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集裝箱運輸合同(精選18篇)
簡單的集裝箱運輸合同 篇1
甲方(委托人):
工商登記證號: 法定代表人:
開戶行: 賬號:
地址: 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受托人):
工商登記證號: 法定代表人:
開戶行: 賬號:
地址: 電話:
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就集裝箱道路貨物運輸合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本合同使用的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1、委托人是指委托受托人運輸集裝箱貨物或集裝箱,并與受托人訂立集裝箱道路貨物運輸合作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托人是指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從事營業性集裝箱道路運輸的,并與委托人訂立集裝箱道路運輸合作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收貨人是指委托人指定的提取貨物的人。
4、集裝箱包括國內標準集裝箱、國際標準集裝箱和非標準集裝箱。
5、集裝箱貨物是指能裝入集裝箱內,進行道路運輸的貨物。集裝箱貨物分為整箱貨物和拼箱貨物。
6、集裝箱貨物裝箱單是指記載集裝箱內所裝貨物名稱、數量、尺碼、重量、標志和箱內貨物積載情況等明細內容的單證。
7、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本合同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法定自然災害、戰爭狀態,影響交通工具正常運營的氣象條件,政府引起的交通管制、行政執法所引起的時間上的耽擱,重大交通事故或道路意外所引起的無法彌補的貽誤。
第二條 合作內容: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承運道路集裝箱運輸業務,受托人為委托人提供相應數量的符合運輸要求的車輛并進行集裝箱運輸,包括但不限于提空箱、還空箱、送箱、接箱、裝箱、拆箱。委托人保證一年內向受托人至少提供_______ TEU的箱量。
合作區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貨物的托運與承運:
1、 委托人應當以貨物《運輸委托書》形式向受托人發出運輸指示,委托書上應當注明裝拆箱地點,裝拆箱時間、聯系方法、貨名、貨重、箱量、運價、代收款及其他特殊要求,并且附送與貨物及運輸相關的資料。
2、 受托人在收到貨物《運輸委托書》及相關資料后,應當在___小時內安排運輸計劃,并將運輸計劃反饋給委托人。如貨運委托書及相關資料不符合要求,受托人應當在___小時內通知委托人,并要求更正。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的通知后___小時內更正。不按要求更正的,受托人有權拒絕運輸。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托人應當準確完整地填寫并提交貨物《運輸委托書》,并提交與貨物及運輸有關的資料。
2、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的費率和結算期支付運費和其他費用。
3、委托人在受托人執行運輸過程中應當盡力協助受托人解決運輸和聯絡問題,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關貨主和貨物資料。
4、委托人應當保證貨物的名稱、件數、重量、體積、包裝方式、識別標志等與運輸單證相符,保證貨物的包裝符合要求,在運輸危險貨物時,應將有關危險物品的名稱、性質和防范措施的書面材料提交給受托人。
5、受托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委托人可以要求受托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當給予書面通知,并賠償受托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二)受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受托人應當在收到委托人的貨物《運輸委托書》之后,按照約定安排并執行貨物運輸。
2、受托人在提箱時應當與箱管人員檢查箱體情況,如有污損脫落的情況,應調換集裝箱或在設備交接單上批注。在碼頭提箱時,應與碼頭箱管人員檢查箱體狀況,如有污損、破漏等情況,應調換適裝箱或在設備交接單上批注。在堆場提箱時,必須仔細檢查箱體,以確保集裝箱箱況良好(若為重箱,則須確保箱體及鉛封完好),若發現箱體、鉛封有破損或者出現異常情況下,必須在此箱出場前由堆場相關人員在相關單證中注明箱體殘損或鉛封異常記錄。
3、在作業過程中,因委托人產生的代墊費用,如滯箱費、堆存費、壓車費、過夜費、污箱費、上下車費、修箱費等,受托人應當及時通知委托人。
4、受托人必須按照約定的時間將集裝箱或貨物送達約定的地點,交給指定的收貨人。在交接時必須對集裝箱或貨物進行檢驗,并由收貨人簽收。受托人應當認真審核簽收單據上的內容的完整性,如發生貨損貨差或其他異常情況,應當及時通知委托人處理。
5、受托人在完成運輸任務之后,應當將完成情況反饋給委托人,并將取得的相關資料及時交給委托人。
6、受托人在貨主自行裝拆箱的情況下,應當對貨主的裝拆箱作業進行監督和指導。
7、受托人的自有車隊或掛靠車隊,如作為與委托人訂約的協議車隊,必須執行雙方訂立的運價協議,在沒有得到委托人書面允許的情況下,受托人不得擅自向委托人的收貨人直接報價。
8、受托人在委托人不支付或不足額支付運費及相關費用時,受托人有權留置委托人交運的集裝箱或貨物。
第五條 雙方的責任劃分:
(一)委托人的責任
1、因委托人提供的貨物《運輸委托書》中的信息不準確或不全面、與貨物有關的資料中的信息不準確或不全面造成車輛空放等損失的,由委托人承擔。
2、委托人應當承擔由于貨方在箱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貨物重量等原因導致車輛損壞、爆炸、腐蝕等事故造成的受托人的損失。
3、如委托人不能按期或不能足額支付運費、代墊費用、代收費用以及其他費用的,除應足額支付上述費用外,另需向受托人支付原應付款項____‰/日的違約金。
(二)受托人的責任
1、整箱貨物在承運責任期內,保持箱體完好,封志完整,非因受托人原因導致箱內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受托人不負賠償責任。但由受托人負責裝、拆箱的除外。
2、拼箱貨物在承運責任期內,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受托人應負賠償責任。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負賠償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的自然損耗和性質變化;
(3)貨方違反國家有關法令,貨物被有關部門查扣、棄置或作其它處理;
(4)其他非受托人的責任所造成的損失;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受托人的免責的情況。
3、受托人以自備集裝箱裝運貨物的,由于集裝箱隱性破損,造成貨物損壞,受托人應負賠償責任。
4、由于受托人的責任,造成集裝箱或集裝箱貨物未按約定時間運達,受托人應負違約責任;逾期運達的,超過_______小時后,以_______元/小時/箱(車)為標準起算賠償金額,該賠償金額仍不足以彌補其他損失的,受托人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錯運到達地或錯交收貨人,受托人應將集裝箱或貨物無償運到規定的地點,交給指定的收貨人,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5、受托人未遵守甲乙雙方商定的運輸條件或特約事項,由此造成委托人經濟損失的,受托人應負賠償責任。
6、受托人未履行通知、協助義務的,對因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費用結算:
1、每月_______日之前,受托人應繕制上月《費用清單》發給委托人確認,該清單內容應包括運費、代墊費用、代收費用。
2、委托人應當在收到《費用清單》后_______工作日內審核、確認或提出異議并書面回傳至受托人;對于已確認的《費用清單》,受托人應當在收到確認書后_______工作日內開具符合法律規定的發票給委托人;對于委托人提出異議的內容,雙方應當在書面異議回傳至受托人后 _______工作日內進行協商,并重新確定審核方案。
3、委托人按結算期1個月支付受托人運費、代墊費用、代收費用,即每月月底支付上月運費、代墊費用、代收費用。
第七條 保密事項:
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在約定的保密期限內,不得將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文件、記錄、通訊、信息和交易披露給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規定、政府的命令或司法機關的要求強制披露的除外。
保密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期限不受合同效力終止影響。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友好協商仍不能解決的,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選擇依法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請劃去前款內容)
第九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在本合同的期限屆滿前,雙方可協商將本合同期限延續一年或數年。如雙方未就延長期限進行協商并達成協議,則本合同自期限屆滿時終止;但若雙方仍實際發生集裝箱道路貨物運輸合作關系,則視為均接受本合同約束,其約束力延展至最后一次交易結束時止。
第十條 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正本共一式 份_______副本_______份,甲方執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乙方執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 份,簽字蓋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內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職位: 職位:
簡單的集裝箱運輸合同 篇2
本合同由以下甲、乙公司: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地促進無水港的開發建設,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各無水港的集裝箱運輸服務。現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作協議:
一、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1負責引進船公司,并做好箱管工作。
1.2負責船公司、貨代、客戶和無水港的協調溝通。
1.3負責開發提還箱公共信息系統平臺,推動各無水港堆場提還箱點業務的發展。
2、乙方職責:
2.1乙方為甲方提供集裝箱運輸服務。
2.2派專人負責集卡的調度,并根據甲方指令合理安排作業計劃。
2.3負責集卡車駕駛員安全教育,并接受各無水港的現場作業管理。
二、責任劃分:
1、甲方應合理調配各無水港集裝箱的箱主、箱型、堆場存箱量,盡力滿足客戶在當地的提還箱需求。
2、甲、乙雙方應在卡口對箱體和鉛封的完好情況進行現場檢查交接并書面確認。殘損的交接記錄必須在集卡出門前完成。
3、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必須在甲方要求的合理的時間范圍內把箱子拉到指定的堆場。如由于雙方各自原因造成箱子退關,或者產生提前進重、遲到進重費用及滯箱費,按責任劃分各自承擔對應的責任。
