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報告[常用](精選7篇)
地質災害報告[常用] 篇1
一、進一步明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職責
(一)縣國土房管局職責
1.負責縣境內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承擔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監督檢查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
2.會同縣建委、水務局、交通局、市政局等部門和各街鎮開展全縣地質災害調查;編制全縣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年度防災方案和應急預案。
3.指導各街鎮群測群防體系建設和群測群防人員培訓,指導對地質災害險情的動態監測。
4.發生地質災害或者出現地質災害險情時,及時趕赴現場進行災害調查并提出應急處置建議意見。
5.組織專家對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進行責任鑒定,認定責任單位。
6.負責對轄區內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進行監督管理。
7.負責對違反《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強制性規定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處理。
(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職責
1.落實本街鎮地質災害防治專管人員(非國土所人員)和防治經費。
2.負責本街鎮地質災害的群測群防工作,建立本街鎮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監測體系并組織實施,簽訂防災責任書,落實本街鎮地質災害防治責任人。
3.建立完善地質災害防災責任制度、預案制度、災情速報制度、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防災避險明白卡制度、地質災害“三查”制度、災害登記建檔制度、宣傳培訓制度等各項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對轄區內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4.負責貫徹落實縣政府防災方案和預案,組織轄區內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應急搶險工作,并按災情速報制度的要求快速報告縣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
5.組織轄區內地質災害隱患的排查、巡查、核查和監測預警工作,建立地質災害隱患臺賬,落實各災害點的監測責任人和監測人,發放地質災害防災工作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匯總轄區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監測數據,定期上報。
6.組織轄區內地質災害的治理和受災戶搬遷避讓,對治理和避讓項目逐一登記并報縣國土房管局備案。
(三)縣建委職責
1.落實地質災害防治的專(兼)管人員和防治經費。落實本系統地質災害防災責任人和監測點監測人,建立本系統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建立防災預案等各項防災制度。
2.負責對縣城、街道辦事處、建制鎮和獨立工礦區已建、在建項目的地質災害的預防和監管工作,加強對高切坡和深填方的管理。
3.負責對需要實施爆破、挖方、填方、削坡等容易引發地質災害的工程進行監督,責成業主在施工過程中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
4.負責對在建工程地質災害隱患進行排查、巡查,及時制止違規或不作為行為,責成項目業主及時消除地質災害隱患,確保安全。
(四)縣水務局職責
1.落實地質災害防治的專(兼)管人員和防治經費。落實本系統地質災害防災責任人和監測點監測人,建立本系統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建立防災預案等各項防災制度。
2.負責對水利建設項目地質災害的預防工作,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進行建設,防止水利建設引發地質災害。
3.負責組織開展對小一型及以上水庫、河岸等地質災害排查、巡查和監測預警工作,及時發現和處置地質災害隱患。指導各街、鎮加強小二型水庫、山坪塘及引水渠道的地質災害排查、巡查和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設施的防滲工作,防止水利設施滲漏水引發和加劇地質災害。
(五)縣交通局職責
1.落實地質災害防治的專(兼)管人員和防治經費。落實本系統地質災害防災責任人和監測點監測人,建立本系統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建立防災預案等各項防災制度。
2.負責對在建交通建設項目地質災害的預防工作,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進行建設,防止交通建設引發和加劇地質災害。
3.負責對縣管公路沿線、碼頭等地質災害的排查、巡查工作,及時發現和處置公路沿線的地質災害隱患。
(六)縣市政局職責
1.負責落實地質災害防治的專(兼)管人員和防治經費。落實本系統地質災害防災責任人和監測點監測人,建立本系統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建立防災預案等各項防災制度。
2.負責市政公用設施地質災害的預防工作,對涉及市政公用設施的地質災害進行排查、巡查,及時消除威脅市政公用設施安全的地質災害。
3.負責對垃圾場的監測防范工作,防止垃圾場發生泥石流和滑坡等地質災害。
(七)縣煤管局職責
1.落實地質災害防治的專(兼)管人員和防治經費,落實本系統地質災害防災責任人和監測點監測人,建立本系統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建立防災預案等各項防災制度。
2.監督煤礦企業按經批準的開采設計方案進行開采,留足保安煤柱,防止因開采不當引發的地質災害。
3.督促煤礦企業開展由采礦引發的或威脅其生產安全的地質災害的監測和治理工作。
4.督促煤礦企業加強矸石山的安全監管,防止矸石山發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八)縣安監局職責
1.落實地質災害防治的專(兼)管人員和防治經費。落實本系統地質災害防災責任人和監測點監測人,建立本系統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建立防災預案等各項防災制度。
2.監督非煤礦山企業的開采行為,防止非煤礦山企業的開采活動引發山體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督促非煤礦山企業開展由采礦引發的或威脅其生產安全的地質災害的監測和治理工作。
3.督促非煤礦山加強棄渣場的安全監管,防止棄渣發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九)縣教委職責
