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防觸電的應急預案(精選4篇)
學校防觸電的應急預案 篇1
一、觸電事故的預防:
(一)要對廣大教師、學生要加強防觸電知識的宣傳教育。
(二)可能發生觸電事故的主要原因:
1、人體接觸到的設備意外帶電。
2、帶電作業,違規操作。
3、絕緣保護失效。
4、電氣設備不合格。
5、非電工無證操作。
6、高壓電放電觸電。
(三)預防觸電措施:
1、不要接觸帶電裸線、地線、帶電(漏電)設備等。
2、要做到持證上崗,不要違規操作。
3、遠離高壓電線。
4、絕緣工具、絕緣服裝嚴禁超期使用,并在使用前要認真檢查。
5、不帶電作業。
6、對不安全電器嚴禁使用。
二、應急措施:
(一)觸電應急預案:
學校成立“防觸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工:
組長:王其敏校長,負責指揮全體工作人員處理事故;
副組長:陳衛太負責同醫院、急救中心等部門及時取得聯系并組織車輛搶救傷員;
組員:尹力,負責切斷電源;
孟憲花,負責組織現場醫務人員對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搶救;
王鵬,負責組織相關人員維護事故現場的紀律;
張洪華,負責及時向市教育局報告;
高永來及相關領導、班主任負責協助“防觸電工作領導小組”做好事故處理工作。
(二)觸電急救辦法:
1、首先迅速切斷電源或使用絕緣物使觸電者脫離電源,未斷電前不可直接與觸電者接觸。
2、發現有人觸電除及時采取救助措施外,要及時向學校“防觸電工作領導小組”報告,立即啟動“觸電應急預案”。
3、觸電者未失去知覺時,應放在空氣流通,溫暖處休息。
4、觸電者已失去知覺,但呼吸和脈搏均未停止時,應放在平坦通風處,溫解開衣褲,使其呼吸不受阻礙,同時用毛巾摩擦全身,使其發熱。
5、觸電者已失去知覺呼吸困難時,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時要將觸電者的頭部盡量后仰,鼻孔朝天,使舌根不阻擋氣流。
6、觸電者呼吸和心跳均已停止時,可能是假死,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或對心臟進行適當擠壓救護。
學校防觸電的應急預案 篇2
為確保我校師生遇觸電事故發生以后,能迅速有效地開展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師生生命安全風險,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校成立應急響應指揮部,負責指揮及協調工作。
組長:劉志昌
副組長:
成員:
具體分工如下:
(一)齊華濤負責現場,其任務是了解掌握事故情況,組織現場搶救指揮;
(二)丁成文負責聯絡,其任務是根據指揮部命令,及時布置現場搶救,保持與當地醫院、教育部門等的溝通。
(三)陳國華負責維持現場秩序、做好當事人、周圍師生的問訊記錄;
(四)寧尚新負責妥善處理好善后工作,按職能歸口負責保持與當地有關部門的溝通聯系。
二、觸電事故應急措施
(一)現場人員應當機立斷地脫離電源,盡可能的立即切斷電源(關閉電路),亦可用現場得到的絕緣材料等器材使觸電人員脫離帶電體;
(二)將受傷人員立即脫離危險地方,組織人員進行搶救;
(三)若發現觸電者呼吸或呼吸心跳均停止,則將傷員仰臥在平地上或平板上立即進行人員呼吸或同時進行體外心臟按壓;立即撥打120向第二人民醫院急救中心取得聯系,詳細說明事故地點、嚴重程度、本校的聯系電話,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四)即向所屬應急搶險領導小組匯報事故發生情況并尋求支持;
(五)維護學校秩序,嚴密保護事故現場。
三、應急物資
常備藥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繃帶、無菌敷料)及各種常用小夾板、擔架、止血袋、氧氣袋。
四、通訊聯絡
醫院搶救中心:120匪警:110火警:119
有關負責人電話:
五、注意事項
(一)在未脫離電源時,切不可用手去拉觸電者;
(二)事故發生時應組織人員進行全力搶救,視情況撥打120急救電話和馬上通知有關負責人;
(三)注意保護好事故現場,便于調查分析事故原因;
(四)心肺復蘇搶救措施要堅持不斷的進行(包括送醫院的途中)不能隨便放棄。
學校防觸電的應急預案 篇3
為加強幼兒園觸電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盡可能降低事故損失,減小危害,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和要求,特制定防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責任明確,落實有效,有效預防幼兒園觸電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幼兒園全體人員在園一日生活的安全。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組長:丁慶華
職責:負責現場總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
副組長:
職責:協助組長開展救援工作,了解情況并向上級相關部門上報信息。
組員:
職責:負責對傷者進行初步搶救,及時聯系就近醫院,做好幼兒家長或職工家屬的情緒安撫。
三、預防措施
加強用電設施檢查,加強相關知識培訓,預防觸電事故發生。
1.班級內所有不用的插孔全部用專用插頭覆蓋,防止幼兒觸摸。
