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超市場保供應急預案(精選5篇)
商超市場保供應急預案 篇1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運行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 事故分級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級,即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級的評估核定,由衛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進行。
1.4 事故處置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健康損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建立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機制。
(3)科學評估,依法處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等科學手段;充分發揮專業隊伍的作用,提高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急準備,落實各項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加強宣教培訓,提高公眾自我防范和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識和能力。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應急機制啟動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衛生行政部門依法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核定事故級別。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衛生部會同食品安全辦向國務院提出啟動I級響應的建議,經國務院批準后,成立國家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重大、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別由事故所在地省、市、縣級人民政府組織成立相應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2 指揮部設置
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確定,主要包括衛生部、農業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鐵道部、糧食局、中央宣傳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監察部、民政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海關總署、旅游局、新聞辦、民航局和食品安全辦等部門以及相關行業協會組織。當事故涉及國外、港澳臺時,增加外交部、港澳辦、臺辦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由衛生部、食品安全辦等有關部門人員組成指揮部辦公室。
2.3 指揮部職責
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組織發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審議批準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置工作報告;應急處置的其他工作。
2.4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指揮部辦公室承擔指揮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負責貫徹落實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檢查督促相關地區和部門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態蔓延擴大;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向國務院、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的工作情況;組織信息發布。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會商、發文、信息發布和督查等制度,確保快速反應、高效處置。
2.5 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加強對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工作的督促、指導,積極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6 工作組設置及職責
根據事故處置需要,指揮部可下設若干工作組,分別開展相關工作。各工作組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并隨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工作開展情況。
(1) 事故調查組
由衛生部牽頭,會同公安部、監察部及相關部門負責調查事故發生原因,評估事故影響,盡快查明致病原因,作出調查結論,提出事故防范意見;對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負責,督促、指導涉案地公安機關立案偵辦,查清事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監管部門及其他機關工作人員的失職、瀆職等行為進行調查。根據實際需要,事故調查組可以設置在事故發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員赴現場開展事故調查(簡稱前方工作組)。
(2) 危害控制組
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牽頭,會同相關監管部門監督、指導事故發生地政府職能部門召回、下架、封存有關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擴大。
(3) 醫療救治組
由衛生部負責,結合事故調查組的調查情況,制定最佳救治方案,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對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員進行醫療救治。
(4) 檢測評估組
由衛生部牽頭,提出檢測方案和要求,組織實施相關檢測,綜合分析各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參考。檢測評估結果要及時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5) 維護穩定組
由公安部牽頭,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加強治安管理,維護社會穩定。
