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就業報告(精選3篇)
本科生就業報告 篇1
每年在高考志愿填報時,考生和家長都很關心畢業時的就業去向,肖老師整理編輯了《20xx屆本科畢業生就業地區分布調查報告》,就各區域畢業生情況與各區域實際就業畢業生情況進行了統計分析。供考生和家長們參考。
一、《20xx屆本科畢業生就業地區分布調查報告》區域劃分
全國共劃分八個區域如下:
泛長江三角洲區域經濟體:上海、江蘇、浙江、江西、安徽;
泛渤海灣區域經濟體:北京、天津、山東、河北、內蒙古、山西;
泛珠江三角洲區域經濟體:廣東、廣西、福建、海南;
中原區域經濟體:河南、湖北、湖南;
泛東北區域經濟體:黑龍江、吉林、遼寧;
西南區域經濟體:重慶、四川、貴州、云南;
陜甘寧青區域經濟體:陜西、甘肅、寧夏、青海;
西部生態經濟區:西藏、新疆。
二、全國20xx屆本科畢業生總人數3199716人。
三、按區域畢業生人數分布情況如下:
(一)、各區域20xx屆本科畢業生人數為:泛長三角州區域經濟體672170人;泛渤海灣區域經濟體665821人;泛珠江三角洲區域經濟體380010人;中原區域經濟體506486人;泛東北區域經濟體366657人;西南區域經濟體355437人;陜甘寧青區域經濟體216297人;西部生態經濟區36838人。
(二)、各區域20xx屆畢業生分布率為:泛長三角州區域經濟體占21.01 %;泛渤海灣區域經濟體占20.81 %;泛珠江三角洲區域經濟體占11.88 %;中原區域經濟體占15.83 %;泛東北區域經濟體占11.46 %;西南區域經濟體占11.11 %;陜甘寧青區域經濟體占6.76 %;西部生態經濟區占1.15%。
四、按區域實際就業畢業生人數分布情況如下:
(一)、各區域20xx屆實際就業畢業生人數為:泛長三角州區域經濟體892721人;泛渤海灣區域經濟體707137人;泛珠江三角洲區域經濟體604746人;中原區域經濟體329571人;泛東北區域經濟體134388人;西南區域經濟體342370人;陜甘寧青區域經濟體159986人;西部生態經濟區28797人。
(二)、各區域20xx屆實際就業畢業生分布率為:泛長三角州區域經濟體占27.90%;泛渤海灣區域經濟體占22.10%;泛珠江三角洲區域經濟體占18.90%;中原區域經濟體占10.30%;泛東北區域經濟體占4.20%;西南區域經濟體占10.70%;陜甘寧青區域經濟體占5.00%;西部生態經濟區占0.90%。
五、按區域實際就業畢業生人數與本區域畢業生人數相比增減的人數:泛長三角州區域經濟體增加220551人;泛渤海灣區域經濟體增加41316人;泛珠江三角洲區域經濟體增加224736人;中原區域經濟體減少176915人;泛東北區域經濟體減少232269人;西南區域經濟體減少13067人;陜甘寧青區域經濟體減少56311人;西部生態經濟區減少8041人。
六、按區域實際就業畢業生人數與本區域畢業生人數相比增減比率:泛長三角州區域經濟體增加32.81%;泛渤海灣區域經濟體增加6.21%;泛珠江三角洲區域經濟體增加59.14%;中原區域經濟體減少34.93%;泛東北區域經濟體減少63.35%;西南區域經濟體減少3.68%;陜甘寧青區域經濟體減少26.03%;西部生態經濟區減少21.83%。
結束語:20xx屆本科畢業生流向:流入區域是:泛長三角州區域經濟體,泛渤海灣區域經濟體,泛珠江三角洲區域經濟體;流出區域是:中原區域經濟體,泛東北區域經濟體,西南區域經濟體,陜甘寧青區域經濟體,西部生態經濟區。
本科生就業報告 篇2
論文題目:空間地上權若干法律問題探究
1、結合畢業論文情況,根據所查閱的文獻資料,撰寫20xx字左右的文獻綜述:
一、本課題研究的目的及意義:
空間地上權的概念:在他人土地上下之一定空間范圍內,以有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而使用其空間之權。
隨著全球經濟的不斷發展,人們對于土地空間的利用已不再限于地表,土地空間的利用立體化趨勢是必然的,空中花園、空中樓閣、地下商場、地下交通等只是一個開始。因此必須有相關的法律出現,規范空間地上權權利人的權利和義務,從而促進空間資源的合理開發,對提高社會資源的整合利用率有重大意義。我國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物權法》及一些規范、條例和地方性法規略有涉及“空間地上權”,《物權法》目前并未直接承認空間地上權的存在。
