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滑坡泥石流崩塌的應急預案(精選3篇)
地質災害滑坡泥石流崩塌的應急預案 篇1
一、加強組織領導
1、成立大地溝泥石流防災避險指揮部。為了便于工作和統一指揮,按照“政府負責,站點預警,以點帶面,群測群防”的工作方針和以“防避為主,加強監測,站點結合,確保重點”的原則,縣上成立大地溝泥石流防災避險指揮部,由縣委常委、政府副縣長任總指揮,縣水保局局長、工信局局長、城關鎮黨委書記任副總指揮,水務局、住建局、氣象局、廣電局、武裝部等有關單位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指揮部地點設在水保局,由水保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水保局副局長任副主任。在防汛期間,抽調有關單位工作人員和專業人員集中辦公,實行二十四小時輪流值班制度。
2、大地溝預警工作重點和要求。指揮部辦公室職責是汛前及汛期檢查,保證大地溝監測點的儀器和通訊設備的正常運行,確保汛情及時上傳下達;強化責任,明確制度,嚴明組織紀律;做好危險區的防災避險組織工作,各有關單位也要堅持二十四小時值班,隨時與大地溝防災避險指揮部辦公室保持聯系,值班人員要保證隨叫隨到,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卸值班責任。
二、及時安全疏導
縣水保局負責對大地溝的降水和泥石流泥位進行嚴密監測,當洪水位達到臨界值時,監測點值班人員要及時向大地溝泥石流防災避險指揮部和縣防汛指揮部報告,并通知城關鎮、工信局、武裝部負責人組織搶險隊,及時對群眾和有關單位執行常規疏散、緊急疏散和搶險防災等工作,并對重大地質災害和救災情況向政府作專題匯報。
為了保證在泥石流發生時臨危不亂,做到心中有數,按照預定的方案每年組織群眾開展一次現場演練活動,讓群眾熟悉撤離地點和路線,并積極配合縣防汛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以達到防災減災的目的。
三、預警報警方法
根據溝口(清真寺)處防洪涵洞的設防標準(約37.4立方米/秒)和預警預報要求,其監測斷面的預警水位分別設計為0.85米和0.95米,采用分級報警的辦法。當觀測斷面水深達到0.85米時,監測人員立即通過電話向縣防汛指揮部匯報,由指揮部和廣電局(電視和無線廣播實時轉播)通知下壩威脅區域的機關單位和居民做好一切避險準備工作;當水位達到0.95米時,監測人員迅速報告指揮部,并發出撤離轉移信號和指令,各有關單位立即組織搶險隊員迅速按制定的路線幫助群眾安全撤離。
四、疏散轉移地點
根據縣防汛指揮部的規定,當大地溝發生特大洪水和泥石流時,溝口及清真寺附近區域為重點,中醫院和排導渠附近居民為非重點區;緊急疏散和撤離信號為中醫院樓頂安裝的警報器,在發生暴雨時,當聽到警報聲時,迅速撤離災區,撤離路線和地點為清真大寺以上、曹家山、大地山和坡頭山等方向。
五、獎勵處罰措施
在監測預警和組織搶險工作中對有重大貢獻的人,可參照《縣預防山洪災害預案》和《片一級站獎勵辦法》的規定執行和兌現。對大地溝泥石流監測儀器、設備和對水保措施設施有破壞行為以及阻擾搶險救災工作的行為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地質災害滑坡泥石流崩塌的應急預案 篇2
1.總則
1.1為及時、有效而迅速地處理暴雨導致的山體滑坡及泥石流事故,避免或減輕山體滑坡及泥石流對人身、生活、生產和電廠安全構成的危害,根據《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規定》的通知,制定《發電廠山體滑坡及泥石流應急預案》。
1.2本預案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保人身、保廠房、保大壩,”為原則,進行制定。
1.3山體滑坡及泥石流是一種土、石、水相混合的流動體,該流動體挾有的土石固體碎屑物含量在15%~80%,他不同于一般的山洪,沖刷撞擊能力都遠大于山洪,常給人民的生命財產及工農業生產造成巨大危害。本事故的應急處理,根據事件的嚴重性,組織部分或動員全廠的力量。廠長是本廠危機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危機事件管理工作。各部門一把手是本部門危機事件的第一責任人。二級部門和個人都有參與危機事件處理的責任和義務。
2.概況
2.1×廠山體滑坡及泥石流易發部位有:青崖嶺滑坡體,廠房后危巖,進廠及上壩公路靠山坡,住宅樓后山坡等。………
2.2青崖嶺滑坡體在大壩上游××公里處,他的穩定與否直接應影響水庫防汛及大壩安全。廠房后危巖和進廠及上壩公路影響安全生產和防汛搶險。特別是職工住宅樓后山坡影響全廠職工家屬的人身安全。做好山體滑坡及泥石流的.預防和應急搶險,制定好應急預案, 對本廠和下游群眾、單位的生活、生產正常運作及防汛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3.應急預案內容
