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通系統的應急預案(精選3篇)
暖通系統的應急預案 篇1
冬季采暖是居民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基本保障條件,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為了能夠及時有效地應對冬季供暖期間出現的影響居民正常采暖和重點用戶正常用熱的緊急情況,確保居民正常采暖和首都社會穩定的大局,根據北京市供熱有關政策法規,結合本區供熱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建立冬季供熱應急指揮系統
為加強我區冬季供熱工作的領導,成立房山區冬季供熱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
(一)應急指揮部組成人員: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單位:
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宣傳組、信息組、物資組、搶修組、信訪組(設在區市政管委)。
辦公室主任:
(二)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
區市政管委:負責重大供熱事故緊急處置中的統一協調、指揮和情況匯總、通報;配合區財政局做好區政府應急供熱資金(以下簡稱應急供熱資金)的具體使用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應急供熱資金和補貼資金的撥付使用。
區國資委:負責協調解決國有企業單位與供熱單位的欠費糾紛;配合區財政局做好區政府應急供熱資金的具體使用工作。
區發改委、區煤炭供應公司、區燃氣中心:負責協調解決煤炭、燃氣等影響供熱運行的能源緊缺問題。
區建委:負責協調解決涉及居民住宅因建設開發出現的供、用糾紛,協調解決物業公司供熱或代收代繳熱費的矛盾。
區環保局:負責協調解決煤改氣中遇到的問題。
房山公安分局:負責協調解決發生重要、重大供熱事件和事故時出現的社會治安問題。
區交通局:負責組織和協調解決區屬以外道路供熱管線占道施工和煤炭運輸問題。
區質監局:負責供熱鍋爐安全鑒定和煤炭質量檢測工作。
二、緊急狀態及緊急情況分類和等級
(一)緊急狀態及緊急情況。
進入居民冬季采暖期間,即為冬季供熱緊急狀態。在此期間出現的影響居民正常采暖的情況為緊急情況。
緊急情況分為緊急事件、緊急事故和其它緊急情況,并按照影響程度劃分相應等級。其中,供熱期間內因非供熱系統設施故障出現的停熱或供熱不達標情況,或由此造成和可能造成社會重大影響的事件,稱為緊急事件;因供熱系統設備、設施故障出現的停熱或供熱不達標情況,稱為緊急事故;因用于供熱的能源出現短缺及上述未含的其它原因影響正常供熱的情況,稱為其它緊急情況。
(二)緊急事件。
1.一般事件:
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個別人沖動鬧事。
2.重要事件:
(1)供熱企業因被嚴重欠費等原因,造成供熱質量嚴重不達標,甚至可能出現停熱或已短時間停熱的情況;
(2)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小區用戶聚眾鬧事的。
3.重大事件:
(1)供熱企業因被嚴重欠費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供熱質量嚴重不達標,出現停熱達到12小時以上并協調無果的;
(2)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小區用戶聚眾鬧事,可能出現或已出現集體上街或上訪行為的。
(三)緊急事故。
1.一般事故:
因設備事故停熱,12小時(含12小時)內恢復供熱的。
2.重要事故:
因設備事故停熱,12?24小時(含24小時)內仍不能恢復供熱的。
3.重大事故:
(1)因設備事故停熱,24小時以上仍不能恢復供熱的;
(2)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內無法恢復供熱的。
(四)其它緊急情況。
1.供熱用煤出現短缺的緊急情況。
