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合同模板(精選9篇)
土建合同模板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方式:勞務大清包(包括機械設備及周轉材料)
四、承包范圍
1、給定的施工圖紙范圍內自機械挖土人工配合清土開始到竣工驗收過程的土建裝修部分;并包含為完成承包內容內工程所必須進行的其他性輔助工作。
2、現場臨建的搭拆(臨建材料由甲方供就,安全文明施工防護架的搭拆及
3、小型材料:扎絲、鐵釘、膠帶、焊條、鐵絲。
五、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六、工程面積及單位:
1、此工程樓號 總面積約 平方米
2、 基礎土建部分算半層
3、其它建筑計算講法按現行建筑面積計算規則執行。(如果有變更,根據變更后的工程量套用河南20xx土建定額中人工工日含量,給予每個人工日43元補助,另外周轉材料費、機械費也給乙方,以此類推,需不增,需減就減。)
4、每平方工程包價:每平方米 元。不包括各種稅金及費用
七、付款方式
1、乙方6層封頂甲方應付乙方完成工程量總價款的 萬,砌體粉刷結束完再付 萬。
2、交工后總款付至90%, 余款一年內付清。
八、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每個單體工程向乙方提供叁套完整圖紙,并進行圖紙交流,如有變更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負責施工現場的各項管理工作及周邊關系的處理,給乙方造成一個良好的施工環境,并對工程質量嚴格把關,對不合格工程勒令期限整改,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給乙方配備現場施工用電、用水及生活用電、用水。
(4)保證原材料及時無誤地供應到現場(鋼材、商品砼、水泥、大沙、石子、磚、加氣塊等)。
(5)保證按時給乙方撥付工程款。
(6)因甲方造成停工兩天以上(不包括兩天)應補發工人生活費及勞務費,每日每人 元。三天以內生活費每人每天10元,三天以后按當市場租賃費進行賠付乙方。
(7)機械挖土、
2、乙方責任:
(1)組建一支過硬的施工隊伍,配齊各種技術人員,配備專職人員負責現場協調,安全文明施工,主要負責人保證吃住在現場。
(2)上報施工隊的人員名單,包括資質及各種上崗證件,保證農忙季節不停工。
(3)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人員指揮,嚴格遵守工地的一切規章制度,不得和主管部門及有關職能部門發生頂嘴、沖突;對有關部門提出的整改通知必須按時完成。
(4)嚴格執行特種工種持證上崗,如:塔吊工、電焊工、電工等特殊工種。
(5)嚴格規范施工,保證每個分項工程符合標準,凡因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及人為因素造成罰款乙方自己承擔。
(6)施工中注意安全施工,如發生大小事故,均有乙方全部承擔。
九、施工安全施工生產目標承諾:
1、杜絕重大安全事故,死亡事故為零。
2、輕傷事故控制在五人以內。(每個棟號)
3、杜絕重大設備、火災事故。
4、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隨甲方與建設合同同步實施。
十、安全合同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有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切實保障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2、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抓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兼職的安全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若因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4、乙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1)根據工程內容、特點,甲乙雙方應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并有交底書面材料,雙方各執一份。
(2)乙方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1、乙方生產負責人技術人員必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2、乙方的工長、技術員、機械操作人員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必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持證上崗。
3、乙方工人入場一律接受安全教育,合格后方準進入現場施工。
4、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3)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的安全檢查制度。
1、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且嚴格貫徹實施。
2、乙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3、乙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后的交接檢驗制度。
4、乙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范制度。
十一、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1、乙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必須符合公司現場標準化布置的要求,按公司的規定執行。
2、乙方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己負責。
3、乙方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禁止上工時喝酒尋釁鬧事。
十二、其它:
甲方向乙方提供辦公室一間,臨建設施由甲方出資,乙方承建。
十三、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在乙方完成合同的工作內容及工程款付清后自動廢止,本合同書條款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有違反本合同書條款的`由責任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十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可到當地法院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建合同模板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供水站管道安裝工程、水處理設備安裝的土建工程、施工便道及濾料購置,經詢價采購乙方實施該工程,經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合同書。
一、工程名稱:
供水站技改工程
二、工程建設內容:
管道及管溝工程、水處理設備安裝的土建工程、施工便道及濾料購置。
三、建設標準:
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條文》(水利工程部分),質量合格。
四、建設工期:
年 月 日前完工,工期 個月。
五、合同價款:
根據采購價為 萬元(大寫 元正)。
六、工作職責:
1、甲方工作職責:負責工程施工技術交底,監督工程施工質量。
2、乙方工作職責:
嚴格按工程技術要求組織施工,確保工程建設質量,保證工程施工安全,出現施工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負責。
七、付款辦法: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付款。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乙雙方及水務局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清工程款后終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土建合同模板 篇3
