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農產品收購行業稅收專項檢查自查提綱
第五、有分支機構的企業適用所得稅稅率的檢查。一是企業的分支機構適用所得稅稅率是否準確;二是總機構或者負責匯總納稅的機構本身不從事生產業務的,其所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是否與其生產機構的適用稅率一致;三是處在沿海經濟開放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高新技術開發區等特定區域內的企業,是否有“區內注冊,區外經營”的問題。
第六、定期減免稅期間轉換的檢查。重點檢查由免稅期進入減半期或由減半期進入全額征稅期的企業,期間計算是否準確。
第七、其他稅收優惠的檢查。檢查企業所享受的基礎項目投資、特定項目投資、再投資退稅、購買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等稅收優惠是否符合規定。
⑤其他事項。
第一、關聯企業。檢查關聯企業之間的購銷業務是否按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作價的。檢查是否存在通過原材料高進和產品低出,向境外關聯企業轉移利潤的情況。檢查是否存在以管理費、特許權使用費、商標使用費等名目向境外控股公司支付巨額費用的情況。檢查企業是否在所得稅優惠期滿后,與享受優惠的其他境內關聯企業之間存在轉移產品銷售、勞務和費用等情況。
第二、虧損彌補。檢查納稅人獲利年度與虧損彌補是否合法,有無人為調節利潤而在年度之間多轉少轉成本,特別對第一年獲利年度情況進行審查,有無人為地推遲獲利年度。一是彌補數額是否準確;二是彌補期限是否準確;三是有無經過稅務審計、檢查已經調整過的虧損額仍然按原先的虧損數額申報彌補。
第三、預提所得稅。檢查是否發生預提所得稅的相關業務以及已申報的預提所得稅是否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