2.供熱用氣出現的緊急情況。
三、緊急情況處置程序
(一)緊急事件處置程序。
1.一般事件處置程序。
(1)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后,供熱單位立即通知區供熱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區供熱辦)。
(2)區供熱辦接到信息后,立即報告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并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
(3)事件處置后,將處置情況報告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和
市市政管委供熱辦(以下簡稱市供熱辦),并密切跟蹤,關注處理情況。
2.重要事件處置程序。
(1)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后,供熱單位立即通知區供熱辦;
(2)區供熱辦接到信息后,立即報告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啟動聯動協調機制。同時,報告區政府和市供熱辦,并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
(3)事件處理后,將處置情況書面報告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和市供熱辦,并密切跟蹤,關注處理情況。
(4)市、區兩級供熱主管部門根據事件發生的具體情況,經分析認為事件主要因欠費引起,按程序準備材料,向財政部門申請應急資金,做好對供熱企業進行緊急救助的準備工作。
3.重大事件處置程序。
(1)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區供熱辦;
(2)區供熱辦接到信息后,立即報告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市供熱辦和區政府,并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
(3)市、區兩級供熱主管部門根據事件發生的具體情況,經分析,認為事件主要因欠費引起,啟動重大事件應急程序向財政部門申請應急資金,對供熱企業進行緊急救助;經分析,認為除欠費原因外,供熱企業存在嚴重管理問題,除進行臨時緊急救助外,可考慮對供熱單位采取臨時代管措施。
(4)事件處置后,由區市政管委將處置情況和是否采取臨時代管措施的建議,書面報告市供熱辦。
(5)對準備采取臨時代管措施的供熱企業,由市、區兩級供熱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代管準備工作。
(二)應急事故處置程序。
1.一般事故處置程序。
(1)供熱企業發現事故,分析原因后,應立即向區供熱辦報告。
(2)供熱企業立即組織搶修,盡快恢復供熱,同時做好影響區域內用戶的宣傳解釋工作;恢復供熱后,按原報告渠道報告事故處理結果。
(3)區供熱辦要掌握事故處理動態,必要時到現場,及時將處理情況向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和市供熱辦報告。
2.重要事故處置程序。
(1)供熱企業發現事故,分析原因后,認為12-24小時內(含12小時)不能恢復供暖的,要立即向區供熱辦報告,說明事故情況及影響程度,并立即組織進行搶修。同時,做好社會宣傳解釋工作。
(2)區供熱辦立即向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報告,根據事故影響的規模、程度、時間,決定是否向區政府主管副區長報告。
(3)區供熱辦和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要立即到事故現場,指揮和協調搶修工作,必要時進一步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并隨時掌握事故處理動態,及時將處理情況向市市政管委和區政府主管副區長報告。
(4)恢復供熱后,供熱企業、供熱主管部門按原報告渠道報告事故處理結果。
