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暴雨山洪災害應急預案(精選3篇)
農村暴雨山洪災害應急預案 篇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防御、減輕水旱災害和在我市發生水旱災害時,能夠及時、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與救援行動,做好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蓄滯洪區運用補償暫行辦法》、《城市節加盟芾砉娑ā貳ⅰ度∷砜芍貧仁凳┌旆ā芬約啊豆曳姥純購底苤富硬砍稍鋇ノ恢霸稹貳ⅰ豆曳姥純購底苤富硬抗ぷ髦貧取貳ⅰ蹲酆俠盟獾鞫韌ㄔ頡貳ⅰ逗登樵趾ν臣票ū碇貧取貳ⅰ豆曳姥純購滌痹ぐ浮罰確傘⒎ü妗⒐嬲攏岷銜蟻繒蚴導手貧ū駒ぐ浮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鄉鎮轄區內突發性旱澇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旱澇災害包括:河庫洪水、山洪災害(指由降雨引發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災害)、臺風災害、干旱災害、供水危機以及由洪水、風地震、恐怖活動等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水閘倒塌、供水水質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災害。
1.4工作原則
1.4.1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防汛抗旱并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的現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分級負責制、部門責任制、技術人員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一切部門和單位必須服從市防指的統一指揮和調度,對不服從指揮和不執行調度命令的,實行責任追究制。
1.4.3防汛抗旱工作以防洪和城鄉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4.5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群結合、平戰結合。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主要承擔防汛抗旱的急難險重等攻堅任務。
1.4.6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后生產,先客水后主水,先地表水、后地下水,先節水、后調水的原則,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需求。
1.4.7防汛抗旱統籌兼顧,在保證防洪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利用洪水資源,努力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1.4.8防汛抗旱各類信息實行信息共享。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鄉鎮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防汛抗旱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必要時可設立前線防汛指揮機構。有關部門、單位可根據需要設立行業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按照“行業管、管行業”的原則,負責本行業、單位防汛抗旱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2.1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鄉鎮人民政府設立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指揮部(以下簡稱鄉鎮防指),負責領導組織全鄉鎮的防汛抗旱工作,其辦事機構鄉鎮防指辦公室(以下簡稱鄉鎮防辦)設在鄉鎮政府農業辦公室。
2.1.1鄉鎮防指組織機構
(1)總指揮:鎮長
(2)副總指揮:鎮黨委、政府班子其他副職成員
(3)成員:鎮黨政辦公室、鎮武裝部、鎮宣傳辦、鎮廣播站、鎮經貿辦、鎮城鎮建設服務中心、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科技文化中心、鎮教委、鎮派出所、鎮民政所、鎮財政所、鎮土地所、鎮交通管理所、鎮安檢辦、鎮統計辦、鎮衛生院、各村衛生所、鎮電信局、鎮郵政局、鎮供電站等有關部門和單位領導。
2.1.2鄉鎮防指職責
鄉鎮防指負責領導、組織、監督、協調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職責是貫徹實施有關防汛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執行上級的命令,擬訂鄉鎮防汛抗旱規章制度,及時提出防汛抗旱工作具體部署,組織制定實施鄉鎮內主要河湖防御洪水方案、全鎮抗旱預案和跨行政區劃的調水方案,配合做好流域防洪和水資源調度工作,及時掌握全鎮汛情、旱情、災情并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迅速匯總災情,在災情發生1小時內向鎮黨委、政府及即墨市政府報告災情、險情及已采取的搶險救災措施,及時提出請求緊急支援的項目和內容。統一調控和調度全鎮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督促檢查各地落實防汛抗旱責任制,組織開展防汛安全檢查,組織調配全鎮防汛抗旱物資和隊伍,負責鄉鎮級防汛抗旱物資的儲備管理,和鄉鎮級防汛抗旱隊伍建設,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2.1.3鄉鎮防指成員單位職責
防汛抗旱工作是社會公益性事業,必須在鎮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成員單位根據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搞好抗旱工作。各成員單位職責是:
鎮農業服務中心:協調防汛抗旱工作,負責水工程調度,統一合理調配抗旱水源,充分發揮現有水利工程的效益。組織實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設和抗旱應急工程修復,及時調處水事糾紛;并負責旱情監測和預報,按時向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短期、中期、長期氣象預報、降雨實況和土壤墑情等相關資料,組織實施人工增雨工作,并提供抗旱建議和意見。負責災區農、林、牧、漁業救災,組織恢復生產并負責提供農作物播種面積、產量及收集旱情、苗情,推廣應用有關抗旱農業新技術,制定農業救災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災后災區農業生產所需種子、農資的調撥供應、技術指導,幫助災區人民搞好搶收搶種,恢復生產;
鎮郵政通信部門:優先傳遞抗旱防汛信息和郵件等;
鎮財政所:協調安排抗旱防汛工程建設項目、資金的籌措和及時到位,并監督使用情況;
鎮民政局:會同有關部門檢查災情,負責災民的生活安排、救濟,負責救災物資的籌集、管理和發放;
鎮廣播站:按照鎮防汛抗旱指揮部的部署,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各種宣傳工具,及時報道發生的旱情災情,宣傳抗旱方針政策和動態;
鎮黨政辦:協同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做好災情的調查、核實、統計、上報工作;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督查;
鎮交通所:優先運送防汛抗旱、救災的人員和物資;
鎮供電公司:保證防汛抗旱、救災用電的優先供應;
