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有償補課自查報告(精選3篇)
小學有償補課自查報告 篇1
為進一步推進我校師德師風建設,提高我校精細化管理水平,促進學校健康持續發展,我校按照市委教育工委的要求,做了以下工作:
一、成立組織。
學校成立了以徐聰校長為組長的禁止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習活動領導小組,認真清查我校在職教師中是否存在從事有償補課情況。
二、認真組織學習宣傳。
學校接到通知后,認真組織全體教師學習了關于禁止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習活動的通知精神。為了禁止教師有償補課(含校外開辦“托教”),我校下大力氣組織力量進行整治:
1、召開教工大會。學校于10月10日下午召開了全體教工大會,向全體教師發放了《福州屏東中學教師道德領域突出問題自查表》,認真組織教師對照反思,查擺問題,開展了批評與自我批評,做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2、發放《給家長的一封信》,并設立校長信箱和舉報電話(學校辦公室電話及禁止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活動領導小組電話),自覺接受家長和社會的共同監督。
3、嚴禁學校或我校教職員工借本校的場地和師資舉辦任何形式的學生補習班、提高班、輔導班或在校外進行有償補課,堅決剎住不良歪風。
4、全體教師認真學習了各種規章制度后,提高了對價值觀、人生觀的認識,上好每一節課,向課堂要質量,決不增加學生的課業負擔,絕不組織有償補課,切實減輕家長的經濟負擔。
5、我校將不定期組織行評監督員深入班級和周圍群眾,通過舉報電子信箱,開座談會,發動教師進行自查、互查,發現問題要整改并及時通報,對嚴重違法違法紀的'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6、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結合我校實際,進一步規范教師教書育人行為,認真開展爭先創優活動,進一步弘揚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為人師表精神,在全校掀起“樹形象,學優秀,做貢獻”熱潮。
三、對學生做好宣傳教育。
對學生進行有關政策宣傳教育,努力使學生不接受有償補課的活動。目前,我校教師不存在有償補課(有償家教、違規辦班補課等)現象。
品德修養是教師形象的關鍵,我們將不斷總結經驗、教訓,構建師德師風建設工程,努力創造教師新形象,為社會培養出更多的適應新世紀需要的合格的者和接班人。
小學有償補課自查報告 篇2
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全面做好我校師德師風建設工作,為端正教育行風,樹立良好的教育形象,營造良好的工作、學習環境,做了大量扎實而有效的實際工作,現將我校教師參與有償補課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1、學校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的禁止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習活動領導小組,認真清查我校在職教師中是否存在從事有償補課情況。目前,我校教師不存在有償補課(有償家教、違規辦班補課等)現象。
2、對學生做好宣傳教育。對學生進行有關政策宣傳教育,努力使學生不接受有償補課的活動。
3、學校于7月6日下午召開了全體教師會,與全體教師簽訂了責任書。
4、學校與8月1日又召開了全體教師會,學習了教育局37號文,傳達了聯合校對于有償家教的處理意見。
5、我校不定期進行學生、家長進行溝通,發動教師進行自查、互查,發現問題要整改并及時通報。
小學有償補課自查報告 篇3
《關于禁止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活動的通知》發布后,學校高度重視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維護教師作為教師的良好形象,讓學生度過一個安全愉快的假期。學校做了以下工作:
第一,建立組織。
學校成立了禁止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活動領導小組,崔玉海為組長,劉天佑、張洪亮、陳光海、韓、瓦、為成員。劉天佑、承包九年級組,張洪亮、韓承包八年級組,陳光海、瓦承包七年級組,仔細查看我校在職教師是否從事有償家教。
二、認真組織學習和宣傳。
接到通知后,學校認真組織全體教師學習《關于禁止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活動的通知》精神:
1、《XX省義務教育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在職教師不得從事有償家教活動;不動員或組織學生接受有償輔導;不得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第六十九條規定:“從事各種有償家教活動或者動員、組織學生接受有償家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學校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予以處罰”。
2、《XX省教育廳關于大力開展師德教育的通知》第三條禁止中小學教師從事有償家教,規定:“禁止中小學教師從事有償家教,學校是主要責任部門,校長是第一責任人。為了加強學校管理,維護學校整體利益,促進學校可持續發展,各中小學應自主研究制定盡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工作的管理辦法,不得將從事有償家教作為教師日常管理和年終考核的重要內容。"
3、《濟南市教育局關于做好中小學暑假工作的通知》指出:“所有學校都要把教師參與有償家教作為師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實行一票否決制。一經查實,已付費補習的教師將被授予撤銷特級教師、各級名師、教學專家等榮譽稱號。,直到相應的教師職務被撤銷。”
4 、縣區認真辦理相關人員有償家教活動的規定。
(1)教師(干部和工人)
a對于第一次被查實的,進行誡勉談話,責令寫書面面簽,校內通報批評,取消當年第一次考評晉升資格,一票否決年度考核,認定為基本稱職,扣除當年績效考核和年終獎金。
b第二次被查實的,在縣內給予通報批評,并給予降級處分,三年內取消職稱晉升資格,扣除當年的績效考核和年終獎金,調離原學校;屬于特級教師、名師、骨干教師的,取消相應的經濟待遇和榮譽稱號。
堅持教學,再次被查實或造成安全事故者,取消教學資格,開除公職。
(2)委托人
A、學校教師、干部、職工一年內有兩次帶薪家教活動的,給予全縣通報批評,取消當年初評、優秀評的資格,三年內不申報各類示范學校;校長做檢查,年度考核確定基本稱職。
b 、一年內在教師、干部、職工中開設三個以上有償輔導班的學校,除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處罰外,還需與校長進行交流、調劑。對造成重大事故的,視情節輕重,對主要負責人給予紀律處分。
三、簽訂目標責任書等。
學校與學校所有在職教職工簽訂不從事有償家教活動的目標責任書,并設立舉報電話(學校辦公室電話、校委會成員手機號)。
第四,做好學生的宣傳教育工作
對學生進行相關政策的宣傳教育,努力防止學生接受有償補習活動。
此外,學校的在職教師沒有從事有償補習活動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