1.負責落實地質災害防治的專(兼)管人員和防治經費。落實本系統地質災害防災責任人和監測點監測人,建立本系統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建立防災預案等各項防災制度。
2.負責組織對危及學校安全的地質災害隱患進行巡查、排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置。
3.負責加強教育工程建設管理,防止施工引發地質災害。
4.負責組織治理因教育工程建設施工引發的地質災害。
(十)縣民政局職責
地質災害災情或險情發生后,及時核查災情,組織受災群眾轉移安置和房屋搬遷,落實救災救濟物資,妥善安排災民生活。
(十一)其他有關部門職責
縣財政局、縣救災辦等有關部門要協同配合,共同抓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保障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及時到位。縣衛生局、縣公安局、縣食藥監局等部門,在發生地質災害后要及時做好災民救濟、醫療救護、衛生防疫、藥品供應、社會治安等工作;縣氣象局要切實做好氣象服務保障工作。
(十二)各鎮國土所職責
1.協助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和地質災害點的防災預案。
2.協助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搞好每年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培訓,宣傳貫徹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政策法規。
3.地質災害災(險)情發生后,會同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相關人員及時到現場勘察,提出應急處理措施,并協同落實;發放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
4.協助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搞好轄區內地質災害的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并建立轄區內地質災害隱患臺帳和防治檔案。
(十三)村(居)職責
1.協助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落實地域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群測群防工作,接受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2.貫徹落實縣、街鎮地質災害防災方案和預案。
3.負責及時傳送地質災害預報信息,協助街鎮政府確定群測群防監測責任人和監測人。
4.負責組織開展群測群防監測工作并對監測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定人、定點、定時進行對地域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巡查和檢查,分析上報監測情況。
5.負責督促檢查監測設施保護和監測點記錄上報工作。
6.參與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工作。
(十四)企事業單位職責
1.負責本單位地域內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接受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2.作好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定人、定點、定時監測工作,落實“三查”制度。
3.負責及時傳送地質災害預報信息。
4.落實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及群測群防監測人,并將監測結果及時上報當地政府,同時抄送主管部門。
(十五)監測人員職責
1.負責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定時、定點監測工作和宏觀巡查工作。
2.負責監測設施的保護與管理,并做好監測工具和儀器的'使用和保管工作。
3.做好監測記錄和巡查記錄,定期分析上報監測資料,做好原始監測記錄的保存。
4.遇到緊急情況時,及時預警信號疏散危險區內群眾;協助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二、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制度體系
各街鎮和有關行業監管部門應當建立完善并嚴格執行以下各項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制度:
(一)防災責任制度
地質災害(隱患)點所在地街(鎮)主要行政領導、行業監管部門主要領導、村組長和企事業單位法人為各級群測群防組織的第一責任人。各街鎮及各部門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各街鎮各部門的地質災害專(兼)管人員及監測人為具體責任人。
每年4月30日前,縣政府與各街鎮和行業監管部門、各街鎮與各村居、各行業主管部門與各監測責任單位及監測人逐級簽訂地質災害防災責任書,將群測群防責任落實到具體工作人員,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防災責任體系。
(二)預案制度
每年4月底前,縣國土房管局要完成全縣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報縣政府批準實施;各街鎮要完成轄區內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和重點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完成本系統內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和重點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并報縣國土房管局登記備案。
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包括:主要災害點的分布,地質災害的威脅對象、范圍,重點防范期,地質災害防治措施,地質災害的監測預防責任人等。
重點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包括:地質災害威脅的對象與范圍,監測責任人,災害發生時的預警信號、報警方式、人員與財產轉移路線、應急通信保障、醫療救治、疾病控制應急方案、應急機構和有關單位的職責分工、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應急救助物資的準備等。
(三)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
為保證防災信息的暢通,每年4月30日前,各街鎮各行業監管部門要建立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并將汛期值班安排表報縣政府辦公室和縣國土房管局備案,同時發到下級有關單位。
值班表應明確工作日和節假日值班領導、值班人員,白天和夜間值班電話、傳真和手機號碼。值班電話應對外公布。