世行貸款中土建工程合同是指具有法人資格雙方或數方為實現某一特定的合法主題予以實施的協議,世行貨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論文。土建工程合同是締約雙方明確法律關系和一切權利與責任關系的基礎,是業主和承包商在實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動的主要依據,是極為重要的文件。世行貸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合同洽談、草擬、簽訂、履行、變更、中止、終止或解除以及審查、監督、控制等一系列行為的全過程的管理。其中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是合同管理的內容;審查、監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
一、世行貸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的內容
土建工程合同通常包括以下部分:①合同條款(包括一般條款和特殊條款)。目前,我國利用世行貨款項目的土建工程合同文本是在FIDIC第四版(1987年)基礎上,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修改而成的。該文的特點為凡是能作為一般條款的,均寫入一般條款;凡是要在特殊條款中明確的,寫入特殊條款,克服了過去特殊條款修正一般條款,前后矛盾或不一致的缺點;②技術資料和說明;③圖紙;④協議書;⑤招標規定和說明(投標組織及有關說明資料);⑥投標書中標有價格的工程量清單和費率等;⑦補遺及附錄。
二、世行貸款中土建工程的合同類型
1、總價合同
總價合同要求承包商對承包的工程項目報其總價,業主不管理項目實際工程量的增減及各種設計變更均不得改變原合同價。這種合同的風險僅由承包商承擔,在總價合同中,盡管規定了合同總價在實施中無論發生什么情況都不得改變,但在實際中,承包商為了降低風險會千方百計尋找理由,雙方也會經常發生爭議,在大型土建工程中,不宜采用總價合同。
2、費用加減合同
費用加減合同要求承包商對承包的工程項目報其人工費、設備費、材料費、管理費的基本價格以及利潤比例,業主按上述實際發生的各種費用,外加規定比例的利潤向承包商付款,這種類型合同的主要風險由業主承擔。由于承包商不承擔任何風險,無論工程量和設計發生增減或變更,承包商的利潤是不變的。因此,承包商不會注意節省。這種方式一般適用于土建合同中的計日工的支付,只作為合同應變能力的補充措施。
3、單價合同
單價合同是土建工程承包中采用較多的一種合同方式。單價合同是以承包商中標時所報的各項工程單價為基礎,工程量則按經監理工程師批準的實際完成的數量為準。合同的風險是由合同雙方共同承擔的,在單價合同的執行過程中,監理工程師必須規范執業,做好詳細記錄,否則,支付就沒有可靠的依據。當然,承包商投標的總報價并不是業主最終支付給承包商的合同款數,承包商的投標總報價僅供評標時使用。在合同執行中,設計變更、工程量增減、價格浮動、追加工作、合同變更、匯率變化、索賠的發生等等都會導致業主支付額的變化。
三、世行貸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的范圍
世行貸款中合同管理的業務面很廣,每項業務都有規定的程序和方法,每項業務之間又存在不可分割的聯系。世行貸款中合同管理的業務范圍包括:進度控制、圖紙和規范、工程施工設備、材料、施工質量控制、施工條件、安全檢查、現場會議、合同變更和索賠、工程風險的合理負擔、工程驗收、勞務和分包合同的管理、仲裁和糾紛的協調處理、檔案資料管理等。但是,世行貸款中合同管理是有重點的,只有突出重點,才能做好管理工作。
土建合同模板 篇4
發包方(甲方):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承包方(乙方):
甲方將X中學宿舍、學生食堂新建工程的基礎工程、主體工程、屋面工程、內粉抹工程、外墻瓷片工程包工給乙方。其中:工種包含泥工、鋼筋工、架子工(含安、拆、開卷揚機;掛裝安全網及安全文明標示牌等)。為了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責任,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和施工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政策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合同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稱及規模
1、 工程名稱為:X中學宿舍、學生食堂新建工程。
2、 建設規模:宿舍建筑面積為500.32平方,宿舍食堂建筑面積按實際建筑面積結算。
二、 工程結算及要求
1、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進行施工,同意按總包工每平方米150 元計算(±0以上,基礎在外)。其中基礎及主體工程鋼筋工用的所有扎絲按1200元整包給乙方。
2、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雙方在工程承包總價范圍內就工程相關事項商議如下:
(1)基礎工程:清樁頭、鑿樁頭、澆砼樁頭,通過甲方開
條零雜用記時工150 元/工日。
(2)澆承臺及地腳梁,每立方米砼按60 元計算。
(3)總包工范圍:泥工、鋼筋工、架子工(含安、拆、開
卷揚機;掛裝安全網及安全文明標示牌等)。
三、付款方式
工程付款:
1、基礎竣工后支付 總工資款的10%
2、主體工程驗收合格后支付總工資款的30%
3、裝飾工程驗收合格后支付 總工資款的30%
4、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 總工資款的30%
四、工程質量及要求
1、乙方應嚴格按照XX縣建筑設計院設計的圖紙及相關規
范施工,不得隨意變更圖紙進行施工,否則甲方將不予承認并由乙方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2、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所聘監理的施工監督,
由于不服從監督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并賠償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3、工程質保期限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五、施工期限
本工程必須在 20xx 年 7 月 10 日前竣工,逾期未 竣工乙方按照500元/天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六、 安全施工及要求
乙方必須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教育,積極采取各項安全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施工現場安全。如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合同一式三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建合同模板 篇5
一、詞語涵義
1.詞語涵義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詞語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1有關合同雙方和監理單位的詞語
(1)發包方: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發包方授標,并與發包方正式簽署協議書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從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當事人。
(4)監理單位: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由發包方委托對本合同實施監理的當事人。
1.2有關合同組成文件的詞語
(1)合同:指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簽訂的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條件第3條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協議書中明確列入的文件。
(2)技術條款:指本合同的技術條款和由監理單位作出的或批準的對技術條款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文件。
