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中心崗位職責(通用3篇)
消防控制中心崗位職責 篇1
1.0堅決貫徹執行上級關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規定。
2.0熟練掌握消防設備的使用性能,保證救災時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3.0做好消防值班記錄,保持與各值班崗位的聯系,認真及時地處理消防報警。
4.0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雙方必須將值班記錄、設施(備)狀況、事故處理情況及各處鑰匙一一交接清楚,做到'上不清下不接'。
5.0報告消防安全隱患,協助消防法規宣傳,提出合理化建議。
6.0嚴禁非消防值班人員在崗位逗留,禁止打私人電話。
7.0有事離崗必須得到班長同意,且有相關人員到位后方可離崗。
消防控制中心崗位職責 篇2
1、消防控制中心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無關人員不得入內,消防主機的操作必須由專人負責;
2、消防主機報警設備應保證二十四小時不間斷工作,如發現設備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機器的正常工作。若無法解決應及時報告工程技術部,迅速排除;
3、消防電話,消防廣播為消防專用設備,在非火警情況下嚴禁使用;
4、消防主機報警設備為主、備電自動更換供電,當主電停電超過一天時,可將主機電源關閉,以免電瓶過時放電;
5、消防控制中心必須保證二十四小時有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記錄;
6、消防主機設備在正常情況下應設在手動,以免誤操作;
7、當消防主機設備發出火警信號時,值班人員應立即通知當值保安領班或巡邏人員趕赴現場察看,如屬誤報由現場人員通知消控中心值班人員并作好記錄,如有火災發生則根據滅火應急方案實施;
消防控制中心崗位職責 篇3
1.認真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執行國家《消防法》和公安部61號令。
2.搞好消防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提高職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3.對本單位的消防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實施。
4.定期組織職工進行消防培訓和消防演練,經常開展消防安全檢查,配合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5.定期總結講評表彰先進,推廣典型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