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應急預案匯編(通用3篇)
地震應急預案匯編 篇1
1.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類型
一般性地震、嚴重破壞性地震、造成特大損失的嚴重破壞性地震。
1.2危害程度分析
地震會直接造成人員傷亡和房屋倒塌,間接危害包括火災、水災、毒氣外泄及瘟疫等,其中以火災與水災最為普遍。我國地處世界最強大環太平洋地震帶與歐亞地震帶之間,構造復雜,地震活動頻繁,是世界大陸地震最多的國家之一。我國的地震絕大多數是構造地震,次為水庫地、礦震等誘發性地震。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 迅速行動、靈活應對。處理事件險情時,由項目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并實施;
2.2 以人為本。險情處理應首先保證人身安全(包括救護人員和遇險人員);
2.3 強化防護。迅速疏散無關人員,阻斷危險物質來源,防止次生事故發生。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系
項目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項目部行政主管領導和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與辦公室、工程部、設備部、物資部、安質環保部、財務部、施工單位應急組織機構的負責人組成。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3.2.1指揮機構
項目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搶險組、救護組、疏導組、保障組、善后組、調查組和現場應急組織機構組成。
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安質環保部,值班電話:。項目部事故應急自救辦公室應設在辦公室,明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和固定電話。
搶險組:安質部和工程部組成。
救護組:由安質環保部負責人和事故所在地醫療機構組成。
疏導組:辦公室、設備部組成。
保障組:由辦公室、工程部、設備部、物資部、財務部負責人組成,必要時邀請技術專家參加。
善后組:項目辦公室、計劃部、財務部負責人組成。
調查組:由工程部、設備部、物資部 負責人組成。
現場應急組織機構:由現場施工單位有關人員組成。
3.2.2職責
A 事故應救援急指揮部職責:
a負責抗震救災總體工作和臨震和震后搶險救災、恢復生產的指揮;
b 負責搶險人員組織,搶險和應急救助、防護用品的配備,及時向上級匯報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c 組織指揮震前或震中人員的疏散,向下屬各單位發出臨震指令,并與上級有關部門保持震前、震期和震后聯系,了解有關信息,匯報有關情況,接受進一步指令;
d 地震發生后,收集災情,組織搶險,控制次生災害。向應急指揮部匯報災情和搶險救災情況;
e 在臨震和震后應急期,統一調動人員、設備、車輛、物資、能源等,并對生命線系統和次生災害源實行強制管理。震后及時和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聯系,為各單位提供抗震救災所需物資,負責供應和運輸搶險救災物資,并幫助各單位盡快修復因地震而受損的供電、供水和其它必需系統,避免次生災害發生;
f 對抗震救災成績卓著的人員或違紀人員給予獎懲。
B副總指揮的職責:
a 協助總指揮開展應急指揮工作,總指揮不在位時,代行其職責;
b 組織編制應急預案,監督落實項目應急行動程序,督促檢查主管部門搞好培訓、演習;
c 進入應急狀態時,負責事故現場指揮,并根據險情發展情況,提出改進措施。
d 組織指揮善后現場恢復。
C應急辦公室職責:
a 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下負責處理抗震救災日常工作;
b 負責臨震和震后指揮部和各單位的聯系,協調工作、傳達指令;
c 震后迅速了解、收集、匯總震情災情和應急工作情況,及時向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
d臨震和震后應急期負責指揮部會議安排,協調抗震救災各項工作。
D 搶險組職責:
實施應急處置時,將人員和設備迅速撤離危險地點,根據現場情況,適時調整并調集人員、設備和物資救助遇險人員。
E 救護組職責:
負責現場傷員的醫療搶救工作,根據傷員受傷程度做好轉運工作。
F 疏導組職責:
維護現場,將獲救人員轉至安全地帶;對危險區域進行有效的隔離。
G 保障組職責:
負責應急救援方案的制訂,并保證應急處置的通訊、物資、設備和資金及時到位及后勤保障。
H 善后組職責:
妥善安置傷亡人員和接待傷亡人員的家屬,按有關規定做好理賠工作。
I 調查組職責:
收集事故資料,掌握事故情況,查明事故原因,評估事故影響程度和損失,分清事故責任并提出相應處理意見,提出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的意見和建議,寫出應急處置報告并做好相關工作的移交。
4. 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A 加強與地震部門的聯絡,隨時掌握震情信息;
B 根據震情發展和受災程度的預測,發布避震通知,必要時組織避震疏散;
C 向上級部門和地方政府的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震情和災情,必要時發出緊急支援的請求;
