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細則 篇1
一、 目的
鼓勵公司全體員工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保證公司各項業務的穩定增長,建立起具有公司特色的價值分配機制和內在激勵機制,追求公司經濟效益的最大化,同時根據公司發展規劃、引進人才需要和當地收入分配情況,制訂本實施細則相關條款。
二、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的各類業務。
三、 基本原則
1、職位價值導向原則:將職位本身的價值作為確定工資報酬的基礎,員工工資的確定與職位掛鉤,不同價值職位領取不同薪酬。
2、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原則:在價值分配上打破平均主義,工資報酬向為公司持續創造價值的員工傾斜、向關鍵崗位傾斜,對員工所創造的業績予以合理的回報。
3、可持續發展原則:工資報酬的確定與公司的發展戰略相適應,與公司的整體效益的提高相適應。通過工資報酬來吸引人才,留住關鍵人才,激活人力資源,提高公司的核心競爭力。
市場導向原則:在合理控制人工總成本的前提下,以市場為依據,制定合理的工資報酬水平,保證公司員工整體薪酬水平的市場競爭力,以吸引和保留優秀人才。
四、 工資報酬結構
1、員工工資報酬由職位基本工資、保密費、住房補貼、年終雙薪、績效獎金和分享超額利潤、單項獎等部分等組成,薪酬結構如下圖:
備注:
員工根據所定職級確定工資標準總額=職位工資基數+績效工資基數+住房補貼。
(1)非業務人員:
職位工資基數=(工資標準總額-住房補貼)×50%
績效工資基數=(工資標準總額-住房補貼)×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