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療藥物一般對血管內膜有較強的刺激性,靜脈輸注時一旦藥物外滲或漏出皮下及靜脈可引起無菌性炎癥,如果不及時處理常引起局部組織嚴重的炎性反應和導致皮膚潰瘍,甚至發生干性壞死,近幾年來,我院對腫瘤病人進行靜脈輸注化療藥物,由于患者個體差異、宣傳教育、操作等因素,我院在2006年9月份發生1例因靜脈輸入化療藥物外滲的患者,由于處理不及時,造成病人局部炎癥、組織壞死等現象,現將護理體會報告如下。
1 病歷摘要
患者,男,72歲,以淋巴瘤術后化療住院,既往 患者有糖尿病病史,護士執行醫囑予以在右手背處建立靜脈通路,生理鹽水300 ml+表阿霉素60 mg以20~30滴/min靜脈滴注,并告知患者在輸入化療藥物時的有關注意事項,患者表示配合治療,30 min后患者在進餐時,感覺輸液部位不適,通知護士,護士發現輸液部位略有腫脹,立即停止輸液,更換輸液部位,并通知醫生,滲出部位用硫酸鎂濕敷。1天后患者輸液部位有2 cm×1.5 cm大小的水泡,經局部抽吸、理療,1周后患者輸液部位皮膚結痂,手指活動正常,患者要求出院。出院后患者在手背處自敷藥物,10天后患者感覺局部疼痛,自覺癥狀加重,返回醫院。經醫生檢查,患者手背皮膚有部分組織出現壞死,伴有周圍組織紅腫,炎癥。其食指、中指、無名指活動受限。經徹底清創處理后、予以手背皮瓣移植,住院1個月,患者痊愈出院。
2 原因分析
(1)患者對化療藥物認識不足,把化療藥當成普通的藥來用,發現藥液外滲但不是完全外滲,誤認為影響不大,繼續靜脈滴注,不愿重新穿刺,給病人帶來痛苦。(2)醫護人員對化療藥滲漏處理不當,致使局部組織損傷、破潰或癥狀加重。(3)護理人員責任心不強,化療前沒有詳細做好宣教及禁止熱敷等注意事項,交代不夠詳細。一旦發現藥液外滲應及時報告醫護人員,注意事項交代不詳及巡視病房不夠及時為主要原因。(4)對輸液病人不能及時巡視,護理不到位,觀察病人不仔細。(5)對患者出院后交代不足,造成患者自敷藥物局部感染。
3 應急處理措施
(1)一旦發現化療藥物外滲時,應立即停止化療藥注入,可保留針頭接注射器,盡量回抽漏于皮下的外滲藥物,然后拔除針頭。(2)發生化療藥外滲后要及時通知主管醫生及病房護士長。(3)用0.2%利多卡因局部封閉,既可以稀釋外漏的藥液和阻止藥液的擴散,又起到止痛作用,封閉液的量可根據需要配制。(4)外滲24 h內可以用冰袋局部冷敷,冷敷期間應加強觀察,防止凍傷,冷敷可使血管收縮,減少藥液向周圍組織擴散。(5)避免患者局部受壓,外滲局部腫脹嚴重者可以用50%硫酸鎂濕敷。(6)加強交接班制度,密切觀察局部變化。(7)凡在輸入化療藥物時應反復向患者及家屬宣傳藥物副作用及有關注意事項,取得患者的配合。(8)輸入化療藥物時予以同步血管濕敷,保護血管。
4 護理體會
4.1 在給患者使用化療藥物時應做好的準備工作 (1)要詳細介紹化療用藥的目的及注意事項,化療前做好準備工作。(2)選好靜脈,化療前應先用生理鹽水打通靜脈通道,觀察5~10 min無腫脹外滲再接上化療藥物。要勤巡視觀察用藥反應及靜滴針頭處皮膚有無腫脹、外滲等情況。(3)一旦發現化療藥物有外滲,立即停止靜滴,保留針頭,接注射器回抽,減少藥液滲漏,及時做好局部處理,減少局部組織損傷及病人的痛苦。(4)無論患者住院或出院發生化療藥液外滲,都必須到醫院由醫護人員進行處理,以免引起繼發感染。(5)患者化療藥液外滲部位徹底痊愈后,方可出院,并定期電話隨訪。
4.2 在給患者使用化療藥物時盡可能應用靜脈留置套管針、picc或靜脈置管 使用套管針、picc或靜脈置管穿刺,可減少對血管刺激性,同時減少因頭皮針滑脫所致的外滲,特別是picc可長時間留置于靜脈內,這樣既減少了靜脈穿刺次數,延長了每次靜脈穿刺的間隔時間,又能使靜脈輸液更加方便,也減輕了護士的工作量。通過臨床觀察認為,采取積極的預防措施,可有效降低并發癥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