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做好值班記錄,手機應保持24小時開機。接到災情或險情報告后,立即向領導報告并作相應處置。
(四)災情速報制度
地質災害災情或險情發生后,各街鎮和各行業監管部門要按照情況準確、上報迅速的原則,盡快將災(險)情報告縣國土房管局,同時報告縣人民政府。包括:
1.在24小時內提交速報報告。根據已獲得信息,說明地質災害發生的地點、時間、傷亡人數、地質災害類型,并盡可能說明災害體的規模、可能的引發因素、地質成因和發展趨勢等,同時報告所采取的對策和措施。
2.應急調查結束后提交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報告。內容包括:
(1)發生位置,包括街(鎮)、村、社、小地名等;
(2)發生時間、傷亡人數;
(3)已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可能的間接經濟損失;
(4)地質災害類型;
(5)地質災害規模;
(6)地質災害發生原因,包括地質條件和引發因素(人為因素和自然因素);
(7)發展趨勢;
(8)已經采取的防范對策、措施;
(9)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議。
(五)防災避險明白卡制度
為了讓各級防災人員、監測人和受災對象隨時掌握災害點的具體情況、監測手段、臨災判斷識別方法、應急疏散轉移要領和應急救援報警處置等識災防災知識,確保基層防災人員、監測人和受災對象能在臨災時第一時間快速反應,快速報警和正確處置災情險情,以最大限度地避免突發性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各街鎮和行業監管部門在汛前排查后,必須填制發放地質災害防災工作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防災工作明白卡為一點一卡,發至地質災害防災責任單位和負責人;避險明白卡為一戶一卡,發至受災害威脅的受災戶,并在發放時向受災戶進行宣講。地質災害防災工作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均須同時報縣國土房管局備案。對汛期及汛后新發生的地質災害,均應發放防災工作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
(六)災害登記建檔制度
為掌握本區域內地質災害的基本情況和地質災害治理、搬遷避讓等工作情況,各街、鎮和行業監管部門每年均要對轄區內地質災害(隱患)點基本情況及防治情況逐一進行登記,搬遷避讓和治理工程分別逐一填制備案登記卡,建立地質災害隱患臺帳和避讓治理臺帳,將上述臺帳分別報街鎮、部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同時報縣國土房管局備案,縣國土房管局匯總后建立全縣地質災害隱患臺帳和避讓治理臺帳,報縣政府。
(七)群測群防宣傳培訓制度
各街鎮和各行業監管部門在每年汛前,對防災管理人員、地質災害所在地的村居、社長以及監測人員集中進行一次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知識培訓,以提高監測預警及應急處置能力,并將培訓情況報縣國土房管局備案。
(八)地質災害“三查”制度
“三查”是指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核查。各街鎮和行業監管部門要組織人員對轄區內的地質災害開展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核查,并作好檢查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地質災害隱患,及時落實專人監測,落實整改責任,采取果斷措施進行處理,并將排查和處置情況報告縣政府及縣國土房管局,重大隱患要報告縣安監局。
(九)地質災害防治資料歸檔管理制度
各街鎮、各部門要對地質災害防治的各種文件、地質災害隱患點臺帳、檢查記錄、地質災害監測資料、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搬遷避讓備案登記卡、治理工程備案登記卡、圖片影像資料、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計劃和總結等資料進行整理歸檔,確保本地本部門地災防治資料的完整性、連續性、系統性,以備查閱。
三、規范化管理的具體要求
(一)規范地質災害處置程序
1.新發生地質災害或原有地質災害變形加劇
(1)受災戶或監測人及時報告、預警,組織疏散并向村居社報告;
(2)村居社干部迅速趕到現場,采取臨時措施,防止險情擴大,同時報告街鎮;
(3)街鎮迅速組織人員與國土所人員趕赴現場勘察、指揮緊急避險,調查核實災情,同時速報縣政府和縣國土房管局;
(4)一般災(險)情,縣國土房管局人員到場勘察,分析災(險)情發展趨勢及危害性,提出處置意見,由街鎮或行業監管部門負責落實,縣國土房管局登記備案并向市國土房管局報告;
(5)災(險)情較嚴重,縣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到場,按縣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處置預案規定程序調查處理,并按規定向市政府和市國土房管局報告。
2.監測
(1)開院壩會,確定監測人、預警信號、疏散路線;定點定時監測,做好監測資料的分析整理;
(2)確定立即搬遷避讓戶和觀察住用戶;
(3)發放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
(4)提出應急處置意見并定人落實;
(5)將上述情況書面報告縣政府和縣國土房管局。
3.搬遷避讓
(1)搬至安全地帶,原房拆除;
(2)填報搬遷避讓備案登記卡;
(3)報縣國土房管局備案。
4.應急治理
(1)組織有資質單位設計施工;
(2)組織驗收,填報地質災害治理項目備案登記卡;
(3)報縣國土房管局備案。
(二)規范地質災害監測工作
1.定點監測:監測點一般選在主裂縫的兩側,每兩個點為一組,最好設3—5組。
2.定人監測:(1)監測人居住位置要距災害點要近,最好就是受災害威脅的人;(2)身體健康,能吃苦、有責任心;(3)有一定文化知識,能記錄和進行簡單分析。
3.定期監測:
(1)一般每十天或每半月監測一次,雨后增加觀測一次。
(2)汛期每五天或每周監測一次,若發現有異常變化和在暴雨期、暴雨后應加密監測次數。
(3)當地質災害氣象等級預報為三級時,每天監測一次;預報等級為四級時,每天監測2—3次;預報等級為五級時,每天監測4次以上。臨災前應每小時監測一次或數次。
4.及時記錄、整理、分析監測資料。
5.發現異常或險情加劇,應采取措施果斷處置,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三)規范地質災害“三查”記錄
每次檢查必須作記錄,記錄內容主要包括:災害變形情況、監測及記錄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建議處理措施。
檢查記錄應一式二份,參與檢查人員都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字。
(四)規范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的填寫和發放
防災工作明白卡為一點一卡,發至地質災害防災責任單位和負責人,避險明白卡為一戶一卡,發至受災害威脅的受災戶,并在發放時向受災戶進行宣講,防災工作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均須同時報市和縣國土房管局備案。
