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樣品買賣協議書(精選16篇)
化妝樣品買賣協議書 篇1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訂購要出售的商品,雙方達成的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和甲方定購_______貨物,甲方應在_____天內將貨物交付乙方。
第二條甲方如不能按時交貨或僅按時交貨,乙方應通知乙方在____天前推遲交貨;如果乙方不同意,則可以取消合同。
第三條甲方由于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不能按時交貨或不能全額交貨的,可以延長交貨期限。但是,延期天數由雙方共同決定。
第四條采購價格協商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款金額,共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款款百元人民幣,A款交付時應全額支付。
如果乙方無法付款,則甲方可以停止交貨直到合同終止。
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應予賠償。
第五條乙方預見到不能在該期限內付款的,甲方可以通知甲方在____天之前推遲交貨日期。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對甲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甲方交付的貨物與樣品不同的,乙方可以要求更換或解除銷售合同,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市場價格發生變動的,當事人不得主張增加,減少貨物或者因故解除合同。
本合同分為兩份,由甲乙雙方共同持有。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月日
化妝樣品買賣協議書 篇2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聯系方式:
地址: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聯系方式:
地址:
茲為貨物買賣,經雙方同意議定條件如下: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訂購貨物,合同成立后由甲方交付與樣品同品同種同類同質的貨物,甲方應于____日內交付乙方。雙方確認已于年?月___日共同封存樣品(雙方各持一份)
第二條?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或僅能交付一部分,應于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期交付;但乙方不同意時可解除合同。
因此致乙方受到損害時,乙方可請求賠償,甲方決無異議。
第三條?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按期交貨或不能全數的交付,可延緩交付。其延緩日數應經雙方議定。
第四條?買賣貨款每件_____元,共_____元,交貨時應全部付清。如乙方不能付清的,甲方可停止交付貨物,并約定一定期間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的,甲方可解除合同。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害可以請求賠償。
第五條?乙方預知屆期不能付款的,可于_____日前通知甲方延展交貨日期,若甲方不同意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若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甲方所交付貨物,如與樣品不相同時,乙方可請求更換或解除買賣合同,甲方無異議。因此致乙方受到損害的,可以請求賠償。
第七條?貨價如有升降變動的,各方不得主張增減,或借故解除合同。
第八條?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以下無正文)
出賣人(甲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買受人(乙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化妝樣品買賣協議書 篇3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__________________貨物買賣,經雙方同意議定條件如下: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訂購____________貨物,如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樣品同品同種同類同質的貨物______件,甲方應于______日內交付乙方。
第二條
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僅能為一部分的交付,應于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時可解除合同。
因此致乙方受有損害時,乙方可請求賠償,甲方決無異議。
第三條
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貨或不能為全數的交付,可延緩期日。但其延緩日數應經雙方議定。
第四條 買賣貨款議定每件人民幣______仟______佰元共人民幣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元于甲方,交貨同時應悉數付清。如乙方不為付清的,甲方可將貨停止交付,并定相當期間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時,甲方可解除合同。因此所受的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第五條
乙方預知屆期不能付款的,可于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展延日期交貨,倘甲方不同意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給對方造成損害,應付賠償之責。
第六條
甲方所交付貨物,如與樣品不相同時,乙方可請求更換或解除買賣合同,甲方無異議。因此乙方致受有損害者,更得請求賠償。
第七條
貨價如有升降變動的,各不得主張增減,或借故解除合同等情況。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乙方:日期:
化妝樣品買賣協議書 篇4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__________________貨物買賣,經雙方同意議定條件如下: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訂購____________貨物,如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樣品同品同種同類同質的貨物______件,甲方應于____日內交付乙方。
第二條 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僅能為一部分的交付,應于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時可解除合同。 因此致乙方受有損害時,乙方可請求賠償,甲方決無異議。