(3)圖紙:指招標圖紙和發包方按合同規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以及投標圖紙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經監理單位批準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4)施工圖紙:指上述第(3)項規定的圖紙中由發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經監理單位批準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樣的圖紙。
(5)投標書:指承包方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向發包方提交并為發包方所接受的投標報價書、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和經發包方確認進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6)中標通知書:指發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標的通知書。
1.3有關工程和設備的詞語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規定應建造的并移交給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3)臨時工程: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各類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設備)。
(4)主體工程: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單位工程: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單位工程。
(6)工程設備:指構成或計劃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儀器裝置及其它類似的設備和裝置。
(7)施工設備: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設備、器具和不包括臨時工程和材料在內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設備:指承包方的施工設備。
(9)進點:指承包方接到開工通知后進入施工場地。
1.4有關工期的詞語
(1)開工通知:指發包方委托監理單位通知承包方開工的函件。
(2)開工日期:指開工通知中寫明的開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單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過完工驗收后在移交證書(或臨時移交證書)中寫明的完工日。
1.5有關合同價格和費用的詞語
(1)合同價格:指協議書中寫明的為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應付給承包方的總金額。
(2)費用:指為實施本合同所發生的所有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它費用,但不包括利潤。
1.6其它詞語
(1)施工場地(或施工地):指由發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為施工場地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
(2)書面形式:指任何手寫、打印、印刷的各種函件,包括電傳、電報、傳真和電子郵件等。
(3)天:指日歷天。
二、合同文件
2.語言文字和法律
2.1語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文字。
2.2法律、法規和規章
適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法規和規章。
3.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組成合同的各項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監理單位作出解釋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解釋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如下:
(1)協議書(包括協議書備忘錄);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報價書;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條款;
(7)圖紙;
(8)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
(9)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三、雙方的一般義務和責任
4.發包方的一般義務和責任
4.1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
發包方應在其組織實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并應承擔由于其自身違反上述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責任。
4.2發布開工通知
發包方應委托監理單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向承包方發布開工通知。
4.3安排監理單位及時進點實施監理
發包方應在開工通知發布前安排監理單位及時進入工地開展監理工作。
4.4提供施工用地
發包方應按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圍和時限,辦清施工用地范圍內的征地和移民,按時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提供部分施工準備工程
發包方應按技術條款的有關規定,完成應由發包方承擔的施工準備工程,并按合同規定的時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移交測量基準
發包方應按第27.1款和技術條款的有關規定,委托監理單位向承包方移交現場測量基準點及其有關資料。
4.7辦理保險
發包方應按合同規定負責辦理由發包方投保的保險。
4.8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質勘探資料
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水文和地質勘探資料,但只對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質勘探資料負責,不對承包方使用上述資料所作的分析、判斷和推論負責。
4.9及時提供圖紙
發包方應委托監理單位在合同規定的時限內向承包方提供應由發包方負責提供的圖紙。
4.10支付合同價款
發包方應按第33、35條和36條的規定支付合同價款。
4.11統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發包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統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為承包方實現文明施工目標創造必要的條件。
4.12治安保衛和施工安全
發包方應按第29條的有關規定履行其治安保衛和施工安全職責。
4.13環境保護
發包方應按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統一籌劃本工程的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審查承包方按第30條規定所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并監督其實施。
4.14組織工程驗收
發包方應按第52條的規定主持和組織工程的完工驗收。
4.15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
發包方應承擔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
5.承包方的一般義務和責任
5.1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
承包方應在其負責的各項工作中遵守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并保證發包方免于承擔由于承包方違反上述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任何責任。
5.2提交履約擔保證件