2.班級內所有電源全部在1.5米以上安全高度,飲水機專用插板全部固定在墻面上,電子白板、電腦等設備的插座控制插頭數量,避免超負荷用電。
3.所有科室嚴禁私接電源,禁止使用小型電器。
4.幼兒園線路出現跳閘現象及時聯系專業電工前來維修,其他人員不可隨意接觸問題電線。
5.園內所有明線全部入線槽,不可裸露在外。
6.維修線路或者更換燈管、燈泡時要確保停電,絕不帶電作業。
7.園內各種電器設備一旦出現問題及時聯系廠家或專業人員維修,避免機器線路老化引起問題。
8.教育及看管好幼兒,不觸摸各種電器,不觸摸不明物體。
四、應急處置流程
1.切斷電源。
2.采用短路法,使電源跳閘。
3.救護人員穿絕緣鞋,戴上絕緣手套,使用絕緣棒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4.在切斷電源的同時要防止觸電者再次摔倒。
5.在切斷電源前,禁止赤手接觸觸電者身體。
6.觸電者未失去意識知覺時,應安放在空氣流通、溫暖處安靜休息,同時聯系專業醫生前來急救。
7.觸電者已失去知覺,但呼吸及脈搏均未停止時,應安放在平坦通風處,解開衣褲,使其呼吸不受阻礙,同時用毛巾摩擦全身,使之發熱,并迅速請醫生。
8.觸電者失去知覺呼吸困難,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并迅速請醫生急救,切不可向其注射強心劑和撥冷水。
9.觸電者呼吸及心臟跳動均以停止時,可能是假死,救護人員要堅持先救后搬的原則,應即刻進行人工呼吸或對心臟進行擠壓救護,直到醫生診斷確以死亡為止。
10.人工呼吸用口對口吹氣效果好,急救時,觸電者的頭部盡量后仰,鼻孔朝天,使舌根不阻塞氣流,便于吹氣急救。
學校防觸電的應急預案 篇4
為切實做好學校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證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學校公共財產的安全,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北京交通大學處置突發火災事故工作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快速、妥善地做好學校突發火災事故的現場處置工作。
二、工作目標
在學校突發火災事故時,要以確保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為原則,快速組織撲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維護學校的穩定。
三、工作要求
各職能部門的領導要通力協作,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教育部公安部第28號令)和《北京交通大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校發[20__]13號),以對廣大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和對國家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與責任感,積極應對突發事故。在火災事故現場工作中忙而不亂,指揮有序,各司其職,快速反應。
四、組織領導機構
突發火災事故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主管安全穩定工作的校領導
主管后勤工作的校領導
副組長:學校辦主任
保衛處處長
成員:后勤處處長
后勤集團總經理
穩定辦常務副主任
計財處處長
實驗設備處處長
學工部部長
研工部部長
信息中心主任
宣傳部部長
校醫院院長
發生火災事故單位的領導(黨政一把手)
五、現場領導崗位職責
組長:負責現場總協調工作。
副組長:負責現場救火組織工作。
成員:
1.后勤集團總經理:負責調動員工快速切斷著火部位的電源,保證救火水源供應,打開著火部位相關的門窗,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2.實驗設備處處長和發生火災單位領導:共同負責介紹現場設備、物資及危險品的數量和存放地點等情況,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學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部長:負責做好學生的宣傳思想教育疏導工作,慰問傷者,了解學生人員情況。
4.校醫院院長:負責現場組織快速搶救,救護受傷人員,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
六、施救方案
1.學校任何部位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要立即向保衛處值班室報告(87110、85110二十四小時值班)
2.保衛處87110、85110或巡邏班接到報警后要立即向處長或副處長報告,并向學校總值班室(88081)報告。視火情撥打119,并立即通知各大門值班保安人員,負責引導消防車輛到達著火部位。
3.保衛處長或副處長接報后,要立即向主管校領導報告,并通知火災現場指揮工作小組領導成員,火速趕到現場開展工作。
4.保衛處、巡邏班、應急隊等迅速組織保安員實施初起火災撲救工作,負責疏散人員,維護火災現場秩序,拉好警戒線。
5.火災撲滅后,保衛處負責組織人員保護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做好調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