4、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任何交通或貨運事故,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5、乙方駕駛員在進出堆場時,應遵守無水港的有關規定,非作業車輛和人員不得在作業區內長期滯留。如乙方駕駛員從事有礙安全行為,對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6、乙方從寧波拖運到無水港的空箱必須為適貨箱,如發現殘損等問題則由乙方承擔責任。
三、費率與結算方式:
1、具體費率見附件。
2、每月初甲方及各無水港定期和乙方進行賬單核對,如有異議,乙方應在收到賬單后的5個工作日內向對方提出,逾期將被視作確認該筆費用。乙方在收到正式發票后10個工作日內將上月產生的費用打到指定賬戶。
3、因市場調整而造成協議價變動的,雙方需通知對方予以確認,如無法達成共識,雙方均有權終止合同,但仍需從合同終止之日起為對方提供服務1個月。
四、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之規定進行操作而造成損失,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2、雙方均應按上述第三條的約定支付相關費用,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支付費用的5‰向對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逾期未支付費用超過三十日,收款方同時有權解除本協議。
五、協議的終止與轉讓
1、本協議在甲方送達終止的書面通知90天后自動終止。
2、協議終止時,乙方不再從寧波運回空箱,但剩余在物流中心堆場的箱子仍按約定的協議規定操作,直到這些箱子全部處理完畢。
3、乙方在沒有得到甲方的同意情況下,不準私自將業務進行出售、轉讓、承包。如果發現,此協議立即失效,并由違約方承擔一切后果。
六、本協議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4 月1 日,有效期為一年。協議期滿后,如雙方無異議,本協議自動延長一年。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
簡單的集裝箱運輸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各自經營業務,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優質低價服務要求,在互惠互利的愿則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主管部門對公路運輸的相關法律,法規、管理條例的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公路拖車運輸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職責和義務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內容詳實、準確的委托運輸資料,包括集裝箱箱號、提、送貨門點、箱量、箱型、時間要求、聯系方式、特殊要求等內容。
2. 甲方要嚴格按照協議規定的費率和結費時間及時與乙方結清費用,不得無故拖延。
第二條:乙方職責和義務
1.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全套資質證明(如工商營業執照,公路運輸許可證等)。
2. 應按甲方指令和要求在保質、保量、保時完成委托任務。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到達裝箱,應于裝卸箱時間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能重新安排。
3. 乙方在提取空重箱的時候,有責任和義務檢查所提集裝箱外觀是否完好、變形,箱體有無破損及異味,鉛封是否完好,如乙方在
不能認定好壞時及時通知甲方認定或者更換箱號。
4. 乙方所提供服務的車輛必須向保險公司投保(必須含承運人責任險)。
5. 如甲方超過期限未按時付運費,乙方有貨物留置權。
6. 對因交通事故等原因導致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相關損失,但甲方有協助乙方向有關第三方解決索賠事宜的義務。
7. 保證甲方用車的優先安排,尤其是節假日和法定假期。
第三條:風險責任
雙方各自承擔經營范圍內可能遇到的各種風險和損失(包括效益虧損)。對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國家法律法規等)導致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免責。
第四條:運輸費率和標準
1. 運雜費:按雙方簽署的運價表或運價確認書計收。
2. 墊付費用:經甲方同意,乙方替甲方墊付的費用實報實銷但須提供原始發票和甲方對該費用的確認件。
3. 本次協議從 —— ,運價 元/T,
4. 其他地點運價由傳真件單票確定。
第五條:費用結算
1. 費用結算期限為拖車運輸任務結束后30天內結清。
2. 每月1日乙方提供實際發生的業務費用對賬單和相應金額的《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經甲方核對確認后,在一至兩周內安排付款手續。
3. 如果發票抬頭和收款人不一致,甲方有權拒絕付款,除非乙方能提供有效的風險擔保。
第六條:協議的履行、約定事項
1. 協議雙方應各自指定專人負責運價協調、業務管理,對賬工作。
2. 本協議中所指甲、乙雙方應還包括各自下屬人員、雇傭人員。
3. 任何當事人在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時,因不可抗拒的作用,無法履行或無法按時履行與協議有關的事項時,應立即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協商處理善后事宜。
4. 本協議如果發生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余條款的效力。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 簽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各當事方同意,并在十五天的時間內協商辦理變更或終止手續。
2. 變更或終止生效日期前發生的權利和義務不因此而受影響。
第八條:違約責任
當事人違反協議中的條款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其他
1.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在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當地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 本協議一經簽署,雙方原有的陸上集裝箱拖車運輸服務協議自行終止。
3. 本協議自以下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4.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以昭信守。本協議經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署: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蓋章) (簽字/蓋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簽字 日
簡單的集裝箱運輸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戰略合作、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集裝箱貨物運輸配送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從昆明南站到甲方所指定單位的集裝箱的汽車短途運輸配送業務。
二、甲方每次發送貨物時,在鐵路運輸單據“收貨人”欄內填寫乙方及聯系電話,在“托運人記載事項”欄內注明真正收貨客戶的名稱和聯系電話,并及時將送貨地址、注意事項等相關資料傳真給乙方;乙方應根據甲方傳真的資料及時提貨、送貨,并按時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由收貨人確認施封、箱體完好無損,完成交接手續。
三、執行費用標準:甲、乙雙方根據具體送貨地址、具體箱型等,協商確定短途運輸配送費用,并以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的傳真件作為依據(見附件);當市場發生較大變化時,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商定。
四、雙方責任:
1、甲方發送的貨物不得超重,不得夾帶危險品、違禁物品,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甲方應及時將有關資料傳真給乙方,因甲方傳遞的信息不準確、不及時造成的后果,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收到甲方傳真的資料后,應在貨物到達后兩日內及時安排車輛,貨物到達后因乙方安排車輛不及時,造成貨物延運的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4、乙方的運輸車輛應按規定參加保險,司機應具備從業資格,以確保貨物的運輸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貨物損失或箱體損壞等責任由乙方承擔并負責賠償。
5、乙方在到達站提箱時,應對集裝箱箱體及施封狀況進行確認。如有異常,應立即停止提箱,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并及時與鐵路有關部門聯系,獲取相關證明材料,便于甲方向鐵路部門索賠。如乙方在到達站提箱時沒有發現箱體及施封異常,在掏箱時發現的因箱體及施封損壞造成的`貨損、貨差,由乙方負責賠償。
五、費用清算:月結;每月3日前雙方財務人員進行書面核對結算后,5個工作日內付款。
六、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各項條款;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協議造成另一方損失的,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受損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
七、免責條件: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所造成的損失,雙方均不承擔責任;但雙方必須積極提供相關單據給保險、鐵路等部門,以便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八、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解決不成的交由乙方所在地的司法機構仲裁。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簽字、蓋章的傳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有效期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協議期滿,雙方若無異議,可簡單簽訂補充合同進行延續;若有異議,雙方應于協議期滿前一個月予以協商。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不盡完善之處,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簡單的集裝箱運輸合同 篇5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中山市逸航物流有限公司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有關集裝箱整箱貨物運輸代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在貨物出運三天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通報貨物托運計劃。即甲方應按乙方提供的《沿海內貿貨物托運委托書》填妥內容,簽名蓋章后傳真給乙方,并做好貨物出運準備工作。
2. 甲方負責貨物裝箱、計數及施封,并如實填寫《裝箱單》。