鎮衛生院:負責組織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護工作,做好飲用水質的檢驗工作,指導群眾做好水質消毒,保證飲用水安全;
鎮派出所:負責防汛抗旱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工作,協助查處水事糾紛,嚴厲打擊偷竊、破壞抗旱設施的犯罪行為。
其它有關部門在防汛抗旱期間,按照各自的職能范圍,根據指揮部的救災指令,無條件地提供服務,配合相關部門共同完成救災任務。
2.1.4鄉鎮防辦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和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的決定、調度命令以及鄉鎮政府的指示;承辦鄉鎮防指的日常工作,組織全鄉鎮的防汛抗旱工作,督促檢查防汛抗旱措施的落實;負責組織鄉鎮內主要河湖防洪抗旱預案的編制、審查和審批及重要水工程的洪水調度方案;組織實施鄉鎮內主要河庫、水工程防洪排澇調度方案和防臺風方案;組織協調各村莊、各有關部門實施防汛抗洪責任制,參與組織抗洪搶險工作并進行業務技術指導;負責防汛通訊、調度現代化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防汛抗旱物資計劃儲備和使用管理工作,提出防汛抗旱經費的分配使用建議計劃,并監督實施;及時準確地掌握汛情、旱情、災情和水利工程的運行狀況,必要時發布雨水情信息、水情預報和汛情公報;提出全鎮防汛抗旱部署和決策意見,供鄉鎮政府和鄉鎮防指決策。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防汛抗旱重大事故和表彰先進。
2.2村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有防汛抗旱任務的村莊設立村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在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鄉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地區的防汛抗旱工作。村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設在村委辦公室。
2.3其它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有防洪任務的部門、行業、企業根據需要成立防汛指揮部。針對重大突發事件,可以組建臨時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應急處理工作。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信息
3.1.1氣象水文海洋信息
(1)鎮水利部門應將市水利局對當地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結果及時報送有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2)當接到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旱情災害和風暴災害時,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提早預警,通知有關村莊、單位做好相關準備。當河庫發生洪水時,水利部門應將雨情、水情在1小時內報到鄉鎮防指,重要站點的水情應在30分鐘內報到鄉鎮防指,為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3.1.2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掌握水雨情變化、當地蓄水情況、農田土壤墑情和城鄉供水情況,加強旱情監測,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旱情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上報受旱情況。遇旱情急劇發展時應及時加報。
3.2預防預警行動
3.2.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 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旱情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抗旱責任人、抗旱隊伍,加強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按時完成水毀工程修復和水源工程建設任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水庫、涵閘、泵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
(4)預案準備。修訂完善各類河道、水庫。
(5)抗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時整改。
(6)防汛檢查。實行以“五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立即明確責任、限期整改。
(7)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強防汛日常管理,在河道、水庫、灘涂、滯洪區內的非防洪建設項目應當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建設。對未經審批擅自建設、嚴重影響防洪的項目,有關部門應依法下達清障令,強行清除。
3.2.2洪水預警
(1)河道即將出現洪水時,水文部門應做好洪水預報工作,及時向鎮防指報告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況和洪水走勢,為預警提供依據。
(2)鎮防指應確定全鎮洪水預警區域、級別和洪水信息發布范圍,并及時發布。
(3)水文部門應跟蹤分析洪水的發展趨勢,及時向鎮防指預報最新水情,為抗災救災提供準確依據。
3.2.3漬澇災害預警
氣象預報將出現較大降雨時,各級防汛指揮機構應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確定漬澇災害預警區域、級別,并按照權限向社會發布。同時,應做好排澇準備工作,必要時,應通知低洼地區居民及企事業單位及時轉移。
3.2.4山洪災害預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災害威脅的地方,均應根據山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主動采取預防和避險措施。水文、氣象、國土等部門應密切聯系,相互配合,實行信息共享,提高預報水平,及時發布預報警報。
(2)凡有山洪災害的地方,當地防汛指揮機構應組織國土、水利、氣象等部門編制山洪災害預案,繪制區域內山洪災害風險圖,劃分并確定區域內易發生山洪災害的地點及范圍,制定安全轉移方案,明確抗災指揮組織結構和職責。
(3)山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汛期應堅持24小時值班巡邏。降雨期間,應加大觀測密度,加強巡邏。各鎮、村、組和相關單位都應落實信號發送員,確保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周邊群眾報警,實現快速轉移,同時,應將險情及時報當地防汛指揮機構,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3.2.5干旱災害預警
(1)鎮村兩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針對干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采取預警防范措施。
(2)鎮村兩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和干旱災害統計隊伍,隨時掌握實時旱情災情,并預測干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干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鎮村兩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當加強抗旱服務網絡建設,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以防范干旱災害的發生和蔓延。