四、考核和督查
地質災害報告[常用] 篇2
收悉《州地質災害指揮部辦公室關于轉發的通知》后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對我縣前期已有的x處地質災害隱患點、防災責任和措施、已治理工程的維護、泥石流溝道及攔擋壩的清淤情況開展了“回頭看”工作,現將“回頭看”工作開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開展思想認識“回頭看”
本著“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理念,堅持“以防為主”、“全力防”的戰略方針,以推動地災防治體制機制和指揮體系的高效運作。以增強“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為基本準則,以“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為政治責任,并進一步強化底線思維和風險意識,全力做好源頭防控工作。于汛前和汛期中對全縣11個鎮開展了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開展情況的檢查,并與近期對其進行了“回頭看”工作,對各鎮轄區內地質災害防治重點和應履行的.職責是否到位、具體可行的年度防災方案和避災措施是否編制、地質災害隱患點的責任單位、責任人和監測人是否落實等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檢查工作,進一步明確了責任、強調了重點,加快地質災害防治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工作的推進。
二、注重實效,開展排查整治“回頭看”
(一)落實防災責任和防災措施
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要求,協同“一對一”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撐單位省冶勘設計集團有限公司(原名:省巖土工程公司)對全縣前期已有的1296處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防災責任落實情況,核查了各隱患點的“一表兩卡”發放情況,并逐點劃定了危險區進行應急演練,檢查各鎮隱患點防災措施情況及重要隱患點的應急物資儲備情況。全面檢視了監測預警網絡情況,對于部分隱患點更換了監測人或監測人手機號的立即更新隱患點臺帳并及時上傳至省地質環境管理信息系統。
(二)核查新增隱患,對變形加劇的隱患進行再排查
在前期排查過程中未發現新增隱患點,對汛前地質災害隱患排查中發現的35處變形加劇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了再次排查,對其中變形情況特別嚴重的災害點組織受威脅群眾及時避讓,如“鎮鄉政府后不穩定斜坡”、“鎮村黃草滑坡”、“鎮村水缸下滑坡”、“鎮村小寨整體滑坡”以及“鎮村槽上不穩定斜坡”。
(三)加快隱患銷號和跟蹤關注
目前正積極配合省冶勘設計集團有限公司開展無威脅對象銷號工作,后期將針對銷號點進行現場逐點核實。
(四)積極推進維修加固、泥石流清淤工作
目前針對受州“8·20”特大暴雨山洪泥石流影響受損的4處泥石流溝(鎮泥石流、鎮泥石流、鎮村1組溝泥石流和鎮泥石流)正在進行修復加固工程施工,對已淤積的攔擋壩正在抓緊時間清淤騰庫。截止目前鎮泥石流維修加固工程、鎮泥石流維修加固工程已全面完工,鎮泥石流和鎮村1組溝泥石流兩處維修加固工程因受汛期強降雨影響,導致溝道水流量過大,完工時間預計推遲至20xx年11月中旬。
(五)做好預警系統的維護,保證預警系統的高效運行
協同省冶勘設計集團有限公司于6月中旬完成對我縣217處地質災害自動化監測預警儀器全面核查,并對已受損、下線的設備進行維修保養,截止目前地質災害自動化監測預警儀器上線率已超過90%,預計到6月底上線率達到100%。
(六)做到“主動避讓、提前避讓、預防避讓”
6月5日州原鄉政府后山不穩定斜坡安裝的普適型專業監測設備反饋出異常形變數據,平臺自動發布藍色預警,提醒當地加強巡查;6月9日下午16:40時,變形速率明顯增加,平臺自動發布橙色預警,提示斜坡變形達到預警閾值。值班調度員立即將預警信息以電話、短信方式通知防災責任人和群測群防專職監測人員,當地迅速組織坡體下方受威勵的原鄉政府、派出所及2戶農戶共22人全部轉移避險。此次成功預計并提前避讓得到的省自然資源廳的高度認可,并刊登上省自然資源廳地質災害防治專刊(第5期)。將繼續以此為基準,堅決做到“主動避讓、提前避讓、預防避讓”,扎實做好隱患避讓工作。
三、突出風險,開展隱患風險“回頭看”
于汛前同省冶勘設計集團有限公司對重點場鎮、重點區域、地質災害在建工程進行了拉網式排查,對地質災害風險較高的公路、鐵路、橋梁、景區、學校等區域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了重點核查,并于近期對其開展了“回頭看”工作,進一步落實了防范責任,確定了防治措施,明確了預警方式。
四、齊抓共管,開展問題短板“回頭看”
針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成立了專門的檢查小組,對全縣各鎮、各在建地質災害治理工程于汛期開展了專門的診斷性檢查,目前“回頭看”接近尾聲,預計7月10日前全部完成,并對存在的問題形成了臺賬管理,確保地災防治方面的問題逐一整改。對重點場鎮、重點區域、地質災害在建工程在防災措施落實方面的問題及時開展了“回頭看”工作,確保整治工作橫到邊、縱到底,不留盲區死角。
五、嚴明作風,開展工作落實“回頭看”
針對地災防治工作落實情況進行了不定期“回頭看”工作,針對工作部署安排是否落地、是否抓緊抓細抓實,由局班子綜合評價,對存在的問題形成臺賬管理,確保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扎實有效推進,全力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地質災害報告[常用] 篇3
由我區地震災害頻發,地震、防洪、山體滑坡時有發生。為確實做好我校今年汛期的防洪、防汛工作,確保廣大師生及學校財產的安全,接到上級通知后,我校安全領導小組在校長的組織領導下,對我校的校園內外周邊地區進行拉網式的安全隱患排查。先將我校的排查工作總結如下:
一、校園。
我校屬于新建校園,沒有圍墻,校園內外排水系統正常,不存在安全隱患,地質情況,根據排查的情況,墻體、基石無異常情況,可以正常的使用。地質沒有變動,完全符合施工要求。
二、校園周圍。
通過排查,學校周圍的排水溝渠正常,沒有發現堵塞現象,雨季的洪水不會給我校造成危害。
三、存在的問題。
1、羅壩、老爬坑線的同學,喜歡從小河邊走,如果有洪水,此段路隱患較大。
2、清水塘線的同學,云保公路時必經之路,雨天視線不清,容易發展交通安全。
四、整改措施。
1、要求羅壩、老爬坑、東色同學盡量走大路,建議家長上學、放學要有專人負責到學校接送學生。
2、清水塘的同學,走路必須靠右行,如果要穿越公路,先聽、看,確保無車輛方可經過。
2城南第二小學校舍地質災害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報告
根據區教體局通知精神,為做好我校安全工作,最近我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對我校校舍地質災害隱患情況進行排查,現將排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成立校舍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小組:
組長:高征長(校長)
成員:陳紅、劉成村、鄭新國、程傳亮、徐燕、李彬