3. 甲方進行集裝箱裝貨時,不得夾運未經乙方確認許可的貨物和危險品以及未經海關、鐵路、交通部門許可的貨物,否則一切由此而引發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甲方有責任控制裝箱貨物的重量不超過如下限重:(21.5噸/20’GP,26噸/40’GP),否則, 因超重或隱瞞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5.貨物到達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貨人原因造成收貨或提貨不及時而產生堆存費、滯箱費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有關處理意見,并書面確認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6. 在約定的裝貨期限內,甲方貨物落空或籌備不足,造成裝貨拖車的空跑,甲方應支付回空運費。發生時甲方應書面確認給乙方,然后與其他費用一起支付。
7. 貨物托運后,甲方需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等事項的,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須是在貨物運至目的地前2天書面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同時,須向乙方確認、支付相關的費用(改變收貨人的改單費為RMB100/票,改變送貨地點視遠近增減費用,但改單費是必收項目)。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運作之前,乙方需提供《沿海內貿貨物托運委托書》、《運單》《裝箱單》樣本給甲方,讓甲方充分了解其內容。
2. 乙方接受甲方的《沿海內貿貨物托運委托書》后,應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訂艙等事宜,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車計劃,以便甲方準備貨物。
3. 乙方負責派車到甲方處取貨并委托裝箱人裝箱,相關費用已包含在貨物運輸費里。如甲方自行監裝,因裝箱不當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4. 乙方根據甲方的《沿海內貿貨物托運委托書》及《裝箱單》交承運人制作有關運輸單證;貨物裝船后,乙方即為甲方代辦運單及相關單證并把運單及有關單證郵寄或傳真給甲方。
5. 船舶開航后,及時通知甲方預計貨物可以到達的日期。
6. 貨物到達目的港前24小時,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應向甲方收貨人發出電話通知,并在貨物抵港后根據《委托書》記載及時安排拖箱至其指定地點。
7. 如甲方更改委托內容,須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受委托后,即為甲方辦理有關更改,并把結果告知甲方。
8. 乙方定期向甲方通報船舶班期,并征詢運作過程中的意見,以不斷改進服務,促進雙方合作愉快。
三、 費用及結算:
1. 費用:中山市板芙鎮四海家具到北京順義區(不含稅,含25萬保險)6100元/40HQ。
結算方式:
(1)預付:運雜費須在貨物到達目的港之前付清。
(2)半月結:每月5號前付清上月16號—上月最后一天的所有費用,每月20日前付清當月1
號—15號的所有費用。
(3)月結:每月五號前付清上月產生的所有費用。
2. 費用總額以雙方約定為準,相關費用如有變動(提價或降價)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按事先約定價格結算。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費用的,應按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對于半月結或月結的客戶,如該客戶違反約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其半月結或月結的費用結算方式,并對其采取預付方式結算費用。
4. 上述費用的支付,以到我司銀行賬號為準,我司農業銀行賬號(私賬):戶名:林偉雄,卡號6228480101130736214
四、 保險條款
甲方向乙方支付保險附加費(按貨物申明價值的千分之一計收)后由乙方承擔貨物運輸的一切風險(最高賠償限額為貨物申明價值),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
(1)甲方的故意行為或過失;(2)屬于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3)起運前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4)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引起的損失;(5)因參與罷工、停工、工潮、暴動或民眾騷動人員直接引起的損失;(6)因罷工、停工、工潮、暴動或民眾騷動所間接引起的損失;(7)因任何恐怖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動機直接引起的損失。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沿海內貿貨物托運委托書》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
2. 如雙方需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同意后執行。
3.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將依照《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友好協商解決。
4.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日期: 代表: 日期:
簡單的集裝箱運輸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各自經營業務,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優質低價服務要求,在互惠互利的愿則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主管部門對公路運輸的相關法律,法規、管理條例的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公路拖車運輸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職責和義務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內容詳實、準確的委托運輸資料,包括集裝箱箱號、提、送貨門點、箱量、箱型、時間要求、聯系方式、特殊要求等內容。
2、 甲方要嚴格按照協議規定的費率和結費時間及時與乙方結清費用,不得無故拖延。
第二條:乙方職責和義務
1、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全套資質證明(如工商營業執照,公路運輸許可證等)。
2、 應按甲方指令和要求在保質、保量、保時完成委托任務。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到達裝箱,應于裝卸箱時間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能重新安排。
3、 乙方在提取空重箱的時候,有責任和義務檢查所提集裝箱外觀是否完好、變形,箱體有無破損及異味,鉛封是否完好,如乙方在
不能認定好壞時及時通知甲方認定或者更換箱號。
4、 乙方所提供服務的車輛必須向保險公司投保(必須含承運人責任險)。
5、 如甲方超過期限未按時付運費,乙方有貨物留置權。
6、 對因交通事故等原因導致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相關損失,但甲方有協助乙方向有關第三方解決索賠事宜的義務。
7、 保證甲方用車的優先安排,尤其是節假日和法定假期。
第三條:風險責任
雙方各自承擔經營范圍內可能遇到的各種風險和損失(包括效益虧損)。對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國家法律法規等)導致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免責。
第四條:運輸費率和標準
1、 運雜費:按雙方簽署的運價表或運價確認書計收。
2、 墊付費用:經甲方同意,乙方替甲方墊付的費用實報實銷但須提供原始發票和甲方對該費用的確認件。
3、 本次協議從 —— ,運價 元/T,
4、 其他地點運價由傳真件單票確定。
第五條:費用結算
1、 費用結算期限為拖車運輸任務結束后30天內結清。
2、 每月1日乙方提供實際發生的業務費用對賬單和相應金額的《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經甲方核對確認后,在一至兩周內安排付款手續。
3、 如果發票抬頭和收款人不一致,甲方有權拒絕付款,除非乙方能提供有效的風險擔保。
第六條:協議的履行、約定事項
1、 協議雙方應各自指定專人負責運價協調、業務管理,對賬工作。
2、 本協議中所指甲、乙雙方應還包括各自下屬人員、雇傭人員。
3、 任何當事人在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時,因不可抗拒的作用,無法履行或無法按時履行與協議有關的事項時,應立即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協商處理善后事宜。
4、 本協議如果發生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余條款的效力。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 簽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各當事方同意,并在十五天的時間內協商辦理變更或終止手續。
2、 變更或終止生效日期前發生的權利和義務不因此而受影響。
第八條:違約責任
當事人違反協議中的條款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其他
1、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在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當地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 本協議一經簽署,雙方原有的陸上集裝箱拖車運輸服務協議自行終止。
3、 本協議自以下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4、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以昭信守。
本協議經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署: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簡單的集裝箱運輸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有關集裝箱整箱貨物運輸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權益和義務:
1. 甲方在貨物出運一天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通報貨物托運計劃。即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貨物托運單》填妥內容,簽名蓋章后傳真給甲方,并做好貨物出運準備工作。
2. 乙方進行集裝箱裝貨時,不得夾運未經甲方確認許可的貨物和危險品以及未經海關,鐵路,交通部門許可的貨物。否則一切由此而引發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3. 乙方有責任控制裝箱貨物的重量不超過如下限重:(21.5噸/20)(26噸/40),甲方因超重或隱瞞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4. 貨物到達目的地后,如因甲方或收貨人原因造成收貨或提貨不及時而產生堆存費,滯箱費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有關處理意見,并書面確認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目的地免費堆存期為_______天,超期收取超期費每天RMB /20,RMB /40.