3.2.6供水危機預警
因干旱引起的大范圍供水危機,由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向社會公布預警,居民、企事業單位做好儲備應急用水的準備。
3.3預警支持系統
3.3.1干旱風險圖
(1)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研究繪制流域洪水風險圖、山洪災害風險圖、水庫洪水風險圖和干旱風險圖。
(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以各類風險圖作為抗旱救災決策的技術依據。
3.3.2抗旱預案
(1)鎮村兩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編制抗旱預案,應對不同等級的干旱災害。
(2)各類抗旱預案由鎮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審批,報市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備案,凡經審批的各類抗旱預案,各村莊及有關單位應貫徹執行。
3.3.3防御洪水方案
(1)各級防汛指揮機構根據需要編制和修定防洪水方案,并根據洪水變化情況,修定和完善洪水調度方案,主動應對洪水。
(2)防洪水方案和洪水調度方案,應按規定逐級上報審批。對已經鎮政府或鎮防指批準的防洪預案和調度方案,有關鎮(處、區)和部門必須堅決貫徹執行。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4.1.1按水旱災害的嚴重程度和范圍,將應急響應行動分為四級。
4.1.2進入汛期、旱期,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雨、水、工、旱、災情,并根據不同情況啟動相關應急程序。
4.1.3鎮防指負責跨鎮河道、中型水庫的防洪調度;其他防洪工程調度由所屬村防指負責,必要時由鎮防指直接調度。鎮防指各成員單位按照統一的部署和職責分工開展工作并報告有關情況。
4.1.4水旱災害發生后,由當地防指向同級人民政府和鎮防指報告情況。造成人員傷亡的突發事件,要及時上報。任何人發現堤防、水庫發生險情都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4.1.5對跨鎮發生的水旱災害,將影響到鄰近鎮的,在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鎮防指的同時,應及時向受影響鎮的防指通報情況。
4.1.6因水旱災害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災害,當地防指應組織有關部門全力搶救和處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斷災害擴大的傳播鏈,防止次生或衍生災害的蔓延,并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和鎮防指報告。
4.2不同災害的應急響應措施
4.2.1洪水災害
(1)當洪水超過警戒水位時,市防指按照批準的防御洪水方案指揮實施;包工程責任人和技術責任人上崗到位;組織專家和群眾防汛隊伍巡堤查險,嚴密布防,必要時動用軍隊參加重要堤段、重點工程的防守或突擊搶險。
(2)當洪水水位繼續上漲,危及重點保護對象時,各級防汛指揮機構和承擔防汛任務的部門、單位,根據水情和洪水預報,按照規定的權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調度方案,適時調度運用防洪工程,調節水庫攔洪錯峰,開閘泄洪,啟動泵站搶排,啟用分洪河道,清除河道阻水障礙物、臨時搶護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能力等。
(3)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防洪法》有關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并行使相關權利、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搶險的順利實施。
4.2.2漬澇災害
(1)當出現漬澇災害時,有關鎮防指應科學調度水利工程和排澇設備,盡快排出積水,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2)在防洪形勢緊張時,要正確處理排澇與防洪的關系,避免因排澇而增加防洪的壓力,排澇應當服從防洪。
4.2.3山洪災害
(1)山洪災害應急處理由當地防指負責,水利、國土、民政、建設、環保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2)當山洪災害易發區雨量觀測點降雨量達到一定數量,或觀測山體發生變形有滑動趨勢時,由當地防指或有關部門及時發出警報,對緊急轉移群眾作出決策,如需轉移,應立即通知村組按預案組織人員安全撤離。
(3)轉移受威脅地區的群眾,應本著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則進行,先人員后財產,先老幼病殘后其他人員,先轉移危險區,再轉移警戒區人員,防止出現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發生。
(4)發生山洪災害后,若導致人員傷亡,應立即組織搶險突擊隊緊急搶救,必要時向當地駐軍、武警部隊和上級政府請求救援。
(5)當發生山洪災害時,當地防指應組織水利、國土、氣象、民政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觀測,采取應急措施,防止山洪災害造成更大損失。
(6)如山洪泥石流、滑坡體堵塞河道,當地防指應召集有關部門、專家研究處理方案,盡快采取應急措施,避免發生更大的災害。
4.2.4臺風暴潮災害
當發生臺風暴潮(含熱帶風暴、熱帶低壓)時,市防指應及時啟動臺風暴潮應急預案,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同心協力,全力抗災救災。
4.2.5堤防決口、水閘垮塌、水庫潰壩
(1)當出現堤防決口、水閘垮塌、水庫潰壩前期征兆時,防汛責任單位要迅速調集人力、物力全力組織搶險,盡可能控制險情,并及時報告,同時向下游發出警報。大沽河、邊界河道堤防決口、水閘垮塌、中小型水庫潰壩等事件應立即報告市防指。
(2)堤防決口、水閘垮塌、水庫潰壩的應急處理,由當地防指負責,首先應迅速組織受影響群眾轉移,并視情況搶筑二道防線,控制洪水影響范圍,盡可能減少災害損失。
(3)當地防指視情況在適當時機組織實施堤防堵口,調度有關水利工程,為實施堤防堵口創造條件,并明確堵口搶護的行政、技術責任人,啟動堵口搶護應急預案,及時調集人力、物力迅速實施堵口搶護。市防指領導應立即帶領專家趕赴現場指導。
4.2.6干旱災害
各級防汛指揮機構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按輕度干旱、中度干旱、嚴重干旱、特大干旱4個等級,制定相應的應急抗旱措施,并負責組織抗旱工作。
(1)輕度干旱
a.掌握旱情變化情況,做好旱情監測、預報工作。
b.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調度工作。
c.及時分析了解社會各方面的用水需求。
(2)中度干旱
a.加強旱情監測,密切注視旱情的發展情況,定期分析預測旱情變化趨勢,及時通報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況。
b.及時分析預測水量供求變化形勢,加強抗旱水源統一管理和調度。
c.根據旱情發展趨勢,適時對抗旱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d.及時上報、通報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況。
e.注視水量供求變化,加強抗旱水源的管理和統一調度。
f.根據旱情發展趨勢,及時會商動員部署抗旱工作
(3)嚴重干旱
a.進一步加強旱情監測和分析預報工作,及時掌握旱情災情及其發展變化趨勢,及時通報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況。