第三條 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貨或不能為全數的交付,可延緩期日。但其延緩日數應經雙方議定。
第四條 買賣貨款議定每件人民幣______仟______佰元共人民幣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元于甲方,交貨同時應悉數付清。如乙方不為付清的,甲方可將貨停止交付,并定相當期間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時,甲方可解除合同。因此所受的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第五條 乙方預知屆期不能付款的,可于____日前通知甲方展延日期交貨,倘甲方不同意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給對方造成損害,應付賠償之責
化妝樣品買賣協議書 篇5
賣方:________(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
茲為設備買賣,經雙方同意議定條件如下: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訂購________設備,于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與樣品同品同種同類同質的設備________件,甲方應于________日內交付乙方。
第二條 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僅能為一部分的交付,應于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時可解除合同。因此致乙方有損害時,乙方可請求賠償。
第三條 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貨或不能為全數的交付,可延緩期日。但其延緩日期應經雙方議定。
第四條 買賣貨款議定每件人民幣________元,共人民幣________元,于甲方交貨同時應悉數付清。如乙方不付清,甲方可將貨停止交付,并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時,甲方可解除合同。因此所受的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第五條 乙方預知屆期不能付款的,可于通知甲方展延日期交貨,倘甲方不同意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給對方造成損害,應盡賠償之責。
第六條 甲方所交付設備,如與樣品不相同時,乙方可請求更換或解除買賣合同,乙方有損害者,得請求賠償。
第七條 貨價如有升降變動的,各方不得主張增減,或借故解除合同。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甲方)(簽章):_______ 買受人(乙方)(簽章):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化妝樣品買賣協議書 篇6
出賣人: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訂購貨物買賣,雙方議定協議如下: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訂購________貨物,并于___日由雙方共同確認、封存樣品(雙方各一份)。甲方應于____日內將與樣品基本相同的貨物交付乙方。
第二條 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或不能完全交付,應于____日前通知乙方將延緩日期;乙方若不同意,可解除合同。
第三條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甲方不能如期交貨或不能全數交付,可延長交貨期,但具體期限應經雙方議定。
第四條 買賣價款議定每件計人民幣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于甲方交貨同時悉數付清。
如乙方不能付清,甲方可停止交貨,直到解除合同。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第五條 乙方預知屆期不能付款的,可于____日前通知甲方延緩交貨日期,倘甲方不同意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如給甲方造成損害,應負賠償之責。
第六條 甲方所交付貨物如與樣品不相同時,乙方可要求更換或解除買賣合同,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市場價格如有浮動,各方不得主張增、減貨物或價款,或借故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甲方):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化妝樣品買賣協議書 篇7
上訴人(原審原告)空調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棗強縣富強北路167號。
法定代表人李,董事長兼總經理。
委托代理人湯x,空調工程有限公司職員。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興區榆垡鎮今榮街69號。
法定代表人吳,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安,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職員。
上訴人空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空調公司)因與被上訴人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房地產公司)憑樣品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豐民初字第20453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XX年12月29日受理后,依法組成由法官周荊擔任審判長,法官蘆超、鄭亞軍參加的合議庭,于XX年1月12日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了詢問。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空調公司在一審中起訴稱:XX年9月13日,空調公司同x房地產公司簽訂1份工礦產品購銷合同,價款為: 21 000元。當時雙方約定:空調公司送貨到x房地產公司開發建設的位于北京市豐臺區芳古園一區16號樓。x房地產公司預付定金30%、安裝調試后付40%、運行3個月后付35%、余款1年付清。空調公司按約定及要求履行了全部的供貨安裝義務。但是x房地產公司卻以各種理由拖欠未付。故訴至法院請求判令x房地產公司給付貨款21 000元和債務利息9525.6元,并承擔訴訟費。