5.在約定的裝貨期限內,甲方貨物落空或籌備不足,造成裝貨拖車的空跑,甲方應支付回空運費和吊裝卸箱費等。乙方給予甲方各小時免費裝卸箱時間,超期酌情支付車隊費用,發生時甲方應書面確認給乙方,然后與其他費用一起支付。
6.貨物托運后,甲方需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等事項的,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須是在貨物運至目的地前一天書面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同時,必須確認支付相關的變更費用(改變收貨人的改單費為RMB100/票,改變送貨地點視遠近增減費用)。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貨物托運單》后,應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車輛。
2.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報,并征詢運作過程中的意見,以不斷改進服務。促進雙方合作愉快。
三, 費用結算
a) 費用結算方式:
(1) 半月結:每5日前付清上月16日一上月最后一天的所有費用,每月20日前付清當月1日----15日的所有費用。
(2) 月結:每月5日前付清上月產生的所有費用。
b) 費用總額以雙方約定為準,相關費用如有變動(提價或降價)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否則按事先約定價格結算。(運價見附表)
c)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費用的,應按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上述費用的支付時間,以到我公司銀行賬號為準。
d) 結算采取先收款后開發票的原則。
四, 保險條款
(一) 貨物的運輸保險有甲方自行辦理,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只負責協助甲方提供有關資料但不負賠償責任。
(二) 貨物的運輸保險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保險費為貨物申報價值的)。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乙方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但乙方不負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限額不超過貨物申報價值,同時需扣除絕對免賠額,絕對免賠額1000元或定損金額的5%,兩者以高者為準,發生貨損時,甲方(或 甲方的收貨人)必須立即要求停止裝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險公司到現場查證并開始取證以便理賠,如貨物裝卸完畢,運輸工具撤離后,再向乙方索賠,則所有責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1)甲方的故意行為或過失;(2)屬于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3)起運前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4)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場跌落,運輸延遲引起的損失;(5)因參與罷工,停工,工潮,暴動或民眾騷動人員直接引起的損失;
(6)因任何恐怖分子或任何的政治動機直接引起的損失。(7)其他不可抵抗力等
(三) 甲方不購買貨物運輸保險,則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貨損貨差由甲方自負。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貨物托運單》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
2. 如雙方需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同意后執行。
3.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將依照《國內公路貨物運輸規則》友好協商解決。
4.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簡單的集裝箱運輸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集裝箱運輸合同書由上述各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市訂立: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由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就集裝箱運輸一事,達成以下條款,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總則
甲方委托乙方利用往、返程空車運輸集裝箱到甲方指定地點,以達到節約能源,保護環境之目的。
第二條甲方責任
甲方委托乙方運輸之前應提前通知乙方具體提柜、還柜地點以及最遲還柜時間、集裝箱交接單定艙號和這批定艙號的總運量。
第三條乙方責任
1.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應結合自身實際運輸計劃合理安排車輛,填寫好《接受委托申請》并加蓋業務章或由貴公司業務員簽字,且將《接受委托申請》傳真或直接交與甲方;
2.乙方應負責提供與貨物、箱型相適應的集裝箱車輛;
3.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應按時在甲方指定地點提柜,乙方司機提柜時應負責所提柜完好無損、清潔無味。如因箱體原因造成碼頭拒絕收柜等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應遵照甲方和貨主約定的裝卸時間和地點,同時在操作過程中與甲方保持聯系,如發生意外應及時通知甲方,且乙方必須采取補救措施,以保證甲方運輸計劃的順利進行;
5.乙方應保證貨箱的安全運送,貨箱拖運責任以柜交付指定地點時箱體完好無損且收箱單位在集裝箱交接單上蓋章簽收劃分。如因乙方運輸過程中所造成的箱損、滅失等事故,由乙方負責賠償;
6.乙方裝卸貨完畢,應在_____天內將附帶的集裝箱交接單一式兩聯盡快交予甲方。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7.在用車高峰期間,乙方應保障甲方的順利用車;
8.其中乙方在裝卸過程中所產生的閘口費由甲方支付,乙方司機在提柜時先墊付,后憑收據向甲方在拖車運費中一起結算;
9.乙方需將所擁有車輛詳細資料列清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當乙方所擁有車輛有增減變化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10.乙方必須使用本合同附件(略)所列車輛承運甲方委托的集裝箱,乙方不得在沒有經過甲方同意情況下擅自將運單轉交其他運輸公司。
第四條運價
從_____至_____運價為人民幣_____元。
第五條費用結算
費用結算方式為現金結算。
第六條陳述和保證
1.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2.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七條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約定,或無故終止合同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民法典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發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
3.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略)。
第八條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集裝箱運輸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條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并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后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十條補充與變更
1.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補充合同,書面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活動終止或帶來損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損失,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其他
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的集裝箱運輸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戰略合作、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集裝箱貨物運輸配送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從昆明南站到甲方所指定單位的集裝箱的汽車短途運輸配送業務。
二、甲方每次發送貨物時,在鐵路運輸單據“收貨人”欄內填寫乙方及聯系電話,在“托運人記載事項”欄內注明真正收貨客戶的名稱和聯系電話,并及時將送貨地址、注意事項等相關資料傳真給乙方;乙方應根據甲方傳真的資料及時提貨、送貨,并按時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由收貨人確認施封、箱體完好無損,完成交接手續。
三、執行費用標準:甲、乙雙方根據具體送貨地址、具體箱型等,協商確定短途運輸配送費用,并以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的傳真件作為依據(見附件);當市場發生較大變化時,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商定。
四、雙方責任:
1、甲方發送的貨物不得超重,不得夾帶危險品、違禁物品,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甲方應及時將有關資料傳真給乙方,因甲方傳遞的信息不準確、不及時造成的后果,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收到甲方傳真的資料后,應在貨物到達后兩日內及時安排車輛,貨物到達后因乙方安排車輛不及時,造成貨物延運的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4、乙方的運輸車輛應按規定參加保險,司機應具備從業資格,以確保貨物的運輸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貨物損失或箱體損壞等責任由乙方承擔并負責賠償。
5、乙方在到達站提箱時,應對集裝箱箱體及施封狀況進行確認。如有異常,應立即停止提箱,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并及時與鐵路有關部門聯系,獲取相關證明材料,便于甲方向鐵路部門索賠。如乙方在到達站提箱時沒有發現箱體及施封異常,在掏箱時發現的因箱體及施封損壞造成的貨損、貨差,由乙方負責賠償。
五、費用清算:月結;每月3日前雙方財務人員進行書面核對結算后,5個工作日內付款。
六、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各項條款;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協議造成另一方損失的,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受損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