D —旦發現疑似地震異常的自然現象(如:井水陡漲陡落、變色變味、溫度升降,泉水流量的突然變化,動物的習性異常,臨震前的地聲和地光等),向地震部門或政府報告,讓地震部門的專業人員調查核實弄清事情的真相。
4.2預警行動
根據地震局的信息,通過互聯網、廣告宣傳窗、公告、傳真電報等形式發布臨震預防、震后救災預警。同時做好平息謠傳或誤傳工作,保持生產和工作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5. 信息報告程序
A 在接到當地人民政府的臨陣 遭受破壞性地震后,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報告如下內容:地震發生時間、地點和震級;地震破壞和人員傷亡情況;生產(工作)運行和職工生活等情況;
C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及時與地方政府、應急救援隊伍、公安、消防、醫院等相關部門取得聯系,確保24小時聯絡暢通,聯絡方式采用電話、傳真等;
D 應急反應人員以電話向外進行求援。
6. 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地震分為三級:
A 一般破壞性地震:指造成一定數量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指標低于嚴重破壞性地震)的地震。
B 嚴重破壞性地震:指造成人員死亡200至1000人,直接經濟損失達到該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國內生產總值1~5%的地震。在100萬人口以上的 大城市或地區發生大于6.5級、小于7.0級的地震,或在50~100萬人口的城市或地區發生7.0級以上的地震,也可視為嚴重破壞性地震。
C 造成特大損失的嚴重破壞性地震:指造成人員死亡數超過1000人,直接經濟損失超過該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國內生產總值的5%以上的地震。在100萬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或地區發生7.0級以上的地震,也可視為造成特大。
6.2 響應程序
6.2.1 遭受一般破壞性地震的應急反應
A 根據震情災情安排慰問工作;
B 根據受災單位的申請,組織內部物資支援工作。
6.2.2 遭受嚴重破壞性地震的應急反應
A 主動與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協調搶險救災工作;
B 組織企業內的救援工作和恢復重建工作。
6.2.3 遭受特大損失的嚴重破壞性地震的應急反應:
A 派出人員,參與地方人民政府或受災單位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應急救災工作;
B 組織應急救援和恢復重建工作。
6.3 處置措施
6.3.1 震前應急
A 做好宣傳教育。加強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的避震、自救互救能力;
B 加強樓道擁擠等安全工作的管理,各單位應在樓道內設置安全出入指示牌;
C 認真做好房屋設施、電氣設備、取暖設施、易燃易爆物品、食堂、圖書室、宿舍、實驗室等一切可能形成安全隱患的'場所、物品的安全防范工作,對不符合安全條件的設施、設備要限期維修、更新,對一時不能及時維修、更新的應加設警示標志,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要設立隔離區,嚴禁任何閑雜人員進入;
D 建筑物周圍要留有一定的開闊場所,嚴禁建筑物通道口附近設置各類宣傳欄、標語牌等設施;
E 加強壓力容器的防震安全使用管理,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管理;
F 加強施工場地外的安全防范工作。施工場地應設立隔離區,設置警示標志,并應有專人每天監督檢查,要落實責任,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上述場所。
6.3.2 臨震應急
臨震應急期一般為10天,必要時根據項目指令再延長10日。
A立即召開指揮部會議,根據震情預報決定重點部位應急措施的啟動,檢查落實防毒、防爆、防火的應急措施,做好醫療救助程序啟動準備。
B 根據震情預報、震情發展趨勢、建筑物抗震能力、次生災害源的位置及抗震能力,做出人員的避震安排,必要時經報請集團項目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批準后組織避震疏散。
C 對生命線工程采取緊急防護措施。
D 各級指揮人員晝夜輪班值守,警惕震情變化,發現異常,立即全面停工,采取應急措施。
E 抓好各類搶險隊伍的落實,并安排晝夜輪班值守。
F 落實搶險救災物資的儲備,做好應急準備。
G 車輛和搶險救災設備就位,確保地震發生后能可靠、及時進入救災現場。
H 加強治安保衛防范,強化防盜防火工作。
I 平息地震謠傳或誤傳,保持穩定。
6.3.3 震期應急
A 各級管理人員和各級預案確定必須堅守崗位的人員,采取就地避震措施,堅守崗位,履行職責。其他人員一律按各自預案組織人員緊急撤至安全位置。撤離時必須完成預定工作(如斷電、斷水等)。易燃易爆等重要部位工作人員必須在適當位置監控。
B 指揮成員必須在30分鐘內趕到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迅速掌握情況,向上一級指揮部匯報,并全面啟動預案。
