后,必須迅速動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緊急會議,研究制定撲救方案。下達撲火救災各項指令,發出組織撲救森林火災緊急通知,調遣撲火隊伍進行撲救,撲救組第一梯隊人員要在半小時內趕赴現場撲救。
3、撲救組隨時向指揮部報告火場火情情況,凡延燒半小時仍未撲滅的,指揮部根據火情動態,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請增援。
4、后勤保障組要在撲救組第一梯隊出發后兩小時內,要把水與干糧送到火場。
5、山火未徹底撲滅,撲火人員不得撤離現場,撤退命令由現場指揮部下達。明火徹底撲滅后,應對火災現進行全面檢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災發生的村負責留足力量繼續觀察,直到確保不復燃為止。
六、注意事項
1、堅持“三不打、二嚴禁、一報備”制。即“三不打”:進入夜間對火場原則上圍而不打,組織人員開防火路;撲打火頭原則上不動用群眾,而應組織專業隊伍突擊撲打;在危險的地形條件或火情環境下,原則不動用大兵團撲火,而應組若干精干的專業分隊實施突擊。“兩嚴禁”:嚴禁組織婦女、兒童和老人上山打火;嚴禁指派無撲火經驗的干部,尤其是街道干部到一線場指揮打火。“一報備”火場清理和守護實行指揮員姓名報鎮政備案制,嚴格責任,嚴防火場死灰復燃。
2、撲火隊伍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既以隊伍單位相對集中,又要以組為單位分撒撲打,不準離組脫隊單人行動,若發現險情,要及時向隊長報告。
3、遇到撲火隊員受傷,要迅速撤離火場搶救,及時與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聯系救助。
4、發現撲火隊員丟失,要以組為單位馬上組織搜尋,并及時向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報告。
5、后勤組在運送救援物資到達火場應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則,確保每位撲火隊員都能及時拿到救援物資。
七、撲火器具的儲備
各村應儲備柴刀、滅火鞭、手電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證撲火設備完好,隨時添加,隨時動用。
八、災后事宜
1、災后報告:森林火災發生后二天內所在村應向街道森林防火指揮部做出書面報告,說明起火原因、地點、組織撲救、損失情況、檢查隱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處:案件查處工作由街道林業配合縣林業公安分局處理,所在村要保護好現場,并協助做好調取證工作,盡快破案查處。
3、撲滅經費:撲火人員誤工補貼以及火期間的其它費用,由火災肇事者或所在村(單位)承擔。
4、獎懲辦法:災后負傷的救火人員以及因災給災民生產生活造成損失的,由所轄村給予妥善處理;對撲有功人員,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予以表彰;對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機關給予法律及經濟處罰;對玩忽職守者,根據法律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予以處罰。
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公園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33
為全面提升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水平,依照《20xx年市森林防火工作要點》和《20xx年市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方案》要求,扎實有效地做好全年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切實提高全社會森林防火意識,確保森林防火工作取得新的進展和成效,實現全年無重大森林火災工作目標,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市委七屆三次全會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實現全市無重大森林火災的工作目標,全力營造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氛圍,大力度、全方位、多渠道、高標準的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全面提高社會公眾的森林防火意識,增強群眾參與森林防火工作的自覺性,最大限度減少森林火災的發生,確保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宣傳工作重點
(一)重點內容
1、《森林防火條例》;
2、《省人民政府20xx年森林防火命令》;
3、省、市政府森林防火會議和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會議精神;
4、森林火災撲救基本常識及緊急避險知識;
5、大力宣傳農事用火新的管理規定,突出宣傳《省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的通告》
(二)重點時段
1、春、秋兩個防火期進入前的動員教育。
2、春、秋入山采集、旅游和備春耕農業生產及秋收高峰期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宣傳教育。
3、清明、五一、十一等重點節日期間的宣傳教育。
4、防火期內出現持續高火險天氣特殊時段的超常規宣傳教育。
三、宣傳教育工作步驟及措施
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以春、秋兩個防火期為主貫穿全年工作始終,緊扣全年工作主題,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宣傳教育內容豐富,輻射面廣和戶外面對面宣傳教育針對性強、威懾力大、效果顯著等特點,適時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每個防火期主要分以下4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啟動階段(春防:3月1日至3月14日,秋防:9月1日至9月14日)
