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著作權使用許可協議
2.本協議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3.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協議的其余條款仍應有效并具有約束力。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5.協議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可就有關變更事宜簽訂補充協議,并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