(6) 新聞宣傳組
由中央宣傳部牽頭,會同新聞辦、衛生部等部門組織事故處置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并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7) 專家組
指揮部成立由有關方面專家組成的專家組,負責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為應急響應的調整和解除以及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與應急處置。
2.7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
醫療、疾病預防控制以及各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應當在衛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組織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3 應急保障
3.1 信息保障
衛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監管部門建立國家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網絡體系,包含食品安全監測、事故報告與通報、食品安全事故隱患預警等內容;建立健全醫療救治信息網絡,實現信息共享。衛生部負責食品安全信息網絡體系的統一管理。
有關部門應當設立信息報告和舉報電話,暢通信息報告渠道,確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時報告與相關信息的及時收集。
3.2 醫療保障
衛生行政部門建立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持續發展的醫療救治體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時迅速開展醫療救治。
3.3 人員及技術保障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要結合本機構職責開展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培訓,加強應急處置力量建設,提高快速應對能力和技術水平。健全專家隊伍,為事故核實、級別核定、事故隱患預警及應急響應等相關技術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強食品安全事故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等技術研發,促進國內外交流與合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提供技術保障。
3.4 物資與經費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的儲備與調用應當得到保障;使用儲備物資后須及時補充;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產品抽樣及檢驗等所需經費應當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保障應急資金。
3.5 社會動員保障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協助參與應急處置,必要時依法調用企業及個人物資。在動用社會力量或企業、個人物資進行應急處置后,應當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3.6 宣教培訓
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食品安全專業人員、食品生產經營者及廣大消費者的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與培訓,促進專業人員掌握食品安全相關工作技能,增強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責任意識,提高消費者的風險意識和防范能力。
4 監測預警、報告與評估
4.1 監測預警
衛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需要,在綜合利用現有監測機構能力的基礎上,制定和實施加強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建設規劃,建立覆蓋全國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監測體系。衛生部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綜合分析,對可能具有較高程度安全風險的食品,提出并公布食品安全風險警示信息。
有關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隱患或問題,應及時通報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方面,依法及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4.2 事故報告
4.2.1 事故信息來源
(1)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與引發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產經營單位報告的信息;
(2)醫療機構報告的信息;
(3)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監測和分析結果;
(4)經核實的公眾舉報信息;
(5)經核實的媒體披露與報道信息;
(6)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機構、其他國家和地區通報我國信息。
4.2.2 報告主體和時限
(1) 食品生產經營者發現其生產經營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眾健康損害的情況和信息,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負責本單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有關部門報告。
(2) 發生可能與食品有關的急性群體性健康損害的單位,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3) 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療的單位,應當按照衛生部有關規定及時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4) 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有關社會團體及個人發現食品安全事故相關情況,應當及時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或舉報。