C 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要迅速與政府應急指揮部聯系,了解震情及趨勢,為決策提供依據。
D 各抗震救災人員迅速到次生災害源、生命線工程和必須堅守的崗位檢查,根據現場狀況采取相應搶險救災措施。
E 立即啟動醫療救助程序。
F 立即指揮自救互救,主要是搶救未能及時撤離而被困在建筑物內或被埋壓的人員,同時設法搬運出已儲備的各類抗震物資。對造成危害的部位采取各種搶險救災措施。當多處出現險情造成危害時,優先加強次生災害源、生命線工程搶救力量。
G 對已被撤離危險區和搶救出的人員要盡量保證物資供應。對受傷的人員要做好搶救工作,并配合衛生防疫部門,做好防疫工作。并立即切斷電源、水源,對可能繼續引發安全事故的設施,要采取果斷措施,及時處理。對不能 處理的,要及時上報。
H 做好治安保衛工作。重點保護好電話、水源、物資供應倉庫、檔案室、易燃易爆、劇毒和貴重物品。要采取果斷措施,堅決制止一切不法行為。
6.3.4 震后主要工作
A 要在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集中力量恢復正常工作秩序,努力解決職工后顧之憂。
B 進行震害調查,分析震害損失,記錄地震第一手資料,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作為今后恢復重建、抗震防災的依據。
C 在抗震防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編制恢復重建計劃,包括人力、物力、財力,及時上報項目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經審批后盡快實施。
7.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7.1 項目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安排保障組負責組織項目應急物資、裝備的儲備管理和應急處置時的調配。
7.2 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確定應急物資、設備機具、防護用品的品種、規格和標準,報送需求計劃,由相關專業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根據物資、裝備類別報送項目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保障組,保障組對需求計劃再進行審核并組織實施,確保應急所需物資、裝備及時供應、補充和更新。主要應急機械設備和物資儲備見附件4。
7.3 各部門、各單位應根據項目專項應急預案的要求,對應急物資、裝備的儲備情況進行檢查和核實。
地震應急預案匯編 篇2
一、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級管理。
學校在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下,根據地震災害的傷亡程度、損失大小、影響范圍和應急資源等因素,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學校應遵循屬地管理原則,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啟動應急預案。
(二)以人為本,快速反應。
一旦發生破壞性地震,要確保快速反應、正確應對、處置果斷。保障師生安全是防震減災的首要任務。地震應急時,要優先開展搶救生命、滿足師生基本需求的救援行動,最大限度地減少師生傷亡。
(三)分工負責,協調應對。
建立聯動協調機制,學校各處室室分工負責,密切配合。抗震救災指揮部要協調相關部門和鎮人民政府及社會團體等,共同做好學校地震應急和救災工作。
二、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1、領導小組
指揮長:(校長)
副指揮長:
成
員:在地震發生前后所有在場、在校的教職工、班主任和課任教師。
各處負責同志及班主任為小組成員,校務辦公室兼防震減災辦公室,校長室為指揮部,康文金同志任聯絡員。
2、主要職責
(1)震前普及防震減災知識,提高學校師生及家屬防震減災的自覺性和抗御災害的能力,震后搞好救災宣傳。
(2)迅速了解、收集我校震情、災情,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
(3)負責與抗震救災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應急機構保持聯系,上報校抗震救災情況,向校防震領導小組報告上級意圖,通報有關部門應急機構抗震救災行動情況、協調本校與上級有關部門應急機構行動方案,了解、匯總應急工作進展情況,傳達領導小組指示。
(4)負責處理領導小組日常事務,辦理抗震救災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事項。
(5)各部門救災工作的協調、調度,對內對外聯絡。
二、防震減災辦公室設三個組
1.治安消防組
組
長:
成員:各處室安全消防員、門衛
職責:負責校內的消防及社會治安,維護校區秩序;重要設施的安全保
衛;打擊搶劫學校財產、人民的財產及其他犯罪活動。負責校區學生和教職工的避震疏散和震后災民的安置工作,
2.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組
組長:
成員:校醫全體工作人員政教處職員、宿舍管理員
職責:震前負責組建足夠的醫療救護隊伍,制定切實的醫療救護與防疫方案,做好醫療器械和藥品的應急準備;震后組織現場救護、安置傷員,做好死亡人員處理和環境的消、殺、滅工作,預防傳染病蔓延
