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衛生應急預案(精選5篇)
食品衛生應急預案 篇1
為防止學校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患事故的發生,保障我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范》、《**市學校食堂衛生管理》等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現制定如下工作預案:
一、學校建立主管校長負責制,組織食堂工作領導小組,并配備兼職的衛生管理人員。
二、學校建立、健全的'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三、落實對學校食堂及學生集體用餐的業務指導和檢查督促的責任制。
四、學校如發現師生集體食物中毒或者食源性疾患等突發事件應采取下列措施:
(1) 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并向所在的人民、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2) 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
(3) 保留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現場。
(4) 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食品衛生應急預案 篇2
學校衛生和飲食安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重要條件,而保障學校的衛生和飲食安全則是基礎。學校衛生工作的主要任務是:監測學生健康狀況;對學生進行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改善學校衛生環境和教學衛生條件;加強對傳染病、學生常見病的預防和治療。因而為了保障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以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要求各校要高度重視學校的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鳴謙學校突發食品衛生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協調領導小組
組長:祁秀琴(負責全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協調工作),
副組長:王紅愛
成員:有關科室負責人和班主任。
二、工作原則
1.全程預防、全程控制:本預案所稱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件,是指在學校食堂餐飲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以及學校負責組織提供的集體用餐導致的學校師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時啟動應急預案。
2.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學校按照“校長統一領導、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各部門協調配合”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實行分級管理、分級響應,落實各自職責。
3.科學決策、群防群控:學校建立組織,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強學校日常監測、堅持群防群控,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4.及時反應、快速行動:學校對所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和勢態蔓延,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認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處理及整改工作。
三、救助體系
1.學校根據上級要求,成立學校食品衛生管理領導小組,出現安全事故時,由食品衛生管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有:
(1)啟動學校重大食品衛生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2)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3)負責事故應急處置事項的決策;
(4)負責上報與事故相關的重要信息;
(5)審議批準學校應急處置工作報告等;
(6)向區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救援情況。
六、工作要求
1.學校要認真搞好校園的環境衛生和綠化工作,保持整潔、幽靜、良好的校園環境,要建立衛生掃除制度。
2.要按規定開設健康教育課,對學生進行健康教育。
3.要建立學生體質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對學生進行體格檢查,建立學生健康狀況檔案。
4.教育學生不隨便吃零食,培養學生良好的食品衛生習慣。
5.食堂工作人員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寄宿制學校食堂工作人員要經過培訓,每年要體檢一次并取得健康合格證方可上崗。
6.食堂食物要求專人管理,專庫存放,要建標立卡。嚴把食物采購關,要認真落實伙食管理程序,填寫伙食流程表,堅持飯菜留樣,把工作落到實處。要加強對飲用水的管理,堅決杜絕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7.要保持食堂衛生。食堂用的各種炊具、用具、桌、柜、地面等要時時清掃,做到干凈整潔,無蠅蚊、蟑螂等。學生餐具要按要求消毒。
七、食物中毒應急反應運行體系
1.要認真落實“三查”制度,值周教師或班主任如發現學生有異常情況應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及時采取果斷措施進行處理。
2.要建立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領導組,校長任組長。
3.及時報告。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發生后必須及時向學校校長報告,由學校校長報中心學校備案,中心學校及時向鄉政府、區教育局報告。在事故處理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報告時間不得超過事發后1小時,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程序是班主任——校長——中心學校校長,同時由辦公室向當地政府和衛生疾控部門報告,以便及時施救)。
4.救援措施。一旦發生事故,在接到中心校指令前由校長負責救援指揮。各校校長應當機立斷,以人為本采取果斷措施,安排教職工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同時要摸清情況,如果是群體發病的還應徹底排查發病人員,并建立動態名冊,防止遺漏。
5.醫療救援。學校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衛生院)發出醫療救援,并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想盡一切辦法及時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并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情況。
6.聯系家長。學校發生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要做好學生家長的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耐心解答家長提出的問題,盡力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7.病源保護。學校發生事故后,應立即封存食物樣品,保護好現場,以便有關部門現場進行調查、核實、取證、采樣。
8.人員調度。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中心學校領導組組長統一調度,必要時可向所屬各校抽調人員進行支援。所需人員要聽從指揮,確保到位,落實職責。
9.要保障廣大師生及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并根據情況定時向上級部門匯報,不瞞報、不謊報,對一些謠傳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10.協調各方力量做好學校穩定工作,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11.食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學校事故應急小組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區教育局和區食品衛生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八、其他