因此,本課題意在探討我國立法體系應如何完善空間地上權,提出我國目前立法缺陷,以及提供一些立法理論的初步探討。
二、本課題的國內外研究現狀
(一)國外的研究現狀
國外對于空間地上權的立法和理論研究都存在很多爭議。首先是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本身的立法體系不同,因此空間地上權作為一個新的權利,在各自法系中的`定位、性質也不同。其次就大陸法系或者英美法系國家之間也并不統一,甚至于同一個國家內,雖然立法只有一種觀點,但是理論學說卻也存在很多不同派別。
1、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看待空間地上權的區別
首先,空間地上權是大陸法系的概念,英美法系并未直接定義過空間地上權,而僅有空間權的概念,在談及空間地上權時,往往都是用空間權概念予以界定,或稱之為空間租賃權等。
其次,由于各法系立法的淵源側重點不同,導致空間地上權的定位和性質也大相徑庭。由于英美法系以判例法為主,沒有完整的物權法概念,因此空間地上權是空間權的一種,可視為一種獨立的財產權利可以轉讓、租售等,因此是采用獨立立法的形式。而大陸法系由于其有完整的物權法體系,空間地上權作為一種物權法,也不能完全獨立于該體系,因此,空間地上權是基于地上權而細分出來的一種特殊地上權,以區分一般地上權。
2大陸法系立法與理論研究
在立法上,大陸法系國家的觀點是大致一致的,認為空間地上權只是一種特殊的地上權而已,并非一種新生的用益物權。它的客體是土地上下一定范圍內的空間,一般地上權客體為地上地下全部空間,因此空間地上權和一般地上權的差別只在于量上,并無本質的區別,其權利來源仍基于土地。
然而,在理論研究上,不同國家和地區中都常常同時存在很多派系及各種學說,但對于空間地上權的性質區分主要集中于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空間地上權是一種特殊的地上權,其客體是獨立的土地,但是土地的利用本身就離不開空間的利用,權力來源為土地所有權;另一種觀點認為,空間地上權是一種全新的用益物權,其客體是空間,這種新興物權之所以新就新在于,它的開發利用可以是可以完全獨立于土地一定范圍的空間,權力來源為空間自身的所有權。
(二)國內的研究現狀
我國對于空間地上權的認識較晚,導致目前國內立法只是剛起步,還在初級階段。
1國內立法現狀
目前,涉及到空間地上權的有《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以及一些地方性法律法規,但并未專門提出“空間地上權”概念,涉及內容較模糊、淺層,主要還是依附于土地的管理,尤其是空間權部分未單獨規定其相關權利。
2國內立法缺陷
簡而言之,我國目前關于空間地上權的立法限于初級階段,存在以下缺陷:第一,立法層次低,多為地方性法規,具體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及《物權法》等)涉及的內容十分有限,不能滿足當今社會經濟高速發展的需求。第二,立法體系不完善,首先沒有專門且完整規范空間權的法律法規存在,《國防法》、《物權法》和一些行政規范、地方性法規不完整、統一。第三,相關的配套制度不齊全,譬如登記、取得消失、轉讓變更、租賃及相鄰關系等不具體,幾乎不專門涉及“空間地上權”概念。
3、國內學者提出的完善建議
國內學者受到國外學術研究的影響,對空間地上權已有較為全面的認識,提出了單獨系統立法的建議,嚴格界定具體的權限范圍,完善相關登記配套制度。但思路主要還是和之前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學者觀點雷同,有各種爭論。
三、我的觀點
立法的根本目的是服務于人民,促進于社會的發展。因此,我國在對“空間地上權”立法時應注意結合我國國情,以及我國的經濟現狀空間地上權的利用趨勢,綜合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各自的優點。
我認為對于空間地上權到底是新的物權還是特殊的地上權,應該以辯證的思維來看。首先是弄清楚所謂空間地上權的對象是限于一個什么具體空間范圍內,應該有一個專門而完整的法律體系,全面地協調空間權、地上權、空間地上權等幾個主要權利之間的關系。至于具體權利范圍細節和實踐中的操作問題,可是用行政法規予以規范,政策引導,做好立法的相關配套制度,促進社會空間資源高效率的開發利用。
四、論文提綱
1、引言
2、空間地上權概述
2.2空間地上權的概念與特征
2.3空間地上權的性質
3我國關于空間地上權的法律缺陷