(5) 有關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或舉報,應當立即通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經初步核實后,要繼續收集相關信息,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進一步向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監管部門通報。
(6) 經初步核實為食品安全事故且需要啟動應急響應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按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必要時,可直接向衛生部報告。
4.2.3 報告內容
食品生產經營者、醫療、技術機構和社會團體、個人向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時,應當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和人數等基本情況。
有關監管部門報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時,應當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危害程度、傷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信息(含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簡要經過等內容;并隨時通報或者補報工作進展。
4.3 事故評估
4.3.1 有關監管部門應當按有關規定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供相關信息和資料,由衛生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協調開展食品安全事故評估。
4.3.2 食品安全事故評估是為核定食品安全事故級別和確定應采取的措施而進行的評估。評估內容包括:
(1)污染食品可能導致的健康損害及所涉及的范圍,是否已造成健康損害后果及嚴重程度;
(2)事故的影響范圍及嚴重程度;
(3)事故發展蔓延趨勢。
5 應急響應
5.1 分級響應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分級情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響應。核定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經國務院批準并宣布啟動Ⅰ級響應后,指揮部立即成立運行,組織開展應急處置。重大、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別由事故發生地的省、市、縣級人民政府啟動相應級別響應,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機構進行處置。必要時上級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組指導、協助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啟動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響應期間,指揮部成員單位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與調度下,按相應職責做好事故應急處置相關工作。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按照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組織協調地市級、縣級人民政府全力開展應急處置,并及時報告相關工作進展情況。事故發生單位按照相應的處置方案開展先期處置,并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傳染病疫情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開展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
5.2 應急處置措施
事故發生后,根據事故性質、特點和危害程度,立即組織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采取下列應急處置措施,以最大限度減輕事故危害:
(1)衛生行政部門有效利用醫療資源,組織指導醫療機構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患者的救治。
(2)衛生行政部門及時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與檢測,相關部門及時組織檢驗機構開展抽樣檢驗,盡快查找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對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及時介入,開展相關違法犯罪行為偵破工作。
(3)農業行政、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管、商務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強制性就地或異地封存事故相關食品及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待衛生行政部門查明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后,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徹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消除污染。
(4)對確認受到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相關食品及原料,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管等有關監管部門應當依法責令生產經營者召回、停止經營及進出口并銷毀。檢驗后確認未被污染的應當予以解封。
(5)及時組織研判事故發展態勢,并向事故可能蔓延到的地方人民政府通報信息,提醒做好應對準備。事故可能影響到國(境)外時,及時協調有關涉外部門做好相關通報工作。
5.3 檢測分析評估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應當對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相關危險因素及時進行檢測,專家組對檢測數據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分析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事故調查和現場處置方案提供參考。有關部門對食品安全事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或控制,事故中傷病人員救治,現場、受污染食品控制,食品與環境,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等情況進行分析評估。
5.4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