二、排查中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情況:
1、院墻
由于我校處在丘陵頂部,地勢落差較大,學校院墻因地勢問題,東部及東南角墻體較高,墻體下部為毛石,無混凝土填充。今年四月份已整改50米。除此之外,其他院墻均需整改,共需整改700米,因資金問題,無法實施,現設警示標志,禁止靠近,觀察使用。
2、房屋建筑
所有房屋建筑設防低,經校舍鑒定需推倒重建,因資金問題無法實施,其中2號房、3號房、4號房、5號房、6號房、7號房、9號房東部山墻墻體高,易造成滑坡坍塌,另4號房存在墻體裂痕,已建立檔案,設觀察標志,觀察使用。
3、校園排水系統
校園排水基本比較流暢,操場排水在假期前已經進行處理。2號房屋及實驗室房后排水正在進行整改。
三、整改措施: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我校充分認識到當前防汛和地質災害對工作形勢的嚴峻性,在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進一步加強領導,強化師生安全第一的責任意識,堅決克服麻痹僥幸思想,加強預警預報,以防為主,落實責任人,其實把各項防御措施落到實處,落實到每一個責任人。實施24小時無縫隙值班。
2、突出重點,加強排查
我校密切注意天氣的變化情況,根據天氣情況及時做好學校的防災部署工作,加強重點防汛部位的.巡查,切實抓好校舍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時發現薄弱環節,及時整改,排除險情,及時匯報。堅持日夜巡查,及時排除隱患。
3、加強監測,嚴加防范
密切關注學校及周邊地質情況的變化,特別是因汛期暴雨誘發易滑坡不穩地的山體,可能受災的地點及時上報,劃出警戒區域,防止學生及其他人員傷亡。
4、制定預案,及時搶險
根據上級部門的要求,制定了我校的防災救災預案。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及時啟動預案。如遇險情,第一時間上報,以便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5、加強值班,暢通信息
24小時全覆蓋值班,明確值班領導和值班人員,確保責任道人。堅持汛期全天值班和晝夜巡查制度,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保持24小時開機,保證信息暢通。
6、如果遇到惡劣天氣,立即轉移學生,情況嚴重的,立即停課停學。
地質災害報告[常用] 篇4
根據《關于福建省20xx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通知》(閩政辦[20xx]71號)、《批轉縣國土資源局等部門關于20xx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明政文[20xx]3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教育實際,我局聯合縣國土資源局于4月19-20日開展了中小學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工作。現將排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排查對象
20xx年4月11日前各校(園)自查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具體上報情況見附表)。
二、排查組成員
縣國土資源局、教育局、學校相關人員。
三、排查情況
4月19-20日,縣國土資源局、教育局及相關學校人員對存在地質災害學校進行詳實的現場勘查,完成了全縣9所學校近16個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排查。
實驗小學:廁所化糞池建于陡坡之上,邊距約3米,中間為菜地,陡坡中間段未建擋墻約10米。化糞池使用已久,原有排污口已堵塞,現用排污管不能滿足排污要求。
夏陽中學:新食堂右側邊坡人工開挖后有塌方;學生宿舍左后側填土層下陷,主要是地表水下滲所致;廁所右后側曾有塌方。
夏陽中心小學:教學樓后邊坡距5米左右,有新滑坡體。
地美小學:學校西側人工開挖邊坡高3-5m,邊坡距1-2m,地下水出露淺,整個學校處于古滑坡體上。
沙溪中學:綜合樓邊溝斷裂下沉,前土坡為填土坡,雨季水土流夫嚴重;舊教學樓北側后坡人工開挖邊坡高3-5m,邊坡距小;舊教師宿舍后坡人工開挖邊坡高2-4m,邊坡距小。
城關中學:新食堂地處山谷,后山雨季水量大,夾雜石塊泥沙,易造成水溝堵塞,破壞食堂基礎。
楓溪學校:食堂后坡人工開挖邊坡高6-10m,邊坡距2-3m;新建學生宿舍樓后坡人工開挖邊坡高4-5m,邊坡距1m,過高過陡。
夏坊中心小學:新建學生宿舍后山較高較陡。
蓋洋中學:綜合實驗樓及舊澡堂后坡人工開挖邊坡高3-10m,邊坡距0.5-3m,過高過陡;操場低洼處雨水下滲暗流;停車棚后山有新滑坡體。
四、針對隱患防治建議
1、各地質災害隱患點應加強觀測,定期檢查,學校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監測,并制定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2、有新滑坡體的隱患點,應設立警示標志,并設置防護欄等,如夏陽中心小學的教學樓后邊坡、蓋洋中學的綜合樓后邊坡、沙溪中學舊教工宿舍后邊坡等。
3、部分因排水溝問題存在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應加緊維修,如蓋洋中學操場低洼處雨水下滲暗流、夏陽中學學生宿舍左后側地面下沉、沙溪中學綜合樓前邊坡水土流失及階梯下沉等。
4、實驗小學化糞池排污隱患建議協調建設主管部門將市政排污工程管道直接接到化糞池中;夏陽中學新食堂右后側土方崩塌隱患建議學校進行整改,形成雙臺階平臺;城關中學排水隱患建議在學校后山修建一陰井沉積沙石,并定期清理;楓溪學校新宿舍邊坡應盡快修建;夏坊中心小學新宿舍后邊坡建議修建1.5米高的擋土墻。
地質災害報告[常用] 篇5
按照鎮防汛指揮【】10號《鎮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縣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開展水庫度汛和山洪災害防御工作督查的緊急通知》文件要求,我校,村小學高度重視,立即安排相關人員對我鎮小學對6個學校的地質災害山洪隱患點開展排查工作,現將自查報告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九甲鎮中心小學現有學校6所,全鎮在校學生1234人,教師96人。就全鎮所有學校而言,存在山洪地質災害最為嚴重的是中心完小,甸坑村小學。中心完小是鎮沅縣41個重點地質災害監測點之一,山洪災害隱患較大,雨天學校上方山洪水來源廣,水路長達到一千多米,山洪水大部分流經、沖擊學校圍墻外防洪溝;且中心小學地質結構較為復雜,土質結構松散,屬于地質局部沉降帶。
甸坑村小學地處農田中央,地質松軟。學校于xx年4月26日開始的地質災害進行應急治理。因近期雨量大,雨天時間長,目前工程沒有竣工。甸坑小學主要災害為治理區域滑坡,山洪水威脅特別大。
文崗村小學、果吉村小學、和平村小學、勐真村小學山洪地質災害威脅不大,但是對于防范工作不可掉以輕心。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強領導、落實地質災山洪害防治責任。堅持預防為主、切實加強領導。我校行政高度重視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將每所學校的山洪、地質災害患點明確到村小學負責人,成立監測小組,明確,做到任務到人、責任到人,認真履行職責,切實落實好監測、預防預報預警、群測群防、應急調查等防治措施。
