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檢查整改措施(精選6篇)
安全檢查整改措施 篇1
在各校自查的基礎上,組織人力對中小學校舍、學生宿舍、師生食堂、體育設施、照明線路、實驗室進行了全面的復查,對復查中發現的問題和不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措施給予解決,做到檢查與自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堅持邊檢查邊整改,以檢查促整改,盡最大努力把不安全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下面將學校安全大檢查工作情況及整改措施匯報如下:
一、學校安全大檢查情況
1、不安全問題及隱患
⑴、學生宿舍存在的問題:照明線路電線漏電,有些電線接頭沒有用絕緣膠布纏繞,有些缺吊線盒,線頭外露,極不安全;部分宿舍電線布線不規范,顯得比較凌亂;個別宿舍床板不牢固,容易出現下掉,影響下鋪學生安全。
⑵、學校食堂存在的問題:動力電線路架設不規范,閘刀安放在地上;食堂飲食衛生制度不健全;校外經營食品的個體戶沒有注冊登記,食品質量無法保證;蔬菜亂堆亂放,沒有分類隔離儲藏。炊事員沒有經過專
業培訓,缺乏管理經驗。不能定期消毒。
⑶、體育設備設施存在的問題:聯合器拉線不牢固,千秋、爬梯、浪木、翹翹板磨損大、結合部不光滑、容易出現問題;幼兒園
(班)個別玩具已經損壞 ,沒有進行維修,也存在著危險。
⑷、校舍方面存在的問題:幼兒園電路由于年久失修,個別電線外露,容易引起火災;教室插座安裝太低,幼兒有觸電的可能。教室缺插座蓋和開關,電線質量不過關,電線太細,線路混亂,布局不合理,導致線路斷電短路。部分電線質量較差,加之電線被氧化,出現漏電、連電等現象,尤其是天陰下雨、下雪時表現極為明顯。部分學校圍墻、廁所及輔助用房地基下陷、墻體裂縫,對師生安全有嚴重威脅。
⑸、學生上下學方面存在的問題:清水中學、清水中心小學、西灣小學、中心幼兒園和中寨小學低處312
過道,由于來往車輛多,交通擁擠,存在著不安全交通隱患。
⑹、部分學校水窖窖口太大,經常不上鎖,存在不安全因素。
2、部分學校安全制度還不夠健全,對學校安全工作重要性認識還不夠清,存在僥幸心理,安全工作措施不夠得力,組織安排不夠扎實。
二、整改的措施辦法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機構。學區及時調整了安全工作領導機構,成立了以學區主任為組長,黨支部、政教處、教務處、總務處、部分小學校長及學區有關人員為成員的學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全面負責中小學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在具體工作中,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始終把學校安全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常抓不懈。通過學習有關法律法規,進一步統一了思想,提高了對安全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增強了全體師生的安全意識。
2、根據《酒泉市學校安全工作暫行條例》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要求,結合我學區實際,健全完善了中小學安全工作管理規定、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值周制度、安全常規檢查和放學護送制度等,明確了工作責任,狠抓安全措施的落實,確保學校財產安全和師生人身安全,努力營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工作環境。3、采取有利措施,認真進行整改工作。
⑴、認真組織學生學習上級關于學校安全工作的有關規定,特別要學習好〈酒泉市學校安全工作暫行條例〉,加強安全教育,做到學法、懂法。同時,聯系清水交警中隊來校進行交通安全講座,印發交通安全材料,普及交通安全知識,增強學生遵守交通規則的自覺性和安全意識,提高學生自護能力。
⑵、加強對校門口的管理,重點解決學生騎自行車問題,定期檢查學生自行車車閘、車鎖,對不符合要求的自行車一律實行強制維修。堅持放學護送制度,進一步明確教師放學護送職責,采取有力措施,堅決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⑶、加大對師生食堂的管理力度,派專人到食堂蹲點,跟蹤監控食堂的日常操作過程,督促食堂嚴格執行〈學校食堂衛生安全管理條例〉,做到蔬菜食品定點采購,嚴格把關,不貪圖小利,不買變質蔬菜食品;妥善處理蔬菜堆放問題,要分類儲藏,重視蔬菜的清洗,定期對食堂用具進行消毒;認真了解驗證炊事人員有關情況,定期組織炊事員體檢,嚴格持證上崗;認真組織食堂職工學習有關飲食與健康常識,加強炊事員的專業培訓,提高服務和飯菜質量,確保師生身體健康。
⑷、加強對校外經營食品個體戶的管理,堅持持證上崗,合法經營。通過召開專門會議,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宣傳飲食衛生常識,進一步嚴格食品質量,杜絕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