該階段工作主要包括制定年度宣傳教育方案;結合春、秋季森林防火會議部署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認真組織學習《森林防火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和防撲火知識,以及年度工作要點及省政府命令,不斷提高政治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組織相關單位對原有宣傳設施進行維護、刷新,布設森林防火宣傳物、警示牌;《森林防火宣傳手冊》、《森林防火須知》、十戶聯防公約等各種宣傳品和各類非固定宣傳物布設、發放前的準備工作;各級森林防火部門要做好微信平臺加入和森林防火信息報送;進一步落實“二橫、四縱、六出口、一節點”重點防火區域森林防火宣傳責任制,重點路段、村屯路口要設置旗陣、宣傳條幅,重要入山道口要增設移動宣傳崗亭派專人值守。
(二)起始階段(春防:3月15日至4月19日,秋防:9月15日至9月24日)
該階段主要工作包括啟動各類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方案,全面開展防火宣傳物、警示物的布設工作。做到固定宣傳物醒目、警示作用強,加大“彩旗工程”和森林防火吉祥物“虎威威”的布設力度。重要出口、節點要逐步增設永久性宣傳牌;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作用,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等媒體,以“建設生態文明、促進綠色增長、構建和諧社會”為主題,結合貫徹森林防火條例、省政府命令等有關法律法規,開展森林防火專題報道,不斷提高森林防火意識,著力擴大和提高“12119”森林火情報警電話,森林火險預警信號,以及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等宣傳警示的社會知曉面;開展“清明節”專項宣傳教育活動,教育引導群眾破除迷信、移風易俗,提倡文明祭祀,采取用植樹、送花等文明方式開展祭祀活動,堅決避免因上墳燒紙引發森林火災;全力做好禁止農事用火宣傳教育工作。各地、各單位要結合十戶聯防公約入戶活動,大力宣傳農事用火新的管理規定,要大力組織動員林區群眾在森林防火期前,將防火區內的農用秸稈提前移出、回運、清理。結合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的通告》、《省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通過現地發放宣傳單、禁火令、通告以及在農田集中的森林防火區邊緣插“禁火旗”的新做法,營造禁火聲勢,做到禁火新規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各地要實行分層次宣傳,確保各類人群普遍受教育。充分發揮學校教育宣傳的影響力和輻射力,各地要協調教育部門開展以“寫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板報、給家長寫一封森林防火信、寫一條森林防火標語、上一堂森林防火課”為內容的“五個一”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形成教育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影響整個社會的良好局面。
(三)關鍵階段(春防:4月20日至5月31日,秋防:9月25日至10月31日)
該階段主要工作包括開展緊要期嚴禁一切野外用火的宣傳教育活動,要將印制的《森林防火宣傳手冊》,《森林防火須知》宣傳單,“十戶聯防”公約等宣傳品張貼到村、分發到農戶。要發動群眾,開展各種形式多樣的森林防火宣傳活動,加強對入山人員的`宣傳教育,防止野外用火的發生;做好“五一”、“十一”等重點時段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要利用好自有村村通廣播站,適時預告森林火險等級,播放森林防火宣傳帶。要將領導對森林防火工作的指導檢查進行跟蹤報道,將基層單位森林防火好的經驗做法進行系列報道;在森林旅游景區等重點區域,要組織相關部門,開展森林防火專項宣傳活動,利用廣播、圖片、宣傳欄、警示牌、標語、門票等方式,因地制宜開展各種宣傳活動,加強森林防火知識教育,提高游客森林防火意識;利用5.12防震減災日宣傳契機,大力開展森林火災撲救知識,安全常識宣傳教育,確保撲火人員安全。宣傳森林火災的危害性,并用火災肇事者的處罰規定與典型火災案例的查處情況進行警示教育。
(四)收尾階段(春防:6月1日至6月15日,秋防:11月1日至11月30日)
該階段主要工作包括組織好防期和年度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的專項檢查、驗收工作,調度統計各類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數據,為階段性和年度宣傳教育工作總結提供素材;做好森林防火非固定宣傳警示物的撤收保管工作,防火期宣布結束后5日內,要將森林防火彩旗、條幅及其它非固定宣傳警示物及時撤收,避免風吹日曬、雨水淋蝕和人為破壞造成損失。
四、基本要求
1、各單位依據鎮森林防火宣傳工作方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出具有本地特點的、可操作性強的年度宣傳工作方案。森林防火宣傳工作既要做到突出高火險時段,又要保證防火宣傳工作持續性、廣泛性和實效性。
2、各單位要加大森林防火宣傳工作經費的投入,加強森林防火宣傳設施、設備的管理和維護,及時撤換更新破損嚴重的宣傳警示物,防火期結束后要及時收回宣傳彩旗、條幅等臨時性宣傳警示物。
3、各地、各單位要加大“彩旗工程”的布設力度。村屯路口要設置旗陣、宣傳條幅,重要入山道口要設移動宣傳崗亭派專人值守。重要出口、節點要增設永久性宣傳牌。發揮好森林防火警示物在預防森林火災中的作用。
4、各基層單位要及時將重點時段森林防火宣傳教育開展情況以及本單位好的經驗和作法上報鎮政府。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已經納入鎮對各村森林防火績效考評范圍。
5、宣傳教育工作要結合各項活動展開,要大膽創新,積極嘗試,探索新的有形象、有影響、有規模、有效果的模式,爭取在潛移默化中指導群眾,教育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