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裝箱運輸租賃合同(精選3篇)
集裝箱運輸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承租方(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就乙方租用甲方 框架箱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遵守。
一、租賃集裝箱類型、規格
類型 英尺框架箱。
二、租賃集裝箱數量
UNITS(數量單位)(以實際提箱數量為準)
三、租賃方式
租賃方式為靈活租用,各個集裝箱的租賃期限分別按該箱的實際起租日計至退租日止。
四、租金和租金支付及押金條款
1.租金: (類型)租金為 元/每天(大寫: 元整)。
2.租金支付:
租金每月支付一次,不滿一個月按實際租賃天數計算,甲方應于每個月的 日前向乙方提供上個月的帳單。
3.押金:承租方向出租方交付 元(大寫: 元整)押金,以保證合同順利履行。待合同履行完畢后,扣除租金或集裝箱維修費后剩余款項返還承租人;若無扣除事項的,應當限期返還承租人。
五、租賃集裝箱交付條款
1.交接地:甲方指定堆場。
2.箱況:甲方保證提供完好適貨的集裝箱(SEAWORTHY標準)。
3.上車費:由乙方直接跟甲方指定堆場結算。
六、用途
乙方租賃甲方集裝箱應用于通常的合理的用途,不得用于從事任何非法活動,否則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集裝箱在租賃期間的保養和維修
乙方在租用其內正常使用并妥善維護集裝箱。如果集裝箱在使用中發生故障,乙方應按集裝箱的技術支持手冊進行檢查后,并予以維修。
八、租賃集裝箱還箱條款
1.還箱地點為: 堆場。
2.還箱時集裝箱的質量問題:
2.1甲方應當提前 個工作日通知乙方具體還箱堆場。乙方須安排集裝箱退還至指定堆場。
2.2退箱時由甲方負責檢驗(按SEAWORTHY標準)。若甲方發現集裝箱損壞需要修理的,則修理費由乙方來承擔。但甲方在修理前應將估價單書面通知乙方,并允許乙方進行檢驗。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未對估價單提出任何異議,則視為乙方同意修理。乙方應在甲方修理完畢之日起 天內向甲方支付該修理費。
2.3退租下車費: 元/美元 /UNIT,由乙方在租金賬單中與甲方結算。
3.重置費:若集裝箱在租賃期間丟失、損毀或甲方確定已不能修復時,乙方必須根據集裝箱重置費向甲方賠償損失。按照 元/美元/ (箱型)(注:此處FR是指集裝箱的箱型)為準,乙方支付重置費后,相關集裝箱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九、租賃集裝箱的轉租或轉借
在租賃期間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集裝箱轉租或轉借給第三人使用(乙方為營業需要供給客戶使用除外),也不得變賣或抵押集裝箱。
十、違約責任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拖欠租金或擅自轉租、變賣、抵押租賃集裝箱,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如數收回全部集裝箱。乙方應向甲方承擔總租賃費 %的違約金,若違約金無法彌補其損失的,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所有損失。
十一、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同意,將基于本協議產生的、或與本協議的生效、履行、終止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 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甲乙雙方需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或終止;如在合同有效期截止日的 天前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合同可繼續有效,直到任何一方提前 天提出終止為止。
合同期限內,除上述條款或者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如出現下述情況,本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2.如果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無法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主要義務,則另一方應有權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解除合同一方應及時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3.除本合同約定出租方可提前終止合同外,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3.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集裝箱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
3.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集裝箱結構,或損壞集裝箱,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并修復的。
3.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集裝箱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3.4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集裝箱嚴重損壞的。
3.5由于乙方原因,致使集裝箱因法庭強制執行而被查封。
十三、本協議第二條所述 個集裝箱交接完畢后,相關箱號及交接時間作為本協議的附件,雙方蓋章后是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該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發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集裝箱運輸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就乙方受托租用甲方集裝箱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 租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各個集裝箱的租賃期限分別按該箱的實際起租日計至退租日止。
二、 用途:乙方租賃甲方集裝箱應用于通常的合理的用途,不得用于從事非法活動,否則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三、 租賃集裝箱的交付
1. 時間、地點、方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20天內,乙方憑甲方的提箱通知單到甲方在指定的堆場提箱(按SEAWORTHY標準);甲方將集裝箱交付至乙方(包括乙方的代理人,乙方雇員或其雇用的獨立卡車司機);由乙方在交箱單上簽收,并標明箱體狀況。