⑸、對體育設施方面存在的問題,首先要停用,及時進行拆除。其次要請專業人員對其進行維修加固,嚴格質量標準,維修后要經過驗收,確系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同時,各學校要建立體育設施檢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對體育設施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⑹、針對學校水窖窖口太大,不及時上鎖的問題,要請焊工制作自抽下壓式提水器,進行安裝,并及時上瑣。低年級學生打水,必須由教師親自打,嚴禁學生到水窖旁玩耍。
⑺、教室和宿舍照明線路存在的問題,要按照質量標準,規范照明用電線路,合理布線,有計劃、分階段對學校用電線路進行改造。要根據實際情況,該維修的就維修,該更換新線的就換新線,配齊開關、吊線盒等設備。要加強對學生安全用電知識的教育,堅決杜絕學生違章使用電器現象。
⑻、對于存在安全隱患的學校圍墻、廁所、破舊校舍,一是要立即停用,書寫醒目警示牌,劃出警戒線,嚴禁師生靠近危險地帶,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加固。二是盡快擬定翻建預算方案,與村委會協商解決學校圍墻、廁所、破舊房屋修建問題,爭取在四五月份完成翻建工程。
⑼、加強校園周邊環境的綜合治理,積極會同公安民警清理校園周邊環境。強化值周工作力度,重視校園安全巡查工作,重點區域責任到人,根據兼職工作實行24小時不間斷防護。對不認真履行職責,措施落實不到位,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和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按有關規定追究直接責任者和領導的責任。
⑽、加強對中層領導及教師的安全教育工作,通過各種形式的學習,不斷提高對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安全工作責任感、緊迫感,講究實效,克服形式主義和為難情緒,保證學校財產安全和師生人身安全。
安全檢查整改措施 篇2
為切實加強我校的安全工作,保證學校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廣泛發動全體師生員工全員參與,始終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時刻緊繃安全之弦,時刻做到常抓不懈、警鐘長鳴。組織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對學校的安全進行了全面細致的大檢查。檢查組反饋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1、安全工作責任制落實到位。把安全責任落實到人。做到分工明確,職責落實。在此基礎上,學校加強對安全工作的指導與監督。完善值班制度,形成"人人、事事、時時、處處,想安全,抓安全"的良好氛圍。
2、重視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交通安全問題逢會必講。加強了門衛管理,嚴格執行門衛制度,不許無關人員進入校園,非正常放學時間學生不私自出校門,校外來客進出校門必須登記,還學校一片寧靜與安全。為學生創造安全穩定的受教育的同時,保證校園內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課間活動的安全也是學校日常監管的一項重要內容。要求學生課間做有意義的活動、游戲,嚴禁追逐打鬧,體育活動不做危險的動作,課間值班領導、教師在校內巡查,隨時發現隨時制止。每當放學都有值班教師的疏散學生。
3、加強學校設施的安全管理,經常檢查學校用房、用電、防火等安全,定期檢查所有用電線路,購買滅火器放置于消防安全隱患嚴重的場所,經常檢查電氣設備是否有過載、短路、接觸不良、漏電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消除各類事故隱患。
4、加強對校車的管理。校車只能由專職司機駕駛,做好定期保養,嚴禁帶病上路。經常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舉辦安全教育培訓班,對有車的教師進行培訓,嚴禁駕駛黑車、報廢車。
5、加強對食堂安全工作的管理、監督。為保證學生食品衛生安全,我校從食品采購,清洗,都有專人負責,都有一系列的規章制度,定人、定時、定責任。定期對工作人員進行體檢,搞好食堂衛生。以保證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安全檢查整改措施 篇3
