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
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再次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草案)》。
1月2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李先念發布第21號主席令:《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于1985年1月21日通過,現予以公布,從1985年5月1日起施行!吨腥A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共6章31條。這是新中國的第一部會計法,標志著我國的會計工作從此走上了法治的軌道。
1月23日
國內各大報紙登載《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度嗣袢請蟆、《工人日報》、《光明日報》分別發表評論員文章,《經濟日報》、《中國法制報》分別發表社論。
3月14日
財政部印發會計法宣傳提綱,要求各級財政部門要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大力做好會計法的宣傳工作。
4月8日
財政部、勞動人事部發出《關于貫徹施行〈會計法〉中有關會計人員任免規定的通知》,自1985年5月1日起執行。
5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開始施行。《人民日報》發表國務委員兼財政部長王丙乾的文章“領導干部要做執法守法的模范”!督洕請蟆酚浾咴跁嫹ㄊ┬星跋ψ咴L了我國第一任財政部長簿一波同志。薄一波同志指出:會計法是加強社會主義經濟管理的一個大法,辦經濟離不開會計,在經濟工作中要講求經濟效益,更是離不開會計。
1986年
3月29日
財政部、司法部聯合發布《關于認真宣傳和實施〈會計法〉的通知》。
4月10日
根據會計法規定,中央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發出通知,轉發財政部制定的《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和《關于〈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的實施意見》,對會計職稱評定進行改革,實行會計專業職務聘任制度。會計專業職務的名稱定為高級會計師、會計師、助理會計師、會計員。
7月3日
根據會計法規定,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條例》,共6章30條,對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管理體制、注冊會計師的考試和注冊、注冊會計師的業務范圍、注冊會計師的工作規則等作出了規定。
1987年
4月9日
為了貫徹會計法,規范單位會計基礎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企業“抓管理、上等級”的要求,財政部發出《關于安排落實會計工作抓基礎、達標準、上等級活動試點工作的通知》,決定在全國開展會計工作抓基礎、達標準、上等級活動的試點工作。
1988年
2月23日
為深入貫徹會計法,適應改革開放新形勢下的會計監督的要求,財政部發布《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必須依法委托注冊會計師驗資、查賬的通知》。《通知》規定: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的會計、財務、稅務文件,包括出資證明書、年度會計報表、清算會計報表、外匯收支報告表等,須委托中國注冊會計師審查驗證和出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