b.及時組織會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
c.適時啟動相關抗旱預案,督促各部門落實抗旱職責,做好抗旱水源的統一管理和調度,落實應急抗旱資金和抗旱物資。
d.做好抗旱工作的宣傳。
(4)特大干旱
a.強化各級行政首長抗旱目標責任制,確保城鄉居民生活和重點企業用水安全,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b.各級防指強化抗旱工作的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加強會商,強化抗旱水源的科學調度和用水管理,各有關部門按照市防指的統一指揮部署,協調聯動,共同做好抗旱工作。
c.啟動相關抗旱預案。必要時經市政府批準,可宣布進入緊急抗旱期,啟動各項特殊應急抗旱措施,如:應急開源、應急限水、應急調水、應急送水等。
d.密切監視旱情、及時分析旱情變化發展趨勢,密切掌握旱情災情及抗旱工作情況,及時分析旱情災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適時向社會通報旱情信息。
e.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災。
f.加大旱情災情及抗旱宣傳力度。
4.2.7供水危機
(1)當發生供水危機時,鎮防指應加強對城市地表水、地下水和外調水實行統一調度和管理,嚴格實施應急限水,合理調配有限的水源;采取跨鎮應急調水,補充供水水源,水質檢測部門應加強供水水質的監測,最大限度地保證城鄉居民生活和重點單位用水安全。
(2)針對供水危機出現的原因,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供水水源,使供水量和水質正常。
4.3信息報送和處理
4.3.1汛、旱、工、險、災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同級共享。
4.3.2防汛抗旱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要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4.3.3一般汛、旱、工、險、災情,按分管權限,分別報送本地防指辦公室處理。較重險、災情,需上級幫助、指導處理的,經本地防指負責人批準后報市防指。
4.3.4凡經本級或上級防指采用和發布的水旱災害、工程搶險等信息,當地防指應立即調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4.3.5市防指接到特別重大的汛、旱、險、災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市政府、青島市防指,并及時續報。
4.4指揮和調度
4.4.1出現水旱災害后,事發地的防指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在采取緊急措施的同時,向市防指報告。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收集、掌握相關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并及時上報事態的發展變化情況。
4.4.2事發地的防指負責人應迅速上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質,預測事態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規定的處置程序,組織指揮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迅速采取處置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4.4.3發生重大水旱災害后,鎮防指應迅速派出由領導帶隊的工作組趕赴現場,加強領導,指導工作,必要時成立前線指揮部。
4.5搶險救災
4.5.1出現水旱災害或防洪工程出現重大險情后,事發地的防指應根據事件的性質、迅速對事件進行監控、追蹤,并立即與相關部門聯系。
4.5.2事發地的防指應根據事件具體情況,按照預案立即提出緊急處置措施,供當地政府和市防指決策。
4.5.3事發地的防指應迅速調集本地的資源和力量,提供技術支持;組織本地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河道堤防決口的`堵復、水庫重大險情的搶護應按照事先制定的搶險預案進行,并由防汛搶險隊或駐即部隊實施。
4.5.4處置水旱災害和工程重大險情時,應按照職能分工,由鎮防指統一指揮,各部門、單位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損失。
4.6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
4.6.1應高度重視應急人員的安全,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消毒藥品、備用電源和搶救傷員必備的器械等,以備隨時應用。
4.6.2搶險人員進入和撤出現場由指揮部視情況作出決定。搶險人員進入受威脅的現場前,應采取防護措施以保證自身安全。參加一線抗洪搶險的人員,必須穿救生衣。當現場受到污染時,應按要求為搶險人員配備防護設施,撤離時應進行消毒、去污處理。
4.6.3發生水旱災害后,事發地防指應及時做好群眾的救援、轉移和疏散工作。
4.6.4事發地防指應按照市政府和市防指的指令,及時發布通告,防止人、畜進入危險區域或飲用被污染的水源。
4.6.5對轉移的群眾,由當地政府負責妥善安置災區群眾,提供緊急避難場所,保證基本生活。
4.6.6發生水旱災害后,事發地政府、防指應組織衛生部門加強受影響地區的疾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報告工作,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并派出醫療小分隊對傷員進行緊急救護。必要時,可設立現場緊急救護所。
4.7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4.7.1發生水旱災害后,事發地防指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經市政府批準,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進一步擴大。
4.7.2必要時可通過市政府廣泛調動社會力量參與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全力投入抗洪搶險。
4.8信息發布
4.8.1防汛抗旱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4.8.2汛、旱情及防汛抗旱動態等,由市防指統一審核和發布;涉及水旱災情的,由市防指辦公室會同民政局審核和發布;涉及軍隊的,由軍隊有關部門審核。
4.8.3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發布、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4.8.4重點汛區、災區和發生局部汛情的地方,其汛、旱情及防汛抗旱動態等信息,由各鎮防指審核和發布;涉及水旱災情的,由各鎮防指辦公室會同民政部門審核和發布。
4.9應急結束
4.9.1當水旱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時,市防指視汛、旱情況,宣布結束緊急防汛期或緊急抗旱期。
4.9.2依照有關緊急防汛期、緊急抗旱征用、調用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在汛期、抗旱期結束后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者作其他處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結束后依法向有關部門補辦手續;有關鎮人民政府對取土后的土地復墾。對砍伐的林木組織補種。
4.9.3緊急處置工作結束后,事發地防指應協助當地政府進一步恢復正常生活、生產、工作秩序,修復水毀基礎設施,盡可能減少突發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5應急保障