3.1應急機構組成及其職責:
3.1.1應急指揮機構的組成 :
組 長:廠長
副 組 長:黨委書記、生產副廠長
成 員:廠級領導、副總工程師、廠屬二級單位的第一負責人
3.1.2應急指揮機構的職責:
1)在山體滑坡及泥石流事故發生后,根據事故報告立即按本預案規定的程序,下令啟動應急預案。
2)負責向中國大唐發電集團公司報告本廠的事故情況和事故處理進展情況。
3)各應急小組在山體滑坡及泥石流事故發生后, 應立即按職責分工,趕赴現場組織搶險,并嚴密監視事故的發展,確保搶險人員人身安全。
4)事故處理期間,要求各崗位盡職盡責,聯絡渠道要明確暢通;聯絡用語規范,認真做好有關情況的記錄工作。
5)全廠所有單位,對事故發生的部位、危害程度、人員傷亡、設施、設備損壞情況和事故處理經過一定要記錄清楚,等待備查。
6)事故應急處理的終止。
所有險情排除,恢復正常生活、生產為山體滑坡及泥石流事故應急處理的終止點。
7)組織和提供事故恢復所需要的備品備故。組織事故恢復所必需的生產車輛(挖掘機、推土機尤為重要)。組織實施事故恢復所必須采取的臨時性措施。
8)完成山體滑坡及泥石流事故(發生原因、處理經過、設備設施損壞、人身傷亡和社會經濟損失情況)調查報告的編寫和上報工作。
3.1.3成立各專業應急小組
1)民兵應急分隊(分組處理多處事故,以人身救援為主);
2)搶險突擊隊(分組處理多處事故,以保交通、生產設施為主);
3)運輸車輛、挖掘機、推土機、起重機應急組;
4)物資保障應急組;
5)后勤、醫療保障組;
6)安全保障組;
7)通訊保障組。
3.1.4應急報告及通信保障
3.1.4.1安排人員對山體滑坡及泥石流事故易發部位經常巡查,特別是長時間降雨和暴雨期間要派專人巡查(巡查人員不少于兩人)。前方生產區由水工分場負責,生活區由龍江公司物業部公司負責。
3.1.4.2巡查人員發現山體滑坡和泥石流事故后,立即向生產廠長匯報,由生產廠長根據情況,發布命令啟動執行本應急預案。生產廠長向有關二級單位首先下達應急預案啟動令, 各專業應急小組各就各位,組織事故的應急處理。
3.1.4.3生產廠長匯報廠長、書記,通知各位廠領導,組織所轄部門緊急啟動本預案,各單位人員接到命令后迅速安排本部門人員各就各位。
3.1.4.4通信聯系電話按本廠下發的電話號碼簿執行。在事故發生后,通信應急小組,全力確保廠長辦公室全國直撥電話的暢通。
3.2危急事件的預防
3.2.1在山體滑坡及泥石流事故發生期間和終止后,要按照事故調查規程和本廠防止山體滑坡及泥石流事故措施要求,及時分析和預測事故發展可能帶來的后果,預先采取有針對性地措施進行防范。
3.2.2加強山體滑坡及泥石流事故易發部位的巡查。
3.2.3各部門的領導和技術人員要群策群力,要顧全大局,針對事故的蔓延要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3.2.4各應急
組要確定事故處理的重點和中心,把搶救和保護人身安全放在首位。
3.2.5在事故發生后,保持與上級部門聯系,匯報事故情況和搶險進展情況,請求上級部門援助。
3.3應急預案的啟動
3.3.1青崖嶺滑坡體和廠房后危巖關系到水庫防汛及大壩安全,危及下游及廠房管理、生產人員人身安全,應加強常規檢測和日常巡查。爭取對廠房后危巖立項處理,做好預防工作。當發現廠房后危巖滑動或巖石掉落時,報告生產廠長或總工程師,生產廠長根據實際情況下令撤離工作任人員倒安全位置,并按預案啟動程序啟動應急預案。若危及人身安全時,工作人員可邊撤離邊匯報。
3.3.2進廠及上壩公路影響安全生產和防汛搶險。特別是六號職工住宅樓后山坡影響全廠職工家屬的人身安全。這些情況一般發生在持續暴雨時期,因此在長時間降雨或降特大暴雨時,加強巡回觀察,做好山體滑坡及泥石流的預防和應急搶險,當發現山體滑動或出現泥石流時,立即報告生產廠長或總工程師,生產廠長或總工程師根據實際情況按預案啟動程序下令啟動應急預案。當危及人身安全時,可先疏散危及安全的職工家屬,撤離搶險人員倒安全位置。
3.4 危急事件的應對
3.4.1提高全廠職工家屬對山體滑坡和泥石流事故的認識,掌握山體滑坡和泥石流形成原因、特性、表象和預防等基本知識,提高預防、搶險救援的成功率。
3.4.2應急救援人員、資金、物資儲備要求
山體滑坡和泥石流事故發生后,按照事態的嚴重程度由應急領導小組組織人員搶險或組織全廠人員搶險。汛前,由生產廠長帶隊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及技術人員對山體滑坡及泥石流易發部位進行認真巡查,完善措施。并必須備足生活、醫療、救護車輛等急需品,所有費用作為特別項目從生產成本中列支。
3.5 生產、生活維持或恢復方案
3.5.1生產人員在山體滑坡及泥石流事故發生后,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情況下要堅守本職崗位,使生產、生活正常進行。
