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災安全的應急預案(精選5篇)
森林火災安全的應急預案 篇1
為加強森林防火工作,依法保護森林資源,鞏固造林綠化成果,維護生態環境,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和《廣東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特制定東莞市林業科學研究所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及職責
指揮長:葉永昌
副指揮長:周永東(負責火場指揮),朱劍云(負責火場指揮),周永文(負責后勤保障)
打火隊長:陳灼康
打火副隊長:蔡學東
1、指揮(副指揮長)職責:
指揮長:統觀全局,對火災火情進行充分預計,調配打火力量,協調前線與后勤力量,與上級部門進行溝通,與副指揮長充分溝通掌握即時撲救狀態,決定是否需要撲救力量。
副指揮長:對火場地形火勢進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揮打火隊的進攻方向,對突發情況進行處理;指揮好后勤人員的分工安排,組織第二梯隊進行撲火補給,撲火完成后組織人員整理設備及留守火場,決定調配后勤物資供給,保障對休息打火隊員的物資供應。
2、隊長(副隊長)職責:
打火隊長:執行一線指揮作戰意圖,組織帶領打火隊員前線撲火,決定打火戰術,決定隊員的輪換安排,保證打火隊員的人身安全及體力支撐。
打火副隊長:協助打火隊長工作,對打火隊員表現進行考評,清點進場人員和離場人數,保證好安全撤退,組織第二梯隊人員及設備供應。
二、預防措施
防火期內加大對防火宣傳工作的力度,努力提高市民護林防火的自覺性。嚴格管理好野外火源,規范生產、生活用火行為。積極開展防火林帶建設,發揮生物防火作用,并定時對防火林帶進行培育補植。
加強防撲隊伍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提高預防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1、培訓演練:半專業打火隊員每年要參加1-2次的打火知識培訓,防火期內,半專業打火隊員每周集中參加一次訓練,每次訓練時間不得少于2小時。非半專業打火隊員每兩周集中參加一次訓練,每次訓練時間不得少于1小時。訓練內容包括體能訓練和撲火技能訓練。
2、設備管理:加強撲火設備的管理,保持良好的性能,做到關鍵時刻“拿得出、用得上、有效果”,現在打火裝備集中保管,各管理點要做好設備登記及倉庫鑰匙分配記錄并報管理處及打火隊長備案。所有機械設備定期檢修和保養,對重要設備如風力滅火機等安排專人負責,責任到人,防火期內每周至少熱機兩次,保證設備處于完好狀態。
三、應急響應
防火期內,打火隊員非特殊情況不能離開防區,特殊情況要離開需嚴格審批,打火隊員需報打火隊長審批,且嚴格控制請假外出人數。組織領導及打火隊員防火期內實行24小時電話開機狀態。上班時間由資源管理辦公室電話接報,非上班時間由值班電話接報轉達。
接報火警時,打火隊長作為偵察人員第一時間趕往現場偵察火情,同時通知打火隊其他領導及隊員集合,通知相關車輛待命,人員、車輛及裝備務必在接報后30分鐘內裝備集合完畢。
偵察人員到達火場確認山火后,立即報告市防火辦,組織打火隊員出動,并通知相關鎮區。
根據現場偵察情況,實行分級響應:
(1)過火時間不超過1小時,或過火面積15畝以下,打火隊長要立即到達現場,并組織半專業打火隊出動救火;
(2)過火面積超過1小時,或過火面積超過30畝,指揮部所有指揮長到場,組織第二梯隊,調配相關撲火設備進行聯合撲救;
(3)過火時間超過3小時,或過火面積超過50畝,救火時間已超過1小時仍未能控制火勢時,由指揮長請求市防火辦支援,并根據需要組織后勤保障,準備連續作戰,必要時根據火災情況聯系周邊鎮區的消—防—隊及其他撲救隊伍,調動滅火物資趕赴現場。
四、撲火力量
堅持“專群結合,以專為主”的.原則,我所半專業打火隊員作為打火主力,是林科所森林火災撲救第一梯隊,治安員為第二梯隊,其他義務撲火人員作為第三梯隊人員,主要負責前線打火隊員后勤供給工作。
半專業打火隊員火場上進行統一管理,一切行動聽指揮,嚴禁個人英雄主義。打火隊分兩個大組8個小組,隊員不能私自脫離隊伍,每個大組之間必須時刻保持聯系,每個小組的兩個隊員必須時刻照應,不能單獨行動。兩個組由現場指揮統一指揮,進攻方向、退卻路線、避險地帶統一由現場指揮選定,隊長負責戰術實施,組長對分派的任務務必堅決落實,嚴禁消極怠工現象發生,違者事后嚴肅處理。
五、通訊聯絡
打火隊兩個組每組配對講機一臺,并帶上移動通訊手機,每個大組的隊員必須統一任務,統一行進。兩個大組之間保持分進合擊,保證充分聯系,火場上兩組之間分開距離不得多于50米。前線防火指揮領導每人配對講機一臺,隨時與火場前線隊伍保持聯絡,也隨時與上級指揮部保持聯系。