在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過程中,要遵循事故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應急響應級別,直至響應終止。
5.4.1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條件
(1)級別提升
當事故進一步加重,影響和危害擴大,并有蔓延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當及時提升響應級別。
當學校或托幼機構、全國性或區域性重要活動期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可相應提高響應級別,加大應急處置力度,確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維護社會穩定。
(2)級別降低
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經研判認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級別評估標準以下或無進一步擴散趨勢的,可降低應急響應級別。
(3)響應終止
當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達到以下兩項要求,經分析評估認為可解除響應的,應當及時終止響應:
食品安全事故傷病員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穩定24小時以上,且無新的急性病癥患者出現,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病例出現;
現場、受污染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與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
5.4.2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程序
指揮部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論證。評估認為符合級別調整條件的,指揮部提出調整應急響應級別建議,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應急響應級別調整后,事故相關地區人民政府應當結合調整后級別采取相應措施。評估認為符合響應終止條件時,指揮部提出終止響應的建議,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下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請求,及時組織專家為食品安全事故響應級別調整和終止的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支持與指導。
5.5 信息發布
事故信息發布由指揮部或其辦公室統一組織,采取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新聞通稿等多種形式向社會發布,做好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
6 后期處置
6.1 善后處置
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消除事故影響,恢復正常秩序。完善相關政策,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應當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承擔受害人后續治療及保障等相關費用。
6.2 獎懲
6.2.1 獎勵
對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6.2.2 責任追究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3 總結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及時對食品安全事故和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評估應急處置工作開展情況和效果,提出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完成總結報告。
7 附則
7.1 預案管理與更新
與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有關的法律法規被修訂,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應急預案在實施過程中出現新情況或新問題時,要結合實際及時修訂與完善本預案。
國務院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參照本預案,制定本部門和地方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7.2 演習演練
國務院有關部門要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演練,以檢驗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并通過對演習演練的總結評估,完善應急預案。
7.3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我們,我們會及時處理。
商超市場保供應急預案 篇2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發展公司成立疫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并制定出科學、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應急方案,明確各操作環節上的處理步驟、處理方法和具體責任。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及公司全體干部職工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領導小組要加強對全體干部職工的預防控制傳染病等疫情知識的教育,加強健康防護、知識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識。要求員工在認真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時,注意個人的健康防護。對于患有傳染病的員工,及時發現并建議其及時診斷出病因,進行休息治療,痊愈后再上班工作。
公司所有辦公場所,按照領導小組和衛生防疫部門公布的有關預防措施和要求,搞好各項衛生防疫。
二、公司各單位、各部門職責
1、綜合管理部:做好所需的消毒藥品,現場處理的防護用品等物資的工作;準確、及時向公司員工發布發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預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員工防病知識宣傳,提高公司員工自我防范能力;認真了解社會不同時期存在的疫情情況,做好疫情的宣傳工作。