承包方應按第6條的規定向發包方提交履約擔保證件。
5.3及時進點施工
承包方應在接到開工通知后及時調遣人員和調配施工設備、材料進入工地,按施工總進度要求完成施工準備工作。
5.4執行監理單位的指示,按時完成各項承包工作
承包方應認真執行監理單位發出的與合同有關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方應提供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勞務、材料、施工設施、工程設備和其它物品。
5.5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計劃和部分施工圖紙
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計劃和由承包方負責的施工圖紙提交監理單位審批,并對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的完備和可靠負全部責任。
5.6辦理保險
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負責辦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險。
5.7文明施工
承包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文明施工,并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提出施工全過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計劃。
5.8保證工程質量
承包方應嚴格按技術條款中規定的質量要求完成各項工作。
5.9保證工程施工和人員的安全
承包方應按第29條的有關規定認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確保工程和由其管轄的人員、材料、設施和設備的安全,并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財產遭受損害。
5.10環境保護
承包方應遵守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并應按第30條的規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護工地及其附近的環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聲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環境破壞以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
5.11避免施工對公眾利益的損害
承包方在進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時,應保障發包方和其他人的財產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設施的權利免受損害。
5.12為其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方應按監理單位的指示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近實施與本工程有關的其它各項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有關提供條件的內容和費用應在監理單位的協調下另行簽訂協議。若達不成協議,則由監理單位作出決定,有關各方遵照執行。
5.13工程維護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發包方前,承包方應負責管理和維護;移交后承包方應承擔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工作。若工程移交證書頒發時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內繼續完成,則承包方還應負責該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維護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給發包方為止。
5.14完工清場和撤離
承包方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員、設備和剩余材料。
5.15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
承包方應承擔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
四、履約擔保
6.履約擔保
6.1履約擔保證件
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格式和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金額,在正式簽署協議書前向發包方提交經發包方同意的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或經發包方同意的具有擔保資格的企業出具的履約擔保書。取得證件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6.2履約擔保證件的有效期
承包方應保證履約保函或履約擔保書在發包方頒發保修責任終止證書前一直有效,發包方應在保修責任終止證書頒發后14天內把上述證件退還給承包方。
五、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
7.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
7.1監理單位的職責和權力
(1)監理單位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職責;
(2)監理單位可以行使合同規定的和合同中隱含的權力,但若發包方要求監理單位在行使某種權力之前必須得到發包方批準,則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予以規定,否則監理單位行使的這種權力應視為已得到發包方的事先批準;
(3)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監理單位無權免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方或發包方的責任和權利。
7.2總監理工程師
總監理工程師(以下簡稱總監)是監理單位駐工地履行監理單位職責的全權負責人。發包方應在開工通知發布前把總監的任命通知承包方,總監易人時應由發包方及時通知承包方。總監短期離開工地時應委派代表代行其職責,并通知承包方。
7.3監理人員
總監可以指派監理人員負責實施監理中的某項工作,總監應將這些人員的姓名、職責和授權范圍通知承包方。他們出于上述目的而發出的指示均視為已得到總監的同意。
7.4監理單位的指示
(1)監理單位的指示應蓋有監理單位授權的現場機構公章和總監或按上述第7.3款規定授權的監理人員簽名。
(2)承包方收到監理單位指示后應立即遵照執行。若承包方對監理單位的指示持異議時,仍應遵照執行,但可向監理單位提出書面意見。監理單位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繼續執行原指示的決定,并通知承包方。若監理單位決定繼續執行原指示,承包方仍應遵照執行,但承包方有權按第44.1款的規定提出按合同爭議處理的要求。
(3)在緊急情況下,監理人員可以當場簽發臨時書面指示,但監理單位應在發出臨時書面指示后48小時內補發正式書面指示,如監理單位未在48小時內及時補發,則承包方可提出書面確認函,聲明已視臨時書面指示為正式指示。
(4)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方只從監理單位總監或上述第7.3款規定的監理人員處取得指示。
7.5監理單位應公正地履行職責
監理單位應公正地履行職責,在按合同要求由監理單位發出指示、表示意見、審批文件、確定價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發包方或承包方的義務和權利的行動時,應認真查清事實,并與雙方充分協商后作出公正的決定。
六、函件
8.函件
8.1聯絡以書面函件為準
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給出的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準、證書、證明和決定等是雙方聯絡和履行合同的憑證,均應以書面函件為準,并應送達雙方約定的地點和辦理簽收手續。
8.2來往函件的發出和答復