1.學校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處置突發事件成績顯著的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對處置工作嚴重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的個人,視情況可分別采取檢查、紀律處分等方式追究其責任;對處置不當,貽誤戰機,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后果的直接責任人,要勸其引咎辭職或責其辭職,或給予免職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2.學校對全體師生加強食品安全知識的教育,不斷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最大限度減少學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3.本預案由學校負責解釋。
4.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食品衛生應急預案 篇3
為預防火災突發事故在我局發生,特制定我局機關消防應急預案。
一、組建預防火災突發事故領導小組
成員:略
各樓層負責人負責組織疏導該樓層所有人員沿樓梯撤離辦公樓,協助參與滅火。
局大院、車庫負責人應視火災發生情況,指揮局內人員、車輛撤離。
二、突發火災事故應急實施措施
1、若辦公大樓突發火災事故
發現火災事故的人員應馬上向樓層負責人報告,該樓層負責人應馬上向領導小組報告并著手組織滅火,領導小組組長接報告后應馬上組織人員協助滅火,力爭把火災撲滅在初發時段,若覺得火災較為嚴重,本單位自救不能解決問題,應馬上向消防部門報警,并著手組織人員、車輛撤離。
各樓層負責人在疏導該樓層人員撤離時,一律不準乘坐電梯,沿樓梯撤出辦公樓至安全地帶,各科室人員撤出辦公室時,應切斷電源,本局辦公室黃紹華同志負責切斷總電源。
領導小組組長報警后應指揮門房值班人員打開大門,以便人員車輛撤離,同時安排人員到路口等候消防車。
局大院、車庫負責人應馬上組織司機把車輛撤離教育局,開至安全地帶停放后,人員即回教育局協助撲救。
2、若報告廳突發火災事故
如果在報告廳開會時突發火災事故,會務人員應馬上切斷電源,打開前后二個大門,由在場領導指揮開會人員撤離并報告局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局門房值班人員應馬上打開大門,方便人員車輛撤出,在場人員應立即想方設法撲滅火災,如果火勢較大應馬上向消防部門報警。
3、節假日時間(或夜晚)突發火災事故
局值班人員及門房值班人員應馬上報告局領導,同時向消防部門報警。局領導接報告后通知相關人員到局協助撲救。
食品衛生應急預案 篇4
為了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范各類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結合本校教育管理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的自我防護意識。
2、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工作原則
1、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校長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發現病例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3、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與控制工作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對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工作負總責。
4、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敚斎、組織管理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的突發事件防治工作。
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應急預案制訂本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處室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的科學防病能力。
4、建立學生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晨檢制度,及時掌握學生的身體狀況,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期表現的學生,應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5、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后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學校教室、食堂、宿舍、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消潔衛生。
三、突發事件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校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學校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生活環境進行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加學校衛生投入,切實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強化學校衛生規范化管理。
4、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病抗病能力。
四、保障措施
學校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應按《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要求設立衛生室。具體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預防與控制工作。學校安排必要的經費預算,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資金保障和物資儲備。
食品衛生應急預案 篇5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1、為提高我鎮環境保護應急響應能力,做好環境保護應急準備與響應工作,確保在發生污染事故時,能準確地掌握情況,進行分析和決策及時采取必要和恰當的相應行動。
2、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制,提高政府應對涉及公共危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本預案的編制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環境保護工作職責分工方案》及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三)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屬地為主,分級相應;專兼結合,充分利用現有各方資源。
(四)應急任務
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承擔的應急任務是;
1、制定鎮環境保護應急預案。
2、負責一般環境保護應急響應,事故處理及事故原因調查工作。
3、協助區委、區政府、區環保局做好重大和較大環境保護的處理工作。
4、負責協調一般環境保護應急電話投訴工作。
5、接收本鎮環境保護責任單位有關信息的報告,協調開展環境保護應急行動。
6、監督環境保護責任單位的應急行動和事故處理措施,并及時上報到區環保局。
7、及時向區環保部門報告鎮內發生的突發環境問題。
二、鎮環境保護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一)環境保護應急組織體系
鎮環境保護應急組織體系由鎮環境保護應急小組、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應急預測組組成。在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各職能部門及有關單位各司其責,各負其責,平時做好環境保護應急準備,環境污染事故發生時快速而恰當地進行響應。
(二)鎮環境保護應急小組的組成與職責
1、人員組成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由劉俊副鎮長(環境保護工作分管領導)任辦公室主任,楊珺(國土建環辦負責人)任副主任。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協調處理環境保護日常工作。
2、主要職責
(1)制定鎮環境保護應急預案,協調各辦所中心,各村(居)及企事業單位,按照業務所涉范圍及屬地管理原則,履行好環保工作
(2)指揮和協調鎮環境保護應急組織體系中部門的應急準備和響應行動。
(3)對環境保護責任單位的應急行動和事故處置措施的監督和管理。