3.重大事故處置程序。
(1)供熱企業發現事故,分析原因后,認為不能供暖或24小時內不能恢復供暖的,應立即向區供熱辦報告并說明情況。
(2)區供熱辦立即向區市政管委主要領導報告,根據事故影響的規模、程度、時間,決定是否向區政府主管副區長、市供熱辦報告。
(3)由區市政管委主要領導帶隊,市供熱辦、區有關部門參加,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助供熱單位指揮搶修,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必要時通報相關部門,配合搶修工作,區市政管委主任和區政府主管副區長到現場指揮。同時,市供熱辦向市市政管委主任和市政府辦公廳報告。
(4)事故處置后,區市政管委立即報告區政府主管副區長;同時,市供熱辦報告市市政管委主任,并報市政府辦公廳;恢復供熱后,按原報告渠道報告事故處理結果。
(三)其它緊急情況的處置程序。
1.供熱用煤短缺的緊急處置。
供熱主管部門定期了解供熱單位的儲煤情況,一旦出現用煤緊張的情況,由區市政管委及時通報區發改委,由區發改委組織協調煤炭的調運工作。
2.供熱用氣短缺的緊急處置。
燃氣主管部門定期了解供熱單位的用氣情況,一旦出現燃氣緊張的情況,由區市政管委及時通報區發改委,由區發改委組織協調做好燃氣的調配工作。
四、可啟動的應急機制
(一)部門聯動協調機制。部門聯動協調機制是在供熱特殊情況下,依靠各有關部門的力量,對應急事故和事件聯合進行協調的一種方式。供熱期間出現的一般應急事故事件和重要應急事故事件可啟動區級聯動協調機制,必要時可啟動市級聯動協調機制。供熱期間出現的重大應急事故事件可啟動市級聯動協調機制。
(二)信息快速反應機制。信息快速反應機制是在供熱值班信息系統和組織網絡的支持下,對應急事故事件的信息及時處理的一種快速反應。對各種突發事故和事件必須在15分鐘內按信息傳遞程序完成傳遞,各級領導和崗位人員必須做出快速反應。
(三)供熱動態預警機制。供熱動態預警機制是對可能出現的寒冷天氣、不穩定因素等提前告知的一種警示。區供熱辦要與市供熱辦、各專業供熱單位及重點熱源鍋爐房有關控制調度部門保持聯絡暢通,全面掌握市、區供熱動態,做到下情上傳,上情下達,隨時了解掌握末端用戶的供熱情況和動態。
(四)事故搶修搶險機制。事故搶修搶險機制是對出現的各種供熱應急事故進行快速排查、處理和恢復供熱的一種能力。各供熱單位、供熱企業必須制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和搶修搶險預案,建立搶修搶險隊伍,具備事故自救的能力。
針對二次管網以后自管戶,遇有緊急事故,其相應供熱單位應作為第一搶險援助隊伍承擔協助自管戶進行緊急搶險的工作;對事故涉及面廣,自救能力不足時,可由負責設備設施維護管理的單位提出,申請專門搶險隊伍予以緊急搶險救助。
成立以區市政管委供暖所(以下簡稱區供暖所)為主的專門搶修隊伍作為房山區搶修搶險主要力量,隨時解決供熱緊急事故。
(五)供熱質量評測機制。供熱質量評測機制是對供熱單位供熱質量進行評價的一種重要方式,是對供熱質量糾紛進行評判的重要依據,是供熱單位加強供熱調節,提高供熱質量的手段。供熱單位要高度重視,明確并規范市、區供熱單位測溫的頻率、時間、測點、數量、方法以及原始記錄、統計等工作。各供熱單位要按規范要求,組織檢查力量和測溫隊伍,對鍋爐房供熱情況和用戶采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熱問題及時處理。對用戶的供熱質量投訴,要進行實測并記錄;對涉及經濟賠償的供熱質量投訴,必須有法律認可的第三方見證和有三方簽字的現場實測記錄。
(六)應急臨時代管機制。應急臨時代管機制是冬季供熱期間,供熱企業出現的重大事件或事故,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而對供熱企業所采取的臨時接管的應急措施。區供暖所作為區供熱代管單位。
具體接管程序和措施由區市政管委會同區發改委、區國資委、區財政局、區環保局等部門研究決定。
(七)應急物資保障機制。應急物資保障機制是為應急事故搶修搶險任務提供物資準備的重要保證。各供熱單位要根據設備狀況,備齊供熱設施備品備件;承擔應急事故搶修搶險任務的供暖單位要備齊搶修搶險物資和機械設備,隨時應對可能出現的事故情況。區供暖所和區煤炭供應公司為主要應急物資保障單位。