5.1通信與信息保障
5.1.1任何通信運營部門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暢通的責任。
5.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5.2.1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當儲備常規的抗旱救災所需的機械、設備、物資、器材等,以滿足救災急需。
5.2.2應急隊伍保障
(1)防汛隊伍
a.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裝警察部隊和民兵是防汛抗洪的重要力量。
b.防汛搶險隊伍分為:群眾搶險隊伍和軍隊搶險隊伍。群眾搶險隊伍主要完成一般搶險任務,軍隊搶險隊伍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
c.調動防汛搶險隊伍程序:
一是各鎮防指管理的防汛機動搶險隊,由各鎮防指負責調動。
二是市防指管理的防汛機動搶險隊,由各鎮防指向市防指提出調動申請,由市防指批準。
三是同級其他鎮防指管理的防汛機動搶險隊,由各鎮防指向市防指提出調動申請,市防指協商調動。
d.調動部隊參加搶險程序:市防指組織的搶險救災需要軍隊參加的,由市防指通過市武裝部向駐即部隊提出,駐即部隊按照軍隊的的有關規定辦理。緊急情況下,部隊可邊行動邊報告。
申請調動部隊參加搶險救災的文件內容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受災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災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裝備等。
(2)抗旱隊伍
a.在抗旱期間,鎮人民政府和防指應組織動員社會公眾力量投入抗旱救災工作。
b.抗旱服務組織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干旱時期應直接為受旱地區農民提供流動灌溉、生活用水、維修保養抗旱機具,租賃、銷售抗旱物資,提供抗旱信息和即時咨詢等方面的服務。
5.2.3供電保障
供電公司負責抗洪搶險、搶排漬澇、抗旱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5.2.4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抗旱救災物資運輸;負責群眾安全轉移所需車輛的調配;負責大洪水時用于搶險、救災車輛的及時調配。
5.2.5醫療保障
醫療衛生防疫部門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災區巡醫問診,負責災區防疫消毒、搶救傷員等工作。
5.2.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水旱災區的治安的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抗旱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依法組織做好防汛搶險、分洪爆破時的治安保衛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5.2.7物資保障
(1)物資儲備
a.各級防指、重點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應按規范儲備防汛搶險物資。并做好生產流程和生產能力儲備的有關工作。各級防指辦公室、物資站應及時掌握新材料、新設備的應用情況,及時調整儲備物資品種,提高科技含量。
b.鎮根據規范儲備的防汛物資品種和數量,結合本地抗洪搶險的需要和具體情況,由本級防指確定。
c.抗旱物資儲備。鎮、村應貯備一定數量的抗旱物資,由本級防指負責調用。
d.抗旱水源儲備。嚴重缺水時應建立應急供水機制,建設應急供水備用水源。
(2)物資調撥
a.物資調撥按照先近后遠,確保重點的原則實施。
b.當儲備物資消耗過多,不能滿足抗洪搶險和抗旱需要時,應及時啟動生產流程和生產能力儲備,聯系有資質的廠家緊急調運、生產所需物資,必要時可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征集。
5.2.8資金保障
鄉鎮財政根據旱情災害程度,安排資金,用于遭受嚴重旱情災害的補助。
5.2.9社會動員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防汛抗旱的責任。
(2)旱季,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旱情災害的發展,做好動員工作,組織社會力量投入抗旱。
(3)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做好全社會搶險救災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全廣大干部群眾救災和自救能力。
(4)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組成部門,在嚴重旱情災害期間,應按照分工,特事特辦,急事急辦,解決抗旱的實際問題,同時充分調動本系統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災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
、涉傉畱訌妼Ψ姥纯购倒ぷ鞯慕y一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做好抗旱工作。在抗旱的關鍵時刻,行政首長應靠前指揮,組織廣大干部群眾奮力抗災減災。
5.3技術保障
5.3.1建設鄉鎮抗旱指揮系統
相關農業部門和單位須提供相應的地圖及有關統計數據,實現這些地區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會信息的快速查詢。
5.4培訓和演習
5.4.1培訓
(1)采取分級培訓的原則,由各級防指組織培訓。市防指負責各鎮防指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骨干和防汛機動搶險隊負責人的培訓;各鎮防指負責村防汛領導小組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人員和防汛機動搶險隊骨干的培訓。
(2)培訓工作應合理規范課程、嚴格考核、分類指導,保證質量。
(3)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4)軍隊抗洪搶險應急部隊的培訓由軍隊安排,地方有關部門應給予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5.4.2演習
(1)鎮防指應定期舉行不同類型的應急演習,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抗洪搶險演習。
6.善后工作
發生水旱災害的地方,鎮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后工作。
6.1救災
6.1.1發生重大災情時,災區政府應成立救災指揮部,負責災害救助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根據救災工作實際需要,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派聯絡員參加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6.1.2民政部門負責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群眾,作好受災群眾臨時生活安排,負責受災群眾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6.1.3衛生部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6.1.4當地政府應組織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進行清除。
6.2災情核定
6.2.1鎮防指接到災情報告后,應及時安排或組織對災情進行全面調查,核定實際損失,確認災害等級。
