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擁擠踩踏應急預案(精選3篇)
防擁擠踩踏應急預案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本著“以人為本”的思想,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確保發生學生踩踏時各項應急工作及時、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穩定社會秩序和校園秩序,努力構建和諧社會,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事故應急領導組織機構
總指揮:
副總指揮:
(一)、事故應急隊伍
1、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小組
組長:
成員:
2、突發事件后勤保障小組
組長:
成員:
3、現場安保小組
組長:
成員:
4、醫療保障小組
組長:
成員:
二、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一)、院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發布解除救援行動的信息,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運行原則,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向當地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二)、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
(三)、領導小組成員在突發事故前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制定應急預案和落實各項措施,完善工作機制和應急保障系統。
2、政教處要加強對教師師德規范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要識別容易出現踩踏的風險所在,重點防范,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行為規范教育、安全教育、守秩序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3、后勤部門要經常性地對學校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要確保走廊、樓道的暢通,照明設備正常。
4、健全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凡使用學校場館,組織300人以上的大型活動都要經主管校長同意,主管校長要落實負責人員的安全工作職責,貫徹誰審批誰負責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
5、后勤部門確保校醫在校,校醫室常備一定應急醫療物資。
6、值日行政履行值日工作職責,堅守學校,有事外出必須告知另外的值日行政,或請其他行政代履行值日工作職責。
三、突發公共事件等級(共五級)
(一)、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I級):已經或可能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或重傷100人以上,或者事件可能產生特別重大社會影響的緊急事件。
(二)、特大突發公共事件(II級):已經或可能導致10—29人死亡,或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一億元以下,或重傷50—100人的突發事件,或者事件可能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緊急事件。
(三)、重大突發公共事件(III級):已經或可能導致3—9人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或者事件可能產生較大社會影響的緊急事件。
(四)、較大突發公共事件(IV級):已經或可能導致1—2人死亡,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重傷3人以上9人以下,事件在本地區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突發緊急事件。
(五)、一般突發公共事件(V級):無人員死亡、重傷1—2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事件的影響局限在一定范圍的突發緊急事件。
四、事件的處理
(一)詳情見前面的“三、組織機構內每個人員的責任”中的“(三)家長接待和后勤支援”的內容。
(二)針對發生事件,為吸取教訓,學校要進一步加強對學生的安全和紀律教育,提高學生的防患意識。
1、結合有關發生在學校的樓梯間擁擠而產生的傷害事故例子,對學生開展針對性的安全專題教育,使學生樹立相互禮讓、遵守秩序的良好習慣,養成過樓梯和走廊要輕聲慢行、靠右走的良好習慣。教育學生不開導致同學心理緊張的玩笑,增強學生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