二是制定防治方案、明確地質災害防治目標。逐步建立和完善地質、山洪災害監測方案。
三是加大宣傳、增強師生防災減災意識。通過張貼宣傳畫、班隊會、地質災害逃生避險演練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加大地質災害、山洪防治工作的宣傳力度,普及地質災害監測、預防、避險、搶險、治理等基本知識和技能,進一步增強師生防災減災意識,實現自覺防災、全民減災、確保一方平安。
三、存在的問題
一是我校師生防御地質、山洪災害意識還不夠強。部分師生防災意識淡薄,對地質災害存在僥幸心理。缺乏相關專業知識和專業人員的指導,對地質災害發生規律等知識不深,預報預警能力不強,監測工作全靠土。
二是群測群防基礎薄弱。學校屬于特殊群體集聚區域,防災抗災能力弱。
三是山洪地質災害治理資金缺乏。近年來,行政對中心校、甸坑小學的山洪地質災害治理投入了大量的資金,修建防洪溝、擋墻。但是,由于需要治理的區域廣,占線長,目前任然沒有完成有效治理,急需各級政府部門給予支持解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師生防災抗災意識。
二是健全監測制度。充分發動師生共同參發現隱患,學校治理隱患。
三是積極向黨委政府、上級主管匯報,爭取資金,立項治理危險區域,從根本上解決山洪地質災害威脅問題。
地質災害報告[常用] 篇6
為貫徹落實《龍陵縣教育局關于開展學校地質災害隱患排查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工作,有效防范、杜絕地質災害引發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我校于20xx年5月14日對學校周邊地質環境進行全面排查,現將具體情況匯報如下:
一、排查內容
1。學校地質災害隱患點;
2。因汛期暴雨誘發易滑坡不穩定的山體; 3。學校的護坡、擋墻、圍墻等; 4。校園校舍危房;
5。學校周邊地質存在的易坍塌地段;
二、排查情況
接到中心學校通知后,我校安全領導小組立即召開學校地質安全防范會議,安排部署地質安全排查工作。
1。加強學校及周邊地質災害防范。
2。對學校圍墻、堆放雜物處進行排查,禁止學生在危險地方進行各種活動。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1。學校新建食堂處,土質疏松,并出現松土下移的情況。如遇天陰久雨時可能會發生難以預料的山洪,可能導致山體滑坡。
2。若遇大暴雨,洪水流經校園排洪渠,出口入口有堵填現象。
3。廁所下方圍墻,出現小的裂縫。 四、整改措施
1。強化領導,落實責任
我鎮充分認識到當前防汛和地質災害對工作形勢的嚴峻性,在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進一步加強領導,強化師生安全第一的責任意識,堅決克服麻痹僥幸思想,加強預警預報,以防為主,落實責任人,切實把各項防御措施落實到每一個部門,落實到每一個責任人。
2。突出重點,加強排查
要求我校點要密切注意天氣的變化情況,并根據天氣情況及時做好學校的防災部署工作。加
強重點防汛部位的查巡,切實抓好校舍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時發現薄弱環節,及時整改,排除險情。
3。加強監測,嚴加防范
要求各校點要嚴密監控,排查出地質災害隱患點,加強監測,密切關注學校及周邊地質情況的變化,特別是因汛期暴雨誘發易滑坡不穩定的.山體,可能受災的地點要及時劃出警戒區域,防止學生和其它人員傷亡。要進一步做好學校的護坡、擋土墻、圍墻等建筑物及在建工程的排查工作。
4。制定健全預案,及時搶險
各部門都要認真制定防災救災預案,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及時啟動預案。如遇險情,要第一時間上報校長,以便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5、加強值班,暢通信息
要加強值班,明確值班領導和值班人員,確保責任到位。要堅持汛期全天值班和晝夜巡查制度,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要24小時開機,保證信息暢通。
6、如遇惡劣天氣,情況嚴重的,立即上報停課。 7、新建餐廳處,出現土堆下移現象,鄉政府、中心學校等有關部門,采取了對土堆下該搬遷的人家進行搬遷,并將溝水通過其他方向引出等措施,及時有效的排除了地質災害安全隱患。
地質災害報告[常用] 篇7
一、總則
(一)地質災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二)地質災害按其危害程度劃分為四個等級:
特大型:因災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
大型:因災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
中型:因災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
小型:因災死亡3人以下,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
(三)處置突發性地質災害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
1、縣政府成立縣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特大型突發性地質災害由縣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及時報告縣委、縣政府,同時報省、市處置地質災害工作領導小組,在省、市處置地質災害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2、大型突發性地質災害由縣人民政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縣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及時報告省、市處置地質災害工作領導小組,省、市有關部門會同縣人民政府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中型突發性地質災害由縣人民政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縣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及時報告省、市處置地質災害工作領導小組,積極爭取省、市有關部門的支持、配合。
4、小型突發性地質災害由當地的鄉鎮政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及時報縣有關部門給予必要的支持、配合。
二、機構和職責
(一)成立x縣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指揮部
總指揮:
1、x縣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即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縣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x縣國土資源局,任辦公室主任,任辦公室副主任。
2、搶、排險隊,兼任搶排險隊隊長。
3、治安保衛隊,兼任治安保衛隊隊長。
4、醫療救護隊,兼任醫療救護隊隊長。
5、后勤保障隊,兼任后勤保障隊隊長。