6.2.2鎮民政部門應協調農業、水利、地震、氣象、統計等其他有關部門進行綜合分析、會商,核定災情,及時上報市防指。
6.3災情發布
災情數據以鎮民政部門與有關部門會商的統計數據為準,大災、特大災的災情對外發布和新聞報道,需經市防指批準。
6.4防汛搶險物料補充
各級防指、有關單位針對當年防汛搶險物料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6.5水毀工程修復
6.5.1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人民政府應盡快修復。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做到恢復主體功能;抗旱水源工程應盡快恢復功能。
6.5.2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文及防汛專用通信設施,有關責任部門必須盡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6.6災后重建
各相關部門應盡快組織災后重建工作。災后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6.7防汛抗旱工作評價
每年,各級防汛抗旱部門應針對防汛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引進外部評價機制,征求社會各界和群眾對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從防洪抗旱工程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進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農村暴雨山洪災害應急預案 篇2
為全面貫徹落實全省、全市關于農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動的總體安排部署,全面改善農村環境,切實解決當前農村生活垃圾亂堆亂倒、生活污水亂排亂放、治理滯后等突出問題,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一步改善農村群眾生產生活條件,為我縣與全國同步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支撐,根據《中共x市委辦公室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抓好全市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工作的通知》(銅委辦字〔〕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改善農村環境為目標,加強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完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體系,倡導文明衛生的生活習慣,建立農村環境衛生監管長效機制,逐步實現農村生活污水有序達標排放和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提高農民生活質量,實現村莊凈化、綠化、亮化、美化。
(二)基本原則。農村生活垃圾污染和生活污水治理是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的基礎性工作。堅持因地制宜,既要經濟實用、操作簡便,又要低成本運行、便于維護。嚴格按照“村收集、鄉轉運、縣處理”的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置模式,實現生活垃圾收集處理體系運轉正常。在人口集中的'村莊探索建立生活污水統一收集、沉淀厭氧、人工濕地、多級凈化的污水處理模式。對移民搬遷新村建設,統一規劃村莊排污管網,實行雨污分流,污水集中處理。
二、工作目標
(一)農村生活垃圾處理。x年底,全縣所有行政村實現全覆蓋,鄉鎮(街道)集鎮啟動建設垃圾中轉站,行政村啟動建設生活垃圾收集站(房),村寨啟動建設生活垃圾收集池。農村生活垃圾處理工作與精準扶貧相結合,聘請由民政兜底的貧困戶參與環境衛生保潔,積極爭取項目和資金,在中心鄉鎮(街道)修建一座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做到戶分類、村收集、鄉鎮(街道)轉運、縣處理。
(二)農村生活污水處理。x年x月前完成xx個行政村農村生活污水標準化處理。具體為:官舟鎮黃龍村新農村建設示范點;思渠鎮荷葉村,和平街道大溪村,新景鎮白果村,后坪鄉茶園村、下壩村,夾石鎮閔子溪村,官舟鎮木子嶺村,板場鎮洋溪村x個傳統村落;沙子街道空心李示范園區;烏江畫廊旅游景區(和平街道、團結街道、思渠鎮、洪渡鎮)。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縣委、縣政府決定成立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工作領導小組。
四、工作步驟
(一)規劃選址階段(x月xx日)。農村生活垃圾處理由縣城管局聘請有資質的編制單位進行規劃,要因地制宜,科學合理選址,在布點和布局上要符合區域垃圾填埋場和集中收集轉運站的基本要求。各鄉鎮(街道)要圍繞村寨合理規劃垃圾收集池,于x月底書面上報布點情況。官舟鎮黃龍村新農村建設示范點、沙子街道空心李示范園區由縣環保局結合農村環境整治規劃,聘請有資質單位編制標準化處理方案;思渠鎮荷葉村,和平街道大溪村,新景鎮白果村,后坪鄉茶園村、下壩村,夾石鎮閔子溪村,官舟鎮木子嶺村,板場鎮洋溪村x個傳統村落由縣住建局聘請有資質單位編制標準化處理方案;烏江畫廊旅游景區(和平街道、團結街道、思渠鎮、洪渡鎮)由縣旅產辦聘請有資質單位編制標準化處理方案。所有方案須在x月xx日前完成編制,x月xx日前完成審查。
(二)主體建設階段(x月xx日~xx月xx日)?h政府召開專題會議,對全縣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各項目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嚴格實行一把手責任制,落實專人負責,確保項目快速推進,按時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三)驗收投運階段(xx月xx日前)。項目業主單位要對完工的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自行組織初步驗收,將驗收結果及時上報縣政府,由縣政府組織專業驗收組對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功能、運行等進行縣級驗收,確保投入運行有保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街道)及縣直相關部門要成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領導小組,下設專門工作機構,形成專人負責、上下聯動、分工協作,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要研究制定本轄區內的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工作任務、推進步驟和時間節點及保障措施。
(二)廣泛宣傳動員。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公開欄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推介文明、環保的生活方式,引導農民破除陋習,積極支持參與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作。通過制定村規民約、簽訂責任狀等形式,落實好村民的環境衛生責任義務,建立保障制度。積極組織多種形式的學習交流活動,宣傳先進經驗,調動村民創建美好家園的積極性、主動性。