七、免責條件: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所造成的損失,雙方均不承擔責任;但雙方必須積極提供相關單據給保險、鐵路等部門,以便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八、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解決不成的交由乙方所在地的司法機構仲裁。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簽字、蓋章的傳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有效期從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協議期滿,雙方若無異議,可簡單簽訂補充合同進行延續;若有異議,雙方應于協議期滿前一個月予以協商。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不盡完善之處,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乙方:昆明浩瀚物流有限公司
稅號:________稅號:
電話:____電話:
傳真:____傳真:
帳號:____賬號:
開戶銀行:____開戶銀行:
代表(簽字):____代表(簽字):
日期:____日期:____
簡單的集裝箱運輸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業務關系、規范業務操作、提高服務質量,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集裝箱公路運輸業務,費用結算及風險責任劃分等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總則
1.3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將甲方委托的業務進行轉委托。乙方擅自轉委托的,乙方對轉委托方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條服務范圍與權利義務
2.1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的集裝箱公路運輸業務,應當明確委托服務范圍與要求,具體委托事項的信息及要求,以運輸委托書顯示為準。乙方接受委托后,應當恪守職責辦理受托事項。甲方應當對于乙方為完成委托事項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提出的疑問予以及時如實答復,對于海關、商檢或其他主管機關提出的疑問和要求及時答復和辦理。
2.2甲方變更或者撤銷委托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并與乙方確認。
2.3集裝箱運輸
2.3.1甲方委托乙方運輸業務,應當提前向乙方告知貨物名稱、單證號碼、數量、體積、重量、提貨地點、裝載要求、運輸要求、收貨人、收貨地點等相關信息,具體信息以實際需要為準,便于乙方及時協調車輛、設備及人員。
2.3.2乙方應當根據甲方指示,及時領取提貨單等必要單據,詢問提貨時可能需要的費用,相應費用應當由乙方先行墊付,并按要求辦理提領集裝箱排期。如乙方認為提箱所需費用金額較大,不予墊付的,乙方應當于詢問確認費用后,及時告知甲方,并要求甲方提前支付費用。
2.3.4乙方應嚴格按照排期按時至指定堆場提取集裝箱,并辦理必要手續。乙方應當在提領集裝箱時檢查集裝箱外觀。集裝箱外觀存在破損的,乙方應當拒絕提貨并立即通知甲方,待甲方進一步指示后再行操作。乙方提貨時未提出異議的,除有相反證據,否則視為集裝箱交付時外觀完好。
2.3.5因貨物特殊性質,根據法律法規要求,需要進行取樣、檢驗、檢疫等打開集裝箱箱門的操作,乙方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及檢驗檢查場地的要求進行操作。在進行取樣等可能造成貨物短少、毀損的行為時,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指示進行,不得擅自處置貨物。
2.3.6乙方應當安全、及時將集裝箱運往目的地,不得有無故拖延、換車及其他可能增加在途貨物風險或貨物毀損滅失可能的行為。因天氣、事故或其他原因導致運輸暫停、中止、延遲及其他不能按時到達收貨人的情形的,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聯絡并通報具體情況,妥善保管集裝箱,確保貨物安全。
2.3.7集裝箱送抵目的地后,封志不完整、集裝箱存在明顯變形可能導致貨物受損的、收貨人提出異議或其他可能造成收貨人拒絕收領貨物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根據甲方指示再行操作。
2.3.4集裝箱運抵目的地后,封志完整、集裝箱完好的,乙方應當取得指定收貨人簽收。簽收人不是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的,除有相反證據,視為乙方未按要求完成運輸。
2.4甲方委托乙方辦理框架箱公路運輸業務的,參照前述條款執行。
第三條費用結算
3.1結算標準:
3.1.1本協議下的相關費用結算標準,以雙方根據實際委托業務情況,正式委托前協商確定為準。
3.2結算期
3.2.1乙方每月于5號前,將上月發生的費用清單提供給甲方。
3.2.3甲方應于費用確認之日起45天付款給乙方。逾期未支付,甲方須向乙方按照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期間為自費用到期之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
第四條雙方責任、違約及賠償
4.1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所有文件真實準確,所有文件之間的信息一致,文件描述的內容與貨物一致。
4.2因乙方不按照協議約定執行、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未按時交付貨物、貨損貨差、額外費用、甲方因違約產生的違約費用等,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3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采取合理措施盡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因不可抗力導致的貨物損失或產生的額外費用,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五條其它
5.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5.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協議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時,本協議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轄。
5.3協議的變更、補充應以書面補充協議方式進行,經雙方蓋章后生效。
5.4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協議一經生效,取代之前與此有關的口頭、書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議、聲明、保證、協議或承諾。
5.5本協議經雙方蓋章之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后雙方無異議,本協議有效期自動順延一年。協議有效期內所有的委托業務均受本協議約束,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本協議正本壹式貳份,協議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的集裝箱運輸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各自經營業務,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優質低價服務要求,在互惠互利的愿則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主管部門對公路運輸的相關法律,法規、管理條例的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公路拖車運輸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職責和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內容詳實、準確的委托運輸資料,包括集裝箱箱號、提、送貨門點、箱量、箱型、時間要求、聯系方式、特殊要求等內容。
2.甲方要嚴格按照協議規定的費率和結費時間及時與乙方結清費用,不得無故拖延。
第二條:乙方職責和義務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全套資質證明(如工商營業執照,公路運輸許可證等)。
2.應按甲方指令和要求在保質、保量、保時完成委托任務。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到達裝箱,應于裝卸箱時間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能重新安排。
3.乙方在提取空重箱的時候,有責任和義務檢查所提集裝箱外觀是否完好、變形,箱體有無破損及異味,鉛封是否完好,如乙方在
不能認定好壞時及時通知甲方認定或者更換箱號。
4.乙方所提供服務的車輛必須向保險公司投保(必須含承運人責任險)。
5.如甲方超過期限未按時付運費,乙方有貨物留置權。
6.對因交通事故等原因導致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相關損失,但甲方有協助乙方向有關第三方解決索賠事宜的義務。
7.保證甲方用車的優先安排,尤其是節假日和法定假期。
第三條:風險責任
雙方各自承擔經營范圍內可能遇到的各種風險和損失(包括效益虧損)。對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國家法律法規等)導致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免責。
第四條:運輸費率和標準
1.運雜費:按雙方簽署的'運價表或運價確認書計收。
2.墊付費用:經甲方同意,乙方替甲方墊付的費用實報實銷但須提供原始發票和甲方對該費用的確認件。
3.本次協議從——,運價元/T,
4.其他地點運價由傳真件單票確定。
第五條:費用結算
1.費用結算期限為拖車運輸任務結束后30天內結清。
2.每月1日乙方提供實際發生的業務費用對賬單和相應金額的《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經甲方核對確認后,在一至兩周內安排付款手續。
3.如果發票抬頭和收款人不一致,甲方有權拒絕付款,除非乙方能提供有效的風險擔保。
第六條:協議的履行、約定事項
1.協議雙方應各自指定專人負責運價協調、業務管理,對賬工作。
2.本協議中所指甲、乙雙方應還包括各自下屬人員、雇傭人員。
3.任何當事人在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時,因不可抗拒的作用,無法履行或無法按時履行與協議有關的事項時,應立即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協商處理善后事宜。
4.本協議如果發生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余條款的效力。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簽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各當事方同意,并在十五天的時間內協商辦理變更或終止手續。
2.變更或終止生效日期前發生的權利和義務不因此而受影響。
第八條:違約責任
當事人違反協議中的條款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在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當地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本協議一經簽署,雙方原有的陸上集裝箱拖車運輸服務協議自行終止。
3.本協議自以下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年__月__日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以昭信守。
本協議經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署: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日期:__年__月__日日期:__年__月__日
簡單的集裝箱運輸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有關集裝箱整箱貨物運輸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貨物出運三天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通報貨物托運計劃。即甲方應按乙方提供的《貨物托運單》填妥內容,簽名蓋章后傳真給乙方,并做好貨物出運準備工作。
2.甲方負責貨物裝箱、計數及施封,并如實填寫《集裝箱貨物裝箱單》,甲乙雙方以鉛封完好作為貨方和承運方交接的憑證.如鉛封完好,箱內的貨差和貨種不符與乙方無關.