六、設備調配
打火隊員統一個人防護裝備。打火隊設備除傳統打火工具以外,另配有風力滅火機、噴水槍等新型設備。傳統打火工具主要有半專業打火隊員作為第一梯隊攜帶使用,新型設備作為輔助設備由第二梯隊使用。
七、后勤保障
由負責后勤的副指揮長坐鎮后方,對后勤物資供給及調配進行全面指揮,組織人員將物資送到火線,保證一線打火人員的物資供給。在第一打火隊未能控制火勢時,組織第二梯隊啟用風力滅火機等設備進行協助撲救。打火工作完成后,組織人員整理防火設備及組織隊伍留守火場。
主力隊員消滅明火,對火線重新清理一次后才能撤退,并轉入火場留守程序。火場留守由負責后勤的副指揮長負責安排,留守時間視火場火場情況而定,原則上不得小于12小時,在人員不足或體力不支的情況下,留守負責人可申請增派力量,予以支援。火場留守人員撤離火場時必須請示指揮長同意。
八、獎懲制度
根據打火隊人員及后勤人員安排,各人實行崗位責任制,對崗位失職人員追究失職責任;出色完成任務時,對先進集體或個人進行獎勵并報市局防火辦進行嘉獎。
森林火災安全的應急預案 篇2
為了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生態,促進生態文明,根據《省森林防火條例》結合本鎮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鄉鎮森林防火預案。
一、組織落實,建立機構
撲救森林火災要求指揮靈,隊伍精,組織機構健全。鑒于人事變動,經黨政聯席會研究,決定調整鎮森林防火指揮領導小組,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擔任組長,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部長、副鎮長為副組長。指揮所下設辦公室,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鎮政府二樓,各村也應成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做到組織機構落實,任務明確。
二、分片負責,明確任務
各村必須牢記自己的防火責任段和重要險段,村主要是楊家嶺山頭;村南至寶塔村,北至縣炸藥倉庫,全長2公里,此段為縣工業園風景山,防火極為重要;村從至山腳——村林場全長3公里,主要險段在山腳和林場;村從至到,全長4公里,主要險情在和。
三、落實撲救隊伍,備足撲救器械
為了預防可能發生的火災,必須組織撲火隊伍,備足撲火器械,落實車輛,服從鎮指揮所的統一調派。
1、鎮里成立一支27人的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各村務必組織一支30人的撲火應急分隊,花名冊及聯系電話報鎮指揮所,范。
2、各村落實汽車一輛,鎮落實汽車二輛,實行統一調配。
3、鎮人武部備好40套作訓服、解放鞋,20把柴刀,40根木棒和20只水壺。
4、各支隊伍人員要求思想作風過硬,身體素質較好,有一定撲火經驗和技術,備好相應的撲火工具,達到招之能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目的。
四、撲火預案,搶險措施
1、當火險等級進入四級,鎮指揮所進入24小時值班,三個村要派出護林員、防火員進行全天巡邏。
2、重要節假日,如冬至、大年三十、元宵節、清明節期間,各村對林區墳地集中的地域要派專人看守,防止因上墳燒紙引發火災。
3、一旦發生火災,各村要迅速上報鎮指揮所,說明火災地點、方位,鎮上報縣防火指揮部,同時快速集結撲火隊伍,由各村書記、主任帶隊,按指定地點集中,服從鎮防火指揮所統一指揮。
4、各支隊伍要聽從指揮、服從命令,行動要快,撲救及時,方式方法得當。
森林火災安全的應急預案 篇3
一、預案的啟動
(一)一般森林火災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在鄉鎮領導下,由鄉鎮森林防火指揮所按照本鄉鎮森林火災處置預案進行處置。
(二)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縣防火辦)接到森林火災報告后,凡有下列情況的,要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報經縣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批準,啟動本預案:
1、火場跨越省、市、縣(市、區)行政區域交界地段的森林火災;
2、正在燃燒且受害森林面積在10公頃以上的森林火災;
3、林業科研單位、風景名勝區和自然保護區發生的森林火災;