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了切實加強對漁業船舶的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漁業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漁區社會穩定,促進漁業經濟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xx省漁港漁船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我縣漁業安全生產的現狀和特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漁業安全生產實行分級管理責任制度,按各自職責,明確責任、責任到人,建立系統的安全管理體系。
第三條 漁業安全生產工作在縣人民政府領導下,在市、縣安全生產委員會及有關職能部門的指導、協調、監督下開展。
第四條 水產局負責對轄區內漁業船舶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漁政站是水產局二級單位,作為執法機構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漁業船舶的更新、建造、購置、報廢、入漁許可和船舶修造業的監督管理。
(二)負責漁業船舶登記發證、換證、年審和漁業船員的考試、發證,以及船舶進出港簽證。
(三)負責傳達、起草有關漁業安全生產的規范性、政策性文件。
(四)負責組織漁業安全生產執法檢查,開展安全專項整治,查處漁業船舶的違規行為,對漁業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并跟蹤督促落實。
(五)負責漁業船舶的監督檢驗,把好漁船質量關和救生、消防、信號設備的配備關。
(六)落實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漁船安全管理網絡,完善漁業安全生產值班制度、通訊聯絡制度、安全會議制度。
(七)負責漁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八)負責監督實施本轄區內漁船動態報告制度。
(九)負責漁業生產安全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
(十)定期分析漁業安全生產形勢,及時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并深入基層進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十一)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
(十二)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安全生產方面職責。
第五條 水產局領導本縣漁業安全生產工作。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和工作要求,履行漁業安全生產的領導職能,對轄區內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有部署,有落實,有目標,有措施。
(二)督促漁政站落實專職人員,落實經費,完善制度,明確職責。
(三)健全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與漁政站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對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有檢查、有考核。
(四)開展經常性的漁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五)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制訂和落實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發生事故及時組織救援,妥善處理善后工作。
(六)定期分析轄區內漁業安全生產形勢,及時研究和解決漁業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
(七)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安全生產方面職責。
第六條 鄉鎮人民政府對本鄉鎮的漁業船舶實施安全管理。
(一)負責漁業安全法規的組織實施,對本鄉鎮漁業船舶進行日常性安全檢查。
(二)開展經常性的安全宣傳工作。
(三)督促并做好本鄉鎮漁業船舶安全生產責任狀的簽訂與落實工作。
(四)建立健全漁業安全通訊網絡,落實安全值班制度,及時向漁業船舶通報氣象信息。
(五)搞好編組生產工作,落實搶險救災船只,制定相應的報酬政策。
(六)負責本鄉鎮漁業船舶相關審核工作。
(七)協助做好本鄉鎮漁業船舶生產安全事故和漁船違規案件的調查處理。
(八)勸阻漁業船舶非法搭客,如勸阻無效的,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第七條 村民自治委員會、合作社、公司對所屬漁船的安全生產進行直接管理。
(一)負責本村、合作社、公司漁民群眾的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二)組織本村、合作社、公司漁業船舶實行“編組生產、互助互救”,建立和完善本村、合作社、公司漁業生產安全通訊網絡等各項安全保障制度。