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準、證書、證明和決定等來往函件均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限及時發出和答復,不得無故扣壓和拖延,否則由責任方對由此造成的后果負責。
七、圖紙
9.圖紙
9.1招標圖紙和投標圖紙
(1)列入合同的招標圖紙及其補充通知僅作為承包方投標報價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衡量變更的依據,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樣。
(2)列入合同的投標圖紙及其補充資料僅作為發包方選擇中標者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檢驗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標內容進行施工的依據,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樣。
9.2施工圖紙
(1)按合同規定由發包方委托監理單位提供給承包方的施工圖紙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結構圖、體形圖和配筋圖以及合同規定由發包方負責的細部設計圖、澆筑圖和加工圖等均應按技術條款中規定的時限和數量提交給承包方。由于發包方未能按時提交施工圖紙而造成的工期延誤應按第42條的有關規定辦理;施工圖紙中涉及變更的應按第39條的有關規定辦理。
(2)按合同規定由承包方自行負責的施工圖紙,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結構圖、體形圖和配筋圖以及承包方按發包方施工圖紙繪制的細部設計圖、澆筑圖和車間加工圖等均應按技術條款中規定的時限提交監理單位審批。監理單位應在收到上述圖紙后的28天內批復承包方。承包方應對其未能按時向監理單位提交施工圖紙而造成的`工期延誤負責;若監理單位未在28天內批復承包方,則應視為監理單位已同意按上述圖紙進行施工。監理單位的批復不免除承包方對其提交的施工圖紙應負的責任。
9.3設計修改圖和設計修改通知單
發包方委托監理單位提交給承包方的施工圖紙需要修改和補充時,應由監理單位在該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簽發設計修改圖或設計修改通知單提交承包方,具體時限應視修改內容由雙方商定,設計修改圖和設計修改通知單與施工圖紙具有同等效力。設計修改涉及變更時應按第39條的有關規定辦理。
9.4圖紙的保管
監理單位和承包方均應按第1.2款第(3)項所包含的內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圖紙。
9.5圖紙的保密
未經對方許可,按合同規定由發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圖紙不得泄露給與本合同無關的第三方,違者應對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擔責任。
八、轉讓和分包
10.轉讓
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轉讓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門或任何權利,下述情況除外:
(1)承包方的開戶銀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規定的款額。
(2)在保險人已清償了承包方的損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責任的情況下,承包方將其從任何其他責任方處獲得補救的權利轉讓給承包方的保險人。
11.分包
11.1工程分包應經批準
承包方不得將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監理單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經監理單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許轉包。承包方應對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為負全部責任。即使是監理單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規定應負的責任。監理單位認為有必要時,承包方應向監理單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下列事項不要求承包方征得監理單位同意:
(1)提供勞務;
(2)采購符合合同規定標準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確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1.2發包方指定分包人
(1)發包方根據工程特殊情況欲指定分包人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分包工作內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資質情況。承包方可自行決定同意或拒絕該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標時接受了發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則該指定分包人應與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樣被視為承包方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與其簽訂分包合同,并對其工作和行為負全部責任。
(2)在合同實施過程中,若發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時,應征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時發包方應負責協調承包方與分包人之間簽訂分包合同。發包方應保證承包方不因此項分項而增加額外費用;承包方則應負責該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協調,并向指定分包人計取管理費;指定分包人應接受承包方的統一安排和監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與其分包工作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和損失賠償均應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對發包方負責,承包方不對此承擔責任。
九、承包方的人員及其管理
12.承包方的人員
12.1承包方的職員和工人
承包方應為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術合格和數量足夠的下述人員:
(1)具有合格證明的各類專業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術理論知識和施工經驗的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及有能力進行現場施工管理和指導施工作業的工長;
(3)具有相應崗位資格的管理人員。
12.2承包方項目經理
(1)承包方項目經理是承包方駐工地的全權負責人,按合同規定的承包方責任和權利履行其職責。承包方項目經理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和監理單位的指示負責組織本工程的圓滿實施。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監理單位聯系時,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決定采取措施后24小時向監理單位提交報告。
(2)承包方為實施本合同發出的一切函件均應蓋有承包方授權的現場機構公章和承包方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代表簽名。
(3)承包方指派項目經理應經發包方同意。項目經理易人,應事先征得發包方同意。項目經理短期離開工地,應委派代表代行其職,并通知監理單位。
13.承包方人員的管理
13.1承包方人員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方應自行安排和調遣其本單位和從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所有職員和工人,并為上述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及負責支付酬金。
(2)承包方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骨干應相對穩定,不應頻繁調動。
13.2提交管理機構和人員情況報告
