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中心崗位職責(通用3篇)
消防控制中心崗位職責 篇1
1.0堅決貫徹執行上級關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規定。
2.0熟練掌握消防設備的使用性能,保證救災時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3.0做好消防值班記錄,保持與各值班崗位的聯系,認真及時地處理消防報警。
4.0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雙方必須將值班記錄、設施(備)狀況、事故處理情況及各處鑰匙一一交接清楚,做到'上不清下不接'。
5.0報告消防安全隱患,協助消防法規宣傳,提出合理化建議。
6.0嚴禁非消防值班人員在崗位逗留,禁止打私人電話。
7.0有事離崗必須得到班長同意,且有相關人員到位后方可離崗。
消防控制中心崗位職責 篇2
1、消防控制中心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無關人員不得入內,消防主機的操作必須由專人負責;
2、消防主機報警設備應保證二十四小時不間斷工作,如發現設備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機器的正常工作。若無法解決應及時報告工程技術部,迅速排除;
3、消防電話,消防廣播為消防專用設備,在非火警情況下嚴禁使用;
4、消防主機報警設備為主、備電自動更換供電,當主電停電超過一天時,可將主機電源關閉,以免電瓶過時放電;
5、消防控制中心必須保證二十四小時有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記錄;
6、消防主機設備在正常情況下應設在手動,以免誤操作;
7、當消防主機設備發出火警信號時,值班人員應立即通知當值保安領班或巡邏人員趕赴現場察看,如屬誤報由現場人員通知消控中心值班人員并作好記錄,如有火災發生則根據滅火應急方案實施;
消防控制中心崗位職責 篇3
1.自覺遵守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認真履行本崗位防火職責。
2.遵守消防法規和貫徹執行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項規章制度,制止和勸阻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和制度的行為,并勇于同違反安全規定行為作斗爭。
3.開展防火安全教育(開展預防火災、消滅火種、嚴査防患、保障安全活動),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和整改火險隱患,阻止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一旦發生火災,要全力以赴參加撲救,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
4.掌握各崗位的生產性質,對容易發生火災的部位要提高警錫,加強防范,發現隱患及時匯報,做到全員重視,防患于未然。
5.努力學習消防知識,參加消防業務訓練和滅火演習,學會使用滅火器材,并維護和保養消防器材及設施。
6.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工作范圍內的火險隱患,并積極參與整改。
7.熟悉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明確危險點和控制點。
8.全體隊員要明確本單位的消防設施,要懂得滅火器存放地點、性能、使用方法和檢修、保養、換藥等。
9.積極參加消防培訓,不斷提高自防、自救水平。
10.發生火災時,迅速向消防部門(119)和主管部門報警,講清起火單位、地點、部位、燃燒物品,并積極參加撲救火災工作,注意保護現場,協助有關部門追查和弄清火災原因。
11.全體義務消防隊員應嚴格履行本職責,切實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積極做好移動通信的防火安全工作,為移動通信生產提供一個有利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