3.甲方進行集裝箱裝貨時,不得夾運未經乙方確認許可的貨物和危險品以及未經海關、鐵路、交通部門許可的貨物,否則一切由此而引發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5.貨物到達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貨人原因造成收貨或提貨不及時而產生堆存費、滯箱費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有關處理意見,并書面確認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目的港免費堆存期為____天,超期收取超期費每天rmb___。
6.在約定的裝貨期限內,甲方貨物落空或籌備不足,造成裝貨拖車的空跑,甲方應支付回空運費和碼頭吊裝卸箱費等。乙方給予甲方各小時免費裝卸箱時間.超期酌情支付車隊費用.發生時甲方應書面確認給乙方,然后與其他費用一起支付。
7.貨物托運后,甲方需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等事項的,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須是在貨物運至目的地前2天書面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同時,須向乙方確認、支付相關的變更費用(改變收貨人的改單費為rmb100/票,改變送貨地點視遠近增減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接受甲方的《貨物托運單》后,應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訂艙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車計劃,以便甲方準備貨物裝箱等事宜。
2.在起運港cfs(碼頭場內裝箱)條款下,由甲方按約定的時間把貨物送達乙方指定的地點交乙方委托的裝箱人裝箱。如甲方自行監裝,因裝箱不當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乙方根據甲方的《貨物托運單》及《集裝箱貨物裝箱單》交承運人制作有關運輸單證;貨物裝船后,乙方可為甲方代辦運單及相關單證并把運單及有關單證郵寄或傳真給甲方。
4.船舶開航后,乙方及時通知甲方預計貨物可以到達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貨物跟蹤表》。
5.貨物到達目的`港前24小時,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應向甲方收貨人發出電話通知或傳真《到貨通知書》,并在貨物抵港后根據《貨物托運單》明示地址及時送抵收貨人倉庫。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報船舶班期,并征詢運作過程中的意見,以不斷改進服務,促進雙方合作愉快。
三、費用結算:
1.費用結算方式:
(2)□月結:每月五號前付清上月產生的所有費用。
2.費用總額以雙方約定為準,相關費用如有變動(提價或降價)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按事先約定價格結算。(運價見附表)
3.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費用的,應按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對于半月結或月結的客戶,如該客戶違反約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其半月結或月結的費用結算方式,并對其采取預付方式結算費用。
4.上述費用的支付時間,以到我司銀行賬號為準。
5.結算采取先收款后開發票的原則。
四、保險條款
推薦合同范文·貨物運輸合同·水路貨物運輸合同·貨物運輸委托合同·貨運代理協議書·棉花運輸合同·班輪運輸合同(一)□貨物的運輸保險由甲方自行辦理,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只負責協助甲方提供有關資料但不負賠償責任。
(三)□甲方不購買貨物運輸保險,則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貨損貨差由甲方自負.
五、其它事宜:
1.本合同所提及的《貨物托運單》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
2.如雙方需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同意后執行。
3.本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將依照《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友好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日期:
簡單的集裝箱運輸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運甲方集裝箱運輸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運集裝箱運輸業務,乙方承運甲方貨物車輛為。乙方應甲方的要求,集裝箱發放交接單由乙方到船公司自行開出。
二、甲方應在船公司開出的滯箱清單7個工作日內,向船公司交清滯箱費,以便乙方能順利提箱。
三、甲、乙雙方對運價約定:到慈溪甲方指定地點40尺箱870元/箱,其中包括開箱單、吊機、洗箱、修箱等全部費用。但是如果有特殊的原因(如超期、查驗費用則由甲方承擔并由乙方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由乙方提供相應的發票,以便甲方核對結算)。
四、甲方提供了相應的提箱單據后,乙方應遵循以下原則:5個或5個以下的貨柜,則應在一天內運輸到甲方指定地點,20個以下的貨柜,應在二天內運輸到甲方指定地點,如果乙方沒有完成相應的.工作而產生的滯箱費由乙方承擔,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按此單貨物總價的5%的標準計算違約金。
五、接到乙方到貨通知后,甲方應提前安排好拆箱的工作,如果出現因為甲方原因無法正常拆箱情況,導致乙方車輛到達后產生的停空費則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六、甲方的集卡運費應在第二個月30日前支付。乙方也應提供相應的運費清單以及特殊原因產生的費用發票,以便甲方核對結算。
七、乙方自愿向甲方交納20萬元保證金(不計息),作為乙方履約保證金,保證甲方集裝箱能按時運到大發公司倉庫。若出現運輸貨物丟失或被盜等導致甲方損失的情況,乙方自愿承擔丟失、被盜貨物金額2倍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在保證金20萬元中支付,支付違約金后,保證金不足20萬元部分由乙方補足20萬元交付甲方,乙方應保證從裝貨開始、運輸途中、至定點卸貨完畢止,保證貨物安全,運輸人員安全及裝、卸貨人員及第三者安全,盡可能避免發生交通事故等一切損害賠償事故,若發生相應事故則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包括一切民事賠償等責任)。
八、如遇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合同期滿,雙方均無異議可自動延長一年,同時在有效期內雙方均有權視對方的服務等內容優劣而解除本協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單的集裝箱運輸合同 篇14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有關集裝箱整箱貨物運輸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貨物出運 天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通報貨物托運計劃。即甲方應按乙方提供的“貨物托運單”填妥內容,簽名蓋章后傳真給乙方,并做好貨物出運準備工作。
2.甲方負責貨物裝箱、計數及施封,并如實填寫“集裝箱貨物裝箱單”。甲乙雙方以鉛封完好作為貨方和承運方交接的唯一憑證。如鉛封完好,箱內的貨差和貨種不符與乙方無關。
3.甲方進行集裝箱裝貨時,不得夾運未經乙方確認許可的貨物和危險品以及未經海關、鐵路、交通部門許可的貨物,否則一切由此而引發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甲方有責任控制裝箱貨物的重量不超過限重 ,否則,因超重或隱瞞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5.貨物到達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貨人原因造成收貨或提貨不及時而產生堆存費、滯箱費,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有關處理意見,并書面確認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目的港免費堆存期為 天,超期收取超期費每天 元人民幣。
6.在約定的裝貨期限內,甲方貨物落空或籌備不足,造成裝貨拖車的空跑,甲方應支付回空運費和碼頭吊裝卸箱費等。乙方給予甲方各 小時免費裝卸箱時間,超期酌情支付車隊費用。此情況發生時甲方應書面確認給乙方,然后與其他費用一起支付。
7.貨物托運后,甲方需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等事項的,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須在貨物運至目的地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同時須向乙方確認、支付相關的變更費用(改變收貨人的改單費為 元人民幣/票,改變送貨地點視遠近增減費用)。
第二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接受甲方的“貨物托運單”后,應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訂艙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車計劃,以便甲方準備貨物裝箱等事宜。
2.在起運港CFS(碼頭場內裝箱)條款下,由甲方按約定時間把貨物送達乙方指定的地點交乙方委托的裝箱人裝箱。如甲方自行監裝,因裝箱不當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乙方根據甲方的“貨物托運單”及“集裝箱貨物裝箱單”交承運人制作有關運輸單證;貨物裝船后,乙方可為甲方代辦運單及相關單證,并把運單及有關單證郵寄或傳真給甲方。
4.船舶開航后,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預計貨物可以到達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貨物跟蹤表”。
5.貨物到達目的港前24小時,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應向甲方收貨人發出電話通知或傳真“到貨通知書”,并在貨物抵港后根據“貨物托運單”明示的地址及時送抵收貨人倉庫。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報船舶班期,并征詢運作過程中的意見,以不斷改
第三條 費用結算
1.費用結算方式為月結,即每月 號前付清上月產生的所有費用。
2.費用總額以雙方約定為準,相關費用如有變動(提價或降價),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按事先約定價格結算。運價見附表。