4、嚴重威脅村莊、居民區、國家重要設施、易燃易爆倉庫等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5、連續燃燒4小時且尚未撲滅的森林火災;
6、發生撲救人員死亡或重傷的森林火災;
7、其它需要縣里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二、報告程序
(一)縣級、鄉鎮、村森林防火組織必須層層制訂森林火災報告制度,公布報警電話。
(二)鄉鎮森林防火值班人員接到森林火情警報,應立即向鄉鎮政府領導和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三)林火報告基本內容:
1、地點:縣(市、區)、鄉(鎮)、村、小地名;
2、起火時間、燃燒時間、起火原因;
3、林地植被狀況;
4、現場風向、風速;
5、現場指揮人員和撲救力量、狀況。
三、處置程序
(一)值班人員接到森林火情警報后,必須立即向鄉鎮政府領導和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以最快的速度組織群眾和撲火隊伍進行撲救;
(二)值班人員要認真詳細地做好火情的登記工作,及時掌握火情動態;
(三)各鄉鎮應根據火情動態,按當地森林火災應急處置預案,及時調派撲救力量,統一組織和指揮撲救森林火災;
(四)縣防火辦接到第一條第(二)款所列的森林火災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向縣防火辦副主任、主任,縣指揮部副指揮長、指揮長報告,并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值班室和市防火辦報告;
(五)縣防火辦值班人員按照縣指揮部領導的指示,立即向火災發生地的鄉鎮通報情況,做好應急準備,并根據火場情況擬定緊急處置方案;
(六)縣指揮部或縣防火辦及時召開緊急會議,研究實施緊急處置方案,由縣防火辦向火災發生地的鄉鎮下達執行,并確定指揮部領導負責組織實施;
(七)根據火情需要,縣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縣防火辦主任應親自或指派指揮部其它成員赴火場督查。必要時,經縣指揮部指揮長批準,成立縣指揮部前線指揮部,組織、協調、督促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八)重特大或影響較大的森林火災事故發生后,縣指揮部應立即組織有關專家組成調查組,赴現場調查事故原因,并形成書面調查報告,向縣長辦公會議或縣政府常務會議匯報,由會議作出處理決定。同時應及時將調查和處理情況報市指揮部和市防火辦。
四、預案的實施
(一)組織指揮。接到第一條第(二)款所列的森林火災事故報告后,縣指揮部必須有一位副指揮以上領導在縣防火辦坐鎮指揮,縣防火辦集中力量投入火災的處置工作,必要時可從縣指揮部成員單位抽調人員,以最快的速度趕赴火場,組織、協調、督促地方處理火災事故。同時,應設立以下兩個指揮中心:
1、現場指揮中心。由縣有關領導和指揮部成員及鄉鎮政府主要領導組成;
2、縣指揮聯絡中心。設在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由縣領導和指揮部成員組成,負責與現場指揮中心聯絡,及時掌握火情動態,負責上傳下達及后勤支援保障。
(二)撲救原則。既要實施有效撲救,又要避免人員傷亡。根據不同的火情動態,采取相應的撲救原則:
1、加強現場指揮,確保撲救人員人身安全;
2、采取“犧牲局部、保護整體”的戰略,利用自然地形,開辟防火隔離帶,防止林火蔓延;
3、林火撲滅后,必須留足人員看守火場,防止死灰復燃。
(三)撲救力量。以專業、半專業撲火隊為主,專群結合、軍警民聯動,分三個梯隊做好撲救準備:
第一梯隊為鄉(鎮)、街道辦事處、村組建的義務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小分隊及當地群眾,作為森林火災主要撲救力量。
第二梯隊為縣級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森林公安,由縣級指揮部調動,并組織干部、群眾撲救。
第三梯隊為駐軍、公安、武警、消防及縣級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縣級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由縣指揮部調動,駐軍、公安、武警、消防由縣指揮部商請支援。
(四)通信聯絡。縣、鄉兩級森林防火辦公室應與有線、無線通訊主管部門密切配合,運用現代通訊設備,保證火場內外通訊暢通無阻。通訊部門應按照應急通訊的規定辦理。