x房地產公司在一審中答辯稱:x房地產公司先后付給空調公司4200元和16 800元,已付清空調公司的貨款,空調公司也給x房地產公司開具了發票。盡管空調公司對x房地產公司給付貨款16 800元存有異議,x房地產公司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16 800元貨款是空調公司拿走的。但是,空調公司現在起訴要求x房地產公司給付貨款 16 800元的訴訟請求已過訴訟時效,請求法院駁回空調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一審法院審理查明:XX年9月13日,空調公司與x房地產公司簽訂了《工礦產品購銷合同》,約定:x房地產公司購買空調公司的排煙補風機和風機,合計價款21 000元。有效期限:自XX年9月6日至XX年9月16日。第七條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設備到現場后進行安裝,后即試運行(1個月)達到使用要求后方認。第九條結算方式及期限:付定金20%,到現場通過合同第七條標準付40%,運行3月后付35%,余下滿1年付清。合同簽訂后,x房地產公司給付空調公司4200元。XX年底,空調公司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了供貨及安裝義務。
一審法院判決認定:空調公司、x房地產公司在XX年9月13日簽訂的《工業品買賣合同》是空調公司、x房地產公司自愿協商達成,不違反國家相關的法律規定,應認定為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對雙方當事人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空調公司、x房地產公司均應依照合同,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x房地產公司提出“先后付給空調公司4200元和16 800元,已付清空調公司的貨款”的`答辯意見,對于x房地產公司給付空調公司4200元,空調公司予以認可。對于x房地產公司給付空調公司16 800元,空調公司予以否認,且x房地產公司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x房地產公司已給付空調公司16 800元貨款,對此該院不予采信。關于訴訟時效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按照雙方合同約定和空調公司供貨時間,x房地產公司向空調公司付清余款的最遲時間是XX年4月底。此時,空調公司應該知道自己的權益遭到了侵害,而空調公司于XX年9月23日方提起訴訟。空調公司提出“合同有效期到XX年9月16日,XX年9月23日提起訴訟未超過訴訟時效”的主張,該院不予采納。理由是:合同有效期限實質約定的是空調公司供貨的期限,也可以說是在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可依據該合同維持買賣合同關系。實際上,雙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只存在XX年底空調公司向x房地產公司提供并安裝價值21 000元風機這1筆買賣,此后雙方就再沒有過依據該合同的買賣關系。而空調公司向x房地產公司供應的價值21 000元風機在XX年底已安裝完畢。故x房地產公司關于空調公司的主張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的抗辯理由成立。空調公司未提供證據證明其主張存在訴訟時效中斷或重新起算的事由,故其訴訟請求依據不足,該院不予支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的規定,判決:駁回空調工程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
空調公司不服一審法院上述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其主要上訴理由是:一、空調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內要求x房地產公司給付貨款合法合理。二、一審判決錯誤理解和適用了2年訴訟時效的規定。三、雙方簽訂的合同是x房地產公司提供的,若有不同理解,應從不利于x房地產公司方面解釋。空調公司請求二審法院撤銷一審判決,依法改判或發回重審。
x房地產公司服從一審法院判決。其未向本院提交書面答辯意見,但其在本院庭審中口頭答辯稱:一審判決對合同有效期的認定是合理的,認定訴訟時效已過是合理合法的。合同文本是空調公司提供的。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訴訟時效制度的解釋,也超過了訴訟時效。
本院經審理查明的事實與一審法院查明的事實一致。
上述事實,有空調公司提供的《工業品買賣合同》及雙方當事人陳述在案佐證。
本院認為,空調公司與x房地產公司簽訂的《工業品買賣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其內容未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法有效,雙方均應依約履行。x房地產公司提出其已付清21 000元貨款,但空調公司只認可收到4200元,否認收到16 800元,x房地產公司未能提供確實充分的證據證明其已付清貨款,故對此主張本院不予采信。依據該合同約定的付款比例及時間,x房地產公司最遲的付款時間應在XX年4月,空調公司XX年提起要求x房地產公司支付貨款的訴訟已超過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空調公司關于其在合同有效期內主張權利,并未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上訴主張,因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實質是空調公司供貨的期限,即在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可依據該合同維持買賣合同關系。該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內,雙方只在XX年底發生了1筆空調公司向x房地產公司提供價值21 000元設備的買賣,且已安裝完畢。故空調公司關于其主張未超過訴訟時效的上訴意見不成立,應予駁回。綜上,一審法院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處理并無不當,應予維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一審案件受理費二百八十一元,由空調工程有限公司負擔(已交納)。
二審案件受理費五百六十三元,由空調工程有限公司負擔(已交納)。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化妝樣品買賣協議書 篇8
室 內 裝 飾 工 程
施 工 承 包 合 同 書
20__年八月
致力于設計行業
打造裝飾品牌
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發包人(甲方): 委 托 代 理 人: 電 話: 工 程 設 計 師:
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發包人的家居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部分 工程概況
第1條、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工程內容及做法
(詳見工程施工項目確認表及報價單)。
第3條、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以下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詳見報價單),發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詳見報價說明);
(2)承包人要求發包人提供的材料數量應符合實際施工的要求,與工程實際使用量的誤差應在+-8%以內。