(三)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及時了解和掌握所轄漁船的安全適航狀況、持證情況、職務船員配備和安全設備配備情況,隨時掌握船員的變動情況及船舶進出的動態況,并按規定上報漁船動態情況,建立各類安全臺帳。
(四)對漁業船舶存在的問題及安全隱患應當及時上報,積極配合職能部門查處。
(五)對安全管理機構提出的整改意見,應當督促漁民整改落實。
(六)嚴格管理雇用外來勞力,制止無資質勞力進行漁業生產,做好村與各漁船船長《漁業安全責任狀》簽訂工作,確保漁業安全生產各項制度落實到位。
第八條 漁業船舶的所有人或經營人對漁業船舶及船員的生命財產安全負管理責任,船長對漁業船舶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漁業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內河防避碰規則》,切實按照各項規章制度進行航行生產作業,教育督促全體船員共同執行。
(二)服從鄉鎮、村委會、合作社、公司和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三)按規定及時辦理漁業船舶及船員的各類證書,配齊航行安全設施及消防、救生、通訊等設備,保證船舶處于安全適航狀態,按規定辦理漁業船舶航行簽證。
( 四)切實執行漁業船舶“編組生產、互助互救”制度,保持通訊聯絡的暢通,及時報告船舶動態。
(五)積極參加漁業船東、船員互助保險,提高抗災自救能力。對雇用人員要簽訂雇工合同,不雇用無資質勞力上船作業。
第九條 建立完善漁業安全生產會議制度,縣級半年一議,鄉鎮(街道)級一季一議,漁業村一季一議,及時交流情況,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切實消除漁業安全生產隱患。
第十條 漁業船舶生產應認真履行互助互救的義務,一旦發現有船舶遇險求助,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應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做好搶險救助工作,并及時向各級安全機構報告。搶險救助實行救助有效補償原則。
第十一條 漁業船舶在各級安全機構的監督管理下,應根據各自的作業特點及不同情況,切實做好各自的安全工作。
(一)木質漁船應加大“三修”投入,做到風前風后對本船灰縫水密情況進行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查漏補缺。
(二)鋼質漁船隨著船齡的增加,應及時檢查水線下、艙室內、肋骨底部的腐蝕及焊縫情況,不得擅自改變水密艙壁及排水口,確保艙室密封。
(三)捕撈漁船在作業過程中,船員必須戴安全帽、穿救生衣,并嚴格按操作規程和作業流程作業。
(四)漁業運輸船舶,必須嚴格按船舶檢驗部門核定的載重線標志裝載,嚴禁超載,嚴禁違章搭客;不得從事營業性運輸,如確需從事營業性運輸的,應當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營運手續。
(五)漁業船舶應做好防風工作,切實做到不搶風頭、不抗風尾,應在安全時間內及早回港,有關規定到指定錨地避風,嚴禁超航區、超風力航行生產。
第十二條 漁政漁港監督管理部門應加強對職務船員的培訓、教育和考核,實行漁船船長考核記分制度,對安全意識淡薄,業務技術素質差,屢次違反安全管理法規和制度的船長及其他職務船員給予相應處理,直至吊銷職務證書。
第十三條 漁業行政執法部門、鄉鎮政府、村委會、合作社、公司等組織對漁業船舶違反下列禁令和規定之一的,應堅決予以禁止,并督促整改;對不聽勸阻,擅自下水作業導致重、特大事故發生的,移交司法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船長及直接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一)嚴禁無證及三證不齊的漁業船舶下水作業。
(二)嚴禁未按規定配齊職務船員及其他船員證書的漁業船舶下水作業。
(三)嚴禁未按規定配齊救生、消防、信號等安全設備和船舶處于不適航狀態的漁業船舶下水作業。
(四)嚴禁未按規定配置有效通訊、導航設備的漁業船舶下水作業。
(五)嚴禁擅自改變船體結構,影響船舶設計穩性的漁業船舶下水作業。
(六)嚴禁違章搭客、超載、超航區、超風力航行生產。
(七)嚴禁其他一切有礙或可能有礙航行安全生產的行為。
第十四條 建立漁業船舶船長違規處理制度,切實落實船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對有違章、違規情節并造成后果的船長,根據不同情況,可給予警告、罰款、吊銷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鄉鎮府、漁政站、漁業村、公司及其工作人員要認真按照本規定履行職責,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敷衍塞職,失職、瀆職,所轄范圍內發生重特大漁業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單位及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第十六條 對切實執行安全生產管理法規、政策和本實施辦法,全年安全生產無事故的先進單位、漁業船舶和船長要予以表揚獎勵。