(八)供熱應急資金。供熱保障具有很強的時效性,應建立供熱應急資金,保障我區居民冬季采暖,緩解供、用熱雙方的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主要用于對困難供熱單位實行救助,解決供熱單位資金不足,不能保障正常供熱,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特別是破產企業退休職工、困難企業職工、拆遷戶、低保戶及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職工等居住相對集中地區,熱費收繳矛盾突出的問題;其次用于啟動事故搶修搶險機制時發生的必要支出和應急物資的購置等方面。
暖通系統的應急預案 篇2
1總則
1.1火力發電廠輸煤系統承擔著原煤的輸送、儲藏任務。為保證輸煤系統可靠運行,避免和減輕因輸煤系統火災事故可能造成輸煤中斷以及全廠對外限電事故,根據《河北x集團有限公司重大突發事件(事故)應急管理辦法》,制訂本應急預案。
1.2輸煤系統火災應急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及《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編制。
2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
2.1事故類型
2.1.1由于環境溫度高及電廠燃煤揮發分高,煤場原煤堆積時間過長等因素,發生自燃。
2.1.2因輸煤皮帶上積聚的原煤(煤粉),較長時間未清理,引起積粉自燃發生火災。
2.1.3根據本公司不同的上煤方式分析可能引發的火災事故。
2.1.4在輸煤系統檢修工作中,由于防范措施不到位,焊渣掉落在皮帶或未及時清除的積粉、積煤上引起火災。
2.2危險等級
2.2.1二級狀態:輸煤系統設備區(煤場、皮帶通廊等)發生積煤自燃或工作時焊渣掉落引燃皮帶,在火災初期得到控制,未造成火災事故擴大或重大設備損壞,對機組的燃料供應未造成影響。
2.2.2一級狀態:輸煤系統發生的火災進一步擴大,造成了設備嚴重損壞,嚴重影響機組的正常運行或導致人員傷亡。
3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3.1采取可靠措施隔絕空氣,阻止燃燒繼續。
3.2嚴防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
3.3根據火災發展情況,及時停運受到威脅的設備,防止設備嚴重損壞。
4組織機構及職責
4.1輸煤系統火災應急小組的組成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生產副總經理、總工程師
成員:其他公司領導、發電部、檢修部、燃料運輸部、生產技術部、總經理辦公室、安監室、保衛等各部門負責人及輸煤系統主管、現場值長。
4.2應急指揮小組的職責
4.2.1及時掌握輸煤系統著火情況,提出相應措施,適時調整方案和調配滅火力量,組織協同作戰。
4.2.2組織輸煤系統火災應急指揮部與參與滅火的部門之間的通信聯絡,保障輸煤系統火場前后方的通信暢通。
4.2.3根據輸煤系統火災現場情況,劃定警戒區,組織疏散警戒區內的人員、物資,下令限制人員和交通工具進入。
4.2.4組織供應器材裝備、滅火劑、消防車的燃料、飲食、衣物的供應和醫療救護工作。
4.2.5根據輸煤系統火災情況需要,可以申請當地消防部門和武警部隊提供協助。
4.3各專業應急小組及職責
4.3.1
運行應急組。
組長:發電部部長
副組長:燃料運輸部部長
成員:當班值長、各技術主管、專工
職責:負責對機組運行提供技術指導,分析。研究最佳的運行方案,根據火災情況對設備采取相應保護、隔離措施,對可能產生的不良影響提出事故預想,向應急指揮機構提出合理化建議,建議采用哪級著火預案。
4.3.2滅火行動組
組長:公司消防專職
副組長:公司專職消防隊執勤隊長(增援時有公安消防中隊長)
成員:專職消防隊員,義務消防隊員、運行工作人員
職責:其主要任務負責火災撲救,火場偵察,搜救被圍困人員及貴重物資,協助火災原因調查。
4.3.3
警戒疏散組
組長:保衛部部長
成員:保衛部警衛人員
職責:負責火災現場警戒,劃定警戒區域,疏散火場周邊圍觀群眾,搶救被圍困人員,保護人民財產安全。維護疏散引導秩序。特殊情況確保人員順利撤離。
4.3.4
醫療保障組。
組長:后勤保障部部長