2. 上下車費、制冷費等費用:乙方在提箱和退箱時,集裝箱在甲方堆場所發生的上下車費,由乙方負擔。
四、 租金
租金:租金按日計算,自交箱日起計至退箱日止,包括起租日和退租日。
五、 集裝箱在租賃期間的保養和維修
乙方在租用期限內應正常使用并妥善維護集裝箱。如果集裝箱在使用中發生故障,乙方應按集裝箱的技術支持手冊進行檢查后,并予以維修。
六、 集裝箱的退還
1. 在退箱期內,乙方憑甲方的退箱單將集裝箱退還止甲方在上海指定的堆場,且乙方應保證退箱時集裝箱完好如初,并以乙方簽收的交箱單上標明的狀況作為退箱依據。
2. 退箱時由甲方負責檢驗(按SEAWORTHY標準)。若甲方發現集裝箱損壞需要修理的,則修理費由乙方承擔。但甲方在修理前應將估計的修理費金額、修理時間書面通知乙方,并允許乙方進行檢驗。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未檢驗,也未對該修理費金額提出異議,則視為乙方同意,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向甲方支付該修理費。
3. 若集裝箱在租賃期間丟失、損毀或甲方確定已不能修復時,乙方須根據集裝箱重置費向甲方賠償實際損失,即集裝箱的重置費自出廠日起按每年4%折舊,但最少不得低于重置費的60%。
七、 租賃集裝箱的轉租或轉借
在租賃期間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集裝箱轉租或轉借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抵押集裝箱。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該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發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裝箱運輸租賃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有關集裝箱整箱貨物運輸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貨物出運三天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通報貨物托運計劃。即甲方應按乙方提供的《貨物托運單》填妥內容,簽名蓋章后傳真給乙方,并做好貨物出運準備工作。
2.甲方負責貨物裝箱、計數及施封,并如實填寫《集裝箱貨物裝箱單》,甲乙雙方以鉛封完好作為貨方和承運方交接的憑證.如鉛封完好,箱內的貨差和貨種不符與乙方無關.
3.甲方進行集裝箱裝貨時,不得夾運未經乙方確認許可的貨物和危險品以及未經海關、鐵路、交通部門許可的貨物,否則一切由此而引發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5.貨物到達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貨人原因造成收貨或提貨不及時而產生堆存費、滯箱費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有關處理意見,并書面確認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目的港免費堆存期為____天,超期收取超期費每天rmb___。
6.在約定的裝貨期限內,甲方貨物落空或籌備不足,造成裝貨拖車的空跑,甲方應支付回空運費和碼頭吊裝卸箱費等。乙方給予甲方各小時免費裝卸箱時間.超期酌情支付車隊費用.發生時甲方應書面確認給乙方,然后與其他費用一起支付。
7.貨物托運后,甲方需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等事項的,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須是在貨物運至目的地前2天書面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同時,須向乙方確認、支付相關的變更費用(改變收貨人的改單費為rmb100/票,改變送貨地點視遠近增減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接受甲方的《貨物托運單》后,應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訂艙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車計劃,以便甲方準備貨物裝箱等事宜。
2.在起運港cfs(碼頭場內裝箱)條款下,由甲方按約定的時間把貨物送達乙方指定的地點交乙方委托的裝箱人裝箱。如甲方自行監裝,因裝箱不當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乙方根據甲方的《貨物托運單》及《集裝箱貨物裝箱單》交承運人制作有關運輸單證;貨物裝船后,乙方可為甲方代辦運單及相關單證并把運單及有關單證郵寄或傳真給甲方。
4.船舶開航后,乙方及時通知甲方預計貨物可以到達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貨物跟蹤表》。
5.貨物到達目的`港前24小時,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應向甲方收貨人發出電話通知或傳真《到貨通知書》,并在貨物抵港后根據《貨物托運單》明示地址及時送抵收貨人倉庫。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報船舶班期,并征詢運作過程中的意見,以不斷改進服務,促進雙方合作愉快。
三、費用結算:
1.費用結算方式:
(2)□月結:每月五號前付清上月產生的所有費用。
2.費用總額以雙方約定為準,相關費用如有變動(提價或降價)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按事先約定價格結算。(運價見附表)
3.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費用的,應按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對于半月結或月結的客戶,如該客戶違反約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其半月結或月結的費用結算方式,并對其采取預付方式結算費用。
4.上述費用的支付時間,以到我司銀行賬號為準。
5.結算采取先收款后開發票的原則。
四、保險條款
推薦合同范文·貨物運輸合同·水路貨物運輸合同·貨物運輸委托合同·貨運代理協議書·棉花運輸合同·班輪運輸合同(一)□貨物的運輸保險由甲方自行辦理,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只負責協助甲方提供有關資料但不負賠償責任。
(三)□甲方不購買貨物運輸保險,則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貨損貨差由甲方自負.
五、其它事宜:
1.本合同所提及的《貨物托運單》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
2.如雙方需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同意后執行。
3.本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將依照《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友好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