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領域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開展情況自查報告
(六)公安保障不到位,經常出現抗法現象。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無法得到保障,也影響了管理效率。雖然公安部門能及時出警,但實際執行中力量、力度不足,甚至在相對人在暴力抗法時,公安部門不按妨礙公務處理,卻按民間糾紛處置,無形中將城管執法孤立于正常行政執法,忽視了城管執法的威嚴,嚴重挫傷了執法人員的積極性,助長了對抗執法的威風。
四、下一步工作建議
針對上述問題,進一步推進相對集中處罰權和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當前要著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制度建設,制定出地方性法律規章。針對推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和綜合執法工作,在缺乏全國性法律法規情況下,建議市城管局借鑒外地做法,結合黃石是實際,制定出地方性法規或政府規章,以便規范相對集中的行政處罰權和綜合執法工作。
(二)如何提高人員素質,確保執法工作科學性。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公正廉潔、紀律嚴明、業務精通、作風優良的行政執法隊伍,是推進xx區城管執法大隊依法行政,促進行政處罰權和綜合執法工作的根本保證。就目前我局區城管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看,需要從以下兩個方面來提高素質:一是要提高隊伍的道德素養。要有嚴格依法辦事的素養,要有公正執法、敢于堅持正義、剛正不阿的品德。要有強烈的責任心,以對人民負責、對法律負責、對事實負責的信念,辦好每一個案件。二是要提高隊伍的執法水平。要切實加強對法律法規等相關知識的學習,加強業務知識的學習,培養辨證思維的能力,培養調查取證和分析研究的能力,通過案件探討和交流等方式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從而達到在執法過程中正確適用法律進行定性和處罰。
(三)既要克服過于集中現象,又要確保職能到位。實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是一種新的行政執法體制,這一體制的運轉要求與原有的行政執法體制相比,從客觀看確實相對集中。但是,為了確保每個行政部門的執法職能,即執法責任到位,必須克服行政處罰權就集中抓集中現象,更不能出現“新瓶裝老酒”問題。相對集中執法主體是要行使好相關集中執法權力,嚴格執法,原執法部門要把行政職能轉變到管理和服務上來。
(四)堅持人性化執法,不斷創新處罰權工作。城市管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既要使城市整治有序,又要使群眾生活方便舒適,還要為經營者合法經營創造必要條件。因此我們需要統籌兼顧,注重方法創新。要認真研究“疏堵結合”的管理方式,設置具備一定條件的經營場所,加強規范管理,為困難人群的就業尋找出路,使城市管理得到廣大群眾的理解和支持。
(五)建立城市管理執法的長效機制。用“數字城管”“問責制”“責任追究制”等現代城市管理的科學方法和手段來管理隊伍,克服“一陣風”、“搞突擊”等落后的工作模式,使城市管理工作步入長效、健康良性循環的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