3.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費用的,應按逾期費用總額每天 ‰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對于月結的客戶,如該客戶違反約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其月結的費用結算方式,并對其采取預付方式結算費用。
4.上述費用的支付時間以款到乙方銀行賬號為準。
5.結算采取先收款后開發票的原則。
第四條 保險條款
1.貨物的運輸保險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費由甲方承擔。如發生貨損貨差,由乙方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但乙方不負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限額不超過貨物申報價值,同時需扣除絕對免賠額,絕對免賠額為 元或定損金額的 %,以兩者之中的高者為準。發生貨損時,甲方或甲方的收貨人必須立即要求停止裝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險公司到現場查證,開始取證以便理賠。
2.如貨物裝卸完畢,運輸工具撤離后再向乙方索賠,則所有責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
(1)甲方的故意行為或過失。
(2)屬于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3)起運前貨物已存在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4)貨物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
(5)因參與罷工、停工、工潮、暴動或民眾騷動人員直接引起的損失。
(6)因罷工、停工、工潮、暴動或民眾騷動間接引起的損失。
(7)因任何恐怖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動機直接引起的損失。
(8)其他不可抗力。
第五條 其他事宜
1.本合同所提及的“貨物托運單”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
2.如雙方需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 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同意后執行。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依照《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友好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的集裝箱運輸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各自經營業務,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優質低價服務要求,在互惠互利的愿則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主管部門對公路運輸的相關法律,法規、管理條例的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公路拖車運輸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職責和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內容詳實、準確的委托運輸資料,包括集裝箱箱號、提、送貨門點、箱量、箱型、時間要求、聯系方式、特殊要求等內容。
2、甲方要嚴格按照協議規定的費率和結費時間及時與乙方結清費用,不得無故拖延。
第二條、乙方職責和義務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全套資質證明(如工商營業執照,公路運輸許可證等)。
2、應按甲方指令和要求在保質、保量、保時完成委托任務。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到達裝箱,應于裝卸箱時間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能重新安排。
3、乙方在提取空重箱的時候,有責任和義務檢查所提集裝箱外觀是否完好、變形,箱體有無破損及異味,鉛封是否完好,如乙方在不能認定好壞時及時通知甲方認定或者更換箱號。
4、乙方所提供服務的車輛必須向保險公司投保(必須含承運人責任險)。
5、如甲方超過期限未按時付運費,乙方有貨物留置權。
6、對因交通事故等原因導致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相關損失,但甲方有協助乙方向有關第三方解決索賠事宜的義務。
7、保證甲方用車的.優先安排,尤其是節假日和法定假期。
第三條、風險責任
雙方各自承擔經營范圍內可能遇到的各種風險和損失(包括效益虧損)。對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國家法律法規等)導致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免責。
第四條、運輸費率和標準
1、運雜費:按雙方簽署的運價表或運價確認書計收。
2、墊付費用:經甲方同意,乙方替甲方墊付的費用實報實銷但須提供原始發票和甲方對該費用的確認件。
3、本次協議從____,運價____元/t。
4、其他地點運價由傳真件單票確定。
第五條、費用結算
1、費用結算期限為拖車運輸任務結束后30天內結清。
2、每月1日乙方提供實際發生的業務費用對賬單和相應金額的《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經甲方核對確認后,在一至兩周內安排付款手續。
3、如果發票抬頭和收款人不一致,甲方有權拒絕付款,除非乙方能提供有效的風險擔保。
第六條、協議的履行、約定事項
1、協議雙方應各自指定專人負責運價協調、業務管理,對賬工作。
2、本協議中所指甲、乙雙方應還包括各自下屬人員、雇傭人員。
3、任何當事人在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時,因不可抗拒的作用,無法履行或無法按時履行與協議有關的事項時,應立即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協商處理善后事宜。
4、本協議如果發生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余條款的效力。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簽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各當事方同意,并在十五天的時間內協商辦理變更或終止手續。
2、變更或終止生效日期前發生的權利和義務不因此而受影響。
第八條、違約責任
當事人違反協議中的條款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在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當地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本協議一經簽署,雙方原有的陸上集裝箱拖車運輸服務協議自行終止。
3、本協議自以下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以昭信守。
本協議經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署: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日期:____
日期:____
簡單的集裝箱運輸合同 篇16
出租方(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就乙方受托租用甲方集裝箱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 租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各個集裝箱的租賃期限分別按該箱的實際起租日計至退租日止。
二、 用途:乙方租賃甲方集裝箱應用于通常的合理的用途,不得用于從事非法活動,否則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三、 租賃集裝箱的交付
1. 時間、地點、方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20天內,乙方憑甲方的提箱通知單到甲方在指定的堆場提箱(按SEAWORTHY標準);甲方將集裝箱交付至乙方(包括乙方的代理人,乙方雇員或其雇用的獨立卡車司機);由乙方在交箱單上簽收,并標明箱體狀況。
2. 上下車費、制冷費等費用:乙方在提箱和退箱時,集裝箱在甲方堆場所發生的上下車費,由乙方負擔。
四、 租金
租金:租金按日計算,自交箱日起計至退箱日止,包括起租日和退租日。
五、 集裝箱在租賃期間的保養和維修
乙方在租用期限內應正常使用并妥善維護集裝箱。如果集裝箱在使用中發生故障,乙方應按集裝箱的技術支持手冊進行檢查后,并予以維修。
六、 集裝箱的退還
1. 在退箱期內,乙方憑甲方的退箱單將集裝箱退還止甲方在上海指定的堆場,且乙方應保證退箱時集裝箱完好如初,并以乙方簽收的交箱單上標明的狀況作為退箱依據。
2. 退箱時由甲方負責檢驗(按SEAWORTHY標準)。若甲方發現集裝箱損壞需要修理的,則修理費由乙方承擔。但甲方在修理前應將估計的修理費金額、修理時間書面通知乙方,并允許乙方進行檢驗。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未檢驗,也未對該修理費金額提出異議,則視為乙方同意,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向甲方支付該修理費。
3. 若集裝箱在租賃期間丟失、損毀或甲方確定已不能修復時,乙方須根據集裝箱重置費向甲方賠償實際損失,即集裝箱的重置費自出廠日起按每年4%折舊,但最少不得低于重置費的60%。
七、 租賃集裝箱的轉租或轉借
在租賃期間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集裝箱轉租或轉借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抵押集裝箱。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該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發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的集裝箱運輸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各自經營業務,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優質低價服務要求,在互惠互利的愿則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主管部門對公路運輸的相關法律,法規、管理條例的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公路拖車運輸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職責和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內容詳實、準確的委托運輸資料,包括集裝箱箱號、提、送貨門點、箱量、箱型、時間要求、聯系方式、特殊要求等內容。
2、甲方要嚴格按照協議規定的費率和結費時間及時與乙方結清費用,不得無故拖延。