(3)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裝飾裝修材料和設備。如因承包人提供了不合格材料而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由承包人承擔責任,且不受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限制。
第4條、工程期限_______天;
開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為不含稅報價(詳見裝修工程報價單)。
第二部分 施工圖紙
_______元,由發包人支付(此費用包括/不包括在工程價款內)。
第三部分 發包人義務
第1條、開工前三天,為承包人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家具、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家具、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第2條、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第3條、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系及相關裝修手續(物管等),并承擔相關費用;
第4條、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第5條、施工期間發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及消防等項工作;
第6條、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階段驗收、竣工驗收。
第四部分 承包人義務
第1條、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范、防火規定、施工規范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第2條、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第3條、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五部分 工程變更
第1條、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見裝修工程變更單)。
第六部分 材料的提供
第1條、由發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發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承包人,雙方共同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需要保管的,發包人應作好密封標志,并交由現場管理人員保管;
第2條、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承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發包人,并接受發包人檢驗。
第三條,所提供材料保證一年內不掉色。
第七部分 工期延誤
第1條、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3)發包人五金件(不含門鎖、潔具等)安裝;
第2條、因發包人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 第3條、因承包人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
第八部分 質量標準
第1條、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標準為現行家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 第2條、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由發包人指定擁有質量認證資質的有關部門對工程質量予以認證,經認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
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經認證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九部分 工程驗收和保修
第1條、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__隱蔽工程驗收__; (2)__水電工程完工__;
(3)__中期驗收(木作工程完工),并作好工作量統計決算__; (4)ICI漆工程完工 。
承包人應提前兩天通知發包人進行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后應填寫工程驗收單(見工程驗收單)。
第2條、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應通知發包人驗收,發包人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后兩天內組織驗收(否則視同工程合格),填寫工程驗收單(見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后,辦理移交手續(見工程結算單)。
第3條、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負責采購裝飾裝修材料及設備的,發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說明書、保修單和環保說明書。
第4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本工程保修期為12個月,保修期自住家居裝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驗收合格簽字后,填寫工程保修單(見工程保修單)。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工程,保修期為24個月。
第5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工程應在一定時期內保證合格的質量標準,不應出現嚴重、大面積和多處質量問題。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超過2次(處)嚴重質量問題的,承包人除提供保修之外,另須根據實際情況賠償發包人由于此質量問題造成的相關損失,并向發包人支付工程質量違約賠償,金額為發生嚴重質量問題的工程的造價(根據附工程報價單)。
嚴重工程質量問題是指在正常使用條件下: 防水工程出現3處以上滲漏;
暖氣、煤氣、給排水改動工程出現斷裂、漏水、漏氣(材料質量問題除外);
墻面、吊頂等涂料工程出現0.5M2
以上的涂料表層脫落;
吊頂、吊柜、五金件、燈具等吊裝、安裝工程出現斷裂、脫落(材料質量問題除外);
墻磚超過5處(塊)以上松動、脫落;
地磚、地板工程出現5處(塊)以上顯著隆起、凹陷、移位,或松動、脫落(材料質量問題除外); 木工工程出現開裂、脫膠(榫)、松動、變形(材料質量問題除外)。