3.1權利界定不明確
3.2立法層次低
3.3立法不成體系
3.4立法相關配套制度不完善
4、完善我國空間地上權法律規定的立法建議
4.1將空間地上權的界定具體化
4.2提高立法層次
4.3立法體系化
4.3完善空間地上權相關配套制度
5、結論
本科生就業報告 篇3
《20xx年北京市大學畢業生就業報告》26日發布。由獨立的第三方調查機構麥可思研究院調查完成的這份報告顯示:北京市20xx屆本科畢業生畢業半年后的就業率約為88%,本科畢業生的就業率和收入較往年均出現了下降趨勢。
26%畢業生半年內找到工作
調查顯示:北京市20xx屆本科畢業生半年后就業率約為88%,較20xx屆93%的數字出現了明顯下降。其中,20xx屆211院校畢業半年后非失業率為89%,非211本科院校畢業半年后就業率為88%。就業的北京市20xx屆本科畢業生中,有26%是在畢業后半年內完成就業的。
同時,《20xx年北京市大學畢業生就業報告》顯示,北京20xx屆本科畢業生畢業半年后平均月收入為2746元、而20xx屆為3xx0元;20xx屆平均月收入下降幅度為11%,本科畢業生的收入較上一屆明顯下降。北京市20xx屆本科畢業生畢業半年后平均月收入最高的專業大類為文學類,最低為理學類。
5專業連續兩年失業嚴重
麥可思調查的北京20xx屆本科各專業大類畢業生中,管理學、經濟學畢業半年后就業率最高,均為91%;法學(81%)、教育學(81%)相對較低,均低于北京市和全國的本科生畢業半年后平均就業率(88%)。
畢業半年后失業量最多的10個專業失業人數占了本科失業量的44%,其中有5個專業同時也是20xx屆失業最多的專業:法學、工商管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英語、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家認為:調控這些連續造成較大失業量的專業招生結構,并適當調整此類專業的在校學生結構,可以較快地改善總體就業狀況。
IT、制造和文體娛樂業成熱門
20xx屆本科畢業生在北京市就業最多的三大行業為電信及電子信息服務業、文化體育教育和娛樂業、制造業;其中,電信及電子信息服務業為20xx屆本科畢業生在北京市就業比例最大的行業,有17%的本科畢業生就業于該行業。民營企業和個體企業是北京市20xx屆大學畢業生就業最多的雇主類型,雇用了46%的本科畢業生。有50%的本科畢業生被規模在300
薪資期待低于實際收入
調查還顯示:北京市20xx屆本科畢業生的期待月收入、實際月收入與雇主愿意提供的最高月收入分別為1862元、2746元和2935元。本科期待月薪底線低于實際月收入884元,這說明當前大學畢業生對薪資的期待較為理性;同時,實際月收入低于雇主愿意提供的最高月收入,說明大學生擇業時并不以薪資為第一考量,還綜合考慮了個人發展空間、企業前景等因素。
家庭階層差異影響就業
來自不同家庭階層的北京市20xx屆本科畢業生在高考錄取分數、就讀學校、就業率、平均月收入等方面存在著差異。
調查顯示:在就業數量上,來自無業與失業人員家庭的畢業生處于弱勢,其畢業半年后就業率明顯低于其他家庭階層高考分較低的子女,需要得到更強的就業服務。在就業質量上,來自從事農業的勞動者、農民工、個體工商戶家庭的畢業生處于弱勢地位:來自從事農業的勞動者、農民工家庭的本科畢業生平均高考分相對較高,而畢業半年后平均月收入相對較低。
此外,北京市20xx屆本科畢業生亟須改進的基本工作能力是有效的口頭溝通和積極學習。
本市畢業生自主創業比例低
20xx屆本科畢業生在北京自主創業的比例為0.5%,比全國同屆本科畢業生平均自主創業比例低0.19個百分點。麥可思研究表明,越是經濟發達地區,越是大城市,越是好大學,因其就業相對較好,自主創業比例也就越低。
在北京市創業的20xx屆本科畢業生中,58%的人認為創業理想是最重要動力,而未找到合適的工作僅占8%;而大學期間對其創業幫助最大的是假期實習和課外兼職、大學的模擬創業活動,如創業大賽以及學校和政府提供的創業培訓和咨詢等。另一方面,在北京市自主創業的20xx屆本科畢業生創業資金主要依靠父母、親友和個人儲蓄,這幾方面來源加起來占了七成以上。
《20xx年北京市大學畢業生就業報告》由獨立的第三方調查機構麥可思研究院調查完成,本次調查覆蓋了北京市本科院校與高職高專院校中的93所,本市20xx屆大學畢業生6214人;在北京市就業的20xx屆大學畢業生9444人;生源地在北京市的20xx屆大學畢業生313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