(五)氣象服務。縣氣象部門負責提供火場氣溫、風速、風向等氣象因子及未來3天天氣趨勢預報。
(六)交通工具。遇重大森林火災時,交通部門要協助解決撲救森林火災的交通運輸工具,供撲救林火時使用。
(七)撲火工具。縣指揮部森林消防物資儲備庫應儲備能提供200名以上撲火隊員同時使用的撲火工具;各鄉鎮指揮所森林消防物資儲備庫應儲備能提供50名撲火隊員同時使用的撲火工具。發生重大森林火災時,縣級指揮部有權緊急調用各鄉鎮指揮所的森林消防物資儲備。
(八)后勤保障。遇到重大森林火災時,由縣政府負責撲火所需燃料、食品、飲用水、醫療、藥品、交通運輸工具等后勤保障供應。各部門和單位應為滅火后勤保障工作提供方便。衛生部門和醫療單位要組織火場醫療隊,負責火場救護工作及重傷員的運送和救治。
(九)秩序維持。公安機關要做好火場交通暢通、災民安全等工作。
(十)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對重大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由縣級公安、監察、林業等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督促和協助地方及時查明火因,依法查處肇事者和責任者,并將處理結果及時上報市防火辦。
(十一)宣傳報道。對在撲救森林火災中出現的先進事跡、先進人物,宣傳部門要及時報導,對典型火災案例要公開曝光。新聞單位在報道森林火災事故時,要將有關新聞稿件等材料報縣防火辦嚴格審查后再作報道。
五、善后處理
對處在危險地段群眾的搶救、疏散、安置,對撲救傷亡人員的醫療、撫恤及對災民基本生活的保障等,公安、衛生、民政等部門應按各自職能妥善處置。
森林火災安全的應急預案 篇4
一、組織落實,建立機構
撲救森林火災要求指揮靈,隊伍精,組織機構健全。鑒于人事變動,經黨政聯席會研究,決定調整鎮森林防火指揮領導小組,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擔任組長,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部長、副鎮長為副組長,為成員。指揮所下設辦公室,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鎮政府二樓,電話:,各村也應成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做到組織機構落實,任務明確。
二、分片負責,明確任務
各村必須牢記自己的防火責任段和重要險段,村主要是楊家嶺山頭;村南至寶塔村,北至縣炸藥倉庫,全長2公里,此段為縣工業園風景山,防火極為重要;村從至山腳———村林場全長3公里,主要險段在山腳和林場;村從至到,全長4公里,主要險情在和。
三、落實撲救隊伍,備足撲救器械
為了預防可能發生的火災,必須組織撲火隊伍,備足撲火器械,落實車輛,服從鎮指揮所的統一調派。
1、鎮里成立一支27人的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各村務必組織一支30人的撲火應急分隊,花名冊及聯系電話報鎮指揮所。
2、各村落實汽車一輛,鎮落實汽車二輛,實行統一調配。
3、鎮人武部備好40套作訓服、解放鞋,20把柴刀,40根木棒和20只水壺。
4、各支隊伍人員要求思想作風過硬,身體素質較好,有一定撲火經驗和技術,備好相應的撲火工具,達到招之能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目的。
四、撲火預案,搶險措施
1、當火險等級進入四級,鎮指揮所進入24小時值班,三個村要派出護林員、防火員進行全天巡邏。
2、重要節假日,如冬至、大年三十、元宵節、清明節期間,各村對林區墳地集中的地域要派專人看守,防止因上墳燒紙引發火災。
3、一旦發生火災,各村要迅速上報鎮指揮所,說明火災地點、方位,鎮上報縣防火指揮部,同時快速集結撲火隊伍,由各村書記、主任帶隊,按指定地點集中,服從鎮防火指揮所統一指揮。
4、各支隊伍要聽從指揮、服從命令,行動要快,撲救及時,方式方法得當。
森林火災安全的應急預案 篇5
1.總則
災。
(6)火場跨越本鎮與其它市、鎮行政界線的森林火災。
(7)需請求市或其它聯防單位支持的森林火災。
2.組織體系及職責
我鎮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清溪鎮行政辦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鎮農業技術服務中心內。本預案啟動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揮部承擔著本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處置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