承包方應在接到開工通知后84天內向監理單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機構以及人員安排的報告,其內容應包括管理機構的設置、主要技術和管理人員資質以及各工種技術工人的配備狀況。若監理單位認為有必要時,承包方還應按規定的格式,定期向監理單位提交工地人員變動情況的報告。
13.3承包方人員的上崗資格
技術崗位和特殊工種的工人均應持有通過國家或有關部門統一考試或考核的資格證明,監理單位認為有必要時還應在上崗前進行崗位培訓,并進行理論和操作的考試和考核,合格者才準上崗。承包方應按第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員情況報告中說明承包方人員持有上崗資格證明的情況。監理單位有權隨時檢查承包方人員的上崗資格證明。
13.4監理單位有權要求撤換承包方的人員
承包方應對其在工地的人員進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盡職盡責。監理單位有權要求撤換那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行為不端或玩忽職守的任何人員,承包方應及時予以撤換。
13.5保障承包方人員的合法權益
承包方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員的合法權益,承包方應做到(但不限于):
(1)保證其人員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權利,承包方應按《勞動法》的規定安排其人員的工作時間。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長工作時間,不應超過規定的限度,并應按規定給予補休或付酬。
(2)為其人員提供必要的食宿條件和符合環境保護和衛生要求的生活環境,配備必要的傷病預防、治療和急救的醫務人員和醫療設施。
(3)按有關勞動保護的規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塵、有害氣體和保障高溫、高寒、高空作業安全等的勞動保護措施。人員在施工中受到傷害,承包方應有責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搶救和治療。
(4)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為其管轄的所有人員辦理養老保險。
(5)負責處理其管轄人員傷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十、材料和設備
14.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提供
14.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為完成本合同各項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設備均由承包方負責采購、驗收、運輸和保管。
(2)承包方與供貨廠家的供貨協議一經簽訂,應將一份副本提交監理單位。
14.2發包方提供的工程設備
(1)按合同規定由發包方提供的工程設備的名稱、規格、數量、交貨地點和計劃交貨日期均規定在專用合同條款中。
(2)承包方應根據合同進度計劃的進度安排,提交一份滿足工程設備安裝要求的交貨日期計劃報送監理單位審批,并抄送發包方。監理單位收到上述交貨日期計劃后,應與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協商確定交貨日期。
(3)發包方提供的工程設備不能按期交貨時,應事先通知承包方,并應按第20.2款的規定辦理,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4)發包方要求按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提前交貨期限內提前交貨時,承包方不應拒絕,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費用。
(5)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貨日期時,應事先報監理單位批準,否則由于承包方要求提前交貨或不按時提供所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方承擔。
(6)若發包方提供的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貨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15.承包方材料和設備的管理
15.1承包方設備應及時進入工地
合同規定的承包方設備應按合同進度計劃(在施工總進度計劃尚未批準前,按簽署協議書商定的設備進點計劃)進入工地并需經監理單位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方需變更合同規定的承包方設備時,須經監理單位批準。
15.2承包方的材料和設備專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方運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設備應專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方除在工地內轉移這些材料和設備外,未經監理單位同意,不得將上述材料和設備中的任何部分運出工地。但承包方從事運送人員和外出接運貨物的車輛不要求辦理同意手續。
(3)承包方在征得監理單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階段的計劃撤走其屬于自己的閑置設備。
15.3承包方舊施工設備的管理
承包方的舊施工設備進入工地前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年檢和定期檢修,并應由具有設備鑒定資格的機構出具檢修合格證或經監理單位檢查后才準進入工地。承包方還應在舊施工設備進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設備的使用和檢修記錄,并應配置足夠的備品備件以保證舊施工設備的正常運行。
15.4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設備
(1)發包方擬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設備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各種租賃設備的型號、規格、完好程度和租賃價格。
(2)承包方可以根據自身的條件選租發包方的施工設備。若承包方計劃租賃發包方提供的施工設備,則應在投標時提出選用的租賃設備清單和租用時間,并在報價中計入相應的租賃費用,中標后另行簽訂協議。
(3)承包方從其他人租賃施工設備時,則應在簽訂的租賃協議中明確規定若在協議有效期內發生承包方違約而解除合同時,發包方或發包方邀請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條件取得該施工設備的使用權。
15.5監理單位有權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換施工設備
監理單位一旦發現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設備影響工程進度和質量時,有權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換施工設備,承包方應予及時增加和更換,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方承擔。
十一、交通運輸
16.交通運輸
16.1場內道路
(1)發包方按第4.5款規定提交給承包方使用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應由承包方負責其在合同實施期內的維修、養護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擔一切費用。
(2)除本款(1)項所述的由發包方提供的部分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外,承包方應負責修建、維修、養護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場內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并承擔一切費用。
(3)承包方修建的場內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應免費提供給發包方和監理單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設施時,應按第5.12款的規定辦理。