2、安全運行部等各部門:保護易感人群,協調公司綜合管理部等各相關部門協同開展應急處置,確保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使衛生防病和醫學救護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3、平度公司、滄口分公司:做好各分公司所需的消毒藥品,現場處理的防護用品等物資的工作;根據發展公司發布的信息,準確、及時向公司員工發布發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預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員工防病知識宣傳,提高公司員工自我防范能力;認真了解社會不同時期存在的疫情情況,做好疫情的宣傳工作。
三、公司各單位、各部門要將預防可能出現的疫情作為的工作重點,主要做好以下兩項工作:
1、通風工作:每天上、下午上班時,必須打開全部門、窗通風;盡量不使用空調,確要使用空調的,必須定期換氣。
2、消毒工作:除加強日常衛生保潔工作外,員工個人要注重個人衛生。
四、應急對策
1、疫情一旦發生,員工馬上上報疫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急小組及時向衛生部門匯報單位出現的疫情,并部署開展疫情處理和進一步防治工作。
2、應急小組要及時把發生病情的員工送衛生部門進行救治,根據防疫部門的部署開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3、對發生疫情的場所進行消毒處理,并根據疫情的情況建議或強制發生病情員工接觸到的員工到醫院等衛生部門進行檢查,避免疫情的擴大。
4、疫情發生時,公司要以疫情的防治做為工作的重點,安全運行部作為安全歸口部門,要認真協調應急小組做好消毒等病原體的消除工作,綜合管理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后勤保障工作。
5、疫情發生時應急小組要成立專人小組和工會部門一起做好員工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壓力及正確引導性工作,確保疫情期的盡早過去。
商超市場保供應急預案 篇3
一、應急組織機構:
指揮中心下設綜合辦公室
總指揮:店長
副指揮:值班課長
成員:班組長及超市員工
二、職責:
1、總指揮職責:負責全面工作,平時加強監督管理協調部門之間的工作,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件,負責組織搶救事故人員、安排檢查現場、保護留樣食品、調查事件的.起因,負責安排善后工作。
2、副指揮職責: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3、副指揮要每天組織人員巡場,監督并檢查各區域食品質量,如果發生食品質量事故立刻報告,對區域食品展開全面檢查,搶救事故人員解決善后工作。保護好現場和留樣食品,方便有關部門調查。
4、在班組長及員工每天不定時檢查食品保持期,對臨期及過期商品提前一月下架,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解決。
三、應急處理工作預案程序:
1、落實食品安全責任主體,實行流通企業主要質量負責人應急管理制度。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總指揮迅速組織將遭遇事故人員送往最近的醫院進行積極救治。
3、副指揮負責封存事故現場,馬上通知防損部迅速調取并保存相關視頻資料備查。
4、在班組長馬上聯系銷售對象,實行食品召回;對召回食品實行就到封存,等待處理結果。
5、總指揮負責組織調查事故原因,組織人員進行調查詢問相關的人員,弄清事件的起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故人員控制在最小的范圍。
6、對可凝食品進行封存,并收集相關證據資料,馬上聯系所在地的工商分局報告,對已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商品進行檢查。
7、積極配合工商人員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進一步追食品來源追查。
8、總結經驗教訓,完善管理體制,加強食品安全管理,杜絕事故發生。
商超市場保供應急預案 篇4
一、指導思想
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切實做到“兩個維護”,強化底線意識和責任意識,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關工作部署,在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的堅強領導下,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工作,確保市場供應充足,人民群眾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二、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一)組織領導。成立市商務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場保供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市基本生活必需品保障供應工作。
組長:
副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區商務局副局長任辦室主任,負責組織協調疫情防控期間生活必需品保障供應相關工作。
(二)職責分工。
區商務局黨組書記、局長負責疫情防控期間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場保供全面工作;
區商務局副局長負責組織協調疫情防控期間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工作;疫情防控期間協調菜市場市場供應全面工作;
區商務局副局長市商務局商管科負責指導督促大型商超疫情防控工作;協調解決生活必需品運輸車輛通行問題;負責疫情防控期間生活必需品供應和市場運行監測工作。
三、主要任務
1、完善工作機制,強化市場運行監測。自1月30日起,啟動生活必需品市場運行監測日報機制,各超市等重點監測樣本企業要認真履行社會責任,及時上報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情況,確保信息報送及時、準確。各商超要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定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預案,積極拓展進貨渠道,重要時期要保障為期一周的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量,確保貨源充足,市場運行平穩。
2、加強調度,全力保障市場供應。加強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保障協調調度,切實做好轄區內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調節工作,確保群眾基本生活必需品供應。超市、菜市場要認真履行社會責任,根據當前市場消費特點,積極拓寬進貨渠道,加大糧、油、肉、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備貨量,防止出現斷檔脫銷現象。
3、加強協調聯動,保障生活必需品運輸車輛通行。積極幫助超市、菜市場等商貿流通企業辦理應急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及時解決生活必需品運輸車輛通行問題。