縣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建立健全處置地質災害工作制度和部門聯動機制;在省、市處置地質災害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協助特大型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報告災情,調集有關部門和搶險救災力量趕赴現場,開展搶險救助工作;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指揮、協調和組織大型、中型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指導鄉鎮政府做好小型突發性地質災害的處置工作,幫助協調解決小型突發性地質災害處置工作中的重要問題;組織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調查,按有關規定界定突發性地質災害防治責任;督促、檢查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落實情況。
(二)縣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在縣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協調下做好大型、中型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處置工作需要配合各鄉鎮人民政府做好小型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的有關工作。
1、縣國土資源局:負責縣地質災害搶險指揮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預警體系、值班制度和災情速報制度;地質災害預警信息,按有關規定向縣政府和省、市國土資源部門報告災害災情信息;會同縣有關部門做好地質災害搶險、救助的部署、監督和技術指導工作;組織地質災害調查,按照有關規定向縣政府和省、市國土資源部門報告突發性地質災害調查和處置結果。
2、縣財政局:負責落實、撥付縣級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所需經費及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資金。
3、縣交通局:負責搶修因災損壞的交通公路設施,保障交通干線和搶險救災重要路線的暢通;在危險路段設立醒目的標志,警示過往車輛和行人;做好搶險救災人員、物資及撤離人員的緊急運輸工作。
4、縣水務局:組織和督促各鄉鎮水利工作站對水庫四周、水利設施沿線地質災害的搶險、救助工作;組織災區供水設施的恢復、保障災區供水;及時向縣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縣國土資源局和有關鄉鎮政府通報降雨信息、汛情動態。
5、縣建設局:組織對發生或可能發生地質災害地區的建筑物或建筑工程進行危房檢查,指導群眾安全轉移;供氣部門加強對有關設施的防護和巡查;組織當地搶修因災受損的市政公用設施,盡快恢復直接影響人民群眾生活的工程設施。
6、縣民政局:及時掌握各地災民安置動態,組織調運救災物資,協助災區有關鄉鎮安置和救濟災民,安排好災民生活。及時向縣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報告災民救助和安置情況。
7、縣衛生局:組織醫療和衛生防疫隊伍,調集必要的衛生醫療器械、藥品,及時赴災區投入搶救治病和防疫工作;及時向縣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報告災民醫療和防疫情況。
8、縣x局:負責做好社會治安工作,防止因突發性地質災害引發的群體性治安事件發生,同時做好現場的警戒工作。
9、縣氣象局:收集有關氣象信息,做好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分析、預報重點地區未來12小時降雨和天氣狀況,每1至3小時向縣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通報,并及時在縣廣播、有線電視臺預報。
10、縣電信局、移動公司、聯通公司:保證地質災害發生地之間的通信暢通,保障通信人員和設施安全。
11、縣電力局:組織人員對災區進行電力搶修,恢復電力供應,全力保障災區學校、醫院、重點工程、市政設施、軍事等重要用戶的電力供應;及時向縣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報告電力供應和搶險情況。
12、縣武警中隊:參與突發性地質災害緊急情況處置的會商,并按會商要求組織所屬部隊參加搶險、救助工作;及時向縣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通報部隊搶險救災情況。
13、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參與搶險、救助工作。
(三)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相應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根據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的需要,有關鄉鎮政府應當緊急調集搶險的應急人員,調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必要時,可以根據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門在搶險救災區域范圍內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三、組建、落實搶險救災人員
x縣國土資源局組建縣級地質災害搶險隊。現場指揮由各包聯鄉鎮的縣級領導擔任,現場副指揮由各鄉鎮長擔任。各鄉鎮應當成立應急搶險分隊,對人員要登記造冊、編成班組,報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監測和預報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快地質災害預警體系建設,建設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形成覆蓋全縣的地質災害監測網絡。要在省、市國土資源部門協調指導下,逐步建成與全縣防汛網絡、氣象監測網絡互聯,形成縣、鄉、村、點四級的地質災害信息管理系統,及時傳遞地質災害險情、氣象資料和汛情信息。
(二)各鄉鎮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門要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災情速報制度,保障緊急情況信息報送渠道暢通。接到地質災害緊急情況或險情報告后,要立即摸清情況,并向縣政府和縣國土資源局報告,對屬于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緊急情況的,在向縣政府和縣國土資源局報告的同時,還應越級直接報告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國土資源部門。