(三)加大建設運營投入。多渠道籌集村鎮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資金。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統籌推進、各記其功的原則,有效整合旅游、發改、財政、住建、交通、農牧等相關部門項目資金,統籌支持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作。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放開村鎮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市場,采取合資、合作、PPP等多種方式,吸引社會各類資本投資建設和運營維護村鎮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指導各地探索建立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收費制度,適時適當收取村鎮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費用。鼓勵農村集體經濟收入補貼生活垃圾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經費,采用“一事一議”政策解決部分資金問題。
(四)建立長效機制。以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為契機,探索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完善相關制度,建立村莊清掃保潔、垃圾清運處置等環境衛生管理制度。結合精準扶貧建立健全清掃保潔隊伍,聘請保潔員必須是精準扶貧系統內的貧困人員。實施村規約束機制,引導廣大群眾自覺維護生產生活環境,確保工作制度化、經常化、規范化。
(五)強化督辦考核。細化量化工作目標,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倒排工期,有序推進。縣督查辦要把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納入重點督查內容。并納入年度工作績效考核內容,對未如期完成建設任務的鄉鎮(街道)和部門將嚴格問責。
農村暴雨山洪災害應急預案 篇3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關于“普遍推行垃圾分類制度”的要求,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積極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不斷提升生態文明建設水平。
二、工作目標
20xx年底前,圍繞生活垃圾“三化”、“四分”目標(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和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全鄉農村垃圾分類實現全覆蓋,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垃圾分類模式,人均垃圾產生量實現“零增長”,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力爭達到35%以上。
三、基本原則
1、政府推動,全民參與。落實政府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部門聯動和社會公眾參與機制,引導村民逐步養成主動分類的習慣,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垃圾分類的良好氛圍
2、難易結合,示范引導。在分類標準上,對農村垃圾實施“五分類”,即:建筑垃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逐步向細分、精分過渡;在xx村組先行實施,注重經驗總結和推廣,不斷完善分類制度的體制機制。
3、屬地管理、條塊結合。強化鄉鎮的屬地管理責任、完善部門與地方綜合協調和分工協作運行機制,共同推進垃圾分類工作?h城管局牽頭負責推進全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h商務局負責推動建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縣生態環境局負責推動建立有毒有害垃圾的收集、轉運、處理體系;城管部門負責建立裝修垃圾、綠化垃圾、易腐(餐廚)垃圾的收集、轉運、處理體系,防止各類垃圾混收混運,增加處理難度和成本。
四、主要任務
。ㄒ唬┙ㄔO農村垃圾治理模式
我鄉農村垃圾分類按一二三四五模式治理。
1、一個銀行兌積分。在鄉辦事大廳設立一個“文明積分銀行”兌換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的回收積分、“門前三包”積分等文明積分兌換。引導村民將塑料、紙、瓶類、舊電池、舊衣服等廢棄物等由廢品回收公司(現金)或垃圾分類督導員回收(記積分),憑文明積分可到鄉積分文明銀行兌換生活用品。變廢為寶,形成正向激勵。
2、二次分揀顯成效:第一次村民將農村生活垃圾分為“可腐”和“不可腐”,第二次,再將“不可腐”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讓垃圾分類能被村民接受、深入人心。
3、三大主體抓管理。根據農村實際情況,明確了村民、村集體和垃圾分類督導員三大參與主體的責任。
。1)村民負責“門前三包”、垃圾源頭分類和規范投放等職責落實;
(2)村、組抓好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宣傳指導和垃圾分類監督,并組織對垃圾分類督導員和村民等主體職責落實情況進行考核和評比;
(3)垃圾分類督導員、清運員、壓縮員負責垃圾清掃、收集、壓縮、轉運。
4、四個環節建體系。將農村生活垃圾按照“戶分類、村收集、鄉轉運、縣處理”四個環節的城鄉一體化生活垃圾轉運處理體系,改變了農村生活垃圾大量亂堆、分散焚燒、就地填埋的現狀。
四個環節具體為:
。1)村民按照五類垃圾五種處理辦法做好垃圾源頭分類和規范投放;
。2)村莊垃圾分類督導員做好村莊公共區域的垃圾清掃和收集入桶;
(3)xx公司平板車負責將入桶垃圾清運鄉垃圾轉運點進行壓縮處理;
(4)xx公司壓縮車將壓縮后的垃圾轉運至縣垃圾無害化處理中心統一進行填埋處理。
5、五種分類管源頭。根據農村垃圾產生情況,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成大類,再將生活垃圾按“四分法”進行分別收集處理。
。1)建筑垃圾按指定地點堆放或用于鋪路填坑;
。2)可回收物先由村民暫存家中,量大預約廢品回收公司上門現金收購,量少由垃圾分類督導員回收(無現金記文明積分,村民憑文明積分在鄉文明銀行兌換生活用品);
。3)有害垃圾先由村民存放在家中由垃圾分類督導員定期上門回收(無現金記文明積分);
。4)易腐垃圾直接漚肥,就地處理,主要采取歸山還田方式。在不破壞環境的前提下,發動村民將易腐垃圾歸山還田,實現源頭就地減量,要條件成熟時采取陽光堆肥及機器制肥。
。5)其它垃圾由村民或垃圾分類督導員投入統一配備的其他垃圾收集桶,由xx公司轉運處理。
。ǘ┟鞔_垃圾分類標準及投放要求
明確我鄉垃圾的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和分類處置操作規范。我鄉農村垃圾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按“四分法”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類,現將對“四分法”的垃圾種類、投放規定、處理方式等方面作明確說明。同時,還對大件垃圾、田園垃圾和裝修垃圾的定義、種類、投放規定、處理方式等方面作區分和詳細介紹。
1、可回收物
(1)紙類:報紙、傳單、雜志、舊書、紙板箱及其他未受污染的紙制品等;
。2)塑料類:容器塑料和包裝塑料等;
。3)玻璃類: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
。4)金屬類:鐵、銅、鋁等金屬制品;
。5)編織類:舊紡織衣物、鞋帽和編織制品等;
。6)廢棄電子產品;
(7)廢紙塑鋁復合包裝。
可回收物投放技術要求:
。1)紙類垃圾宜折好壓平;
。2)塑料類垃圾宜用水洗凈瓶內殘留物;
。3)玻璃類應撕掉標簽,用水洗凈瓶內殘留物,碎玻璃應包裝牢固;
(4)易拉罐、罐頭盒類宜壓扁,金屬尖利物宜包裝牢固;
。5)紡織類應洗凈并折好壓平。
處理方式:
可回收物先由村民暫存家中,量大預約廢品回收公司上門現金收購,量少由垃圾分類督導員回收。
2、有害垃圾:
。1)廢電池類: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鉛蓄電池等;