2、各班級要根據各自學生生理、心理特點和具體情況,班會課時間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紀律、自救自護等方面的專題教育,要向學生強調提出在樓道、樓梯實行右行,不猛跑,不惡意堵道等具體要求及遇到危險情況下自護自救的基本常識等。
(三)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堅決遏制事故發生。
1、明確各部門及老師樓道安全防范的職責:
總務處要定期不定期地開展對樓道、樓梯設備設施的專項檢查,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要及時檢查教學、生活設施樓道、樓層的照明,并定期更換;要對不符合標準和不牢固的樓道欄桿、樓道扶手進行加高、加固。
教學處要從學生實際出發,一是安排作息時間時,課間要留有足夠的時間;二是兩操、升旗儀式或各種活動,政教處聯合體育老師規劃各班學生下樓的路線;三是教師上課時,對學生要求上廁所的應予允許;四是在專用教室上課的.老師須到任教的班級教室里帶學生和送學生。
政教處和學校廣播站要利用集體廣播的時間,向全體學生明確不同活動行走的線路及經過的哪些樓道,如:出操、升旗儀式、到專用室上課、(中午、下午、晚上)放學、社會實踐活動等等,向學生強調上下樓梯的速度要適可,前后須保持一定的距離,且須靠右行;做好對值班行政、老師檢查的落實工作。
值班老師按要求準時到崗,認真到位,管理好學生進出操和集會時各樓道學生上下樓梯的秩序,隨時注意學生課間活動的安全。
2、充分發揮學生干部的作用,做好對學生不安全行為的監督、檢查、勸阻等工作,并及時匯報學校或直接向班主任反饋。
五、附則
(一)本預案之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請各小組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
防擁擠踩踏應急預案 篇2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預防學生擁擠踩踏事故,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依據市教育局和縣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預防學生擁擠踩踏事故的通知》精神,特制訂預防校園擁擠踩踏事故應急預案。
一、成立“預防校園擁擠踩踏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1、分走樓梯制度:為避免學生集中上下樓梯時過于擁擠,采取學生分走樓梯制度。(每個教室和辦公室都張貼學生疏散路線圖)
2、在上課、出操、放學等上、下樓梯的過程中,建議適當錯開時間,分班級逐次下樓,并安排值班教師和樓層值班教師在樓梯間維持秩序,管理學生。
3、學生在校時間所有樓門全部打開。
4、溫馨提示:安全慢行,嚴禁相互搶道。
三、教學樓緊急疏散方案
當教學樓發生危機時啟動本方案
1、當教學樓發生緊急情況時,由值班領導負責指揮全校師生緊急疏散,并啟動《開元小學預防校園擁擠踩踏事件應急預案》。
2、當教學樓發生緊急情況時,各班由班主任、任課教師、班長指揮學生,按照指定路線指定樓梯迅速疏散。
3、在疏散過程中學生們要服從學校領導及樓層值班教師指揮、聽從命令。有序、迅速疏散撤離。
4、學生疏散時要做到“三不,二要”,即不擁擠、不打鬧、不搞惡作劇,要互相禮讓、要安全疏散。
四、建立“預防校園擁擠踩踏事件”安全教育制度
1、開學初,各班主任要在班會課上強調分走樓梯的制度。
2、經常性地教育學生要文明上下樓梯,做到“三不,二要”即不擁擠、不打鬧、不搞惡作劇,要互相禮讓、要安全疏散。
3、安全辦聯合政教處要通過各種豐富多彩的活動,如:團隊活動、主題班會、黑板報、校園廣播等多種途徑和形式對學生深入開展預防擁擠踩踏事故的專題教育。
4、各班每學期開學初組織一次主題班會,班主任與學生一起參與討論如何防止擁擠踩踏事故的發生以及擁擠踩踏事件發生后如何保護自己。
5、安全辦每月組織一次緊急疏散演練,使學生掌握緊急情況下疏散的路線,適應危機狀態下的心理氛圍和環境,提高學生應對突發事件的實際能力。
五、建立“預防校園擁擠踩踏事件”安全檢查制度
每學期初、學期中,由安全辦、政教處、教務處組成聯合檢查組,對教學樓、辦公樓、宿舍樓的樓道、樓梯等各種設施和照明設施進行檢查,限期維修,確保安全使用。
六、校園擁擠踩踏事件的處置原則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指導思想,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杜絕對隱患認識不足、長期忽視的麻痹思想,要居安思危,立足防患,建立緊急救援機制,盡一切努力將事故、災害可能帶來的損失減到最低程度,為校園打造安全屏障。超前工作,掌握主動,備好專項應急處置預案,建立防范非自然災害類擁擠踩踏事件發生的長效機制,增強防范擁擠踩踏事件的意識和應對能力,做到有備無患。
七、善后處理工作
1、校園擁擠踩踏事件調查工作,由學校組織“預防校園擁擠踩踏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進行調查,并及時上報鎮教委、縣教育局調查結果,重特大擁擠踩踏事件,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必要時協同其他相關部門組織調查,并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調查結果。