4、聯防聯控,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加大疫情聯防聯控工作力度,嚴格控制傳染源,最大限度切斷病毒傳播途徑,避免人員聚集引發交叉感染,切實有效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商場、超市要認真履行社會責任,設立進出單向通道,嚴格控制人流量,進出人員必須佩戴口罩并接受體溫測量,發熱或不遵守規定人員一律不準入內。
菜市場認真做好市場供應和經營場所內疫情防控措施,每日定期對市場進行消毒,按照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求關閉活禽交易市場、禁止活禽交易,對入場購物人員進行體溫測量,督促經營戶和進場購物人員佩戴口罩,積極向廣大消費者宣傳疫情防控知識,提高消費者防范意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當前,正處于疫情防控關鍵時期,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是人民群眾的迫切期盼,保障社會安定的緊迫需要。區商務局提高政治站位,要統一思想,充分認識疫情防控期間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務的重要性和艱巨性,加大工作力度,切實把各項工作抓緊抓實。同時做到“兩手抓”,一手抓生活必需品保供,一手抓商場、農產品批發市場等經營場所疫情防控。
(二)加強組織領導。堅持把疫情防控相關工作作為政治任務,實行一把手親自抓,分管負責同志具體抓,建立統一領導、組織有力、齊抓共管的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格局。
(三)加強協調聯動。建立健全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密切協作、主動作為,加強溝通協調,保障市場供應,強化市場運行監測,形成整體工作合力,確保全區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取得實效。
(四)強化輿論引導。要積極會同當地宣傳部門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兩微一端”等媒體平臺,廣泛開展生活必需品供應保障宣傳,引導社會輿情,穩定公眾預期。
商超市場保供應急預案 篇5
一、建立反恐緊急應急小組
總指揮: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商場全體人員
二、建立處置暴力恐怖事件的基本原則
處置暴力恐怖事件要以平息事態、控制局面、防止擴散、減少損失為主要原則。針對不同性質的事件采用的制止、宣傳、保護、求援、疏散等方法。圍繞維護員工的生命這一中心,有條不紊的開展應急工作。
三、職責
1、總經理辦公室:恐怖事件處理的總指揮與總協調。
2、商管部、安防部:協調處理恐怖信息與事件的現場控制,協助公安機關對恐怖信息事件的排查和調查處理,疏導和維持現場秩序。
3、財務部:負責事件中的用車安排,事故中受傷人員送醫院救治和事后索賠事宜,后勤食物及物資的供應,清潔現場衛生。
4、維修部:事件處理中水、電需求最大滿足.
5、其他各部門:崗位責任區域的檢查,全力配合公安機關和安防部對事件的處理工作。
四、具體事件的處理辦法:
1、暴力
①如沒有傷及人員的情況下應以教育為主,勸說其放棄傷害他人、及破壞正常秩序的行為。
②如已傷及他人,應予立即制止,以搶救傷員為主,如情況繼續惡化應以武力制止。
③注意觀察暴力組織者的行為、特征。條件許可的話,當即擒獲;不具備條件,也要想辦法接近、控制,等待公安、武警或其他隊員到時再擒獲。
④注意收集、保護證人。
2、爆炸物品
①如發現不明爆炸物,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同時采取隔離措施,疏散人員集中至安全地帶并保護好相關人員。
②嚴禁人員進出加強事故地點保衛、巡查工作。
③報告公安部門,請求派人排暴并協助其工作。
3襲擊計算機網絡
①第一時間向領導小組匯報,有條件的記錄下具體時間、次數、襲擊目標、造成的損失等第一手資料。
②嚴禁無關人員進出機房,同時將消息控制最小的范圍,防止泄露機密。 ③立即報警,請公安相關部門前來偵察、破獲。
④病毒檢查并消除。
⑤請專家重新設置保護措施。
4、搶奪、搶劫、盜竊
①如發現罪犯嫌疑人沒有離開商場內,立即通報出口保安員監控,并在第一時間想領導小組匯報,同時組織圍捕。
②如發現罪犯嫌疑人已離開商場內,立即向領導匯報,然后檢查商場的財產安全情況
③如犯罪嫌疑人已傷到人員,應立即通知醫務室和保安機動分隊,撥打120急救電話,并組織搶救。
④如罪犯嫌疑人在可監控的范圍內,立即組織追捕,捉拿嫌疑犯。
⑤保護好現場、證人,在公安部門到來之前,嚴禁無關人員進出。
5、投毒
①如發現是郵件毒品,應立即報告領導小組,同時,集中所有可能接觸到毒品的人員在某特定區域,加以保護,等待公安等有關部門前來檢查、檢驗,同時提供相應的證據。
②如發現是放置的毒品,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嚴禁他人出入,同時報告領導小組,請求公安等相關部門前來解決。
③查明毒源并切斷毒源,保護好現場,嚴禁他人進出。如是煤氣泄露,應攜帶防毒面具進入,關閉閥門,打開窗戶通風并報煤氣商場進行維修。
④如毒源蔓延,立即疏散人員至安全地點集中。
6、謀殺
①如犯罪嫌疑人沒有離開事發現場,應立即向領導小組匯報,同時組織圍捕。
②如犯罪嫌疑人已離開現場,立即保護好現場,保護好證人。
③第一時間報警,請公安部門前來偵破,同時提供相應的人證、物證等。
④如罪犯嫌疑人在可視范圍,立即組織圍捕。
7、縱火
①立即啟動放火、滅火預案進行撲救滅火,同時撥打“119”報警電話。
②保護好現場,引導消防車進入商場內,嚴禁無關人員進出現場。
③如罪犯嫌疑人在現場,立即組織圍捕。
④滅火后,注意保護好現場,統計損失。
8、綁架、挾持人質,勒索
①如罪犯嫌疑人在現場,應第一時間向領導小組匯報,同時采取圍捕方式包圍。
②正面宣傳教育對話,“請不要傷人,有話好商量”以情感化,放下兇器。
③保護好現場,嚴禁無關人員進出現場。
④立即報警,請求支援。
⑤如罪犯嫌疑人已離開,應保護好現場痕跡等證物、證人等待公安部門前來偵破。
⑥如罪犯嫌疑人已逃離商場可視的范圍內,應立即追捕,同時首要考慮人質的安全,等待公安部門前來解決。
五、工作程序
1、安防部接到指令后,立即組織全體保安員,協助公安部門按區域分組對全商場重點部位展開排查,對重點嫌疑人、可疑藏匿物品進行搜查,對存放爆炸物品現場進行控制,設置隔離警戒疏散人員,配合公安人員對重點位置(洗手間、垃圾筒、會議室等)進行現場控制和排險、搶險工作。
2、商管部接到啟動預案指令后,配合公安人員查看門口監控錄像進行排查。
3、維修員到現場配合事件處理中用水、用電的需要。
4、財務部接到啟動預案指令后,安全員、醫務人員、行政車隊司機做好待命,隨時搶救受傷人員,準備好救護或應急用車。
5、經過公安機關排查和各部門的檢查處理,由總經理視情況發布預案的解除指令。
6、各部門員工在反恐過程中,對工作嚴重失職,造成重大損失和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應追究其刑事責任
7、全體員工要做到內緊外松,保持冷靜,切勿驚慌,不得對內、對外泄露和傳播恐怖信息,一定要做好保密工作。
①、各部門應加強請示匯報,不得壓情不報、慌報、誤報、錯報、漏報。
②、所有員工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積極配合,確保任務完成。
③、各部門在檢查過程中,若發現可疑物品時,不要私自搬動或打開包裝,保護控制好現場勸阻員工靠近,應立即上報通知專業人員鑒定后再進行妥善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