16.2場外交通
(1)承包方的車輛外出行駛所需的場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費、養路費和稅款等一切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承包方車輛應服從當地交通部門的管理,嚴格按照道路和橋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駛,并服從交通監管部門的檢查和檢驗。
16.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
由承包方負責運輸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時,應由承包方負責向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運輸合同規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進行的道路和橋梁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它有關費用均由承包方承擔。若實際運輸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過合同規定的尺寸或重量時,應由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協商確定各自分擔的費用。
16.4道路和橋梁的損壞責任
承包方應為自己進行的物品運輸造成工地內外公共道路和橋梁的損壞負全部責任,并負責支付修復損壞的全部費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賠。
16.5水路運輸
本條上述各款的內容適亦用于水路運輸,其中“道路”一詞的含義應包括水閘、碼頭、堤防或與水路有關的其它結構物;“車輛”一詞的含義應包括船舶,本條各款規定仍有效。
土建合同模板 篇6
一、合同爭議點
1)招標圖紙中設計了此內容,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中有相應子項,實際施工圖紙減少此內容或取消此內容。
業主在結算時希望根據實際情況結算,將減少或取消的內容在結算中全部扣減掉。而承包單位很可能不同意,尤其是減少或取消內容較多,價格數目較大,承包單位利潤空間多的子項。承包單位認為業主雖然有權利提出設計變更,修改設計圖紙,但是不能夠在招標投標后有意將招標圖紙內容分解取消,從而有意降低工程造價。另外,在投標預算書中由于承包單位作為當時的投標單位,使用不平衡報價等投標技巧,可能會出現工程量上偏差,即與招標圖紙工程量不相符。那么對于減少或取消的內容是按招標圖紙實際工程量扣減還是按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中工程量扣減,也成為雙方關注的焦點。
2)招標圖紙設計了此內容,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中無相應子項,實際施工圖紙減少此內容或取消此內容。
由于承包單位在投標預算時采用不平衡報價等投標技巧,在有些子項上有意漏報,而這部分內容業主恰巧在后來施工階段作了修改,在工程量上減少或取消該子項。那么在結算時業主會按實際情況進行工程量上扣減。而承包單位可能會認為這些內容當初是作為投標時一種優惠條件,而在工程量上少報,或沒有計取,在結算時不能夠將投標預算書中少計取或未計取的內容再扣減。同時,在扣減時如何取用單價也使雙方不可避免的產生爭議。
3)招標圖紙設計中沒有的內容,實際施工圖紙增加內容。
此情況對業主與承包單位來說爭議較少,一般業主也能夠同意在結算中將招標圖紙中沒有而施工圖紙中增加的內容給予增加。可能會存在爭議性問題就是在單價的計取上。
4)招標圖紙設計了此內容,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有相應子項,實際施工圖紙增加此部分內容。
此種情況一般業主都能夠根據實際情況將新增加的內容在結算中予以認可。但是承包單位在投標時使用不平衡報價等投標技巧,使得投標預算書中這部分內容工程量不準確。若投標預算書中工程量比招標圖紙實際工程量過多,則業主可能不同意在結算中再給予增加,若投標預算書中工程量招標圖紙實際工程量相比過少,則承包單位可能利用設計變更,要求按施工圖紙工程量與投標預算書差值增加。另外,在取用單價時候,是否延續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報價,還是重新取用新單價也成為不可避免的爭議,雙方都會力爭采用此內容。
5)招標圖紙設計了此內容,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無相應子項,實際施工圖紙增加此內容。
承包單位認為投標預算書中未計取的這些內容是投標階段作為一種優惠條件,現在業主在實際施工中增加了這些內容的工程量,承包單位不能夠再承受,要求在結算中增加這些內容的工程量。而業主可能認為既然承包單位投標預算中未計取這些內容,屬于承包單位為了中標作為優惠主動放棄這些項內容,因此不能在結算中增加計取。其次對于單價取用上也會存在爭議。
二、解決方法:
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根據工程實際經驗,應站在比較客觀公平的角度,采取積極解決問題的態度提出建設性意見。結算方式應采取下面的公式:投標預算書造價+招標圖紙與施工圖紙的差異,其優點是充分遵照合同約定,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倡導思想相吻合,結算內容相對明確。采用這種方式結算,要建立在投標預算書、招標圖紙與施工圖紙之間的圖差上,應該本著“交易習慣,雙方協商”的思想由業主與承包單位來解決問題。對上述五種爭議應采取以下相對應的五種具體解決措施:
1)對于第1種減少或取消的內容,首先確定施工圖紙與招標圖紙工程量量差。量差找到后采用承包單位投標預算中單價進行扣減量差。對于投標預算書中比招標圖紙實際工程量多或少均不予考慮,因為為了使投標在總體上有競爭力,并且贏得合同,投標人對某些分項的工程量計取高于正常水平,必然對其他的分項中工程量的計取偏低。投標預算書中的單價問題也是同樣道理。
2)對于第2種漏項錯誤,承包單位無法證明其漏項錯誤究竟是工作疏忽、讓利行為還是故意留有余地。此處的漏項錯誤損失有可能被別處的重項錯誤所彌補;漏項錯誤使承包商在投標競爭中處于有利地位,乃至獲得了成功。因此仍然用招標圖紙工程量與施工圖紙工程量量差進行扣減。單價的取用可以參照類似價格取,既可參考標底,也可參考當地標準定額及市場造價信息,雙方協商確定。這種解決方式符合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 “因設計變更導致建設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質量標準發生變化,當事人對該部分工程價款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參照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方法或者計價標準結算工程價款。”
對于第1種和第2種情況所涉及內容均為取消或減少的內容,在這里要做特殊說明。如果減小或取消的子項較多,價格數目較大,直接對工程價款產生巨大影響,筆者建議不能完全采用以上兩點方式。我們可參考國家水利部《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條件》工程價款結算的約定中第39條中相關規定。對于減少或取消內容所涉及工程價款與所增加內容相比超過合同價格的15%時,筆者建議只扣減主材費用,或雙方協商解決。
3)第3種情況,屬于新增的工程變更范疇,可以根據施工圖紙增加的工程量,采用現行定額和當地造價管理部門造價信息調整單價,雙方協商確定。
4)第4種情況與第1種情況相對應,屬于如何扣減即如何增加的問題。
5)第5種情況應與第2種情況相對應,亦是如何扣減即如何增加的問題。
總之,對于施工圖紙預算模式下的固定總價合同發生變化時,在結算工作中應遵照國家相關法規,本著“交易習慣,協商解決”的方式去解決問題。
三、工程量清單形式的固定總價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近年來大多數的固定總價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單形式產生。一般情況招標人委托社會有資質的專業代理公司編制工程量清單,因此招標文件中的工程量應該是準確的,投標人在投標前也可以復核,有重大錯誤時可以向招標人提出。這種形式的固定總價合同因上述情況發生施工圖紙變化時,在量差上一般不存在爭議,可以采用以實際發生為基礎進行增加或減少。雙方可以根據上述分析的“交易習慣,協商解決”的五種情況對應實施。
土建合同模板 篇7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梁板供水站管道安裝工程、水處理設備安裝的土建工程、施工便道及濾料購置,經詢價采購乙方實施該工程,經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合同書。