3.5.2宣傳部門要及時做好宣傳工作,后勤部門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商品供應和食品供應,特別是醫療用品的供應。
3.5.3根據現場恢復情況,由生產廣長宣布事故應急處理情況的終止,生產秩序和生活秩序恢復為正常狀態。
地質災害滑坡泥石流崩塌的應急預案 篇3
一、汛期災害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管理機構和職責
(一)成立紅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汛期災害事件應急處理領導組:畢曉南主任任組長,汪守文副主任、郭同春副主任任副組長;李為君、賈方軍、劉昌明、張景勇、宋秀濤、沈洪岐、隋海博、綦遠林、趙之章、宋繼龍為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在我中心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汛期災害事件應急處理領導組職責:
1、接到災情指令后,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調度各工作組開展緊急救援和疫情防控工作。
2、督促各科室落實防范措施,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協調與有關部門的關系,在區政府和區衛生局的統一領導下,使汛期災害事件救援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4、向區政府和區衛生局及時匯報有關信息。
(二)疫情防控工作組:組長汪守文,副組長王世越、于國英,疾控科、檢驗科、辦公室負責人為成員。
疫情防控工作組工作職責:
1、制定汛期災害事件應急疫情防控預案,在接到應急指令后,迅速啟動預案,組織指揮調度各專業隊對災區的疫情防控工作。
2、組建消殺、衛生學調查和評價、衛生檢驗、后勤保障等相關專業隊伍,開展應急處理演練及消殺、衛生學調查和評價,并負責指揮、調度、協調、督促各專業小組完成疫情防控應急任務。
3、負責收集、分析并及時向區衛生局汛期災害事件應急處理領導組辦公室報告有關信息。
(三)醫療救治工作組:組長郭同春,副組長:蘭艷、劉冬月;成員:張景勇、沈春霞、李麗、趙國萍。
醫療救治工作組職責:
1、負責本單位汛期災害事件醫療救治應急預案的制定,組建醫療救治應急隊伍。
2、負責對單位救治隊伍進行演練培訓,各科室主任要負責本科室業務技能的指導和培訓。
3、接到應急救治指令后,迅速啟動救治預案,組織協調、調度各救治成員,迅速趕赴現場,實施現場救治指揮,開展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及時報告醫援信息。
(四)衛生監督組:組長李為君,副組長崔明,張鳳芝、寧靜、劉昌明為成員,中心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衛生監督組職責
主要負責制定汛期災害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預案,組建相關專業隊伍,開展應急處理演練培訓,開展本單位衛生監督執法工作,做好信息上報工作。
(五)宣傳教育組:組長許陽,宋繼龍、趙之章、陳晶為成員并宣傳教育組職責
主要負責救災防病宣傳健康教育工作。
二、現場醫療衛生救援及指揮
我中心救援應急隊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時趕赴現場,并根據現場情況全力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在實施醫療衛生救援的過程中,既要積極開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護,確保安全。
1、現場搶救
到達現場的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隊伍,要迅速將傷員轉送出危險區,本著“先救命后治傷、先救重后救輕”的原則開展工作,按照國際統一的標準對傷病員進行檢傷分類,分別用藍、黃、紅、黑四種顏色,對輕、重、危重傷病員和死亡人員作出標志(分類標記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帶),扣系在傷病員或死亡人員的手腕或腳踝部位,以便后續救治辨認或采取相應的措施。
2、轉送傷員
當現場環境處于危險或在傷病員情況允許時,要盡快將傷病員轉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對已經檢傷分類待送的傷病員進行復檢。對有活動性大出血或轉運途中有生命危險的急危重癥者,應就地先予搶救、治療,做必要的處理后再進行監護下轉運。