第十部分 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1條、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第2條、工程中期驗收合格后,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出工程結算,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發包人。發包人接到資料后2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見工程結算單)并簽字,發包人應在簽字時向承包人結清工程款。每項工程增加項目結算應在每次付款時結清。
第十一部分 違約責任
第1條、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2條、未辦理驗收手續,發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發包人負責。
第3條、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終止方應提前5天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部分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1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部分 幾項具體規定
第1條、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負責運出施工現場,并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的地點。
第2條、施工期間,承包人應盡量確保工程不對鄰里、社區和公眾利益產生影響。承包人應對工程噪音、污水、廢料、異味、光污染、高空墜落物等有害因素有足夠的預計和有效的管理。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善,違規操作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負責。
第3條、施工期間,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時間為:上午_______點_______分至_______點_______分;下午
_______點_______分至_______點_______分。承包人應按時開工、停工,并不在施工現場從事與工程無關的活動。
第十五部分 附則
第1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終止。 第2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
第3條、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備注:
(1)從竣工驗收之日計算,保修期為壹年。
(2)保修期內由于承包人施工不當造成質量問題,承包人無條件地進行維修,并根據本協議的規定對發包人進行賠償;
(3)保修期內如屬發包人使用不當造成裝飾面損壞,或不能正常使用,承包人酌情收費。
(4)本保修單在發包人簽字、承包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發包人簽字:
承包人簽字(蓋章):
化妝樣品買賣協議書 篇9
甲方(賣方):合同編號:G-0502 乙方(買方):簽訂地點:上海
第一條 紅木家具基本情況 (請逐項填寫,勿寫“同樣品”;“驗收說明”等內容請在驗收后填寫)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 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家具應符合B2385-20 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家具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 付款方式:簽訂合同后,乙方于____日內付清全額貨款,甲方將于收到貨款3天內發貨。
第四條 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甲方應在交貨時督促乙方對家具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征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乙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并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五條 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 10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購買家具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 7 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家具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 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化妝樣品買賣協議書 篇10
甲方(買受人):
住所:
郵編: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乙方(出賣人):
住所:
郵編:
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經雙方協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給甲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排氣量:
顏色:
車輛成交單價:元,大寫。(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貨價及正式完稅發票)。數量: 臺。其他費用: ,由 方承擔。運費 元,由方承擔。出庫費 元,由方承擔。車輛交付后,如甲方需委托乙方代辦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簽委托書(附件二),有關費用及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
付款方式甲方一次性付款并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乙方。
質量及相關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并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乙方提供汽車辦理牌證的隨車資料,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維修指引。
4、乙方保證售賣給甲方的車輛,在交給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2、提車方式(在□中打“√”選擇):
□ 甲方自提;
□ 乙方送車上門;
□其他約定: 。
3、交車地點:在乙方的經營場所內,或 。
4、交車時里程表記錄小于(在選取欄打“√”):
(1)100公里 □,
甲方:
乙方:
日期:
化妝樣品買賣協議書 篇11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貨物買賣,經雙方同意議定條件如下: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訂購貨物,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與樣品同品同種同類同質的貨物 件,甲方應于 日內交付乙方。