第二條、乙方職責和義務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全套資質證明(如工商營業執照,公路運輸許可證等)。
2、應按甲方指令和要求在保質、保量、保時完成委托任務。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到達裝箱,應于裝卸箱時間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能重新安排。
3、乙方在提取空重箱的時候,有責任和義務檢查所提集裝箱外觀是否完好、變形,箱體有無破損及異味,鉛封是否完好,如乙方在不能認定好壞時及時通知甲方認定或者更換箱號。
4、乙方所提供服務的車輛必須向保險公司投保(必須含承運人責任險)。
5、如甲方超過期限未按時付運費,乙方有貨物留置權。
6、對因交通事故等原因導致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相關損失,但甲方有協助乙方向有關第三方解決索賠事宜的義務。
7、保證甲方用車的優先安排,尤其是節假日和法定假期。
第三條、風險責任
雙方各自承擔經營范圍內可能遇到的'各種風險和損失(包括效益虧損)。對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國家法律法規等)導致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免責。
第四條、運輸費率和標準
1、運雜費:按雙方簽署的運價表或運價確認書計收。
2、墊付費用:經甲方同意,乙方替甲方墊付的費用實報實銷但須提供原始發票和甲方對該費用的確認件。
3、本次協議從____,運價____元/T。
4、其他地點運價由傳真件單票確定。
第五條、費用結算
1、費用結算期限為拖車運輸任務結束后30天內結清。
2、每月1日乙方提供實際發生的業務費用對賬單和相應金額的《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經甲方核對確認后,在一至兩周內安排付款手續。
3、如果發票抬頭和收款人不一致,甲方有權拒絕付款,除非乙方能提供有效的風險擔保。
第六條、協議的履行、約定事項
1、協議雙方應各自指定專人負責運價協調、業務管理,對賬工作。
2、本協議中所指甲、乙雙方應還包括各自下屬人員、雇傭人員。
3、任何當事人在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時,因不可抗拒的作用,無法履行或無法按時履行與協議有關的事項時,應立即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協商處理善后事宜。
4、本協議如果發生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余條款的效力。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簽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各當事方同意,并在十五天的時間內協商辦理變更或終止手續。
2、變更或終止生效日期前發生的權利和義務不因此而受影響。
第八條、違約責任
當事人違反協議中的條款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在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當地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本協議一經簽署,雙方原有的陸上集裝箱拖車運輸服務協議自行終止。
3、本協議自以下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以昭信守。
本協議經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署:
甲方:
乙方:
日期:____
簡單的集裝箱運輸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有關集裝箱整箱貨物運輸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在貨物出運三天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通報貨物托運計劃。即甲方應按乙方提供的《貨物托運單》填妥內容,簽名蓋章后傳真給乙方,并做好貨物出運準備工作。
2. 甲方負責貨物裝箱、計數及施封,并如實填寫《集裝箱貨物裝箱單》,甲乙雙方以鉛封完好作為貨方和承運方交接的唯一憑證.如鉛封完好,箱內的貨差和貨種不符與乙方無關.
3. 甲方進行集裝箱裝貨時,不得夾運未經乙方確認許可的貨物和危險品以及未經海關、鐵路、交通部門許可的貨物,否則一切由此而引發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 甲方有責任控制裝箱貨物的重量不超過如下限重:(21.5噸/20’,26噸/40’),否則, 因超重或隱瞞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5. 貨物到達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貨人原因造成收貨或提貨不及時而產生堆存費、滯箱費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有關處理意見,并書面確認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目的港免費堆存期為 天,超期收取超期費每天RMB /20’,RMB /40’.
6. 在約定的裝貨期限內,甲方貨物落空或籌備不足,造成裝貨拖車的空跑,甲方應支付回空運費和碼頭吊裝卸箱費等。乙方給予甲方各 小時免費裝卸箱時間.超期酌情支付車隊費用.發生時甲方應書面確認給乙方,然后與其他費用一起支付。
7. 貨物托運后,甲方需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等事項的,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須是在貨物運至目的地前2天書面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同時,須向乙方確認、支付相關的變更費用(改變收貨人的改單費為RMB100/票,改變送貨地點視遠近增減費用)。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貨物托運單》后,應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訂艙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車計劃,以便甲方準備貨物裝箱等事宜。
2. 在起運港CFS(碼頭場內裝箱)條款下,由甲方按約定的時間把貨物送達乙方指定的地點交乙方委托的裝箱人裝箱。如甲方自行監裝,因裝箱不當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 乙方根據甲方的《貨物托運單》及《集裝箱貨物裝箱單》交承運人制作有關運輸單證;貨物裝船后,乙方可為甲方*辦運單及相關單證并把運單及有關單證郵寄或傳真給甲方。
4. 船舶開航后,乙方及時通知甲方預計貨物可以到達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貨物跟蹤表》。
5. 貨物到達目的港前24小時,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應向甲方收貨人發出電話通知或傳真《到貨通知書》,并在貨物抵港后根據《貨物托運單》明示地址及時送抵收貨人倉庫。
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報船舶班期,并征詢運作過程中的意見,以不斷改進服務,促進雙方合作愉快。
三、 費用結算
1. 費用結算方式:
(1)□半月結:每月5號前付清上月16號—上月最后一天的所有費用,每月20日前付清當月1號—15號的所有費用。
(2)□月結:每月五號前付清上月產生的所有費用。
2. 費用總額以雙方約定為準,相關費用如有變動(提價或降價)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按事先約定價格結算。(運價見附表)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費用的,應按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對于半月結或月結的客戶,如該客戶違反約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其半月結或月結的費用結算方式,并對其采取預付方式結算費用。
4. 上述費用的支付時間,以到我司銀行賬號為準。
5. 結算采取先收款后開發票的原則。
四、 保險條款
·貨物運輸合同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 ·貨物運輸委托合同
·貨運代理協議書 ·棉花運輸合同 ·班輪運輸合同
(一)□貨物的運輸保險由甲方自行辦理,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只負責協助甲方提供有關資料但不負賠償責任。
(二)□貨物的運輸保險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保險費為貨物申報價值的 )。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乙方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但乙方不負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限額不超過貨物申報價值,同時需扣除絕對免賠額,絕對免賠額為1000元或定損金額的 5%,兩者以高者為準.發生貨損時,甲方(或甲方的收貨人)必須立即要求停止裝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險公司到現場查證并開始取證以便理賠.如貨物裝卸完畢,運輸工具撤離后,再向乙方索賠,則所有責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
(1)甲方的故意行為或過失;
(2)屬于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3)起運前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4)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引起的損失;
(5)因參與罷工、停工、工潮、*動或民眾騷動人員直接引起的損失;
(6)因罷工、停工、工潮、*動或民眾騷動所間接引起的損失;
(7)因任何恐怖的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動機直接引起的損失。(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購買貨物運輸保險,則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貨損貨差由甲方自負.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貨物托運單》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
2. 如雙方需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同意后執行。
3.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將依照《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友好協商解決。
4.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