安全檢查整改措施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安全檢查監督管理,提高安全生產責任意識,確保公司安全生產及運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已竣工的燃氣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的監管巡查、泄漏檢測;各類用戶的安全檢查;公司內部的安全生產以及消防安全的監督管理。
第二章 管網巡查管理
第三條 管網巡查工作主要目的是保護我公司燃氣管道及附屬設施的安全運行,及時發現并處理事故隱患,有效預防事故的發生。
第四條 管網巡查工作的內容包括:檢查管道周圍的環境狀況,分析管道沿線的異常情況,檢測判斷管道是否存在泄漏,及時發現危害管線安全運行的施工活動等。
第五條 管網巡查工作由安全檢查監督部負責,由巡線員和檢漏員實施,實行輪班制度, 巡線員和檢漏員必須嚴格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1、自覺遵守公司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好各項工作任務。
2、按工作時間每日到指定地點簽到,不得遲到,工作時間內必須穿工作衣,佩戴工作證。
3、巡線員對自己所負責的管線設施進行認真巡查,巡查次數、周期、方式由安全檢測監督部根據實際需要具體確定。
4、檢漏員每季度對公司所有戶外燃氣設施利用手持式PPM級檢漏儀檢漏一次,檢漏工作要做到認真、細致,并詳細填寫巡查記錄并存檔;對重點區域應做到不定時多次巡查檢漏。
5、巡線員和檢漏員必須嚴格按照《巡線員、檢漏員工作標準》進行巡查。在巡查過程中如發現燃氣設施有銹蝕、損傷、占壓等異常情況或安全標志遺失、掩埋等隱患時,現場及時了解相關情況并上報部門分管副經理或經理。
6、如發現巡查范圍內燃氣泄漏時,應第一時間向部門分管副經理和經理匯報,并在搶險人員未到達前盡量采取隔離、疏散人群等現場應急措施。
7、巡線員對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行為必須立即進行制止,對新發現的施工情況主動向施工方了解施工內容,同時提供相關管線位置、管徑壓力、材質等技術參數,適時監控工程進度,并上報部門分管副經理或經理。
8、巡線員和檢漏員通訊工具必須保持全天暢通,確保能隨時進行聯系。
9、巡線員必須認真、準確地填寫巡查記錄并存檔,并在規定時間交回部門負責人,巡線員要按時交接班并填寫交班記錄單。
10、巡線員和檢漏員必須保管好檢漏儀等隨身工具,并保證所有儀器、工具在工作時間內能夠正常使用。如因自身責任造成工具的損壞或丟失,根據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賠償。
第六條 巡線員、檢漏員工作標準:
1、巡線員、檢漏員必須熟悉所巡查區域燃氣管線的走向位置、埋深、管徑、壓力、材質等基本情況以及各個檢漏點的具體位置。
2、熟悉管網及巡查內容,對所巡區域內的閥門井、調壓設備、管線、檢查井、占壓點、施工地段以及安全標志、標識、陰極保護等設施必須進行細致、認真檢查,查驗是否正常。
3、對管線周圍6米范圍內的地下空間應列入檢查范圍,對可疑路段應擴大檢查范圍,確保管線正常、安全運行。
4、檢查管道沿線有無燃氣異味、水面冒泡、樹木枯死、積雪變色或燃氣泄漏聲響等異常現象,有無因氣溫變化、雨水浸泡、大車重壓、回填不實等原因造成的管網上方塌陷,基礎翻漿等情況。
5、檢查管道覆蓋層上有無搭建建筑物或構筑物。閥門井蓋、檢查井蓋是否丟失、損壞,檢漏點是否可以檢測等情況。
第三章 用戶安全檢查管理
第七條 用戶安全檢查工作的目是及時發現和消除用戶室內(或院內)事故隱患,有效避免燃氣事故的發生,保障用戶生命、財產的安全。
第八條 用戶安全檢查工作的內容包括:檢查用戶燃氣設施及燃氣用具的使用環境及使用狀況、宣傳燃氣安全使用常識,稽查用戶計量器具及核對氣量。安檢部門應根據實際需要制定詳細的檢查內容及標準,并形成書面記錄和檢查報告。
第九條 用戶安全檢查工作由安全檢查監督部負責,由安全員按照年度安檢計劃實施,安檢人員必須遵守如下管理制度:
1、安全員在戶內安檢時要嚴格按照《入戶服務標準》規范自身言行,開展安全檢查工作,《入戶服務標準》如下:
(1)所有工作人員要穿戴公司統一配發的工作服,并佩戴胸卡。
(2)服務前,要和用戶電話預約時間,并要準時到達,由于特殊情況不能準時到達,要和用戶道歉溝通,并再次預約時間。
(3)進入戶內時,要先按門鈴或輕輕敲門,得到允許后方可進入。
(4)見面后要主動自我介紹,說明來意。說話要親切、文明,態度要誠懇。
(5)進屋時戴好鞋套,如需維修時,要把工具配件放在隨身攜帶的工作臺布上,不得四處亂放。維修時要按《戶內維修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6)工作中,要隨時向用戶宣傳燃氣安全知識,工作完畢后要由用戶簽字認可。
(7)出門時要和用戶打招呼,并說一些“再見”、“告辭”之類的文明用語。
