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人員崗位職責(精選3篇)
藥品人員崗位職責 篇1
目的:規范藥品的購進工作,保證購進藥品的合法性和質量可靠性。
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
適用范圍:適用于藥品購進人員。
責任:藥品購進人員對本職責的.實施負責。
工作內容:
5.1 擇優選擇合法經營和信譽好的企業購進藥品,不與非法藥品經營單位發生業務聯系,保證購進藥品質量保證,價格公平合理。
5.2 購進前認真核對供應商的經營方式和經營范圍,所購進的藥品不得超出供應商的經營范圍。
5.3 與供應商簽訂的購貨合同中必須明確質量條款或與供貨單位簽訂質量保證協議。
5.4 購進藥品有合法票據。
5.5 嚴格按照規定進行首營品種、首營企業的審批,經本公司負責人批準后方可簽訂合同進貨。
5.6 分析銷后和庫存狀況,優化藥品結構,為保證滿足市場需求和保證在庫藥品質量打好基礎。
5.7 與供應商明確落實藥品的退、換貨條款,減少雙方矛盾。
5.8 掌握購銷過程的質量動態,積極向質量負責人反饋信息。采購工作服從質量負責人的質量指導和監督。
直接責任:對藥品購進業務的合法性和藥品質量負責。
主要考核指標:
7.1 首營企業、首營品種資料的完整性。
7.2 違規訂購或購進藥品驗收不合格次數。
7.3 藥品購進記錄和有關資料的完整性。
任職資格:
8.1 高中以上學歷。
8.2 具有強烈的工作責任心和職業道德。
8.3經過專業培訓,持成都市金牛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給的上崗證。
藥品人員崗位職責 篇2
1.嚴格落實《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依照法規辦事,文明、嚴格、公正地履行值班職責。
2.認真聽取來站求助人員陳述,如實填寫好求助登記表,并對求助人員進行詢問、査詢。
3.對求助人員提供的情況認真核實,準確甄別求助人員,屬于救助對象的,及時提供救助,不屬于救助對象的,告知其理由。
4.對受助人員隨身物品做好登記并妥善保管好,受助人員離站時予以歸還。
5.對符合條件的救助人員提供合理救助,保障受助人員站內及離站時的安全。
6.對受助人員中的年老、年幼、婦女、殘疾人等行動不便的人要給予照顧,提供生活起居方便。
7.值班期間發現受助人員有違法行為的要及時制止,情節嚴重的或有犯罪嫌疑的,應及時報請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8.受助人員離站時要辦理好相關手續,按照規定做好記錄,并妥善保管好材料檔案、經費開支憑證。
9.值班期間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崗、脫崗,接聽電話時要做好記錄。
10.搞好交接班,對值班室衛生、物品及受助人員情況、材料、經費開支情況辦好書面交接手續。
藥品人員崗位職責 篇3
一、組織工作人員認真學習《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提高工作人員的維護網絡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覺性。
二、負責對本網絡用戶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使用戶自覺遵守和維護《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使他們具備基本的網絡安全知識。
三、加強對信源單位的信息發布和BBS公告系統的信息發布的審核管理工作,杜絕違犯《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內容出現。
四、一旦發現從事下列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的:
(1)未經允許進入計算機信息網絡或者使用計算機信息網絡資源;
(2)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
(5)從事其他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做好記錄并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五、在信息發布的審核過程中,如發現有以下行為的:
(1)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
(2)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3)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5)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6)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詆毀他人;
(8)損害國家機關信譽;
(9)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將一律不予以發布,并保留有關原始記錄,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六、接受并配合公安機關的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如實向公安機關提供有關安全保護的信息、資料及數據文件,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通過國際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的違法犯罪行為。
七、網絡安全管理員主要負責全公司網絡(包含局域網、廣域網)的系統安全性。負責作。網絡安全管理員應經常保持對最新技術的掌握,實時了解INTERNET的動向,做到預防為主。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應協助機房管理人員進行機房管理,嚴格按照機房制度執行日常維護。