成員:醫務人員、后勤人員
職責:負責組織救護車輛、醫務人員,搶救護理火場受傷人員,必要時聯系地方醫院請求援助。
4.3.5
物資、后勤保障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辦公室主任
副組長:物資供應部部長
成員:物資、部、公司食堂員工、義務消防隊員
職責:負責保障火場所需物資供給,確保火場照明用電供水,保證火場參戰人員的伙食供應及戰備物資運輸。
4.3.6通訊保障組。
組長:保衛部外勤干事
成員:繼保班通訊技術人員、廠義務消防隊員
職責:確保火場通訊暢通,及時準確傳達火場指揮部命令,時刻保證火場與外界的聯絡,必要時負責與公安消防隊聯系請求增援。
4.3.7設備技術組。
組長:生技部部長
副組長:綜合檢修部部長、電熱檢修部部長
成員:值長、各技術專工,消防設備維修人員
職責:負責對發生火災部位提供技術指導。研究最佳可行性方案,對可能產生的不良影響提出事故預想,向滅火組提出合理化建議。對設備采取相應保護、隔離措施。
4.3.8
事故調查組。
組長:生技部安監室主任
副組長:安監、專工、消防專干
職責:負責調查火災發生原因、損失程度、事故分析、查找責任,情況通報。
5預防與預警
5.1危險源監控
5.1.1燃料運行值班員在接班前、班中、交班前必須按照巡回檢查制度對所管轄的設備系統進行全面檢查,發現有積煤、積粉等現象應及時組織清理。利用電視攝像系統對煤場或皮帶通廊進行24小時監控。
5.2控制措施
5.2.1輸煤控制室、開關室等通往電纜夾層、隧道、穿越樓板、墻壁,柜、盤等處的所有電纜孔洞和盤面之間的縫隙(含電纜穿墻套管與電纜之間縫隙)必須采用合格的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
5.2.2擴建工程敷設電纜時,應加強與運行單位密切配合,對貫穿墻壁產生的電纜孔洞應及時恢復封堵。
5.2.3輸煤系統靠近高溫管道,閥門等熱體的電纜應有隔熱措施,靠近帶油設備的電纜溝蓋板應密封。
5.2.4建立健全輸煤系統電纜維護、檢查及防火,報警等各項規章制度,堅持定期巡視檢查,對電纜中間接頭定期測溫。
5.2.5輸煤系統電纜溝應保持清潔,不積粉塵,不積水,安全電壓的照明充足,禁止堆放雜物。燃煤儲運車間內架空電纜上的粉塵應定期清掃。
5.2.6防止輸煤皮帶著火
5.2.6.1輸煤皮帶停止上煤期間,也應堅持巡視檢查,發現積煤、積粉應及時清理。
5.2.6.2煤場存煤自然或火煤不許上皮帶,自燃煤或火煤必須用水澆滅,經車間領導檢查批準才能上皮帶上煤,上完煤的皮帶上、地面上不許有自燃煤和火煤。
5.2.6.3燃用易自燃煤種的電廠應采用阻燃輸煤皮帶。
5.2.6.4應經常清掃輸煤系統、輔助設備、電纜排架等各處的積粉。
5.2.6.5兩側皮帶按運行規程規定輪換運行,皮帶長時間停運不得存煤,并在停運前將所有通到皮帶上部的落煤管,落煤斗和除塵用的通風管內的積煤清理干凈,防止自燃。
5.2.6.6輸煤通廊應堅持每班水沖洗地面,除塵系統要經常投入使用,冬季也應保證水沖洗地面和除塵,有缺陷應抓緊修復。基建工程中除塵裝置的設計選型要適應生產需要,機組投產時,地面水沖洗及除塵系統應按設計完成施工,同時投入運行。
5.2.6.7建立輸煤系統定期清掃制度,通廊,電纜上面,運煤轉動機械的外殼,保持清潔不積煤。清掃的積煤、積粉不準放到停運的皮帶上。
5.2.6.8皮帶通廊應加裝火險報警裝置,并建立定期維護檢驗制度。
5.2.6.9輸煤皮帶不能跑偏,更不允許皮帶磨鐵或水泥物,加裝輕、重跑偏信號。
5.2.6.10一側皮帶運行因擋煤皮翻板不嚴等原因,煤漏到另一側皮帶上,運行側上完煤另一側漏的煤也要清理干凈,皮帶上不許存煤。
5.2.7加強輸煤電纜事故的預防,消除電纜老化現象,避免機械損傷,清除電纜積粉,定期做預防性試驗,控制電纜過負荷。
5.2.8輸煤消防系統,器材定期檢查、試驗,有缺陷的要盡快修復,平時不準任意解除消防系統,并做為輸煤交接班的檢查內容。
5.2.9檢修人員進入下煤筒和碎煤機內部進行電焊工作,皮帶上應鋪防火材料,并設專人監視皮帶,工作完畢后,由檢修和運行人員共同檢查皮帶上和現場周圍,確認無火種時,才可撤離工作現場。
5.2.10皮帶設備的機械軸承應定期檢查加油,軸承溫度不超過75oC,煤場設備范圍內不許吸煙和堆放易燃物。
5.2.11在棧橋內動用電火焊工作時,應清除煤和煤粉等易燃物,配備充足的滅火器,在專職消防人員的監護下進行工作。