(8)在用戶家中,不經邀請,不得隨便亂坐,不得接受用戶的任何饋贈。
2、安全員在戶內安檢時要嚴格按照《戶內安檢規程》進行操作。
3、安全員要認真、細致的排查各種安全隱患,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下達《違章隱患整改通知單》,由用戶簽字認可,并對隱患督促整改。
4、在安檢中如發現燃氣設施泄漏,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及時處理,并第一時間向調度指揮中心和部門經理匯報。
5、安全員在安檢時應嚴格查處違章用氣、私接亂改、偷氣盜氣等行為,不得包庇、隱瞞、漏報。
6、安全員在入戶安檢時要加強安全用氣宣傳工作,認真檢查,細致填寫入戶安檢記錄單,由用戶現場簽字確認,做到檢查到位,通知有效。
7、對在安檢中發現的各種燃氣設施故障,要現場維修處理,如現場無法處理應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匯報,直至解決。
8、安全員在安檢任務完成后,要及時準確地進行數據統計、匯總。
9、安檢中統計的部門不能獨立處理的一般性問題,應在安檢結束后制定初步整改建議,經總經理辦公會研究確認后安排相關部門實施整改。
第十條 居民用戶每兩年普查一次,商業用戶可委托抄表員進行日常檢查,安全員每年徹底檢查一次。安監部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年度入戶檢查計劃。
第四章 燃氣設施安全監護管理
第十一條 燃氣設施安全監護的目的是保障我公司燃氣管線及附屬設施不受損害(破壞),減少事故的發生,穩定供氣。
第十二條 燃氣設施安全監護工作的主要內容是對可能危害到燃氣設施安全運行的行為和因素進行現場監護管理。
第十三條 燃氣設施安全監護工作由安全檢查監督部負責,安全員實施。
第十四條 安全監護程序
1、安全員在接到監護指令時,必須立即趕到現場,掌握施工地段的管線情況和施工內容,對涉及燃氣設施安全的行為應及時與施工方或責任人簽定防護協議或下達整改通知,并提出合理的整改建議及施工方案。
2、安全員在監護施工時,必須科學監管、重點跟蹤,了解監督施工動向,積極同施工方協調施工方案,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施工內容如有變更跡象時,要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匯報,確保施工地段管網安全運行。
3、安全員要做好現場監護日志,在工程竣工后,及時整理監護日志及相關數據并存檔。
第五章 安全生產監督制度
第十五條 安全生產監督目的是規范生產運行各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行為),保障燃氣安全、穩定運行。
第十六條 安全生產監督由安全檢查監督部負責,安全員實施。
第十七條 安全生產監督的內容包括:監督各相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執行情況。
第十八條 安全員要對公司各部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監督。發現違章操作及時制止,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提出整改方案,并監督整改,同時將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上報部門負責人。
第十九條 安全檢查監督部有權對相關部門的違章行為進行處罰,在年度《安全生產責任狀》考核中扣掉相應分值。
第六章 隱患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 隱患管理制度建立的目的是為了提高安全管理意識、消除安全隱患,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政策。
第二十一條 隱患管理工作由安全檢查監督部負責,由部門經理組織實施,安全員、巡線員、檢漏員具體執行。
第二十二條 安全隱患的分類
1、人的不安全行為
(1)違反公司相關管理制度,不按規定檢修、維護、保養燃氣設施、消防器材等。
(2)公司內部工作人員違章操作,管理人員違章指揮等行為。
(3)外界人員在燃氣設施附近不按規范野蠻施工、破壞燃氣防護設施等行為。
(4)用戶私拆、亂改、偷氣、盜氣、擅動公用閥門、燃氣器具不正當操作等行為。
2、物的不安全狀態
(1)不按國家、行業相關規范施工造成的管網防腐失效,安全凈距、管線材質、回填材料不符合相關要求等。
(2)管網燃氣設施因老化、人為破壞造成的防腐、密封材料失效、管材疲勞等。
(3)在管線上方修建建筑物或構筑物占壓管道。
(4)在管道上方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傾倒、排放腐蝕性物品,在管線附近擅自挖坑取土、種植深根植物等。
(5)燃氣設施安全警示標志缺失。
(6)戶內燃氣管道銹蝕、軟管老化、封閉燃氣設施、通風不良等。
3、管理缺陷
(1)管理制度缺失或不夠完善。
(2)不按管理制度執行或執行力度不足。
第二十三條 根據隱患的種類不同,安檢部每年制定相應的排查、整改計劃,報總經理辦公會審查同意后組織實施。