(三)各鄉鎮政府和縣國土資源部門要充分發揮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的作用,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加強對地質災害重點地區的監測和防范。在地質災害點防范期內,鄉(鎮)人民政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要加強地質災害險情的巡回檢查,發現險情,及時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在危險區域設置警示牌,并及時向縣政府和縣國土資源局報告。
(四)縣國土資源局要加強與氣象、水務部門的聯系,聯合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及時向各有關鄉鎮政府通報氣象、汛情和地質災害預警等信息。縣氣象主管部門暴雨警報或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后,各鄉鎮政府和縣國土資源局要立即將降雨信息和防災要求通知到各村,由村及時組織通知到重要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危險區內的群眾;各單位和當地群眾要對照“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做好防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五)發現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立即向鄉鎮政府或國土資源部門報告。接到地質災害險情報告的鄉鎮政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動員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可以強行組織避險疏散。
(六)地質災害預報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部門會同氣象主管機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社會地質災害預報。禁止隱瞞、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謊報地質災害災情。
五、應急處置工作
(一)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的處置
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發生后,鄉鎮政府應立即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判定地質災害級別及誘發因素、災害體規模等,并立即將災情向縣政府和國土資源局報告,同時越級上報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國土資源部門,在應急處置過程中,應及時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直至應急處置工作結束。縣政府接到災情報告后,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開展施救工作,控制地質災害進一步發展,同時要立即向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國土資源部門報告地質災害情況。縣政府在省、市地質災害處置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與省、市國土資源局等有關部門共同組成應急處置指揮部,組織開展各項搶險救助等工作,及時將地質災害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和調查處置結果向省、市人民政府報告,并要根據有關要求上報國土資源部。
(二)中型地質災害的處置
中型地質災害發生后,鄉鎮政府應立即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判定地質災害誘發因素、災害體規模等,并立即將災情向縣政府和縣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在應急處置過程中,應及時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直至處置工作結束。縣政府接到災情報告后,要組織縣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和地質災害發生地鄉鎮政府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同時立即將地質災害情況向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國土資源部門報告,爭取省、市有關部門的支持、配合。縣政府應及時組織地質災害災情調查,并按照有關規定將調查處置結果上報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國土資源部門。
(三)小型地質災害的處置
小型突發性地質災害發生后,鄉鎮人民政府應立即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判定地質災害誘發因素、災害體規模等,并在1小時內將災情向縣政府和縣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并及時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直至處置工作結束。縣政府接到災情報告后,要組織縣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和鄉鎮黨委、政府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要及時組織地質災害災情調查,并按照有關規定將調查處置結果上報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國土資源部門。同時,視情況對地質災害處置工作給予必要的支持、配合;處置工作結束后,及時將調查處置結果上報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國土資源部門。
六、善后處置工作
(一)地質災害發生后,鄉鎮政府要做好災區群眾的政治思想工作,安定群眾情緒,組織災區群眾開展生產自救,盡快恢復生產,及時部署地質災害防治和處理善后工作。民政等相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做好救災物資調配和災民安置工作。宣傳部門要加強協調和指導,組織新聞單位及時、準確、客觀地報道搶險救災的工作情況。
(二)國土資源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地質災害調查,并將地質災害調查處置結果上報市、縣政府和市國土資源局。
(三)因救災需要,臨時調用單位和個人的物資、設施、設備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應及時歸還;無法歸還或者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償。
(四)對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五)對不及時按本預案報告地質災害災情信息,不服從指揮調度,不認真履行職責而造成嚴重后果和重大影響的,依法追究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