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礦崗位職責(精選8篇)
采礦崗位職責 篇1
職位要求
1、非煤礦山行業從業人員,有礦山工作經驗,熟悉非煤礦山行業法律法規;
2、具有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3、熟練使用計算機行業軟件;
4、接納行業退休人員。
崗位職責:
1、采礦相關日常管理;參加省部級及以下資源儲量備案評審工作;
2、負責下屬企業的'生產采礦生產的計劃技術指導、實施監督與檢查工作;
3、子公司轉階段報告評審工作,探轉采礦權申請工作指導、督促和檢查;
4、進行生產技術培訓、技術研討與參觀訪問學習等工作;
5、監督生產經營指標完成情況。
任職要求:
1、本科以上,采礦工程、地質勘查、選礦等相關專業;
2、熟悉礦山開采、管理流程;側重于井下、地下開采;
3、熟悉國家行業標準;熟悉采礦專業技術方法;在采礦方面有較高的造詣;
4、能夠熟練掌握常用辦公軟件、mapgis和autocad、3dmine等專業軟件。
采礦崗位職責 篇2
1.參與礦山重大設計的審查,負責編排礦山采掘進度計劃,指導礦山編制采掘計劃、參與編制公司采掘計劃,并監督計劃實施;
2.主持實施采礦施工設計,選擇合適的采礦方法;
3.負責礦山采掘施工現場的技術指導、監督管理及安全管理;
4.負責各礦山采礦生產技術管理,生產任務完成情況,技術更新改造的監督、檢查;
5.負責礦山采礦生產成本控制、技術經濟指標控制;
6.組織制定礦山采礦方面新工藝、新機械、新技術的.推廣運用及開發計劃工作;
7.負責監督和控制礦山安全生產體系,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書的各項指標,確保安全生產;
8.參與礦山采礦方面的生產、技術問題會診,提出指導性意見;
9.協助處理礦山采礦方面生產技術事故,負責采礦技術資料的整理、歸檔。
采礦工程師崗位要求
1.礦物學、采礦工程等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掌握采礦學科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
2.具有一定的相關工作經驗,熟悉國家有關采礦工業的基本方針、政策和法規;
3.掌握礦山壓力及巖體工程監測、礦井通風與空調、礦山安全以及礦井災害預防等技術;
4.掌握礦區開發、礦井開采、巷道開拓的設計方法;
5.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能力;
6.具有先進的生產組織和技術管理基本能力以及新工藝、新技術研究和開發的初步能力;
7.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壓力和工作風險。
采礦工程師發展方向
該職業資格共分三級:助理采礦工程師→采礦工程師→高級采礦工程師,通過職業資格考試可獲得更高職稱和薪資待遇。
采礦崗位職責 篇3
職責描述:
1、負責礦山開采技術方案的設計和組織實施。
2、參與礦山設計的`審查,負責編制礦山采掘技術計劃,指導礦山編制采掘計劃、參與編制采掘技術計劃并監督計劃實施。
3、主持實施采礦施工設計及采礦方法的研究。
4、全面負責礦山生產工作、安全管理工作。
5、監督采礦進度及施工質量。
6、負責礦山采掘施工現場的技術指導、監督管理及安全管理;
7、負責各礦山采礦生產技術管理、生產任務完成情況、技術更新改造的監督、檢查;
8、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任職要求:
1、專科以上學歷,采礦相關專業畢業。
2、具有10年以上礦山開采工作經驗,8年以上同崗位工作經驗。
3、能獨立設計礦山開采方案;
4、具備非煤礦山工作經驗或石墨礦山工作經驗優先錄用,條件可適當放寬。
高級采礦工程師崗位
采礦崗位職責 篇4
1.提供技術支持和信息。
2.負責采礦設備大修的高標準。
3.保存完整的'記錄并提供大修過程每個階段的記錄。
4.定期拜訪客戶,為維修的設備提供監督檢驗和估價。
5.與客戶合作并幫助發展商業潛力。
6.監督并指導機械技術員并負責恢復程序。
采礦崗位職責 篇5
1.負責全廠的日常及行政管理工作,并對總經理負責。
2.負責全廠人員的工作狀態,指揮生產的正常有序運轉。
3.負責組織全廠各項規章制度的制定,并監督執行。
4.負責對科長、主管的工作考核,切實做好獎懲工作,提高工作積極性。
5.負責組織對裝置的改造、維護及保養工作,對設備的定期檢修準確及時的作出決策。
6.及時召開生產會議,聽取各單位的工作匯報并及時給出處理意見。
7.負責生產與銷售環節的溝通,及時調整生產方案。
8.負責公司可持續發展的`項目調查,為公司的進一步發展壯大提供可行性依據。
9.完成公司交給的其它工作
采礦崗位職責 篇6
1、全面負責采礦工區的生產、安全管理工作。
2、領導副區長、班組長及各輔助工崗位的全面管理工作,認真組織落實好各項規章制度,抓好各項工程施工和崗位安全操作,保質保量完成月計劃任務。
3、負責分析、研究、決策生產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影響和不安全因素的現場管理,督促各帶班區長在日常生產中做好各項管理落實和安全整改落實,跟蹤指揮,協調好各承包班組的技術施工質量及計劃完成情況。
4、負責落實好調度會工作指令安排和各項管理制度、技術規程的`學習、指導、布置及承包班組的工程質量、技術改造及爆破物品管理工作。
5、負責新工人上崗后的工區安全培訓學習工作和各崗位操作工的月、季、年不定期地安全操作規程及采礦技術培訓學習工作。