3.后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總務處、辦公室、財務室工作人員
職責:負責交通管理,車輛調度,救災物資和人員的運送,確保校區交通暢通和對外聯絡交通的保障。地震信息及抗震救災領導小組指示的快速傳遞,做好震后通信線路及設備的搶修,確保抗震救災工作順利實施。保障搶險救災物資的儲備、調運、分配,保證師生的`生活必需品及其他救災物品的配給與發放。
4、保障措施:
1.搶險救援物資保障:鐵鍬200把、鎬頭10把、麻繩500米、強光手電20個、滅火器65個、擔架若干副、紗布、繃帶等醫療用品若干。
2.搶險裝備:搶險救援車負責輸送搶險救援人員和傷員。
3.應急聯系電話:
三、臨震應急行動
1、接到上級地震、臨震預(警)報后,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依法發布有關消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抗震工作。各有關組織隨時準備執行防震減災任務。
2、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筑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大型活動。
3、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加強對大型鍋爐、供電輸電、機房機庫等重要設備、場所的防護,保證防震減災順利進行。
4、加強廣大師生宣傳教育,做好師生、學生家長思想穩定工作。
5、加強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信暢通,及時掌握基層情況,全力維護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預案落實各項物資準備。
四、震后應急行動
1、無論是否有預報、警報,在本區范圍或鄰近地區發生破壞性地震后,領導小組立即趕赴本級指揮所,各搶險救災隊伍必須在震后1小時內在本單位集結待命。
2、領導小組在上級統一組織指揮下,迅速組織本級搶險救災。
(1)迅速發出緊急警報(連續的急促鈴聲和呼喊聲),組織仍滯留在各種建筑物內的所有人員撤離。
上課(自修)時間:
a、各班學生在上課(登班或值日)教師的組織下按下列順序立即撤出教室到操場中央避震:教學樓一二樓同時進行,二樓按先“中間后兩邊”序有序撤出;
b、所有校內其他人員立即撤到操場中央。
就餐時間:
a、在餐廳就餐的學生在值日教師及后勤人員的組織下按離出口“近及遠”原則撤離,即按座位自左到右、自前到后撤離到操場中央;
b、所有校內其他人員立即撤到操場中央。
(2)迅速關閉、切斷輸電、燃氣、供水系統(應急照明系統除外)和各種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災害。
(3)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并送至附近救護站搶救。
(4)加強對重要設備、重要物品和歷史文物的救護和保護,加強校園值班值勤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
3、積極協助當地黨委、政府做好廣大師生的思想宣傳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穩定人心,迅速恢復正常秩序,全力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災情況,及時匯總上報局辦公室及當地黨委政府。
五、其它
1、進入防震緊急狀態后,學校指揮部將通過各種新聞媒介發布各種命令、指示,防震減災領導小組將通過電話、口授等形式傳達各種命令、指示。
2、在抗震減災應急行動中,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落實。
3、附:疏散線路
后教學樓:
一樓:迅速到操場指定地點集合
二樓:初一.2,初一.3從后教學樓右側樓梯到操場
初一.4,初一.5從后教學樓左側樓梯到操場
前教學樓:
一樓:迅速到操場指定地點集合
二樓:初三.1,初二6,初三4從前教學樓左側樓梯到操場
初三2,初三3,初二5從前教學樓右側樓梯到操場
4、本預案從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地震應急預案匯編 篇3
一、具體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一)校內發生火警、漏電、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電工要迅速切斷各樓層的電源。
2、發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救;火勢蔓延,急打“119”;并有組織地進行搶救。
3、迅速向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
4、在場學校教職員工及管理人員要立即開通全部安全通道,組織學生快速有序地撤至安全地帶。
5、積極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
6、盡可能保護好現場,做好有關證人證事記錄。
(二)學校食堂發生中毒事件的應急預案
1、凡在校就餐后,師生員工出現不明原因的腹痛腹瀉、嘔吐、乏力昏沉、等癥狀,各班主任、知情老師及管理人員應立即報告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2、迅速聯系校醫,協助采取就地救護,情況嚴重者應盡早與醫院取得聯系。
3、由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就事態的發展迅速采取救護措施。