(2)認真填寫轉運卡提交接納的醫療機構,并報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匯總。
(3)在轉運中,醫護人員必須在醫療倉內密切觀察傷病員病情變化,并確保治療持續進行。
(4)在轉運過程中要科學搬運,避免造成二次損傷。
(5)合理分流傷病員或按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指定的地點轉送。
3、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
衛生監督組負責轄區內汛期災害事件后的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組織本單位相關工作人員,開展衛生學調查和評價、衛生監督執法及消殺滅工作。采取有效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災害后傳染病或疾病的發生或流行,確保大災之后無大疫。
4、信息報告
醫療救治組在迅速開展應急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同時,應立即將人員傷亡、搶救等情況報告醫療救治工作組總指揮和區衛生局應急辦公室。醫療救治工作組、承擔醫療衛生救援任務的醫療機構要每日向區衛生局應急辦報告傷病員情況、醫療救治進展等,重要情況要隨時報告。
5、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響應的終止
汛期災害事件現場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完成,傷病員在醫療機構得到救治,經區政府或區衛生局批準,醫療救治工作組可宣布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響應終止,并將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響應終止的信息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三、醫療衛生救援的保障
我中心要堅持“平戰結合、常備不懈”的原則,加強汛期災害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組織和隊伍建設,組建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隊伍,制訂各種醫療衛生救援應急技術方案,保證汛期災害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責任與獎懲
我中心的汛期災害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組對汛期災害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作出貢獻的優秀科室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人,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團結協作,確保防汛安全
我中心汛期應急各工作組成員要在區委、區政府、本單位汛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團結協作,緊密配合,一旦發生洪水險情,要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搶險救災工作之中,共同搞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確保全區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六、進行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演練
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指揮下,進行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演練,通過演練來提高我中心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從而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將突發事件帶來的危害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