第二十四條 安檢部必須按照隱患分類,建立管理臺賬。臺賬內容應包括隱患排查時間、排查人、隱患類型、整改措施、是否整改等。
第二十五條 對于已形成的管線占壓隱患應根據市政建設情況制定整改計劃。對于較為嚴重的占壓管線,應積極申請政府相關部門配合行動,拆除占壓建筑物或構筑物。對占壓較少、工程量較小的占壓隱患,應主動組織改線、消除隱患。
第二十六條 對于定期要求整改的安全隱患,安全檢查監督部應及時對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監督、回訪,使安全隱患徹底消除,確保燃氣設施及管線安全、穩定運行。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管理制度的員工按照公司《違紀職工處罰條例》有關條款進行相應處罰。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安全檢查整改措施 篇5
一、安全檢查方案目地:
為了確保過節期間各部門工作安全有序的開展,及不斷提高各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能夠為廣場業主創造一個良好的安全生活環境,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力爭被評為安全文明示范單位。特制定以下檢查方案:
二、方案執行時間:
于20xx年12月26日實施。
三、安全檢查方案標準:
1.有專人組織負責檢查,確保責任到崗到人;
2.各部門及崗位能遵守安全管理規定和按操作規范標準進行;
3.制定健全的安全防范檢查制度,各項制度能夠達到科學性、明確性、規范性,能起到一定的約束指導作用;
4.能夠定期按時組織各部門檢查安全防范措施的執行與落實情況和各崗位的安全操作情況;
5.能夠定時做好安全宣傳工作,和能夠及時在一定的安全時間段、區域做好安全警示語、安全提示語的宣傳與張貼工作,達到一定的外在提醒和震懾作用;
6.廣場公共區域、道路兩旁、地下車庫車輛進出有序,擺放整齊,無異常不安全隱患;
7.各出入口人員進出身份核實,查驗控制嚴格,門鎖處于正常鎖閉狀態,無不明身份的人員進入大廈;
8.廣場區域內以及樓層通道、地庫等照明,各辦公室電線走向規范整齊,無外露,無絕緣層脫落現象;
9.各工作崗位使用電器操作正確,人離能夠及時關掉各種電器和相關電源;
10.工程人員遵守高空作業以及帶電操作規程,始終堅持兩人以上,一人操作,一人監護的安全工作原則;
11.清潔人員應做到高空清潔時的各項安全保護措施,始終落實高空安全操作規程;
12.樓層天臺無閑雜人員逗留,以及小孩在天臺玩耍的現象;
13.外墻邊沿無雜物堆放,懸掛;
14.各種電器、消防、監控等設備及門禁系統操作運行是否處于正常,無故障狀態;
15.廣場外圍治安良好,無三無人員、叫賣人員逗留。
四、安全檢查方案要求:
1.嚴執行,嚴落實,重責任。
2.專人負責,專人組織,專人檢查。
五、安全檢查區域及范圍:
1.廣場外圍治安狀況;
2.道路交通管理;
3.地下車庫車輛安全停放管理;
4.樓層安全控制;
5.天臺是否存在不安全隱患;
6.大廈外墻面、橫梁有無雜務;
7.設備房的安全防范;
8.消防監控室安全操作;
9.各種應急器材辦公設備運行狀態;
10.防火門密封與關閉狀態;
11.應急電源,應急照明是否;
12.各值班室,辦公區域的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13.電源線路的鋪設與絕緣性能;
五、安全檢查組人員分配與架構(略);
六、安全檢查流程:
(略)
七、安全檢查概況記錄表:
序號檢查內容異情記錄整改措施記錄人備注
總評:
評審人:
安全檢查整改措施 篇6
根據《安全生產法》、《云南省安全生產條例》和《州人民政府關于推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意見》(文政發〔20xx〕102號)、《州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執行云南省落實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規定和云南省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的實施意見》(文政發〔20xx〕10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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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精神,按照全國、全盛全州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和工作會議的安排部署,細化工作責任,落實工作措施,扎實開展好20xx年度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工作,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xx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科學發展觀,深化“黨管安全”的思想理念,切實加強領導,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和兩個“主體責任”,繼續突出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建設兩個重點,以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為抓手,以推行安全生產科技進步為動力,全面深化和落實“安全生產年”活動的“三項行動”、“三項建設”各項措施,扎實抓好安全生產各項工作,著力提升安全生產基礎條件和管理水平,切實預防和遏制較、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實現全州安全生產狀況明顯好轉。