4、對食堂中的留樣食品、蔬菜樣品由總務處負責對這些預留樣品實行封存。
5、班主任或政教處迅速與有關學生家長聯系。
6、總務處的相關管理人員對學校食堂發生中毒事件進行調查,并書面報告校委會,學校辦公室負責盡早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來人已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清逐出校門。
3、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斗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共、個人財物的應立即采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撥打110)。
②、迅速報告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③、對不法分子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的安全。
④、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校門。
⑤、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⑥、作好師生的思想工作。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征和其它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兇器,保護好現場。
5、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四)在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住校學生突發摔傷、患病、打架等情況,學校領導、班主任及在場教職工要迅速控制事態發展,盡早平息事態;特別是熄燈后發生的事情,公寓管理人員及值班老師要迅速采取果斷措施,把影響和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在場教職工就事態發展情況,迅速報告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3、迅速與有關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如情況許可由家長陪同去醫院。
4、記錄有關與本事件相關的過程及證人證詞。
5、政教處、班主任要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并書面報告學校有關領導。
(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時,發現師生中有與該病類似癥狀者,各班主任、
組長要馬上報告校長或政教處,并及時與該學生的家長取得聯系,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認是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學校要采取下列措施:
1、迅速如實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教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校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身患傳染病的學生帶病來校。染病學生來校上課前,必須出具相關醫院的康復及不存在傳染危害的證明,方可進班。
4、學校要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指導,采取必要的防范及保護措施。
二、突發事件中對有關教職工的責任要求
(一)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活動的組織者、首位發現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應以師生利益、學校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報警等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諉應視作玩忽職守。對校園突發事件,全校師生員工實行首見首聞報告制和教職工首見首聞第一時間負責制。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全校教職工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事不關己而回避逃脫。
(三)突發事件發生后,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在事件初發和應急處理中都要隨時向校長或值班領導報告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不得隱瞞。
(四)突發事件解決后,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要向校長書面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理過程及有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