第二條 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僅能為一部分的交付,應于 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時可解除合同。因此致乙方受到損害時,乙方可請求賠償,甲方決無異議。
第三條 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貨或不能為全數的交付,可延緩期日。但其延緩日數應經雙方議定。
第四條 買賣貨款議定每件人民幣 仟 佰元,共人民幣 萬 仟 佰元,交貨同時應悉數付清。
如乙方不為付清的,甲方可將貨停止交付,并約定相當期間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時,甲方可解除合同。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第五條 乙方預知屆期不能付款的,可于一日前通知甲方延展日期交貨,倘甲方不同意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給對方造成損害,應負賠償之責。
第六條 甲方所交付貨物,如與樣品不相同時,乙方可請求更換或解除買賣合同,甲方無異議。因此致乙方受到損害者,更得請求賠償。
第七條 貨價如有升降變動的,各方不得主張增減,或借故解除合同。
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日期:
日期:
化妝樣品買賣協議書 篇12
賣方:________(下稱甲方)
買方:________(下稱乙方)
茲為貨物買賣,經雙方同意議定條件如下: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訂購________貨物,于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與樣品同品同種同類同質的貨物________件,甲方應于________日內交付乙方。
第二條
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僅能為一部分的交付,應于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時可解除合同。因此致乙方受有損害時,乙方可請求賠償,甲方決無異議。
第三條
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貨或不能為全數的交付,可延緩期日。但其延緩日期應經雙方議定。
第四條
買賣貨款議定每件人民幣________元,共人民幣________元,于甲方交貨同時應悉數付清。如乙方不付清,甲方可將貨停止交付,并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時,甲方可解除合同。因此所受的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第五條
乙方預知屆期不能付款的,可于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展延日期交貨,倘甲方不同意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給對方造成損害,應頁賠償之責。
第六條
甲方所交付貨物,如與樣品不相同時,乙方可請求更換或解除買賣合同,甲方無異議。因此乙方致受有損害者,更得請求賠償。
第七條
貨價如有升降變動的,各不得主張增減,或借故解除合同等情況。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________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甲方)(簽章):________
買受人(乙方)(簽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化妝樣品買賣協議書 篇13
甲方(賣方):乙方(買方): 經平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甲方所有的裝載機讓給乙方一事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裝載機工程機械概況 品牌:柳工裝載機 型號:50C 車輛識別代號:50C
二、轉讓價格:20元
三、付款方式:由甲方欠乙方的借款中扣出。
四、甲方承諾對上述裝載機轉讓合同范本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乙方基于該承諾購買上述裝載機。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張裝載機的所有權或他物權導致乙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五、裝載機現狀已由雙方確認。因該裝載機系二手舊機,甲方對于裝載機的運行狀況及工作狀況均向乙方作了充分的說明,乙方對于該裝載機的現狀以及日后運行可能出現的問題均已了解。
六、裝載機由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廣漢順興交付給乙方,乙方采取現場驗收的方式進行驗收,乙方對裝載機的運行狀況及設備數量、質量有任何不符合雙方在本合同中的說明及約定的,應當場以書面形式交由甲方確認并由雙方協商解決,交付后即視為驗收合格。
七、裝載機交付后,因該裝載機的運輸、運行所產生的任何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包括裝載機本身的故障、質量問題產生的損失以及對第三人的侵權所產生的損失,交付后所造成的一切事故和違法事故責任均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如甲方在裝載機交付后承擔了上述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九、因履行裝載機轉讓合同范本協議所產生的任何爭議,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十、本裝載機轉讓合同范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雙方簽字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買賣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前年招投標中標單位供煤業務的實際,甲乙雙方本著自覺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則,共同配合搞好____市____區集中供熱這項民生工作,確保供熱質量,在拖欠上年度煤款的情況下延續今冬明春供暖用煤,經充分協商一致重新變更簽訂以下供煤承包合同。
一、質量標準: ________年度鍋爐用煤主要指標(靖遠大礦)(最低大卡不能低于5500大卡公斤)
二、合同履約形式:根據甲方的實際情況,以乙方承包形式,確保供暖期兩臺40鏈條鍋爐和一臺40循環流化床鍋爐供熱面積80萬平方米的全部用煤炭量(每噸單價610元,過磅 2.23萬噸)價款包定的額度,乙方實行盈虧自負。
三、交貨地點:甘南XX公司煤場
四、供貨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暖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合同價款: (含運費、裝卸費及煤款)并提供國家正式稅務發票。
