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租 賃
一、租賃的分類 (掌握) 是否是融資租賃:
1、所有權轉移
2、低于公允價(5%,含5%);
3、占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75%,含75%);4、最低租賃付[收]款額的現值≈原賬面價值(大于等于90%)[租前已用大部分(75%,含75%)不適用];5、性質特殊,只有承租人才能用。
過程 承租人 出租人
1、租賃開始日的會計處理 借:固定資產(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與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孰低)[占總資產30%以上]未確認融資費用(差額)貸:長期應付款(最低租賃付款額) 借:應收融資租賃款(最低租賃收款額=最低租賃付款額+擔保余值)未擔保余值(未擔保余值)貸:融資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 遞延收益-未實現融資收益(差額)
2.初始直接費用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3.支付租金,未確認融資費用、收益的分攤
借:長期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借:財務費用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融資租賃款
借:遞延收益-未實現融資收益
貸: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
可以用實際利率法,直線法,年數綜合法分攤。實際利率的確定是個問題,看p449、p461
4、有所區別的事項 a、計提折舊 租金未能收回
一是折舊政策,二是折舊期間。承租人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尚可使用年限作為折舊期間;如果無法合理確定的,則應以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中較短者作為折舊期間。如果承租人或與其有關的第三方對租賃資產余值提供了擔保,則應計提的折舊總額為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減去擔保余值加上預計清理費用;否則,應提的折舊總額為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減去預計殘值加上預計清理費用。 超過一個租金支付期未收到的租金,應當停止確認融資收入,其已確認的融資收入,應予沖回,轉作表外核算
b、應收融資租賃款的壞帳準備
借:管理費用
貸:壞帳準備
c、未擔保余值發生減少
期末,發生減少借:遞延收益-未實現融資收益貸:未擔保余值同時,減少額確認為當期損失,借:營業外支出貸:遞延收益-未實現融資收益如果恢復,應按未擔保余值恢復的金額,反沖回來以后各期根據修正后的租賃投資額和重新計算的租賃內含利率確定應確認的融資收入。
5、或有租金
借:營業費用、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借:應收帳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融資收入
6、履約成本
借:費用
貸:銀行存款
借:費用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