6、根據實際情況定期組織召開班組長以上人員會議,及時研究、解決在安全生產中遇到的問題。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采礦崗位職責 篇7
一、崗位責任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范、規定,搞好本企業的技術管理工作。
2、對各作業地點及時進行規程措施的現場校對。
3、根據現場情況指導施工員編制好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
4、從技術上加強頂板管理、避免頂板事故。在頂板管理中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領導提出建議。
5、進行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評比,積極參與煤礦采、掘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考核等工作。
6、參加礦年度、季度及月生產計劃的編制。
7、參與編制礦井采掘接續計劃,按規定報有關領導審批,確保礦井采掘接續正常,有利于煤礦的安全管理。
8、及時完成領導安排的各項工程的方案及施工設計。
9、按時完成領導交給的臨時任務。
10、按技術處管理規定堅持支護質量和頂板動態監測,并有健全的分析和處理責任制,有記錄資料。
11、負責推廣安全生產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開展安全生產科研攻關。
12、參加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措施的審查,組織采、掘工作面貫徹規程、措施的檢查活動。
13、要經常深入現場,及時解決現場存在的問題,隨時掌握采、掘工程的進度及工作面支護狀況等情況,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匯報。
14、參與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參與公司組織的救災演習和反風演習。
15、及時上報各類技術資料、報表。
16、建立煤礦技術檔案,做好煤礦技術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17、按規定參加本科室或工會組織的學習和培訓,提高業務技術
二、責任追究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采掘設計技術員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二)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2、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采掘設計技術員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為煤礦事故現場的;
三)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3、在技術處組織的重大事故隱患排查過程中,對查出的難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給予采掘設計技術員開除的'處分。
4、在組織的本專業內質量檢查評比活動中弄虛作假,采掘設計技術員負直接責任。
5、因不能經常深入現場,現場存在的技術問題不能夠得到及時解決,采掘設計技術員負直接責任。
6、發現或得知作業地點風量、溫度、有害氣體不符合標準以及規定要求,但未及時采取相關措施的,或在檢查中有違章現象未及時制止的,采掘設計技術員負直接責任。
7、對因本人技術工作失誤造成的事故或嚴重問題負直接責任,對因管理工作失誤造成事故的,采掘設計技術員負直接責任。
8、煤礦采掘設計技術檔案不符合規定要求,或未及時做好煤礦技術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采掘設計技術員負直接責任。
9、工作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采掘設計技術員負直接
10、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察)、審查中,測量技術員或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采掘設計技術員負直接責任。
11、對于上述負直接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采礦崗位職責 篇8
職責:
1.組織審查礦山重要開發利用(重大技術改造、技術措施)方案的審定;
2.編制年度生產計劃并監督執行;
3.督促礦山各項權益、證照的管理、維護;
4.匯總編制年度、月度生產物資采購計劃;
5.監察礦山生產安全管理工作;
6.監察礦山環境保護管理工作;
7.組織審查礦山重大安全、環保方案的制定、實施;
8.參與礦山生產、建設工程招標工作。
要求:
1、忠誠于企業、事業,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道德水準;
2、具有3年以上礦山工作經驗,了解礦山企業,對所擔負的崗位職責有充分認知;
3、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所學專業為金屬礦山地質、采礦、選礦;
4、熟悉礦山生產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