六、付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月底,付總價款20%。
2、________年____月底,付總價款20%。
3、________年____月底,付總價款15%。
4、________年____月底,付總價款10%。
5、________年____月底,付總價款10%。
6、________年____月底前,付總價款25%。
七、其它約定事項:
1、根據雙方談判的約定,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上年度欠款810萬元,乙方必須在本年____月____日前供煤20噸以上,并保證甲方在供暖期內的庫存不低于20噸。若低于20噸,向甲方賠償不足部分(以貨幣形式)。
2、乙方必須遵守供煤談判的承諾,保證甲方鍋爐出水溫度130度、回水溫度70度,保證甲方供暖正常運轉。乙方如造成甲方燃煤斷檔,乙方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雙倍費用(甲方用做自行購進煤款、運輸費及其它相關費用)。甲方不按合同付煤款 造成燃煤斷檔,乙方不負一切損失。
3、根據國家節能減排的政策和甲方能耗檢查工作的要求,乙方供應原煤必須達到合同中所規定的質量標準,承擔主承包的責任,供暖期結束后總耗煤超過
4.28萬噸時予以追加,不足
4.18萬噸予以扣減,每車必須攜帶隨車化驗單和磅單,甲方進行到場化驗抽樣計量,如化驗發熱量低于合同約定標準100大卡及時告知乙方提高質量。如低于300大卡時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4、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應差異較大, 造成無法協商,提交乙方當地法院裁決。
5、如果甲方在20-________年度,實際供熱面積超出80萬平方米,超出部分另行計算,同時增加合同總價款。
6、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化妝樣品買賣協議書 篇14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貨物買賣,經雙方同意議定條件如下: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訂購貨物,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與樣品同品同種同類同質的貨物件,甲方應于日內交付乙方。
第二條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僅能為一部分的交付,應于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時可解除合同。
因此致乙方受到損害時,乙方可請求賠償,甲方決無異議。
第三條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貨或不能為全數的交付,可延緩期日。但其延緩日數應經雙方議定。
第四條買賣貨款議定每件人民幣仟佰元,共人民幣萬仟佰元,交貨同時應悉數付清。如乙方不為付清的,甲方可將貨停止交付,并約定相當期間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時,甲方可解除合同。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第五條乙方預知屆期不能付款的,可于一日前通知甲方延展日期交貨,倘甲方不同意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給對方造成損害,應負賠償之責。
第六條甲方所交付貨物,如與樣品不相同時,乙方可請求更換或解除買賣合同,甲方無異議。因此致乙方受到損害者,更得請求賠償。
第七條貨價如有升降變動的,各方不得主張增減,或借故解除合同。
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化妝樣品買賣協議書 篇15
上訴人(原審原告)河北科力空調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棗強縣富強北路167號。
法定代表人李英寬,董事長兼總經理。
委托代理人湯濤,河北科力空調工程有限公司職員。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北京日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興區榆垡鎮今榮街69號。
法定代表人吳山永,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安亞利,北京日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職員。
上訴人河北科力空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力空調公司)因與被上訴人北京日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日月房地產公司)憑樣品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豐民初字第20453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XX年12月29日受理后,依法組成由法官周荊擔任審判長,法官蘆超、鄭亞軍參加的合議庭,于XX年1月12日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了詢問。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科力空調公司在一審中起訴稱:XX年9月13日,科力空調公司同日月房地產公司簽訂1份工礦產品購銷合同,價款為: 21 000元。當時雙方約定:科力空調公司送貨到日月房地產公司開發建設的位于北京市豐臺區芳古園一區16號樓。日月房地產公司預付定金30%、安裝調試后付40%、運行3個月后付35%、余款1年付清。科力空調公司按約定及要求履行了全部的供貨安裝義務。但是日月房地產公司卻以各種理由拖欠未付。故訴至法院請求判令日月房地產公司給付貨款21 000元和債務利息9525.6元,并承擔訴訟費。
日月房地產公司在一審中答辯稱:日月房地產公司先后付給科力空調公司4200元和16 800元,已付清科力空調公司的貨款,科力空調公司也給日月房地產公司開具了發票。盡管科力空調公司對日月房地產公司給付貨款16 800元存有異議,日月房地產公司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16 800元貨款是科力空調公司拿走的。但是,科力空調公司現在起訴要求日月房地產公司給付貨款 16 800元的訴訟請求已過訴訟時效,請求法院駁回科力空調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一審法院審理查明:XX年9月13日,科力空調公司與日月房地產公司簽訂了《工礦產品購銷合同》,約定:日月房地產公司購買科力空調公司的排煙補風機和風機,合計價款21 000元。有效期限:自XX年9月6日至XX年9月16日。第七條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設備到現場后進行安裝,后即試運行(1個月)達到使用要求后方認。第九條結算方式及期限:付定金20%,到現場通過合同第七條標準付40%,運行3月后付35%,余下滿1年付清。合同簽訂后,日月房地產公司給付科力空調公司4200元。XX年底,科力空調公司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了供貨及安裝義務。