5.2.12堅持設備巡回檢查制度和設備定期輪換制度,各電廠要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確定設備巡回檢查和定期輪換周期。
5.2.13膠接皮帶或檢修用易燃品時禁止在其附近留有有火種,完工后要詳細查看是否留有易燃物。
5.2.14加強對輸煤系統運行人員的消防知識培訓,熟練掌握輸煤系統消防設施、滅火器等的使用方法。
5.2.15對消防系統認真進行交接班檢查,保證消防設施隨時可用。
5.2.16推土機庫屬禁火區,不許動用電火焊,煤場煤自燃或著火不許用推土機推,推土機車駕駛室內應配備二個滅火器。
5.2.17輸煤系統除塵器入口風管內不許積粉,應定期清除積粉或改進入口風管(水平管改成傾料管),并用水沖洗,使煤粉不易積存。
5.2.18輸煤消防水系統完善好用,每臺設備兩端配備滅火器。
5.2.19輸煤除塵設施要正常投運,保證輸煤系統粉塵含量達低于國家標準規定。
5.2.20認真落實安全文明生產管理制度,交班時地面上和皮帶上不許有煤和煤粉,用水把地面上,皮帶架、管道、電纜槽盒等表面上的煤和煤粉沖凈,接班認真檢查,不合格不接班。
5.2.21電氣檢修要按規定對電纜、開關箱進行防火檢查及對煤粉清掃,防止發生電氣設備著火。
5.2.22加強安全規程的教育和監督,執行動火工作票制度,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防患于未然。
5.2.23在冬季氣溫較低時,應對輸煤系統的消防水管道、沖洗水管道加強檢查與維護,防止消防水中斷。
5.2.24對輸煤設備進行改進,減少系統漏煤。
5.2.25完善輸煤設備的監測系統,有條件的應增設皮帶通廊攝像監視系統。
5.2.26加強對輸煤系統外包工程中臨時工、特殊工種的安全管理,堅持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的原則,嚴禁以包代管。
5.3預警行動
5.3.1二級狀態時,當班運行人員立即匯報燃料運行班長,并由運行班長匯報值長、專業主任、專工,通知消防隊。
5.3.2一級狀態時,燃料運行班長應立即報告運行當班值長,值長立即匯報發電部部長,并通知生產技術部、安監室、檢修部、物資部門、行政部及醫療部門,并立即報告生產副總經理、總經理。
6信息報送程序
7應急處置
7.1發生二級狀態時
7.1.1燃料運行班長應根據現象判斷出著火的大致方位,及時停止設備運行。在第一時間,手動打開未自動投入的雨淋裝置。
7.1.2聯系電氣運行班長、電氣,對著火段輸煤棧橋電氣設備停電。
7.1.3由班長組織運行人員及檢修人員組成現場搶險隊,使用現場滅火器材和消防水進行滅火。現場濃煙較大時,運行班長應組織未戴防毒面具的滅火人員撤離。
7.1.4在消防人員到達后,應交待生產現場帶電危險部位。協助專業消防人員滅火。
7.1.5火災撲滅后,應立即檢查受損機械設備情況,掌握受損程度,并組織相關技術人員進行認真分析,制定最佳方案進行搶修,盡快恢復設備運行。
7.2發生一級狀態時
7.2.1發生一級狀態時,應急領導小組應組織各應急小組成員全部趕赴現場,進行火災現場的組織、協調工作。
7.2.2運行應急組根據火災情況對輸煤設備采取相應保護、隔離措施,配合現場專業消防人員進行滅火和人員疏散工作。
7.2.3滅火行動組依據數煤系統現場情況,確定合理的滅火方案,必要時聯系地方消防部門協助。
7.2.4警戒疏散組依據火場情況劃定警戒區域,搶救被圍困人員,維護疏散引導秩序。確保人員順利撤離。
7.2.5如火災造成人員傷亡,應急領導小組應相應啟動人身傷亡應急預案,按照所列程序對傷亡人員進行搶救。
7.2.6對于失火造成的事故,要冷靜沉著,掌握現場火勢情況,組織人員對將可能造成火勢擴大的因素仔細分析,考慮周全,采取對應緊急措施進行隔離。
7.2.7搶修中認真分析,采取得當的安全措施,杜絕發生人身觸電事件。必須首先切斷起火電纜及其他周圍相鄰電纜的電源后,才能開始進行撲救工作。
8后期處置
8.1火災撲滅后,應立即檢查機械設備和相關電纜的受損情況,掌握受損程度,并組織相關技術人員進行認真分析,制定最佳方案進行搶修,盡快恢復設備運行。
8.2現場應急小組要分析總結應急處置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預案的建議,完成應急處置總結報告。
9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9.1財務部應在總經理的統一安排下準備足夠的應急突發事件的儲備資金,做好處理突發事件的早期預算。
