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辯論的常用技巧(精選3篇)
關于辯論的常用技巧 篇1
語調就是說話聲音的高低強弱,疾緩張弛,抑揚錯落,它與重音、停頓密不可分。語調在口頭辯論中非常重要。相同的內容,運用不同的語調來表達,可以表現出不同的情感、態度和傾向。所以,語調在口頭辯論中可以增強抗爭的表達效果。鏗鏘有力、貫流直瀉的語調可以表現出理直氣壯、咄咄逼人的氣勢;抑揚頓挫、涓涓細流地娓娓道來,也可表現出思維敏捷、對答從容的機巧;雙方的語調都突轉高亢,總能傳達出舌戰正酣;雙方的語調漸趨徐緩,大多能表現出攻伐的稍緩或已形成巧妙的智斗……總之,語調的變換轉化,特別能烘托舌戰的氣氛,增強辯論表情達意的效果,體現出辯論語言的雄辯美。
口頭辯論形勢變化迅速,所以語調也變化多、變化快。交替展現出高低、疾徐、抑揚、升降、張弛、強弱,顯得錯落有致,表現出辯論語言的聲音美;而且這語調的快速變化,也能傳達辯者的喜、怒、哀、樂、憂、敬、愛、恨……情緒不斷變化,使得整個辯論過程有聲有色,綽約多姿,同時表現出辯論的突出特點,立論嚴謹,駁論遒勁,這樣充分顯示出舌戰語言的雄辯。
我們這里談的語調,主要是指口語的句調,我們平時所說的四聲,指的是字調。句調是指整個句子的音調高低的變化,字調放在句子中,就隨著句調的影響而產生變化,它是服從句調的需要的。所以我們談語調,主要談句調。句調的變化多種多樣,最基本的有四種:
1.升調。調子由平升高。常以此表示疑問、反問、設問、驚訝、號召、鼓動、命令等語氣。
2.降調。調子由平降低。常以此表示肯定、感嘆、請求、堅決、自信、贊祝、祈使或心情沉重等語氣。
3.平調。調子平穩,沒有高低變化。常以此表示敘述、說明、解釋、莊重、嚴肅、悲痛、冷漠、平靜等語氣。
4.曲調。調子高低變化曲折,先升后降或降后再升,常以此表示感嘆、含蓄、諷刺、幽默、憤慨、思索、意在言外、正話反說等語氣。
不同的語調,要運用不同的聲音來表現。要想使各種語調獲得預期的效果,就必須恰如其分地處理好聲音。首先辯者要善于控制自己的聲音,使之可高可低,可直可曲,變化多端,運用自如;其次,要善于根據思想感情的變化隨時變換語調;再次,辯者還要善于從實際需要出發,交替使用各種語調,而且要自然流暢,使說話抑揚頓挫,聲情并茂,切不可矯揉造作,生硬煩人。
關于辯論的常用技巧 篇2
說話總要有停頓,其作用在于:保持語意明晰;突出重點;給聽者以思考和領會的余地;同時也可使自己便于調節聲音、氣息。
停頓有三種:
1、邏輯停頓
根據邏輯關系,為突出強調某種重要語意而安排的停頓,叫邏輯停頓。邏輯停頓以語法停頓為基礎,配合重音,從辯者的意圖、情緒出發,去安排適當時間的停頓。安排好這種停頓,可以使語意明確,重點突出。
2、心理停頓
以說者和聽者心理活動的需要而安排的停頓,叫心理停頓。它是以前兩種停頓為基礎來安排的。這種停頓運用得恰當,可以使說者能更好地表情達意,并造成對聽者(對手、。受眾)的心理刺激,并造成懸念以激起其好奇心,或強調某種語意以引起其密切注意,或故意等待延宕,以便更好地控場等等。
3、語法停頓
根據語法根據而安排的停頓,就是語法停頓。一般地說,較短的單句,語意確定、簡單,說完一句以后就可停頓。較長的單句,成分比較復雜,就要以明確表達語意為前提,根據句子成分,只要能說清明確語意的地方,便可適當停頓。復句和句群,都是在說完一個分句后再停頓,倘這個分句較長,成分復雜,就可按照前面所說的較長分句那樣處理停頓。安排好語法停頓,可以使語意清楚明白,語氣流暢貫通。
在舌戰中,辯者為增強語言的雄辯力量,可以使用一些技巧,來對這幾種停頓巧作安排:
1、欲說未說先停頓。說前先環顧四周,停頓中亮相,一是吸引聽者(對手、受眾)的注意力,再是表現自己的自信和威懾力,還可控制辯論現場的秩序。
2、激人贊賞的停頓。內容精彩、技巧高超、辯詞巧妙的地方都可適當安排停頓,給聽者留有時間,回味思索,促其贊賞稱道。這可令對立方欽佩贊許,動搖其戰斗的信心;這也可令受眾產生好感,誘使支持。
3、造成懸念的停頓。辯論發言的關鍵處,安排停頓,就會造成懸念,使聽者產生迫切的期待感,引發他們的好奇心,停頓后再抖出“包袱”,這就會加深聽者的印象,增強表達效果,獲取大家贊譽,充分表現舌戰的引人人勝的藝術特色。
4、說的中間停頓。這有許多情況:擺出己論后停頓,擺出“敵”論后停頓,運用某種修辭手段(設問、反問、排比、雙關等)的停頓,語意告一段落后的停頓等等。這些停頓都可以引人思考,使其領會辯者的觀點和意圖;也可以吸引聽者的注意力,加深印象,以增強表達效果;還可以給辯者機會來觀察聽者的反應,以便及時調整辯論策略。
關于辯論的常用技巧 篇3
形象技巧
除了文字表達、語言表達技巧外,律師還應具有良好的體態語言表達技巧。有聲與無聲、語言與體態的融合統一,才能體現律師精湛的表達能力。
1.柔中有剛,舉止大方。律師在庭審辯論中要有風度,有氣魄,不卑不亢,不趾高氣揚。在辯論得勢時,不忘乎所以,輕視對方;在失利時,不驚慌失措,手忙腳亂。發言必須權衡,切不可輕率發表無準備、無水平的言辭。在任何情形下,都應舉止大方,沉穩有序,言而有據。律師應具有這種剛柔并濟、以靜制動、以穩求成的形象。
2.善于控制情緒。古語說:“兵無常勢,水無常形”。法庭辯論情況也常常如此。律師在庭審中可能遇到事先沒有預料到或已預料到的非正常的阻礙、干擾、發難等情況。這就要求律師控制自己的情緒,怒而不暴跳如雷,驚卻能聲色不露,即席采取有效措施,平息、安定、排除意外,做到應變自如,穩中求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