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著作權使用許可協議
(2)按本協議第四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許可使用費。乙方如未提前書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時交納該費用不超過30日,除按本協議約定繼續履行義務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當期未付許可使用費總額的30%。乙方如未提前書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時交納該費用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給付義務并支付當期未付許可使用費總額三倍的違約金。
(3)按本協議約定的使用方式、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條款履行本協議。如在本協議期內增加或調換使用曲目,乙方應提前將相應曲目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就增加的曲目與甲方簽訂補充協議或就調換的曲目得到甲方許可后再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其擅自增加或調換的曲目的使用直至解除本協議,并按每首歌_________元的費用追究擅自增加或調換曲目的違約責任。
3.雙方互為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協議的內容。
第四條 著作權使用費的支付
1.支付標準與金額
(1)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通過互聯網供公眾下載為手機鈴聲,甲方收取的著作權許可使用費為下載收費的20%,每首歌曲每次下載的著作權許可使用費經計算低于人民幣_________元時,應按人民幣_________元支付。預付保障金數額為:使用歌曲在______首以內的每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幣;使用歌曲在______首以內的每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幣;使用歌曲在______首以內的每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幣;使用歌曲在______首以上的每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幣。每一計數單位內不足______首的,按______首計數。
(2)乙方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共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______首,共計應支付預付保障金人民幣_________元。乙方如在本協議期內增加使用曲目,應以使用歌曲的總量重新計算應支付的預付保障金數額,并及時支付扣除原預付保障金后的不足部分。乙方支付的預付保障金至少分_____次以應結算的部分或全部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金額沖抵,但是每次沖抵的金額不得超過_________元。如本協議自動續展,乙方應在續展后5日內,按續展時使用歌曲的總量計算并支付預付保障金。如協議續展時上一個有效期內的預付保障金未沖抵完畢,協議續展后可繼續沖抵。如協議不再續展而上一個有效期內的預付保障金未沖抵完畢,未沖抵完畢的預付保障金不予退還。如在履行期間出現協議解除條款約定的情形而由甲方解除本協議,其時尚未沖抵完畢的預付保障金不予退還。
(3)乙方根據電信運營商(包括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等)提供的或自身提供經甲方確認的手機鈴聲下載銷售情況資料與甲方結算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時,應按以下公式計算:應交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提供手機鈴聲下載單次收費標準×20%(此值的最低保障為0.20元人民幣)×鈴聲下載次數總量-當期沖抵的預付保障金(預付保障金沖抵完畢后,此值為0)
2.支付時間
(1)乙方在本協議簽訂時,應將預付保障金人民幣_________元預付到甲方賬戶。
(2)協議生效后的每月_________日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手機鈴聲下載銷售情況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下載曲目、每首歌曲使用次數、單次收費標準及相應收入等),并按照資料上顯示的計數和上述支付公式向甲方結算著作權許可使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