二、工作目標
通過政府組織開展大檢查、部門抓專項督查、企業做好自檢自查的手段和方式,切實督促各級、各部門和企業進一步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認真落實好政府(部門)的安全監管主體責任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完善并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實現以下四個目標:
(一)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政府(部門)的安全監管主體責任和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得到進一步落實,真正做到責任到崗、量化到人。
(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一步得到加強,隱患得到有效治理,重大危險源得到有效監控,安全管理檔案臺帳進一步建立健全和規范。
(三)較、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總量和傷亡人數控制在省政府下達的控制指標以內。
(四)“安全生產年”活動的“三項行動”和“三項建設”取得新成效,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監管機構和人員、裝備等基礎建設明顯得到加強,安全科技得到有效推廣應用,安全管理水平明顯提高,安全標準化達標企業明顯增多,企業本質安全得到提升,全州安全生產狀況實現明顯好轉。
三、檢查的重點和內容
(一)檢查的重點:煤礦、非煤礦山、尾礦庫、道路交通(含水上運輸)、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建筑施工、水利、電力、農業機械、特種設備、民爆器材、公共聚集場所消防安全、民航、教育、旅游等行業和領域。
(二)檢查的主要內容
1.各級、各部門和各企業貫徹落實全國、全盛全州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工作會議精神,按照盛州人民政府推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云政發〔20xx〕178號、文政發〔20xx〕102號)和落實兩個“主體責任”(云政發〔20xx〕187號、文政發〔20xx〕106號)的要求,修訂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建立和完善安全監管機構、工作職責、人員配備、應急管理、行政許可、監督檢查、隱患排查、重大隱患治理、責任追究、獎懲機制等相關制度措施和其他安全生產文件貫徹落實情況。
2.制定并組織實施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方案,落實“三項行動”和“三項建設”各項工作措施情況。
3.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冶金等重點行業的安全監管和春節后復工、復產檢查驗收情況;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道路交通、農業機械、建筑施工、特種設備、公共聚集場所消防安全等重點行業和領域專項整治情況。
4.各類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重大隱患治理分級掛牌督辦、跟蹤督查情況,建立健全規范的監管檔案和臺帳;各類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情況。
5.各級、各部門和各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救援隊伍、應急救援預案和演練等應急保障能力建設情況。
6.檢查各縣政府落實云政辦發〔20xx〕168號文件精神,按照分級、屬地負責的原則,將改善安監部門工作條件和配備安全監管裝備經費(即:州(市)政府拿出不低于60萬元、縣政府拿出不低于40萬元資金)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及落實情況(以下達預算經費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