(三)鎮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組織制定鎮環境保護應急預案及實施程序。
2、負責鎮環境保護應急日常工作,協調各(辦)所中心、各村(居)主要負責人。
3、接受鎮黨委、鎮政府下達的環境保護應急指示和指令,受理來自鎮內環境保護的報告,并及時上報鎮政府和縣環保局。4、具體指揮和綜合協調鎮各環境保護應急,響應單位的啟動和行動配合。
5、負責與有關單位的聯絡與信息交換工作。
6、組織開展應急行動和事故處理措施的跟蹤、監督。必要時,經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批準后,采取干預行動。
三、環境保護分級
按照突發事故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事故分為特別重大環境事故(I級)、重大環境事故(II級)、較大環境事故(III級)和一般環境事故(IV級)四級。
(一)特別重大環境事故(I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環境事故:
(1)發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傷)100以上;
(2)因環境事件需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3)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污染;
(4)因環境污染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5)用放射性物質進行人為破壞事故,或1、2類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
(6)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泄露,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重大環境事故(II)。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環境事故:
(1)發生10人以上的、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上、100以下;
(2)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污染;
(3)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4)1、2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5)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庫及沿海水域大面積污染或城鎮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三)較大環境事故(III)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環境事故:
(1)發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下;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地級行政區域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
(3)3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四)一般環境事故(IV)。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環境事故:
(1)發生3人以下死亡的;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鎮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群體性影響的;
(3)4、5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四、應急行動
(一)準備
鎮環境保護日常準備工作由鎮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負責。鎮應急值班機構即為環境突發事故應急值班機構,負責接收環境保護的報告,并及時通知鎮黨委政府及上級相關部門,進入應急狀態時,環境保護應急工作由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統一指揮。
(二)啟動
環境保護應急響應應堅持統一領導,屬地為主的原則。特別重大污染環境突發事故的應急響應由國家環保總局和省環保局組織實施,重大環境保護、較大環境突發事故由省環保局和市環保局全面負責。一般環境污染事故由市環保局和區環保局全面統一指揮。
(三)聯絡與信息交換
環境保護單位應按照事故報告制度向鎮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提交事故報告。應急期間聯絡原則是:
1、各崗位任務明確、盡職盡責,聯絡渠道明確、固定,即時暢通。
2、聯絡用語規范,嚴格執行記錄制度,
3、對外渠道和口徑統一。
(四)指揮和協調
環境保護應急響應時,在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鎮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負責指揮鎮環境保護應急組織體系中各部門的應急行動,綜合協調鎮環境保護應急組織體系與其他相關部門、單位的接口和行動,主要內容有:
1.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
2.協調現場應急指揮部的指揮工作。
3.協調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
5.根據現場監測結果,確定被轉移、疏散群眾返回時間。
6.及時向鎮政府、縣環保局報告應急行動的進展情況。
(五)應急監測
鎮環保部門配合區環保局負責協調組織環境保護現場的應急監測工作,確定污染范圍、種類、強度,提供防護措施,為環境保護應急決策提供依據,必要時請求區級、市級環保部門提供環境污染地方應急監測技術支援。
(六)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工作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污染事故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根據事故特點開展相關工作,
1.根據污染事故的性質與特點,向上級部門提出公眾安全防護措施,根據事發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公眾疏散的方式,協助有關部門組織群眾安全疏散撤離。
2.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協助有關部門設立緊急避難場所。
五、應急終止和恢復
(一)應急終止條件
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既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1.污染源的泄露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2.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經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3.事故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二)應急終止后的行動
應急終止后,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還應執行下列行動:
1.評價所有的應急工作日記、記錄、書面信息等。
2.評價造成應急狀態的事故,指導有關部門和事故責任單位查出原因,防止類似事故的重復出現。
3.評價應急期間所采取的一切行動。
4.根據實踐經驗,及時對應急預案及相關實施程序進行修訂。
5.對造成環境污染的事故,鎮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要組織有計劃的配合好區環保局環境污染監測。
6.責任追究。根據區環保執法部門調查結果,配合區環保部門對污染事故責任單位、責任人依法、依規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提交公安檢察機關處理。
(三)總結報告
應急終止后,鎮應急領導小組應在二周內向區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提交總結報告。
六、應急保障
根據環境保護應急準備與響應的需求,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提出項目支出預算報鎮財政部門審批后執行,確保日常應急準備與應急響應期間的資金需求。
七、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批準,鎮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組織修訂工作并報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審批,實施程序由鎮環境保護應公室負責修訂并發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