2.1 指揮部人員組成
指揮長:主管副鎮長
副指揮:農辦主任 林業站長
成員單位:公安分局、武裝部、消防大隊、交警大隊、財政分局、電信分局、社會事務辦、清溪醫院、各村委會。
辦公室主任:林業站站長
2.2 組織指揮體系
在鎮委、鎮政府的統一指揮下,撲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揮部具體組織指揮、協調,各成員單位必須快速響應,努力完成所承擔的各項任務。
2.3 職責
(1)指揮長:在發生森林火災事故后,根據前線火情信息反饋,決定啟動相應等級的森林防火預案,統觀全局,調配打火力量,指揮、協調前線與后勤力量,與上級部門進行溝通。
(2)副指揮:接報后,馬上趕赴現場,對火場地形地勢進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揮打火隊的進攻方向,對火勢突發情況進行分析處理,并充分與指揮長進行信息溝通,指揮好后勤人員的工作安排。組織第二、第三梯隊及撲火設備,完成撲火后組織人員整理設備及清理火場。
(3)成員單位:
公安分局:應急預案啟動后,迅速組織公安民警參加撲救森林火災工作,并負責維持撲火現場秩序,組織人員對火災現場進行勘查,查明火災原因。
消防大隊:迅速反應,派出消防車、消防人員配備必要的消防設備參加撲火。
交警大隊:維持到達火場道路的交通秩序,保證人員、物資運送及時到位。
武裝部: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參加撲救森林火災工作,并利用運兵車運送人員、物資到火場。
財政分局:負責將本鎮森林防火預防和撲救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并協調解決森林火災預防、撲救和基礎設施建設等經費,做好應急款項準備工作。
電信分局:負責保障森林防火指揮部與撲火現場的通訊聯絡暢通。
醫院:負責調動藥品、器材、組織醫療救援隊伍,提供醫療保障,及負責森林火災撲救現場受傷人員的搶救工作。
各村委會:協調做好轄區內的森林防火工作,啟動應急預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調度,組織本村的“三防”人員迅速進入火場撲救。
3.運行機制
3.1 預防預警機制
3.1.1 森林防火的預防
加強森林防火的宣傳教育,提高全鎮廣大干部群眾的森林防火意識;狠抓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實,簽訂防火責任書;嚴格野外火源管理,規定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加強對高火險天氣和危險區域的巡查監督,消除各種火災隱患,抓好全鎮生物防火林帶的建設,提高防火能力。加強我鎮護林撲火隊伍的建設和防火基礎設施的'建設,全面提升預防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3.1.2 火險預測預報
根據東莞市氣象部門在森林防火期內對我市氣候的預報,分析各重點防火期的森林火險形勢預測報告,利用電視臺向全鎮發布。森林火險等級為三級:
(1)森林火險黃色預警信號(三級):中度危險,林內可燃物較易燃燒,森林火災較易發生。
防御指引: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加強巡山護林和野外用火的監管工作;充分做好撲火救災的準備工作,進入林區注意防火;在林區或林緣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種,亂丟煙頭。
(2)森林火險橙色預警信號(四級):高度危險。林區內可燃物容易燃燒,森林火災容易發生,火勢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
進一步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加大巡山護林力度,嚴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撲火救災準備,進入防火臨戒狀態;在重點火險區要設卡布點,禁止帶火種進山;停止一切煉山作業。
(3)森林火險紅色預警信號(五級):極度危險。林內可燃物極易燃燒,森林火災極易發生,火勢蔓延速度極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