。2)廢舊燈管燈泡類:日常燈管、節能燈等;
。3)家用化學品類: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物,廢殺蟲劑、消毒劑及其包裝物等;
。4)其他:廢膠片、廢相紙、廢舊水銀溫度計、廢血壓計等。
有害垃圾投放技術要求:
。1)宜保持物品的完整性;
(2)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鉛蓄電池等應采取防止有害物質外漏的措施;
。3)廢熒光燈管應防止燈管破碎。
處理方式:
有害垃圾先由村民暫存家中,由垃圾分類督導員回收。
3、易腐垃圾
(1)廚余垃圾類:村民在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剩菜剩飯、骨頭、菜根菜葉、果皮等食品類廢物;
(2)餐廚垃圾類:從事餐飲服務、集體供餐等活動的單位在生產經營中產生的`米和面粉類食物殘余、蔬菜、動植物油、肉骨等;
。3)生鮮垃圾類:農貿市場產生的蔬菜瓜果垃圾、畜禽類動物內臟等。
易腐垃圾投放技術要求:
(1)可分廚余垃圾、餐廚垃圾和生鮮垃圾,投放至易腐垃圾桶;
。2)有包裝物的應去除包裝物后分類投放,包裝物應投對應的可回收物或其他垃圾桶中;
。3)易腐垃圾投放時不應混入廢餐具、塑料、飲料瓶罐和廢紙等不利于后續處理的雜質;
村民家中宜在廚房設置易腐垃圾桶,廚余垃圾宜濾水后投放;
餐廚垃圾產生的單位應設置油水分離裝置和餐廚垃圾收集容器,投放前應對餐廚垃圾進行固液分離和油水分離處理;
處理方式:
易腐垃圾直接漚肥,就地處理,主要采取歸山還田方式
4、其他垃圾:垃圾分類中,除上述三種垃圾以外的所有生活垃圾。
(1)受污染與不宜再生利用的紙張:衛生紙、濕巾等其他受污染的紙類物質;
。2)不宜再生利用的生活物品:受污染的一次性用具、保鮮袋、婦女衛生用品、尿不濕、受污染織物等其他難回收利用物品;
。3)灰土陶瓷:灰土陶瓷及其他難以歸類的物品。
其他垃圾投放技術要求:
其他垃圾應單獨區分,避免混入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有害垃圾,按照分類標準無法確認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易腐垃圾時,按其他垃圾處理。
處理方式:
其他垃圾投放到其他垃圾桶中,由xx公司轉運處理;
5、大件垃圾
。1)家具:床架、床墊、沙發、桌子、椅子、衣柜、書柜等具有坐臥以及貯藏、間隔等功能的廢舊生活和辦公器具,制作家具的材料等;
。2)家用電器和電子產品:電視機、電冰箱/柜、空調、洗衣機、吸塵器、微波爐、電飯煲、烤箱、電腦、打印機、傳真機、復印機及電話機等;
(3)其他大件垃圾:廚房用具、衛生用具、車輛以及用陶瓷、玻璃、金屬、橡膠、皮革、裝飾板等不同材料制成的各種大件物品等。
大件垃圾投放技術要求:
大件垃圾應單獨投放,嚴禁危險廢物混入;
不應隨意堆放,應投放到指定的投放點、集置點或通過電話預約,屬于可回收物的預約廢品回收公司收購,不屬于可回收物的預約xx公司清運處理;
大件垃圾投放時不應采取任何形式的拆解、處理。
6、田園垃圾
包括殘枝、雜草、豆稿、竹筍殼等。
田園垃圾投放技術要求:
田園垃圾按易腐垃圾處理方式就地歸山還田。
7、裝修垃圾
包括裝修產生的混凝土、砂漿、磚瓦、陶瓷、石材、石膏、加氣混凝土砌塊、木材、玻璃和塑料等。
裝修垃圾投放技術要求:
按下列三種方式進行分類處理;
。1)裝修中廢棄的混凝土、砂漿、石材、磚瓦、玻璃、陶瓷等應袋裝,按建筑垃圾處理;
。2)廢棄的金屬、木料、塑料、等應捆扎或袋裝,按可回收物處理;
。3)廢棄的涂料和油漆等有毒按有害垃圾處理。
(三)建立垃圾分類考核激勵機制及積分辦法
為提高村民參與垃圾分類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引導村民養成垃圾分類的習慣性行為,真正從源頭上做到垃圾減量化,建立適當的獎勵機制,推廣“門前三包”和開展“十星文明戶”評選。
1、建立履約保證金制度
開展垃圾分類履約保證金制度試點。普通農戶1人戶每戶繳納50元,2人以上戶每戶繳納100元履約保證金,低保戶和貧困戶自愿繳納,村委會負責征收。年終根據年度文明積分表,月平均積分25以上的為優、21—25為良、20以下為差。對垃圾分類評價為優的農戶,除返還履約保證金外,將按1:1的比例給予獎勵;評價為良的,全額返還履約保證金;評價為差的,僅返還50%的履約保證金。對垃圾分類評價每月為優的農戶(不中斷)評為年度“垃圾分類標兵”。通過這種激勵處罰機制,進一步強化了農戶的垃圾分類意識,有效提升了農戶源頭分類正確率。
2、垃圾分類督導員實行“五星考評”機制
垃圾分類督導員由村聘請,行使垃圾分類督導工作同時接管原xx公司保潔員的村莊公共區域日常保潔工作。實行“五星考評”機制,由鄉農村環境長效管護站負責考評,即一月一評、三星起評、四星合格、五星嘉獎、零星清退,星級評定與工資直接掛鉤。
3、建立村民正確分類、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回收積分獎勵機制
。1)建立村民參與分類的文明積分制度。由垃圾分類督導員(保潔員)檢查村民是否正確分類,正確給予文明積分,不正確要求改正后再積分,不改正給予負積分。具體辦法如下:
、倮苷_分類,正確率達90%以上計1分,70—90%計0、5,70%以下不得分;
②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回收,積分參照(垃圾分類督導員回收或直接到鄉文明銀行兌換)1次,積分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回收價格和積分表》記分;
、鄞蠹A約上門收集的,未隨意亂丟的,每預約1次加2分;
、茏栽竻⒓永诸愔驹刚叻⻊、公益性宣傳等活動,每參加一次加5分;
⑤為推進垃圾分類工作的實施,提供切實可行的建議并予以采納者,給予5分的積分獎勵;
⑥未做到以上行為者,由垃圾分類督導員(保潔員)指導村民予以改正,拒不改正者每次扣1分。
(2)建立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回收積分兌換制度
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由垃圾分類督導員(保潔員)負責上戶以市場行情給予村民現金回收或積分獎勵兌換。
。3)積分的運用
、賰炐阍u比獎勵
根據生活垃圾積分情況,對垃圾分類評價每月為優的農戶(不中斷)評為年度“垃圾分類標兵”,并給予50分的文明積分獎勵。
、诜e分兌換物品
農戶可根據所得積分在任意時候攜帶戶主身份證到鄉文明銀行自主兌換相應分值的物品,鄉文明銀行設在鄉便民服務中心一樓。
、鄯e負分曝光
凡每家庭積負分達到—10分以上的,由鄉農村環境長效管護站通知該村利用“紅黑榜”曝光。
五、實施步驟
。ㄒ唬┡涮渍咧贫ǖ然I備階段(20xx年10月底前)
1、出臺工作方案。出臺鄉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
2、落實機構隊伍。設置“生活垃圾分類辦”,由鄉長效管護站具體負責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組織、協調、規劃及督導。
。ǘ┬麄靼l動和試點階段(20xx年8月—20xx年11月)
1、廣泛宣傳發動。從8月初開始,通過新聞、廣播、電視、網絡、大型電子顯示屏等媒體,其他有宣傳載體的縣直單位在本單位宣傳載體上進行垃圾分類宣傳工作,確保生活垃圾分類知曉率達到85%。
2、開展垃圾分類試點。在xx村組及鄉機關開展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先期試點。
(三)全面推廣階段(20xx年1月—20xx年12月)
1、逐步擴大垃圾分類覆蓋面。20xx年6月底前,垃圾分類覆蓋率達到50%以上;20xx年12月底前,全鄉生活垃圾分類實現全覆蓋。
2、提升改造建設垃圾分類收運、處置設施建設。一是按強制分類類別要求全面規范設置垃圾桶。
六、保障措施
成立由鄉人民政府鄉長任組長,鄉副書記及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的全鄉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領導小組,鄉相關站所負責同志為小組成員,負責統籌協調全鄉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垃圾分類辦),辦公室設在長效管護站,辦公室主任由長效管護站長兼任,負責統籌協調、推進和考核全鄉生活垃圾分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