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用工勞動合同(通用3篇)
工程項目用工勞動合同 篇1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
在京住所地通訊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種)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并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 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六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后日工資為_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_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后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應為乙方辦理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手續,并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八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五)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_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地所在的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 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項目用工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該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現經雙方友好協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該勞動合同,雙方之前的勞動關系終止。第二條:乙方完成以下工作交接手續后, 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1、交接程序及內容:
(1)乙方已經受理的業務尚未完成的內容應當交接給甲方工作人員。
(2)乙方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
(3)編制移交清單,列明移交的資料和物品等內容,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4)以上交接工作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內完成。
2、乙方及時完整的進行工作交接后,甲方按勞動合同法第50條第二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乙方未在以上時間內交接工作導致甲方受到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損失。
甲方(簽章):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項目用工勞動合同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參照我單位現狀,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臨時用工協議書,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約定共同執行。
1、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起至 20xx 年 月 日止。本協議期限為一年。自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生效。 (協議期滿雙方可以續簽協議。)
2、 工作任務:
乙方在 ,從事 司機 的相關工作;
3、 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主要負責甲方單位的下村、外出辦事及人員接送等工作,具體接送工作由辦公室安排。
4、 乙方應按甲方崗位職責規定的相關工作和安排的相關任務,履行司機的各項職責,遵守交通法規,遵守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若因私自用車、醉駕出現交通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 勞動報酬及補助:
甲、乙雙方根據甲方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并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需要,約定乙方的勞動報酬及各種補助等共計為 20xx 元/月,執行月工資制度。
6、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無須替乙方購買用工五項保險。
7、 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范、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同時,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 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根據單位相關規定辦理并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或解聘。
8、 協議的終止、續簽和解除:
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 由于工作需要, 在雙方同意條件下, 可續簽協議, 并應提前 1 個月辦理續簽協議手續。
9、 甲、乙任何一方解除本協議,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1個月通知對方。
10、 本協議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可協商補充、修訂。
11、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簽章): 簽名:
家庭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
現聯系方式: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