2、校園擁擠踩踏事件發生后,學校要及時組織“預防校園擁擠踩踏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做好善后處理工作,積極做好恢復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工作,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
3、對在預防、處置校園擁擠踩踏事件中和善后處理工作中表現突出的教師,或有特殊貢獻的班級和個人,可給予表彰和獎勵。
4、對在預防、處置校園擁擠踩踏事件中和善后處理工作中玩忽職守者,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們隱瞞、緩報、謊報情況者,逃避責任者,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預防和處置工作者,視其情節和危害后果,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防擁擠踩踏應急預案 篇3
為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幼兒因上課下課擁擠發生踩踏或者發生火災等意外事故,根據我園的安全保衛工作條例,特制訂幼兒密集出入時防踩踏措施及《預防幼兒踩踏應急預案》,并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一、成立處置突發事件的領導小組。
二、機構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制定應急預案和落實各項措施,完善工作機制和應急保障系統。
2、幼兒園園長要識別容易出現踩踏的風險所在,重點防范,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幼兒行為規范教育、安全教育、守秩序教育、增強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
3、幼兒園園長要經常性地對幼兒園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要確保走廊、通道的暢通。
4、健全幼兒園各項規章制度。
5、安全負責人履行值日工作職責,堅守幼兒園,有事外出必須告知另外安全負責人,或請其他負責人代履行值日工作職責。
6、辦公室印制全園教師通訊錄,并定期核對電話號碼,確保通訊錄中能有一個電話暢通。班主任要在身邊常備家長通訊錄。
三、教師職責及對幼兒的安全教育要求
1、各班主任要經常對幼兒進行文明禮儀教育,教育幼兒上下樓梯時要靠右行,不要擁擠,防止踩踏積壓等不安全事故的發生,對有這樣現象的幼兒要給予批評教育,責令其改正錯誤行為。
2、上下樓梯的教師要對幼兒上下樓梯故意打鬧等不良現象給予制止,防止擁堵現象的發生。
3、在上課期間, 教室門都要打開,一旦發生擁擠踩踏或者火災等問題,便于幼兒及時有效地疏散。
4、幼兒在經過樓梯發生踩踏等安全事故時,所在教師要及時組織疏導,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5、 一旦發生踩踏等安全事故,值班教師或所在老師要馬上報告園長,同時根據傷情撥打120急救電話,組織送往最近的醫院進行搶救處理。
6、教師都有責任教育幼兒遵守幼兒園規定,特別是對上下樓道應該注意安全的問題要經常講,以引起幼兒的高度重視。
四、應對突發事件處置預案
發生事故后,目擊者要立即向領導小組反映,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所有成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同時,迅速撥打電話報警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請求援助。報告應該包括以下信息: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程度、危害;已采取和準備采取的`應急行動。
發生事故后,領導小組按以下原則組織師幼進行緊急疏散:
1、發生突發事件后立即吹哨報警,安全領導小組迅速組織全校師幼疏散逃生。
2、具體疏散工作安排:
(1)課余時間各班班主任負責指揮本班幼兒疏散,上課時間由授課教師負責指揮幼兒疏散。
(2)按樓層由底到高的順序依次逃生:一樓幼兒在教師的指導下直接到操場,二樓層的幼兒成二列縱隊依次逃離。
(3)每樓層安排一名教師維持秩序(值班教師負責)。
(4)操場指揮員:各班班主任
(5)緊急疏散后集中地點:
樓道疏散下來的幼兒按指定線路到操場集合,但不能影響其它班級的通過路線。
五、疏散要求與注意事項:
1、聽到幼兒園發出的警報聲后,全園師生立即快速、安全進行疏散,不能再收拾物品。
2、疏散集合地點:全部幼兒按做操位置在操場集中。
3、疏散順序:教師指揮幼兒按計劃安排依次快速、安全下樓,不能搶先下樓,以免發生擁擠踐踏事故。
4、疏散過程中如果發生意外傷害,首先進行簡單救助,為傷員包扎傷口,然后安排專人進行護理并送到醫院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