一審法院判決認定:科力空調公司、日月房地產公司在XX年9月13日簽訂的《工業品買賣合同》是科力空調公司、日月房地產公司自愿協商達成,不違反國家相關的法律規定,應認定為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對雙方當事人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科力空調公司、日月房地產公司均應依照合同,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日月房地產公司提出“先后付給科力空調公司4200元和16 800元,已付清科力空調公司的貨款”的答辯意見,對于日月房地產公司給付科力空調公司4200元,科力空調公司予以認可。對于日月房地產公司給付科力空調公司16 800元,科力空調公司予以否認,且日月房地產公司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日月房地產公司已給付科力空調公司16 800元貨款,對此該院不予采信。關于訴訟時效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按照雙方合同約定和科力空調公司供貨時間,日月房地產公司向科力空調公司付清余款的最遲時間是XX年4月底。此時,科力空調公司應該知道自己的權益遭到了侵害,而科力空調公司于XX年9月23日方提起訴訟。科力空調公司提出“合同有效期到XX年9月16日,XX年9月23日提起訴訟未超過訴訟時效”的'主張,該院不予采納。理由是:合同有效期限實質約定的是科力空調公司供貨的期限,也可以說是在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可依據該合同維持買賣合同關系。實際上,雙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只存在XX年底科力空調公司向日月房地產公司提供并安裝價值21 000元風機這1筆買賣,此后雙方就再沒有過依據該合同的買賣關系。而科力空調公司向日月房地產公司供應的價值21 000元風機在XX年底已安裝完畢。故日月房地產公司關于科力空調公司的主張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的抗辯理由成立。科力空調公司未提供證據證明其主張存在訴訟時效中斷或重新起算的事由,故其訴訟請求依據不足,該院不予支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的規定,判決:駁回河北科力空調工程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
科力空調公司不服一審法院上述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其主要上訴理由是:一、科力空調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內要求日月房地產公司給付貨款合法合理。二、一審判決錯誤理解和適用了2年訴訟時效的規定。三、雙方簽訂的合同是日月房地產公司提供的,若有不同理解,應從不利于日月房地產公司方面解釋。科力空調公司請求二審法院撤銷一審判決,依法改判或發回重審。
日月房地產公司服從一審法院判決。其未向本院提交書面答辯意見,但其在本院庭審中口頭答辯稱:一審判決對合同有效期的認定是合理的,認定訴訟時效已過是合理合法的。合同文本是科力空調公司提供的。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訴訟時效制度的解釋,也超過了訴訟時效。
本院經審理查明的事實與一審法院查明的事實一致。
上述事實,有科力空調公司提供的《工業品買賣合同》及雙方當事人陳述在案佐證。
本院認為,科力空調公司與日月房地產公司簽訂的《工業品買賣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其內容未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法有效,雙方均應依約履行。日月房地產公司提出其已付清21 000元貨款,但科力空調公司只認可收到4200元,否認收到16 800元,日月房地產公司未能提供確實充分的證據證明其已付清貨款,故對此主張本院不予采信。依據該合同約定的付款比例及時間,日月房地產公司最遲的付款時間應在XX年4月,科力空調公司XX年提起要求日月房地產公司支付貨款的訴訟已超過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科力空調公司關于其在合同有效期內主張權利,并未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上訴主張,因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實質是科力空調公司供貨的期限,即在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可依據該合同維持買賣合同關系。該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內,雙方只在XX年底發生了1筆科力空調公司向日月房地產公司提供價值21 000元設備的買賣,且已安裝完畢。故科力空調公司關于其主張未超過訴訟時效的上訴意見不成立,應予駁回。綜上,一審法院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處理并無不當,應予維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一審案件受理費二百八十一元,由河北科力空調工程有限公司負擔(已交納)。
二審案件受理費五百六十三元,由河北科力空調工程有限公司負擔(已交納)。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化妝樣品買賣協議書 篇16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茲為貨物買賣,經雙方同意議定條件如下: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訂購 貨物,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與樣品同品同種同類同質的貨物 件,甲方應于 日內交付乙方。
第二條 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僅能為一部分的交付,應于 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時可解除合同。
因此致乙方受到損害時,乙方可請求賠償,甲方決無異議。
第三條 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貨或不能為全數的交付,可延緩期日。但其延緩日數應經雙方議定。
第四條 買賣貨款議定每件人民幣 仟 佰元,共人民幣 萬 仟 佰元,交貨同時應悉數付清。如乙方不為付清的,甲方可將貨停止交付,并約定相當期間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時,甲方可解除合同。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第五條 乙方預知屆期不能付款的,可于一日前通知甲方延展日期交貨,倘甲方不同意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給對方造成損害,應負賠償之責。
第六條 甲方所交付貨物,如與樣品不相同時,乙方可請求更換或解除買賣合同,甲方無異議。因此致乙方受到損害者,更得請求賠償。
第七條 貨價如有升降變動的,各方不得主張增減,或借故解除合同。
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