一、工程名稱:鄰水縣梁板供水站技改工程
二、工程建設內容:管道及管溝工程、水處理設備安裝的土建工程、施工便道及濾料購置。
三、建設標準: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條文》(水利工程部分),質量合格。
四、建設工期: 20xx年11月30日前完工,工期1個月。
五、合同價款:根據采購價為9。95萬元(大寫玖萬玖仟伍佰元正)。
六、工作職責:
1、甲方工作職責:負責工程施工技術交底,監督工程施工質量。
2、乙方工作職責:
嚴格按工程技術要求組織施工,確保工程建設質量,保證工程施工安全,出現施工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負責。
七、付款辦法: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付款。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水務局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清工程款后終止。
土建合同模板 篇8
建設單位:_________(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乙方)
根據工程需要,甲方現將工程委托乙方承建。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公正自愿的原則,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合作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結構:_________
4、建筑面積:_________㎡
5、工期:自開工之日起天,乙方確保施工工期,按期交工。在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圖紙變更或增加工程量、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由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等情況,所發生損失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賠付事宜。
6、質量等級:合格
7、未列明事項按圖紙進料、施工和驗收。
二、工程價款及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工程預算價格為(大寫)肆拾肆萬貳仟零肆拾陸元整,(小寫)¥:442046元。最后決算以財政評審價格為準。
三、工程進度要求:
1、合同簽定后按照雙方協定的工期要求,乙方在收到圖紙后7天內編制工程進度計劃。
2、對甲方因延誤工期的任何索賠,均視本合同索賠,由甲方負擔被索賠費用。
四、工程質量的要求:
乙方要嚴格按照工程施工圖紙、說明及相關驗收規范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格標準。如乙方達不到規定質量要求或出現不合格工程,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在規定日期內無償修復,至合乎上述規定。
五、材料供應:
乙方必須選用合格材料,甲方對乙方自行采購的材料須經建設方和監督方驗收,如不合格,禁止使用。
六、安全生產:
文明施工必須要高起點嚴要求,按公司頒發的文明工地標準進行組織落實,同時乙方要服從甲方及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七、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財政評審后工程款付清。
八、工程保修期
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對工程質量按國家現行規定進行保修,保修期一年。保修期內發生屬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返修,乙方應無償修理。
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施工圖以及必要資料,進行單位工程技術交底,檢查施工的監督工作。
(2)負責現場“三通一平”施工條件。
(3)負責施工總平面圖的設計與管理及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核。
(4)負責總平面的測量工作,并對單位工程定位放線進行審核復測。
(5)負責監督試驗工作。
(6)負責組織單位工程的竣工驗收質量評定與核驗工作。
(7)甲方派人員參與乙方施工質量、工期的組織、施工及驗收工作。
2、乙方責任
(1)為確保工程順利完成,乙方必須保證有足夠數量的與工程配套的管理人員和勞動力,負責制訂確保工程能順利完成月、旬、日工程形象進度計劃。
(2)已完工程項目,在交工前負責保管,現場如發生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對工程質量、進度、技術資料、材料等的監督檢查和處理。
十、其他條款:
1、本合同簽字生效。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3、合同執行中雙方發生分歧,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為準。
甲方簽字: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合同模板 篇9
甲 方: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在自愿的前提下,經充分協商,簽訂如下承包合同:
一、甲方愿將本村后原子區域耕地承包給乙方,乙方愿意承租。承包四至地界為:東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約合_________畝,以四至界限為準,附近的道路等公共設施乙方可以無償使用。
二、乙方承包期限為三十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承包費為每畝壹佰叁拾元整(¥130元/畝)。乙方分三次將承包費付清。每十年付一次,第一次付款時間為簽訂合同之日,第二次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第三次付款付最后十年的承包費,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于交款簽字之日生效。
三、甲方保證該土地承包合同經土地所屬村民組群眾民主商議并同意后簽定,如需有關部門批準,由甲方負責。否則,造成一切損失由甲方賠償乙方。
四、甲方負責協調處理乙方與所承包土地經營管理以外的其他事務,給乙方開發治理提供方便(如:走路、行車、用水、用電、用工等方面)。在承包期內,凡在承包范圍內所發生的地權或相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因此引發的誤工或停工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在承包期間如需勞工,勞工費用按市價付款,雇工在同等條件下本村人優先。
五、承包期內由乙方原因造成土地無法承包,乙方先前經營的所有投資經有關部門評估后,由后續經營者給予補償。
六、承包期內因甲方造成乙方無法承包土地繼續經營,由甲方按照乙方投資加倍補償。如合同不到期乙方不干,乙方土地上的附屬物無償交付甲方,除房屋外。
七、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所承包土地必須用于以蘋果為主的種、養殖業生產,不得改變土地使用用途,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所承包的土地有使用權、繼承權、轉讓權(轉讓必需經甲方允許后生效),甲方不得干預。乙方除交承包費外不負擔其它任何費用。國家對種糧直補等專項款歸甲方農戶所有,在乙方承包土地范圍內,原有墳地保留,繼續使用,但外地人不能使用。
八、合同到期后,乙方如不愿意繼續承包,應將土地交還甲方,地面附屬物可合理作價并由甲方接管;若乙方繼續承包,同等條件下甲方必須優先承包給乙方。
九、此合同受法律保護,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不得違約。否則,按有關法律規定追究其責任。所有參與該合同簽訂人員,均已閱讀、理解并同意該合同所有條款。
十、其它未盡事宜發生時,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或申請洛陽市人民法院裁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鎮政府、村、組各執一份,乙方和鑒證機關各持一份。
十二、甲方各戶面積承包費詳見附表。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