9.2輸煤控制室必須備有足夠數量的防毒面具和必要的防護用品,以供應急之需。
9.3防護服,防毒面具,專用的消防器材、器具應保存在指定的倉庫內,由專人保管并定期維護,保證隨時可以調用。
10培訓
10.1公司通過日常培訓提高各級人員的應急及責任意識,明確各自在應急處理中的職責,在應急處理中能夠按要求到位。
10.2加強對全體員工安全知識教育和特殊崗位操作技能培訓,建立并完善企業生產安全責任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
10.3開展技術講課,講解公司重大危險源存在方式及地點、預防措施、應急操作技能、自救常識、避險原則等知識。
11預案演練
11.1通過演練,可具體檢驗以下項目
11.1.1在事故期間通訊是否正常,人員是否安全撤離。
11.1.2應急機構能否及時參與事故應急處置。配置的器材和人員數量是否與事故規模匹配,應急裝備能否滿足要求。
11.2預案演練的基本要求
11.2.1日常演練由各指揮部設計演練內容,并對演練過程進行監督和評價,各專業組組長要積極組織人員配合。
11.2.2整個演練過程要有完整的記錄,并有總結、分析、改進意見。
12附則
12.1根據重大突發事件的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按照《電力企業綜合應急預案編制導則》要求及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補充,一般每三年修訂一次,并將更新版本經報請x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河北電力監管專員辦公室評審后重新備案。
12.2本預案由河北x集團有限公司應急管理辦公室制定并負責解釋。
12.3本預案經公司領導審核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暖通系統的應急預案 篇3
指揮中心系統及主要功能
1、急救中心功能綜述
120緊急醫療救援指揮中心是本地區緊急醫療保障的一級指揮中心,承擔著緊急的醫療任務,也是國家衛生急救體系建設的重要環節。它即能滿足本地區范圍內的急救調度綜合指揮的需要,又具有聯合指揮調度的功能,從而形成具既高度集中又分散獨立的緊急救援網絡體系。鄭州百仕吉電子有限公司。
2、120緊急醫療救援指揮中心總體調度指揮系統規劃方案
120緊急醫療救援指揮中心負責本地區內所有醫療急救的調度任務,集中受理患者急救電話的呼入,根據呼救人提供的.患者病情和所處位置信息,合理分派調度醫療資源,并集中管理所有出警派診的語音和文字信息。
2.1呼入集中受理
中心受理系統同時受理本地區內的所有120電話呼入,及時根據病人的要求進行合理調配,同時啟用中心系統三方通話功能,將電話轉接到相應急救站或科室并自動啟動通話錄音。求救方人可在指揮中心人員的監聽下直接向急救分站或出警車輛進行病情陳述。
2.2車輛集中統一調度
本地區內的所有急救車輛的運行狀態始終處在指揮中心系統的跟蹤狀態下,有利于中心在重大突發性事故發生時的對所有急救資源的統一調度指揮。中心可隨時查看所有車輛的待命、接診中、車輛編號、所屬單位等信息。對所有車輛以往的接警過程的運行軌跡全程記錄存檔,以備以后的隨時查閱。對所有急救車輛在崗離崗實現無線考勤,中心實時掌握車輛的崗位情況。
2.3急救信息的綜合查詢統計
急救過程的語音和文字信息(包括急救病歷、通話錄音、車輛運行軌跡等)自動存儲在中心服務器上,并可以不同的表格形式索引內容(醫院、病種、時間段等)進行查詢、統計、打印、報表,有利于中心對全局醫療救援信息統計管理和醫療急救資源的合理調度分配。
2.4快捷電話(軟電話)
在受理席軟件平臺,可以根據調度工作的需要設置多個快捷電話號碼鍵
和呼入、呼出電話的流水記錄表,工作人員可以對這些號碼進行點擊撥號,提高調度效率,減少調度失誤。
2.5語音告知
自動語音播報功能,對接診過程中的車輛位置信息和各種上傳至調度席的病人信息進行自動語音提醒,方便受理人員及時了解接警處理情況。
2.6數據庫管理
大型的數據庫管理功能,分別建立急救資源信息庫、病人信息庫、騷擾電話號碼庫、固定電話號碼庫、化學中毒知識庫、食物中毒知識庫等數據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